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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条件申请

时间:2023-04-18 12:47:55 申请 我要投稿

公租房条件申请15篇

公租房条件申请1

  珠海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公租房条件申请15篇

  其租金收缴及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产权人(出租人)可自行负责,也可委托第三方管理。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xx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就到这里了,统一纳入政府管理,实行承租人资格定期复核制度。经复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珠海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珠海公租房管理办法到此为止了,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承办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申报、审核登记、轮候配租以及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公租房条件申请2

  东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东方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精神,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东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公租房条件申请3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上海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各区(县)统筹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可参照执行。

  浦东新区公租房房源价格表

  浦东新区公租房本周房源信息表

  预供应房源信息

  一室户可供房源信息表

  二室户可供房源信息表

公租房条件申请4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3、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①1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②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

  ③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

  ④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

  ⑤3年没摇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证件

  (一)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二)申请材料如下: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关于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的问题,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现在很多大城市都推出了公租房,然而在具体的条件上面,可能略有不同,这是需要注意的。另外,在需要提供的材料上面也是需要格外注意的,毕竟在这方面的要求上面还是有一点差异。

  公租房价格

  二环至三环一居1000—1400

  三环至四环一居800—1200

  三环附近一室的1300左右,两室20xx左右。其实北京的交通状况现在好了很多,住在五环外城铁附近的话1小时之内到达市中心任何地方是很轻松的。坐公交的`话五环到三环大约要15—20分钟左右。但五环的房租要比3三环便宜一半左右。在三环租房子实在没有必要的。和租虽然省钱,可互相打扰也是免不了的,家务活等细节也很容易引发不愉快。私生活还是自己一个人好点。

  你要租的是一室一厅的吧?没有下了1000的要是单一室还带卫生间厨房的恐怕很难找。

  只有套间的每个房间才以几百起价出租。

  就是四环附近的也不便宜,我在四环附近租过,两室的房子,大的850,小的600,你最好还是找人合租比较划算

公租房条件申请5

  江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公租房申请条件一点也不难,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仪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公租房条件申请6

  济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3种情形下需退公租房:

  1、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正在修改完善的济南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济南公租房管理办法:

  济南公租房管理办法即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试行,有效期3年。济南公租房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80%。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每3年审查一次。

  济南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x〕65号)和《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xx〕1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济南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以解决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租赁补贴,是指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的货币补贴。

  济南公租房管理办法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来,本市市辖十区建设、分配、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住房保障投资公司筹集、管理,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供应对象,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条件申请7

  黄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未来黄冈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黄冈20xx年建设公租房3360套、20xx年建设公租房3005套。近期,黄冈禅城区20xx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与往年不同,20xx年首次实行全年受理,首次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和黄冈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且申请条件比往年放宽不少。往年公租房的申请仅限于每年的4~5月。

  黄冈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统筹,房源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配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政府指定的运营机构或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黄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为纳入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档立册,并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严格监督。

  黄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供应对象应放宽至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

  单位自建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建设单位应将入住人员资料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制度及接受当地政府监督。

公租房条件申请8

  驻马店公租房买卖政策

  根据宪法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当前,首先要解决公占私房和原自住房被挤占后现在居住困难的房主的问题。要制定腾退房屋计划,房主现在居住困难的先解决,不困难的缓解决,分期分批落实。

  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2、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3、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凡职工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无论是由房管部门或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自行挤占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其住房,将占住的房屋尽快退还给原房主。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和现在住房十分困难的房主的房屋,要尽先安排,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基本退完。

  驻马店公租房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精神,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公租房条件申请9

  专家认为公租房买卖政策是促进公租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与此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文件一脉相承,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长远意义,接下来,可能还会有一些细化“国十条”的政策措施出台。

  (一)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满足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盛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石家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公租房申请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低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具有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且至少有一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三年以上;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石家庄市市区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或《石家庄市市区实物配租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状况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家庭租赁房屋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公租房条件申请10

  马鞍山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公租房申请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低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具有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且至少有一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三年以上;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宣城市市区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或《宣城市市区实物配租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状况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家庭租赁房屋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马鞍山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考虑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对象的经济负担,结合当前我市租赁住房市场行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公租房条件申请11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等三个条件。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三类人群可以申请 可选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

  据介绍,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可进行申请。

  公租房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的申请人准入条件一致,申请家庭可根据需求进行申请,但两种保障形式不得同时申请。

  相比往年,今年准入条件中的收入标准进一步放宽,由去年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316元放宽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相关人士解释,这个标准,是根据去年杭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的。

  对于想申请实物配租的人来说,有哪些房源估计是大家最关注的?

  相关人士表示,今年市本级计划推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有良和雅苑、康晓人家、金茂悦府、白马湖、肖苑、学院华庭等小区以及其他一些零散的房源。

  补贴标准大幅提高 引导更多人申请货币补贴

  如果你想申请货币补贴,那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

  特别要强调的是,今年的补贴标准大大提高:从去年的每平方米补贴6元/月提高至12元/月。

  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保障家庭,则按补贴金额标准的两倍发放补贴金额。

公租房条件申请12

  四川乐山公租房申请条件

  具有乐山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区的,凭有关证明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

  (一)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三)提出申请时未享受城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乐山公租房申请条件:城区户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乐山城区户籍,并在本城区居住生活。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四川乐山公租房管理办法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资格审核、配租和管理等工作。

  第一条:为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xx〕262号)及国家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准入、退出、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筹集,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四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筹集标准、统一对象、统一合同范本、统一价格标准、统一时间安排和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发改、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建设、规划、人口计生、统计、地税、工商(物价)、建筑工务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职责。

公租房条件申请13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

  1、哪些人可以申请?

  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包括三种:第一种是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技能人才。第二种是在本市获得区及以上党委或者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市级“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第三种是在本市获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2、收入资产限额是多少?

  1人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35321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18万元;2人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32377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33万元;3人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29434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46万元;4人及以上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26491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60万元。

  3、如何申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公布房源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材料。街道初审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来穗、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审核资格。经审核、公示符合资格的,采取积分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配租。

  配租先后顺序按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列;分数相同的,按申请人在穗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长短进行二次排名确定次序;经二次排名仍未能确定次序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

  4、租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细则,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计租。如其收入和家庭在穗资产不高于户籍家庭住房保障规定的准入线,经本人申请,并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

  5、租赁期限有多长?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表示,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居住证办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等义务。租赁期满之日前6个月,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并接受续租资格审核。

  6、第一批公租房何时推出?

  根据文件规定,向来穗务工人员供应的公租房,按广州市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一定比例确定(10%左右,视需求和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明年预计向来穗务工人员推出供应公租房600套,具体房源将在推出前通过媒体公布,有意愿申请市本级公租房的来穗务工人员请留意。

公租房条件申请14

  贵州黔南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贵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未来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近期,区20xx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与往年不同,20xx年首次实行全年受理,首次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且申请条件比往年放宽不少。往年公租房的申请仅限于每年的4~5月。

  贵州黔南州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统筹,房源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配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政府指定的运营机构或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第四十二条: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为纳入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档立册,并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严格监督。

  第四十三条: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供应对象应放宽至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

  各类投资主体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及园区周边建设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用工单位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单位自建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建设单位应将入住人员资料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制度及接受当地政府监督。

公租房条件申请15

  四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具有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

  (一)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

  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5、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城区户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四平城区户籍,并在本城区居住生活。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四平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四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租房管理办法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四平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四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四平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四平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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