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项目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IT项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IT项目管理制度1
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职责单位:xxx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xx〕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贴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资料。不贴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职责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职责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IT项目管理制度2
1、负责总部管理信息系统业务需求管理,并根据业务需求制定信息化解决方案。
2、协调制定管理信息系统与业务支撑系统的`整合接口规范。
3、负责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立项建议。
4、协助计划部门确定集团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短期实施计划。
5、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管理。
IT项目管理制度3
一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内容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执法和守法
安全法规是安全管理的标准和依据。施工项目必须学习国家行业和地区安全法规的基
础上,制定贯彻上述法规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安全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作为施工项目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的、动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标准和依据。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应该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去做,把安全法规落到实处,变为行动并产生效果。
(二)建立安全组织体系及相应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必须有组织保证,因此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人员,制定建立建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和安全作业顺利地开展。
(三)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包括每年的学时安全培训及安全基本知识教育,施工生产工艺方法等。安全技能教育包括各专业的特点、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的基本技术知识并且熟习本工种、岗位安全技能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确保其实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进行防护,包括思想重视和措施得当,防范于未然,才能变有害作业为安全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四)开展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的研究
安全防护是劳动保护,劳动保护包括劳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安全管理是一门学科,必须进行大量的研究,寻找危险源,确定分析重大危险源因素,制定对策,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也就是说项目生产过程发现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开发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的途径,防止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措施。使安全生产科学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五)安全检查和考核
安全检查的目的,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不安全的因素,采取对策保障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是对安全措施的实验情况,安全生产防护中的薄弱环节,安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人劳动安全条件等进行检查。其目的的`发现问题加以改进,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提高管理水平。同时,检查与考核评比相结合,有利于安全问题的整改和先进经验的推广。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应在国家及国务院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的规程制度,建筑企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手册,发给每个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5、分项工程工艺安全制度;
6、安全考核办法;
7、劳动保护;
8、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10、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制度;
11、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安全生产组织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最高管理者(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各基层领导、主管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同时,企业设安全生产专业部门,自上而下形成专业组织管理系统。各职能部门都必须按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作业人员按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杜绝违章作业。
1、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略)
2、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控制网络系统,(图略)从而使项目安全生产有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四、施工现场安全员职责
1、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
2、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要及时汇报督促解决。
3、与有关部门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文件。
4、与有关部门做好入场工人、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部分提出合理建议。
6、参加生产会议,掌握安全信息,预防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
7、参加一般及大、中型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人员解决落实。
8、坚持以预防为主,做到腿勤、口勤、手勤,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督促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电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10、收集各种安全资料建立台帐,参加事故分析调查,选写报告,及时上报。
IT项目管理制度4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县农业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由县农业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农业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县农业局长对局属农业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县农业局产业发展科作为项目管理职能科室,负责局属农业项目的规划布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小型项目或者田间试验类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项目前期工作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经县农业局统一行文,由产业发展科向上级申报。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可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写申报材料,经县农业局专家组审定后,向产业发展科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案,再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申报。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九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条县农业局系统各单位(包括机关各科室、县农技中心各专业站、局属各二级单位,本制度统称为局各单位)均有争取项目的义务和职责。局各单位应加强与业务线上各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资。鼓励局各单位积极与外单位开展联合项目,但必须经局长批准,并报产业发展科备案,接受局里的监督指导和财务审计。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一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审批程序,必须获得农业部或省级主管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同时在实施前,还要办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使用审批等手续。
