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7 11:46:5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储备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储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储备管理制度

储备管理制度1

  一、使用单位领料时,必选填写矿材料领用审批单,队干申请数量,注明用途,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材料由矿长审批)。

  二、物资出库是保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包括核对领料审批单,备料,当面交点数量并开出领料单,领料人鉴字。

  三、物资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对于长期积压或淘汰报废物资,在质量未发生变化和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向公司物资供应部提交报告,由公司统一处理。

  四、凡公司规定的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坚持以旧换新方可发料,可以修复利用物资另存,并登记台帐,凡应交未交或交量不足者保管员应做好记录便于材料考核。

  五、凡有包装物要上交的应及时收回。专项工程多余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严禁向外借用库内物资,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料,事后补办手续。

  七、坚持永续盘点制度,库内物资必须每月定期清理盘点并做好记录。

  八、实行定额储备制度,既要保证生产用料,又不造成积压浪费,对库存物资合理储备加强管理。

储备管理制度2

  第一条人力资源储备人力资源储备的渠道通过招聘录用后的剩余人员选拔;通过人才洽谈会收寻;通过人才市场建议或内部员工推荐;

  人力资源的按简历、资格证明、职位申请、专业门类等特点予以分类。

  人力资源储备方式通过人事行政部门建立电脑人才档案库形式进行人力资源储备。

  人力资源使用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新选拔干部和岗位人员补充可以从人力资源储备库中挑选。

  人力资源培训培训宗旨通过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增强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力。未来企业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这一特殊的生产要素,是其一切资源,包括资金、技术、管理等的最终载体,是其他要素能够发挥优势作用的前提。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所在,员工培训正是投资于企业员工本身,投资于企业未来长远的发展。

  第二条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培训主管部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实施部门是行政人事部和公司管理委员会。其中,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事物、员工手册、各项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入职须知等方面的培训;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岗位专业知识和专题知识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与执行部门

  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对新入企业的员工,进行公司沿革概况、企业文化、工作流程、管理规范、企业制度、员工手册等培训,使其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其执行部门为行政人事部。

  岗位专业培训(在职定期及专题培训)。每月定期组织对在职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其执行部门是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可以列请公司职能部门经理;也可以外请某些专家)不定期培训。结合企业情况,不定期组织部分或全部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

  自行培训。鼓励员工结合自身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选拔性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分优秀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脱产或半脱产培训。

  高级培训。主要指公司管委会成员为提高专业管理、技术水平,开拓经营视野,提高管理素质而参加的国内外有关专业培训(含业务考察)。第五条培训费用员工若由公司选派参加与其工作有关的(脱产、半脱产)或业余进修培训,需由所在部门经理提议,经人事部门核准,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

  由公司选派参加脱产或半脱产进修培训的员工,在其成绩合格取得证书或培训资格后,由公司报销所有培训费用。

  由公司出资参加进修培训的员工,如培训后在企业工作不足五年离职,按每年20%递减的比例退还企业培训其学习费用。

  高级培训系带薪培训,其培训费用费用、差旅费用原则上由公司承担,但培训期间的生活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五条培训组织评估

  由人事部门对培训的效果通过交流、汇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估,全面、准确、详细分析培训效果,以求培训工作得到切实提高。

  培训后的效果评估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是培训现场的调查与反映;第二层次是培训后的书面调查与反馈;第三层次是就培训内容跟踪受训员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能力改善情况与绩效提高程度,以达到评估培训效果的'目的。

  第六条培训要求与标准培训责任制各级部门经理、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各种形式、各种方面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该项将列入对各级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估项目中。

  基本培训课程根据岗位分析说明书与岗位任职资格,由人事行政部门为每一岗位设定《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课程内容由人事部门另行设定)。根据工作需要及业务发展情况,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必须通过该岗位的《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培训(考试)。

  培训时间要求部门主管及员工: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部门经理:年培训时间不少于80小时;总监、副总经理级以上:年培训时间不少于90小时。

