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1 12:35: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网站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网站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网站管理制度

网站管理制度1

  一、网站管理机构

  (1)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

  (3)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二、网站内容设置

  (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三、信息发布管理

  (1)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5)学校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校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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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门户网站(下简称“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质监工作宣传、改进公众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局网站及下属单位网站(简称“子网站”)的管理。各下属单位对子网站的管理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细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局信息化中心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局各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具体承办市局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及培训工作。

  (三)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四)负责拟定网站管理制度及网站安全方案,定期检查网站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市局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制定市局网站绩效考核办法,稳步推进市局网站绩效考评工作。

  第五条 市局办公室是全局涉密信息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局网站信息发布的协调审核,信息涉密性的检查并进行保密审查备案。

  第六条 机关各处室是市局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维护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维护工作。

  (二)准确回复网上在线咨询内容,并将常见的咨询内容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反馈。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 各分(县)局、直属单位是子网站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设计开发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及时在本单位子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八条 鼓励各单位建设各自的子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子网站建设要依托市局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

  第九条 网站的规划设计应体现服务社会的宗旨,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网站的界面应体现规范、严谨、简洁、使用方便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网页的制作应考虑浏览器的兼容性和网页的打开速度。

  第十条 各单位子网站的建设需报市局信息化中心进行技术审核。

  第四章 网站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以后才能进行发布。

  第十三条 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一)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二)市局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为承办处室的主办人员拟写、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主办人员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在门户网站发布,重要及敏感信息由市局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报局领导审定。对涉及全局工作的公告、通知等,由市局办公室信息发布人员统一负责发布。

  (三)子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由各子网站承办单位确定。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

  (四)各部门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文本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市局网站主页质监动态信息每日更新一条以上;质监业务各栏目动态信息每周更新不少于一条;查询中心数据更新每半年一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更新数据。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对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及意见、建议的处理和答复。在线咨询、违法投诉举报、政风行风、局长信箱等栏目相关业务处室应自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所涉问题属于其他相关处室的,应在接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转交;对于需要逐级向上转请示的问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尽快落实转请示有关事宜。

  第十六条 市局网站栏目动态信息发布分工:

  (一)网站首页《质监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视频点播》、《机构介绍》、《局长信箱》、《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市局办公室承办。

  (二)《政策法规》栏目由法规处承办。

  (三)《深化质量兴市、打造名牌之都》栏目由质量处承办。

  (四)《12365质量违法行为举报热线》栏目由稽查处承办。

  (五)《政风行风》栏目由纪检监察室承办。

  (六)《办事中心》、《咨询中心》、《抽查信息》、《严格市场准入、保证产品生产基本条件》、《专题栏目》及各业务栏目等由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处室共同承办。

  (七)《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栏目由机关党委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八)《查询中心》、《下载中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业务处室协办。

  (九)网站其它栏目由信息化中心承办,各相关部门协办。

  第五章 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市局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子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如果子网站安装在市局机房服务器上,相关的网络及服务器的安全管理由市局信息化中心负责,但子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及内容安全仍由各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 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的主要内容:

  (一)网站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运行情况应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二)网站服务器端数据应定期备份。市局网站每天备份,子网站根据信息更新量确定备份时间间隔。

  (三)应加强网站后台维护入口的管理,后台维护入口不得在互联网的网站上公布。

  (四)应做好网站内容的日常监控,重大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必须安排专人监控。

  (五)应做好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站软件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保存期限不小于60天,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够及时查找原因。

  第十九条 应建立网站值班巡查制度、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各单位的网站管理员负责监控本单位网站的日常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化中心。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应急响应制度和编制应急预案,以便当网站出现被黑客入侵、病毒、服务器硬件故障、系统故障等时可以做出正确的处理。应急预案应落实应急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评估周期一般每年应进行一次。评估方法可以是自评,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要有评估报告和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应报市局信息化中心备案。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针对市局网站,每季度通报信息发布、咨询回复情况,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比,表彰先进单位、部门和优秀信息发布人员。

  第二十三条 应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质量和信息保密原则的落实。

  第二十四条 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网站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可据此制定本单位的网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质监局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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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中心网站管理,确保网站的安全,加强网站信息资源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网站信息保障措施

  第二条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各部门应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工作中产生的不涉密政务信息与新闻。

  第三条各部门指派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

  第四条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向网站提供,信息内容按“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第五条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管理员存档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网站安全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第七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第八条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将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网站和机房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和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外来系统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应由技术人员陪同并对工作内容做详细记录。

  第十条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十一条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条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交易中心中心相关负责人报告,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及网络服务商等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应当制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网站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四条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发现网站或接到举报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通报情况;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五条网站遭到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网站管理员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向负责人汇报情况;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六条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网站管理员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二)、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三)、启用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利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