第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五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验收等制度。同时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招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必须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尽早向县农业局提交书面报告,由产业发展科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得到
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由财务审计科负责,实行分项目单作帐、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对项目资金设立专户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所有开支均应遵循“先申请、后审批、再支出”的程序,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局党明确一名局领导组织项目实施,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并设置一名项目联络员。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责任人和联络员,一个月一次工作进度交流例会”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主动积极加强与产业发展科的沟通联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互动、灵活、高效。同时,产业发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每个项目的联络员必须全面掌握项目情况,每月22日前向产业发展科书面或者电话报告项目投入和进度等最新情况,再由产业发展科汇总后,于当月月底向局长汇报全局的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督查验收
第二十五条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组织自查,接受县农业局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而且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实施单位必须向产业发展科报告验收结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验收材料存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由产业发展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接受部、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
第二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产业发展科提请对项目单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再由县农业局统一行文,向上级申请对项目进行正式验收。
第二十七条为了确保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一次通过验收,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分工协作。产业发展科负责协调联络上级相关部门,编制项目验收材料汇编,汇总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等;财务审计科负责获得相关单位的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整理归集项目资金使用票据、账目等;现场监督单位负责协调施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和监理资料,安排布置验收观摩现场等。
第二十八条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n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管理档案。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从申报到竣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所产生的`文件、材料、资料等,都必须归口产业发展科统一管理。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再由产业发展科将项目的所有档案资料移交给局办公室,按资料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入档案室。
第二十九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档案资料包括:
申报立项阶段:关于申报项目或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托编制合同、可研报告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托编制合同、初步设计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施工图设计托编制合同、施工图文本及批复文件,下达投资计划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意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文件等。
招标投标阶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县发改局对招标方案的批复文件,招标公告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通知书,资格预审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中标单位技术标书,公证书等。
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托监理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或申请政府采购的文件及批复),工程规划许可批复文件,土地使用审批文件,开工报告,开工通知书,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结算书,工程监理资料,工程竣工图,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仪器设备试运行报告等。
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项目资金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其他有关审批、调整、检验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等。
项目宣传推介
第三十条县农业局办公室负责统筹项目宣传报道。局各单位应认真n好项目的包装工作,策划设计宣传方案,努力提高项目的知名度,为全局争取荣誉,也为以后争取更多的项目打好基础。
第三十一条对通过了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应积极组织对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项目合作单位或个人,尽最努力使项目最终能够实施。对正在实施或已建设完成的项目,应组织好对外宣传材料,利用各种相关场合、各种媒介对外宣传,扩影响。
第三十二条应积极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项目的运作情况,努力争取项目资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条项目宣传中必须严格财务开支制度,控制各种宣传费用,做到以最少的开支达到最的宣传效果。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包括种植业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产业发展科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修订和解释。
IT项目管理制度5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
第三条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五)电厂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三章外包工作联系单
第六条外包工程,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执行工作票制度的(不需要停运设备和系统或改变运行方式,如设备及现场专项清扫、小型土建、搭建脚手架等),必须办理“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
第七条外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和职责如下:
(一)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负责人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指是否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二)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经电厂安监部门备案并公布。其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办理工作手续。
(三)工作联系人应由电厂(甲方)有资格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重点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与电厂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对于经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扫设备卫生工作),电厂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在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电厂联系人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周、月工作联系单”。
第九条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的管理、考核办法由电厂自行制定。第四章外包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涉及特别的安全措施、挖掘、登高、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的同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十一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共有“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二种。
