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时间:2023-04-02 08:16:49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规定(精选15篇)

考勤管理规定1

  管理范围:本酒店全体员工

  制定方针:为了更好的加强酒店员工出勤规范,为员工创造一个更公平合理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时间及相关处罚细则:

  每日上午9:30分点名-下午14:30分午休,下午16:30分点名-晚上21:30分下班,每日由值班经理点名登记考勤,迟到、早退、旷工等一切在考勤本登记;

  迟到:以分钟计算迟到一分钟扣一分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

  早退:以分钟计算早退每分钟扣2分,根据时间依此扣分

  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并扣除100分

  考勤要求:

  每月每人公休2天,两天公休均为带薪假期

  员工病假需开具相关证明,病假无工资

  事假需提前申请,事假无工资并每日扣罚30元误工损失费

  丧假,婚假、产假特殊假期根据实际情况由经理临时规定

  员工每月出勤由22天满勤考核,当月出勤不满22天者由基本工资中扣减三百元满勤奖。

考勤管理规定2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杜绝各种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及多劳多得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使用考勤机进行辅助考勤,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和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建议,现从20xx年2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考勤机考勤,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工程公司维保人员)。

  二、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车间、部室考勤管理的执行情况。

  3、负责员工信息登记、人像采集及每月最终考勤结果的核实工作。

  4、负责审核各部门填报的《考勤表》,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经查证属于谎报的单位有退回和提出处罚意见的权利。

  5、考勤机定期擦拭专人负责、定向擦拭,由综合办办公楼门卫每天进行一次。

  (二)、设备管理部是考勤机的设备维修和保养部门,负责考勤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其他各车间、部室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考勤管理,其主要职责为:指定专人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考勤,设备部下放一定权限后,由考勤员按照本单位岗位实际情况,班次安排,人员设置情况对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班次设置和临时班次的调整。负责检查各班组考勤情况,负责本单位每月出勤情况的汇总和缺勤情况的说明及上报工作,在次月2日下午16:00点前将本单位

  《考勤表》、缺勤汇总说明交综合办公室,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考勤员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每超过一天扣罚50元。。

  三、考勤方式

  (一)、员工考勤使用考勤机,考勤机为人像识别考勤。

  (二)、考勤(人像识别)次数为全天两次,即上、下班各一次。

  (三)、考勤机设置及人员分配 公司目前设置三台考勤机进行考勤,两台设置在一线办公楼一楼大厅,一台设置在二线中控室一楼。 所有员工按照“就近原则”分成两组进行第一次人像识别录入,人像资料录入完毕后,正式考勤开始后,分组人员在对应的指定地点进行考勤,特殊人员(指化验室、磅房、发电等在两条线均有工作或串班的人员)经申请批准后在两个地点均可考勤。

  (四)、考勤(人像识别)时间要求

  1、上班考勤(人像识别)时间为: 常日班、八点班:7:30---8:00; 四点班:15:30---16:00; 零点班:23:30---24:00 说明:乘坐公司通勤车人员,遇途中堵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2、下班考勤(人像识别)时间为: 常日班:16:30---16:50; 八点班:16:00---16:50;(也可按常日班规定时间进行) 四点班:0:00---0:30; 零点班:8:00---8:30。

  3、考勤(人像识别)时间违反上述规定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迟到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有假条的按相应假处理,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提前离岗、在规定时间前30分钟内前考勤(人像识别)的按早退对待,早退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元,提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且无正当理由或书面说明的按旷工对待

  4、特殊情况下,考勤时间相应顺延,但须上报书面说明。

  三、考勤原则 考勤管理原则上实行车间、部室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的原则。车间、部室负责对员工的考勤,并将考勤记录及时反馈到综合办公室。

  四、考勤注意事项

  1、综合办公室每月3日,核对上月各单位考勤,根据考勤机信息数据,结合日常手工考勤记录和各单位上报的请假单、缺勤汇总说明等考勤资料进行汇总,并将考勤表汇总表报综合办公室主任、主管经理审阅后转绩效考核员处作为计发工资与餐补的`凭证,每月1日至本月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2、遇到考勤机故障不能正常考勤时,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考勤,并将当日人员到岗情况在月初上报考勤表时一并上报综合办公室;

