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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8 15:02:27 宗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1

  1、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职责

  3.1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3.2 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销售部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4、客户档案的管理

  4.1.1 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部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顾客拜访销售人员统计,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

  4.1.2 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 销售部、人事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2. 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3. 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 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 客户档案由销售总监进行审批确认。

  5、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1 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2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 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 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 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5.1.3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5.1.4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6、售后服务管理

  a) 营销总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顾客满意度调查;

  b) 公司办公室向顾客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服务质量、套餐价格价格、公司评价等;

  c) 公司对反馈回来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分类,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制“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

  d) 当顾客满意度未能达到公司规定要求时,由办公室组织,针对顾客满意度较低方面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改进。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引导购销网络的经营行为,有效地控制商品购销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减少购销网络的呆坏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用风险是指xxxxx公司购销网络客户到期不付货款、不发货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无法发货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客户信用管理是指对xxxxxx公司购销网络客户所实施的旨在防范其信用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客户是指所有与xxxxxx公司及相关部门发生商品购销业务往来的业务单位,包括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

  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客户实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和督促上游厂商按时发货,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减少呆坏帐。

  第二章 客户资信调查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客户资信调查是指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对购销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调查。

  第八条 客户资信调查要点主要包括:

  1.客户基本信息

  2.主要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3.主要往来结算银行帐户

  4.企业基本经营状况

  5.企业财务状况

  6.本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7.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8.其他需调查的事项

  第九条 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

  1.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

  2.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

  3.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

  4.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

  5.委托中介机构调查

  6.其他

  第十条 营销部业务主管负责进行客户资信前期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相关部门对报送来的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资信资料之间有无相互矛盾

  2.我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3.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4.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第十二条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每季度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间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

  第三章 客户ABC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 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四级客户信用等级分A、B、C三级,相应代表客户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

  第十五条 评为信用A级的客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双方业务合作一年或以上。

  (2) 过去2年内与我方合作没有发生不良欠款、欠货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守法经营、严格履约、信守承诺。

  (4) 最近连续2年经营状况良好。

  (5) 资金实力雄厚、偿债能力强

  (6) 年度回款、发货达到我公司制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出现以下任何情况的客户,应评为信用C级:

  (1) 过往2年内与我方合作曾发生过不良欠款、欠货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 经常不兑现承诺;

  (3) 出现不良债务纠纷,或严重的转移资产行为;

  (4) 资金实力不足,偿债能力较差

  (5) 生产、经营状况不良,严重亏损,或营业额持续多月下滑;

  (6) 最近对方产品生产、销售出现连续严重下滑现象,或有不公正行为;

  (7) 发现有严重违法经营现象;

  (8) 出现国家机关责令停业、整改情况;

  (9) 有被查封、冻结银行账号危险的。

  第十七条 不符合A、C级评定条件的客户定为B级。

  第十八条 原则上新开发或关键资料不全的客户不应列入信用A级。

  第十九条 营销部经理以《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等客户资信资料为基础,会同经办业务员、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一起初步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并填写《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报公司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时,应重点审查以下项目:

  1.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

  2.客户最近的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

  3.与我公司合作的往来交易及回款情况。

  第四章 客户授信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授信是指公司对客户所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回款、到货期限。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用额度是指对客户进行赊销、预付款的最高额度,即客户占用我公司资金的最高额度。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回款、到货期限是指给予客户的信用持续期间,即自发货至客户结算回款、自预付款至客户发货到我公司仓库并验收合格的期间。

  第二十四条 授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营销部应坚持现款现货的原则,原则上不进行赊销业务和预付货款。

  2. 在确实需要授信时,应实施以下控制措施:

  ① 公司对实施授信总额控制,原则上授信总额不能超过20xx年1月1日应收帐款的余额数。

  ② 公司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实施区别授信,确定不同的信用额 度。

  ③ 在购售合同中注明客户的信用额度或客户占用我方资金的最高额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客户信用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第二十五条 授信中有关预付、赊销概念的界定:

  1.预付、赊销:指我方以支付货款,货物尚未到运到仓库验收、客户未支付货款,货物已经由我方向客户方发生转移的'购销业务活动;

  2.长期预付、赊销:指在签署的购销合同中,允许客户按照一定的信用额度和发货、回款期限进行预付、赊销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对于A级客户,可以给予一定授信,但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对于原来没有赊销行为的客户,不应授信;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在非常必要的特殊情况下,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可以给予临时预付、赊销,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回款额,预付、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2. 对于原来已有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可以根据其销售能力和回款情况给予长期预付、赊销信用,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和回款额。如果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发货、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第二十七条 对于B级客户,原则上不予授信;确有必要,必须严格办理完备的财产抵押等法律手续后,由营销部经理上报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才可执行长期赊销或临时赊销,其赊销信用额度必须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回款额,同时不超过抵押资产额度。如果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其长期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个月,临时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5天。

