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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4 14:18:4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盐酸的储存使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适用范围

  和盐酸有关的各个部门和环节。

  3.内容

  3.1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盐酸。

  2.成立盐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盐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3.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安全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

  4.管理人员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检,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5.安全人员每周组织检查1次,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2采购

  每次采购,均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携带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前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七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3. 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持购用证明前往有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厂商或经营单位购买,不得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 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所限定的数额。

  5.仅限购用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3储存

  1. 储存库房阴凉通风,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燃物分开存放,切记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盐酸的储罐材质标识符合要求,严禁带缺陷使用。储罐应分类存放,间距不小于1米。

  3. 盐酸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3.对易泄漏有害介质的管道及设备尽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气体的扩散,使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累。分析室设局部排风,加强排风排毒。装置排出废气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4. 盐酸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

  5. 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盐酸领用申请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盐酸。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盐酸送到使用部门(车间)。盐酸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盐酸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6.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盐酸。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如盐酸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盐酸送回仓库。

  7.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盐酸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盐酸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盐酸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8.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4操作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化自动化。

  3. 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作业工人应配备耐酸碱橡皮手套、橡胶耐酸碱服,护目眼镜;。远离易燃物可燃物,避免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接触。

  4.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车间应配备常用应急救护物品。

  3.5废弃排放

  1.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或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中。

  3.6泄漏应急处理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7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即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医。

  4.食入: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定义

  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保管与使用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科室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科室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管理人员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时以旧换新。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3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二、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药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机、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有危险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队时,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5

  1. 目的

  规范盐酸的储存使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适用范围

  和盐酸有关的各个部门和环节。

  3.内容

  3.1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盐酸。

  2.成立盐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盐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3.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安全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 4.管理人员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检,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5.安全人员每周组织检查1次,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2采购

  1.每次采购,均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携带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前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一次。2.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七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3. 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持购用证明前往有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厂商或经营单位购买,不得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 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所限定的数额。

  5.仅限购用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3储存

  1. 储存库房阴凉通风,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燃物分开存放,切记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盐酸的储罐材质标识符合要求,严禁带缺陷使用。储罐应分类存放,间距不小于1米。

  3. 盐酸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3.对易泄漏有害介质的管道及设备尽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气体的扩散,使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累。分析室设局部排风,加强排风排毒。装置排出废气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4. 盐酸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

  5. 盐酸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盐酸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6.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盐酸。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如盐酸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盐酸送回仓库。

  7.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盐酸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盐酸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盐酸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8.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4操作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化自动化。

  3. 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作业工人应配备耐酸碱橡皮手套、橡胶耐酸碱服,护目眼镜;。远离易燃物可燃物,避免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接触。

  4.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车间应配备常用应急救护物品。

  3.5废弃排放

  1.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或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中。

  3.6泄漏应急处理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7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即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医。

  4.食入: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6

  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内容

  为防止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司梯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司梯人员安全操作守则:

  1)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f、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a、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b、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c、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d、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e、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f、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g、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h、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i、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7

  1范围

  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繁多,应用广泛。挪动性大、振动较大,容易发生漏电及其他故障。触电的危险性较大,故在管理、使用、检查、维护上应给予特别重视。本制度规定了xxx水电有限公司各种常用手持电动工具保管、使用、试验、维护检查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GB3787-xxx)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xxx试行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

  3.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xxx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xxx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3.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选购

  4.1所购买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4.2工具出厂时,必须附有随带的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必须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4.3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所经销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4.4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受震动、潮湿等的影响。

  5保管

  5.1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5.2各使用部门、班组需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进行编号,制定清册,定置存放,明确责任人。

  5.3部门、班组安全员应按检查试验周期对部门及班组的工具进行定期检查,需做试验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并记录备案。

  5.4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册、定期检查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6使用

  6.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6.2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整洁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6.3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6.4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此类场所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6.5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6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6.6.1外观检查:

  6.6.1.1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效;

  6.6.1.2软电缆或软电线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地)是否正确、牢固,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6.6.1.3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完好;

  6.6.1.4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6.6.1.5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卡头牢固。

  6.6.2电气检查:

  6.6.2.1通电后反应正常,开关控制有效;

  6.6.2.2通电后外壳经试电笔检查应不漏电;

  6.xxx对于旋转工具,通电后观察电刷火花和声音应正常。

  6.7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场所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其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电源开关或插销应完好,严禁将导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钩在开关上。特别要防止将火线与零线对调。

  6.9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6.10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结。

  6.11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6.12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结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结起来。