  3、员工因当日不能及时考勤和员工不小心忘记考勤的,包括员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干或上班后临时外出公干,由所在单位考勤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出具书面说明,每月各单位书面说明汇总并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综合办公室,无书面说明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其他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的: ①倒班人员发生调班、连班现象的; ②遇通勤车原因整车人晚于规定考勤时间的,由车间汇总人员名单。

  5、检修人员等其他人员加班时,由车间书面汇总并记录到纸质考勤表中,不用加班过程中进行考勤。

  五、其他要求

  1、考勤表须由考勤员、所在单位领导签字。考勤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杜绝营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违规考勤情况,公司将对考勤员、班组长、部门领导分别处以100—500元的处罚。

  2、考勤机为公司固定资产,公司已加装视频监控进行监督 防护,任何人员不得出于各种目的进行私自破坏和损坏,如发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 其他休假、考勤及奖惩事宜具体参照公司《员工问责制度(试行)》、《员工休假管理规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见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七、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SY2—RL006—01)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规定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xx]53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3个月起,按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100%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按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90%计发;

  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30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每请事假1天,扣除1天工资;

  2、超过5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第七章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1、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的,对考勤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4

  一、正常考勤管理办法

  1、指纹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须由本人亲自考勤。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四次考勤制度,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班必须签到,下班必须签退。

  二、指纹机使用注意事项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放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地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综合部反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5、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6、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综合部。

  7、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试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坚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

  8、指纹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问题(如手指指纹破损)可到综合部找管理员处理,个人不得擅自摆弄机器。

  9、员工上午下班签退、下午上班签到时不能连续打卡,如出现此类情况按打卡一次计算。

  三、异常未打卡考勤处理办法

  1、指纹考勤机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调休、病假、事假、婚丧假等),必须由本人根据公司制度填写相应表单,由领导审批后及时交到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处留存备查。

  2、确因工作外出、临时业务原因等无法按时进行指纹签到或签退的员工,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综合办公室考勤员说明情况,并于当天或次日主动填写《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部门员工需各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需分管副总签字,以此确认未考勤异常事因的真实性。无负责人签字者,按未考勤处理。

  3、各部门考勤员于每周一12:00之前将上周签字证明的《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报至综合办公室考勤员处进行统计核实,确认无误后交由公司领导签字审批。

  四、缺勤处理规定

  1、全天未打卡,又未履行考勤手续的,记为“旷工”,一个月内第一次扣工资30元,第二次扣40元,超过两次者,每次扣工资60元。

  2、因工作或业务原因全天未能打卡的,以《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的登记为考勤凭证,未有登记的,记为“旷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3、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未能准时签到、前腿的,以《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的登记为准,未有登记的按“缺勤”处理,记为“迟到”,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4、一个月内异常考勤记录不能超过四次,超过四次者按“缺勤”处理,记为“旷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考勤管理规定5

集团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10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考勤执行范围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工程各项目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四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扣罚工资、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每次处以扣薪1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以上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双方当事人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

  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b)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人力资源部;

  d)《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批假权限:

  a)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

  c)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本通知自20xx年4月18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考勤管理规定6

  1.上,下午上课时必须要在上课前五分钟发照片。(如10点上课最晚9:55发)以我微信收到的时间为准。如在工作期间遇到问题提前沟通者,处罚减半。

  2.如果我收到照片的时间迟到了,我会有反馈截图的'。如有出入请在当天晚8点前主动与我沟通联系。没有与我沟通的,就以收到的照片时间,按照制度处罚。

  3.如果迟到,请在第一时间拍照发给我。总之不管迟到与否都要发照片。如实在忘记必须有证明人给你作证。否则就按照旷工处理了。如发现相互包庇隐瞒的两人同受处罚。请大家严格要求自己,相互监督。