  第二十八条 对于评为C级的客户,公司不予授信,不给予任何预付款和赊销。

  第二十九条 依据《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及营销部目前交易客户的预付、赊销情况,营销部还应将预付、赊销客户(包括授信客户和虽不是授信客户但已发生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进行汇总,并填写《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第三十条 客户授信额度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和购售合同、相关资料原件交给财务部保管,作为日常发货收款的监控依据。

  第五章 客户授信执行、监督及往来账管理

  第三十一条 营销部应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授权批准的授信范围和额度区分ABC类客户进行预付和赊销,加大货物催收入库和货款清收的力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三十二条 营销部经理和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具体承担对营销部授信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职责,应加强对业务单据的审核,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预付款和发货,必须在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书之后,方可办理。发生超越授权和重大风险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三条 对于原预付款、赊销欠款金额大于所给予信用额度的客户,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较短的期间内压缩至信用额度之内。

  第三十四条 对于原来已有预付款、赊销欠款的不享有信用额度的客户,应加大货款清收力度,确保预付款、欠款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同时采取一定的资产保全措施,如担保、不动产抵押等。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付、赊销客户必须定期对帐、清帐,上次欠款未结清前,原则上不再进行新的预付款、赊销。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预付款发货、客户的赊销欠款要回收清零一次。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营销部应与客户确定下一个年度的合作方式,并对客户欠货、欠款全部进行清收。

  第三十六条 营销部应建立欠货、欠款回收责任制,将货、款回收情况与责任人员的利益相挂钩,加大货、款清收的力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每月必须稽核营销部的授信及执行情况。

  第六章 客户授信检查与调整

  第三十八条 营销部必须建立授信客户的月度、季度检查审核制度,对客户授信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客户信用情况的变化及时上报公司调整授信额度,确保授信安全,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

  第三十九条 业务主管每月度要对享有信用额度客户的经营状况做出书面汇报,并对汇报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 财务部负责提供相应的财务数据及往来情况资料,每月填写《客户授信额度执行评价表》后交营销部经理核对,财务部门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营销部经理审核业务主管的书面汇报后,签署书面评价意见,上报营销主管副总,必要时可对客户的信用额度进行调整,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作为营销部、财务部门下一步的监控依据。

  第四十二条 原则上调整后的信用额度应低于原信用额度。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三条 公司和营销部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对被授权人超越授信范围从事业务经营的行为,须令其限期纠正和补救,并视越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行政处分;

  (四)经济处罚;

  (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3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销售活动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所有客户的信用管理。

  第3条 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销售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4条 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有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监督各单位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2章 客户信用政策及等级

  第5条 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可将客户分为四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时,应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

  1.对A级信用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但赊销额度以不超过一次进货为限,回款以不超过一个进货周期为限。

  2.对B级客户,一般要求现款现货。可先设定一个额度,再根据信用状况逐渐放宽。

  3.对C级客户,要求现款现货,应当仔细审查,对于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给予少量信用额度。

  4.对D级客户,不给予任何信用交易,坚决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第7条 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销售业务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销售经理乃至总裁汇报。

  第8条 财务部负责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对客户销售政策的调整建议,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由销售业务员按照新政策执行。

  第9条 销售部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提出对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的建议,财务部应及时修订此制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3章 客户信用调查管理

  第10条 客户信用调查渠道。

  销售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财务部可选择以下途径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通过金融机构(银行)调查。

  2.通过客户或行业组织进行调查。

  3.内部调查。询问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或从本企业派生机构、资讯报道中获取客户的有关信用情况。

  4.销售业务员实地调查。即销售部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接洽过程中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分析、评估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销售业务员调查、收集的客户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销售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用收集的客户信息列表

  第11条 信用调查结果的处理。

  1.调查完成后应编写客户信用调查报告。

  (1)客户信用调查完毕,财务部有关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报告给销售经理。销售业务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2)定期报告的时间要求依不同类型的客户而有所区别。

  ①A类客户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类客户每三个月一次。

  ③C类、D类客户要求每月一次。

  (3)调查报告应按企业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切忌主观臆断,不能过多地罗列数字,要以资料和事实说话,调查项目应保证明确全面。

