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2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收付办法和手续。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和完整性,保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
3、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准确反映经济内容的主体,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记账规则,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4、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领导同意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凭证上加盖收、付讫戳记或出纳人员名章。
5、根据办理完毕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6、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库存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保证安全。不得以“白条子”充抵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与账不相符时,应及时报告领导查明原因。
7、不准“坐收坐支”现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则提取”,不套取现金。
8、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对各项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报,对同一人的现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按时发放奖金福利及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补贴、勤工俭学等费用
10、做好学生的收费及欠费管理工作。
11、认真做好基建总账的记账、报账工作,按时编制和报送报表。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 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 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条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 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 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 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3
资产的定义:
1、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3、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4
根据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会计负责编制,经物业经理初审后,报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董事成员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董事成员审批后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1.2)、物业各小区财务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1.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1.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助理)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1.5)、收据填写要求:
(1.5.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1.5.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再另行开具。
(1.5.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禁止拆联使用。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通知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缴款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做出当月考勤表,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根据当月考勤表,计算当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制作工资表,复核无误后交物业经理签字,报总公司财务部签批,董事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物业各部门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经理,再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将已报呈的维修项目按已审批的程序:物业公司经理→总公司财务部→董事成员签章。财务主管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日常性开销的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物业经理批准,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大小写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经理同意后,报董事成员批准,董事成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费按供水公司计收费用减去属于小区业主应承担的代收代缴项目的费用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水费。电费按供电公司计收的费用减去各业主电表应承担的电费和分摊公共设施所耗电费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电费,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物业经理核准签字,送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收银员填报每日收款报表给物业公司出纳,由物业公司出纳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营业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小区收取的停车费;工本费等;;
(2)、营业费用: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折旧费,办公费,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福利费、维修费、清洁费、电费,水费,社保费及其他。
(3)、财务费用:主要核算银行托收,托付手续费,支票工本费,利息收入等;
(4)、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将会计报表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并将本月应缴的'各项税金明细报总公司审批,批准后才报税。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存根联办理缴销登记后由物业公司会计进行保管。
2、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资料由物管中心会计部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度全部财务资料移交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归档保管。
4、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须经董事成员或财务总监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五、检查控制
1、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总公司财务。
2、出纳应对各小区收银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总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董事局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因人为保管不力丢失档案资料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年×月×日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须依照本制度开展工作。财务部总监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门职能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相关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财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负责现金收支及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整的账簿管理体制和财务核算体系。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3、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4、及时准确地向决策者和相关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5、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
6、负责公司职工的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的发放。
7、负责公司各种费用的审核和报销,进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协调与税务、银行部门的关系,执行国家税法政策,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9、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
10、编制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业务流程
4.1.银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4.3.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4.6.存货审计流程
4.7.收入审计流程
4.8.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4.9.成本审计流程
4.10.利润审计流程
4.11纳税申报流程
五、相关制度规范
5.1.费用报销管理规范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2.转账支票管理规范
1、银行转帐支票是付款单位通知银行支付款项得凭证,是同城结算中最简易的形式,凡属本地区内超过1000元的'款项结算,一般情况下都必须采用银行转帐结算。
2、银行转帐单位名称、签发日期、支付用途及数额。做到票面、收据和原始凭证的金额完全一致。
3、财务部签发银行转帐支票时,必须看清楚资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将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单位代为签发。不准将本单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给任何外单位使用。
4、为了掌握银行存储情况,财务部必须定期与银行对帐,每月匡算平衡,加强资金调度。
5.3.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1、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4、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6
一、财务总监职责:
(一)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管理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二)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三)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物业收费方案及程序;
(四)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五)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二、会计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制度,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现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确保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符合有关规定;
(二)审核各部门编制的费用报表,办理收入、成本、资金等会计核算,按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使经营成果得到准确及时反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发票管理。并定期检查发票使用情况;
(三)负责对公司调拨、库管、出纳等财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协调各岗每月以报表方式对账目做出结算;
(四)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核算,即对各类报表的审核、监督及核销工作;
(五)保管好各类财务资质证件、印章;
(六)编制并审核记账凭证、录入电脑、核对总帐、明细账、登记帐簿、科目汇总表及财务报表;
(七)协调出纳员进行资金业务管理;
(八)对进项发票进行登记,并及时到税务机关认证;
(九)按时报税、交税。协调好税务部门的.工作;
(十)编制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报表,每月传达到公司各部门进行帐目核对;
(十一)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名誉不受到侵害。
三、出纳岗位责任:
(一)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纪律及公司的财务制度;
(二)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费用账的登记工作,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的业务核算;做到所有账目日清日结、准确无误;
(三)费用报销严格执行总经理签字、部门部长签字、经办人、审核人签字手续,对每张票据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费用,做到有据可依;
(四)按时填报各种现金银行、费用等月报表;
(五)及时办理订货汇款、必须严格把关,手续齐全方可办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与银行核对每笔业务发生额及余额;
(六)保管好各种印章,按规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类原始票据以备查找;
(八)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名誉不受到侵害。
四、库管员岗位职责: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观,做到眼勤、手勤、笔勤,心中有数;
(二)保管商品、账目清晰、每月对账盘点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三)商品入库、出库前严格检查商品包装、数量及破损情况、发现问题立刻汇报;
(四)经常查物点数、分门别类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拒绝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库房;
(五)商品摆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学会分析冷背呆滞积压库存的合理调整,提出建议;
(六)严格按程序办理出入库,账、物、表三对清,当天业务当日完成,不许他人代办。
五、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报价原则进行对外报价;
(二)凡与经销产品相关的厂家代理资质、培训计划、促销政策、奖励、返点、厂家资源的掌握、价格体系更新等必须做到了如指掌,落实到人;
(三)采购要严格按流程执行并每做到货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及考评,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应商(形成表单);
(四)综合调配公司库存资源,订货时必须要了解当前库存情况,在有库存的情况下要以先出库存为主;
(五)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不受到侵害。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决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一)本公司筹集的资本金为各股东投入的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
