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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8 15:10:05 芊喜 财务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通用11篇)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激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2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以财务预算为手段,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控制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是公司绩效考核的核心依据之一。

  第二条 分类及适用范围

  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专项预算(项目预算、采购预算等)。

  第三条批准及实施机构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及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月度财务预算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下达执行。

  2、第二章 财务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一条 年度财务预算

  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预算模式,总经理办公会于每年12月15日前下达下年度工作计划大纲,各职能部门根性据此指导年度预算与工作计划的制订。

  二、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的编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达),合理预测并编制本部门下年度财务预算,形成下年度《资金收支年度计划》。资金收支年度计划应分项列具收支项目及金额,收入包括融资流入、销售收入、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现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员工福利、办公费用、车辆费用、工程支出、广告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支出、税负支出、归还借款支出、财务费用、投资预算等所有现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经各中心总监签字后报送财务管理中心。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精神及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年度预算,从公司全局的角度对年度计划的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并提出调整修改建议,形成年度财务预算。

  四、每年1月25日前财务管理中心将年度预算提交计划管理中心。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年度财务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并经集团总裁签发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六、如果总经理办公会对年度财务预算有调整,各有关部门则再按上述程序提交调整预算。

  第二条 月度财务预算

  一、各职能部门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同时,集合部门工作计划和其他相关情况,编制月度财务预算要点。

  二、部门月度财务预算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要点进行详细分解,编制《资金预算表》及附注说明,形成月度预算。

  三、月度预算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每月28日17点以前将下月预算提交财务管理中心。

  四、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预期)公司资金状况等综合考虑汇总并审核月度财务预算。

  五、财务管理中心于每月30日下午17点以前将下月预算交计划管理中心,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达执行。

  3、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一条 管理原则与功能

  一、年度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预算具有平衡资金、控制开支、开源节流等约束功能。各职能部门必须全面执行。

  三、财务预算下达后提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并作为月度、年度考核和监察的依据。

  第二条 财务预算调整

  一、每年六月份,总经理办公会对本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调整生效。

  二、年度预算非下列原因,不得调整:

  1、国家重大政策性因素导致预算不能实现;

  2、因公司经营战略变化和调整导致预算改变;

  3、财务预算制定时不可预见性的.重大因素导致预算需要调整;

  4、集团总裁决定;

  三、月度预算调整

  1、月度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可在各月度内进行调节。

  2、月度预算累计调整不得突破年度预算。

  第三条预算执行管理

  一、成本、费用发生时,财务应对照预算逐笔审核是否在预算内。

  二、每月编写预算执行报告。每年编制年度预算总结分析报告,并作为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的决策依据。

  三、每月8日前向各职能部门通报其上月费用支出情况。

  四、财务管理中心必须经常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考核财务成果,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 预算外支出

  一、无财务预算的开支原则上不作安排,开支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控制。

  二、未列入当月预算而因工作确需开支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预算外追加申请,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执行,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一次。

  三、追加预算后各月预算累计超过年度总预算时,按年度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4、第四章 罚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中心

  未及时登记和反馈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而致使费用超预算开支的,给予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每次5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第二条 其他部门

  未按时、按要求上报年度财务计划和月度财务计划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超预算开支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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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学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总务部门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准计算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各学校应在每年11月31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学校下年度预算草案。总校财务部门根据各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学校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总校主管领导批准、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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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监理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完成预算的编制上报工作。

  3、负责年度预算方案的.草拟工作,研究、拟定预算年度的支出重点,科学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4、根据预算单位的情况,对确需调整的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调整的意见。

  5、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监督,控制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发现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即使报告和处理。

  6、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按照要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的范围公开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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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3.2 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3.3 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3.4 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 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定义

  4.1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4.2 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5、内容

  5.1 全面预算的管理原则

  5.1.1 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5.1.2 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5.2 全面预算的期限与效力

  5.2.1 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5.2.2 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5.2.3 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5.3 预算编制的内容

  5.3.1 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5.3.2 预算的类别

  预算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类

  1) 业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 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5.3.3 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5.3.4 预算编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反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 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 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3) 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在下达的预算指标范围内,按下发各业务系统预算编制指引和编制计划要求,编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

  4) 审查平衡: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管理层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予以修正,最终形成财务预算定稿上报审批;

  5) 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 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5.4 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5.4.1 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 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5.4.2 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5.4.3 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预算分析 :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5.5 预算的调整