第十二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制度。
第十三条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特殊作业是否必要负责;
2.对特殊作业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所派特殊作业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特殊作业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特殊作业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十四条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动火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动火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动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动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动火时,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动火安全措施票许可人职责:
1.动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完成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6.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电厂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检查措施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始终在现场监督动火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并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和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一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电厂规定的人员担任;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承包单位规定的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一)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二)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三)确认所指定的专人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灭;
(五)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十六条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一)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二)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四)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清理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第十七条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IT项目管理制度6
地产项目开发工作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以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进行指导,使各项前期工作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特制定本规定。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通过对拟投资开发项目的调查研究及经济测算、分析其可操作性,做好风险预测,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1、开发部负责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销部、预算部、工程部、财务部密切配合。
a、营销部负责提供市场调研报告。
b、预算部负责提供建安、配套工程成本测算分析。
c、工程部负责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d、财务部负责提供融资方案及管理费用预算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起草完成后,由开发部呈报主管经营者审阅,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方可决策进行立项工作。
二、项目立项工作:由开发部负责实施完成,其它部门密切配合。
1、用地申请
a、对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投资决策的开发项目,开发部负责委托市规划土地局指定的勘测设计院进行勘测,绘制现状地形图,草拟用地申请报告,呈报主管经理审查通过。
b、开发部负责配合主管经理向市开发办呈交用地申请报告,现状地形图等相关性文件,办理用地申请批复。
2、规划及用地审批:
a、开发部将市开发办用地申请批复转报市规划土地局规划处,市规划土地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红线图。
b、开发部依据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采取招标(或委托)的形式,安排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并将详规方案通过专题会讨论,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c、开发部将规划条件、红线图、详规图呈报规划土地局详规审查小组办理详规审批。
d、开发部将用地申请批文,规划条件及红线图,详规方案,呈报市规划土地局地政处测算地价并形成测算报告。开发部应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有关优惠政策。
e、土地出让金测算报告批复后,开发部向市开发办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及大配套费用,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发建设履约保证书。
财务部负责筹集所需要款项。
f、开发部将批复的土地出让金测算报告、中标通知书、开发建设履约保证书、详规批复等转报市规划土地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协调现场测量,确认土地使用面积。
g、开发部向开发办交纳余下土地出让金,办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证,财务部负责筹集所需要的款项。
h、开发部依据详规批复,采取招标(或委托)的形式,按排单体方案设计及总平面图设计,并将方案经过专题会讨论,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i、开发部将上述各类批文、批图及单体方案、总平面位置图一并呈报市规划土地局,办理单体方案审核及大规建发文。
j、开发部负责向市规划土地局缴纳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费、墙改专项基金、砂石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收费,办理有关前期缴费事宜。
k、开发部将上述所批文,批图一并呈报市规划土地局,灵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l、开发部须将立项过程中所有批复及时报行政部存档。
三、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开发部负责委托项目的.详细规划、场地勘察、工程设计等工作,工程部、营销部、预算部为主要的配合部门。
1、开发部准备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2、开发部负责组织编写设计任务书,其它部门需提供相关资料:
a、营销部负责提供项目功能要求书或项目建议书;
b、工程部负责提供设计技术要求书;
3、开发部根据已积累的各设计单位综合情况初选3-5家设计单位,并对初选设计单位的资质、技术力量、社会信誉、近期承揽的项目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提交主管经理研究确定设计单位。
4、开发部负责起草设计委托合同,并按《合同会签制度》签署。
5、开发部向确定的设计单位提供准备好的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等。
6、开发部接收设计文件后,组织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后安排设计单位修改。
7、开发部将完整的设计文件进行存档、分发、上报等工作,进行下一步程序。
四、本规定由开发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IT项目管理制度7
1、协助项目经理实施公司质量方针、项目部质量目标、及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参与组织工程质量策划,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艺规程、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确保项目阶段质量目标和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3、 领导项目部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主持项目的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形成书面的整改意见,并负责监督整改;
4、组织人力物力资源的活动,分析质量情况,在施工过程的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及时协调和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制定预防、纠正与改进的'质量措施;
5、负责指导施工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试验和管理,落实工序隐检,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6、负责督促施工队落实“三检制”,组织项目部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参加上级的质量标准检查及现场的经验交流;
7、负责与质监站的工作联系,负责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工作协调,协助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好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主持召开工程质量会,对质量有奖罚权;加强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表;