  培训计划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根据未来年度企业业务发展计划和员工绩效发展水平,在每年11月15日前制订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形式、内容、人员、时间安排、费用等),包报总经理批准后逐步实施。各部门需要在此前提出培训要求,同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向人事部门汇报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和培训结果。培训课程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收集《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信息,编制培训课程表,并推荐适合本公司和业务部门需要的培训课程。

  培训管理

  员工参加培训需要有考勤记录,缺勤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培训

  (1)员工脱产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一次性培训费用在10000元以上,必须和公司签定协议,并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

  (2)员工晋升或岗位调换上班前,必须参加该岗位的相应培训课程。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参加新员工培训。

  第七条培训与职业规划

  员工培训与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应该结合起来,应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逐步完善公司培训体系的条件下,针对公司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实际状况,区别个人培训需求,首先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开始职业生涯规划。

储备管理制度3

  一、对救灾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专储、专帐、专人负责。

  二、接收物资,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检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入库质量。物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逐一清点,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接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资入库清单,并签名盖章,做好入库记录。

  三、发放物资,必须依据凭证及有关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交接手续清楚。库存物资帐卡物资出库后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销账,并做好出库记录。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有权拒绝发货。如遇紧急救灾(救援)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先按减灾中心领导指示办理,但事后必须按规定及时补办物资出库手续。

  四、救灾物资要按照物资特性实行分区、分类存储,分别管理。互有影响的物资必须分库储存;贵重物资、危险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分开储存;对于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必须分开存放。有一定有效期的物资必须注明特殊标志。

  五、库房要避光、通风良好。库内物资应垛位设置合理,垛位整齐,通道、间距和垛底、垛位高度符合要求,每批物资要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产地、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情况。

  六、储存的物资除填写物资入库通知单外,要建立储备救灾物资账簿,仓库管理员与统计人员分账管理。中心要定期查库、查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七、社会捐赠的'旧衣物、被褥要严格进行清洗和消毒、熨烫、分类、包装等程序;旧衣物和被褥要专库码放,明确登记。

  八、库存物资按规定适时进行检查、倒垛和维护保养,确保质量完好。

  九、严格控制库内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降湿,使库内的温、湿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保持库内整洁,定期打扫。做好治安保卫、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防鼠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救灾物资的安全。

  十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火种、火源、电源、水源,严禁携带火种、危险品进入仓库,仓库内禁止吸烟、用火。仓库内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每次作业完毕要将仓库内的电源切断。

  十二、严禁易燃、易爆及强酸、强碱等危险品、腐蚀物品进入库区。

  十三、按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和合理使用库内机械及设备,做到机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十四、要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仓库管理员要定期向中心汇报物资储备安全情况,对到保质期或发霉变质的物资要及时向中心提出处理意见,由中心审查确认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报损。凡经报损的物资,要及时销账并注明损耗原因、数量、总价值、批准人等,以便备查。

  十五、救灾物资在储存保管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物资毁损、灭失的,仓库管理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保管不善或安全措施不当造成救灾物资毁损、灭失的,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因工作需要,仓库保管员调整工作岗位时,有关人员应组织移交和接交人员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清理账目,办理交接手续。

储备管理制度4

  为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储备粮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存储安全,不断降低储粮管理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保粮领导小组,主任对粮食安全保管工作负总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所有库存粮食安全的保管,按仓号逐一落实到每位责任仓保管员。

  二、粮食储藏管理过程中,应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本着“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积极开展“一符四无”百分考核活动,达到“四无”粮仓98%以上。

  三、入库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等以上标准,并坚持做到“不同等级、不同品种、新粮与陈粮”分开储藏。

  四、粮情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保管员对负责管理的粮食实行危险粮天天检查,半安全粮三天检查一次,安全粮食七天检查一次,所有粮仓按规定配齐电子测温装置,并使用微机检测粮情,每周检测一次,发放到每一个保管员,将检查结果完整准确的填写《粮情检查记录簿》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全面检查:每月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仓储人员对库存粮食进行定期全面检查。

