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

时间:2023-04-26 19:21:15 贷款 我要投稿

【精华】贷款合同汇总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贷款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贷款合同汇总九篇

贷款合同 篇1

  甲方: (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xx担保有限公司

  为促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开发与销售工作,支持居民购买其中物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开发上述建设项目进行公积金担保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乙方同意对购买甲方下述物业的购房人在符合担保条件的前提下,为其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物业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按揭面积及总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按揭楼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的顺利合作,承诺如下:

  一、甲方如实向乙方提供开发建设上述物业的有关批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如下;

  (1) 企业自身

  1、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技术代码证; 4、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5、贷款卡; 6、公司章程(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法定代表人的简历。

  (2)项目方面

  1、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产证); 6、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 以上证件,甲方提供两套复印件,供乙方备案。

  二、甲方保证所开发的房屋已具备预(销)售条件。预售的期房主体已经封顶(主体验收合格),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合格,并按时完工,完工后及时将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给乙方。

  三、保证金。

  甲方同意对购买其物业并获得公积金担保贷款的业主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及保证。并在乙方存放不低于贷款额5%的风险保证金。在放款同时甲方直接交付。

  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保证期限自借款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止。

  保证期间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履约,乙方有权从甲方保证金内直接扣收。

  四、甲方应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交由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银行

  (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受托银行执管。受托银行收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向业主发放按揭贷款,并一次性划入甲方在受托银行设立的销售专户内。

  五、购房业主首先与甲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交齐不少于30%首付款,方可就购买上述物业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六、受托银行与购房业主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后,甲方保证购房业主将与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合同项下之房地产物业全部抵押给受托银行,保证受托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七、甲方保证已出售房屋不再重复出售、抵押等另行设立他项权利。预售所得贷款只能用于以上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在甲方保证期间,甲方应妥善保存抵押物,防止受损,因甲方的责任或过错造成抵押物受损,致使其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担保责任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八、为更好维护各方权益,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应在与借款人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明确,如借款人不按期履行借款合同,甲方有权力对所售房屋进行回购。

  九、保证期间甲方应按季向乙方提供财务数据。按月向乙方提供销售进度表和建设进度表,对按揭资金作到专款专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未将资金用作按揭楼盘,而挪作他用,由此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工期,影响到业主的正常还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单方面停止执行本协议或将此后发放的按揭资金全部转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作为质押。

  十、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需履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乙方为确保与甲方和借款人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甲方推荐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

  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有关部门审查完毕,作出是否提供担保贷款的决定。

  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期限和比例:最高比例70%,最高额度30万,最长期限20年。

  三、对担保服务费的收取,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及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如若一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XX市仲裁委员会或XX市XX区人民法院。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仍按本协议条款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贷款合同 篇2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基本帐户开户行:

  账 号:

  贷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小企业贷款的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贷款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厂房□其他:

  2.2坐落(区域):

  2.3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

  2.4总房款:人民币 元至 元内;

  2.5装修标准: 附属配套设施:

  2.6付款方式:购房:□需商业贷款□需公积金贷款□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不需贷款

  2.7其他:

  三、佣金支付

  3.1佣金: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3.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

  3.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4.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4.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合同 篇4

  供方:xxxx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xx年9月20日 需方: 签订地点:

  一、货物名称及金额

  二、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三、交货方法: 供方负责送货,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运,由供方负责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圆钢(圆盘、线材HPB235)符合GB1499.1-20xx标准,螺纹钢(HRB335、HRB400 E)符合GB1499.2-20xx标准。质量检验以通过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测合格为准。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货到指定地点验收。

  2、验收方法: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经需方指定的接货人(材料员)按合同第三条要求进行验收,质量验收标准:实行“双控”标准,供货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钢筋混凝土用钢相关质量标准及提供与所供货物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并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如经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验不合格则供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承担由此引起对需方的一切损失。

  圆盘钢筋按过磅计重,直条钢筋按理论重量计重,按国家标准验货,数量异议在货到工地三日内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质量异议在需方收到权威检测机构质检报告书时通知供方;供方提供出库清单。

  七、结算方式及时间: 款到开始发货。

  八、违约责任:

  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供应,需方应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钢材清单提供给供方,如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另行采购。供方供应的钢材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两天内必须退货并换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其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九、合同纠纷及解决方法: 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其它事项: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供需双方签字或盖合同章、公章后生效。

贷款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银行、贷款公司、个人)贷款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 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如下:

  1、 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贷款资料(一般为复印件,如有必要须提供原件)。

  2、 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配合银行或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的电话核查及上门核查。

  3、 贷款额度审批下来之后去银行及相关公司进行签订借款合同。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贷款顾问,并对其贷款准备工作进行指导。

  2、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进行贷款组合,协助甲方完成贷款流程,帮助甲方获取银行或贷款公司的贷款。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 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 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

  乙方的.义务如下:

  1、 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的不足之外,及时提出合理代的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对书面形式提出建议书。

  2、 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三、 顾问服务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贷款金额的%,共计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费用人民币元,余下的费用贷款批下后一次性付清,超过24小时的甲方需向乙方每天5%的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如贷款不成功退还所支付费用。因贷款(借款)的额度、利息和费用由银行或贷款公司决定,所以贷款(借款)审批下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银行或贷款公司签约,不签约也需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付款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乙方的账号: 户名:

  四、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指模)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电话号码:

  公司电话:

  日期:年月 日

贷款合同 篇6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年 字第 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贷款期限 ,从日至,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抵押人的承诺及声明

  第十九条 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同时,作如下声明及承诺: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在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产生不利影响时,保证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违 约 责 任

  第二十条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划扣。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争 议 的 解 决

  第二十一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设定期限与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之日起顺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所保证的借款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应将抵押凭证退还乙方,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 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7

  小额信用贷款注意事项:

  1、虽然名为小额,但也是贷款,所有的贷款,不管是银行放贷,还是民间放贷款,都需要你有还款能力。也就是说,那些声称,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贷款给你的,一定是骗子或者幌子。

  2、另外,很多人都问,有身份证可否贷款的问题。身份证随时可补,用身份证,正规放贷公司也是不会放款给你的。

  3、选择贷款机构时,如何区分非法机构

  (1)看利率,如果比同期基准利率高4倍以上就已经属于非法的;以上问题均需注意。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没有还款能力,任何人不会借钱给你。

  (2)看放款前是否收费,如果以各种手续费,利息名义收费迟迟不放款十有八九有问题;

  (3)汇款交利息、放款前各种理由收费、利率过高、不签任何合同等等其他可疑迹象。

  温馨提示:

  还有很多人不清楚在银行怎么做个人信用贷款,资料如下:

  条件:1、税后月收入六千以上,打在银行卡里面。2、个人征信无任何不良记录。

  额度:最高可以贷到月收入的六倍。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 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 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贷款合同 篇8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南宁市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南宁市有关规定执行,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乙方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付款:

  1、因该房屋需办理结清银行欠款手续,甲、乙双方约定于欠款银行同意结清贷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第一笔购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转入该房屋的专用扣款账户用于结清该房屋贷款。

  2、乙方于甲、乙双方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当日将第二笔购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甲方。

  3、尾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由乙方向公积金管理处申请公积金贷款,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直接转付给甲方。

  第六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有线等费用,

  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有线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第七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 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 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双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过户和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甲 方: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字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贷款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借款抵押物(按市场价多还少补)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担保借款抵押物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超期按原确定利率( )的'基础上上浮50%,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双方对些无任何异议。

  二、上述借款利息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甲方付给乙方,不另立据;剩余利息在 。

  三、合同的成立:以甲方提供的以下收款人名称: ,收款银行名称:,收款银行卡卡号: 收到本笔借款为起息日(借用别人银行账户转账,风险责任由借款人负责)。

  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五、因解决本协议纠纷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乙方收回本笔借款。

  七、还款方式:还款周期: 个月。借款本金应在 个月全 额还款 (大写: ),直到本金还清为止,还款日期月 日,按时归还,延时收取滞纳金每天 ,连续二期未还按本合同第四条执行,还款汇入帐号: ,名称: ,开户行: 。

  八、手续费 在放款时收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二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押金大写人民币元整,如无愈期或违约本合同期满日归还押金。

  贷款人(乙方)签章: 借款人(甲方)签章:

  负责人: 借款担保人签章:

  或者授权代理人: 借款联保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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