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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4 14:00:1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广大师生的素养,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要求,规范操作

  1、教室:

讲台、桌凳及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有序,窗台、玻璃光洁明亮,表册齐全,条幅清晰完整;地面、前后左右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六面干净无蜘蛛网。

  2、办公室:

桌凳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壁以及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办公桌上教材、教案、教具、文具和学生作业本摆放要井然有序。

  3、各功能室:

仪器设备、柜、桌、凳放置整齐有序,地面、桌子、窗户、墙壁干净,天花板要干净无蜘蛛网。

  4、厕所卫生:

  地面干净无大小便和积水,墙面不乱写乱画,顶面干净无蜘蛛网,粪水池的粪、水不外溢。定期除垢、消毒。

  5、食堂卫生:

  生活用品、餐具摆放整齐,生熟食品要分类、分柜存放,始终保;持地面、桌面、窗户、墙面、顶棚整洁、卫生,做到无杂物、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油污、无鼠害,无剩饭剩菜。

  7、校园内卫生:

  地面无纸屑、果壳、垃圾袋、污水,墙面无墙洞、印迹,无蜘蛛网,排水畅通,无卫生死角,垃圾车倾倒及时。

  二、采取责任区制度,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1、将校园环境卫生按班划分,班主任对本班的卫生打扫具体负责。

  2、各班坚持每天打扫,学校领导同时督查。

  3、各班分别成立卫生督查小组,负责督查本班教室、寝室、清洁区卫生。督查时间为每天早读前、课间操、眼保健操、晚读前。

  4、学校利用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5、班主任及教师要教育学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写乱画乱踢,不随地大小便等,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

  6、在就餐时,学生不得将剩饭、剩菜随意泼洒在地。

  7、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督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扣班级管理分并通报批评。对本班的环境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班主任)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8、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和班级给予表扬,对不遵守管理的行为予以举报。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教师应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课内外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应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上好体育体活课,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3、教师要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夏季班主任可组织学生进行半小时左右的午睡。

  4、班主任每周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各科教师要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保健卫生

  1、学校应明确学生个人卫生的要求,各班班主任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检查,及时上报因病缺勤学生的名单。

  2、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工作。

  3、班主任教师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并通过班主任加强学生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并确保得病(传染病)学生按规定时间进行休息,防止传染病在校内蔓延。

  4、班主任、体育教师要根据分工组织好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上报工作。

  5、学校在招生时应及时收取学生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并要求学生进行健康体检。

  6、学校应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学生和教职工健康档案并做好保管工作。

  三、环境卫生

  1、学校设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同时明确环境卫生的包干责任范围和卫生标准,确保日常环境卫生和突击性环境卫生都有教职工负责。

  2、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值日人员负责。

  3、全校教职工都应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教育与培养,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以确保墙壁无手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使校园真正做到净化和美化。

  4、教职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四、除灭害虫

  1、学校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食堂使用专门灭鼠工具――粘鼠板)。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宜居乡村,决定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加强各村保洁员队伍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现就保洁员管理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镇聘用,村使用,服从镇与村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每年选聘1次,每半年考核1次。

  2、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保洁率要达100%,做到及时收集垃圾,把户用垃圾桶、公用垃圾桶及村庄道路的垃圾送达垃圾池。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主干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4、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二、保洁要求

  1、保保洁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完成保洁工作。

  2、对本村村道和排水沟及河道实行巡视性保洁,每星期至少清扫3次。一是村道保洁。做到到无遗留垃圾、无积污,道路面边无杂草,垃圾箱外观和四周保持干净整洁,有移动垃圾箱的,垃圾箱应摆放端正;二是河道保洁。做到无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漂浮物。

  3、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每周至少3次),清运时应做到无泄漏、无扬尘、无污水流溢。

  三、监督制度

  1、镇政府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日常随机和村民满意度考核三种办法。一是定期考核:每月开展1次,侧重保洁员工作质量方面,确定保洁员的每月应发工资;二是日常随机考核:侧重群众对保洁员工作满意度方面,确定保洁员的年终考核工资。以日常随机考核为主。

  镇保洁员考核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村镇规划所、财政所、环保站、纪检、村主干参加,具体负责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并对每位保洁员的工资的发放提出意见和报镇长审核。

  镇考核组建立举报制度,接受村民对保洁员履职情况的举报和监督,监督电话。

  2、镇政府对保洁员的考核是决定保洁员上级补助工资发放的依据。

  3、考核实行百分制。镇考核组评分权重30分,村两委干部权重30分,村民满意度权重40分,村镇规划所对各村每次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收集建册归档。

  4、每季度来,镇财务依据镇长签署的由镇保洁员考核组汇总的考核情况照册发放。每人每月月预留留150元作为年终考核工资发放。年终考核低于80分的,预留的工资不予发放。

  5、考核细则。定期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详见《南洋镇村级保洁员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制度

  1、镇政府将通过日常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要求保洁员严格遵守工作职责,随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一次扣款20元,问题严重的.扣50元。

  3、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离岗、脱岗的,一次扣保洁员工资50元,三次以上的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4、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责任区内道路、河道有明显垃圾的一次扣50元。

  5、垃圾池满溢、臭气、污水横流、垃圾未及时清运,疏于管理造成成二次污染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6、若遇重大活动需特殊保洁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每月工资100元。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

  为了强化大兴村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根据国家、省、市及县、镇爱国卫生运动有关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大兴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两委会”全体干部及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

  二、内容及标准

  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区域,各村民小组实行自主管理、执行落实的措施,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村道沟渠卫生、畜禽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10个方面。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村道沟渠卫生管理。

  村所在地的主次干路路面平整清洁,做到无散在垃圾和积水。主次干路两侧沟渠排水通畅,无脏物、脏水,并搞好绿化美化。

  村民小组路面整修平整、干净,路面及两侧沟渠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清理干净。每年春秋两季,村里组织群众对村路面进行整修。

  (二)畜禽卫生管理

  畜禽一律实行圈养,对畜禽圈舍做到“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并及时对畜禽粪便实行堆肥处理。对有一定规模的禽畜饲养圈舍采取相应的灭蝇和防止粪便、污水外流措施。做好禽畜防疫工作,防止禽畜疾病的产生和传播。病死禽畜要一律深埋,不得随意丢弃。

  (三)食品卫生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卫生设施齐全,内外清洁,达到无蝇。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符合个人卫生标准要求,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所生产经营的食品无假冒伪劣产品。对经营各类食品的露天摊床必须要有必要的保洁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掌握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常识、法律、法规,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强化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让群众在整洁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门前要实行三包,门前、庭院做到绿化美化。集贸市场要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分类经营,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卫生设施齐备,有足量的垃圾箱、果皮箱。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五)垃圾处理

  村所在地垃圾实行定点管理。垃圾投放地的选址要科学合理。组建垃圾清理队伍,负责各村民小组所在地的垃圾管理工作。对居民每天生活垃圾的倒送有规定明确的地点,按规定倒入垃圾容器或指定的

  场所,再统一运到指定的垃圾投放地,并定期进行掩埋和消毒处理。村生产和生活垃圾以户为单位,在自家合理的位臵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乱扔、乱堆、乱倒垃圾。对白色垃圾,经常拾捡,进行集中掩埋处理。

  (六)厕所卫生管理

  村所在地的公共厕所数量确保充足,位臵要合理科学。要有专人管理,保持内外清洁,及时清掏,定期消杀。村全力提倡一户一厕,户厕要有门、顶、墙、坑、盖,做到不渗不漏,及时清掏,内外清洁,粪便要运至远离村屯以外指定的地点进行发酵,无害化处理后施于农田。大力推广粪尿分集式生态厕所。组织有关人员对户厕进行定期检查消毒,防止蚊蝇滋生,传播疾病。

  (七)柴草管理

  柴草与居住地应相隔一定的距离,实行定点集中堆放。堆放整齐有序,柴草要随用随清,保持整洁,注意防火。

  (八)家庭卫生管理农户庭院环境整洁,住宅和畜禽圈舍的设计符合卫生标准,不能人畜混居。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勤打扫,勤清理,勤通风,达到窗明几净,环境优雅。对生活中所用的.物品定期消毒。家庭成员勤洗澡、常理发、勤刷牙,保持个人卫生。

  (九)水源卫生管理

  村安装自来水的农户饮用水,取水地点应远离畜禽圈舍、厕所,对水井周边及水源定期消毒、露天水井设施要齐全,有护栏、井盖,保证水源质量。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饮用水质适时进行监测,饮用卫生水合格率达到97 %以上,预防各类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十)除四害工作

  村每年春秋两季组织统一开展灭鼠灭嶂活动,方法要科学,无中毒现象。粮库等特殊行业的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 %以上,现场检查鼠密度低于3 %。

  三、措施保证

  1 、实行包保,落实责任制。建立自上而下的环境卫生管理包保责任制体系,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村所在地采取三定的办法,一是定领导,二是定专人管理、清扫、清运的办法。由主管卫生的村委委员常年专人负责。各村民小组设卫生环境专管员,负责对全村民小组及各户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 、加大资金投入。村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资金投入的力度,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各村民小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妥善的方式筹集卫生管理资金。

  3 、集中整治,常效管理。村委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乡(镇、街)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臵,在保证每年进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5

  1.0公共环境卫生的界限:

  1.1红线区域:项目征地红线内的公共区域;

  1.2门前三包区域:根据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0楼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

  2.1每天由楼内保洁员对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负责。

  2.2要求业主(住户)及来访客人自觉爱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2.3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每天22:00以后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时间;

  2.4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倒入垃圾桶内;

  2.5定期检查楼层管道间等,及时将摆放私家物品通知其移走。

  3.0地下室卫生管理:

  3.1地下室由专人管理,每日巡回清扫;其标准依照《保洁服务质量标准》执行;

  3.2人员穿行时,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乱扔垃圾、废弃物等。

  4.0地下车库卫生管理:

  4.1由车库保洁人员负责不定时清扫;标准参照《保洁服务质量标准》规定执行;

  4.2每名员工有责任、有义务维护环境卫生,严禁将车辆上废弃的.油料扔倒在车库内,发现立即清扫;

  4.3车辆清洗应在指定地点清洗,请其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公约》。

  5.0辖区内路面和消防通道卫生管理:

  5.1辖区内的道路由外围保洁人员负责每日不定时巡回清扫;

  5.2辖区内的人员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得将类垃圾和废弃物丢弃在道路上;

  5.3园区内设有垃圾桶,有外围清洁人员负责垃圾收集清运;