  2.信用状况突变情况下的处理。

  (1)销售业务员如果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报告,按“紧急报告”处理。采取对策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明确指示,不得擅自处理。

  (2)对于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原则上可采取如下对策: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增加信用保证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证;减少供货量或实行发货限制;接受代位偿债和代物偿债,有担保人的,向担保人追债,有抵押物担保的,接受抵押物还债。

  第12条 销售业务员自己在工作中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卡,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以及信用状况。客户资料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客户的姓名、电话、住址、交易联系人及订购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业务资料:客户的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往来情况、财务实权掌管人、付款方式、往来数据等。

  第4章 交易开始与中止时的信用处理

  第13条 交易开始。

  1.销售业务员应制订详细的客户访问计划,如某一客户已访问5次以上而无实效,则应从访问计划表中删除。

  2.交易开始时,应先填制客户交易卡。客户交易卡由企业统一印制,一式两份,有关事项交由客户填写。

  3.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都可依据信用调查结果设定不同的附加条件,如交换合同书、提供个人担保、提供连带担保或提供抵押担保。

  第14条 中止交易。

  1.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存在问题和异常点应及时报告上级,作为应急处理业务可以暂时停止供货。

  2.当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时,销售业务员应向上级详细报告,并尽一切可能收回货款,将损失降至最低点。销售业务员根据上级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户中止双方交易。

  第5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6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4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嵊州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促进销售并维护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保障公司债权能够得到有效地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管业集团公司的签约经销商信用支持发货。

  3工作流程

  公司对信用支持发货实行分类管理。

  3.1申请条件

  3.1.1经销商经销年限:申请抵押担保的经销商须与xx集团公司合作达一年以上(含)。特殊情况须评审并报营销中心审批。

  3.1.2经济往来信用评定为良以上:xx公司对申请抵押担保的经销商作信用等级评定,按经济往来的信用状况作优、良、中、差等级评定。

  3.1.3对经销商销售规模的认定:授权省会城市的一级经销商必须具备年销售额200万以上,地市级城市在100万以上,地市级以下城市在50万以上。

  3.1.4价格要求:信用支持限于xx公司正常销售价格的产品,特价产品一般不予申办。

  3.1.5信用额度:单次赊销发货额不超过公司批准的总信用额度30%,累计信用额度以总信用额度为限。

  3.1.6信用额度的评定,由财务中心、营销中心根据该经销商合同期内已实现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并结合合同执行的价格及约定的`返利条款确定其信用额度。

  3.1.7抵押担保:凡以信用额发货的经销商都必须提供抵押担保。有效的抵押物仅指非自居住房产,除此之外,公司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且经销商申请的信用额度支持不得超过该房产评估价值的50%。

  3.2申请资料

  3.2.1经销商抵押担保资料

  3.2.1.1按要求填写《抵押担保申请表》(见附件一);

  3.2.1.2按要求填写《抵押担保协议》(见附件二);

  3.2.1.3营业执照复印件;

  3.2.1.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2.1.5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2.1.6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2.1.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2.1.8授权委托书;

  3.2.1.9房产所有权人,必须证明对该房产的完整权利,保证该房产无权利瑕疵,并作出书面承诺;

  3.2.1.10抵押物的房产登记证复印件,土地登记证复印件;

  3.2.1.11房产登记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1.12正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物的评估报告书;

  3.2.1.13设立抵押的房产不是所有人唯一生活用住房的证明;

  3.2.1.14如房产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有,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均同意在该地房产部门设立抵押的证明;

  3.2.1.15经销商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申请担保的决议(个体工商户需在申请表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3.2.1.16抵押登记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经销商的行政公章并寄回公司法规部。

  3.3申请程序

  3.3.1市场服务部组织申请程序

  3.3.2经销商提出书面申请

  3.3.3省区经理收集《经销商背景资料表》,并提供对该经销商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初步预定其赊销额度。

  3.3.4市场服务部负责组织经销商的信用评定,供营销中心领导决策参考。

  3.3.5财务中心提供经销商近二个财务年度的回款状况,供营销中心领导参考。

  3.3.6授信额度达到2万的,执行抵押担保程序。

  3.3.7营销中心领导综合上述部门的书面意见,决定其经销商信用资格和信用额度。

  3.3.8营销管理大区做好发货担保的记录和跟踪,向市场服务部提供经销商信用状况记录,对信用状况较差的经销商,向营销中心领导提请削减或中止其信用额度。

  3.3.9省区经理如果发现经销商有诉讼、对其它供应商欠债不还、主要负责人或股东更换、机构调整、经营场所变更、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变化和影响经销商归还欠款的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将所获得的信息书面反馈给营销中心领导。

