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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
1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原因
1.1在密闭的容器内,煤气中混入空气或空气中混入煤气,达到爆炸范围,并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要有明火、电火或达到煤气燃点以上的温度。这三条件同时具备时,就会发生煤气爆炸。
1.2高炉煤气爆炸最易发生在休风、送风和停风后,在煤气系统动火施工时,在以空气驱赶和置换系统中残余煤气的过程中,有一段时间容器内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所以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残余煤气作业是不允许用空气为介质进行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须向系统中通入蒸汽(或氮气)来冲淡煤气浓度,同时还要控制系统温度低于煤气着火温度和火源(高炉煤气着火温度700℃、爆炸范围煤气量40%-70%;焦炉煤气着火温度650℃、爆炸范围煤气量6%-30%)。
1.3高炉休风煤气系统需要动火作业前,未放净除尘器内的积灰,驱净系统残余煤气,系统未与大气相通,未测定系统内气体成份或气体成份未达到合格便进行作业。
1.4鼓风机突然停风时,如混风大闸、冷、热风阀尚未关闭或未关严时,因炉内残余煤气压力较大,可能流入冷风管道和鼓风机内引起爆炸。
1.5高炉休风或减风时,虽然鼓风机未全停风,如放风阀能将大部分放走,若冷风大闸未关、关闭过晚或关严,也可能发生冷风管道爆炸。
2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现象
2.1在煤气系统局部部位动火作业,与管网切断连接,吹扫、置换驱赶残余煤气不彻底,留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遇火局部爆炸。
2.2高炉休风后未按煤气系统标准程序操作,发生爆炸。如休风及时打开除尘器人孔等正常,但洗涤塔放水慢,在洗涤塔系统人孔尚未全开,煤气尚未驱净的情况下,就开启了煤气切断阀,2—3min后高炉炉顶发生爆炸,继之除尘器、洗涤塔连续发生爆炸,开启煤气切断阀过早,将除尘器、洗涤塔内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抽到高炉炉顶,遇炉顶火源而爆炸。
2.3高炉休风后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如高炉休风后,放风到底时,混风大闸尚未关闭,由于放风阀将风放净,使炉缸的残余煤气倒流入冷风管道,后来关闭混风大闸、冷风阀和热风阀,将煤气关在冷风管道中,与冷风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在热风炉换风时送风打开冷、热风阀时,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进入高温的热风炉内发生爆炸。
2.4高炉休风时,发现冷却设备漏水未及时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高炉爆炸。如高炉休风时,冷却设备漏水未采取果断闭水措施,产生了大量的水煤气,使残余煤气量大增、含氢量增高,休风3小时后,炉顶温度仍高达580—600℃,怕炉顶设备烧坏,开炉顶蒸汽降温将炉顶煤气火熄灭,顶温下降后,又将蒸汽关闭。火灭后新生的煤气和由人孔吸入的空气,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当炉顶蒸汽关闭后炉顶温度又逐渐升高,达到煤气的着火温度,煤气的三个必备条件同时具备,炉内发生煤气爆炸。
2.5高炉休风后驱赶荒煤气过程中,除尘器内煤气发生了爆炸。如置换煤气是在高炉休风煤气灰未放净的情况下进行的,置换煤气时打开清灰口,开始时由于灰量大,空气不能进入,灰流小后有一部分空气从灰口吸入并将温度较高的煤气灰往上吹,从而提供了爆炸火源,发生爆炸。
3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危害性
3.1煤气系统一旦发生任何部位的煤气爆炸,都会给人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3.2高炉煤气系统一旦发生爆炸,高炉被迫休风停产。
3.3在处理爆炸事故不当时,会造成煤气系统连环性的爆炸,直接威胁用气单位。
4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4.1高炉休风炉顶点火必须在将除尘器内的积灰放净后进行,同时要处理好除尘器内的煤气。
4.2煤气管道主闸阀以后的设备或管道发生爆炸着火时,立即关闭主闸阀,切断煤气来源,同时向管道中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冲淡残余煤气以防再次爆炸。
4.3煤气管道主闸阀以后的设备或管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时,就按着火事故处理,严禁突然切断煤气来源。
4.4因爆炸造成大量煤气泄漏,应适当降低煤气压力,并指挥全部人员撤出现场,以防煤气中毒,然后按煤气危险作业区的规定进行现场处理。
4.5处理煤气爆炸事故时,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做好个人保护,以防煤气中毒。
4.6高炉本体及煤气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员伤亡,设备损失较大难以立即控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6.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高炉值班室、厂调度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迅速控制煤气源。
4.6.2高炉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车间主任、厂调度室报告。
4.6.3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上级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各专业救援队伍赶往事故现场,并视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消防、事故地点区域内各相关方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并发出相应休风停机指令,下达应急救援预处置指令。
4.6.4发生事故的高炉应立即通知热风炉、除尘喷煤、铸动车间等相关单位及事故区域内各相关方采取应急措施,高炉车间主任立即组织查找事故点及事故原因,组织对现场受伤人员抢救,清点现场人数,设立临时警戒区,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相关单位也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险、救援,并清点本单位在事故现场可能受伤的人数。
4.6.5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按对口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应请求上级支援。
4.6.6通讯联络中心设在厂调度室,负责信息传递、指挥、联络及对外信息发布。
4.6.7安全生产技术科到达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视事故控制情况,做出休风停机决定,并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监测。