  5.5.1 预算调整的原则

  1) 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2) 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 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5.5.2 预算调整的条件

  1) 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 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竞争对手和国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有关预算指标;

  3) 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4) 发生不可抗力;

  5) 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5.5.3 预算调整的方式

  1) 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 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5.5.4 预算调整的类别

  1) 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大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 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大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5.6 预算的考核评价

  5.6.1 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5.6.2 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5.6.3 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 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5.6.4 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6、其他与本制度相关的说明与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4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 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 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 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 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 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 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 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 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 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 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 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 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 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 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 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 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 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 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 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 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 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 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 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 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 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 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 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 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 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 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 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 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 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 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 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 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 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 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 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 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 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

  第三十五条 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 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 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 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 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 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保障学校教育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由校级公共收支预算和二级单位收支预算构成,相关职能部处(以下统称部门)是编制校级公共预算的主体,学院和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实体(以下统称二级单位)等编制本单位预算,全资及控股的法人单位独立编制预算,报学校备案。

  第三条 各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经费安排客观合理,编报程序合法合规,预算执行严肃有效。

  第四条 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全面完整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五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校党委常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年度财务预算。

  第七条 校财经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年度预算草案,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第八条 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订学校预算管理规章制度;

  二、汇总编制预算草案;

  三、落实和分解学校预算任务;

  四、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和分析,编报财务决算草案;

  五、指导二级单位预算编报和执行。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学校的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正版)和有关法规,结合我校预算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程。

  第二条我校预算管理实行综合财务预算。综合财务预算的内容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研经费、各种基金、

  基建投资和其他专项经费等在内的全部资金预算。预算管理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我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均应纳入综合财务预算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

  2.统一领导,公开透明,综合预算,刚性约束。

  第四条我校部门支出预算经费根据部门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实行总额包干、以收定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预算指标根据学校收入完成情况,分期下达使用,预算执行实行项目账实时控制。

  第五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从每年的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六条学校党委会议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执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管理体制和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审查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学校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条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是学校财务预算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研究论证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2.确定预算调整方案

  3.根据年度决算进行经济考核、评价

  4.审核批准超预算支出项目和学校预备费经费开支

  第八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下列职权:

  1.具体负责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2.具体负责学校预算执行中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3.定期向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预算管理工作具有建议和监督权,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应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对预算管理的意见,发挥其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结合主管部门下达的财政经费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的规模,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必须坚持应收尽收,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在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学校经费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人员经费、水、电、暖刚性开支和基本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优先安排教学经费,学生经费;合理安排民生项目开支;有计划地安排必要的修缮、设备费用等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最后根据财力可能,安排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和还贷资金。

  第十二条学校年度预算可按照学校资金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预备费资金,用于解决学校预算执行中预料不到的特殊开支及学校各部门确需追加的资金。

  第四章预算的确定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编制草案经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论证,报经学校党委会议批准后,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学校计财处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方案编制校内明细预算。原则上政府采购预算不得调整,个别确需进行微调的预算经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的预算执行实行校长总负责,分管财务的校领导、项目分管校领导和院(处)领导分级负责,计财处负责审核把关并组织实施,校内各单位具体执行。

  第十六条预算经费的审批权限

  1.年度内学校预算安排的政策性常规经费,如:工资、岗位津贴、课时津贴、社保经费、临工工资、丧葬遗属补助、水、电、暖、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开支,经各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由计财处按规定直接执行。

  2.学校预算分配到各部门业务费和各类项目开支,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开支,由各部门主管财务工作的院(处)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开支,经院(处)领导签署意见,由分管院(处)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经院(处)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开支,经院(处)领导、分管院(处)的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学校预算管理的行政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话费、福利费等项目开支均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4.学校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经各业务管理部门编制审核无误后,报分管业务部门校领导审批。

  5.学校预算安排的维修项目开支,经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的,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签署意见,由校长审批;15万元以上的开支,提交财经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工程完工支付尾款,需附审计处出具的维修工程审核定案书后,方可支付。

  6.经营单位的经费开支用于维持正常成本费用(含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等),由所属部门领导审批,其他开支均按照预算经费的审批权限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预备费资金开支在2万元(含2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资金,提交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八条各部门创收基金的开支均由各部门主管财务工作的院(处)领导按照学校创收基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审批。

  第十九条学校科研经费(包括: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的开支,应严格按照课题属性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执行。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批,财务审核执行;5000元至2万元(含2万元)的开支由该课题组负责人审核后报科研处处长审批;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开支,经课题组负责人和科技处处长签署意见后,由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开支,经课题组负责人,科技处处长,分管科研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开支,在完成上述程序后,由校长审批。