9、负责将项目质量目标的进行分解落实,并监督实施,加强过程控制和日常管理,保证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10、负责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的质检工作,加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位行使“一票否决权”,并要求限期整改;
11、负责工程创优和评奖的策划、组织、资料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并提请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劳动合同的实施执行;
14、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各分包施工队组月结算工程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实体质量情况,对于达不到要求或不符合实际者,有权对其进行合理处罚,甚至不给予结算。
IT项目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的、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管理体系
1、在工程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承包单位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罚款500~1000元。
2、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单位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单位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0元罚款。
3、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工程开工前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4、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撤换。对于承包单位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00元/人天罚款。
5、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000元/人次罚款;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罚款,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二、图纸会审
1、开工前,承包单位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提交建设单位。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
承包单位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②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点是否相符;
③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④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⑤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⑥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单位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罚款500元。
2、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单位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7天内返还。承包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
3、图纸审查程序如下:
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14天内,承包单位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罚款5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罚款100元。
三、技术核定及洽商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单位应在7天内提出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否
是
2、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建设单位。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单位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如建设单位在承包单位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应予执行,但对此产生的后果,承包单位不负责任。
4、属于建设单位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5、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协商,出具技术核定单,监理及承包单位执行。
6、对于现场突发事件,监理和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立即实施,并于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由承包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对于拒不执行指令,造成工程损失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项目开工前10天内,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10天内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100元,并通报承包单位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罚款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2、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对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3、承包单位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
五、质量管理
1、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
2、承包单位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次验收合格。
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建设方每月抽查两次,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责令返工。
5、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并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的.上级公司,同时作为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建设单位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6、承包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10000元/次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建设单位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罚款2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六、材料管理
1、如发现承包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2、如发现承包单位使用未经报验审核的材料,每批次处以200元罚款。
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单位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建设单位。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500~5000元罚款。
4、承包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
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七、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我公司《质量缺陷与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八、施工技术交底
1、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罚款100元/次。
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九、资料及图纸管理
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单位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单位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10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单位。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单位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如承包单位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00元/单位工程天进行罚款。
IT项目管理制度9
第一章项目部员工守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
制度。
二、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项目部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项目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需要登记入册、记录备案、定期检查检修或交接的工作,应做到当日(班)处理完毕,并达到及时、准确、符合规范要求。
三、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员工之间互相沟通和交流,彼此间互相关心和帮助。