  6.0建筑物

  外墙玻璃由专人或专业公司每年清洗一次。

  7.0公共设施设备

  表面,由保洁人员负责定期清洁,使用者自觉维护其卫生,不得蓄意污染、张贴广告等。

  8.0污水井、化粪池

  的清淘由公司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疏通和清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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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物业管理处指派专门人员进行清扫和垃圾清运。

  二、小区内各住户的生活垃圾必须实现袋装,由环卫人员每天定时、定点收集清运。收集垃圾时间:每天早上7:00-8:30,中午1:30-3:00,晚上6:00定点放置垃圾箱。

  三、为保持楼梯走廊、扶手清洁,住户应分层自上而下轮流清扫,并注意维护公共卫生。

  四、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和家犬。

  五、严禁在小区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六、禁止从楼上向外抛掷杂物和倾倒污水。

  七、禁止随地吐痰,乱抛烟头、纸屑、果壳、饮料瓶等。

  八、禁止随地大小便,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九、严禁在共用楼宇墙面乱涂、乱贴广告和告示。

  十、严禁在共用楼道堆放或吊挂杂物,禁止在阳台堆放或吊挂有碍观瞻的杂物。

  十一、严禁在小区内公共地段、绿地摆摊设点。凡进入商业网点从事经营的商贩和购物居民,都必须自觉维护小区卫生。实行卫生:'三包',做到人走摊位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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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8

  为了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搞好本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使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xx村村委会是本村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本村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各社建立一个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村委会设立垃圾清运小组,定期对各社的垃圾池垃圾进行清运。

  2、村委会要根据本村的`道路、居住区、公共区域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对责任区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并安排村干部作为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

  4、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社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5、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社社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村委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农户庭院卫生由农户自己打扫,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顿,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炉灰粪堆,中后院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三、垃圾清运制度

  1、保洁人员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垃圾车、垃圾桶内的垃圾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的时间进行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垃圾池内的垃圾原则上一周清运一次,如有重大检查或垃圾外溢情况时应按要求及时清运。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村委会成员和各社社长组成xx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进行每季一小评、年终一大评的“卫生文明户”评比活动。

  3、采取评选“卫生文明户”的方式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好的农户进行宣传表扬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9

  一、电器

  1、灯具是否完好,营业前打开镶边灯,其它灯光关闭,保持室内灯光柔和,营业中打开射灯,要求对准茶几,当客人离开后立即恢复待业状态,进行卫生清扫,完毕后关闭所有灯具。

  2、电视图像是否清晰,频道设置是否正常,功放、音箱是否正常,无杂音、电流声音等,试音是否正常,检查完毕确认正常后,除VOD设备(电脑)不作关闭外,其它设备立即关闭,其操作程序为:开机:

  I:打开VOD系统(先开主机后开显示屏)待显示正常。

  Ⅱ:打开功放,接好话筒。

  Ⅲ:打开电视,设置频道。

  关机:

  I:关闭话筒及功放。

  Ⅱ:VOD系统(同上)切断电源。

  Ⅲ:关闭电视。

  3、风机、空调工作是否正常,营业前将空调调节至H档,打开风机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在客人房内约二小时后适当调节至M、L档,保持恒温即可,当客人离开后立即关闭空调、电脑、电视、功放、风机等,将物品按规定摆放整齐,将门打开通风。

  二、物品摆设

  (一)、取桌面1/3的中间部位放置杯具,成倒立三角状,具体操作依次如下:

  1、纸巾盒、酒水单:纸巾盒的动物图案及酒水单的字体正面客人,且酒水单打开立于纸巾盒上;

  2、古典杯:排成横向一字,杯口朝下并附有杯垫或口布;

  3、红酒杯:作三、二、一状三角形摆放并附有杯垫或口布,杯口朝下;

  4、八角烛台:放置倒立三角形的顶端部位;

  5、牙签盒:以台面中心右侧为准;

  6、骰盅:置于纸巾盒下方并列摆放,骰口朝上。

  7、烟灰缸:取位于第一排红酒杯端同桌端的'2/3处两侧。

  8、话筒:分别置于烛台及第一支红酒杯同桌面两端的1/2处,麦头对外,话筒线应错开放置,其多余的长度应有规则的圈于电脑柜的最近处;

  9、点歌器:放置于背投或机柜的中间位置,便于递交给客人;

  10、垃圾筒:正对于纸巾盒的桌下方;

  11、热水壶:置于垃圾筒同桌面两端的下方1/2。

  (二)、机柜内物品的摆放:

  1、 净仓:将备用杯具、牙签等物品置于一柜;

  2、 备仓:将空气清新剂、垃圾袋、蜡烛、骰盅、擦布、开瓶器、笔、三联单、打火机置内。

  (三)、沙发及装饰物的标准摆放:

  1、将x垫四周拉直,中间用双手掌心下压向两边扩散,力求棉絮均匀;

  2、视沙发的长短将x垫均匀的呈倒立状放置,拉链口处朝内,不能有折皱现象;

  3、衣架需求:放置最贴近墙角处,挂钩对外,并接上电源。

  (四)、电视柜及电脑柜的摆放:

  1、电视柜放置于墙面有背景图案的中心位置;

  2、电脑柜放于电视柜右侧,贴于墙面背门处(根据包厢实际空间进行调整);

  3、 电视机、电脑等电线无牵拉现象。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0

  第一节 环境卫生

  第一条 凡是村内大街小巷不准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创文明新风。

  第二条 爱护村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讲公德,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开展文明监督管理,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第三条 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意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香化、美化。

  第四条 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互相监督,倡导文明新风,养成良好的公德习惯,争做文明人,为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 以村划区,以巷划段,以街划片,责任到人,执行办公场所干部扫、公共场所专人扫、房前屋后自己扫的传统制度。

  第六条 定期粉刷墙壁,按时对所有的树木、花草、进行修剪、喷水、浇灌。严禁向水道乱扔杂物,做好防洪、防汛措施。

  第七条 对环境卫生实行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小结,年终总评比的奖惩兑现。

  第二节 办公场所卫生

  第八条 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严禁抽烟,严禁高声喧哗。

  第九条 做到室内清洁、整齐卫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窗明几净。

  第十条 办公人员每天要打扫室内卫生,清扫环境卫生,做到一扫二拖三抹,室内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定期消毒。

  第十一条 爱护公物,遵守制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三节 家庭卫生

  第十二条 每个家庭经常开窗通风,用具摆放整齐,做到无蝇、无蚊、空气清鲜。

  第十三条 厨房要经常消毒,通风换气,注意安全,餐饮灶具、厨柜摆放适当,水池经常冲洗,杜绝病从口入。

  第十四条 家庭院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养花、种花、美化庭院。

  第十五条 卧室要做到整洁大方,被褥勤洗、勤换、勤晒、勤通风.,营造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

  第十六条 室内卫生间和庭院厕所要经常消毒,勤洗勤拖,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洗漱用品摆放整齐,经常更换。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1

  一、巩固村庄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村长和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对农村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公共场所、休闲场所由村两委干部、党员等负责包干,定期清扫,门前屋后由村民自行包干,每天打扫。

  四、各个家庭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放,统一放到垃圾箱内。

  五、每个家庭内的卫生整洁,家具摆放整齐有序。

  六、各个家庭厕所确保干净整洁,渗透物需要经化粪池分级处理,严禁直接排放村内沟渠。

  七、公共场所、村内主要干道路边、休闲场所以及活动场所,不准乱堆放柴草杂物,不准堆放垃圾。

  八、各个农户必须做到科学用水,节援,严禁自来水不关,浪费水源。

  九、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大家互相监督,爱护公物,保护绿化。

  十、希望全体村民认真遵守本制度。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2

  学校物业环境卫生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1.公共楼宇部酸类物品由库房管理员负责保管及发放。

  2.各楼宇保洁员不得超量领取酸类物品,不得囤积酸类物品。

  3.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注意安全。

  4.操作完成后,将剩余的酸类产品妥善保管,不得随手放在卫生间内。

  5.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需高空作业使用梯子应三人配合使用,两人扶梯,一人登梯,按章操作。

  7.保洁使用梯子因个人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3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工作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4

  物业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正门、广场

  a.绿化带、花草盆:无垃圾、无脏杂物,花草叶无枯萎和明显积尘,花草盆侧面及槽边无污迹、无积尘、无积水和异味,花草修剪整齐,摆放美观。

  b.所管区域道路和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表苔。

  c.阶梯: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d.扶手:无污迹、无水迹。

  e.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f.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g.指示牌(包括大厦招牌):无污迹、无积尘

  h.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

  i.出入口栏杆:无污物、无阻塞。

  2.洗手间

  a.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b.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c.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d.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e.窗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f.镜台: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g.洗手盆:表面光洁、无污迹。

  h.镜面: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i.排气口: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j.尿槽:表面光洁、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烟头、无杂物、无异味。

  o.厕座:厕盖及厕体内外表面光洁,其内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阻塞。

  p.厕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q.手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w.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r.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3.茶水间

  a.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b.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c.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d.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e.洗手盆:无污迹、无茶叶及杂物。

  f.垃圾桶:垃圾不可超过桶盖。

  g.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4.电梯及走廊

  a.地面:无脚印、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垃圾。

  b.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c.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d.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e.铜牌:无污迹、无积尘、无铜油迹。

  f.水牌及指示牌: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g.门户(管井门、隔烟门、厕所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h.垃圾桶:桶体光洁无污迹、无痰迹;烟灰缸盖上无烟头、杂物;桶内垃圾不得

  i.超过桶口。

  j.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5.露台(包括天台、平台、阳台)

  a.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b.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c.地面:无堆放杂物、无垃圾、无污迹。

  6.垃圾房无堆积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袋装化,将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放垃圾。可做废品回收的垃圾,要另行放置。垃圾间保持清洁、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7.消杀无蝇、少蚊、少虫。

  8.灭鼠、灭蟑螂

  人员、部位、保洁内容、保洁周期、保洁标准

  内勤员营业大厅微晶石设备清洗、打蜡、抛光两个月一次上蜡均匀光亮、无污渍、地见光亮

  内勤员办公区域地毯清洗两月一次干净无污迹

  内勤员综合部位内玻璃擦拭 每月二次 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综合部位地面及步行梯擦洗 每天二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综合部位地面清扫巡视保洁 干净无垃圾

  保洁员营业大厅微晶石地面推尘巡视保洁光洁无尘土

  保洁员综合部位死角、踢脚线擦拭 每天一次 干净无死角

  保洁员

  内勤员营业大厅办公大堂营业区落地玻璃、玻璃门、理石墙面巡视保洁、定期擦拭干净无浮尘

  保洁员办公大楼电梯轿厢内壁擦拭、定期进行光亮保养每天一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办公区域步行梯扶手、踢脚线 巡视保洁 干净无灰尘