  第二十条学校党费、团费以及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仍按照原资金审批权限执行。

  第二十一条基本建设有关事项的审批程序

  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必须经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通过,工程预、决算必须报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核通过。

  2.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

  3.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以及追加、追减预算,应由基建部门提出方案,经资产处、审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计财处根据资金性质严格把关,认真监督,确保资金合法有效运行。除政策性常规经费和维持正常成本费用的开支经费,按本法规执行外,其他各类资金,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开支,由计财处严格按照财务审核程序执行,2万元以上的开支由计财处处长审核执行。

  第二十三条实行独立预算、核算、决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不属于学校二级预算单位,可不按此规程执行。日常工作由所属部门管理,资产处负责经济目标考核,审计处负责具体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年度内的各项开支,必须先从本部门的预算中支出,如却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部门预算不足需要追加预算时,按照追加预算的程序办理。

  第六章决算

  第二十五条学校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终了后,必须按要求编制年度决算,由计财处汇总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基建财务决算由计财处单独编制。

  第二十六条学校年度决算在报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规程规定,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程由计财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新疆医科大学财务预算管理规程》补充规定与本规程条款相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8

  一、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内容

  第一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三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五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流、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总财务预算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二、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六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 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 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9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总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预算制度

  1、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需求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2、预算编制基础:经营状况分析资料、市场经济预测信息、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相关会计政策的变化等。

  3、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必须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年度内公司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年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

  二、月度、季度预算制度

  月度、季度预算制度参照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公司必须于每季度开始15日前,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季度内每月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季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及向上级管理汇报。

  三、预算项目编制方法和依据

  1、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房屋租金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合同规定及预期目标,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其他收入:无须对其作出预算。

  2、开发成本支出预算

  (一)地价支出:规划设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或国土规划局批文之应缴纳金额编列。

  (二)工程款项:成本控制部依据工程预算、工程预计进度,提供预计工程量,按核定的造价金额编列。

  (三)材料、设备款项:物料供应部依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设备数量,按核定的金额编列。

  (四)设计费: 规划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及出图计划,按预计应支付金额编列。

  3、销售费用预算

  由营销策划部依据营销计划,按预计支出额编制。

  4、管理费用预算

  由财务部与办公室参照以往实际数分别编列。

  5、财务费用预算

  财务部根据融资计划编列。

  四、预算执行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对上期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分析差异原因、责任归属及相应的措施或建议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促进全年预算在各执行阶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预算的考核与评价

  公司预算考核与评价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财务部负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考评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报告,报上级财务部及公司董事会批准。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调控的职能,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8号)、《新乡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校财字〔20xx〕5号)和《新乡学院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院党字〔20xx〕17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方法、预算执行、附则等。

  第三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超出学校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

  收入预算要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不可预测收入不作为预算收入的编制依据。

  支出预算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要优先保证人员经费,保障基本运行、教学科研和重点项目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第四条预算年度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的规章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方针、原则,审议、批准学校预算编制方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预算方案的监督机构,代表教职工对预算方案进行审议,并有权提出质询。

  第八条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预算的编制、预算指标的分配、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第九条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各类经费预算申报的立项审核和汇总上报,并提供相关测算依据。

  第十条各预算责任单位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编报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落实本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坚持“两上两下”原则。基础数据来源于各部门,财务处汇总平衡后,报经学校研究;根据学校研究意见,财务处修改以后,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提交学校研究。

  第十二条预算草案经学校研究通过后,提交教代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报校党委会研究通过。之后,以学校文件下发,同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三条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全面反映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

  (一)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包括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支出按功能分为人员经费、教学经费、科研与学科建设经费、党政管理经费、资产购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后勤保障经费和其他经费。

  第十四条学校预算支出按用途又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

  是指学校为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按支出性质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行支出。

  1、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生奖助勤经费。

  2、日常运行经费,包括部门业务费和基本运行经费。

  部门业务费包括教学教辅部门业务费、党政管理部门业务费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

  基本运行经费包括教育教学活动日常业务费、水电暖经费等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是指学校在特定时间,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运行支出之外另行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转型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大型设备购置、平台建设等。

  第四章预算编制方法

  第十五条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上年学生人数(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收费标准、以前年度收入情况和各部门提供的预算编制基础资料进行测算。