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资,应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外,还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属企业,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1、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其中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应由销售或营业部门负责,财务部门积极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负债则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各部门自行筹措的短期经营性借款,除总经理批准的以外,财务部门不负责偿还 。
2、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均由总经理授权,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
财务部门在筹措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及财务风险等情况。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
(一)货币资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2、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先通过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属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3、对零用现金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从备用金中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单据报销审批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单项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在7日内报销,临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2)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由用款部门填制“借款单”,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用款部门在购置物品经验收入库等手续办妥后,应及时汇总填制“单据报销审批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报销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列账,时限为7天。
(3)审批权限规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②专项用途资金支出,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③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总经理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二)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业务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所有支付的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据实写明用途。
(2)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总经理批准。
(3)库存现金采用核定限额管理,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三)银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支票和财务专用章,必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个人包办。
(2)必须按顺序号签发支票。签发支票在支票备查簿上登记。
(3)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如确属需要,也要填写签发日期和款项用途,并封住最高限额。
(五)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证金等结算工具。
(2)及时办理结算,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
(3)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六)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要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要结出余额。
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每日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每月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调节相符,由会计人员按月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存档。
第四章、对外投资管理
(一)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必须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进行,由总经理授权负责长期投资项目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对外合资合作参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工商、税务等手续。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业务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尽快登记于企业名下,不得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业务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定期盘点制度。
对所属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投资和收益检查工作。对股票和检查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也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做出处理决定。
5、公司所属企业因故撤销、合并、出让时,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该项业务。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列亏。如出现较大亏损,公司可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该经营项目进行审计。
(三)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确性。
第五章、销货与货款管理
(一)企业的销货业务应统一由业务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定单---确定采购---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款结算等程序办理。
(二)业务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销售或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组织采购工作。
(三)发货通知单由业务部开具,由财务审核确认办妥所有手续后,交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普通销售发票由业务部门专人登记、保管、开具。
(四)销货业务的货款,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门应将销货发票与销货单、订货单、运(送)货单相核对。
(五)由业务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六)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等事项,同样通过业务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单证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或转账等手续。
第六章、商品采购与付款管理
(一)企业的商品采购业务统一归业务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商品采购业务和付款业务一般按请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
(二)业务部应根据销售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定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定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三)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四)所有购货业务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运输方便、就地就近。
(五)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六)购货付款手续,商品采购由业务部办理,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办理,按规定到财务部办理请款付款手续。
(七)到货验收后,由经办部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定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付在请款单后,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八)财务部将从仓库签收的一份验收单与业务部报销转来的发票所附的验收单进行核对,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商品采购成本与费用管理
(一)商品采购业务由业务部负责。对于商品采购成本费用的控制,应由业务部和财务部建立成本责任制,降低成本。财务部应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资的管理,严格考勤,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三)对期间费用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符合规定。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管理
(一)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搞好有关基础工作,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二)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销货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三)存货计价方法:
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四)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和财务部进行登记管理。
第九章、工薪与人事管理
(一)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事务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部门,作为人事管理和 计算工资的依据。
(二)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并根据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三)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劳动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门扣款。
(四)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由代领人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财务部开具收据,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五)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费,按职工类别合理分配记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一)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与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要能反映出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
(二)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与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计算出其他业务利润。
(三)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实事求是。
(四)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财务处理要恰当。
(五)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六)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董事会审议后依次用企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管理
(一)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设备及土建安装工程为资产管理部,办公设备为事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二)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门审核后作账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二)本公司各部门实行内部考核。各部门费用按费用计划开支,节超按比例奖罚。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制度经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后,于20xx年7月1日起实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公司具体会计核算,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按财政部规定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会计报表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出具报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会计准则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的会计机构。公司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会计记账
1、会计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2、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
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清晰、项目完整、手续齐备。
3、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4、各项财务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构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5、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投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公司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2、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账,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3、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情况和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4、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5、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可能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单独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科目名称、内容和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规定。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第十条公司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按月或按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0