  (五)、经技术人员确认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记录,同时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迅速研究解决问题;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负责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条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二)、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三)、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八条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数据库崩溃,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与技术人员报告,经负责人同意后通知各相关单位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二)、技术人员对数据库系统进行维护,如无法正常维护,采取数据库备份恢复的办法;

  (三)、如果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技术支援。

  第十九条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技术人员;

  (二)、技术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备份服务器的要马上启用备份服务器提供网站服务;

  (三)、如果能够自行处理,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处理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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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搞好我乡门户网站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促进我乡学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小溪市乡中心学校”门户网站。

  第三条、 “小溪市乡中心学校”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组织和管理机构

  第五条 小溪市乡中心学校负责制定网站建设、审定总体方案、全面协调建设工作及网站内容的审核。

  第六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由工作小组负责,对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对口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 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 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七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 信息采集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二) 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由中心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传,并做好相关材料的造册保存。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八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九条、 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

  (二) 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三)严禁将外来计算机存储介质(软盘、光盘、MO等)在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如工作需要,应在使用前做好病毒的检测和清除工作;

  (四) 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病毒教育。

  第五章 网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要根据各部门、各学校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站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加强信息的及时公布与更新,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设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网站管理员职责及要求

  1、网站管理员要严格遵循岗位职责,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并力求网站内容丰富。

  2、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内容更新,包括网站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发布。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或批准,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动网站主界面。

  4、网站管理员要保证公司网站的'正常运行,若发现网站运行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网站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时,网站管理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共同做好补救与维护。

  第四条 网站内容的编辑审核

  1、网站必须实时更新,发布的内容应充分展现公司生机勃勃的发展态势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不得传播低级庸俗和影响公司声誉、形象的内容。

  2、网站管理员要及时与各类信息提供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政策法规,确保更新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公司原创新闻、公告、信息等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第五条 信息来源及更新

  1、各信息提供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提供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交由网络管理员备存,以便网站管理员及时联系与沟通。

  2、新闻中心、政策法规、企业概况由综合管理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内容要求每周更新,企业概况每年更新一次,信息提供者要具备敏锐的思维与洞察力,及时、准确的向网站管理员提供相关信息。

  3、人事招聘、员工培训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4、产品介绍、客服内容由市场部负责提供(燃气及燃气器具销售价格、燃气相关收费标准等,收费价格调整时要及时更新)。

  5、设备招标、原材料的采购信息由物资采供部负责提供,

  6、工程招投标信息由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

  7、公司新闻信息的发布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发布,其他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

  8、为保证网站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日常工作。网站管理员可根据情况向相关部门索要新闻通讯或资料文件。

  第六条 网站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1、各部门提供网站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涉及技术或其他保密内容,不得随意发布。

  2、网站发布信息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布。

  3、网站管理员要保守相关机密,不得将密码泄露,不得擅自更改后台密码。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网站管理制度6

  一、总体要求

  局办公室负责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局办公室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审、网上发布以及信息员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信息发布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发布范围

  1. 机构领导、内设机构、部门职责及联系方式

  2.网上办事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3.行政许可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

  4.其它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二)动态信息发布范围

  1.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作法与经验;

  3.本单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5.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

  6.获得的各种荣誉(被广泛报道的);

  7.市级以上领导视察本单位时的情况、言论;

  8.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10.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发布对象

  局各科室站

  三、信息发布要求

  (一)队伍建设。各科室站应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站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信息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时间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各科室站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各科室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依法追究科室站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信息发布方法和渠道

  通过贵港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发布,文字信息采用doc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

网站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加入学校计算机网络管理的部门和教师,务必遵照本办法执行。

  (二)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

  1、可以公开的各类通知、新闻信息、公告、广告等均可上网,以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1)通知类:全校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

  2)新闻类:校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与改革、外事、医疗、后勤、产业、文娱、体育、校友活动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3)公告及广告:有关招生、就业的信息;招聘信息;文娱、体育及其它课外活动信息;集体、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学术活动及会议信息,科研信息,成果转让及招商信息等。

  4)其他通过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查的信息。

  2、不可在网上发表或转载违反国家法律、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和消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3、各处室部门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管理员采集完成后,报送电子文档给信息技术中心。

  4、经审查、签字以后的各类上网信息由网络中心或经网络中心授权的栏目管理员负责上网发布。

  5、对于已授权的网站栏目信息的发布,由该栏目的管理员负责信息的输入、维护及更新。栏目管理员要注意本部门用户和密码的保密,不得转告他人。

  6、教师个人网站的发布需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批准,严禁利用校园网站作广告宣传。