  4.上课迟到15分钟按旷工处理。单位开会或培训活动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如果忘记发照片且没有证明人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6分,罚款100元,检查一份,开会宣读。

  6.以上事宜无论是主课老师还是助教老师都要按照规定时间到并且发送照片。

  处罚不是目的,望各位老师严格遵守中心的制度。

考勤管理规定7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类型

  (一)事假

  职工因个人事宜需占工作时间的应请事假。事假应从严掌握,一月内一次请假时间一般在三天,最多不超过五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天。全年事假累计请事假超过四十天的不再准假。

  (二)病假

  职工因病、非因工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者,应办理病假手续。

  (三)婚假

  职工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为三天,当年休完。实行晚婚的(初婚,汉族: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少数民族:男23周岁以上、女21周岁青年以上)可以增加婚假二十天。再婚夫妻初婚一方是晚婚的,可享受晚婚假。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情况另给路程假。

  (四)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配偶及抚养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死亡需料理后事可请丧假。假期为三天,在外地的可根据情况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如利用寒暑假处理丧事的,不再准假。

  (五)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在一地工作,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三十天(另一方在同一年内如已享受探亲假,不再准假)。另外,根据实际需要可给予路程假。

  2.未婚职工与父、母亲都不在一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确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一次假,假期为三十天。但是,与父亲或母亲任何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则不再准假。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三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超过八年未探亲的,可增加假期十天。

  (六)产假及护理假

  1.产假须持医院证明在十天之内向所在单位请假。女职工产前产后假为九十天。晚育者增加三十天(汉族女职工满23周岁、民族女职工满21周岁结婚后初次生育的为晚育)。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含双休日但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2.人工流产的,怀孕不满三个月休假二十天,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休假三十天,四个月以上休假四十二天。

  3.已婚育龄夫妻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休假。

  4.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正常上班的,可续请病假。

  (七)哺乳假

  对有未满一周岁乳儿的女职工,每天上、下午各给一次哺乳假,每次半小时(不含路程),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婴儿满一周岁后,不再享受哺乳假。

  二、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职工请假须如实填写《XX大学职工请假审批表》(见附件一),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假。如因重病、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时,可委托代为请假或口头告知,然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在三个工作日(病假一周)以内,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三个工作日(病假一周),由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前后连续请假时,请假时间合并计算并按审批权限审批。因特殊情况超假的必须向准假领导说明原因并在回校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办理病假手续时须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和建议病休时间(含公休假日在内,但公休假日不计算考勤)的证明。出差或探亲期间患病,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持出差或探亲地县级以上医院病情

  诊断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按年累计计算。对跨年度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与上年最后一次病假时间合并计算。

  产假需要学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批后到人事处备案。

  (三)假期期满,根据审批权限销假。

  三、有关规定及待遇

  (一)事假

  五天内工资照发。一个月内请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五天,超过部分按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日工资=工资总额/23)。

  (二)病假

  1.全年病假累计在三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

  2.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照以下标准核发病假期间的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全额发放。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核发病假期间的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70%计发。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80%计发。

  (3)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90%计发。

  (4)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100%计发。

  4.获得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5.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当年不参加考核,从第七个月起不计算工龄。

  6.病愈恢复工作不满三个月,再次病休的,前后病休时间合并计算,按相应的病假待遇对待。

  (三)探亲假

  1.凡符合规定并经批准的探亲假工资照发。

  2.探亲假应在寒暑假内享受,平时职工遇有探亲对象病危、死亡等特殊情况需要请探亲假时,假期按事假对待,但可按规定报销探亲路费。

  3.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内不能享受探亲假,待转正后再享受,上半年转正下半年享受,下半年转正,下个年度享受。

  4.外单位调入的职工工作满三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原单位能够提供享受探亲证明的,并来校工作满半年的,探亲周期可连续计算。

  5.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本人已无探亲对象(指父母),在新疆工作满二十年,且已有八年未回原籍探亲,而退休后又在新疆安置的,退休时可享受一次性探亲假,回原籍探望其他亲属(必须在退休后一年内享受)。往返路费由原单位承担。