4.6.8治安队到达现场后,设置警戒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配合事故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和人数清点。
4.6.9医疗救护队到现场后,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救护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6.10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化。
4.6.11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协助指挥部进行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
4.6.12当事故得到控制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4.6.12.1在生产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高炉车间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4.6.12.2在设备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高炉车间、设备维修单位(二建公司)参加的抢修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4.6.13在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输送煤气。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2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 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 .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3
制冷装置的操作人员,不仅要使机器和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也应该具有发生事故时的思想和物质准备,对事故发生时紧急处理和急救知识的了解,做到有备无患,当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排除、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生产,防止一般事故继续发展扩大,造成国家及个人财产大量损失甚至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技术学习,同时严格将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使操作人员时刻提高警惕。在机器设备安全运行时,要想到发生事故的因素和可能性,不可掉以轻心。达到防患于未然。
2、学习氨中毒后的急救知识和救护药品使用知识。
3、加强预防措施的训练
(1)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假设一定的事故,让操作人员去处理,看其判断是否果断,调整阀门是否适当,动作是否迅速。这样的训练不但可以看出操作者对制冷系统的掌握程度,而且可以检查出阀门是否开关灵活。如果阀门开关不灵活,应及时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一旦事故发生,就能教迅速的排除。
(2)训练对防护用品的使用,防毒衣具的穿法和防毒面具的使用方法,使操作仍员较熟练的掌握防毒用具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
4、防毒用具及救护药品,应妥善放置在机器房进口处的专用箱门,并定期检查是否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防毒用具的使用和保管
1、活性炭防毒面具的使用和保管
(1)活性炭防毒面具,它是利用活性炭分子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吸附空气中的氨分子,将过滤后的空气被人呼吸,这种防毒面具在空气中含氨量不太大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如果有大量氨液溢出,这种防毒面具是不能使用的。
(2)使用时应检查复面是否损坏,如已破损应停止使用,如复面完好,可将过滤罐的橡皮塞子打开,将复面从头上戴相下鄂,松紧度合适,呼吸不困难,既可以使用。
(3)用完后,若氨味较大,说明活性炭分子吸附能力已经饱和,应将过滤罐内的活性炭更换,换下来的活性炭,可用醋酸清清洗,晒干后再用。
(4)使用后,复面和胶管用酒精冲洗消毒,晾干后撒上滑石粉,保管在阴凉的通风的专用箱内,以备再用。
2、氧气呼吸器的使用和保管
(1)氧气呼吸器是借助肺力而工作的一种呼吸器,由人体肺部呼出的气体进入清净罐,二氧化碳被吸收剂清除掉,残余的气体与氧气在气包相混合,组成新鲜的空气,当吸气是进入人体肺部。氧气充足时使用时间2小时。
(2)使用后必须进行消毒,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以防止橡胶老化,切记勿与油类接触,应放在干净的专用保管箱内,且室温保持在0——30℃之间,并要求房间干湿度适宜,以防出现橡皮粘在一块和清净管变质的现象。
(3)每半年应检查氧气瓶内的存氧情况和吸收剂的性能,要及时充氧和更换吸收剂,使氧气呼吸器处于备用状态。
三、制冷系统发生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救护措施
1、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向企业法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班操作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必须正确判断事故情况,确定截断与事故相连接的阀门。
2、迅速成立事故处理安全领导小组,由企业法人统一指挥,并组织有经验的技工进行现场抢救,以免在忙乱时,把阀门关错,使事故不能迅速截止。
3、若事故出在系统的高压部分,应立即停止压缩机的运转,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应迅速将有关阀门关闭,切断事故发生点与系统连接。若事故出在高压贮液桶,切断与冷凝器的联系后,同时利用供液管将桶内氨液排入排液桶或冷库排管中去。液体排完后,将出液阀关闭,切断与低压系统的联系。桶内的余氨通过放油管道和集油器放入水池中,或自行放空的办法。应用橡皮管向事故发生点冲水,减少氨对大气的污染,待桶内余氨放完后用放油管接通大气再行焊补。
4、若事故出在低压系统的速冻间、融霜的库房,因凿冻使管子破裂,应立即关闭融霜加压阀,用排液阀和排液桶的降压阀进行降压。同时将库房门打开,开启风机将库内的氨气排出。降压时不低于0公斤/厘米2(表压),防止大量空气进入系统,然后用管卡将漏点卡死,将蒸发器抽空。待库内氨味已经消除,可将管卡拆除,在没有氨泄出的`情况下,进行焊补工作。蒸发器内的空气,可通过有关路用压缩机抽出排至室外,再用8公斤/厘米2(表压)的氨气进行试漏工作,试漏合格,即可恢复蒸发器工作。
5、操作人员可根据制冷系统的不同特点和具体发生的情况,运用自身所学的技能灵活的采用安全的处理方法。
四、制冷系统泄漏中毒的紧急救护措施