  五、对库存的粮食,应根据不同季节和粮食品种储存方式,采用不同的保粮技术,对度夏的粮食采用“双低”或“三低”储存法,利用熏蒸设备对虫粮进行处理;冬季可利用机械通风设备进行降温处理,夏季可减少熏蒸次数,降低粮食的污染,相对提高粮食质量,降低保管费用。

  六、严格熏蒸杀虫审批制度,采取科学方法,提高杀虫效果,根据检查粮情的虫情、虫种、密度大小,准确计算用药量,建立熏蒸记录档案。

  七、保管员要做好出入库手续管理工作。有关帐卡、凭证填写要规范、完整。及时、准确、真实的填报库存报表。对出库的粮食,按照规定如实填报损溢报单,对不同仓号、不同货位的粮食损溢不能相互冲抵。

  八、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及储粮害虫的防治工作,对仓内外卫生定期清理及检查,对环境、仓内外定期消毒,为安全储粮打好基础。

储备管理制度5

  一、目的:

  建立、培养一支有纪律的安全管理员队伍,规范安全员言行举止,明确管理要求。

  二、范围:

  适合人力资源部储备队

  三、方法和控制:

  到岗安全员必须明确管理要求,并严格遵守储备基地管理纪律要求。

  由储备基地负责人监督执行。

  3、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严格要求;

  3、2团结一致,维护荣誉;团结同事,互帮互助;

  3、3物品统一,摆放整齐;仪容仪表,整齐干净;

  3、4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宿舍干净严禁破坏清洁;

  4、5爱护集体物品,严禁破坏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4、6做到勤俭节约,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3、7遵守军训纪律,认真纠正动作做到令行禁止;

  3、8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勤于思考做好笔记;

  3、9遵守请假销假,必须按时归队严禁不假外出;

  3、10 离职手续办理,当日清理宿舍物品不得过夜;

储备管理制度6

  队伍建设(物业护卫队伍人才储备管理)

  为保证护卫队伍人才梯队持续长久的发展,建立稳定长效的人才储备管理体制,制定本制度

  一、储备对象

  护卫主管、护卫领队、护卫领班、安全管理员。

  二、储备程序

  (一)护卫队伍人才储备以基层优秀队员为基础,呈梯次发展,优秀队员、副领班作为安全管理员、护卫领班储备对象,安全管理员、护卫领班作为护卫领队储备对象,护卫领队作为护卫主管储备对象;

  (二)经本单位民主选举,综合考评后确定各级储备对象的合适人选;

  (三)护卫主管或单位负责人填写《人才储备申请表》向社区环境部推荐;

  (四)社区环境管理根据公司业务拓展或职位空缺情况选拔任用;

  三、储备人才开发

  根据不同层次的储备对象及其具体的工作性质,确定培养目标,储备人才的开发由本单位负责实施。

  (一)知识的培训:使储备对象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安全与事故防范、质量控制以及知识的及时更新,增强员工的主人翁精神。

  (二)技能的培训:使储备对象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掌握客户投诉处理、应急处理、管理与沟通、电脑操作等相关技能,以此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三)态度的培训:使储备对象具备追求卓越心态,培养团结协作、忠于企业的.精神,培养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四)工作实践:实行岗位轮换制,使储备人员了解工作的全貌,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提升管理能力,认识到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储备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配备计划提请,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

  2.供应部负责购买资质齐全、符合公司实际使用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器材满足应急所需;

  3.财物保管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保管与发放;

  4.各车间、部门负责对配发到车间、部门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进行经常性检查与维护保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齐全、完备准用,形成检查保养记录;

  四、要求

  1、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齐全、完备有效,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2、各车间、部门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柜的车间(部门)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柜的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能够顺利从应急救援器材柜中取用应急救援器材;应急救援器材柜钥匙不得随意丢弃,必须保证应急之需。