天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中期结束后15天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报送。第十二条公司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2、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4、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公司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应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
和资金周转情况;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向外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由报表编制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公司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工程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财务计划管理:公司财务计划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争取达到的目标利润,是计划实现的收入、支出、利润、融资、投资以及资本投入等目标的组合。财务计划为企业运作的管理与控制提供了依据。公司财务计划一般以年
度为单位。但半年度应进行一次考核与调整。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9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开支包括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所需的开支(如:租赁费用,办公费用,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薪资奖金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成本项下的开支(如:广告费用,材料采购和工程费用等开支,成本开支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XX集团的费用开支从小帐户列支并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各公司的费用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授权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的,由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XX集团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必须做出年度费用开支的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费用开支计划;各公司应于每个月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下个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见附表一、二);
2、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部门经理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经理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集团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批准;
5、费用的事项与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各公司被授权人审批,授权范围外的除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要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已审批过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转到各公司财务主管签阅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如公司没有另设财务主管,则直接返回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7、出纳付款前核对各原始票据,并复核付款金额,正确无误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经办人,同时将已付款的原始票据加盖付讫章,并将已编号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存档保管;
第六条: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未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核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
2、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总经理鉴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集团总部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八条: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向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把经审批的办公购物申请表(见附表三)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的办公费用计划抄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
各部门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应事先填制《礼品/业务招待申请表》(见附表四),详细填写招待对象、预计金额及时间,一事一单,不得与其他费用项目混合报销。按金额范围报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并严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况外出联系业务临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应电话口头申请,于次日补办手续(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三、市内交通
1、公司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工作一般以公交车、中巴为主,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
2、在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五),所有的车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点和原因,以便审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经为其配备专用车辆的部门经理或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
2、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申请单向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手续,填写《暂借款申请单》,预借金额由财务部根据路程远近,时间长短核定,呈送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归为外勤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
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
4、凡出差到异地超过半个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补贴标准的80%报销,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长期外派人员待遇报支。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实行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乘坐往返机场或火车站等的交通费用不属包干范围,凭据另外报销。
6、出差人员如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不予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
7、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其它补贴取消。
8、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人员按公司规定标准,认真审核报销单,超过标准的支出,个人自理。暂借款如有剩余,必须于结算时返还给公司,否则下月工资中扣除。
9、因公出差发的邮资、电话费(因业务而发生的)、行李寄存费,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原因一同报销。
10、长期外派人员或驻外机构人员,其住宿原则上应租房解决。每月补贴生活费(视具体情况定)。当地招收的员工,不享受生活补贴。
1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及补贴标准依各地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成本开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本的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的运用,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开支的范畴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开支的范畴是指除费用开支管理规定中所指的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费用以外的开支。(包括土地及拆迁费用、前期费用、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建配套费、以及项目所承担的贷款利息等)。
建立综合开发核算体制,搞好经济核算,降低开发建设费用。
第三条成本开支的预算
根据公司成本分析会的制度,各项目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年度战略,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程进度,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成本开支计划。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门编制“经营预算表”确定下个月的成本开支预算,于财务部汇总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开支的帐户管理
本制度所规定的成本开支原则上必须从大帐户列支。如遇特殊情况,在总经理授权审批的额度以内的,可以从小帐户临时列支,但财务部应做相应的台帐备查。
第五条成本开支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成本开支审批实行一支笔制度,各公司的成本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授权的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审批。
第六条成本开支审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必须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付款前必须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单位履约预付款保函或保证金的手续依据,未办理保函或保证金手续的不得支付预付款。
2.所有成本开支的付款都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提前预付或超付款项;
3.集团下属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甲供料),要有验收报告,并附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a)需验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验收报告并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装修项目工程尾款时,要有权威机构的环境卫生检测报告
c)支付最后一笔项目工程款时,应审查工程款发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时,应附有《保修服务情况征询表》(见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业管理部门及项目总经理联合签名。
4.合同项下的付款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书,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部;
5.财务部门参照合同核对后,送公司总经理审批,超出授权范围的,再送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出纳人员凭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书办理支票,由经办人员签领;
7.以上流程对于建筑安装工程款项,除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外,经办人员还必须附有经会签过的《工程款拨付签证程序单》(见附表一)或工程决算单;如因原设计图纸修改等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致使工程成本发生变化的应在该合同后另附《施工图变更签证表》(见附表二);
第七条特殊事项的审批
1.对于土地相关费用、前期的交易规费以及市政配套费用等向政府部门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项,可依照政府规定或相关文件办理;
2.对于应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税及预征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由各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精确计算后,将当月申报税款填列付款申请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划转至纳税帐户,税务申报后自动转帐。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由所贷银行每季度末按照贷款合同利率自动扣款,财务部应在每月末预提当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条超出预算外的成本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九条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0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市xx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公司依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子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协议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组织和开展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检查监督。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提高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各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规定。
第六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财务预测、会计核算、监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管理基础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的准确、有效、合法。[page]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额管理、计量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定额先进合理和进出公司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收费合理。
第十条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第十一条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第三章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二条各子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三条各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参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须参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财务报表中给予如实反映。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办法,各子公司均应参照公司确定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计入当期损益。
