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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6 11:59:2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篇)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推荐产生的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3

  1、各教师按学校安排到总务处登记领取钥匙,自行保管,搬迁时要如上数交回。爱护学校公物,配置的物品要自行保管,损坏按价赔偿。

  2、各教师保持宿舍、门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画墙壁。做到墙面无污迹、手脚印,洁白无破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自行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3、教师生活垃圾及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4、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排放整齐。不得占用学校公共场所。

  5、节约能源,楼梯灯专人负责开关。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要求定时开窗通风。

  7、学校设立教师宿舍管理1名。监督管理宿舍卫生。学校总务定期安排职员搞公共卫生,并定期检查。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4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每年的学校财务计划、年度预决算并进行公布,总务处应定时向校长报告财务情况。

  2、学校财务由一位校长分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校内一切奖金都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管理。

  3、支付单据一律实行“一票三章制”即所购物品单据由经手人签字,证明或验收人签字,主管人签字后才能报销。

  4、学校各室各部门实行政费包干制,经费按年度预算使用,余留超扣(不能超出预算总额的.10%)。

  5、购买专控物品或单价500元以上物品须由总务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才能购置。

  6、教育经费要保证用于教育事业,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挪用。

  7、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名,附上会议通知才能报销。

  8、按国家会计制度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加强收款收据的统一管理。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校车、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行政、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要高度警惕。开小车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同时在学生课间休息、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6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

  1.实验开出率的考察统一使用规范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率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察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察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存入教学档案。

  中小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开。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经常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仪器清册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核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实验完毕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及时报告,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后归柜,并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要求上报和存档。

  中小学校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应重视实验课,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掌握基本实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前要认真预习,完成实验预习作业,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知道实验步骤和操作要领。经老师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未准备或准备不充分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按规定就座,不得随意换位。

  (四)实验开始前,要检查核对所有仪器、器材、试剂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应及时报告老师。实验台要始终保持清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五)学生要按规范进行实验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实验内容,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实验器材。

  (六)实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不得在实验室内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处理。

  (七)用过的火柴梗、废渣、废纸等不得随意丢弃,须放入指定容器中,如仪器损坏,应主动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八)公用仪器用过后,要立即放回原处。规定在原地使用的仪器,不得任意移动。

  (九)实验完毕,应将仪器擦拭干净,放回原处,整理好实验台面,仔细检查酒精灯、煤气、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

  (十)根据实验内容和要求及时写出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结果和实验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

  中小学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学项

  1.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

  2.熟悉各种教学仪器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工作原理和作用及维修方法。

  3.熟悉学科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4.按照实验教学计划或实验通知单,准备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和器材。实验完毕整理、清洗、回收入柜。

  5.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和进行开放性实验。

  6.加强和各科教师联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

  (二)管理项

  7.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入库及登帐、编号等工作。

  8.合理安排教学仪器的存放,保持教学仪器的整洁,创造仪器室内的良好环境,确保安全和教学仪器使用寿命。

  9.负责教学仪器的维修、维护、清点、检查、借出、回收以及安全急救等日常管理职责。

  10.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仪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仪器室的全面管理。

  中小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一)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作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中小学校仪器设备报废审批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的条件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常规仪器设备22年、通用仪器设备同其它工业产品),无修复价值的教学仪器设备。

  2.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丧失或严重降低,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3.先天不足,又无法改造利用的教学仪器设备。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器设备。

  5.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

  (二)教学仪器报废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品名、数量与金额,经主管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执行。

  2.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仪器、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执行。

  3.凡属固定资产(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申批单》,再由教导处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教学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对淘汰报废仪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合理者,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并由管理和财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最后报县(区)级业务管理部门备查。

  4.不管属哪一级审批报废的仪器,,都应将原仪器上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二中加强实验室工作的意见

  1、仪器室所有仪器均要编号,并分类定柜、定位存放;帐册健全;做到帐册、标签、实物三统一;仪器室整齐美观,环境干净卫生。

  2、妥善保管仪器,严格做到仪器室的防火、防盗、防漏电等安全防范工作;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专人管理、维护和操作。

  3、教师因教学做演示和学生分组实验借用仪器,应预先提出计划,履行借用登记手续,按期归还;教师私用或单位借用,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用,任何个人不得长期借用。

  4、自购或上级调拔的仪器,要及时编号上帐、入柜,并向教师介绍使用,不得积压。对已丧失使用和维修的仪器,要办理报废手续。

  5、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应严格按照移交规定,按帐点物,逐一移交。

  **二中加强实验室工作的意见

  1、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

  2、仪器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避光等工作。

  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试剂管理办法》进行保管。

  4、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5、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处理登记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6、凡自购或上级调拔的仪器,要及时编号、上帐、入柜并及时投入使用。

  7、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不得草率从事,对移交中存在的问题要作出妥善处理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7

  一、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年级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45分钟,五六年级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二、禁止留午间作业。节假日适当增加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倡导开展每周一天无作业日,让学生自行调整放松,鼓励学生利用好时间,积极参与劳动实践或体育锻炼。