  4、各车间(部门)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至少每月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更新符合要求的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援需求;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月底统一上交安环部存档。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

  6、安环部应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公司供应部依据安环部提请购买计划进行购买应急救援物资,购买应急物资应到资质齐全的供货单位进行购买,保证出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之需。

  7.财物保管应当对新购进行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在电脑上建立电子台账,便于安环部检查确认配备及使用情况,保证车间部门提请更换时,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充足。

  8、对于工作不到位,安环部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9.应急救援物资更换未经安环部批准,财务仓库保管不得随意发放、挪作他用。

  10、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五、维护保养

  1.物资的保管要依据物资的类别、性质和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场地,做到分类存放,合理布局,方便收发,安全整洁。

  2. 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3.应急物资保管应当经常性进行清洁,库房内应做好防潮、防火、防霉变等措施。

  4.对于配备到各车间部门的应急救援器材应当经常性检查,发现临近到期、破损、霉变、缺失等应当及时到安环部提请进行更换,保证现场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

储备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防洪法》,结合我市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油料、石料、铅丝、铅丝笼片、救生衣、麻料、袋类、木桩等耗材;也包括汽车、防汛冲锋舟、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二、计划管理

  第三条防汛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要遵循“总量控制、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格标准”的原则,保证防汛和各项工作的正常的需要。

  第四条主要物资采购计划编制按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由各无聊使用单位依据储备定额、工程稳固程度等实际状况,结合当年实际情况,按照防汛有关预算定额,各项经费(基金)使用范围等,测算提出无聊采购数量及所需费用,逐级编报汇总,按要求上报。

  第五条主要物料采购计划,实施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工程量、投资、保量、按期完成。如确实需要调整计划,必须按有关规定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防汛物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分级负责。

  第七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八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职责是: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单位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

  5、负责协助防汛物资储备单位与使用单位结算调用的防汛储备物资款

  项。

  第九条防汛物资代储单位的管理职责:

  1、做好防汛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2、每年汛前,按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储备物资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每年汛后,动用了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单位要及时清点,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汛物资动用和库存情况并补齐、充实。

  第十条市级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防汛抗旱物料运达指定地点后,组织实施单位须进行验收,主要对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后要出具验收人员签署的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防汛物资通过验收后,按验收小组最后确认的数量,办理入

  库手续,以此登记明细账和保管台账。

  三、储备管理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物资是各单位抗洪抢险与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物资。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十四条铅丝、编织袋、木桩等物料的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等,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五条防汛物料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有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第十六条物料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对储备物料的收、支、存数量进行核实,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如存在问题及时查明,分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权限进行妥善处理。

  四、防汛物资的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防汛抢险物资,必须按照防汛抢险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办理手续,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紧急抢险时可以边使用边申报。

  第十八条防汛抢险物资使用根据凭防汛抢险实际需要的数量办理“领料单”,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领取防汛抢险物资。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制度。

  第十九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理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条异地抢险需动用防汛物资时,受援地提出申请,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统一调拨。

  五、费用结算财务核算与统计

  第二十一条无聊费用结算由实施单位办理,各种会计资料和部分原始凭证由实施单位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保管依据“入库单”和验收小组出具的合格书登记材料台账和低值易耗品台账。

  六、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物料购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列支出、虚报完成、转移挪用,各级财务、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防汛物资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物料在采购环节出现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超过正常损耗、型号不符等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物料在储存期间发生非正常损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由保管人员负责;出库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剩余耗材或工器具使用完后未及时入库或发生损失由使用人负责。

储备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粮业务管理,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政府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根据《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方储备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市粮食局负责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并对县级储备粮进行监管;县级粮食局负责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地方储备粮粮权归市、县级人民政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三条市、县级粮食局所属国有独资的粮食储备库是专门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企业(以下称承储企业)。地方储备粮实行集中存放。