  内勤员综合部位灯具 半年一次干净明亮

  内勤员综合部位内墙清扫一年一次干净无浮土

  保洁员办公区域办公家具、台面擦拭每天一次无浮尘、污渍

  保洁员综合部位洗手间、淋浴室 每天六次干净无异味

  保洁员职工宿舍乒乓球室、走廊、卫生间每天四次符合卫生清扫标准

  保洁员营业大厅营业柜台、受理台 每日一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营业大厅营业区垃圾清运每天四次

  保洁员综合部位楼内花卉的擦拭每周一次叶面干净、生长旺盛

  高空外墙保洁办公大楼大楼外墙 每年二次大楼外观亮洁

  保洁员综合部位果皮桶清倒擦拭每天一次 无污迹及垃圾外露

  保洁员综合部位消防器材 每周一次干净无尘土

  领班员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上通下达

  物业环境卫生部经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年度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经公司与目标责任人环境卫生部经理共同商讨,已确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二

  顾问项目业主临时公约附件二:

  顾问项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2、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

  3、不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应当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5、不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不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

  7、在自家花园内种植树木不超高,影响邻里。

  8、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本物业不得饲养以下动物:(此处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增加及删减)

  狗()家禽()鸽子()其他:________

  对于本物业内允许饲养的动物:

  1)饲养人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部门;

  2)在遛狗时,应以绳束之,佩戴口罩,及时清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3)饲养动物,如滋扰邻里,有安全隐患,应自行将动物清离本物业。(如当地法规有相关规定的.,可按地方法规操作)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

  14、商铺业主不超线经营,越线摆卖。

  商铺业主不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不影响本物业整体形象,不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5

  (一)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街道街道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街道街道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二)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同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安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三)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安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杌构的现场调查。

  (四)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五)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六)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

  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安委会及相关企业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七)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八)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九)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安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十)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车外抛撤废弃物。

  2、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3、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士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潺。

  4、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5、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十一)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2、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3、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4、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5、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6、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十二)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十三)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安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十四)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

  (十五)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对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运。

  (十六)园区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园区行政部负责。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6

  为了不断改进和完善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逐步使之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制订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工作职责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值周老师

  职责:督促、检查全校环境卫生,进行评比。

  二、每日扫除时间

  早晨:8:30--8:50中午:1:00-1:30下午:4:00-4:30

  三、环境卫生要求

  各班应做到一日三扫,课间派学生轮流守护环境卫生,及时清除纸屑垃圾。

  标准:

  1、室内:地面无垃圾、无杂物,抽屉内无纸屑、无杂物;门窗洁净无灰尘、无蛛网;桌椅摆放整齐,无灰尘,黑板要干净;清洁用具摆放整齐;队报、队刊悬挂整齐。

  2、室外:地面无纸屑、垃圾等;阴沟通畅无积水,墙上无乱写乱画等痕迹;花台洁净,无杂草。

  3、办公室:地面无纸屑、桌面无灰尘,门窗无灰尘、无蛛网;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

  四、扣分细则

  以上标准若未达到,则按《清洁评分细则》量化评分。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7

  主要岗位职责:

  1、进一步健全食堂安全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工食堂和各承包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大型设备操作明确到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日常工作情况,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问题,紧紧围绕以提高伙食质量,优质服务师生为中心,切实做好饮食保障工作。

  3、定期召开有学生代表参加的伙食管理会议,汇报伙食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满足师生不同层次的.就餐消费需求。

  4、做好食堂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完成食堂小型设施的日常维修。

  5、负责学院内绿化带、草坪、灌木和树木的管理工作,督促定期浇水、施肥、喷药及修剪树木,严防出现树木被伐、草坪被破坏的现象。

  6、负责制定清洁工清扫范围、清洁标准、工作时间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要求。负责检查督促学院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工作,发现脏物随时清扫,保持地面无纸、无痰迹、无杂物、无堆积物。

  7、督促清洁人员提高工作技能及工作质量,负责对清洁工具及垃圾箱(桶)的维护管理,协助与相关单位签订院内垃圾清运协议。保管好清洁工具和管理花木的工具。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8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一个文明、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卫生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 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 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八条 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 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 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 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 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 办公楼公共区域责任划分:

  三楼楼道及窗户、三楼楼梯间及窗户、三楼培训室、复印室由采购部负责;

  二楼楼道及窗户、二楼楼梯间、女卫生间由财务部负责; 一楼楼道及窗户、大小会议室、活动室、男卫生间、门厅由综合部负责。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安排轮值,责任到人。 各分库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

  四、室外卫生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 星期五下午为学习、劳动日,通常情况下室外卫生责任区每2星期打扫一次,如地面较脏应随时打扫。

  第十六条 冬季下雪时要以雪停为令,随时做好积雪清扫,积雪应扫至绿化区内。

  第十七条 室外卫生责任区划分:

  办公楼西墙——1号库东墙为界(含宣传橱窗)由综合部负责。

  办公楼西墙——警卫室外xx米处为界(含宣传橱窗、停车场)由采购部负责。

  办公楼两侧道路由财务部负责。

  第十七条 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19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社区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社区卫生工作要求

  (1)居民区街巷、楼幢、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违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

  (2)居民区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3)居民区商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及店外经营;经批准临时设置的销售网点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饮食店有下水设施,无污水溢流。

  (4)居民区内的农贸市场路边菜场,保持摊位整洁。

  (5)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按期缴纳卫生清扫保洁费用。

  (6)居民区卫生设施应布局合理,管护良好;居民区应当实行垃圾袋装清运措施,用于收集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应密封性好并定期消毒;居民区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坚持经常消毒,做到无粪便溢流,无粪垢,无尿碱,无异味。

  (7)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实行“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地面无积尘、垃圾;楼顶整洁无杂物。

  (8)居民区内花坛、绿化带、草坪要造形优美,修剪整齐,无缺株、杂草和杂物,树木管理良好。

  (9)开展除“四害”活动,无“四害”滋生地,“四害”密度应当达到国家标准。

  (10)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社区和健康社区活动。

  二、辖区单位卫生职责:

  (1)辖区单位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2)辖区单位要根据社区的道路、街道、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

  (3)辖区单位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垃圾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辖区单位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三、小区卫生工作制度:

  (1)工作责任:小区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同时也要对违规投放垃圾、随处丢弃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对违法人员进行劝导,讲解保洁制度,以达到宣传教育目的。

  (2)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3)工作时间(可随季节作适当调整):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0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4)工作纪律:小区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四、垃圾清运制度

  (1)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日早晚两次上路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五、监督管理

  (1)社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管理单位及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员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社区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0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保洁员工作。

  3、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及小区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雪、无堆积物,下水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工作,管理,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三、管理制度:

  1、对聘用的保洁员,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2、保洁员在村委会领导下,认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的工资来源主要为村组自筹,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足额发放。

  4、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各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负责的,停发对该保洁员的工资补贴。

  5、如需更换保洁员的,应及时告知村委会,上报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6、要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1

  近期,随着辖区内企业、工地的复工复产,大量的务工人员涌入到普吉辖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老旧小区已成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全力遏制疫情扩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尤为重要。按照省、市、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昆明市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清理、大消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市检查组检查反馈的问题,普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于2月26日立即召开“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专题工作会议,街道领导班子认真研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普吉街道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部署。成立各专项工作组,从街道到社区、村组,层层压实网格责任,每个居民小组组织不少于10人参加整治工作。全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和“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老旧居民小区卫生死角逐一排查、逐一整治。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2月27日,街道领导、责任科室按网格下沉社区,与社区、村组一起对辖区城中村、老旧居民小区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本次大扫除活动,共出动近500人次(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20余人,社区干部60余人,各村民小组干部、党员志愿者、保洁员350余人,北控公司环卫工人35人、部分老旧小区管理人员20余人),4辆作业车辆(洒水车、垃圾清运车、垃圾装卸车、垃圾压缩车各一辆)。共整治清理老旧小区12个,村民小组22个,清理生活垃圾15吨,清理废旧物品10吨,清理沟渠约700余米。

  从即日起到疫情结束,普吉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下一步,街道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同时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投入到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中,确保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2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的职责和方法,以保证环境卫生管理符合规范的要求。

  适用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

  二、职责

  服务质量管理部是环境卫生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处负责环卫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实施规范

  1、质管部组织环卫管理工作的实施

  (1)制订环卫管理的.人员指标、工具配置指标、检查标准;

  (2)传达布置各项环卫专项工作(除四害等);

  (3)定期组织检查环卫管理的执行情况;

  (4)质管部按服务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采购必要的环卫物品。

  2、管理处主任负责环卫工作的实施

  (1)质管部制订的人员指标,分割区域安排保洁员进行清洁;

  (2)每月发放环卫清洁工具及劳保用品;

  (3)每天对各保洁区域进行抽检并记录在卫生情况检查表内,不合格情况记录在小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表内;

  (4)清洁时间、标准视各小区具体情况确定。

  (5)管理员每天将各区域保洁情况记录在小区卫生检查情况表,不合格情况记录在管理处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表上。

  (6)垃圾房清理(包括垃圾临时中转处)

  - 每天清洗垃圾房或垃圾临时中转处;

  - 每周喷药消毒一次。

  3、化粪池等环卫设施清疏

  (1)管理处负责化粪池等环卫设施,使用情况的巡查;

  (2)化粪池清疏一般为每年一次;

  (3)化粪池等清疏外委专业清洁公司进行。

  4、管理处对所使用的环卫工具进行保管维护和维修:

  (1)管理处安排维修工定期检修环卫工具(每月一次);

  (2)每天用清洁剂、清水洗抹垃圾箱;

  (3)每天洗桶后清洗洗桶池;

  (4)每天由专人清理工具房一次(由管理员班长安排值班人员)。

  5、文件和记录

  (1)管理处环卫工作安排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小区清洁工工作细则、小区卫生考核标准。

  编制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3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学习、生活、娱乐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济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内(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施工区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收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第三条校园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专业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卫生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建筑设施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门窗。违者除批评教育,令其就地搞好卫生外,造成损失者,处以20一100元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池)内,环卫垃圾应集中倒在垃圾池内,烟蒂、果皮及随手废弃物放在果皮箱内,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门指定倾倒地点,并及时清运。违者令其清扫干净。

  第六条院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处以5—20元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各类暂住人员和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条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生产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中不得向校内道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临建厕所;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工完料净。

  第九条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十条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校园管理处统一设置、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3—5倍赔偿。

  第十一条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此规定爱卫会会同保卫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校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详细说明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确每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评分项目与标准:(满分10分)

