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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4 16:22:2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汇编15篇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

  (一)卫生管理制度种类

  1餐饮业卫生管理组织;

  2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3冷菜间卫生管理制度;

  4初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

  5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6食品初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7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8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9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10卫生除害管理制度;

  11卫生检查制度;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卫生管理制度;

  13档案管理制度;

  14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二)制订各种卫生制度的要素

  1卫生管理组织构成

  ①单位负责人;

  ②卫生管理人员;

  ③相关部门的经理;

  ④卫生组织机构至少由3人组成。

  2餐厅卫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3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4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5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6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①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2

  一、餐饮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二、组织从业人员到卫生监督部门确认的.资质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上岗前和在岗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四、从业人员发生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症状时,应暂停接触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五、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坚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上岗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在岗不吸烟等。

  六、餐饮单位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卫生操作技能、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七、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组织培训基本情况、培训教材、考试考核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3

  一、食品采购查验

  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及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干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

  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病不应接触食品。

  六、人员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有卫生执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

  2、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善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洗定位存放。

  4、各类食品原料使用前分类清洗。

  八、投诉管理

  1、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4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2、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4、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1)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2)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2、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度以下或60度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和销售。

  四、餐饮具的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五、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1、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物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5、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六、其他

  1、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包括饮料)、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厨房:指进行食品切配和烹饪操作的`场所。

  凉菜:又称冷荤、冷菜,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凉菜间:指加工制作凉菜的操作间。

  原料:指供进一步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的温度一般在0~10度间。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度~—1度间。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中心温度可用中心温度计测量。

  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食堂出入库制度

  一、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二、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三、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四、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五、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六、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食品索证、采购制度

  一、采购员要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采购员必须掌握一定的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及原材料知识。

  三、采购食品、原材料要计划进货。

  四、采购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检查食品质量。

  五、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六、采购原料必须新鲜、干净、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七、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等;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八、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原料验收制度

  一、食堂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原料验收员。

  二、验收食品和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三、检查所购食品原料有无产品合格证或检疫、检验证明,并做好记录。

  四、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

  五、验收合格的食品、原料方可转交库房管理员。

  六、验收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食堂仓库保管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食品数量、质量和进、发货要登记,先进先出。有过期及变质迹象的食品及时报告并销毁、处理。

  三、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货物摆放符合有关要求;散装食品的储存容器加盖,并标注食品名称。

  四、肉类、蛋品等易腐烂食品按规定冷藏或冷冻储存并保持规定的温度。

  五、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用品及其他杂物。

  六、严防鼠、虫、蝇和蟑螂污染食品及原料。

  七、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八、仓库保管规范化。仓库保管员必须学习和掌握食品保藏知识和商品知识。

  操作间热菜烹调、面点制作卫生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对于不能充分加热烹调的菜肴挑选要精心,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烧透。

  二、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及时加盖。

  三、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要妥善保管;豆制品经冷藏,食用前应再次加热且要彻底。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四、食堂的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定位、保洁存放。

  五、煎炸食品用油多次使用以后,颜色变深、有异味的要废弃。

  六、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用前要先洗净消毒;不用变质的散黄蛋或破损蛋。做馅使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要符合卫生要求。待加工食品要离地上架。

  七、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果酱、果料、豆酱等原料。

  八、面肥(引子)变质、发霉不得继续使用;有异味的发面缸、盆、点心模子要认真洗刷,保持清洁。

  九、加工直接入口面点的工作台、用具、容器要专用;制作人员要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

  餐具洗刷消毒卫生制度

  一、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洗、消毒柜高温消毒”四道洗消工序。感官检查以光、洁、涩、干为达到消毒要求。

  二、消毒后的备用餐具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无油垢。

  三、洗碗池要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油垢,表面清洁。

  四、使用洗碗机、蒸汽进行消毒作业,物品摆放要正确、合理。

  五、废弃物要有专用容器盛放,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六、各种盆等较大用具要用苫布防尘,消毒要用消毒剂或沸水煮。