3、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由公司委托或经公司同意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子公司报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时间提供:
(1)月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3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5日前完成并提供;
(3)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4、子公司应参照公司的标准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福利费、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制度,报公司财务处备案。
第四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确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将财务预算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强成本、费用管理过程中,强调成本、费用指标及相关措施要落实到实处。要强化对成本、费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page]
第十六条各子公司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进一步强化各项支出的授权审批制度。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各子公司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好费用审核报销关。子公司不得报销公司本部各单位及任何个人(含担任子公司兼职董事、监事)的、不应由子公司承担的各种费用。违者除退回已报销费用外,还将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对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要进行检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各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的要求编制年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时掌握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本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出发并结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内部牵制制度,确保银行结算凭证和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条各子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对外出借资金,不得任意对外投资,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子公司处置超过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固定资产,应事先向公司财务处或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允许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要贯彻“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效益性”原则;在具体确定投资项目时,强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要特别注重于技术和经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
第二十二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项目报告制度,便于母公司及时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即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在具体实施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未经过上述程序审批的项目不得任意对外投资。对经过上述程序确定的投资项目的有关文件须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子公司在具体实施对外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涉及需为项目公司提供筹资担保时,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担保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二十四条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二十五条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司可以随时查阅和审计子公司的会计账目,查阅时子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第二十六条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律,根据自身的发展与经营特点,制定经营方针和政策。经营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按如下原则处理:
1、各子公司与公司及所属单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应按市场经济规律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内容要按“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按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交易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关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减让或提高结算价格。
2、各子公司应严格执行经济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采购款项(含采购预付款),必须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才能按规定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关联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及时办理款项的结算,不得拖欠货款;也不得签订无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通过预收货款任意占用另一方的资金。确因市场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合同双方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预付货款退回的依据。
3、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时,各子公司应履行报告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公司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决定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第八章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子公司应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报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信息,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由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该等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3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度,结合公司相关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一)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董事长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五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超过还款期限从当月工资扣还,原则上试用期内不允许借款,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方可借款。
6、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财务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7、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2、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4、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5、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6、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董事长批准。如果董事长不在公司,应以电话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董事长批准;
4、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5、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公司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以失职论处;
8、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并做进一步处理;
9、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是否填写、粘贴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制作报销凭证并交与出纳处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10、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会计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顶,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或以转帐形式转入工资帐户由员工自行提取。
(四)差旅费报销
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出差随同人员、事由、地点、天数、时间、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凭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报批后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原则上之前出差借款没报销的,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与原出差申请单上的时间、地点、人数等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等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方可报销;
3、出差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上需同行人员签名确认;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报销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单及原始报销凭证,按程序审批后交财务部,由会计审核借款金额,出纳开收据冲抵借款;
5、出差报销标准见行政相关规定。
(五)电话费的报销
1、普通员工手机通讯补助见行政相关规定;
2、固定电话实行定额制,由人力行政部统一报销。
(六)交通费的报销标准
普通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应尽量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凭证上需注明时间、路程起始点、外出工作内容。市场人员交通费补贴见行政相关规定。
(七)办公费及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报销
由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统一采购,填写购买办公用品借款单,后附"办公用品请购单",执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采购专员在借款之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采购完成并办理报销事宜,执行公司费用报销流程(月结另议)或是不借款先采购后报销付款给供应商。
(八)招待费报销
1、公司招待费用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2、部门因公需招待时,应事先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待。
3、进行招待申请时应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应详细注明招待时间、地点、对方人员、己方陪同人员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个人承担。
(九)教育经费及培训费报销
1、教育经费及培训费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预算、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2、费用发生前使用部门应向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所需经费,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传一份至财务部门。
3、费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在申请范围内使用费用。
2、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
3、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4、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5、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6、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7、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8、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9、出租车票据需注明业务发生时间、起至地点、人物事件等资料,每张出租车票背面需有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10、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销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11、以下情况不予报销:违章罚款及其它因当事者过失造成的损失浪费,其它不符合国家开支标准的单据,无理由跨年度的单据。
1、送货人员在为客户送完货验收完成后,应要求收货人员签回《送货单》。
2、原则上现金支付必须由财务人员亲自办理,若送货人员接受委托在收取客户现金货款后,必须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时间上缴到财务部,并填写《现金缴款单》,与公司出纳进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3、出纳应在收款后第一时间知会会计,便于应收帐务处理。
4、会计应定期统计整理欠款客户名单、欠款金额、欠款时间、预处理方式等。
1、对于月结付款客户或者欠款客户,由会计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台帐,列出明细,月结时间之前一周由会计向客户发出《请款单》传真,由会计向对方相应人员催欠。
2、收到货款的同时寄送货款发票或是收款人携带发票上门收款,如需要进行现款回收时公司派出收款人员收款,以下为公司委托员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规定:
①有关人员进行收款业务时,须先到财务处办理客户回签白单的领出登记以及有关委托手续。对于未收到款项的白单在回到公司后及时返还给财务,并作出还单登记;对于已收到的款项,收款人要凭有出纳盖章确认的《现金缴款单》到财务处进行销单手续。
②有关人员收到的货款,必须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时间上缴到财务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项属打折收取的,必须经得董事长签名认可,否则财务部将按单据的实际金额向收款人收缴。
3、在公司发出《请款单》且对方无法明确货款清结时间时,会计将此项货款催欠工作移交给该项业务联系的业务员,进入欠款处理流程。
1、采购部必须根据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质、适量、适价保证原物料的供给,提供报价单至少有三家可选择比较。
2、采购部必须有完整的采购结算档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购分析档案。采购部应在每批原料收货后一周内及每月底与供应商核对帐务,防止出现差错。采购部和财务部应于每月末与供应商核对供货数量、应付货款和商务处理等资料,采购部应对供货市场,供应商情况,需购原物料质量、价格、数量、运输资料、进销数据、原物料库存、原物料耗用情况等作出定期分析,并及时提交原物料的市场行情、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外欠货款及资金需求计划给董事长(部门负责人)。