  3.3.10营销中心每年12月组织财务、市场服务部对经销商的进行信用评议,制定次年度的信用执行报告。

  3.4生效日期

  本规则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6

  一个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职能、信用管理政策、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等。

  1、信用管理部门

  一个良好的信用管理部门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信用管理部门在利益上能独立于销售业绩奖惩而提供自己的意见;信用经理在权责上能协调销售经理与财务经理在管理理念上的冲突,信用管理人员在业务上能提供专业化的观点和方法,信用管理部门的操作能被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所接受。

  目前,国内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大多分散在财务或销售部门,或直接由财务部门负责,或直接由销售部门负责,因而缺少明确的信用管理目标和职能界定。为了强化信用管理工作,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从事专门的信用管理工作,并协调财务和销售部门之间的关系。信用管理部门应由独立的信用经理负责,同时企业还应设立一个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信用监控委员会,负责领导和考核信用经理。此外,企业还应相应制定信用监控委员会、信用经理和信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以明确各自的职责。在实务中,可以考虑将信用管理部门设在销售部门办公,因为销售人员和信用管理工作联系非常密切,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2、信用管理职能

  设立了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就要明确其管理职能。信用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客户信息管理职能。即全面收集并定期更新客户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和交易记录;建立和维护能按多种方式检索的客户数据库,并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财务和销售等部门提供客户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和分析服务。

  ②客户信用分析职能。即定期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做出科学的分析、评估和决策。

  ③应收账款监控职能。即以账龄分析为基础,多角度分析欠款记录跟踪整体的欠款规模和各客户的动态欠款水平,并以此为据调控企业整体的信用政策。

  ④拖欠账款追收职能,即通过债务分析技术对逾期账款进行原因诊断和收款策略调整,以有效处理拖欠账款。

  3、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具体表现为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地建立客户考核档案,充分发挥信用管理人员的专业才能,使企业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达到既从与客户的交易中获得最大收益,又将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目的。

  4、信用管理政策

  赊销是市场经济中企业为加强竞争扩大销售,开拓市场而选择的一种商业信用,而信用管理政策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选择信用管理政策时,一般需要考虑应收账款占用水平,市场竞争程度,产品销售状况、信用管理能力及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管理政策一般由三个要素构成:

  ①信用标准政策。信用标准即评价、证实和判断客户信用状况的标准,一般包括客户的品质、偿债能力、财务能力、提供的担保品和经济情况等五方面内容。

  ②信用条件政策,包括确定合理的信用期限政策和合理的现金折扣政策。

  ③收账政策。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宽严适度的收账政策。

  5、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

  很多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只注重事后的强行收账,而缺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以科学手段防范交易风险,规范赊销管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市场竞争力。

  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账龄管理、跟踪管理和考核管理等内容。其中应收账款的考核管理是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人员制定一套应收账款考核指标,如平均收账期、应收账款回收率、坏账与销售额的比率等,并对每项指标制定一个考核标准,依据考核标准确定不同的奖罚比率,进而确定对各个销售人员的奖罚额度。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7

  客户信用档案是本企业经营活动中积累的宝贵财富,收集、整理客户资料和活动记录,是建立、完善客户信用档案的前期工作。为使客户档案尽可能好地服务于对客户过去信用状况的了解,准确评价客户现实信用状态,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编号,客户信用资料应在收集后交给部门信用管理员整理、保存。

  二、客户档案中,应包括从接触客户起的全部资料和活动记录。主要是:

  1、业务洽谈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2、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7、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8、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9、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10、 标的物的验收记录;

  11、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合同承办人在办理完毕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之日起的十天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交由信用管理员核实,由该信用管理员将之送交信用管理办公室保管备查,年终由信用管理办公室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四、公司档案室负责做好客户信用档案验收、记录、保管和查阅服务等工作。

  五、查(调)阅客户信用档案的人员,须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手续,并严守保密纪律。

  六、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8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9

  为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争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管理制度:

  一、信用评审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

  (一)、评审内容

  1、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严格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3、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二、企业授信评价管理制度

  1、信用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管理机构反馈;信用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三、失信违法行为追究制度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

  取消赊销条件;停止供货;

  取消供货资格;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个人擅自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产品合格率未达标;拖欠货款;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1、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管理员。

  信用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2、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3、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10

  为提高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水平,争创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

  1. 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 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4. 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 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 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信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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