  6.连续工龄满二十年、或年满四十周岁以上、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职工,探亲乘坐火车或长途班车的,均可按硬卧费报销乘车费。

  7.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可继续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待遇。

  8.经学校派往外地学习,工作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且符合探亲条件者,可享受探亲待遇。

  9.职工离婚或配偶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职工待遇处理。

  10.职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两个月以上且学校已经报销差旅费者,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报销差旅费待遇。

  11.未尽事宜,按照1981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政发〔1981〕18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新政办〔1993〕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产假、护理假、哺乳假

  凡符合规定并经批准的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学校相关政策发放。

  四、考勤管理

  (一)考勤范围

  凡在职在编人员,一律纳入考勤管理的对象范围。全校党政干部、教辅、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寒暑假期间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轮休。教师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可不实行坐班制(不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教师,下同),但对学校、单位统一要求的集体活动要进行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要求

  学院、部、处、室为具体考勤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考勤员须认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记录,已备检查。

  (三)旷工及处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1)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虽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按旷工1个工作日处理。

  2.处理办法

  (1)按旷工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校内岗位津贴部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2)凡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做辞退处理。

  五、其它规定

  (一)后勤管理处、附中、各场厂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考勤管理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接受审查或调查人员不能正常到岗工作,在审查或调查期间暂时停发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一切待遇,待结论明确后再做处理。

  (三)各类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四)探亲路费的报销,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

  (五)职工在病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文件、参加政治学习等是一种政治活动,不能视为恢复工作。

  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8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及xxx部门有限公司协理(不含)以下员工;

  三、责任:

  部门各部门主管;

  四、程序内容:

  1、出勤

  工作时间:以部门现行工作规定时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需提交《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一级主管批准后至人力资源部登记,方可实施。

  打指纹: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纹(共计每日两次)。

  注:忘记打指纹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指纹的时间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予以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部门行政助理处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一级主管及总经理室批准,并至人力资源部登记。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一级主管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一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50元,以考勤卡为准。(开会迟到两次者,不参加满勤考核)

  迟到、早退标准:根据各岗位现行作息时间如延误到岗者则以迟到计,提前下班者则以早退计;

  例:

  行政人员上班9: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30以前下班或离开,视为早退。

  迟到细则,处理如下:

  A:迟到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迟到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迟到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迟到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注:如遇特殊情况,须于上班前一小时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一级主管请假,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早退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早退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早退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2、旷工

  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两天内交“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旷工一天,扣款个人日工资的.300%;

  3、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奖罚单应在完成流程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由总经理室审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上级主管在批示员工请假单、休假单时,必须保证该部门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若因人员请假或者补休影响部门营运工作,则追究上级主管责任。

  每月调休次数两次,包括自调和被调。

  五、该制度自总经理批示之日起执行。

  xxxx部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2月18日

考勤管理规定9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渠道。抓好课堂管理与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护理学院课堂考勤管理,依据《辽宁医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护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课堂管理规定

  (一)学生要尊敬老师,讲文明有礼貌,衣着整洁得体,积极配合教师教学工作。

  (二)按时上课,遵守上课时间,学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就座,保持安静,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要课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

  (三)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准讲与上课无关的话题。上课时要精力集中,认真听讲,关闭手机,不准接打电话和发接短信,不得擅自走动和出入,不准有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如有以上行为按违纪处理,合并扣德育学分。严禁在课堂上睡觉。课间不许在教学楼内进行体育活动。

  (四)保持教室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不准在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上涂画,不准就餐和吃零食,不准将饭菜和零食带入课堂。

  (五)团结进取,互相帮助,独立思考,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

  (六)听课时要认真做好笔记。

  二、课堂管理办法

  (一)各班应切实端正对课堂管理的认识,统一思想,将课堂管理视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一项工作。

  (二)各班应选拔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学风监督员负责考勤。

  (三)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请假者以旷课论处。

  (四)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实际旷课时间超过8学时,按实际学时计;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三次计1学时。