3、一批原物料验收完毕,采购部应及时整理各种单据,打印"付款申请单"一并送财会部做为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有:采购申请单、合同、验收单、发票;
(1)必须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应商,对贸易公司性质的供应商不得采用预付货款的结算形式。
(2)必须事先派专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采购、品管人员一起去实地调查,供应商的实物供应,质量保证情况和目前的经济状态等情况,并将调查报告提交董事长。
(3)必须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须经国家认可的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在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限,质量标准,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范围内履约。
(4)原物料预付货款支付以后,采购部和财会部必须同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原物料和货款的追踪记录,直至该合同履行完毕。
5、如发生付款后进货量不足等情况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应商欠款,财务部要责成具体经办人员尽快追回,必要时应采用法律手段追回。
6、经办人员根据采购凭证、入库单或相关协议(合同)与财务部确定付款方式,由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单》,按财务权限审核。要求供应商或请款方提供正规的发票,同会计审核请款手续。
8、对于频繁业务往来或超过一定金额的应付款,公司原则上进行月结或分批付款,特殊情况由董事长批准后进行。
(四)其他付款管理1、公司人员工资、奖金的发放,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每月的工资、奖金由人事主管部门填写发放表,经会计、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审核发放。
2、需交纳的各项税,,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办理,经财务部会计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缴纳。
3、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外出培训费用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按管理预算费用标准严格控制批准。
4、所有付款凭证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才进行办理。
5、经办部门持发票报销时,发票内容必须与付款申请表内容相同,且金额不得超出付款申请表金额。发票必须有效、填写齐全、规范,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时,必须更换发票,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受理。
6、经办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付款凭证,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未注明相应合同编号、订单编号以及不按合同规定办理预付款和结算款的,财务人员不予受理。
1、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2、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3、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股份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股份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在经营目标、财务核算、资金上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资本金筹集与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资本金由国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构成。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为上市公司后,还将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
第五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除采用货币资金出资外,可以吸收投资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四章公司财务报告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预算经营会议分析资料。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七条公司的财务报告按照报送范围分为: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用于内部管理的预算经营会议分析资料。
第五章附则
第八百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归口。
第九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5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调控的职能,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8号)、《新乡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校财字〔20xx〕5号)和《新乡学院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制的实施办法》(院党字〔20xx〕17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方法、预算执行、附则等。
第三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超出学校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
收入预算要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不可预测收入不作为预算收入的编制依据。
支出预算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要优先保证人员经费,保障基本运行、教学科研和重点项目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第四条预算年度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的规章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方针、原则,审议、批准学校预算编制方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预算方案的监督机构,代表教职工对预算方案进行审议,并有权提出质询。
第八条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预算的编制、预算指标的分配、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第九条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各类经费预算申报的立项审核和汇总上报,并提供相关测算依据。
第十条各预算责任单位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编报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落实本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坚持“两上两下”原则。基础数据来源于各部门,财务处汇总平衡后,报经学校研究;根据学校研究意见,财务处修改以后,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提交学校研究。
第十二条预算草案经学校研究通过后,提交教代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报校党委会研究通过。之后,以学校文件下发,同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三条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全面反映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
(一)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包括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支出按功能分为人员经费、教学经费、科研与学科建设经费、党政管理经费、资产购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后勤保障经费和其他经费。
第十四条学校预算支出按用途又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
是指学校为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按支出性质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行支出。
1、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生奖助勤经费。
2、日常运行经费,包括部门业务费和基本运行经费。
部门业务费包括教学教辅部门业务费、党政管理部门业务费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
基本运行经费包括教育教学活动日常业务费、水电暖经费等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是指学校在特定时间,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运行支出之外另行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转型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大型设备购置、平台建设等。
第四章预算编制方法
第十五条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上年学生人数(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收费标准、以前年度收入情况和各部门提供的预算编制基础资料进行测算。
第十六条人员经费支出的编制。根据市财政局年度预算安排意见要求,按上年12月末教职工人数和市财政有关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住房补贴等标准为基础,考虑年度新进人员和工资变动等情况,由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等计算编列。
第十七条部门业务费编制方法
(一)教学、教辅部门业务费
由院(系)基础经费、人员公用经费、按学生数切块经费、跨院(系)教学经费组成。该项预算由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教务处核定的各部门人数、缴费学生人数和费用定额计算编列。
(二)党政管理部门业务费
由部门基础经费、人员公用经费、工作经费组成。该项预算中的部门基础经费和人员公用经费,由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核定的各部门在编人数和费用定额计算编列,工作经费根据往年支出情况和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核定。
(三)基层党总支建设经费
由部门基础经费、书记人员公用经费、教工党员经费、学生党员经费组成。该项预算由财务处根据组织部核定的教工和学生党员人数计算编列。
第十八条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教学、科研、基建、后勤保障和图书购置等专项支出,按当年财力分轻重缓急进行确定。
(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并按有关规定实施预算控制。
(二)专项支出预算实行申报制,没有申报批准的项目不列入当年预算。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其可行性的基础上,填报《****年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
(三)专项经费有主管部门的,预算申报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将《****年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按类型报送归口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填制《****年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一并报财务处;专项经费没有主管部门的,直接报财务处。财务处汇总全校专项经费预算,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列入年度预算草案。
对于用途不明确、目标不清晰、资金预测不合理、当年无法实现支出的项目,不予安排。
(四)从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渠道取得的专项资金,依据相关规定安排支出,不再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第十九条预备费按不超过年度预算支出的3%安排,用于未列入当年预算项目、需要追加预算项目及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计的各项支出。
第二十条所有预算项目,属资产购置和大额基建维修项目的,要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编列次年的《新乡学院政府采购及购置计划表》或《新乡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库申报表》。无购置计划的、未列入项目库的,一律不安排支出。
第五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执行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负责,财务处组织实施,校内各部门具体执行。
部门行政负责人、主管副校长、校长应严格执行《新乡学院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依照制度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必须依法、依规足额上缴各项收入,不得截留、挪用和拖欠。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违反政策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二十三条学校的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也是经费审批人。第一责任人书面委托的受托人也可成为经费审批人。各部门审批人变更,必须报财务处备案。经费审批人要在财务处预留签字笔迹,对所审批的事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经费支出实行审批人和经手人责任制。经费审批人对审批事项承担行政经济责任,经手人对支出事项和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学校预算下达后,各院系部门要做好二次预算编制。需二次分配至各部门的经费,经费主管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分配。
第二十五条需要编制《新乡学院预算项目文本》的预算项目,在预算下达后10天内,预算文本报财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其中,教学部门经费预算文本需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党政主要负责人会签。教学科研项目的预算文本还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应按照批准后的《新乡学院预算项目文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安排各项支出,做到支出合规、合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学校预算一经通过,未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非程序化调整,财务处有权拒绝执行。
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经充分论证后办理审批手续,财务处在6月、11月集中办理,特急需项目除外。
(一)追加或新增预算
追加预算是指已经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费不足,需要增加经费的。新增预算是指学校年度预算没有安排的项目,确因工作需要,在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增加的`预算项目和经费。追加或新增预算时,需事先向财务处提交申请。
1、追加或新增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由校长审批。
2、追加或新增预算在1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校长签批。
3、追加或新增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校长签批。
(二)调整预算
调整预算是指在预算框架内进行的不同预算项目之间或同一预算项目内不同用途之间的调整。预算调整要严格控制并执行上级及学校有关支出的控制要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以下权限审批:
1、调整预算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下的,由部门审批人审批。