  1、教室墙上是否有卫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过,无纸屑、无瓜果皮、无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残留物等;(2分)

  3、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2分)

  4、门窗干净;(1分)

  5、走廊和过道的窗台、护墙瓷砖、不锈钢扶手擦洗干净,保持整洁;(2分)

  6、垃圾桶及时清空;(0。5分)

  7、课桌椅凳卫生工具等用品摆放整齐,讲台干净无粉尘;(1分)

  8、自行车摆放整齐。(1分)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4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5

  为进一步改善住宅小区的卫生面貌,提高清洁卫生工作的.效率,现制定小区的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按划分的清洁卫生范围实行包干负责制。

  2、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搞好本职工作。

  3、环境卫生每天清扫,楼梯、通道隔日拖擦一次,所属清洁区全天保洁,不留卫生死角。

  4、对各清洁区定期进行检查,采用评分制进行考核,标准为满分100分,按月公布评分情况。

  5、工资划分为基本工资85%,奖金15%。

  6、每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者,发给全部基本工资和奖金。

  7、每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发全部基本工资和80%奖金。

  8、每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者,发给全部基本工资和60%奖金。

  9、每月得分在60分以上,70分以下,只发基本工资,扣除全部奖金。

  10、连续三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上者(不含90分)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11、连续三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者(含60分)将给予辞退。

  12、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安排好工作,最长请假3天,如无故缺勤者,一次扣分15分,二次扣分30分,三次将除名。

  13、每星期五下午2点在物业办开总结会,应按时到会。

  14、以上各条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6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中心所有炊事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3、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对仪器打喷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

  4、洗碗池、洗菜池及时擦洗疏通,餐厅每日三擦三扫,做到清洁、舒适;

  5、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生熟分开制,杜绝交叉感染;

  6、餐具、茶具、炊具、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7、采购各种肉类,必须坚持索要检疫证件及屠宰证明等制度;

  8、环境卫生要做到无脏、无异味,泔水桶、垃圾车、废品堆、下水道要及时处理清运,保持整洁,厕所应经常冲洗,防堵防漏;

  9、各餐厅及环境卫生要执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物、责任到人制度。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1、成立消毒检查小组。对各餐厅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主要检查有无消毒、有无消毒记录)消过毒的'餐具的无污染、不否与杂物、药物混放);

  2、各餐厅必须设置消毒专用间,并配备齐专用消毒工具,消毒间必须专人负责。标上消毒人员姓名,消毒时间、记录消毒餐具;

  3、各餐厅必须作到餐餐消毒,对周转快的餐具(如粥碗、筷子)用消毒液随用随消毒;

  4、各餐厅必须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步骤进行消毒。去污、洗涮、入消毒柜。用药物浸泡10-30分种消毒。用药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药物浸泡10-20分钟)、净水冲洗。

  5、各餐厅消过毒的餐具必须干净卫生,无污垢,无油垢。

  6、未经消毒的餐具(如碗、盘、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7、各餐厅无论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备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厅所有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须消毒1至2次。

  9、各餐厅的大厅、操作间、主副食为、毛菜间、消毒间、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须餐餐消毒。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7

  一、通村主干道由村级清洁员实行每日清扫保洁,通户路和房前屋后实行个户责任区清扫。

  二、房前屋后卫生每周集中清扫一次,庭院卫生每日清扫一次。

  三、田间道路沿线由沿线耕地承包户负责分段及时清扫。

  四、沟道、河道等非责任区卫生实行每周一次集中清理。

  五、建筑材料在施工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务必清理完毕或入院整齐堆放。

  六、个户院外的煤堆、粪堆、柴堆、草堆等堆放物,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该入院的'入院,该清理的清理。

  七、婚丧嫁娶沿路抛洒杂物必须当日清理完毕。

  八、春耕秋收期间田间杂物由个户清理,集中倾倒至指定地点。

  九、村委要对个户房前屋后、所包路段及田间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卫生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

  十、对于不按制度要求清理的个户,村委经督促无效,要通过宣传栏或广播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乡政府处理。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8

  第一条 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 制度内容

  一、各公司部门卫生区域划分:

  ①、泸州十建负责办公楼(以楼梯阶划分)南片场地及一楼卫生间的打扫

  ②、策划部负责本办公室门前走廊至楼梯阶 ③、林鑫公司负责办公楼北片场地的打扫

  ④、财务部与采购部负责二楼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财务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购部周二、周四)

  ⑤、办公室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

  ⑥、长达岚皋监理公司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及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阶卫生打扫

  ⑦、工程部负责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

  二、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前,按时清理各自责任卫生区的卫生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

  2、随时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走廊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保证地面无污物和其他多余遗留垃圾。

  4、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

  5、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就该负责区域的公司定期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还自己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还公司一个良好的对外形象。

  第四条 监督与奖惩

  1、 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公司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一周办公区域卫生打扫的处罚。

  2、每周由办公室人员对各公司负责的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一次罚款10元,请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反馈。同时,公司办公室接受员工对于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4、惩罚只是手段,创造良好办公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环境卫生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29

  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室、卫生区卫生的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由德育处、团委会、各班劳动委员每天对各班的卫生区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的教室、卫生区进行抽查。在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各班的量化考核。

  2、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责任到班,坚持一天三打扫,做到教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特别是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校园卫生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实行奖惩制。每天实行定时检查制度,检查给予评分,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评选“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等各种评优评先,参评资格:班级卫生量化考核成绩必须进入本年段前五名。

  4、定时检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进行定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5、检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7: 10分之前要到②号教学楼一楼值班室报到。

  6、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7、对能坚持做到“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学生,德育处与各班级要注意发现,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优秀,树立榜样。

  8、我校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二、管理办法

  1、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早修前、下午上课前、下行放学后共打扫三次。每周二进行卫生大扫除, 每周卫生大扫除由学校德育处、总务处、团委会、各年段长联合检查。

  2、打扫范围:本班的公共卫生区、教室。

  3、打扫要求:

  A:教室标准:要求地面每天三扫,包括教室所对应范围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干净;前后黑板擦干净;教室内外墙壁不乱涂乱画,没有蛛网,没有脚印、球印等;所有课桌及书本摆放整齐,抽屉没有垃圾;窗台要保持干净无粉尘,不得乱放东西,讲台桌若有盆景等物品须摆放整齐;垃圾桶每半天都要及时清空,杜绝地面乱扔垃圾;卫生工具要统一收藏在教室后的柜子里。

  B:卫生区要求:教学楼、综合楼楼梯每天打扫三次;卫生区有花圃的每次打扫时要捡垃圾;卫生区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死角,没有垃圾及各种食品包装袋,没有明显粉尘;垃圾桶每天倒三次。

  附: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一、教室(大扫除检查标准)10分

  1、前后黑板擦拭干净。(1分)

  2、教室内外地面干净整洁。(2分)

  3、教室内外墙壁干净整洁。(2分)

  4、所有课桌摆放整齐、书本摆放整齐。(1分)

  5、窗台擦拭干净且物品摆放整齐。(1分)

  6、讲台打扫干净且讲台桌桌面、抽屉干净,物品摆放整齐。(1分)

  7、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清理干净。(2分)

  二、卫生区(10分)

  1、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明显粉尘,没有垃圾、卫生死角,花圃垃圾清理干净。(5分)

  2、垃圾桶清理干净。(2分)

  3、公共区域交界处无卫生死角。(3分)

  德育处 20xx-10-8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0

  为深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环境整洁,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机制

  1.领导机构。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由县政府办联系农业工作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工作机构。将县爱卫办与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并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县爱卫办等部门抽调人员,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的督查考核等工作。为确保县爱卫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县爱卫办主任兼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并配置两名副主任。各乡镇成立3-5人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部门职责。每个县直单位实行联系帮扶村。实行县、乡、村、组四级干联系制度,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层层包干负责制,推行党员户“一帮十”及“十户联长制”。县直单位领导每月下乡指导不少于一次,每年组织所有联系单位召开帮扶专题会议。并将县公路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单位纳入重点考核范围。

  4.队伍建设。组建3-5人的村级保洁队伍,在保洁员聘请上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及五保户,各村与保洁员签订协议,对保洁员定岗位、定路段、定责任、定标准,县、乡两级进行备案。各乡镇制定村级保洁员管理制度,保洁员每天到组签到一次,包组干部每三天到组签到一次,村支书每五天到组签到一次。实行一级一级监督。乡镇定期组织保洁员进行培训,让保洁员成为村级卫生监督员、宣传员,强化保洁员的责任意识。保洁员工资发放与日常检查考核挂钩,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凡是在全县考核中低于一定分值的,或在暗访中脏乱差现象严重的,该村保洁员工资由县财政代扣不予发放。保洁员未正常上岗的处以一定罚款。年终对全县优秀保洁员进行表彰,实行奖优罚劣。

  二、宣传教育机制

  1.集中宣传。制作垃圾分类及整治成效专题片,分别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和村民集中观看专题片。各乡镇至少安排一台巡回宣传车,下乡入村进行巡回宣传。利用乡镇赶圩日人员集中,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知识入户率。在各中小学校的主题班会上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知识宣传,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家长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2.入户宣传。印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挂图、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小常识及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到每户农户,并要求张贴在家里显眼位置。驻村干部及中小学教师利用晚上时间上门入户,指导农户进行垃圾分类,促使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

  3.阵地宣传。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永兴手机报等媒介,宣传工作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各乡镇、村组设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栏,既宣传卫生知识,也公布每月检查考核情况。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编发工作简报,打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的平台。

  4.活动宣传。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卫生户、优秀保洁员、清洁户评选抽奖、送戏下乡等活动,在全民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在全县上下形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氛围。全县每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各乡镇每月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座谈会、点评会或观摩会。各村每月定期组织村民小组长、党员及村民代表召开专题会。

  三、经费筹措机制

  1.县财政保障经费。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不少于XX万元。其中乡镇按照类别每季度安排以奖代投资金3-5万元;每个行政村每年安排基础设施费用2-3万元、保洁员工资1.5万元;年度被评为省、市、县级卫生村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2.乡镇自筹经费。多方筹集资金,农村环境卫生资金专帐,用于环卫基础设施改善、对村组以奖代投和驻村干部的奖励。

  3.收取保洁卫生费。出台村规民约,根据村组实际情况,按5-10元/户·月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对红白喜事按100-200元/次收取卫生保洁费。费用由村组干部或卫生理事会上户收取,专项用于村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4.企业帮扶资金。调动辖区企业的积极性,实行企业包干帮扶村制度,每个企业每年给予所包干村组一定的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经费,该费用全部入乡镇财政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5.村集体资金。有集体经济来源的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社会捐助资金。各村通过积极主动联系村籍企业主和知名人士,捐助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