四、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而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和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失职的行为,也不能任意顶撞上级。
五、严格上班管理。上班人员要穿戴整洁、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在办公室,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看网络电影,玩电脑游戏、干私活、办私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每发现上述现象1次,综合办将发出警告通知,以后再出现,每次将罚款100元。对每月工作表现突出,吃苦耐劳,尽职尽业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禁止赌博,弘扬正气,保持良好的生活工作作风。违规者除没收赌博玩具外,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将处200元的罚款,第三次被发现的,作辞退处理。员工间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酗酒滋事,有矛盾有误会通过项目部进行解决。
七、严禁员工喝酒和醉酒上班,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八、遵守法律法规及当地风俗习惯。不得与当地村民来往过密,不得走村串寨,不得与当地妇女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因自身原因与村民发现纠纷或发生男女关系应主动向项目部领导汇报,通过组织程序进行解决,不得通过极端手段自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自己承担。
九、各科室要加强工作的协调和配合。项目部全体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主动与友邻科室搞好关系。工作上不得“踢皮球”,不得推诿扯皮,根据任务区分,完成本阶段本工序应该完成的工作。全体员工要服从管理,下属人员要多请示多汇报。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主义;严禁各行其是,不服从管理;严禁利用手中权利为难别人,刁难工作,甚至阻扰工作。
十、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或以项目部名义在外行骗。
十一、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不得聊天闲谈,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十二、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工作
秩序。
十三、项目部公用设施,员工共同爱护,以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寿命,尽量做到节约资源,每天下班自觉关闭办公设备、电器线路,门窗。
十四、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的环境清洁和自身的卫生清洁。
十五、从事外联工作的员工正式场合衣着须得体、言谈举止端庄、大方、不亢不卑,不得有损项目部形象。服饰色泽稳重、搭配合理,禁止穿奇装异服。
十六、来访客人,每个员工都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外来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
十七、接电话时,用语尽量规范、简洁、使用文明用语。接电话人在时,应尽快转接电话。接电话人不在,应留下对方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接到重要电话,应及时转告项目部领导。
十八、项目部全体员工应该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十九、项目部全体员工应保持旺盛的战斗力,活力充沛地将短期和长期目标结合,力求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敢于承担责任和压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创新的方法确保任务完成。
二十、学习能力。从自身或他人实际工作的成功、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学习新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二十一、严格遵守项目部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二十二、项目部每月初召开一次管理工作会议,就上月管理工作进行讲评小结,通报违纪违规情况,表彰好人好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订相应的对策。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的人事使用,由项目部领导集体研究,按项目机构设置来决定。
二、人事使用遵循“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适当”的原则,定员定岗,各司其职。
三、建立人事档案并备案。
四、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应及时报科室领导和项目经理,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决定后按要求招聘或聘用。
六、所有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填写履历表,并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操作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七、施工队因工作需要做人事的变更或调整,需经项目部领导审批同意。
八、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实施期间。
第三章劳动纪律及后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合同段内部管理,统一作息、请假时间及休假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同段项目部全体职工。项目部可根据工期进度情况及季节气候特点,适时调整作息时间表。
第三条、作息、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早:7:00—7:30早餐时间
7:40—12:00上班时间
中:12:00—13:30中餐、午休时间
13:30—19:00上班时间
晚:19:10晚餐时间
(二)、综合办于每天早上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食堂门口对上班人员打考勤,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记一次迟到,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记旷工半天,以次类推;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记旷工半天;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记旷工1天(病、事假除外,但必须向本部门领导及项目经理请假;但因特殊情况,生病、加班者可提前请示项目经理并告知综合办,第二天可适当推迟上班时间或安排休息;因特殊事情迟到且迟到前跟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请示过并有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可视为没迟到;凡未假离开者均视为旷工,一月累计三次旷工者,按自愿辞职处理),发工资时根据考勤表扣除。当天无论迟到时间长短,除记迟到或旷工外,任何员工还必须正常上班。
(三)、项目部由专人负责考勤,统一制定考勤表格,每月严格按照考勤计发工资。
(四)、职工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配合考勤。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无重要事情,无正当理由,非不得已不能随便请假离开工地和工作岗位。在重要岗位且无人替代的情况下,或在工期紧张或缺少人手的情况下,将严格控制请假。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领导审批,到综合办办理请假登记手续;1天以上10天以内,由本人填写假条,由科室领导签字,送项目经理审批后,到综合办办理请假登记手续。
(二)、请假时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条,经科室领导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将签好字的请假条交由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保存,所有请假的人员离开工地前均需当面或电话向项目经理报告,返回工地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三)、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假外出的人员,每发现1次,扣除天数的双倍工资,出现3次,将劝其离工作岗位或解除职务。
(四)、职工因病请假的,病假期七天以内不扣发工资;超过七天到十五天以内的,当月工资按70%计发;十五天以上的,当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五)、若是为了工作需要而被安排出差的人员,应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出差报告单,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最后将签好字的出差报告单交由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保存,所有出差的人员离开工地前均需当面或电话向项目经理报告,返回工地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六)、考勤以天为单位计,上午10:00前离开或下午4:00后返回工地,当天均不计考勤。
(七)、超假处理:按累计超假天数,扣除超假天数工资。
(八)、本请假制度请项目部全体员工认真、严格遵守。
第五条、休假规定
(一)、主要管理人员每半年可以请假1次,假期10天(包含路途),差旅费用自理。一般职工每季度休假一次,休假时间6天(按每月2天累计6天)。项目部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休假。
(二)、休假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若超出一天扣发一天工资。
(三)、每月工资发放严格依据考勤表扣发请假时间工资,全年休假时间未超出规定的天数,按天数补发其未休假天数的工资,超出规定天数工资不补发,全年未休假、无病假或事假的职工,奖励一个月工资。
二、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项目部职工生活水平,创建整洁有序,饭菜可口,服务周到的食堂,特建立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生活服务的思想,工作人员分工合作,共同搞好食堂饭菜质量、清洁卫生及食品卫生,保证热饭热菜,并保证职工按时就餐和公共饮食安全。
(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提前就餐,按规定的时间摆桌开饭。