  6.13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操作手电钻或电锤等旋转工具,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6.15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6.16在高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下面应设专人扶梯,且在发生电击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7检查维护

  7.1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7.1.1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7.1.2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缩短检查周期。

  7.1.3工具的定期检查,除外观检查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

  7.1.4长期搁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上表的规定,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7.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7.3修理后的工具,不应降低原有防护性能。对工具内部原有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检修后的工具其绝缘电阻,经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工具绝缘部分经过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分别为:Ⅰ类—xxxV,Ⅱ类—xxxV,Ⅲ类—xxxV。

  7.4使用部门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7.5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

  7.6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8管理台帐格式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8

  1.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3.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4.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工具应由安全员负责,每月月底对安全工具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安全工具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二、安全工具要定期试验,每年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

  三、安全工具要妥善保管,经常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严禁将绝缘靴、雨靴挪做它用,对已损坏的安全工具必须报废,撤出现场,禁止使用。

  四、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试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五、使用安全工具时要爱护,要检查,交接班时要检查安全工具是否完全,存放是否整齐。

  六、对新增安全器具应做好登记记录。

  八、已到报废的或不合格者安全器具应立即收回,并上缴做记录。

  九、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十、已经试验好的`安全工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现场即安全工具室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十一、安全器具室的干燥灯要每周检查一次,阴雨天气应将灯打开保持干燥,同时每周应对安全工具进行清扫一次保持整洁。

  十二、不许将安全器具借给他人,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站长,并要做好记录。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0

  一 、通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普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1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直流电焊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直流电焊机作业。

  2主要内容

  2.1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必须符合制造厂使用说明中的要求。

  2.2电焊机在搬运中,要尽可能地避免震动和碰撞,以免影响其性能。

  2.3使用前须先打开风扇电机,观察电压表指针位置是否正确,仔细查听是否有不正常的声音。

  2.4应经常清洁硅整流器及其它部件,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2.5电焊机的.饱和电抗器切勿振动,更不应敲击,否则将影响焊机性能。

  2.6电焊机在安装前,应检查硅整流元件与散热片的连接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必须拧紧,以防接触不良而烧毁硅整流元件。

  2.7严禁用摇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2.8进线处需有防护罩。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2

  钢水罐、铁水罐、半钢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转运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大罐的使用、维护与检查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经常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养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大罐装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罐耳轴或使吊车长期超负荷吊运而损坏。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他重物在罐体或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或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体应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铁、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2.责任分工(按使用单位)

  (1)车间指定专人负责铁水罐、半钢罐、钢水罐的使用和维护,并对罐耳轴和吊车板钩抹油。

  (2)大罐使用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大罐的使用情况,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及时报生产部鉴定处理。

  (3)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由使用车间有关人员参加,对大罐及耳轴进行全面检查。

  (4)生产部负责每年联系钢研究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5)大罐产权归使用车间,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车间对大罐的安全使用。机动科负责大罐的日常检修及备品备件供应。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严格执行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规程、操作使用规程等中的有关规定;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二、相关项目为施工机具、井架。监理人员要对有关项目进行检查和落实。重点要查看以下几项是否落实:

  1、下列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井架:制动停层装置、防冲天装置、防断落装置、卷扬机滚筒防钢丝绳滑脱装置、避雷装置(将一侧中间的.立杆接高,高出顶端2米作为接认器,并在该立杆下端设置接地线)。

  其它机具:传动部位防护罩、防护挡板。

  2、架机、机具基础须平整坚实,架体、井架卷扬机、钢筋拉直机与砼基础连接须采用地脚螺栓。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基础要求报验验收。井架基础采用砼条形基础,如地基太松软则施打松木桩或换填基础补强。

  3、架体防倾覆措施:井架按规定设附墙架。

  4、井架安装完毕后,严格办理验收手续,填写验收合格单并有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井架设动送启动前自动响铃信号。

  6、机具使用前应试运行并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安全装置及其它关键总合的工作性能,钢丝绳的磨损程度等,机具不得带病或超负荷动转。

  7、机具检修须由持证工负责。操作员持证上岗,专人操作。

  8、所有施工机具进场要报验。提升机等建筑设备装拆要有专项方案并报审。

  9、施工单位进场进行桩基础施工时,必须通知市建设期工程安全监督站到现场进行前期核查,确认企业施工资质、作业人员上岗证、桩机证及现场设备使用条件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氧气瓶使用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运输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Α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余压。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xx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第三条、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第五条、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第六条、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第七条、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第八条、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第九条、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条、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第十一条、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第十二条、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第十四条、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第十六条、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第十七条、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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