  第十六条人员经费支出的编制。根据市财政局年度预算安排意见要求,按上年12月末教职工人数和市财政有关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住房补贴等标准为基础,考虑年度新进人员和工资变动等情况,由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等计算编列。

  第十七条部门业务费编制方法

  (一)教学、教辅部门业务费

  由院(系)基础经费、人员公用经费、按学生数切块经费、跨院(系)教学经费组成。该项预算由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教务处核定的各部门人数、缴费学生人数和费用定额计算编列。

  (二)党政管理部门业务费

  由部门基础经费、人员公用经费、工作经费组成。该项预算中的部门基础经费和人员公用经费,由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核定的各部门在编人数和费用定额计算编列,工作经费根据往年支出情况和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核定。

  (三)基层党总支建设经费

  由部门基础经费、书记人员公用经费、教工党员经费、学生党员经费组成。该项预算由财务处根据组织部核定的教工和学生党员人数计算编列。

  第十八条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教学、科研、基建、后勤保障和图书购置等专项支出,按当年财力分轻重缓急进行确定。

  (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并按有关规定实施预算控制。

  (二)专项支出预算实行申报制,没有申报批准的项目不列入当年预算。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其可行性的基础上,填报《****年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

  (三)专项经费有主管部门的,预算申报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将《****年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按类型报送归口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填制《****年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一并报财务处;专项经费没有主管部门的,直接报财务处。财务处汇总全校专项经费预算,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列入年度预算草案。

  对于用途不明确、目标不清晰、资金预测不合理、当年无法实现支出的项目,不予安排。

  (四)从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渠道取得的专项资金,依据相关规定安排支出,不再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第十九条预备费按不超过年度预算支出的3%安排,用于未列入当年预算项目、需要追加预算项目及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计的各项支出。

  第二十条所有预算项目,属资产购置和大额基建维修项目的,要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编列次年的《新乡学院政府采购及购置计划表》或《新乡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库申报表》。无购置计划的、未列入项目库的,一律不安排支出。

  第五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执行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负责,财务处组织实施,校内各部门具体执行。

  部门行政负责人、主管副校长、校长应严格执行《新乡学院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依照制度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必须依法、依规足额上缴各项收入,不得截留、挪用和拖欠。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违反政策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二十三条学校的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也是经费审批人。第一责任人书面委托的受托人也可成为经费审批人。各部门审批人变更,必须报财务处备案。经费审批人要在财务处预留签字笔迹,对所审批的事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经费支出实行审批人和经手人责任制。经费审批人对审批事项承担行政经济责任,经手人对支出事项和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学校预算下达后,各院系部门要做好二次预算编制。需二次分配至各部门的经费,经费主管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分配。

  第二十五条需要编制《新乡学院预算项目文本》的'预算项目,在预算下达后10天内,预算文本报财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其中,教学部门经费预算文本需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党政主要负责人会签。教学科研项目的预算文本还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应按照批准后的《新乡学院预算项目文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安排各项支出,做到支出合规、合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学校预算一经通过,未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非程序化调整,财务处有权拒绝执行。

  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经充分论证后办理审批手续,财务处在6月、11月集中办理,特急需项目除外。

  (一)追加或新增预算

  追加预算是指已经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费不足,需要增加经费的。新增预算是指学校年度预算没有安排的项目,确因工作需要,在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增加的预算项目和经费。追加或新增预算时,需事先向财务处提交申请。

  1、追加或新增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由校长审批。

  2、追加或新增预算在1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校长签批。

  3、追加或新增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校长签批。

  (二)调整预算

  调整预算是指在预算框架内进行的不同预算项目之间或同一预算项目内不同用途之间的调整。预算调整要严格控制并执行上级及学校有关支出的控制要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以下权限审批:

  1、调整预算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下的,由部门审批人审批。

  2、调整预算1-5万元(不含5万元)的,由部门审批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校长审批。

  3、调整预算5-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由部门审批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校长、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

  4、调整预算10万元及以上的,原则上不调整。极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的,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校长签批。

  5、教科研项目经费的调整,除按照本办法执行外,还应符合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科研及教改经费的使用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内,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细化管理办法,明确使用程序、范围和标准,违反程序和超范围、超标准的支出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不论资金来源如何,凡列入《新乡市政府采购目录》内的支出项目,均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否则,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凡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规定的消费项目,必须采用公务卡结算,并按《新乡学院公务卡报销结算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办字〔20xx〕7号)执行。