  (三)安全上网及保密规定

  1、各上网用户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2、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稳定大局和不健康的信息。

  3、各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非法扫描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使用黑客程序攻击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盗用他人IP地址等等。

  4、凡发现网络上有违规及有害信息,用户应立即报告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及时作出处理。

  5、凡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及时处理。

  (四)遵守《教师办公电脑使用规范》、《电子备课室使用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作为文明办公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若有违反,每次扣一分,纳入期末绩效考核。

网站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简称信息网站)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的发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信息网站是县人社局在互联网上设立的信息发布和查询的网站。

  第三条本信息网的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处理由县网管中心负责。

  第四条本信息网站风格、栏目设置等内容由局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各局属各单位、股室研修后由办公室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县网管中心通过技术手段实现。

  第五条本信息网站的'宗旨在于宣传国家和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以及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的其它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第六条本信息网站内容主要有:

  (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介绍;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发布公告、通告、通报、通知等文件;

  (四)发布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情况;

  (五)发布其他需要网发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本信息网站发布内容由各直属局及机关各股室负责提供。

  第八条本信息网站内容必须真实、权威并具有时效性,同时还要符合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本信息网站设立网站留言,鼓励社会公众对本局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网站留言栏目由办公室按领导要求及时处理。

  第十条下列信息不得本局域网站上发布:

  1、涉密的信息;

  2、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敏感信息;

  3、不宜公开的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

  4、机关内部事务和党务内部的事务;

  5、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的管理事项;

  6、其它不宜上网公开的信息。

  第十一条本信息网站上载的信息内容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附件1)后,经各股室(各直属局)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发布,发布时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挂登记表(附件2),信息上挂成功后将附件1、2交局办公室存档。

  第十二条本信息网站的安全运行工作由县网管中心负责。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站管理制度9

  1目的及范围:建立企业信息发布、客户服务、情报收集网络平台;

  2职责:

  2.1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负责制定网站建设总体策划案。

  2.2总经理批准网站建设总体策划案。

  2.3经营销售部负责选择网络公司,并监督其进行网站建设。

  2.4总经理批准合作网络公司的选择。

  2.5集团各部室、各分支机构负责与其业务相应的栏目信息的提供及评审。

  2.6经营销售部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及信息发布。

  2.7财务计统部负责网站建设费用的结算。

  3工作程序

  3.1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组织制定网站建设总体策划案,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递交财务部、总经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负责选择合作的网络公司,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签订合同,合同签订详见《合同管理制度》。

  3.3公司形象、项目形象网站宣传计划。

  3.3.1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纲要及前台销售的项目销售计划拟定年度网站宣传计划,作为部门年度计划一部分,经部门经理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

  3.3.2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在新项目开盘前负责该项目网站的制作,并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以及网络广告的投放。

  3.4信息发布程序

  3.4.1网站信息评审

  3.4.1.1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构提交用于网站发布的信息在递交给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前须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涉及公司经营策略、方针内容的应由公司总经理室或总经理审批,稿件未经评审的不得提交信息中心用以上传。

  3.4.1.2已经评审或已通过其它媒体对外界发布的广告、报道、宣传稿、图片等'熟稿',信息中心可直接采用。

  3.4.1.3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构负责对网站上已发布的过时信息或需要修改的内容以工作联系函形式通知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进行修改。

  3.4.2 网站稿件提交

  3.4.2.1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构指定专员作为兼职信息员,负责与信息中心的信息传递、沟通工作。

  3.4.2.2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构组织人员撰写用于网站发布信息的稿件,完成评审后,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兼职信息员将欲对外发布的信息提交给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其中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稿件内容将保存至专门的电子邮件收发软件foxmail中,并以传真或书面的方式补充《xx集团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接收确认单》;以书面形式提交的',稿件内容须跟随《xx集团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接收确认单》一起提交。

  3.4.2.3经营销售部企划宣传组负责及时将报刊杂志上刊出过的宣传资料、楼书、宣传单页等提供给信息中心。

  3.4.3信息编辑发布

  3.4.3.1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对收到的信息进行编辑使用。

  3.4.3.2信息中心根据经营销售部年度网站宣传计划、项目网站制作方案委托并监督网络公司制作网页,制作完成后由经营销售部信息中心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发布。

  3.5网站获取信息的处理

  信息中心负责将网站获取的意向客户,通过'xx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发至前台主任,由前台主任打印后分发给各置业顾问进行联系,联系后结果回函至信息中心留档。

  信息中心负责对网上客户或网友所提出的问题,通过'来电、来访登记表'发至各相关部门进行答复,由信息中心将答复内容发至网上的客户服务'栏目,并留档。

  xx会'有问有答'栏目由xx会专职人员负责解答,信息中心进行监督把控。

  4相关文件

  4.1《合同管理制度》

  5相关表单

  5.1xx集团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接收确认单

网站管理制度10

  1、用户(管理员)对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帐号和密码。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2)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4、网站内容的所有权。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等信息。用户只能在学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