  三、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教师设计作业要符合学生年龄特征,能由学生独立完成,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教师要在布置作业前及时沟通,确保学生完成作业不超时,朗诵、背诵、默写等作业统一纳入家庭作业总量时间,不得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学科教师可在基础作业以外,根据班级学生实际情况布置微量的进阶类型作业,供学有余力的学生选做,不得强制所有学生完成。学校要定期检查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和批改情况,

  四、禁止教师利用手机布置作业,禁止教师布置需要学生利用手机完成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手机和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五、要求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及时批改、全批全改,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也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六、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争取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帮助中小学生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教师可在完成书面作业之余,安排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业指导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七、要提高作业批改的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要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八、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要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九、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十、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对无故缺作业的学生应及时加以教育,对学生重做、改错的作业要认真及时批阅,对作业完成优秀的学生教师应予以表扬。

  十一、每月的30日前后将作业本收齐,接受教研组长和教导处的查阅。学期结束将学生的全部作业本交教导处查阅后,归还学生保存。

  十二、每学期,语、数教研组各产生2名优秀作业班级,经教导处认定,报校长室批准,表彰相关批阅教师。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8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9

  1、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生活、维修等物品)的保管、发放、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记好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维修物品的出入库帐。

  3、随时掌握库存情况,每月编报购进计划。

  4、负责办理对购进物资的入库手续。

  5、参与学校资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0

  1、全体教师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方案评选等活动。

  2、教师参加优质课竞赛、基本功竞赛和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主题班队会的具体负责人为教研组长或大队辅导员,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负责协调指导。

  3、各级各类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评选,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上交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然后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再上报上级部门。

  4、各类竞赛、评选活动揭晓后,教师将获奖证书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无获奖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再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和《李白河小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对教师进行奖励。

  5、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和主题班队会,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优质课奖”进行相应奖励。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靠中档,主题班队会靠高档。

  6、科研课课题获奖,视其成果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重大贡献奖”给予相关人员的奖励。

  7、经验论文和宣传文章在公开发行的报刊、电视上发表或播出,教师将相关证明件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经审查核实后,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中“经验论文奖”靠高档奖励。其中宣传报道类按教育局和学校有关规定再进行专项奖励。

  8、以上所有奖励,均与教师本人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等挂钩。

  9、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和德育处认定为准。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1

  为了搞好以防火、防盗、防灾害等事故为中心的安全预防工作,保障电视台工作人员人身和仪器器材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电视台安全工作要坚持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到实处。

  二、校园电视台要建立有关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校园电视台的工作阵地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四、为了保障设备的安全,工作人员要做好贵重物品的.使用详情记载。

  五、每天下班前,要切断不使用的电源、消除火种,关好门窗等。

  六、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经常检修,维护下按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

  七、如发生不安全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

  八、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准隐瞒不报,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2

  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二、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3

  1、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校产的'建帐、建档及存档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3、年度初指定校产管理计划,年度结束编制新增校产汇总表,及时归集校产档案资料。

  4、组织部门管理员管好,用好校产。

  5、在师生中组织宣传爱护校产活动,搞好校产管理。

  6、参与班级目标管理相关内容考核,对损坏公物和赔偿情况及时通报。

  7、负责组织对校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4

  为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大货币资金支付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党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行监督。

  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主管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并按校内管理设置二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经济责任制。

  第五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

  第六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第八条依法组织学校收入,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资金,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第十条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财务工作情况,为领导在财经工作上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参谋。

  第十一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根据管理层次分为校长、财务主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经济责任制。要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一直抓到基层,确保各级负责人在财经工作中切实履行责任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全部财经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重大经济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对学校制度规定或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经济事项,实行主管财务校长“一支笔”审批,校长加签制度。

  第十三条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对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审批制度。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划转货币资金,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币资金等行为。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保障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教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务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为办好社会主义学校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针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预算,讨论和审议学校重大决策。

  2、讨论和决定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3、讨论学校体制改革事项,教职工培训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

  4、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上级纪检部门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

  5、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和稳定教学秩序的机制运行,要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保护学校的荣誉。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发扬奉献精神、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研,认真钻研教材,多练基本功,多出优质课,多育优秀生,多写优质论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时,可以提出建议。如经主管机关审议后,仍维持原决定和指示,职工代表大会应配合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根据街道教育组的文件精神,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在本单位享有公民权力的干部和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注:非正编教师只享有学校教师代表当选权)。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有: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3、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控告。

  第七条、职工代表义务

  1、模范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指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教职工的`表率,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创造优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2、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4、帮助教育和监督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自觉地改正缺点错误。

  5、团结广大职工和家长,支持校长工作,顾全大局,不计得失。

  6、树立教师的光辉形象,积极维护学校声誉,努力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八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包括,第一线教学工作人员、科组长、行政领导,按比例组成,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但不设常设机构。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教代会大会通过。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可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进行处理。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处理组织工作、业务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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