1、事故发生时,当班操作人员一定要沉着冷静,不应惊慌失措,以免乱开或错开机器设备上的阀门,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2、及时正确地做好现场抢救,并争取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3、救护人员进入毒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抢运外,同时尽快查出泄漏点,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氨气继续泄漏。
4、迅速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处,搬运中应沉着冷静,不要强拖硬拽,防止造成骨折,如已有骨折或外伤,则要注意包扎和固定,松解衣扣和腰带,摘下假牙和清除口中异物,保持呼吸畅通,注意保暖。
5、立即对中毒人员进行检查,看其神志是否清晰,脉搏、心跳,有无出血和骨折,是否有化学冻伤和烧伤。
6、当氨液溅到衣服和皮肤上时,应立即把被浸湿的衣服脱去,用水或2%的硼酸水进行冲洗皮肤,注意水温不得超过46℃,切忌干加热,当解冻后,再涂上消毒凡士林或植物油及万花油。
7、若眼睛被污染必须就地用清洁水或生理盐水或2%的硼酸水进行冲洗,冲洗时眼皮一定要翻开,患者可迅速开闭眼睛,使水布满全眼,然后请医生治疗。
8、对于鼻腔和咽喉处理,可用滴鼻瓶滴入2%硼酸水漱口,并可喝大量的0.5%柠檬酸水。
9、发生液氨冻伤后,复温是急救的关键,快速复温得方法是采用40-42℃的恒温热水或2%的硼酸热水浸泡,使被动肌体在15——30分钟内温度提高到接近正常体温。在冻伤不太严重的情况下,还可以对冻伤部位进行轻微的按摩,促进血液循环,使冻伤部位升温。但不要将冻伤部位划破,以免增加感染机会。
10、当呼吸道受氨刺激较大且中毒比较严重时,可用硼酸水滴鼻漱口,并给中毒者饮入0.5%的柠檬水(汁)。但切勿饮白开水,因氨易溶于水会助长氨的扩散。
11、氨中毒十分严重,致使呼吸微弱或面色青紫,甚至休克、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给中毒者饮用较浓的食醋有条件时要立即输氧。遇到这种情况,应立即请医生或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运送中应注意观察心跳、呼吸变化,发现停止则立即抢救。如呼吸中断,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外挤压术,对不能恢复的伤员应维持两小时以上,不可轻易放弃,也可边抢救边送医院抢救。
制定紧急应急预案,可以使制冷设备发生漏氨事故时,及时、有效、准确、迅速的控制事故的发展,并能第一时间内排除隐患,减少国家、企业的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五)大型游乐设施人身伤亡事故;
(六)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固定执行。
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在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孙永梅
成员 :曹慧敏? 童永强?
第八条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中心组织调动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二)组织检查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章 预防和防范措施
第九条? 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一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
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所保养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电梯数量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
第十二条? 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机构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四章 应对处理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特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不断研究、探讨,补充和完善专业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第十九条? 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 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 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第六章 指挥系统及通讯系统
区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报警电话:2896116 电话:2896116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报警电话: 12365 电话:2189251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5
1.工地潜在事故危险评估
施工电梯是近些年随建筑施工发展而逐渐完善的施工机械,因目前种类较多尚没定型,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常常发生事故。
项目部针对以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编制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保证能够迅速做出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2.应急行动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2.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孙以新
副组长: 蔡林、杨玉明、吴志方
成员: 杨发全、郭强、林国雄、陈文阳、谢谦、唐天庆、张晓青、袁华玖
2.2项目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通信组,警戒组,疏散组,应急器材供应组,抢险组。
1.通信组
组长:杨发全
成员:唐天庆、谢谦
主要任务: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对外联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等。
2.警戒组
组长:陈文阳
成员: 保安成员
主要任务: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围观、监视事故发展情况等。
3.疏散组
组长: 林国雄
成员: 保安成员
主要任务:组织人员撤离、安排疏散路径、方向,引导救护车、消防车等进入现场等。
4.应急器材供应组
组长:张晓青
成员:陈建成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器材的发放、管理及维护工作。
5.抢险组
组长:袁华玖
成员: 张显健、张晓青
主要任务;指挥人员抢救伤员或物资等,急救员对伤员进行必要处理,电工负责现场照明、安全用电管理。
2.3应急小组职责
1.全体成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
2.认真学习和熟练执行应急程序.
