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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
一.各单位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是瓦斯排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的技术管理、措施审批,组织落实工作;通风区、段长按领导指示和要求,具体安排、协调排放瓦斯工作,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定、措施。调度室负责按措施要求作好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排放瓦斯进程,作好详细记录。其它参加排放瓦斯工作的人员,对分工岗位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岗位操作。
每次排放瓦斯前,必须对参加人员细致分工,指定现场负责人,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要求,安全措施学习必须签字。
二.严格执行汇报制度。计划停风前现场必须先通知矿调度室,方可进行停风工作。无计划停风后,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说明详细情况。
矿调度室接到无计划停风汇报后,应作好记录,查明原因,预计停电、停风时间,并向值班领导及主管领导报告,说明情况。
无论巷道内积存瓦斯大小,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必须通知矿调度室,在取得允许后,方可进行排放;排放工作结束10min之内,还应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说明工作完成情况。
三.排放瓦斯程序及原则
1.全矿井恢复通风和密闭区排放瓦斯时,由矿总工程师指挥,组织通风、机电、安监等有关人员协同进行,通风部门领导应现场跟班组织排放。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根据积聚瓦斯情况及排放困难程度,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执行。
2.多处同时停风时,必须在矿调度室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排放瓦斯工作,遵循自进风侧开始往回风侧的排放顺序,避免同时排放,造成采区回风瓦斯超限。
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局部通风机启动前,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送电启动。
3.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直接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向矿调度室汇报后,现场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排放。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订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经安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通风部门须派专人现场指挥。
对于无计划停风原因造成局扇停风时间不超过30min,且回风道口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由瓦斯检查员汇报后,值班人员提出口头排放措施,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排放。
4.在实施排放前,要掌握停风区内的瓦斯浓度,估计积聚瓦斯量,选择安全可靠的排放方法,坚持“撤人、停电、限量”的原则,使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停风区及其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2
一.各单位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是瓦斯排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的技术管理、措施审批,组织落实工作;通风区、段长按领导指示和要求,具体安排、协调排放瓦斯工作,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定、措施。调度室负责按措施要求作好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排放瓦斯进程,作好详细记录。其它参加排放瓦斯工作的人员,对分工岗位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岗位操作。
每次排放瓦斯前,必须对参加人员细致分工,指定现场负责人,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要求,安全措施学习必须签字。
二.严格执行汇报制度。计划停风前现场必须先通知矿调度室,方可进行停风工作。无计划停风后,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说明详细情况。
矿调度室接到无计划停风汇报后,应作好记录,查明原因,预计停电、停风时间,并向值班领导及主管领导报告,说明情况。
无论巷道内积存瓦斯大小,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必须通知矿调度室,在取得允许后,方可进行排放;排放工作结束10min之内,还应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说明工作完成情况。
三.排放瓦斯程序及原则
1.全矿井恢复通风和密闭区排放瓦斯时,由矿总工程师指挥,组织通风、机电、安监等有关人员协同进行,通风部门领导应现场跟班组织排放。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根据积聚瓦斯情况及排放困难程度,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执行。
2.多处同时停风时,必须在矿调度室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排放瓦斯工作,遵循自进风侧开始往回风侧的排放顺序,避免同时排放,造成采区回风瓦斯超限。
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局部通风机启动前,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送电启动。
3.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直接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向矿调度室汇报后,现场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排放。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订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经安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通风部门须派专人现场指挥。
对于无计划停风原因造成局扇停风时间不超过30min,且回风道口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由瓦斯检查员汇报后,值班人员提出口头排放措施,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排放。
4.在实施排放前,要掌握停风区内的瓦斯浓度,估计积聚瓦斯量,选择安全可靠的排放方法,坚持“撤人、停电、限量”的原则,使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停风区及其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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