2、调整预算1-5万元(不含5万元)的,由部门审批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校长审批。
3、调整预算5-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由部门审批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校长、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
4、调整预算10万元及以上的,原则上不调整。极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的,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校长签批。
5、教科研项目经费的调整,除按照本办法执行外,还应符合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科研及教改经费的使用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内,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细化管理办法,明确使用程序、范围和标准,违反程序和超范围、超标准的支出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不论资金来源如何,凡列入《新乡市政府采购目录》内的支出项目,均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否则,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凡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规定的消费项目,必须采用公务卡结算,并按《新乡学院公务卡报销结算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办字〔20xx〕7号)执行。
第三十一条财务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一会计核算,加强对学校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每年6月、9月、12月分三次公布各部门各项经费预算执行率,督促预算经费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各部门预算执行率将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十二条年终,各类结余结转资金除在研的教科研项目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外,均由学校统筹纳入下年预算。教科研项目结项后,经费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审计处要按照内部审计的规定,对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提升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准确性、合规性,加强绩效评价。
第三十四条年终,财务处应及时编报财务决算,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分析客观、公正。财务决算报告应提交校党委会和教代会审议,并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和省教育厅。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新乡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校财字〔20xx〕8号)同时废止。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正)》、《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8号)和《唐山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院发[20xx]79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四条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预算要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第五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算体现学校年度整体的事业目标,保证学校事业顺利进行。优先保障正常运行和人员经费,重点保障教学科研,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
第六条统一预算,分级管理。学校实行全口径统一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收入与支出;各二级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与管理。
第七条勤俭节约,注重绩效。严格控制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运行成本;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支出效益,并作为来年安排预算的参考。
第三章预算管理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科学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严格执行学校批复的预算,合理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定期向本单位教职工或教代会通报预算批复和执行情况。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预算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对专项项目进行审核,对各单位上报的专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价。要做好专项项目的执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预算编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财力状况,拟定预算建议方案,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定通过;负责下达经批准的预算,指导和监督各单位预算执行,进行预算控制;负责进行财务分析并向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论证财务预算方案,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负责审议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含)以下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三条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审定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审批10万元以上需动用校长预备费的项目,审定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章预算编制内容
第十四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第十五条收入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资金的。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预算、事业收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预算、经营收入预算、租赁收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等。
第十六条支出预算是指学校在预算年度内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及其他资金支出的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工资、保险和津补贴等人员支出预算,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及学校绩效工资方案等编制;学生奖助学金等预算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标准编制。
(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学校对院、系、部实行二级预算管理,二级预算由各院、系、部根据自身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需要,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按要求自主编制;学校对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实行定额标准加公用专项的办法安排预算,公用专项根据上级政策、学校财力和工作重点安排预算。
(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教学科研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购置、服务外包、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基本建设等专项经费归口职能部门组织编制预算,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学校财力和轻重缓急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第五章预算编制程序
第十七条财务处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方案,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绩效评价,编制本单位预算。
第十八条各单位年度预算的编制和确定,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按学校要求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经过一定范围讨论通过后报财务处汇总;
(二)财务处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并进行综合分析,征求分管财务校长、校长意见后,将各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修改意见反馈各部门;
(三)各单位根据学校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算方案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财务处;
(四)财务处再次汇总、分析,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编制学校正式预算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正式下达各单位年度预算。
第十九条?学校支出预算可设置公用经费的2%的校长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学校预算方案批准确定后,除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预算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一般不得变更和调整,确需调整的,预算调整方案要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负责落实预算收入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完成预算收入,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截留、占用和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按照预算方案确定的项目、标准、范围、额度和时间安排支出,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除预算批复前可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外,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情况确需存量调整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3万(含)以下的经费由分管财务校长和校长审批,3万元-10万元(含)的经费由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10万元以上的经费需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
第二十五条年度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年度结转资金,按财政要求支出。
第七章决算
第二十六条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梳理和总结,是对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是对学校全年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全面真实的反映,是学校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财务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实事求是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并按时上报。
第二十八条财务决算及分析结果需报告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
第八章预决算公开
第二十九条学校在门户网站设立财务公开专栏,由财务处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预算和决算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学校各单位应完善内部民主理财和监督机制,定期在全体会议或二级教代会上公布本单位财务预算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切实保证本单位财经活动的健康有序运行。
第九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十一条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以及根据评价结果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预算编制时,应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设定绩效目标,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加强支出管理,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第三十三条财务处应定期对全校和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十四条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将预算执行绩效情况纳入相应的考核体系。
第十章预算监督
第三十五条财务处定期向分管财务校领导汇报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三十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及监督结果报学校分管纪委和财务的领导。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办法》(院发[20xx]19号、《唐山学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xx]24号同时废止)。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8
为加强管理,严格财务开支手续,规避风险,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促使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财务开支管理
一、财务开支大计划
项目部收到业主拨款后,由项目部经理向建筑公司经理报告,出纳报告财务科长。项目部经理组织书记、总工、财务、技术、计划、物资、办公室等负责人制订财务开支大计划,并报建筑公司经理签字批准。财务按以下顺序进行开支。
1、计划工程进度用材料款。
2、计划工程进度用机械设备租赁费。
3、施工队的工资。
4、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
二、项目部财务开支程序
项目部的财务开支在大计划内执行,由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项目部总工签字批复后执行。财务科长后期补充完善财务手续。
1、材料款
按照项目部制订的大计划,物资科填好支付单,并向对方索要发票、收据,办理好项目部签字手续,领着客户到财务科开具支票。
2、机械设备租赁费
按照项目部制订的大计划,由物资设备科填好支付单,并向对方索要发票、收据,办理好项目部的签字手续,领着客户到财务科开具支票。
3、施工队工资
每月底,项目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到现场进行验工计价和材料盘点,计划科根据现场工程师和总工出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工程量清单必须附在验工计价表后面。并为施工队作好工资发放表。由办公室、现场工程师、财务到工地监督发放工资。
4、备用金
备用金实行定额制度。业务员2000元,小车司机3000元,借支一次,报销一次,清理备用金一次,做到一次一利索。备用金于年终清理完毕。
食堂管理员按照项目部的人数每人每天10元,每10天借支一次,月底报销。
5、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建筑公司统一造表,财务审核,建筑公司经理签字批复,统一发放。
三、财务印鉴、网银u盾、空白支票的管理
财务印鉴必须要分开保管。财务公章和空白票据由出纳保管,,私人印鉴由项目部经理保管。
网银u盾必须分开保管。制单功能u盾由出纳保管,审核功能u盾由项目部计划科主管保管,授权功能u盾由项目部经理保管。