3.服从上级指挥调动.
4.改造和检查应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能及质量.
5.组织队员搞好模拟演练.
6.参加本范围的.各种抢险救护.
3.应急行动程序通则
3.1应急小组成员应牢记分工,按小组行动.
3.2应急小组成员在接到报警后,10分钟内各就各位.
3.3通信组负责接听事故汇报,并负责通知所有应急小组成员.
3.4根据事故情况报相应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如下:
(1)治安消防:
负责人: 杨发全
联系电话:13662292843
重大事故:
负责人:蔡林
联系电话:13802707370
紧急医疗电话
急救电话;120
常用电话:6078479
火警:119
匪警:110
交通肇事:112
4.施工电梯使用发后事故时应急预案
(1)、加强协调配合。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严格督促各作业层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配合,加强协调。
(2)、设立设备管理专人管理制度。施工电梯的稳定性、制动性及钢丝绳的磨损程度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应急
领导小组汇报检查结果。
(3)、搞好安全防护工作。在高空吊装作业范围内,设置吊装禁区,禁区内加设两层防护网,禁区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车辆驾驶员禁止违章开车。
(4)、发生紧急情况后,由值班领导紧急通知应急小组组长,小组组长紧急召集本小组成员带上必要的抢救工具、设备赶到出事地点。
(5)、若出现触带电事故,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现场医疗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
(6)、若出现高空坠物伤人、机械伤人或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视伤者的受伤程度,对其进行简单的现场包扎止血后,立即派车将伤者送附近医院救治,同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
(7)、若设备刹车失灵,领导小组应立即疏散线路范围内的施工人员,并用现场存放的材料对线路进行适当的封堵。
(8)、施工电梯倾倒,领导小组应立即疏通道路,对伤者进行现场紧急包扎后,立即将伤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然后与深圳市技术监督局联系,对设备进行抢修后并进行技术鉴定,达标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9)、本预案也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6
为保证本单位生产顺利进行,预防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影响日常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本着思想重视、制度严明的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应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发现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应立即报告本站站长。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负责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
(3)本站电工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其他站长提出援助,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工程股提出协调要求。
(4)本站车辆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所部调度人员请求调车,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办公室提出协调要求。
(5)办公室、工程股无法协调各自的工作时,应立即报告所长。
(6)供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任何机电设备都离不开电,所以专职电工必须保证供电电源的可靠性。我单位供电为单电源供电,市电停电,就必须尽快发动柴油发电机。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必须保证按规定维修保养及保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
(7)变压器的检查维修。变压器在运行中,专职电工要定期进行检查,通过仪表、保护装置及各种指示信号等设备了解变压器的运行状况。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应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如下项目:油枕内和充油套管内油面的高度(油面的高度应在油表刻度1/4~3/4以内),封闭处有无渗油现象。通过温度计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90℃。变压器的声响是否正常。绝缘套管有无破损、裂纹等。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检查一、二次母线是否过紧过松,接头接触是否良好、不过热。呼吸器是否畅通,硅胶吸潮是否已饱和。瓦斯继电器有无动作。变压器是否良好。
2、责任分析
(1)报告不及时,属当班班长的责任。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未及时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属站长的责任。
(3)接站长通知后,各站电工、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立即赶赴现场,属该电工、驾驶员的责任。
(4)站长发出调车要求后,所部调度人员未及时调车或无法调车时又未及时上报,属所部调度人员的责任。
(5)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未能妥善协调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报告所长,属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责任。
(6)平时未按规定对供电设备、变压器等进行维修保养,未保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致使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电工负主要责任,工程股股长负领导责任。
7)平时未按规定维修保养,致使车辆不能及时救急,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办公室主任负领导责任。
(8)站长、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9)电工、驾驶员的传呼机无故关机或未及时回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3、事后总结
(1)小型事件发生的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件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2)大型事件发生的当时和突发事件引起事故的时候,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报告所长,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3)发生事件的股、室、站负责人在事件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7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三、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成立队伍,明确分工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五、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现场组织采取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
(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
(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
(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8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五、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0
在任何工业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尤其是随着现代工业地发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时候,建立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是唯一手段。
第一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由于特种设备自身的特点,特种设备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突然、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因而决定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需的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等资源;在最短的时间里建立统一指挥与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准确就是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决策机制,能基于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地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地对应急救援行动和战术进行决策。有效,主要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
尽管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离、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观点来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有效方法。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急救与医疗、消防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因此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
1.应急救援中心
2.应急救援专家组
3.医疗消防等
4.后勤保障组织
第二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作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突出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应急预案成为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基本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足够灵活,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求援;
(5)有利于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
