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考勤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上下班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上下班考勤制度1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上下班考勤制度2
一、实验室的作息时间主要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全体员工均需按规定打考勤卡。
1、上下班时间进出实验室必须打卡。每个工作日必须打卡4次,时间为早8:00前、中午12:00下班后、下午14:00前、晚17:30-23:00,分别记录员工的上午、下午工作时间。
2、迟到、早退也必须打卡,对迟到、早退没有打卡的,缺少打卡记录的半天视为缺勤。
3、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如外出开会、办事等),且在中午(晚上)下班前不能返回的,出实验室时要打卡,并在信息箱中留下未能按时打卡的.原因。
4、鼓励员工在晚上、休息日、假期自由加班时间打卡,根据加班的打卡记录累积自由加班时间,自由加班时间多被认为是工作努力的一种表现,累积自由加班时间每4小时可以抵消一次迟到或早退的记录。
5、假期实验室安排加班的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按照打卡记录发放加班费。
二、考勤记录由办公室按月整理统计,下月3日前提交实验室主任,作为奖惩的依据。考勤的奖惩办法如下:
1、出满勤者,每月奖励50元(简称考勤奖),出勤情况以打卡机统计数据为准。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1-5次者,扣当月考勤奖10元;5-10次者,扣考勤奖20元;10次以上者,扣除全部考勤奖,20次以上另外扣除实验室津贴。
3、无故旷工半天者,扣考勤奖20元;无故旷工1天者,扣除全部考勤奖,无故旷工2天以上者另外扣除实验室津贴,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向本研究室主任请假,超过2天不能上班者,还需向实验室主管副主任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请病假要提供医院的诊断书,请事假提交请假条说明情况,得到许可后方可按照病假、事假处理。
1、病假在三天之内者不扣考勤奖;超过三天每天扣考勤奖20元,超过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奖。
2、请事假一天以内不扣考勤奖;累计超过二天者每天扣考勤奖20元,累计超过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奖。
四、出差或出外办事等情况需在事前、事后或每月底前将出差往返时间、其它情况说明,经相应领导(研究室主任、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在办公室提交考勤记录前送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如不加以说明则按事假处理。有课不能按时打卡的,由办公室按课表进行核实,如果课表发生变动(授课教师、授课时间等),需自行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中午因公务不离开实验室者也必须打卡,但可连续打卡两次(间隔在5分钟以上)。
五、由行政副主任在每月第一周的实验室行政例会上公布考勤情况,对出满勤的员工、累计加班时间长的前几名员工给予表扬,对迟到早退记录多、旷工记录多的员工给予警示。不定期在实验室公示板或实验室网站上公布考勤情况。
六、严禁相互代替打卡,如发现,替代者和持卡者都给予扣除当月考勤奖的处分,并在全室通报批评,同时视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七、考勤结果作为评价员工劳动态度、申报各种奖励与荣誉称号、个人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其它奖金的参考依据。
上下班考勤制度3
为了整顿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研究决定,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针对员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规定:
1、上班时间:冬季(11月01--4月30)上午9:00—下午5:30
夏季(5月01—10月31)上午8:30—下午6:00
2、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时应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部门领导报行政部备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4、正常情况下,员工上、下班须保持各1次打卡记录。出现多次打卡记录,上班以当日最早时间记录为准,下班以当日最晚时间记录为准。
5、迟到15分钟以上罚款10元。迟到1小时以上记为旷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旷工一日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则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应责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表》,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罚款20元。
8、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9、遇停电或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于12小时内报行政部门备案。过时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实行正常打卡的,必须先报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严禁因为私人事情耽误打卡。
如与本制度条款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上下班考勤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 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 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 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 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 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 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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