  第四条承储企业要与其他经营性企业彻底分离,设立独立法人,实行单独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方储备粮业务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市粮食局等有关单位举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粮食局计划储备处会同有关处室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规模,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储存布局和收购、销售及动用建议。计划储备处或会同有关处室负责研究拟定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执行;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储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改造和报废项目进行审批。

  县级粮食局负责提出县级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和收购、销售及动用建议,组织县级地方储备粮的轮换,对县级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承储企业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地方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实施科学保粮,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轮换)计划;建立和管理库存实物台账,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按照规定使用储备粮各项费用补贴,确保储备粮贷款安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第八条市粮油质量检测站依照有关规定、按市粮食局的要求受托承担市级储备粮出入库质量鉴定和储存品质判定。

  县级粮食局也应建立粮油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对县级地方储备粮实施质量监管。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

  第九条地方储备粮入库包括收购、调入、轮入、移入及其它。地方储备粮出库包括销售、调出、轮出、移出及其它。

  第十条地方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原则上通过规范的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公开进行,也可以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承储企业必须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品种、数量、质量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组织出入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凡是品种不符、数量不实、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粮食不得出入库。出入库计划执行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地方储备粮的出入库一般应按以下流程进行。

  入库:准备→入库登记→验质→计量→入仓→结算记帐。

  出库:准备→验质→出仓→计量→结算记帐。

  第十三条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须凭证齐全,及时登记账、表、卡,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出入库时要准确计量,保管、计量人员对粮食数量负责。

  第四章轮换管理

  第十四条地方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的数量一般为储存总量的20%-30%。

  第十五条轮换以品质控制指标和储存年限为依据,采取“成本不变,等量兑换”的方式,按照“先入先出、均衡有序”和有利于保持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节约成本、有利于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

  第十六条地方储备粮轮换的参考储存年限(以生产年度计算)为:小麦3-4年。储存期内要定期进行品质检验,对鉴定为“不宜存”的,要及时报告并提出轮换建议。

  第十七条每年10月份,承储企业要根据储备粮储存年限和品质控制指标等情况,向同级粮食局提报下年度轮换计划。由粮食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于12月底前将轮换计划下达到承储企业。在年度计划内,具体每批次轮换数量由承储企业自行安排并报粮食局备案。

  第十八条承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轮换计划文件的各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轮换任务。在实施轮换时,可以实行先进后出、边进边出和先出后进等方式进行。采取先出后进方式轮换的,架空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确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架空时间的,必须报经同级粮食局批准。

  第五章储存管理

  第十九条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符”是指账实相符,即统计账、会计账与保管总账相符;保管总账与分仓保管账相符;分仓保管账与仓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

  “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地方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地方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保管、检验人员均要持证上岗。各承储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储备粮保管总账及分仓保管账、专卡。保管账和专卡要准确、及时地反映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

  “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在地方储备粮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承储企业根据管理需要在承储库内调整仓号及分仓数量,须报经同级粮食局批准;承储企业库点之间调整储粮数量须报市粮食局等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粮食入仓前要对空仓进行清理消毒,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组织入仓。入仓后要及时对粮面进行平整,按规定及时填写专卡。

  第二十一条地方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露天储存。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年限的粮食要单独存放,不能相互串混。

  第二十二条储粮仓房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标准。

  第二十三条承储企业要因地制宜、积极采用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节约成本。要积极研究和推广绿色储粮技术,减少污染。要积极应用计算机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储粮新技术。

  第二十四条保管员要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检查粮温、水分、害虫等情况,认真做好粮情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保管员要对所管理的仓房、仓容和粮食品种、数量、质量、粮情等情况做到“一口清”。粮库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粮情,并在粮情检查记录簿上签署意见。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承储企业要按照有关粮食质量、卫生、计量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地方储备粮质量管理工作。要设专职质量检验员,建立检化验室,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基本检测仪器和设备。

  第二十六条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入库的.粮食必须达到国标中等及以上质量标准,优先收购新粮,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十七条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和储存期间,承储企业要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及省粮食局《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入库时,要对粮食质量及品质控制指标进行全面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准确填入储备粮专卡。出库时,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检验项目主要为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可由承储企业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应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八条储存期间,承储企业每年4月份、10月份要对库存粮食质量(包括品质控制指标)各进行1次全面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填入储备粮专卡。承储企业要建立完备的储备粮入库、储存、出库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档案.