  操作间卫生制度

  一、地面清洁,门窗洁净。

  二、各种炊具、用具、操纵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

  三、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要有明显标记。

  四、餐具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五、灶台清洁,炊具及时洗刷,要求目见本色、铁器发亮。

  六、所有机械工作完毕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七、冰箱冰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八、生菜上架,先洗后加工。

  九、水池清洁,菜、肉分池洗;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十、门窗防蝇、防尘、防鼠。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学校食堂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师生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学院教学和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食堂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院的食堂、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学校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因而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院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部门(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院办统一上报。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5

  一、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1

  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不得从无合法资质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7、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8、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验收按照索证管理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2、购买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包装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应明确标示有“食品添加剂”字样。

  3、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登记、专柜保管、专人领用。

  4、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严禁以掺杂掺假,伪装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5、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本店的餐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食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本店的餐用具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防止使用被污染的餐用具。

  3、本店的餐用具有专人清洗、消毒、保洁,不得乱摆乱放。消毒时应使用正规的餐用具消毒产品,并按规定配兑消毒液,浸泡时间要准确,然后清洗保洁。消毒后要做好消毒记录。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要定期对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餐用具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用具进行及时更换。

  四、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合格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不得继续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明的食品从业人员一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并做好记录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随时保持清洁和良好卫生状况。

  2、餐厅内桌、椅、台等应随时保持清洁。

  3、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5、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6、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8、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六、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2、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3、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4、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5、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6、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处理废弃油脂要签订回收协议,建立回收记录,包括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七、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应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不拖拉、不推诿,作好相关记录,保留相关证据。

  2、对消费者投诉属实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积极稳妥、文明有序地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事项。对不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不得发生野蛮粗暴行为;对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与消费者文明妥善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处理方案,避免差错事故再次发生或矛盾激化。

  3、对消费者投诉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县消委会或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41554xxx(食品药品监管局)

  4、对县消委会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商解决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6

  第一条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二条由原料致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一)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二)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三)炊事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四)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三条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一)生与熟隔离;

  (二)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三)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

  (四)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第四条用具、餐具实行“四过关”、“一保洁”: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一保洁。

  第五条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一)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餐厅、操作间、库房、洗消间、办公室、更衣室、卫生间及餐饮中心周围的道路等。

  (二)餐厅操作间卫生要求落手清,墙、屋顶、地板要求时常保持干净,无黑垢,无蜘蛛网。门窗干净,玻璃明亮,纱窗完好,无灰尘油垢,电扇、灯具、风幕见本色。并做好防鼠、防蝇、防尘。

  (三)所有操作台、放物架、售饭窗口要求洁净,水池要求无泥沙,无脏垢,无异味,各种炊事机械及各种炊事用具位置固定、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所有抹布,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每天要用碱水煮沸,清洗消毒。

  第六条个人卫生

  (一)新员工上岗前一定要体检,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二)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严格遵守三天洗澡、更换工作服一次、20天理发一次的制度,员工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保持整洁;班前便后、开饭前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严禁留长发、长胡子,随地吐痰、擤鼻涕;操作间、卖饭间不许吸烟,上班不许戴戒指,不许涂指甲油。

  (三)每学期请防疫站或校医院的专家对员工进行一次卫生知识讲座,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第七条食品加工出售卫生:

  (一)加工前,先验质,然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加工。

  (二)用于加工、盛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三)半成品严禁装筐,应专用容器装盛,严禁随意堆放食品、物品,更不许将食品落地摆放。

  (四)冷库、冰箱中存放的食品要生、熟分开,各种容器不得重叠存放,冷库、冰箱要求清洁,无臭味。

  (五)出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六)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应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剩菜、剩饭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经厨师长确认在没在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凉菜不得隔餐出售。

  (八)凉菜间必须按时进行紫外线空气杀菌消毒;凉菜必须由专人按要求在凉菜间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第八条实行留样制度:

  每餐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种应各取不少于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冰柜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九条卫生管理是评定各餐厅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卫生工作与餐厅奖惩挂钩,卫生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餐厅、经理、厨师长、班组长等相关负责人按责任处罚。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7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8

