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海上平台发电设备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在运行时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本企业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本企业以外单位及本企业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第六条、临时用电管理
(一)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供电审批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二)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供电执行单位签字后,由用电执行人交供电主管部门注销。
(三)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七条、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第八条、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九条、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一)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七)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十二条、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第十三条、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各企业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解释。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
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3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
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
1)配电箱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自备发电机组
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需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5)临时用电线路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临时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各种设备、电线不得乱摆乱放,以防人身触电。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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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施工用电管理。
三、引用文件及标准oshas18001
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四、职责
1、安全监督部
1)负责对临电设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参与审核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参与设备设施验收。
3)总工程师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2、项目经理部
1)负责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其实施。
2)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上级监督检查部门提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整改。
3)组织临电设备设施验收。
3、实施检查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5)项目经理部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6)公司安全监督部每月一次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责成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
7)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在安装后,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工程出基础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司安全监督部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后方准全面投入运行。
9)当施工现场发生临时用电重大事故时,项目临电责任师应立即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安全监督部。
10)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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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配电系统,配电线路按照"三相五线制"进行配线,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安装方法。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的情况和用电需要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现场实施。其内容和步骤: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变压器、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和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类型、规格--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外电防护必须按规范达到安全操作距离,最小的安全距离如下表:若施工现场条件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拦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4、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或配电室的工作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工作零线处引出。
5、保护零线为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之下都不能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保护零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与金属电箱绝缘。
6、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在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就是用电设备。照明配电和动力配电必须分开设置。二级保护,即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必须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7、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8、所有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采用金属材质的箱子,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并应标明其用途、名称和分路标记。配锁,由专人负责。箱内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9、井下、潮湿及多水的环境,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等级为:42v、36v、24v、12v、6v.碘钨灯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不得使用护导线。
10、电缆线路必须采用架空或地埋敷设,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作业层电线采用木架架空。严禁架设在柱子钢筋、树木、钢管脚手架上。采用地埋时,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米。
11、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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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可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但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1)现场勘查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平面中动力设备布置和各种设施的相关位置,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架设方法。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5)绘制单独的电气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6)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7)主要材料、电气器件数量及进度要求。
2.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电气技术员(工长)负责编制。报公司施工管理部审核,副总经理复评、总工程师批准实施。临时用电安装结束,必须经验收后才能送电使用,并办理手续。
3、对各类专业人员的'要求
3.1安装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3.2正常的临时电路运行、维修及管理,各工地应设专业人员负责。该电工的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用电设备的技术复杂性相适宜,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证件。
3.3对各类用电人员要求: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门。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处理。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4、建立安全档案包括的内容
4.1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的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员(工长)负责建立和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由特定维修人填写,并在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交公司施工管理部保管。
4.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由项目电气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公司检查时,应复测接地电阻值。
4.4检查中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具体要求,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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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保证电气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2. 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良好。
3. 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4. 定期检查线路与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是否良好,保证绝缘强度良好,设备停用后,配电箱电源断电拉闸随时上锁。
5. 使用机械安全闸时,必须向附近人员提出警示,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在所控制的.开关上挂警告牌,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6. 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配电箱、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7. 电气设备与配电箱的拆装必须由电工操作,并作妥善处理,其他人员(非电工)无权拆装。
8. 绝缘工具及仪表等,电工人员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作定期检查、校验。
9. 电气设备、配电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灵敏可靠,防护设施齐全,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试验。
10. 保护零线,地线连接牢固可靠,重复接地定期测试。
11. 不安全的场地采用安全行灯电源36伏以下。
12. 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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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提高检修电源的供电可靠性,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编制依据:
山西晋城恒光矸石公司热电车间的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矸石公司各级人员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员。
4.要求:
4.1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通过热电车间审批后方可接引,审核工作由热电车间负责,程序由检修班组提出接引申请,然后由热电车间审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负荷,然后由用电人员根据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线工作。临时接引必须符合矸石公司有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热电车间不进行接线。
4.2临时接线热电车间有关人员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4.3用电人员在申请接线时必须将负荷的性质(三相还是单相),接线地点及所用电设备填写清楚,否则热电车间不予接单审批。
4.4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生技科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5热电车间人员不准无单接线,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元。
4.6临时线接引完毕后,用电人员必须将临时线按《安规》中要求架空,对不正确布置临时线的用电人员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8热电车间人员每天对检修电源箱巡检,发现私自接临时电源线的`人员,生技科将给予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
4.9接入容器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4.10当临时电源线接好后,确认临时用电器完好后,可以送电试用,否则不予送电。
4.11用电申请单位在申请得到批准后,自行进行电源的引接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分500元。
4.12在需要电源拆除时,要及时的联系热电车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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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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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触电未遂事故时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是工地管理不力。制度措施不落实,机电人员检查督促不力临时用电搭设没有认真按“规定”执行,违章操作、线路乱拉等现象所造成的,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贯彻建设部部颁标准,igi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igi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规范”。特制订以下制度,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的规定,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
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内容有:
1、现场勘察;
2、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未级电箱装设位置及线路方向;
3、负荷计算;
4、绘制电器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5、选择导线截面;
6、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电器防火措施。
二、加强临时用电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所队(厂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处技术主管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为:
1、关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2、关于技术交底资料;
3、关于安全检测记录;
4、关于电工维修记录等。
三、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指导工作,应组织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未级开关箱)全部要实行铁制配电箱,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配电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分析、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所有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相对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控,开关箱两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防止“一间多机带来的意外伤害事故。
五、加强电气材料管理,对于减少或杜绝电气伤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无地名的伪劣产品,购买电器材料必须要到省建委推荐的有生产许可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或直销部购买,严禁在市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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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报监理单位备案。
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参与施工的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8、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0、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管理流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变压器主电源箱由土建项目管理中心电气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到指定的主电源箱接电。
3、各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必须服从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用电必须到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注明用电负荷、用电部位、用电时间。挂表计量。严禁擅自接电。
4、主体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合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办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和安全连带责任。
5、主体施工项目部即指:土建总包项目部和装修总包项目部、景观总包项目部。其他单位均按外协施工单位管理。
6、专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和外协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
二、用电安全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三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维护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定期巡检并作好记录。漏电保护器要不超过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2、塔吊、龙门架、搅拌机、钢筋等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保护。
3、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停止作业后关闭电源,锁好开关箱。
4、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100mm厚的砂子,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同时在地面上设有明显标志。
5、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套管,箱门应配锁。箱子内外应有明显标志牌。
6、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保持道路畅通且设置防雨防砸措施。
7、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8、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电源线,电线宜用防水电缆。
9、电缆干线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果埋设,过横道时应穿铁套管防护埋设。架空线路应按标准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0、橡胶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1、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2、施工现场夜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如果夜间施工同时要有足够的施工照明。现场照明必须设专用线路和专用配电箱
13、装修区域现场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
14、室内照明每个灯具功率小于等于60瓦。办公室禁用热得快、电炉等。必须设专人巡视生活区用电,人员离开要拉闸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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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8、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0、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1、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4、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5、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6、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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