- 相关推荐
艺术团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艺术团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艺术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组织构成
第一条 商学院学生会艺术团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受其领导,对其负责。
第二条 艺术团内部组织构成:全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分管舞蹈团、合唱团、话剧团),团员若干。
第三条 艺术团团长、分团长职责如下:
1、团长职责:定期召开团员大会,通报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广泛听取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领导团员积极参加排练、展演等活动,具体策划各项活动、安排及分配每次活动所需的各项工作;团长应当定期向院学生团委、学生会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积极听取团学领导对艺术团发展的建议。
2、分团长(3名)职责:协助团长完成和落实各项工作,具体分管负责本团工作,具体安排集体活动的时间、地点、细节等,安排新老团员的经验交流和技艺传授等工作。
第四条 艺术团团长、分团长任期均为一年。任期届满,表现优异、有意愿的干部可以参加下一届的艺术团干部竞选,可连选连任。干部在职期间,受党团等纪律处分、工作表现不好、学习成绩严重下滑者,经学生会常委会集体决定,可免除其职务。
第五条艺术团的组织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
第二章 团队活动
第六条 艺术团在新学年伊始应积极招募新成员,为艺术团的长远发展不断地注入新鲜的血液。
第七条 商学院学生会艺术团负责组织本院同学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文艺活动及比赛项目。同时,艺术团应负责此类活动的教练聘请、排练安排、后勤保障、上引下联等具体工作。
第八条艺术团通过有计划的各项排练活动,为同学们提供专业的培训,并积极与学校或其他院系艺术团进行广泛的交流与沟通,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第九条 艺术团每两周进行一次舞蹈、声乐、话剧的训练排练,提高团员在各项目上的艺术能力,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以期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特长,并主动发现艺术天赋突出的团员并加以重点培养。各分团长应该严格保证适当的日常训练,妥善处理本团事务工作,及时和团长沟通本团的训练进度与训练成绩等相关事宜。
(一)舞蹈团的训练主要是以挑选参与校“五四”舞蹈比赛的选手为目的,并积极参加院内外的各种文艺演出。
(二)合唱团的训练要强化重点,培养优秀歌唱人才,力争在“一二九合唱”比赛和“五四”声乐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三)话剧团的训练主要是为“五四”小品和主持人比赛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从而在相应赛事中为我院争得荣誉。
第三章 团员管理
第十条 艺术团团员必须是在我院正式注册登记的全日制学生。凡承认本团章程、符合章程要求的同学都可申请加入艺术团。
第十一条 艺术团团员的权利包括:
(一)团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二)团员有权要求参加艺术团的相关活动,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三)团员有权了解本团的活动计划并提出恰当的意见。艺术团负责人在听取意见后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给意见提出者。
(四)团员有权拒绝参加影响自身学习、生活的团内活动。但是,该团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分团长请假,经批准方为有效,否则以缺席论处。
(五)团员有权监督艺术团的活动、社团经费支出等,并提出恰当的意见。
第十二条 艺术团团员的义务包括:
(一)团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高校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公德,遵守艺术团纪。
(二)团员不得亵渎艺术,不得侮辱他人人格,不得进行任何有损艺术团声誉的宣传和活动。
(三)团员应自觉练习艺术科目,不断提高自身艺术水平。
(四)团员应按时参加艺术团的活动,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室内活动注意现场秩序,不得擅自离开;外出活动时,要听从团内干部安排,注意人身安全。
(五)艺术团全体团员应团结一心,在学习、生活上相互帮助,严禁进行小团体、拉帮结派等行为。
(六)团内干部应做出良好的表率,积极活动,关心团员,关心艺术团发展,认真踏实地工作。
第十三条 艺术团团员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和权利。其退团后,艺术团欢迎其继续参加本团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十四条艺术团鼓励团员进行广泛的社会交往,特别是与艺术界和与艺术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五条 艺术团团员的奖惩实施包括:
(一)全勤或请假不超过三次的团员方有资格参与艺术团内部的各项评优活动。
(二)艺术团内部的各项评优活动原则由正副团长视情况自行组织,但需报学生团委、学生会备案。
(三)艺术团团员代表我院参与各项文艺演出、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我院争得荣誉者,可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团委嘉奖评定标准》的规定,参与我院团委嘉奖的评比。
(四)对于不遵守艺术团章程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以及对演出、比赛有不良影响者,我团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该团员内部警告的处分。
(五)对团内各项活动,擅自缺席三次以上,不求上进,不遵守社团纪律,我团团长会议有权取消该成员艺术团团员的资格。对工作不负责、不积极,屡次违犯社团纪律的艺术团干部,我团应及时向学生会常委会提出客观的报告,建议罢免其干部职务。
(六)对于损坏、遗失艺术团办公用品、服装、乐器等公物的团员,除批评或处分外,该团员应视损害情节轻重予以部分赔偿或全额赔偿。
(七)凡受表彰、奖励和处罚的艺术团团员,均应在艺术团内公开通报。成绩突出者或有严重违纪的行为,均应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艺术团为非营利性的学生组织。未经学院团委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营利性的文艺活动。
艺术团管理制度2
一、艺术团成员要积极参与社区文体演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二、艺术团成员要服从文体艺术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
三、艺术团要宣传健康、文明、科学积极向上的内容,在不同时期结合当前形势,紧跟党中央的有关政策进行宣传。
四、不准参与或宣传低级和非法活动。
五、演出不得损坏群众利益。
六、艺术团成员要向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学习请教。
艺术团管理制度3
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团员参加的相关活动。
2.各队建立记录薄,各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标准请假条格式)
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反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每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错误性质和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奖惩制度
1.凡入团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院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人数的相关比例。
2.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团员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院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队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优秀分队长,优秀艺术分队,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团不超过三个月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三、管理制度
1天使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必须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与四位副团共同参与团内事务的重大决策
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组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组组长副组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团员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由各组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6.每个月各组负责人交一份书面总结,对本月该组进行得活动、计划、得失及训练情况进行说明交与办公室收集存档。
四、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成员了解并报告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及重点解决得问题。
2.各队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计划要让全体队员都知道,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需要得到的帮助和支持。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对应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团委。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艺术团每周一举行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每星期召开完例会随机抽取一个组(或排个表)去看他们的节目(已成形的节目),以便随时了解训练情况。
五、纪律与要求
1.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2.服从组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实践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是按实集合、化妆、上场。
4.各团员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的对待训练和演出。
6.维护艺术团荣誉。
7.本规定解释权归河南职工医学院天使艺术团所有。
院天使艺术团
【艺术团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艺术团管理制度(通用9篇)08-26
艺术团工作总结07-22
艺术团工作计划03-05
艺术团工作总结15篇01-13
学生会艺术团述职报告03-23
艺术团工作总结(通用22篇)08-22
大学生艺术团工作计划01-21
大学生艺术团工作总结04-12
学生会艺术团演讲稿(精选10篇)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