  四、设施管理机制

  1.设施配备。各乡镇及村根据实际需要添置相应的环卫设施。乡镇政府所在地添置垃圾池、大垃圾桶、垃圾斗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环卫巡逻车等。村级配置垃圾池、垃圾桶、焚烧池、人力托运车、洋铲、铁钳、小喇叭、割草机、喷雾器等。做到户有垃圾桶和焚烧池,村有垃圾收集车或垃圾池,乡有垃圾运输车和垃圾填埋场等。

  2.设施管护。发放给农户的“一池四桶”由农户负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村组公用环卫设施由各村负责管理维护,配置给保洁员的设施所有权归村委会,保洁员负责日常管护。聘请专业保洁公司的,环卫设施所有权归乡镇,在承包期间,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用油等由承包方负责。外包租用的,由承包方负责管理维护。

  3.责任主体。各乡镇制定环卫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环卫设施购买数量及种类,实行造记登记。确定责任人,制定对环卫设施管护不力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如发现农户将发放垃圾桶或焚烧池挪作他用的,以教育为主;对破坏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的,照价赔偿或维修好;因管理不善丢失、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环卫设施由责任人自行购买补足。

  五、垃圾清运机制

  1.户集、村收、村处理。农户严格按照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对不能自行处理的垃圾定点投放到不可回收垃圾池,由村委会定期安排清运车辆进行清运。或由农户自行在家把垃圾分好类,垃圾清运实行外包,由承包人员定期上门集中收集垃圾直接拖至填埋场进行处理。

  2.户集、村收、乡(镇)处理。垃圾清运实行承包制。乡镇与专业队伍合作将垃圾清运工作整体外包。或由乡镇购买垃圾清运车,支付清运人员工资,巡回定期清运各村垃圾。

  3.分类减量、就地处理。对于一些比较偏远的村组,集中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则由各村农户自行做分类减量处理,并将有害垃圾定点存放,定期由乡镇统一负责处理有害垃圾。

  4.专业公司处理。通过建设垃圾处理系统,居民在家中对垃圾进行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到垃圾收集亭,由专人将垃圾转运至垃圾中转站,采用专业的'垃圾车辆将其运送至相对应的垃圾终极处理站,并进行分类处理。

  六、督查考核机制

  1.督查方式。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考核组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采取抽签形式随机抽查,对各乡镇及村组卫生进行计分排名。县爱卫办平时开展不定期抽查,全面掌握农村环境卫生情况和保洁员履职情况。县领导平时随机督查,并纳入每月的考核计分。

  2.督办方式。对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中,发现村级卫生较差的村组由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整改意见书。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由县纪委下发督办卡。对重大问题由县委书记下发书记督办令。

  3.结果运用。推行每月一考核、一排名,每季一通报,一点评、一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按照乡镇类别分别给予以奖代投资金3-5万元,对排名前三名的另奖励对等标准的以奖代投资金,排名后三名且低于85分的取消以奖代投资金。

  各乡镇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每月在全县考核前对各村组织考核,考核成绩与驻村干部及村干部绩效工资进行挂钩,每月对排名前三名和后三名的村处以1000-XX元的奖罚。各行政村以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户为责任人,制订卫生评比标准,并推行最清洁户与欠清洁户评比。实行抓两头,促中间,每月对组及农户开展卫生评比。最清洁户评比户数约为全村户数的5-10﹪,最清洁户与欠清洁户的评比结果在宣传栏中公示,对最清洁户奖励洗衣粉、牙膏等日用品以资鼓励;对欠清洁户进行劝导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村规民约处以相应数量的罚款或以劳代罚。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1

  为保持学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提升卫生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体育馆、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2)各班教室及走廊卫生由各班负责,各专用教室卫生由专用教室管理员负责。卫生保健老师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各办公室卫生由各办公室负责,工会负责检查。

  (4)学校公共区域部分由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每天早晨一次大扫,其余时间及时保洁。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并检查。

  (5)必须保持教室、电脑教室等人员密集空间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卫生保健老师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由后勤部门负责定期检查。

  (7)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并检查。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2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职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各个科室内环境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

  2、不准在办公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废旧物品。

  4、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楼道围裙、楼梯扶手、仪容镜、窗台的保洁工作由保洁员负责,每天清扫一次。医院的会议室由保洁员每周打扫一次。

  2、各科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医院成立卫生督查小组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工作。

  2、保洁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扫垃圾后要及时冲洗干净垃圾箱。

  3、医院各科室人员应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本科室的卫生清扫干净,并服从卫生督查小组的批评意见。

  4、全院职工应尊重保洁员的劳动成果。

  五、医院的环境卫生由卫生督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委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处罚。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市)建成区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立法原则】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经费安排】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

  鼓励、支持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第五条【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六条【执法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投诉受理与奖励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第七条【宣传教育】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媒体、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应当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八条【投诉举报】公民有享受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九条【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有关单位、个人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建(构)筑物、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是指对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负有作业、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责任人确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厕、公交站点、垃圾转运站等公共区域,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二)背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会展场馆、宾馆、饭店、加油站等场所,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穿城公路、铁路、轨道交通、隧道、车站、码头、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电力、电信、邮政、供水、供气、供油等公共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六)河道、沟渠、湖泊等公共水域及沿岸管理范围,由管理单位负责;

  (七)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用地,由产权单位负责;

  (八)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及周边核定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十)各种门店、摊点,由经营者负责。

  其他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前款规定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对责任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责任区或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区跨行政区域责任不明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责任区和责任人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责任人。

  第十一条【责任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履行责任。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十二条【建(构)筑物】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在建筑物外立面或者顶部搭建雨棚、遮阳蓬帐、突出门廊,安装太阳能板、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设备,应当统一规范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屋顶、阳台外、窗外、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利用临街建(构)筑物、城市道路设施、树木等拉绳晾晒物品、拉挂条幅。

  第十三条【道路容貌管理】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本市容貌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挖掘道路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挖掘完工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第十四条【隔离设施管理】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选用透景围墙、绿篱、栅栏、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建筑物的用地分界采用的实体墙或透景围墙出现墙体损毁、剥落、污染的',应当及时修缮、维护或者清洁。

  闲置用地或者待建用地,临街一侧应当设置实体围挡。

  第十五条【临时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作业,兜售物品、揽工、派发广告等活动。

  第十六条【道路通行管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车容整洁、停放有序,不得随意占用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水泥等散装货物和液体、垃圾、粪便等车辆,应当采取密封、全覆盖、清洗等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带泥运行。

  第十七条【店面管理】商店门面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门窗、墙体外立面摆放物品或者从事经营活动;

  (二)擅自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

  (三)擅自在人行道上设置地锁、水泥墩。

  第十八条【户外设施容貌管理】设置门头牌匾、电子显示屏、城市景观灯、灯饰、商业橱窗、招贴栏、报栏、画廊、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应当与城市街景相协调,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出现破损、污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刷新、更换、维修或者拆除。

  第十九条【乱张贴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设置公共招贴栏,满足公众发布信息需要,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临时施工围档、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管理】绿篱、花坛、草坪等城市公共绿地,应保持整洁、美观,无明显病虫害、地皮空秃。

  行道树应定期修剪,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缺株、枯株、死树,且不应妨碍车辆、行人通行。

  禁止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架空管线管理】设置架空管线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

  对现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第二十二条【城市水域管理】河道、沟渠、湖泊等城市公共水域的水面、岸坡应当保持清洁,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早市夜市管理】凡从事早间、夜间小商品和餐饮服务的经营业主,应当办理相关的营业登记手续,并在划定的位置摆摊经营。

  经营业主应当在规定的时段内文明经营,保持场地整洁,及时清理,不得遗留杂物。

  经营业主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和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占用和损毁公共场地内的公共设施。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卫生管理禁止行为】禁止下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

  (四)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洗车、喷漆、维修等活动;

  (七)向花坛、绿化带、窨井扫入或倾倒垃圾;

  (八)沿途鸣放鞭炮、抛撒冥纸;

  (九)其他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临时商贸活动】在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段内从事经营的临时摊点或者举办的文化商贸会展等活动,经营者或者举办单位应当保持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污染、损坏路面。

  第二十六条【环卫有偿服务】城市环境卫生实行有偿服务制度。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前款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第二十八条【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建筑垃圾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核准后方可处置。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运输和倾倒。

  第二十九条【餐厨垃圾】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密闭存放或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存放,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处置。

  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第三十条【清运垃圾要求】环境卫生清运单位和有关经营管理单位清运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不得积存,装运现场必须清除干净;

  (二)运输时应当密封、覆盖,不得沿途丢弃、撒漏;

  (三)按指定的地点倾倒和消纳。

  第三十一条【动物卫生管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圈养,并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信鸽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禁止在楼房阳台外、窗外和屋顶搭建鸽舍。

  犬和宠物的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公共厕所要求】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志,免费对外开放,按时冲刷、清掏,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整洁。

  使用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

  鼓励、支持沿街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使用。

  第三十三条【环卫设施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的用途。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保洁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附属设施规定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造或者拆除,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道路秩序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道路通行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商店门面管理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乱贴乱画等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城市绿化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损毁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应当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早市夜市管理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损毁公共场地内的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违反禁止行为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临时商贸活动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餐厨垃圾处理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指定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置,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动物管理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执行公务规定】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妨碍其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执法人员违法的责任】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许可申请、投诉、举报不受理,或者不依法处理的;

  (二)对依法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或者不依法处理的;

  (三)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人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八条【法律救济】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上位法优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4

  一、实行分区责任制

  卫生清扫划分责任区,各部门的责任区为:本部门所使用区域和与之相对应的`地面、墙壁、天棚、暖气片及走廊窗户。共用区域由综合部负责。每周六下午各部门对本责任区进行彻底清扫。标准和要求是:

  (一)室内环境要做到:

  1.室内四墙和天棚、地面无尘土、无杂物、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痰迹、无斑点,窗明几净。

  2.各种设备经常保持整洁,后背无尘土,摆设美观大方,电器灯具、开关、插座等物品清洁光亮。

  4.卫生间各种设备清洁无水锈、无异味。

  5.下班前应将本部门的门窗关好、关闭照明灯及用电设备。

  6.不准从窗口往外吐痰、扔烟蒂等杂物。各部门的杂物放置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收取。出入洗手间应自觉将门关好。

  (二)室外环境要做到:

  1.邻近道路及厂内道路,应随时保持清洁。厂区内地面应保持良好维修、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埃。

  2.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不必要之器材、物品禁止堆积,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3.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蓄积,废弃物应作妥善处理。

