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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3 16:41:4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疏散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对新来员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及职工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工作人员应经常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工作部门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有人签名,上报整改,消除隐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本店规定给予处罚。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本店的安全道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道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各个楼层保证安全道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各个楼层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

  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

  二、对职工进行教育,要求职工爱护消防器材设施,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赔偿,并惩罚。

  三、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及器材,并保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实行用水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专门电工负责。

  三、工作人员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惩罚。

  四、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6、电气设备的检查和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维修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电气设备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对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

  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为了及时灭火和疏散人员,避免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本店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二次。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保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度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四、组织机构组长(总指挥):

  疏散引导组:

  五、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当本店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发现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开展自救。

  报警:报警人拨打119讲清报警人姓名、着火单位、准确地址、着火性质、火势大校

  火灾发现者应通过高声呼喊通知本单位的相关人员事故情况,同时向物业人员报告事故情况,以免对其他人员造成伤害。

  接警处置: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他职工应按照各自分工迅速进入岗位,参加灭火战斗,直至火灾扑灭。

  一旦事故识别并确认,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由本店总指挥启动预案,按照对应级别通知地方应急组织机构,以快速启动地方应急预案。应向地方应急组织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现场状况、现场即时处理措施等,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对现场进行检测,确认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事故引发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经达到规定的安全条件,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终止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通知相关部门危险解除。

  现场恢复:

  在抢险过程中使用的灭火设施,应及时恢复原始状态,用空的灭火器及时更换。若发生火灾,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更换,破坏的设备严格按照废弃物的相关制度执行,并做好记录。

  事故调查:

  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分析。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并负责向有关人员、部门汇报事故调查情况。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2

  某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占用疏散通道;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

  疏散的障碍物;

  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

  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3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者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4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5

  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

  (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三)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和警示文字和符号。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五)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六)学生住宿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七)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要有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6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7

  一、办公楼内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8

  一、酒店内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二、酒店内严禁下列行为:

  1、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

  2、在楼道内堆放杂物。

  3、在安全通道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不得设置门槛、台阶和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严紧阻塞安全出口。

  四、对有违反本规定行为予以劝阻不听的,由酒店保安队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9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我们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 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各员工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 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 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酒店消防队科备案。

  6、 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酒店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0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1

  商城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安全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2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网吧、商场、歌舞厅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保卫处保卫科备案。

  6、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3

  1,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每天对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4

  美居中心消防安全疏散标识管理制度

  1、每班巡楼保安员负责巡查楼层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如发现杂物阻塞通道,应立即通知保洁员清理。

  2、每班消防中心人员对楼层的疏散标志进检查,如安全出口指示器等,如发现疏散标志出现故障或损坏,应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3、工程部维修人员接到消防中心报修后,应及时进行维修,并将维修后的结果反馈到消防中心。

  4、安全部消防中心人员负责整改情况的`跟进工作。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疏散出口:

  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八条安全疏散标识: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应急照明灯:

  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十二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四、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