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

时间:2023-04-25 08:22:17 贷款 我要投稿

【精品】贷款合同锦集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贷款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贷款合同锦集10篇

贷款合同 篇1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_____,产量________,利润________,税金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厘 ____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 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 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失效。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立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资金方联系和安排约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资金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甲方项目使用,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资金方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资金方、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25000元人民币。

  4、 居间条件约定:甲方郑重承诺,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所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贷款,无条件借给乙方,具体甲乙双方借款合同,甲乙双方另签,所产生的相关利息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5000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资金方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三分之一的贷款到乙方指定的账号。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资金方贷款条件造成资金方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 篇3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小编整理的装修贷款的合同样本,欢迎来参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此时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此时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此时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此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借款抵押物(按市场价多还少补)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担保借款抵押物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超期按原确定利率( )的基础上上浮50%,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双方对些无任何异议。

  二、上述借款利息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甲方付给乙方,不另立据;剩余利息在 。

  三、合同的成立:以甲方提供的以下收款人名称: ,收款银行名称:,收款银行卡卡号: 收到本笔借款为起息日(借用别人银行账户转账,风险责任由借款人负责)。

  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五、因解决本协议纠纷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乙方收回本笔借款。

  七、还款方式:还款周期: 个月。借款本金应在 个月全 额还款 (大写: ),直到本金还清为止,还款日期月 日,按时归还,延时收取滞纳金每天 ,连续二期未还按本合同第四条执行,还款汇入帐号: ,名称: ,开户行: 。

  八、手续费 在放款时收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二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押金大写人民币元整,如无愈期或违约本合同期满日归还押金。

  贷款人(乙方)签章: 借款人(甲方)签章:

  负责人: 借款担保人签章:

  或者授权代理人: 借款联保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贷款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同意

  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贷款合同公司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3.定金 元;4.居间服务费 元,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在房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砰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贷款总

  额的居问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费用)。

  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 元劳务费,每份评估报告收取二百元手续费(由计估公司收取),其余额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居间合同

  甲 方:

  乙 方:

贷款合同 篇6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货款总额为:叁拾陆万柒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367000 元)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2、甲方开户行账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三天内发出货物及一个月内提供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年月 日

  乙方代表:

贷款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年_________字号____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土地抵押的借款合同书模板: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商业用房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的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商业用房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商业用房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20xx车辆抵押合同模板集锦、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免于支付。

  第十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保险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借款抵押合同模板,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本合同前款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续办抵押登记。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模板5篇、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房产证抵押贷款合同、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抵押财产清单;

  2.抵押财产保险单正本;

  3.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贷款合同 篇8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贷款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 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 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10

  案例简介

  法院立案庭经审查后认为,原贷款合同中对债权范围做了约定,即债权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银行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追索费用,但并没有明确约定律师费及金额,所以,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法院不予直接受理执行,需要经过审判程序。于是,银行就以贷款合同纠纷诉讼再次申请立案。但案件经审判法官审查后,认为贷款中对债权范围约定明确,律师费应当属于银行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追索发生的费用,并抵押担保合同中对抵押偿还的债权范围中也明确表述了律师费一项,所以,应当直接予以立案执行而不用经过审理程序。后经执行庭和审判庭研究确定,最终该案件直接予以立案执行。法律分析

  一、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有关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部部门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也对强制执行公证进行了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39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xx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1条“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上述诸多法律法规规定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要件、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构成了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依据和体系。

  二、抵押合同不应属于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

  首先,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应当是债权合同,而不应是物权合同。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上讲,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

  民法上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专指债权合同。广义合同除债权合同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债权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物权合同系指当事人以物权变动为内容而订立的合同。抵押权属物权的一种,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协议,抵押合同应属物权合同,并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 其次,从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从关系上讲,不能依据“从合同随主合同”的原则,适用强制执行公证。

  在民事实体法中,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之间虽然是主从关系,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0条“在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担保合同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当依据对主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在诉讼法中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不存在主从关系。因此,不能援引借款合同可以赋予强制执行公证效力就可以对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从中我们也可看出,立法原意也不赞同对担保财产在实现债权时的直接转让行为。而如果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从实际操作行为上,就是等同于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这与立法原则相背。

  第三,从抵押合同的内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

  依照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相关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合同必须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债权人依据此类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请求权。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协议,对于抵押人为第三人的情形,抵押人亦被称为物上担保人,在抵押权依法设定后,抵押权人与物上保证人的关系仅限于物权关系而没有债权关系。物上担保人对抵押权人负担的责任为物的责任,仅以其提供的抵押标的物为限对债务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不能对物上保证人的其他财产主张权利,只能就担保标的物求偿,也没有请求物上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权利,即使抵押权人变价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其债权时也一样。即使对于债务人提供抵押的情形,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所享有的债权也是基于主合同而非基于抵押合同。抵押权人所享有的仅是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的请求权,并非请求抵押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抵押合同因不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不满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故此,银行在贷款业务中,可根据需要对贷款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无须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如果盲目对抵押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不但增加了借款人和银行的人力财力等资源浪费,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三、贷款合同中对将来发生债权的约定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有些费用是无法明确约定的,因为借款人是否违约,在贷款时是不确定的,因此例如律师费、追索费、调查费等等诸多因借款人违约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进行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时,可否提出,如何提出,也是关系到是否有必要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问题。

  就案例所述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因借款人违约而实际发生的律师费、追索费、调查费等,不能在申请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时提出,而必须需要法院审理确认的,那么,银行在贷款时,对贷款合同进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就显得多于而没有必要。毕竟相当多数的债权在实现时均会有追索费用发生,由此延伸,债权文书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也就没有必要了。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等力求达到高效、节约的立法原则和目的就背道而驰了。

  但是,如果不经法院审理确定,则关于未来发生追索费用的项目、金额、标准又如何认定,这也是关系到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的问题。首先,公证机关无权认定。因为公证机关没有审判权利,无权就债权人申请的强制执行债权文书确定费用的标准、金额等进行合法与否的评判,其更多的是强调公证程序上的办理。其次,法院立案部门也无权对此进行实质性认定,因为立案部门也只是对案件材料、手续等程序上的审查,对债权人追索费用等的标准和金额等无权进行实质审查和判定。

  如此,那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在申请执行时,又如何进行操作呢?就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前提下,笔者认为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在与借款人签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债权范围或项目。例如在贷款合同中,因为贷款本金是确定的,利息、罚息也有约定的计算依据,这部分债权是属于能确定的。对于不能确定的将来发生的债权,可以考虑进行比例或公式约定,例如,律师费、调查费或追索费按照借款人未归还贷款本金的百分比予以约定,这样,在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和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所有债权均会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和金额,利于法院计算和操作。

  其次,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将来发生债权的金额或具体计算方式,那么,债权人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债权人直接主张后来发生的费用,即使公证部门在申请执行证书予以了确认,则法院立案时不予认可,要求进行审理认定,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否则,容易造成债权人利用权利,增加债权项目和金额,从而侵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债权人约定将来发生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也会促使债权人在申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时候,将债权文书中的债权内容明确化和细化,这样,在申请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时,就会减少争议,提高效率,从而也达到了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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