  4.应避免有害(毒)气体、废水、废弃物、噪音等产生,以致形成公害问题。

  5.本公司各种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划区域内,整齐停放。厂内职工的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严禁在标有严禁烟火的物品附近吸烟或明火。整个厂区为禁烟区,严禁吸烟或明火。

  二、检查和考核

  厂环境卫生由综合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进行量化考核。轻微问题(如卫生责任区内有轻微灰尘、微小杂物等),予以告诫;严重违规者(如乱扔杂物、下班后不关门窗、灯等),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5

  社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简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社区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管理单位职责:

  (一)各社区、物业等单位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职责管理单位,负责对职责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二)管理单位要根据社区的道路、街道、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管理单位职责:

  (一)各社区、物业等单位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职责管理单位,负责对职责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二)管理单位要根据社区的道路、街道、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职责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

  (三)管理单位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垃圾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管理单位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职责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保洁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保洁员对卫生职责区内每一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职责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同时也要对违规投放垃圾、随处丢弃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对违法人员进行劝导,讲解保洁制度,以到达宣传教育目的。

  (二)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务必到达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三)工作时间(可随季节作适当调整):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0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四)工作纪律: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礼貌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务必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三、垃圾清运制度

  (一)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日早晚两次上路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二)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四、监督管理

  (一)社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管理单位及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员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二)巡查、检查结果作为社区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五、本制度自下发起执行。

  宿舍区保洁标准及考核办法

  1、1范围

  1.1宿舍公共部位的清洁和巡回保洁;

  1.2楼栋内走廊、楼梯道等全方位的清洁和日常保洁;

  1.4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包括:

  1.4.1道路、场地:清扫、保洁和冲洗。

  1.4.3草皮拾荒:清理垃圾及枯草烂叶,保洁。

  1.4.4果皮箱:清理垃圾、冲洗、消毒。

  2保洁服务基本要求

  2.1上岗时应穿着工作服,佩戴胸牌。

  2.3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所管区域内的道路、绿化、宣传栏、宣传牌、沟道、各楼宇内公共部位清扫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4作业时间内,不允许闲聊、吃零食或做与保洁工作无关的事。

  2.6配合公司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保洁服务作业规程

  3.1环境卫生清扫

  3.1.106:00~08:00、13:00~15:00,每日两次对包干区进行清扫。

  3.1.2清扫时,用竹扫帚将地面清扫一遍,并把垃圾集中放入垃圾桶。

  3.1.3对绿地内的杂物应用夹子夹清,绿地内应立姿目视无纸屑、果皮、塑料袋等,保洁时应不损坏绿化、草皮。

  3.1.4经常对雨水口、明沟进行清扫,立姿目视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3.1.5对每日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垃圾时不将垃圾散落在地,持续垃圾桶的整洁,防止产生异味及飞虫。

  3.5走廊、过道保洁

  持续整洁无垃圾。用扫帚清扫垃圾,用拖把清除污垢,洁净干燥后,加适量尘推 油或光亮剂用尘推反复推尘,持续地面明亮,无污渍、水迹。

  3.7楼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保洁

  每一天两次清扫楼道、楼梯台阶,用拖把拖洗干净。根据材质特性周期性保养,持续楼梯干净,无泥土、灰尘、杂物。每一天两次擦拭扶手、栏杆,持续扶手干净光滑。

  3.9墙角、墙顶、墙面

  每周用掸帚掸清墙角、墙顶、墙面,持续墙上四周无灰尘。

  3.10垃圾房(垃圾桶、垃圾箱)保洁

  3.10.1及时将垃圾以袋装行驶分类送到垃圾房或投入垃圾箱、垃圾桶。

  3.10.2协助配合环卫部门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3.10.3打扫垃圾房周围通道地面,清除排水沟内垃圾,用水冲洗,油污用碱性清洁剂刷洗。

  3.10.4用水冲洗垃圾桶(箱),用刷子刷洗垃圾桶(箱)内外表面,清洗垃圾房内外墙面、门,用刷子刷洗污迹,持续外立面干净清洁无污垢、无黏着物。

  3.10.5配置消毒杀虫剂,用喷雾器对垃圾房及其周围5米处进行消毒、杀虫。

  3.10.6做好垃圾清运记录。公共地面、楼梯持续干净,无杂物、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无积水。

  2、公共墙面、墙底干净,无污渍、无积尘、无蛛网、无脱皮;瓷砖墙面干净明亮、无积尘,无水渍。

  3、门窗玻璃光亮见本色,无积尘、无污渍。

  4、金属门窗框架、趟槽物见本色,无锈痕、无积尘、无沙粒。

  5、宣传栏及公共装饰品表面干净,无污迹,无积尘。

  6、实行全天候保洁,随时巡视所管区域,随时清理保洁。

  7、每一天自检、自评,虚心理解检查人员的考核。

  8、以上所列标准一条达不到扣2元,因以上项目不达标被公司及集团公司验收处罚的,一次扣20元。

  社区秩序维护人员负责东区、南区垃圾箱,发现损坏的及时报440调度中心,由440人员及时通知维修队进行维修。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6

  餐厅是客人用餐的场所,餐厅的卫生状况是客人感受餐饮卫生的重要窗口,其留给客人的印象,对于客人形成餐饮消费的认可度和重程度至关重要。

  一、餐厅的环境卫生在酒店服务中的意义

  人们的食欲往往受进食环境的食品色、香、味、形等感官性质的影响,如果就餐环境清洁卫生,食品的色、香、味、形好,会增强用餐者的食欲和就餐的情绪,满足人们饮食及相关的心理需求。餐厅是客人就餐的场所,其装饰、设施的清洁程度和维修状况对于食品经营的卫生管理和饭店的整体形象都至关重要,因为顾客对饭店的全部体验就在餐厅,他们对于餐桌、座椅、地面的清洁有时是很挑剔的,这些往往在顾客心中会留下第一印象,这些地方每次开餐之前和结束后都需要仔细的清洁。餐厅的布置应根据餐厅的大小、墙壁的面积、可布置得优美典雅,或清新悦目,有条件的情况还可以摆上鲜花来使人心情愉悦,并且要准备进餐人洗手及衣挂等设备。餐厅日常卫生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格化、责任化。

  二、餐厅的服务业务特色

  1、服务员的洗手卫生要求

  餐厅服务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开始工作前,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处理生食物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它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被污染的双手的活动(如执行清洁任务)后。

  2、餐厅摆台卫生要求

  台面是筵席的构成要素,摆台卫生是筵席卫生的重要内容,而餐饮器具的卫生是摆台卫生的基础。正式摆台前,首先必须对所用的餐饮器具进行必要的卫生检查,托盘、桌面必须干净,台布、餐巾必须清洁,不得有破损现象,餐具、酒具要求经过清洗消毒处理。服务员在摆台前必须清洗双手,保证双手的清洁卫生。

  摆台要求规范快捷,餐具、酒具应用托盘托拿,不允许用手直接抓拿,更不允许将手指伸入杯碗内夹拿,以防止手印留在器具内侧,从而影响餐饮器具的美观和卫生。餐巾应折花放入杯中或折叠整齐放于碟子上,并摆列整齐,不得弄脏。所配备的餐巾纸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只能一次性使用。在不分菜的餐桌上必须摆设公用筷和公用勺,以保证进食的卫生。

  摆台完毕后,应再次认真细致的进行检查,察看桌面、台布及餐具器皿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如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及时更换,以保证台面的卫生质量。

  3、餐前服务卫生要求

  进餐前,当客人到齐后,服务员应给每位客人送上一条餐巾。递送餐巾是接待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是餐前服务卫生必不可少的内容。所送餐巾要用盘具盛装,递送时用餐钳夹取。客人可用餐巾清洁手、脸,以保持手、脸的卫生,如果是洒有香水的餐巾,还可以起到提神醒脑,消困解乏的作用。餐巾多用质地柔软的全棉小方巾,冬季使用清洁消毒后的湿热餐巾,还可温手去寒;夏季使用清洗消毒后的湿凉餐巾,还可降温去暑。

  如有客人吸烟,还应及时递送烟灰缸。烟灰缸应清洁干净,清理时应将烟灰倒入安全的指定处,即防烟灰飘散,又防烟灰火燃。

  筵席饮料和酒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餐厅不得出售变质的饮料和酒水。我国有无酒不成席之说,酒被认为是胜利的象征、友谊的标志、忧愤的寄托、喜悦的乐章。服务员应提醒客人注意饮酒卫生,如饮酒应适量,最好饮用果酒和啤酒,白酒不宜饮用高度就,以中、低度酒为宜,且以少饮为佳;宴席间不宜劝酒,更不宜闹酒和灌酒,提倡改变密沽斗酒皆终宴的嗜酒之风。

  4、上菜服务卫生要求

  上菜应用托盘,托盘必须干净卫生,热菜菜盘不能置于凉菜菜盘之上。不允许不用托盘而直接用手端送菜盘和汤碗。最好于每道菜肴上加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盖子,以避免菜肴在上菜过程中受到污染,而且还对菜肴具有一定的保温作用。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碗口内侧,更不得接触菜肴及汤汁。餐饮具有裂纹或裂口时,不宜继续在餐厅中使用。

  上菜时不允许对着菜肴大声说话,绝不允许对着菜肴咳嗽或打喷嚏,以防止口腔、呼吸道飞沫对菜肴的污染。上菜时要轻声向客人打招呼,并于客人左侧上菜,以防止汤汁渐出烫伤客人,或洒在客人身上弄脏衣物。向客人介绍菜肴时,应先将菜肴放于餐桌上适当位置后,后退一步,上身稍微前倾,轻声向客人介绍所上菜点的菜名及特色,必要时还应介绍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得一边上菜,一边对着餐桌上的菜点说话。

  分菜时,应使用分菜工具,或给客人配备分菜工具,以避免手与食物不必要的接触。服务员给客人分菜时,应于客人左侧进行,要求熟练细致,以防止菜汤、菜渣溅到客人身上。

  当盘内和碗中的菜肴吃完后,菜盘和汤碗应及时撤下,及时送餐具洗涤消毒间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5、餐间服务卫生要求

  菜肴中如有虾、蟹等需用手抓得食物,上菜前必须向送餐巾,当客人清洁双手后,在上菜肴,以保证进食卫生。

  餐间服务卫生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勤换食碟。根据筵席情况,整个进餐期间,一般要求食碟应更换1次——2次以上。当食碟尚未完全装满时,就应及时更换。