  (五)学生请假必须经由辅导员老师批准,填写《请假单》,由班级学习副班长核准签字后,于课前上报给学风监督员,并由学风监督员上报给上课教师。

  (六)考勤表情况由各班学风监督员每周统计一次,填好一式两份《学生考勤周报表》,交护理学院学生分会学风监察部,学风监察部将汇总结果交至年级办。

  (七)班级同学如发现考勤失误,可直接向年级办反映,举报电话4673226/4673236。

  三、考勤办法

  (一)学风监督员课后将考勤情况登入《课堂考勤记录本》,及时交辅导员老师签字。

  (二)学生请假一律凭《请假单》,否则按旷课计。

  (三)一学期,上课期间,累计病事假超过40学时(含40学时),扣德育学分1分。以后每增加1学时,扣德育学时1分。

  四、奖惩条例

  (一)违反以上课堂管理规定条目的,每人每次扣1分。重复违反规定的',每增加一次,在上一次扣分分值基础上加扣1分。在同一周内连续二次违反课堂管理规定的,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违规者为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每人每次在原分基础上扣分加倍。

  (二)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者,每旷课一学时扣其本学期德育学分2分;旷课10学时及以上者,按《辽宁医学院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德育学分中文明守纪一项记为不合格。

  (三)一学期累计擅自缺课时数达到所修课程时数的1/3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四)年级办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对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辽宁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五)《班级考勤周誌本》、《学生考勤周报表》逾期不交达两次或以上的将对该班学风监督员进行通报批评,德育学分相应扣分。

  (六)每学期每个班级的课堂考核成绩为100分。核分标准严格按照本学期内课堂考勤结果(占总分80%)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课堂情况反馈表》(占总分20%)统计。课堂考核成绩为本学年班、团支部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七)每学期对从事学风监察工作的学生干部和学风监督员进行一次考评,对于工作负责,表现出色的学风监督员给予德育加分及评优优先、物质表奖等。

  (八)对于课堂管理检查过程中受到表扬的个人、小组或班级,每人每次加0.5分。

  (九)成为护理学院树立的先进典型的个人和团体,每人加2分,评优评奖及组织发展优先考虑。

考勤管理规定10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更加科学公正,准确公平,公司将《指纹机考勤管理规定》特此修订。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各管理部室、安技公司、报警器事业部、技术部及在上述部门工作的托管人员。

  第三条公司新进员工应于到岗当日到劳资部门将指纹录入指纹机,次日开始记录考勤。

  第四条公司以楼层为单位,一层二层共用一台指纹机,三楼使用一台,四楼使用一台,员工上下班在指定指纹机处签到或签退,不得跨楼层使用。

  第五条考勤细则

  (一)作息时间: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周六、周日休息。

  (二)员工每日刷四次指纹记录考勤,上午8:05前签到;中午11:50分以后签退,12:29分停止签退;下午12:31分开始签到,13:05分停止签到;17:00以后签退,18:00停止签退。

  (三)非正常出勤的各类情况:

  1、迟到:以8:05和13:05为基准,迟到1小时(含1小时)以内,按迟到处理;

  2、早退:以11:50和17:00为基准,提前1小时(含1 1

  小时)以内,离开公司按早退处理;

  3、旷工:没有签到或签退记录,上班迟到超过1小时或下班早退超过1小时,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没来公司上班,视为旷工;

  4、请假:因病或因事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工作,经领导审批同意,视为请假,请假以天或小时为单位计算。

  (四)请假须及时填写《申请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考勤员每月20日将考勤表和休假、公出等《申请单》一同交至劳资部门,否则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须致电主管领导请假,并于假期结束后补填《申请单》交至本单位考勤员处,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考勤,须致电主管领导批准,事后填写《申请单》,交本单位考勤员,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考勤时,如考勤机发生异常(不显示等)情况,需及时与考勤员、劳资部门联系,考勤将以手工签到的方式代替。如未及时上报特殊情况擅自离岗者,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八)值班:

  员工值班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并给予同等换休,换休于2

  加班后次日换休,过期作废,特殊情况需延长,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延长。

  (九)加班:

  1、各单位应根据各项工作及岗位特点,合理安排、协调本单位工作,正常情况不安排加班;如遇生产、管理、经营、研发急需,可以申请加班。

  2、加班申请程序及管理流程

  (1)各单位需要员工加班,申请单位应按规定填满申请单内容,由单位行政领导本人直接携带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2)各单位根据总经理审批的《加班申请单》范围,规范填写《加班、换休单》;换休于加班后一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总经理批准后可生效,换休时上交本单位考勤员。《加班、换休单》和《加班申请单》在员工换休当月20日同《考勤表》一同交至劳资部门,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加班注意事项

  (1)加班人员在加班期间需要刷指纹,记录加班出勤情况。每次加班刷四次指纹,连续加班人员在17:00签退后,加班截止时再签退一次,无出勤记录视为加班无效。

  (2)各单位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一经发现,对单位领导进行

  3

  严肃处理。

  (十)取消忘签到、忘签退和过点签退等查询。

  第六条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指纹机考勤管理规定》,不可享有特权。

  第七条考勤统计

  (一)考勤统计归口管理部门设在办公室,各单位设考勤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考勤程序

  1、每月20日各单位考勤员上报本单位所有员工考勤表和经领导审批的《申请单》和《加班、换休单》、《免责单》、医院病休证明等能客观反映员工当月考勤情况的'材料;

  2、每月22日劳资部门将销售一部至六部销售员(不含内勤人员)当月的指纹机考勤数据发送至市场部OA账号,由市场部统计处理销售员考勤情况;29日市场部把违纪销售员名单上报至劳资部门;

  3、每月月底,劳资部门调取公司领导、各管理部室、

  安技公司(除销售员)、技术部、报警器事业部及相应托管人员的指纹机考勤数据,根据指纹机的考勤记录和各单位上报的考勤表等材料进行核查统计;

  4、劳资部门每月10日前将各单位员工上月违纪情况上传至OA网进行通报。违纪罚款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奖惩原则

  4

  (一)因忘记按指纹或不可抗因素造成迟到,每位员工每年有四次免责机会,可免受处罚。免责机会当年有效,过期作废。

  (二)迟到、早退每人每次罚款50元,OA网进行通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8次以上,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旷工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全公司范围内通报,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即视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有权解除其保险等关系,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三)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全年因事请假累计超过30天,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员工休病假应有医院病休证明,病假期间的工资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休证明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附于《申请单》后,随考勤一并上报;如无医院病休证明,一律视为事假。员工因病需长期在家休养,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将对其进行调岗,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五)因特殊原因需长期例行请事假的员工,本人单独写申请,由总经理批准,交劳资部门存档;年底累计事假天数,扣减工资。

  (六)员工如通过各种方式弄虚作假,伪造事实,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除纠正当事人性质,并追加罚款500元整。

考勤管理规定11

  一、为什么考勤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考勤管理规定12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逐步使学校管理步入系统化、科学化、规范性的轨道,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实行签到制,一人一签,任何人不得代签,凡代签二人同责。

  第二条:请假审批办法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主任审批,报校长备案。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

  3、请假(含连续请假)一周以上,凭相关手续由校长签意见,到学区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

  1、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情况下加班)期间,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批准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由,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

  2、迟到:教职工在作息铃声(预备铃)响后未到校为迟到。值班教师在早晨7:30后到校为迟到。迟到认定以教师签到和领导巡查为准。

  3、早退:下班铃未响,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离校为早退。

  4、事假:教师有事需提前请假。请假时必须说明事由并填好请假记录单,否则不予准假。

  5、病假:病假教师病愈上班时,需带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予以核实。无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视为事假。

  第四条:所有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处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特殊情况下报校长批准,另行处理。

  第五条:考勤记录

  1、上班期间因事外出,需向带班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每个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钟以内不计考勤(每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20分钟按事假处理;未向带班领导请假私自离校20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