  第七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粮食仓储设施主要包括仓房、罩棚、铁路专用线、机械设备等生产设施及生产附属设施。

  第三十条承储企业要有计划地改善粮食仓储设施。在库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改造仓储设施,必须符合库区统一规划布局,符合安全储粮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建立仓储设施档案。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承储企业每季度都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相关科(处)室和保管员负责仓储设施的日常检查,对储粮仓房等主要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铁路专用线等主要设施完好率要常年保持在100%。承储企业在利用其闲置仓储设施开展代储代运等业务时,不得危及地方储备粮及其仓储设施和人身安全。

  第三十四条承储企业的仓储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改造和报废要报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章库区管理

  第三十五条承储地方储备粮的库区要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整洁美观,要合理利用办公区、生活区空地进行绿化、美化,各区域有围墙或绿化带隔离。承储企业员工工作时间着装要统一。

  第三十六条各承储企业名称标牌规格、样式、颜色要规范。仓房以及内设机构办公场所都要悬挂名称标牌,标牌规格、样式协调一致。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外醒目位置悬挂市地方储备粮专牌,专牌样式由市粮食局制定。非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不得悬挂地方储备粮专牌。各种标牌悬挂位置要正确。

  第三十七条库区要保持清洁,排水沟渠畅通,无杂草、垃圾、污水。

  第三十八条库区仓房外墙粉刷干净,颜色格调协调,并常年保持粉刷效果。各种标语、标志牌书写、张挂整齐划一,清晰醒目。

  第三十九条仓房内要悬挂“二牌三簿”。二牌是指:保管员岗位责任牌,储备粮专卡。三簿是指:粮情检查记录簿,粮食熏蒸记录簿,机械通风作业记录簿。“二牌三簿”样式由市粮食局统一制定

  第九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承储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承储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二条承储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卫、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要严格值班制度和进出库登记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教育和培训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四十三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储粮专用化学药剂管理的规定收发、运输、储存、使用化学药剂。

  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生储粮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承储企业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及时报告县级粮食局,并由县级粮食局报市粮食局。

  第十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承储企业地方储备粮业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储备粮数量、质量、粮情,储存安全等情况,以及储粮化学药剂、设备设施、有关档案的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出入库(轮换)期间的粮食质量,出入库(轮换)结束后对入库粮食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确认,以及根据业务需要对其它事项的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每年春季、雨季、冬季3次安全普查,定期检查一般采取企业自查、市县粮食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七条建立粮情分析会制度。承储企业每月要召开一次粮情分析会,并作好记录。县级粮食局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粮情分析会。市粮食局每年组织两次粮情分析会。

  第四十八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承储企业限期整改。违反本实施制度的,依照《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业务管理工作依照国家和省、市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制度由市粮食局计划储备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储备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使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规定如下:

  1、员工宿舍由储备基地负责人统一安排,未经相关人员同意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严禁带外来人员在宿舍留宿。

  2、宿舍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定,服从储备基地负责人对宿舍的安排与调整,并接受有关的居住纪律检查。

  3、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和维护宿舍内的卫生,严禁在宿舍区域随便乱扔东西杂物,严禁在宿舍使用功率较大的电器和使用电炉褒饭等,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重罚,严禁使用冲凉热水器烧水洗衣服违者重罚,做到勤俭节约,人离灯熄的良好习惯。