空白支票的管理,业务员出门办理业务需使用空白支票的,先请示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授权出纳办理。出纳必须要对空白支票采取限额控制措施。业务员归队后24小时内必须要到财务科补办财务手续。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如果在外丢失支票,领用人必须立即报财务科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项目部经理和财务科写出书面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第二章报销管理
1、报销的签字批复
所有项目部的报销单据由由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项目部总工签字,以建筑公司经理的签字为最终批复,财务科按照建筑公司经理的批复给予报销。财务科长后期补充完善财务手续。
2、报销时间规定
所有发生的间接费用开支报销时间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后财务不再受理。
3、贴发票
贴发票一律用A4白纸,从右往左,从下往上粘贴发票。
4、差旅费
职工差旅费一律凭出差报告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由办公室或者项目部领导安排乘坐出租车的,出租车票由办公室或项目部领导在发票后面签字方可报销。职工休假差旅费执行公司制度。
5、招待费
业务招待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部有关的单位及个人。业务招待费的报销仅限于项目部各科室主管以上人员。
6、办公费
办公用品由项目部经理安排,办公室统一购买,由工程部点数量,发放到职工手中后,领用人签字,由办公室作好台账登记。
7、小车费用
小车司机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办公室核实。小车司机的加油票由办公室按照路程公里数判断是否超标。小车修理费用,凭修理厂家打印的修理清单和发票,据实报销。
8、通讯费
手机话费按照项目部制订的标准统一发放。
9、取暖费
按照公司的标准,年终统一造表发放。
第三章各科室的相关职责
1、工程部
每月底组织相关科室和业务员到工地现场验工计价、盘点材料。向计划科开具施工队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并根据物资科的发料数量与计划用料数量进行对比,为施工队是否超额使用材料、浪费材料作出判断,并开具扣款单据交计划科。并做好工程量的台账登记。与计划科进行工程量核对。
2、计划科
每月底对施工队、租赁的机械设备费用进行验工计价,完善项目部内部签字手续后交财务科记账。每一次业主批复的结算单交财务科入账。作好验工计价的台账登记。完善施工队拨款的手续,填制支付单,计划科负责审核施工队工资表。与财务科进行验工计价、拨款事项核对。
3、物资科
物资科在每一笔业务发生后,把点验入库单和发票粘贴一起,完善报销手续后交给财务科入账。如果当时对方没有开具发票,物资科把点验入库单交财务科记账。月底根据施工队当月的进、出库数据,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的实际情况,编制一份材料消耗报表交财务科入账。完善材料款开支的财务手续,填制支付单,并作好台账登记。与财务科进行材料入库、出库、消耗、客户的债务进行核对。负责填制物资日报表。
4、劳资员
每月底,依据考勤表作工资表。并作出工资汇总表交财务科入账
5、财务科
财务科长,作为公司委派的财务主管,完成公司的上交款;巡回检查、监督各项目部的财务开支、财务报销等相关的'各种业务,完善财务手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负责检查、监督计划科、物资科的台账;负责经济活动分析;向建筑公司经理和项目部经理提供项目部经营状况和债权、债务数据;牵头责任成本核算;负责与公司归口业务部门联系、沟通。
项目部出纳,作好资金的管理,空白票据的管理,财务印鉴的管理,网银u盾的管理。并办理财务收支手续,税务手续。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与会计对账。并负责与税务局联系,缴纳营业税、印花税、个税等各种税款。负责填制资金日报表。
会计,负责记录会计账,编制报表。并与各业务科室核对台账,为领导提供各种财务数据。负责与项目部的各科室联系、沟通。
第四章奖惩措施
为保障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保障财务工作顺利、及时地完成,特制订本措施。各科室的平时表现,作为年终评比重要的事实依据。
1、项目部所有人员报销不及时的,超过一个月不报销的,财务科不再给予报销,费用自己负担。
2、办公室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冰箱(柜)、办公桌、床铺等大件没有登记,或者登记遗漏的,罚责任人200元。
3、计划科有下列事实之一的,罚责任人200元/每月。
(1)不能及时把业主验工计价表送交财务科
(2)不能及时施工队的验工计价表送交财务科
(3)不登记台账,或者台账工程量与工程部核对不上,造成给施工队多计价、少计价,经项目部经理、总工核实错误在计划科的。
4、物资科有下列事实之一的,罚责任人200元/每月。
(1)采购材料,点验入库单报销不及时的
(2)月底不作材料消耗报表或者不及时的
(3)不登记台账,或者台账登记错误的
(4)遗漏发票,经财务科提醒又不向客户索要发票的
5、劳资员月底不及时给财务科送交工资统计表,罚款200元/每月。
6、项目部出纳,有下列事实之一的,罚责任人200元/每月。
(1)不及时登记出纳账本,没有做到日清月结的
(2)经盘点现金库存,银行账户,与账面不符,经核实挪用单位资金的,除了交回挪用资金外,同时上报公司财务部。
(3)单据保管不当,造成单据遗失的。
(4)空白票据、银行印鉴、网银u盾保管不当,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除了及时弥补单位损失外,同时上报公司财务部。
(5)合同保管不规范,收集合同不全,合同没有登记编号。
7、会计,有下列事实之一的,罚责任人200元/每月。
(1)收到出纳交来的单据,当月不登记会计账的
(2)不与出纳核对资金账的
(3)不与计划科核对业主、施工队的往来账的
(4)不与物资科核对材料入库、出库、消耗报表的,不与物资科核对客户的债务
(5)合同保管不规范,收集合同不全,合同没有登记编号。
第五章执行解释附表格
本制度经20xx年7月26日建筑公司管理会议审核通过,经理签字日起(20xx年7月28日),开始执行。
因建筑公司管理人员配备不全,制度中有些规定与会计理论冲突,但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出台本制度,本制度由建筑公司财务科负责解释。
附以下表格:
1、基地借款报告
2、职工借款报告
3、施工队验工计价单
4、施工队拨款支付单
5、材料款支付单
6、点验入库单
7、材料消耗报表封面
8、物资周报表
9、资金日报表
10、工资统计表
11、财务科分工表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9
前 言
经研究同意物业管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为适应公司的发展方向,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理财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物业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增源截流,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资金使用上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维护和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记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四、实行财务监督机制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根据有关的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确保资金分配合理,使投资者获得效益。同时亦及时合理上缴各项税费,向投资者作出明晰的信息反馈。
五、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每年的1月20日前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的所有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对超预算的支出,找出原因,须报董事成员批准。
六、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
公司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严格实行总经理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责任制。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所属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总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签批人,所有款项支付时必须经董事成员签字才能生效。因故不能签批时,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人代签。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设立财务部。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财务部的主要职能,执行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财务部设会计、出纳、收款员、财产物资管理员等相关岗位,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
3、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集团委派。对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其考核工作、工资晋升、奖励与处罚、工作调动等由集团财务部管理。
4、财务人员应参与并拟定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考核和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5、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维护财经纪律。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7、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 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与月份均按公历时间确定。
3、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行业特性的要求,对外统一会计报表,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4、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6、会计核算依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确定,对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必须前后一致,具有可比性。
7、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应属于本期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支付,均可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8、各种会计记录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积压,会计处理必须清晰、简明、易懂,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应用规范文字加以表述,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1、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保证公司经济活动按计划进行。
2、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做好财务预算、分析、检查工作,根据财务预算依法筹建、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财务预算的编制
(1)、财务预算是以货币等形式展示未来某一特定期间内企业全部经营流动的各项目标及其资源配置的定量说明。即在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目标和内容以计划的形式具体地、系统地反映企业未来的收入、成本、现金流入与流出,便于有效地组织与协调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完成企业的既定目标。
(2)、财务预算内容:
(2.1)、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编制利润预算的基础。根据企业经营目标遵循以收入定费用的原则。
(2.2)、费用预算。管理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经营费用,应编制经营管理费用预算表、财务费用预算表、折旧预算表和税金预算表。
(2.3)、现金预算。列示预算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情况,以保持现金收支平衡,并合理地调配现金资源,应编制现金预算表,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收入预算表。
(2.4)、利润预算。利润预算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预算期内企业经营活动成果的利润计划性。
(2.5)、资产负债预算,为反映企业预算期内期末财务状况的全貌,编制资产负债预算表
(2.6)、财务状况预算。根据各种形式的收入和费用的预测,综合预算企业未来经营实现状况并检验预算期内经营预算结果,适时向决策者提供有效的控制经营活动的信息分析资料。
4、财务预算编制方法:采用滚动预算法,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预算期。
5、 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1)公司财务部编制单位的财务预算,形成财务预算初稿。
(2)将财务预算初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6、编撰财务预算时间:单位年度预算应于每年元月20日前完毕。
第五章 资金管理
1、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两大类。公司筹措资金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但后者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金的20%
2、建立资本金保全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
3、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的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预留印鉴必须加盖公司财务章、公司法人代表私章,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准在银行开设帐户。
4、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内的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其数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应通过总经理审批,预算外的费用支出均需通过总经理审批。
6、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资金管理,每月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理占用及闲置资金,经报董事成员批准后统一调度。
7、公司实现的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一律存入公司的基本帐户,根据经营状况资金的需要量定期从基本帐户支付。
8、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保持适度的债务规模和合理的资本结构,减少公司的经营风险。
第六章 货币资金和往来结算管理
1、 货币资金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公司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签章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截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每天下班前将限额内现金存入保险柜,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严格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董事成员、财务总监批准,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本上签章,并向领用人说明期限。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截,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5)、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6)、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帐, 当日的收支款项必须当日入账,并结出余额。每日终了,现金账面金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账单上余额相符。如有差错,要及时查找处理。
(7)、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监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本的登记工作,以及审核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得编制记账(收、付)凭证。
(9)、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和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给他人。