  第三十一条财务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一会计核算,加强对学校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每年6月、9月、12月分三次公布各部门各项经费预算执行率,督促预算经费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各部门预算执行率将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十二条年终,各类结余结转资金除在研的教科研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外,均由学校统筹纳入下年预算。教科研项目结项后,经费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审计处要按照内部审计的规定,对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提升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准确性、合规性,加强绩效评价。

  第三十四条年终,财务处应及时编报财务决算,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分析客观、公正。财务决算报告应提交校党委会和教代会审议,并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和省教育厅。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新乡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校财字〔20xx〕8号)同时废止。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1

  为确保学院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的内容

  学院预算指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支出计划,在每年开始前编制,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院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学院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要纳入学院的收入预算。学院的所有支出,包括学院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学院发展支出等必须纳入学院的支出预算。

  学院实行《部门预算》与《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相结合,首先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及发展情况,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然后再将其转化为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上报上级“二上”《部门预算》为依据,再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依据其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委员由学院副院级领导组成。在学院财务处设预算管理办公室,财务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财务处有关会计。

  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预算方案、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定,并对预算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为保证预算的执行,落实预算管理的责任,学院确定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对预算的执行负责。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学院规模,学院预算实行“院长统一领导,资金分块管理”的管理模式,为此,学院划分为:院级预算管理责任中心,由院长负责,对学院全部收入、支出进行管理,并对学院资金进行分块分工管理。教学管理责任中心,由教学院长负责分块的教学资金的收支管理。学生管理责任中心,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划块的学生支出、学费收入的管理。后勤工作、招生就业、学院发展责任中心,由学院后勤招生就业副院长负责分块资金的管理。党务工作及宣传责任中心,由党委书记负责分块的资金管理。成人教育、图书馆、科技处责任中心,由纪委书记负责相应的分块资金管理。

  三、预算的编制

  (一)预算编制原则

  编制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持续发展”的原则。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确保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二)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

  由学院财务处根据各部门、各责任中心提供的收支计划,提出《学院内部管理预算》建议方案,汇总初步平衡,送院长审查,然后反馈给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再次修改后,送财务处汇总,院长审查平衡,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据此编制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再根据上报上级的“二上”《部门预算》,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并按其进行学院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预算要从学院的实际工作出发,以年度工作计划为基础、依据学院中长期规划进行编制;编制方法主要以业务预算为主,采用零基预算,滚动预算编制等方法。

  《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的具体内容及编制分工:

  1)学院人员支出预算由人事部门根据职工工资标准、工作量进行编制,人员支出包括统发工资、统发津贴、教师课时费和管理后勤职工工作量工资、职务津贴、加班工资、外返聘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支出、职工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遗属及抚恤支出等。

  2)学院教学支出预算由教务部门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编制,包括图书资料购置费、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费、实验室维持费和实验用耗材、体育维持费、调职教研费、实习费用、资料讲义费、学生补考成本、教学活动费等。

  3)学生费用预算由学生处根据学生助学金支出、学生活动要求编制;

  4)招生就业支出由招生就业处提出预算;

  5)后勤、学院发展支出预算由院领导决策后由总务部门编制预算;

  6)党务工作及宣传费用由党委办公室编制预算;

  7)日常公用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由财务部门编制;各业务处室编制的年度预算交分管院领导(责任中心负责人)审查后送财务部门汇总。

  四、预算的执行

  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要保证分管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管好用好分块资金,确保预算执行。

  为了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财务部门必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在编制上报上级的财务月报表的同时,按月及时提供《学院内部管理预算执行报表》,送达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负责人。

  五、预算的调整

  由预算责任中心提出调整申请,财务处负责汇总,提交院长审查。

  预算实行分级调整,对于10万元以下(不包括10万元)的预算由院长批准调整,10-30万元(不包括30万元)由院长办公会批准,30万元以上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预算调整时间:原则上半年作一次调整,结合学院实际具体定为上学期放暑假前。

  六、预算的分析、考核和监督

  财务部门在按月提供的《学校内部管理预算执行报表》中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出现偏差的原因、改进措施。分析当年年度执行资料,总结预算管理经验,为下一年编制预算提供重要资料,使预算管理更上一台阶。年末,根据《学校内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报表》,由院长、学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预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评价,充分调动各责任中心的管理积极性。

  学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每月初由院长向预算管理委员会通报上月及本年累计预算执行情况,每年年初,院长在全院职工大会公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公布当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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