  2、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因病并履行正常手续的每学期不超过5天,按全勤记;其他教师不超过两天按全勤记。

  3、加班时间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条:特殊假例处理

  1、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办理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晚婚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

  2、丧假: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以内特假,配偶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以内特假。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死亡可享受2天特假。

  3、产假:女职工请产假应持请假条、结婚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准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请奖励产假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复印件(原件这验)办理请假手续。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晚婚晚育未办理独生证的产假为12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为180天;配偶生育,男职工享受护理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节育和绝育等手术(须出示相关证明)根据计生相关规定享受特假。女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21天,男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14天。

  5、配偶意外事故、重病住院(须出示正规住院证明),教职工可享受3天以内护理假。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症、白血病等,按相关政策办理。

  6、同事、同学或友邻婚丧可请半天特假。

  第八条 考勤的使用

  教师考勤情况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评职、晋级、晋职、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1、每学期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半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半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3、每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0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4、绩效工资中考勤部分,如果有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的情况时,在绩效工资中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如无硬性规定时,则不作处理。

  第九条: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20xx年3月12日我校全体教师通过,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勤规定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规定13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出勤

  1.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9:00-12.00点,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7:30点,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超过5分钟小于15分钟每次扣款10块;超过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20块;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30块。

  3.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4.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5.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8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8小时的,每小时按照日工资的1/8计算考勤。

  第三章请假

  1.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2.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交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3.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4.病假

  病假在一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病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事假

  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主管部门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主管同意后由人事行政专员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专员同意后报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同上后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婚假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在岗二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7个工作日。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一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7.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8.产假及陪产假

  公司视员工个人情况予以另行约定。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1.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2.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请假,事后向考勤人员补交请假说明。

  3.严禁托人、代人登记考勤。

  4.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

  第五章扣款

  1.病假处理方式:

  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2.事假处理方式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3.旷工处理方式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旷工期的工资三倍及其他补贴。

  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4.未打卡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迟到、早退扣出当月勤工奖。

  5.凡发现托人代人打卡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6.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及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第六章附则

  1.本规定由。江西有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规定适用于江西有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本规定自二0一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1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呈总经理核准之员工2、因工出差之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休息时间:[周六和周日任意调休一天,但须提前告知上级主管。]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故意毁损,涂改出勤卡者,均以旷工1日论,并记大过1次。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签证后送于人事部备案,否则以旷职论。当月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1日论,记大过1次。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记大过1次。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迟到不打卡按旷工计)。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

  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批假权限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填写外出工作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人事部。(特殊岗位除外)

  本规定于20xx年8月1日起由人事部监督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15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有效提升员工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作息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三、考勤时间

  1、打卡次数: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计两次。

  2、打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岗时间—上午9:00

  下班离岗时间—下午17:00

  3、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按实际打卡时间计(前台工作人员实行周末轮休制,不计加班)。

  四、实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除高层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可不定工作时间无需打卡。)

  五、考勤办法

  利用指纹生物识别唯一性特征进行考勤,更加客观、公平、公正。

  六、实施细则

  1、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办事,未能按时打卡的,须在前一日或当日到前台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附表1),登记未打卡时间,并说明原因。

  2、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返回打卡的,须在次日到前台登记说明。

  3、上下班忘记打卡的,须在次日前到前台登记说明。每月累计忘记打卡五次,按迟到一次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次迟到按事假半天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天事假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以事假半天处理。

  5、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务必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附表2)交至人力资源部(临时加班请于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补交);换休时间以实际加班打卡时间为准,并且提前填写《换休申请表》(附表3)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换休。

  6、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按时打卡也没有登记说明的,根据时间按迟到或事假处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天未打卡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7、因遇停电或考勤系统故障无法正常打卡时,至前台进行签到和签退。

  七、考勤统计

  1、每月初,前台根据指纹打卡记录和《打卡异常登记表》进行考勤统计。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对考勤记录,记录结果作为员工领薪的基本依据。

  八、附则

  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执行本细则;

  2、本细则自颁布起执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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