  网站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解释权归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向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网站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学校的网站管理工作。

  第二条网站的管理工作应贯彻“健康、丰富、特色、及时”的八字原则。

  第三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网站领导小组负责,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由学校各分管部门进行条块管理。

  第四条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网站系统管理

  第五条建立学校网站管理小组,由信息小组组长、网站管理员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支持。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网站内的栏目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信息更新权限交给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电教办公室审核,再由部门负责人上传(网站工作人员每周至少更新一次网站内容)和维护。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具体分工如下:

  1、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概况和新闻快报信息栏目;

  2、教务处负责学科教研信息栏目;

  3、书记室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栏目;

  4、德育处负责德育之窗信息栏目;

  5、电教中心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章安全与管理

  (一)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第五章网站的责任考核:

  1、考核工作由电教办公室负责。

  2、考核内容:各科室是否依据职责分工及时提供政务信息,栏目内容是否更新;信息管理员信息发布、信息传递是否及时、准确。

  3、考核依据:网上检查、信息管理员提供的信息发布日志。

  4、考核结果:结果在会在网站公告栏内公开。

  5、相关奖惩:考核结果学期总评,纳入个人工作考评指标,作为年终工作评判指标。对于工作优秀者给予相关奖励。

  第六章责任追究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本规定由电教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站管理制度12

  一、网站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职责分明。

  二、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网络规章制度,不得使用校园网或通过校园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坏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漏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得在网站发布有损学校声誉、煽动离散民心的信息。

  三、网站应该及时更新已变化的信息,删除失效信息,不得提供虚假和欺骗信息。

  四、年级、处室网页制作完成后,须经本部门领导、校行政办公室审核签字后,交到网络信息中心,上传到服务器。

  五、注意维护网站安全性,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

  六、注意备份网站数据,在不可抗灾难发生后能够尽快恢复网站服务。

  七、注意网站防杀毒工作,避免病毒发作造成网站数据损坏。

  八、加强网站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为网络用户严守个人秘密。

  九、非网站人员不得使用网站服务器。网站工作人员加强服务器密码的使用和管理。避免发生密码失窃等安全事故。

网站管理制度13

  1、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使网站相关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

  2、尊重并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除了在与用户签署的隐私保护协议和网站服务条款以及其他公布的准则规定的'情况下,未经用户授权不随意公布和泄露用户个人身份信息。

  3、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承诺未经用户授权,不得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本网站中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网站服务协议规定;

  ②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必要向相关法律部门提供备案的内容;

  ③因维护社会个体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需要;

  ④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合法的权利主张;

  ⑤为维护用户及社会公共利益、本网站的合法权益的需要;

  ⑥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或其它符合需要公开的相关要求。

  4、用户应当严格遵守网站用户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并对自己的用户账号、密码妥善保管,定期或不定期修改登录密码,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

  5、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用户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帐号而重新申请注册一个新帐号。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通告本网站。

  6、如用户不慎泄露登陆账号和密码,应当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请求管理员及时锁定用户的操作权限,防止他人非法操作;在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凭据并审查核实后,重新设定密码恢复正常使用。

  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形成规范化管理,并成立由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信息管理主要技术人员组成的网络信息安全小组,并确定至少两名安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直接责任人。

网站管理制度14

  学校网站依托网络平台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网站建设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以立德立言立人、求真求善求美的办网宗旨,积极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与成果,表彰先进人和事,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文件,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二、网站管理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信息管理

  各教师负责信息的采集,教导处审核。教科室、教导处和网站管理人员负责发布学校信息。

  四、信息采集

  1、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上级文件、教育新闻、校园新闻、国内、国际要闻、教学资源、相关的政策法规等。

  2、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五、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审核。

  六、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2、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3、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4、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

网站管理制度15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对外交流的窗口,为有效进行网络有效管理,充分利用及发挥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学校网络信息的畅通,特制本制度。

  1、校园网是学校开展工作的展示平台,包含学校重要信息资源,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络系统的文件和数据资料,不得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网络职业道德,禁止使用非法软件和下载资料,不允许玩电子游戏,网络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握正确的导向,建设好学校网站。

  3、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文档、图片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集体所有,任何个人不得占为私有。

  4、为了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计算机病毒预防,堵塞病毒传染渠道;保护好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及其他附属设备,不准把计算机外借。

  5、网络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网络的管理,经常测试计算机的性能,发现故障要及时进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给学校领导小组汇报,以便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6、学校定期对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得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发挥设备、网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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