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
本制度所称安全文件、档案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管理体制与职责
3.1公司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指定一位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3.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专业知识,集中统一管理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3.3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员职责
(1)凡是企业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协助各职能部门、车间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4)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公司领导在企业安全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4.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4.1安全生产档案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档案
(1)企业基本情况;
(2)厂区平面布置图;
(3)主要管理人员登记表;
(4)企业证照文书;
(5)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6)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申报回执单;
(7)应急预案备案回执单;
(8)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和危险岗位一览表;
(10)特种设备登记表;
(1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附操作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2)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3)关于任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决定;
(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5)其他与安全组织有关的内容。
3)安全职责
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操作规程
6)教育培训
(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
(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复转岗、“四新”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9)其他安全培训记录。
7)安全检查
(1)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检查指令书、整改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执行各类执法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上报主管部门的报告;
(3)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4)安全检查及整改通知书(企业自检部分)。
(5)车间(部门)、班组例行安全检查记录;
(6)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季度、年度安全检查记录;
(8)各项安全检查的处理情况及整改验收记录;
(9)各项安全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8)安全投入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安全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9)“三同时”
(1)有关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职业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资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10)防护装置(含职业卫生设备、下同)
(1)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3)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记录;
(4)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1)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2)安全用电
(1)变、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2)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3)配电柜(箱)、控制柜(箱)等用电设施运行记录;
(4)变配电室平面图及供电系统图。
13)工伤保险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14)职业病防治
(1)本公司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4)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5)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6)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15)劳动防护用品
(1)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2)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3)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16)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2)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3)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表);
(4)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资料。
17)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2)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3)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置及应急疏散平面图;
(4)火险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框图及实施细则;
(5)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及其消防装备情况;
(6)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7)消防设施、器材及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8)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9)有关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10)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11)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4.2收集与移交
(1)归档材料应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记录、台帐、规章制度、原始资料、图片、图纸、技术资料等。
(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4)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5)本公司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随时归档,对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材料,可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受电子安全生产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8)在资产与产权变动时,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按国家有关法规做好善后工作。其安全生产档案由接受单位或原主办单位保存。
5.档案处理
1)根据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安全管理档案建档,与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一致,设立以下档案类别,并根据其归档内容分别编制档案目录。
(1)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机构和职责
(3)风险管理;
(4)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7)作业安全
(8)职业健康
(9)危险化学品管理
(10)事故与应急
(11)检查与自评
2)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并分别保存,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文件的编号。
3)档案保存,设专用柜屉,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4)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五年)、短期(一年)三种。
5)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档案工作人员进行鉴定,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经鉴定人员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批。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由两人以上监销,销毁清册长期保存。
6)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6.档案利用
(1)安全生产档案的借阅、复制必须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批准。
(2)在提供、利用、公布安全生产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材料保管借阅销毁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四)职责
1、行政人事处负责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日常管理。
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
(五)管理要求
1.档案管理范围
1.1公司对涉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文件和记录)定期归档,实施档案管理。
1.2对一般的安全记录按公司的《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2.保管事项
2.1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要符合国家文件和档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柜存档的文件,使用文件夹档案袋存柜,分类清楚合理,便于查阅,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洁通风干燥。
2.2重要的文件档案,要按时归档,存放在公司档案室。
2.3一般文件、记录,由各分厂、处室自行按规定保管。
2.4保管档案的场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2.5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2.6完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档案人为或自然的损坏。
2.7案资料的'保管和存放应科学、规范,便于查找。
3.归档时间
3.1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2按年度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3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经识别就立即归档。
3.4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4.文件和档案保存形式档案用纸张形式保管。
5.安全档案的借阅
5.1凡本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技术文件档案,技术人员登记后方可查阅,其它人员须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如查阅财务数据、考勤、工资等须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其它文件的,须部门主管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5.2查阅档案需办理登记手续,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复制。
5.3公司重要的文件、技术资料、合同(协议),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借阅。
5.4专业工具书,一律实行先归档保存,再办理借阅手续,如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应自备一本。
5.5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得到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批准同意。
5.6每次借阅档案资料时间最长为半个月,可以续借,到期由档案室人员负责催讨,如须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则复印予以备份,并保证文件内容不得外泄。
5.7查阅、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要爱护公司财产,使用过程中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划线、标号涂改、抽取等损害档案、资料的情况发生,违者严肃处理。
6.保密事项
6.1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6.2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部门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6.3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6.4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6.5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6.6对够不上密级又不宜公开的档案,可划为“内部”。
6.7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以及解密,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6.8查阅“绝密”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6.9“绝密”档案必须放在保险柜中单独存放。
6.10定期检查档案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7.修改、补充事项
7.1修改、补充科技档案,必须填写修改、补充申请单,并经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后,方可修改,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改动。
7.2档案室必须对自己归档的科技档案的修改,进行监督和检查。
8.销毁
8.1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登记,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共同鉴定档案,确定销毁或续存,分别送交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进行初审。
8.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单。销毁清单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该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8.3销毁清单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8.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销毁,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再销毁清单上详细注明。
8.5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单归档。
对已到保存期限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签批,对审批同意销毁的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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