(10)、保管有关印章(印章必须分管)、空白支票、汇票。
(11)、出纳人员按分工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2)、空白支票及汇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本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兑现手续。
(13)、负责与开户银行的业务联系,收送支票、汇票、托收、信汇、电汇、对账单等,并负责向各责任单位转发、转收。
2、往来款项结算的管理
公司的往来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它应收款、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等。
(1)、公司严格控制应收物业管理费的数额和收回时间,对长期不能收回的,指定专人,查明原因,积极催收;
(2)、公司按照下列要求对应收管理费进行管理;
(2.1)、认真作好应收管理费的日常更新工作;
(2.2)、加强对应收管理费的催收,并将应收管理费的催收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3)、垫付员工的各种款项,应按规定及时在职工的`工资发放时扣回。
(4)、公司建立票据的登记保管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回收管理及开具。
第七章 申购物品及存货管理
1、对日常批量采购物品实行先申购后报账的续级报批程序,需要购置物品物料时由部门经办人办理申请报批购置手续,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送呈财务主管复核,报经物业管理经理同意,经总公司财务部审批,方可提交采购部购置。
2、采购部根据物管的申购单购买物品,严格把好质量价格关,做到货比三家,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账单报销将申购单、入库单、发票等单据根据以上报批程序办理。
3、公司的存货管理由物管中心专人负责,对存货的采购、入库、出库及日常管理制定相关制度。
4、存货的购入必须执行预算计划,先写申购单,必须注明申请部门,申请原因,物品名称,单价,金额,选择公司及联系方式等,申请人签名。程序为先报会计审核,再报物业经理审批,然后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批准后方可组织采购。
3、存货入帐计价
(1)、购入的存货按照进货原价加上运杂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加工整理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存货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4、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
5、由物管中心财务部兼并仓库记账,加强对实物的管理。仓管记账必须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发票帐单,认真清点,核对数量(重量),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6、存货发出必须填写出库单,填明用途、数量、名称、规格,经审核批准,经办人、主管、仓管记账签字手续齐全方能发货,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发出,必须按定额发放。
7、 公司建立严格的存货清查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盘点。
8、 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时,应查明原因,经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分别处理。
9、要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并设立"专用低值易耗品"备查薄,低值易耗品可采用分次摊销法。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制定相关的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主要办公工具及其它设备等。
3、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1)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实到部门、个人。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5、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
6、固定资产购置
(1)对于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入库及领用保管制度,由物管中心、使用保管部门、购置部门会同验收。
(2)对于建设安装的在建工程,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财务人员应按工程的实际支出作为入帐价值,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7、固定资产的盘点。
(1)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年终清查由仓管员、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实地盘点。不定期清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2)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批后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其估计净值计入营业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过失人及保险集团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8、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的内部转移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详细内容参见《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的管理
1、无形资产阶级计价原则: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计价;
(2)、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市价计价。
(5)、商誉的计价应当经评估机构确认,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2、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专有技术按15年平均摊销;
(2)、土地使用权按30年-50年平均摊销;
(3)、其它按10年平均摊销。
3、公司接收、购入、转让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其它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 租赁费按6年平均摊销;
(2)、装修费按5年平均摊销;
(3)、开办费按5年平均摊销。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将一切经营性开支按其性质正确划分为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限。公司按期核算所耗费的实际费用,不得以计划、定额、估计费用代替实际费用。
2、费用的计价方法,必须前后一致,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改变。
3、经营费用实行预算定额进行管理。
公司的相关经营费用在预算内公司掌握使用,超过预算的相关费用须经集团公司董事成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20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级财务部门。
第三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做好公司财务活动的计划、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财产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是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原始信息。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均应及时进行完整的原始记录。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做到手续齐备、计量准确,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二、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一条:资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按投资主体的不同,资本金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
第二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公司投资。
投资者未按公司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条: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四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公司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照有关规定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公司对投入资本金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制定投资者名册,据实登记认缴、实缴股本的数额,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公司的.股份凭证为出资证明。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增资手续:
1、以现款、材料、设备、其他用具、房屋、建筑物等有形资产投资时,以公司实际收到或接收资产的时间作为入帐时间,以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认定的价值(现款除外)或协议价作为实收资本的入帐依据。
2、以土地使用权、专用技术、专利权、商标权以及版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时,以企业收到有关具有法律效用的证书、文件和完整资料的日期作为入帐时间,按评估认定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的入帐价值。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形成的出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
3、以利润或公积金转作投资时,各方对公司的投资,要以董事会议文件确定的日期及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的依据。
第六条:公司以各种方式借入的资金是公司的负债。偿还期在一年内的借款为短期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为长期负债。
公司经有关机构批准方可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七条: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公司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或者购入无形资产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支付的,计入该项资产原价;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公司不得将以自身名义举措的借款作为实收资本;公司不得为投资者为投入本公司的资本而举措的借款作担保人;公司不得负担投资者投入本公司资本的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九条:公司对参资企业各种经营性借款进行的信用担保,其累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参资企业的投资额。
第十条:公司可对参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借款进行信用担保,但必须由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纪要,并出具委托书,同时需有其他投资方向原担保人出具反担保书。
三、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之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动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条:公司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结算制度、外汇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和信贷纪律。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1、根据内部控制原则,会计职责与出纳职责不得互兼。
2、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必须由会计部门(人员)和出纳部门(人员)分管执行。会计部门(人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及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并经审核无误后才可填制会计凭证,交出纳部门办理收付款;出纳部门(人员)必须对应收、应付款项的金额、对象、支付方式、审核审批程序的一致性和完备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每一笔已付讫或收到的款项,出纳部门(人员)应根据核对无误的会计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出纳人员应保证每日库存现金和现金日记帐余额相符,保证月末调整后,银行对帐单(银行内部存款余额)与银行日记帐余额相符。
4、财务部门应对现金库存进行经常性、突击性盘点。
5、建立重要或敏感岗位轮换制度。
6、公司对现金及银行支出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和限额审批管理原则。凡超越审批权限(事项)或超额审批(金额)的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第四条: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和待摊费用。应收票据按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五条:根据稳健性原则,公司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经批准后,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时,增加坏帐准备金。
第六条:公司的坏帐损失,是指下列应收而不能收回的款项:
1、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
2、因债务人死亡,由于无遗产可供清偿,或以其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
3、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公司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经公司总裁或财务总监批准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列作坏帐损失。
第七条: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八条:公司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1、购入的,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手续费、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专职物料采购部门的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领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应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九条:公司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在购入(领用)时一次摊销。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存货盘点。年度终了时,必须由财务部会同机关部门对公司的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经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及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四、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源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资,单位价值在2千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分别确定:
1、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认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7、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入固定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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