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进一步加强通知3篇
在现在社会,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进一步加强通知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1
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消防事故,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以及消防报警、灭火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全天候监护、待命状态;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有防盗需要的场所,应当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设置防烟、封闭楼梯的建筑物,必须确保防烟前室门和楼梯间门处于正常关闭状态,且不得上锁。
三、禁止在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防盗网;已经安装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住宅建筑物安装防盗网的,必须预留紧急逃生出口。
四、禁止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禁止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凡有本行为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予以纠正。
五、禁止在民用建筑内设置存放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仓库,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六、禁止将托儿所、幼儿园、娱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建筑物第四层(含四层)以上楼层,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七、设置在建筑物二层至四层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临街商业建筑等场所,应当配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门、高层厂房的楼梯门应当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防火门或者双向弹簧门。
八、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及小餐厅等场所,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或者简易水喷淋系统。
九、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告的规定;同时,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对疏于监管或者监管失职的.,应当依法追究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利和义务积极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举报。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工商、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相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2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xx]12号)的有关精神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直接隶属于市政府的副处级独立事业单位,于20xx年4月挂牌运行,负责对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是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是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五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是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是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中心机关内设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审计监察科、综合科5个职能科室,20xx年4月增设市区营业部和东部城区管理部。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别在东海县、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设立4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和中心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具体负责各责任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连云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努力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到20xx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2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6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6亿元,支持3.78万户家庭购房;有力地支持了城市住房保障。多次被江苏省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进一步加强通知 篇3
为解决当前我区狂犬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狂犬病综合防治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治措施落实
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加强全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AA市XX区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副区长)
副组长:XX(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XXX(区卫生局)
XXX(区委宣传部)
X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X(区工商局)
XXX(区财政局)
XXX(区教育局)
XXX(区文广新局)
XXX(区农业局)
XXX(区交通运输局)
XXX(区市政局)
X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局下设办公室,由XXX兼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防治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区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区和划定的禁养区特殊需要的养犬的审批、管理;负责对禁养区内特殊需要的犬只进行审批、管理、发证,审发率必须在95%以上;对违章养犬的群众进行教育处理;负责处理辖区违章养犬和查处拒绝、阻碍“狂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农业部门负责落实犬只免疫、提供犬只免疫服务,做好家犬的强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率,确保禁养区特殊需要的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5%,农村犬只免疫率不低于85%,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负责对城乡准养犬只进行预防注射、登记、挂免疫牌,发放《家犬免疫证》,统计报告家犬免疫数;负责对免疫犬只的统计和造册登记;负责对犬只带毒进行检测和监测;负责开展动物健康带毒研究调查;负责犬只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指导镇(街道)捕杀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出现疫情后,负责家畜(禽)狂犬病疫情监测和统计;负责患狂犬病死亡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并协助做好疫点和污染物的卫生消毒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卫生部门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及犬伤人的登记和报告;负责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病人救治,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118号)规定救治犬伤患者;负责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重点对镇(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医生进行培训,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工作要在应急处置方面下功夫,要让基层医生,特别是急诊医生掌握狂犬病的应急处理知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对被犬伤者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注射,最大限度地减少狂犬病的发生;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疫苗注射,并做好狂犬病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流通渠道。要认真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加强狂犬病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检查、指导,对不具备疫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保证疫苗质量和暴露者生命安全;出现疫情后,做好狂犬病人死亡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狂犬病人尸体消毒处理;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血清学监测;主动加强与动物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区工商部门负责犬只、犬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辖区犬类交易市场经营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犬只、犬肉的行为,禁止未经审批、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犬只、犬肉进场交易;协助农业部门对农贸市场出售的犬类产品和加工制品的检疫和监督;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违章携带、运输犬只事件。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辖区养犬的申请登记,其中农村养犬由村委会初审登记,报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备案,报审率必须达到85%以上;负责监督禁养区内严格实行栓养或圈养(栓养犬只绳链不得超过3米。溜犬时犬主人必须用绳链套住犬只,犬主人与犬只的'距离必须限制在1米以内)。负责统计并掌握犬只变动情况;负责对检测出阳性带毒犬以及野犬、狂犬、疑似狂犬病家畜等动物进行捕杀;负责处理辖区准养区内违章养犬及违反《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案件;负责辖区狂犬病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配合公安、农业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养犬户的教育,做到规范养犬,协助做好强制免疫及捕杀狂犬、无主犬等工作;出现疫情后,配合公安、卫生、农业部门做好疫区的卫生消毒、疫点和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三、严格犬只管理措施,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做好犬只管理和犬只免疫是遏制疫情上升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发动群众参与犬只管理,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进一步落实“管、免、灭”措施。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犬只管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四、强化犬只免疫接种,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对犬只实行免疫接种是预防狂犬病的关键措施。动物防疫部门要认真开展犬只免疫接种,采取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方式普及犬只免疫接种,建立犬只免疫档案,所有经免疫的犬只要佩带免疫标志。要严格实行动物狂犬病免疫的“五个到位”和“五个不漏”(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台账到户、标识到畜;区不漏镇(街道)、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畜(犬)、畜(犬)不漏针),确保城镇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农村犬只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同时要加强免疫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以确保犬只免疫效果。
五、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通报疫情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狂犬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和缓报。要建立健全动物间、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测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农业部门应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系统,收集报告动物疫情,定期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普查。
卫生部门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人间狂犬病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一旦发现狂犬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并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发病原因,采取预防救治措施,并对动物伤人情况、狂犬病发病情况、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测。
卫生、农业部门应建立动物疫情和人间疫情的相互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疫情通报,发生紧急或重大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处理救治能力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对狂犬病高发镇(街道)医护人员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118号),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区各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要切实加强狂犬病疫苗管理,确保人用狂犬病疫苗安全有效。要认真做好犬只免疫和犬只捕杀工作人员的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对犬伤患者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和救治。
七、广泛宣传防治知识,全面提高防病意识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广泛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氛围。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正确的养犬方法,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及狂犬病暴露后正确处理和治疗伤口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宣传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注重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动员群众参加各种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社区、农村、学校,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狂犬病防控工作措施。
宣传部门要大力配合公安、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控有关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当地需要,进行突击性和经常性宣传,配合有关部门编辑传播有关防治狂犬病的公益性宣传资料。
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举办狂犬病防控知识讲座,配合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八、加大防治经费投入,保证防治工作需要
根据狂犬病防治工作需要,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狂犬病疫苗购置、狂犬病防治管理、宣传发动、兽医与卫生等部门人员培训、特困狂犬病人家庭救助、相关工作人员预防性接种等。社保部门要将狂犬病预防接种和救治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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