应急预案应进行合理的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风险,并避免预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在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①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②本单位以及上级机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情况;③本单位以往事故的发生情况;④周边单位重大危险对本单位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事故应急预案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应包括:
(1)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辩识、评价;
(2)规定应急救援各方的详细职责;
(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5)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保护生命和财产、环境安全的措施;
(6)现场恢复;
(7)应急培训和演练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
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反映,它的内容不仅仅限于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还应包括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应急准备和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第三节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其重要作用突出地体现在: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人员之间的协调,增强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可采用多种应急演练方法,如模拟事故场景进行口头演练、现场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
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应加强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和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应急知识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如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等;二是为全面提高应急队伍的作战能力和专业水平,有条件的可设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对应急技术人员、应急队员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如基础培训、专业培训、战术培训等。
…………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检局、省交通厅及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压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花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备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1)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呼入烟气晕倒。(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消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雨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消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几社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到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2
为有效防止突发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二、各单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三、应急救援措施
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操作人员触电后,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
2、刹车失灵。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不能脱档,松掉油门,靠边行驶,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下坡时出现刹车失灵,挂低速档行驶,不能将发动机熄火,靠边行驶,行驶至平坦的地方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
3、提升设备事故。当提升设备出现事故时,立即将现场人员迅速撤离,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组织人员对井架、电动葫芦(卷扬机)、联接件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四、应急程序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3
根据起重设备拆装的特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倒塌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求援组织就迅速地投入到抢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一、应急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科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项目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程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就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二、救援器材: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
三、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四、通信联络
领导小组组长: 电话:
副 组 长: 电话:
报 警 电话:110
火 警 电话:119
急 救 电话:120
五、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2、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4、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会,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应追究其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4
为有效防止突发性机械设备、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机械设备、机械伤害事故
1、机械设备性能发生故障,造成某些部件脱落、断裂,造成本身或吊件坠落伤人、伤物。
2、机械设备性能发生故障,造成漏电、制动失灵,操作人员触电,车辆冲出路面倾翻。
3、操作人员不按规程操作,造成周边人员、车辆、物器伤害。
4、施工人员不按施工安全规程施工,不注意自己衣着穿戴,造成自身伤害。
二、预防机械设备、机械伤害事故的措施
1、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机械原理及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2、各单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教育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周围环境,保护自己,不伤害他人。教育其他员工按项目施工安全要求施工,与施工机械保持安全距离;注意自己衣着穿戴,防止被机械卷入,造成人身伤害。
三、应急救援救援准配
1、成立应急救援领导组。经理部、分经理部突发事件应对领导组即就是经理部、分经理部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2、经理部、分经理部有关职能部门平时要做好应急救援的'物资、技术准备。
四、响应与应急救援
1、事故呈报流程按项目部《突发事件预案》规定执行。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项目部《突发事件预案》领导组、部门分工,调动人、机、物、器,首先抢救受害人,疏散危险区域内人、机、物、器,切断事故蔓延链条,控制现场。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规程和现场情况提供技术支持,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受害人经临时处置后,需紧急救治的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如需要外部支援,指挥部应及时通知地方相关部门,请求援助。指挥人员应利用一切资源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3、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五、应急救援技术措施
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操作人员触电,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
2、刹车失灵。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不能脱档,松掉油门,靠边行驶,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处置。下坡时出现刹车失灵,挂低速档行驶,不能将发动机熄火,靠边行驶,行驶至平坦的地方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处置。
3、提升设备事故。当提升设备出现事故时,立即将现场人员迅速撤离,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组织人员对井架、电动葫芦(卷扬机)、联接件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六、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经理部、分经理部和相关部门,应做好善后处置,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做好生产恢复工作。
七、事故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结束后,经理部、分经理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协助上级调查组,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突发事件做出处理。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5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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