  4、自觉爱护宿舍公物,损坏者按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5、保持室内物品布置美观,严禁乱摆放,储备基地内务保持高质量、高标准,宿舍内严禁带入、传播任何政府禁止的音像制品、书刊等物品,保持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6、储备基地负责人按《宿舍管理规定》全面管理本宿舍的消防安全、清洁等工作,并每日安排一名值日员负责清洁宿舍内、洗手间、冲凉房、走道等公共部位的卫生,以保持宿舍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员工在宿舍冲凉时注意将窗户打开一扇通风,预防煤气中毒,并自行安排值日员清理宿舍卫生;

  7、宿舍区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或播放音响,以免影响其他人员休息,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宿舍争吵或打架。

  8、员工外出时必须经储备基地负责人按照请假权限批准,并在外出请假单上予以记录储备基地负责人的批复意见,留下联系电话及归队时间后方可外出,外出归队最晚不得超过23点。

  9、私人会客未经储备基地负责人同意不得在员工宿舍会客,只能在指定区域接待;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须知会储备基地负责人及同宿舍同事,以不影响其他同事休息为宜,最晚不得超过23点,女宿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10、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个人手机充电必须在统一指定的位置,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11、出入宿舍随手关门,贵重物品不随意乱放,保管好私人钱物,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2、离、辞职人员须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的当天搬离宿舍。

  13、违反管理规定或无故不完成值日卫生工作任务者,按公司《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处理

储备管理制度11

  一、使用单位领料时,必选填写矿材料领用审批单,队干申请数量,注明用途,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材料由矿长审批)。

  二、物资出库是保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包括核对领料审批单,备料,当面交点数量并开出领料单,领料人鉴字。

  三、物资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对于长期积压或淘汰报废物资,在质量未发生变化和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向公司物资供应部提交报告,由公司统一处理。

  四、凡公司规定的'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坚持以旧换新方可发料,可以修复利用物资另存,并登记台帐,凡应交未交或交量不足者保管员应做好记录便于材料考核。

  五、凡有包装物要上交的应及时收回。专项工程多余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严禁向外借用库内物资,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料,事后补办手续。

  七、坚持永续盘点制度,库内物资必须每月定期清理盘点并做好记录。

  八、实行定额储备制度,既要保证生产用料,又不造成积压浪费,对库存物资合理储备加强管理。

储备管理制度12

  一、为加强地方储备面粉管理,根据《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下达地方储备食用油和成品粮油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地方储备面粉,是指市政府为保障我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在原有地方储备粮规模内,通过品种兑换而储备的成品粮库存,品种为国标特一粉,其中包括部分小包装。

  三、地方储备面粉是地方储备粮的组成部分,应确保达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政府随时调得动、用得上”的管理目标和“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存放、专帐记载、专人管理,品种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存放地点落实)的管理要求。

  四、地方储备面粉加工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由同级粮食主管部门指定。可委托加工企业“代加工”,然后收回原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储存;也可将原粮一次性拨付给加工企业,委托加工企业加工并储存。

  五、地方储备面粉应存放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仓房门口显著位置统一悬挂“市地方储备面粉”标牌,设立“储备粮专卡”和“查仓记录簿”等(格式另发),由具备相关保管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并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即无害虫、无鼠雀、无变质、无事故)标准。

  六、地方储备面粉原则上应足量储备。为缓解保管压力,确保储存安全,当市场稳定时,可适当减少面粉库存数量,但面粉和原粮库存总数(折原粮)应始终保持政府确定的.规模。每年10月初至来年2月末销售旺季、“两节供应”期间以及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要确保面粉按规模足量储备;其它时期可按40%-60%的比例掌握。

  承储企业和加工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随时保持加工设备正常,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应立即补足面粉库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地方储备面粉采取周转储备的方式。承储企业或加工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自主决定对地方储备面粉进行轮换周转,以保持品质新鲜。

  八、地方储备面粉的财务会计和统计处理等,仍按原口径(原粮)由承储企业负责统计上报,并注明其中成品粮数量。委托加工企业储存的,由加工企业另建实物台帐,记载地方储备面粉和原粮的进销存情况,并定期向承储企业通报。