  席间如有客人吸烟,应配备干净的烟灰缸。在客人吸烟时,可向烟灰缸内滴点水,以防止烟灰在空调打开时飞起而污染餐桌上的食品。每餐次烟灰缸应更换1次以上。

  服务员给客人斟酒、斟茶时,瓶口不宜触及杯口,仪态应自然优雅,不滴不洒,以八成满为宜。酒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斟酒之前需用清洁布巾将瓶口及瓶身擦净。斟啤酒时泡沫较多,应注意把握好斟酒的速度。如失误碰翻酒杯或茶杯时,应迅速铺上餐巾,将桌面上的酒、水吸干。斟酒、斟茶取杯时,应注意握杯的位置,不要再杯口边缘留下指纹。

  餐厅服务应重视筷勺的使用卫生。加强中餐筵席的筷勺使用卫生不能失去筵席聚餐式、规格化和社交性的本质特征。注意增设公勺,利用公共勺匙分舀汤羹,即可解决一人独勺所带来的宴饮卫生问题;酌情增设公筷,或实行双筷制,即先用公筷分食,或先用取食筷取食,而后各自用进食筷进食,即可避免一人单筷所产生的宴饮卫生问题。筷子和勺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每次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和保洁,禁止同一筷子和勺匙多次或多人进食用,以防止疾病的传播。

  6、餐后服务卫生要求

  餐后应向客人在送一次餐巾,共客人用来擦脸擦手,清洁面上及手上的油污,使客人保持清洁的仪容。餐巾每次使用后应在次清洗、消毒和保洁,禁止一条餐巾对次或多人使用,以防疾病传播。当客人餐毕离席时,服务员应主动拉椅送客,取递衣物,而后及时收拾餐桌,搞好桌面、地面卫生。

  三、餐厅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1、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2、保证餐厅内餐具洗刷设施及流小洗手设施运行良好,水量充足。

  3、每餐后及时采用湿式清扫法,迅速清扫餐厅内卫生。

  4、保持餐桌及各台面清洁,无污垢。

  5、各下水口一定通畅,并有鼠隔网。

  6、定期进行室内空气消毒。

  7、夏秋季保证餐厅内蝇的密度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

  8、及时将餐厅内产生的垃圾装入密闭的容器内倒掉。

  9、粗加工工作人员应严格原料的验收制度,加强感官性状检查,不加工腐烂,变质,超期原料。

  10、严格按要求将清洗后的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类原料分类存放在有标记的容器内。

  11、蔬菜应先挑后洗,必须达到洁净。

  四、总结

  作为餐厅管理人员,应注意本部门员工的卫生素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需要经过长期的`卫生教育和锻炼才能养成,在卫生监督员的检查和督促下自觉搞好个人卫生,才能保证饭菜的卫生质量,对于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工作必须从下列几项做起:

  (一)个人卫生标准

  1、身体卫生

  餐饮业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餐饮的生产经营,他们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健康状况和遵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着食品卫生质量。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培训,提高食品卫生知识,控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对保证食品卫生质量有重要意义。

  2、服务眼的着装卫生

  餐厅服务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对工作服要经常清洗和熨烫,保持工作服的整洁卫生。男服务员西裤的长度要适中,上衣平整清洁,钮扣齐全,衬衣要勤洗勤换,保证领子袖口无污渍。领带扎结规范,长度适当,左胸前宜佩戴胸卡,胸卡字迹清晰,脚穿指定的皮鞋,鞋面清洁光亮。女服务员着装应大方得体,工作服的上衣应大小和身,裙子应长短适宜,清洁平整,整体上给人一种和谐的美感。

  3、服务员的仪态卫生

  男服务员发型标准,光亮无头皮屑,发角不过耳,后部过颈,不留长鬓角和胡须,脸孔洁净。牙齿清洁,口腔清新。指甲长剪,保持清洁。精神饱满,态度热情,富有朝气。女服务员着淡妆上岗,不上浓妆;上班不戴戒指、手镯、耳环、项链等有可能影响卫生质量和服务操作的饰物;指甲不可过长,不涂有色指甲油,留指定的发型。

  (二)加强卫生教育,提高对饮食卫生重要性的认识

  饭店餐厅的管理干部和卫生防疫人员,要定期向从事餐饮工作的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充分认识个人卫生与饮食品质的密切关系,自觉按卫生条例制度办事,并向其传授饮食营养和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搞好卫生的技能。

  (三)建立必要的卫生奖惩制度

  餐饮管理部门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奖惩条例,对认真执行饮食卫生给项规章制度,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必要的物质奖励;对违反食品法、食品卫生条例、规定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惩罚;对屡教不改或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的有关人员和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通过日常学习《食品营养与卫生》,并翻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等多本书籍,使我明确了作为饭店的餐饮部经理,应适当教育服务员,使他们懂得饮食业的质量水平。应自始至终无论何时都坚持饭店的质量标准,经理的职责就是为每一种产品确定质量标准。不用品尝,只需看形状、色调和纹理、温度等就可以对食品的质量做出判断。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7

  为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院内卫生达标职责制度

  (1)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职责区和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务必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3)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地填埋。

  二、村委会五项制度

  1、保洁员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村口、村内、街巷要每一天清扫,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3)通村路口要经常持续清洁卫生。

  (4)垃圾清扫实行“三定一集中”,即定时清扫,定点存放,定时拉运,集中处理。

  2、家禽、牲畜圈养制度

  (1)凡村社内的家禽、牲畜一律实行圈养,不得随意在街上乱蹿。

  (2)家禽、牲畜粪便等,需要沤制有机肥料的`要堆积到农户自己的田间地头或其他非公共场所,需要作为饲料、燃料储存的要堆积到自己院内或其它非公共场所,没有利用价值的要集中清运到垃圾填埋场。

  (3)家禽、牲畜的垃圾不得堆积在通村路、村口、街巷等公共场所。

  3、农户和各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和院内卫生达标职责制度

  (1)农户主要负责门前职责区内和自家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职责区内和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3)农户和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务必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4)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或农户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的填埋场。

  4、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制度

  (1)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要全民参与,农户负责自家门前职责区和自家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户与户之间,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垃圾的清扫、清运。

  (3)村委会负责对农户门前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

  (4)包村干部要不定期对职责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5、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

  (1)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每月对全村各个村社道,各户门前的卫生清洁状况进行检查。

  (2)对检查结果进行排队,并对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差的进行批评。

  (3)对连续多次获得表扬的农户要进行流动红旗表扬。

  (4)对检查状况实行一周一评比,一月一总评,评出先进,鞭策后进。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8

  一、乡成立以包片领导为组长,包村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两委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

  二、乡督查组负责对包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乡环卫领导组汇报。

  三、村督查组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状况每天进行督查。具体内容:

  1、必须实行每日不定时对全村环境卫生巡查的`办法,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

  2、对环境卫生较差,清扫不彻底的区域,应列为重点巡查对象,随时随地进行抽查。

  3、对全村保洁员、清运员的保洁质量监督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对重点区域要经常性跟踪巡查,并督促责任人加以落实保洁。

  5、随时随地制止一切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和随地吐痰等一切不文明卫生行为。

  6、如出现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要及时制止。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39

  一、严格按照教育现代化和绿色幼儿园创建有关幼儿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幼儿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实施,创建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幼儿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园内设有公共垃圾箱,食堂内有专门的消毒和灭蝇设备,没有烟尘等空气污染。

  三、落实卫生包干,坚持检查评比。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的清包干方法。教室、寝室由教师负责打扫保洁;清洁区、会议室等由教师、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幼儿园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不随便大小便,不乱倒垃圾。厕所和垃圾箱由专人或值日生每天打扫、冲洗或清理。幼儿园内负责人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两周一小评,一月一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幼儿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创造条件,努力挖潜,力争绿化面积达到规定指标。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幼儿园的整体性布局和各个部位的建筑造型及其装饰都要规范、和谐,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主题墙和家长之友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布告、通知等正确使用简化字,字体工整,行文规范。

  六、园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寝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各类用房定期作安全检查,粉刷油漆,并及时进行维修,不准继续使用危房。自行车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排列整齐。

  七、幼儿寝室清洁卫生,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

  八、食堂桌椅擦净,排列整齐,地面、洗碗池及其他地方经常保持整齐,无乱倒饭菜现象,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蝉螂。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0

  为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争创文明工地,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司本部要按照二00七年度与街道组织签订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未经处理的泥浆和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三、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推运车辆严禁抛、冒、滴、漏。

  四、施工时应有效保护地下管线等各类公用设施。

  五、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前告示。

  六、道路开挖施工要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夜间悬挂警示灯,根据需要搭设便道、便桥,方便市民。

  七、施工现场勤打扫,保持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整洁卫生。

  八、保持办公室整洁,职工宿舍清洁整齐,食堂保持食品及炊管人员卫生,确保人员身体健康。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1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2章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七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八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十条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九条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所有垃圾筐,如果垃圾框满就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垃圾放在垃圾桶内。

  第十条当日轮值人员有事外出,由次日轮值人员顶替值勤,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随意弃置的;

  三、办公桌面脏乱、个人物品随意摆放的。

  第3章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厂内的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由后勤部负责打扫,应保持干净,地面无纸屑、无积水、无铁屑及杂物,不起尘埃。

  2、厂内的绿化带及草坪要定期修剪,保证其干净。

  3、厂区内的各种物品要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摆放、堆积。

  4、厂区内的厂房、厂房的固定物及其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产生垃圾。

  5、厂区内的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杂物蓄积。

  6、各种废弃物应根据垃圾桶上的标识分类放到各垃圾桶内,负责清扫的人员应及时清理,防止异味及桶满现象的产生。

  7、车间内卫生管理按生产部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2

  (一)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垃圾、杂物,不随意大小便,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写、乱刻划,如属小孩所为,其家长应妥善处理。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和抛掷任何物品,严禁高空抛物。

  (二)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将垃圾袋装并系好,置于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楼梯通道。店面应于每天晚上将垃圾袋置于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及时清运。以下种类垃圾应自行外运处理,不得在小区范围内倾倒:

  1、废弃的家俱、电器、车辆、较大件的办公用品等;

  2、液体的废弃物;

  3、有毒、恶臭、易燃、易爆、有辐射性的物品;

  4、市环卫部门的车辆和垃圾容器不能接纳的物品。

  (三)切勿将垃圾、菜叶、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损坏或影响毗邻住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

  (四)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不得在消防通道、房前屋后、梯 、过道、转台等公共走廊过道堆放车辆、杂物,不得在公共场地堆放或吊挂杂物。

  (五)为保证本小区文明、安静、清洁卫生,不得饲养家禽、家畜,持证豢养宠物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要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公共场所大小便或伤及自己或他人,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自负。