  一、餐厅必需坚持清洁、卫生,做到空中无渣滓、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义务心强,工作担任的同志担任清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停止清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洁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备,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化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堵,不声喧哗,不要面对同窗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避免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布置管理人员或值周教师值班,维护餐厅正常次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指导或行政值周指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状况。

  八、日常卫生能否每餐整理,餐厅卫生每餐整理。

  九、餐具摆放要统一、干净、定期消毒。

  十、各种餐具外表光亮水平,银器、铜器餐具按时擦拭,无污痕,外表无变色现象发作。瓷器、不锈钢餐具和玻璃制品外表光亮亮堂,无油滑感。

  十一、洗碗阿姨忙不过来?洗碗的过程地面积水过多?脏乱?洗碗机你搞定,洗碗哥学校洗碗机清洗,消毒、烘干。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9

  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

  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

  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除、每天一清洗。

  七、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和成品。

  九、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十、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 十一、保持仓库、保管室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隔墙离地,分类存放。

  十二、及时处理好废弃物,各场所配备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为有盖的密闭容器,并有明显的标志。

  1、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用餐人员的健康,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领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3、严格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保持营业场所内外整洁,有防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的设施。

  4、清洁卫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扫,清除垃圾及剩饭菜,每周大扫。

  5、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工),经检查合格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对患有传染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其工作岗位。

  6、上岗工作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和帽,并保持清洁,卖饭菜前手要洗净消毒,禁止用手抓熟食品和直接入口的食品。

  7、食品分发时应用夹子。

  8、餐具、碗筷每天蒸气消毒,密封保管。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顾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餐饮业食用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1、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2、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0

  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设备管理规定:

  一、蒸汽设备(包括燃气蒸车、电蒸车);

  1、为确保安全,必须专人专用,不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2、凡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额定气压和操作规程。

  3、搞好设备保养、卫生。

  4、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先关进气阀门,后开高压阀,放气后再检修,凡有破损或失灵,应立即停止使用。

  5、装入食品或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以防止气流堵塞出现意外。

  6、勤擦洗,保持设备清洁和食品卫生。

  二、生加工类设备(包括合面机、压面机)使用规定

  1、为保证设备的.使用及安全,对各类设备要责成专人使用,

  2、使用设备的人员,一律不准戴手套操作机器,女同志必须将长发盘进工作帽内,不准戴饰物工作。机器没停稳前不得把手伸入机内。

  3、开机前,应先擦干手再按电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4、使用时应先检查试机,不得超负荷操作,以免损坏机器设备。

  5、工作结束要及时清洗干净,盖好防尘罩,以免设备生锈和污染。

  6、离开岗位时,应将工具放回原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三、冷藏设备(冷藏柜、电冰箱等)

  1、由保管员或责成专人使用,管理和维护。

  2、勤检查、勤清洗,保持清洁卫生,防止设备生锈。

  3、每月清理冰箱一次,防止异味。

  4、合理使用设备,做到定时存、取,不随意开关。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1

  一、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包括凉菜间、熟食间、裱花间、果盘间、寿司间等制做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间;专间使用,做到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各功能间均设预进间,预进间内配置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洗手、消毒盆各一个,给排水畅通,功能间内设脚踏式污物溶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系统、温湿度计等设施。

  三、各功能间室内做到无蝇、无蟑螂、无老鼠、无昆虫活动;室内温度保持在25℃以下。

  四、各功能间均在班前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砧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砧板做到面、底、边三面保持光洁。

  五、使用的餐饭具、容器及其它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加工前认真检查侍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进行加工、销售。

  七、熟食勤做勤销,做到当餐制做,当餐用完,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4-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

  八、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私人用品不在间内存放,不在间内进行食品原料加工等与凉水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九、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食品原料未经洗净处理不带入凉菜间。

  十、奶油类原料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及烧卤熟肉食品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十一、蛋糕胚在10℃以下专用冰箱中贮存,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当天加工、当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蛋糕贮存温度不超过20℃。