  九、地方储备面粉的库存管理,包括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承储企业储存的,由承储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和经营盈亏;委托加工企业储存的,由加工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和经营盈亏,承储企业同时负有监管责任,要指定专人履行监管义务。

  十、县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储备面粉的监督检查。承储和加工企业应自觉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管,如实提供地方储备面粉情况,按要求上报有关报表。

  十一、承储企业和加工企业要签订“委托加工”或“委托加工储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落实责任,并报同级粮食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内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地方储备面粉的日常管理。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市粮食局地方储备面粉周转库存管理制度(试行)》和《地方储备面粉周转库存管理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十三、本制度由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储备管理制度13

  一、入库制度

  1、各种捐赠及救灾物品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不得入库。

  2、物品入库时要有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按单上所列物品名称、品种、数量、规格点收,清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

  3、无入库单或入库单与实物不符时,不能办理入库手续,要重新核查。

  4、贵重物品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后再入库。

  5、仓管员在物品入库后要及时入帐、登记。

  二、出库制度

  l、没有分管领导签字及有关批文,物品一律不得出库。

  2、物品出库要填写救灾物资调拨单,根据调拨单与接收单位人员共同清点物品并装运。

  3、物品出库后要及时销帐、登记。

  4、按时做好物品进出库的统计报表,要求规范、数字真实、准确、完整。

  三、物品保管制度

  1、所有入库的物品要按货位分类整齐摆放。物品分新品、旧品两区,并按照成衣、棉被(褥、毯)、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文化用品、食品、其它用品八大类别进行分类包装,并在包装袋(箱)上予以标明。

  2、严格岗位责任制,定期点验库存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仓库内要保持通风、整洁、有序。各种物品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不得抛掷;要有防火、灭火、防盗、防潮、防鼠、虫害的.设施和具体措施。定期对货物储存情况以及消防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并做好详细记录。

  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储备管理制度14

  vk物业储备基地礼仪管理规定

  一、目的`:培养高素质安全管理队伍,规范安全员言行举止,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

  二、范围:适合人力资源部安全储备基地。

  三、方法和控制

  3、1以尊敬为原则,旨在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和友好合作,;

  3、2以修养为基础,培养内在品格和文化修养,塑造良好形象体现真、善、美;

  3、3用语文明:与人交谈态度要和善,语气要亲切,言辞得体,谈保持正确的微笑表情:笑容自然、适度、贴切庄重,指向明确、对方容易领会;

  3、4坐姿大方:,禁止翘二郎腿、盘腿、脱鞋、非休息时间严禁坐床、躺床;

  3、5站姿端正:挺胸、收腹、直腰,双臂自然下垂,身体保持端正,给人轻松自然感觉,体现雄姿;

  3、6行走稳健:行走时身体直立,抬头挺胸,平视前方。步伐自然、稳健行人要理让,交谈时靠边站立,忌勾肩搭背、边吃边走、双手插兜;

  3、7谈话自然:态度要诚恳大方,语词平和,使用礼貌用语。忌装腔作势,高声谈笑,大呼小叫;

  3、8仪容整洁:工作时间内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头发要保持寸发、清洁、整齐。面部、手部等必须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应每天洗澡、换洗内衣物,避免异味;

  3、9遇到公司领导或上级领导到访时,须行礼,主动问好、让座;

  3、10训练、就餐、外出及开展活动,均需排队有序统一带队,杜绝个人主义;

储备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生物制品库、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储备库房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兽医专业知识和生物制品使用管理知识。

  2、物资储备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物资储备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每天上下班时,物资储备管理人员要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5、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各类药品、物资,对因上述情况而不能正常使用的生物制品,要进行无 害化处理。防止虫蛀、鼠咬、霉变、过期等情况的发生。

  6、物资储备进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进库纪录,并要求参加人员签字。

  7、物资储备出库时应通过单位领导、生物制品管理人员的'同意,领取人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方可领取。

  8、要保证经常对生物制品库房设施的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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