  (六)在浇花、晾晒、拖地时,不得将水滴到楼下,清洗入户门和电梯厅时,切记不得让水流进电梯井,以免引起设备的.重大破坏。

  (七)禁止在绿化地倾倒污水和垃圾杂物,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擅自启用公用的绿化水源。

  (八)店面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

  (九)保持小区安静,不得制造影响四邻的噪音。

  (十)违反本规定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将按照规定采取劝告、责令限期改正。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3

  1、经常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苍蝇、蚊子生存场所,消灭老鼠。

  2、卫生区分片包干,责任到班、组、人,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湿式扫地。

  3、校内做到“六净”,即水沟中洗干净,地面打扫干净,碎石杂物搬干净,字迹废标擦干净,痰迹泥土洗干净,杂草铲(割)干净。

  4、校内不准放养鸡、鸭、牲畜,不准乱倒垃圾,不得乱扔果皮纸屑薄膜袋。

  5、教室内、过道,每天由学生轮值扫地、擦黑板、门窗。

  6、各功能室专人负责,定期打扫,确保墙壁、器材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干净。

  7、厕所定期用清洁剂冲洗,确保无臭味。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4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5

  1、为搞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开展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应纳入本单位(本项目部)管理作目标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生产生活场地、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声污染、环境卫生、季节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规格化的'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和工场平面布置图的五牌一图;在现场要害地点和专业作业场所、部位设立明显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标志。

  6、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区域的布置,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到整齐统-。宿舍、食堂、仓库、油库、料场、生产加工间、通讯、用电、用水等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规程要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7、按标准设立现场施工道路,必要时设置运输码头。加强经常性和季节性的养护,保证安全畅通。生活区和其它设施的通道布局应满足防火需要。

  8、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可靠,有专人操作和防护保养措施;材料、构件能按品种整齐集中堆放,无随处散落现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严格按规程布置电气设施和用电线路,杜绝私拉乱接违章作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落实用电器具和电气回路的安全保护装置。

  10、全面规划场区供排水设施,满足防汛和生产、生活消防需求。饮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污水设置过滤网,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贯彻工业卫生标准。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工作。加强尘毒、烟雾、噪声的测检和控制。城区施工不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对确需夜间施工且超过噪声标准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2、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保健工作。有条件的施工场地应设立急救、医疗保健站。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特种作业人员、厨房炊事人员应先体检后上岗,无体检记录的不得上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3、坚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场场容管理、生活区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正确使用“三宝一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洞口临边防护。

  15、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决制和奖罚制度。加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硬软件建设工作。

  16、各分公司、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操作性能强的各项环境与文明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6

  为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村民身心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相关条例,特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由村党委统一领导,卫生领导小组负责,专业队伍保洁、管理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的`原则。

  二、村内环境卫生实行分级包干和“门前三包”制度,自家房前屋后由村民自己负责保洁,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保洁。各农户一日一扫,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点,房前屋后物品要堆放整齐,确保做到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污物。

  三、爱护房前屋后的绿化苗木、花草。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家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摆放有序。

  四、保持街道清洁,不得向街道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

  五、管好牲畜、家禽,实行牲畜、家禽圈养,坚决杜绝牲畜乱放、乱跑现象。

  六、村内餐饮、副食、洗浴、美发等商业网点要经常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三证齐全,规范经营。

  七、定期对各居民组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及时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以及影响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恢复原貌。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7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2、保持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3、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箱)或地点。

  5、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可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在私家花园内种植花草树木不影响公共区域整体绿化效果,不可对邻里居家安全、采光等造成不良影响,并自行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7、不能在道路、公共花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物业服务企业指定晾晒处除外)。

  8、不能违反政府规定,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动物(如犬类)及政府明确禁止饲养的具有侵害性、易传染疾病的动物,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应做到:

  a、遵守本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b、在公共场所遛狗时,应拴上犬链牵引,并及时清除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

  c、不可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投诉,应自行将动物迁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可在玻璃门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维修正常后再使用。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8

  花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xx花园干净整洁,使住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请住户将垃圾用袋装好,扎紧袋口,每日上午八时前置于各户门前,由保洁员收集清运。

  二、教育您的家人,小孩爱护绿化带、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切勿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不要将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责任人住户需负全部维修费用。

  四、严禁在公共地方乱涂乱画乱贴,违者需负清洁、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五、公共场所严禁张贴广告、标语,乱竖广告牌。

  六、住户饲养宠物,须到政府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看管好宠物,宠物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主人需清扫现场并恢复清洁。

  七、住户装修垃圾在清洁队指令地点堆放,装修施工时需负责门前公共区域清洁,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严禁将废弃物弃于走廊及公共场所。

  八、清洁队会尽力为住户提供干净的生活环境,请住户保护、爱惜。如违反本规定,经劝告不听,罚款50元。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49

  1.目的

  对生产现场、生产过程原(辅)料和成品的卫生安全进行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现场、生产过程原(辅)料和成品的卫生安全控制。

  3.职责

  3.1经理办负责公司总体的卫生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场所和所接触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卫生管理。

  4.工作程序

  4.1厂区及办公区卫生标准

  4.1.1办公楼外观整洁、温馨,墙面无乱涂乱划现象,无污物、水痕,涂料无褪色、剥落。

  4.1.2办公楼外观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粉刷。

  4.1.3办公楼内干净、整洁,内墙壁无乱涂乱划现象,无污物、水痕、长霉,涂料无褪色、无剥落。地面洁净,无灰尘。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

  4.1.4卫生间勤于清洗打扫,无异味、臭味,定期消毒除臭。

  4.1.5厂区周围清洁卫生,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垃圾、杂物、污水等不洁净卫生的物品。

  4.1.6厂区道路平坦、干净、通畅、无积水、无灰尘飞扬现象。

  4.1.7厂区裸露地面绿化科学合理,花草树木对产品质量没有负面影响。

  4.1.8厂区排水合理有效,保持畅通,具有防止污染水源和鼠类、昆虫通过排水管道进入生产区域的措施。

  4.1.9厂区污水排放符合国家要求,保持通畅、无堵塞、淤积现象。

  4.1.10厂房外观要整洁,无乱涂乱划、无污物、无水痕,涂料无褪色,无剥落。

  4.1.11厂房内壁无污物、无水痕,无长霉现象,白色磁砖覆盖不少于2米。

  4.1.12厂房内部通风、采光、照明良好,符合要求。车间采光系数不低于标准Ⅳ级。

  4.1.13厂房内排水沟设明沟,用磁砖覆盖且有一定斜度便于废水的排出。排水沟保持洁净、无积水、无异味、定期杀菌。

  4.1.14厂房内经常通风,室内空气保持清洁卫生

  4.1.15厂房内设施布局科学合理,合乎工艺流程,避免交叉感染和相互感染。

  4.1.16厂房内设置专门的更衣、洗手、消毒等设施,设施应布局合理,合乎要求。洗手、消毒设施布置在进入生产区域的入口处,出入口不正对生产区域入口。

  4.2生产设备及用具的卫生标准

  4.2.1所有需要加油、润滑的生产设备及工具,应防止润滑油等别的物质进入产品中去。

  4.2.2所有生产设备、工具、管道使用后要摆设整齐、布局合理、美观。每次摆放一致,各种设备工具定点摆放。

  4.2.3所有生产设备,工具都要定期清洁、外表洁净,无油污、无污物,无灰尘,无铁锈、无积垢。

  4.2.4各种机械设备装置、设施、给排水系统等均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和整齐洁净,不污染产品。

  4.2.5所有生产设备、装置、设施都要定期检查、维修,杜绝隐患,防止污染产品。

  4.3原辅物料的卫生标准

  4.3.1大米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用到的食品添加剂、辅料等有卫生要求的'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3.2包装袋、纸箱分别符合相关要求。

  4.3.3原辅料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4.3.4原辅料运输工具等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有防雨、防尘设施,运输过程要防止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4.3.5原辅物料贮存期间要定期检验,加强管理,明示检验状态,只使用合格品。

  4.3.6原辅物料仓库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环境卫生无灰尘,无异味、臭味,物料无受潮,无变质,无污染。

  4.3.7各物料按性质分类摆放整齐,及时通风换气,无返潮。

  4.3.8相互影响的原辅料不能摆放在一起,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料同时贮存,不得有垃圾、杂物堆积。

  4.3.9无侵害、虫害,无昆虫孳生现象。

  4.4生产过程及半成品、成品卫生要求

  4.4.1生产过程中要定期对生产场地、生产设备、设施、装置、工具、容器等进行定期的杀菌消毒清洗。无异味、无臭、无积水、无积垢,甚至无菌无污染产品的现象。

  4.4.2生产过程所有设备、工具、设施、装置、容器使用前后按工艺要求清洗洁净。

  4.4.3生产过程应用的设备、工具、装置、设施、容器使用前后按工艺要求清洗洁净。

  4.4.4卫生指标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4.5成品卫生标准

  4.5.1包装袋结实、整洁、封装严密。

  4.5.2成品必须是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检验数据准确无误。检验过程要严格遵守检验规程,正确操作,保证结果可信,准确无误。

  4.5.3包装标识必须按GB7718执行,注明产品名称、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产地等。

  4.5.4运输贮存过程中保持厂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光直射,不得与潮湿的地面直接接触,不能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或易于发霉、发潮的货物,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堆放在一起。

  4.5.5成品要按产品性质分类贮存,建立台帐,保证货物卡一致。

  4.5.6成品码垛要整齐,最高不超过六层。垛与垛之间、垛与屋顶有一定间隔。垛与垛之间不少于0.3m。

  4.5.7成品库专人管理,环境清洁卫生,干燥通风,无返潮、无异味,无杂物垃圾,无不安全因素。

  4.5.8成品库无侵害、虫害、昆虫孳生现象。

  4.6从业人员及个人卫生要求

  4.6.1本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才可工作。每年一次体检。

  4.6.2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车间。车间不准存放个人物品、化妆品、衣物、食品、烟、酒等。

  4.6.3工作人员要在指定的厕所、更衣室、冲洗室、消毒室自检个人卫生。

卫生环境的管理制度50

  一、室内清洁

  1、家具表面、四周及茶几、地面、杯具无尘、无水渍;

  2、墙、地角线、壁面、壁画、门、电器表面无尘;

  3、室内无异味,沙发底下无秽物;

  4、烟缸、花瓶无尘、无水渍,墙饰物无倾斜、无尘;

  5、垃圾筒内无秽物及表面无尘。

  二、室外清洁

  1、走廊地毯无异物,装饰画、花瓶无尘,摆放整齐、无倾斜;

  2、地毯无毛团、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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