  十二、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更换整洁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佩戴一次口罩手套。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餐饮具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采取自行消毒和集中消毒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业、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

  经贸、环保、工商、城管、旅游、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24小时开通的检举电话;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向检举人反馈。

  对检举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检举人给予奖励。检举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保密。

  第二章消毒管理

  第六条公共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消毒,未经消毒不得使用。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和已经消毒的公共餐饮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不具备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个人,必须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饮具或者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第七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环境卫生、水源充足,污水处理、排放符合环保、环卫要求;

  (二)清洗消毒的专用场所大于6平方米;

  (三)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有专用的餐饮具洗涤、清洗、消毒池和保洁箱柜;

  (五)消毒场所地面、墙面防水、防潮,易于清洗;

  (六)洗涤、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存放安全;

  (七)生产经营人员有健康证明;

  (八)有专、兼职消毒员和卫生管理人员,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第八条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除符合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专用消毒设备;

  (二)消毒餐饮具有明显标识,标明消毒时间和有效期;

  (三)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小包装以及专门运输工具;

  (四)有专门的卫生检验室和符合条件的检验人员,能够开展日常卫生检验和监测;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业务用房。

  第九条公共餐饮具自行、集中消毒必须经过批准。

  具备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在食品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并予以公布。

  具备餐饮具集中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申请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

  第十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户”标识。

  使用集中消毒公共餐饮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使用户”标识。

  标识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由批准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颁发标识不得收取费用,制作标识所需经费,列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从事公共餐饮具消毒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从事餐饮经营、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

  (二)重复使用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三)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袋;

  (四)不使用保洁柜贮存消毒餐饮具;

  (五)不悬挂标识或者伪造标识。

  第十三条从事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使用其餐饮具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下列事项: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

  (三)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

  (四)环境卫生状况;

  (五)公共餐饮具消毒、生产、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

  (六)洗涤剂、消毒剂、食品袋的卫生标准,存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餐饮具应当定期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天。

  抽样检验不得向被检人收取费用。提取的餐饮具,检验后要及时归还,损坏的应当赔偿。

  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检验情况、处理结果等。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可以向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提取样品;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检查,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阻碍执行公务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从事公共餐饮具的消毒工作。

  第二十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拒不提供的,责令停产,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3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4

  一、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包括了间、熟食间、裱花间、果盘间、寿司间等制做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间;专间使用,做到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各功能间均设预进间,预进间内配置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洗手、消毒盆各一个,给排水畅通,功能间内设脚踏式污物溶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系统、温湿度计等设施。

  三、各功能间室内做到无蝇、无蟑螂、无老鼠、无昆虫活动;室内温度保持在℃以下。

  四、各功能间均在班前用紫外线灯照射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砧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砧板做到面、底、边三面保持光洁。

  五、使用的餐饭具、容器及其它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加工前认真检查侍配制的成品了,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进行加工、销售。

  七、熟食勤做勤销,做到当餐制做,当餐用完,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冷藏保存,或℃以上加热保存。

  八、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私人用品不在间内存放,不在间内进行食品原料加工等与凉水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九、供加工了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食品原料未经洗净处理不带入了间。

  十、奶油类原料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及烧卤熟肉食品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小时的食物在℃以下或℃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十一、蛋糕胚在℃以下专用冰箱中贮存,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当天加工、当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蛋糕贮存温度不超过℃。

  十二、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更换整洁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佩戴一次口罩手套。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5

  为了搞好对学生食堂经营及卫生的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卫生,根据《食品卫生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经营与从业人员要求

  1、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张挂。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进行健康查体。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⑸使用食品夹售饭。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加工操作间及加工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搞好防蝇、防鼠、防蟑螂等。

  2、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确保学生就餐的卫生与安全。

  3、操作间地面定期冲洗干净,垃圾桶加盖并及时冲洗干净。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三、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的采购场所,以保证食品的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资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资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堂。

  2、食堂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5、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不得向学生出售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4、学校餐饮卫生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尘、无油污、无水、无垃圾)。

  4、餐厅服务售货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8、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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