(四)、必须高度重视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地面、桌子、台面每日要冲洗、擦拭,保证食堂及餐厅无蝇、无尘、无污渍。餐具要清洗干净,定期消毒。食堂周围的环境卫生也由食堂负责。菜品做到生熟分放、分墩,菜品必须清洗干净,注意防蝇、蟑螂和老鼠。
(五)、每日的伙食由厨师安排,采购员按要求尽量满足所购菜品及辅料。
(六)、坚持成本核算,既要保证饭菜质量,又要努力降低成本,注意节约,杜绝浪费。食堂采购要求两人同行。一般到大型正规的蔬菜卖场进行采购。坚持货比三家,对腐烂变质食物坚决做到不采购、不验收、不制作、不出售。要千方百计杜绝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保证饮食卫生。
(七)、采购发票、单据必须由采购员和验收员两人签字方为有效。对采购回来的食物验收人要点数,复称,不弄虚作假。食堂开支日清月结,采购员将单据按月整理成册,经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经理签字报销。
(八)、工地送餐由工程科提前将就餐人数报给食堂。食堂要优先保证工地送餐的供应,保证在外加班的同志能按时吃到热饭热菜。工地送餐个数由食堂登记到专用表格上。
(九)、工地晚上加班比较常见,食堂两位师傅轮流值班,负责晚班加餐的制作和热水供应。要随叫随到,热情周到。
(十)、食堂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及综合办公室的安排,积极、热情招待好外来客人在本食堂就餐。并做好相应的就餐记录。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验,患传染病和有传染病史的人不得担任炊事工作。
(十二)、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制作间,不准擅自加工私菜,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十三)、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应对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经常征求职工对饭菜质量的意见,加强公共监督,以便更好地改进食堂的管理工作。
IT项目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资料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光、地点、设备、资料、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光、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职责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务必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IT项目管理制度11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
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②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③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③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④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⑤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②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
③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④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⑤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①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②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③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组织
①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②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③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安全检查的准备
①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
②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安全检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间、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问: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②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5.安全检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7~10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
②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③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①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②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③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④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①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②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
IT项目管理制度12
为了更好地实现项目部经理负责制,加强项目经理的管理,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项目经理隶属工程部管理。工程部经理为项目经理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法人。
2、项目经理应积极参加行业和单位组织的学习、进修和各种考核,项目经理分一级至四级。必须持证上岗和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无项目经理上岗证的'施工管理人员不能为项目经理,只能为助理,破格录用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经理条件和资格并工作表现优秀的。
3、项目经理应精通管理,熟练掌握各种施工工艺,具有较好地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并对工期、质量、安全、毛利和工程资料搜集、资金回拢六项考核指标负责。对各工程项目,开工前后三天内必须签订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竣工前后三天内给予条款考核记载。全年年底考核。凡各项目均合格或优良,可荣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并给予奖励。对项目管理产生较大效益的给予重奖。凡有二个以上项目不合格,或有一个项目严重不合格,应取消项目经理聘任降级降薪使用。
4、工程项目部下属管理人员及项目施工班组人员,原则上由项目经理组建录用,工程项目部应经常组织开展业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5、项目经理应严格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得接受他人任何钱物、好处,出现一次,扣除全年奖金;出现二次,开除出公司并追究有关经济责任。
6、公司或工程部应严格按项目承包责任书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7、项目经理应认真参加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建管、质监、安全监督部门的教育管理。
IT项目管理制度13
一、资金收入管理
(一)市财政安排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资金;从各部门争取到的和本局预算外收入财政返回资金。必须一律进入局财会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二)经营性收入:局属门面、房屋由后勤中心管理,实行对外出租,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存入后勤中心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有执收项目的科站,收费须出据财政规定的收款凭据。并及时(三日内)存入财政专户,不得隐瞒、截留、挪用。每月底应将收据和缴款凭证交局计财科对账。出现隐瞒、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除收缴外,并按违规金额的30%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二、资金预算管理
(一)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局里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可作工作经费的资金,第一年按40%比例划到科室使用,从第二年起原则上不再作科室工作经费安排,各科站从市财政预算外或其他部门争取的资金,省农业厅和其他部门下达的专项工作经费原则上30%用于公用支出,70%用于业务支出。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经财政批准返回后,原则上按返回数的70%用于科站业务支出(新菜地开发资金除外)。
(二)业务科室实行“以收定支”,年度内单列核算。年初根据资金来源和项目实施内容拿出用款计划,报局领导审核,在预算范围内掌握使用。出现赤字的科室,除参加工作会议和下乡差旅费以及异常特殊紧急情况,经分管财务局长、局长批准可预支报账外,不得发生其他支出,计财科不得受理其报账单据。
(三)行政科室经费,由局里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基数,在包干基数范围内掌握使用。后勤服务中心由局里根据历年车辆维修费、燃油费、公用水电费等支出情况核定包干基数,未按程序批准追加不得突破。
(四)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职工福利费由局里统一列支,其他福利费,业务科站根据局里统一确定的标准从科站经费中列支;局领导及其他行政科室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支出,从局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资金支出管理
(一)开支管理:除招待费另行规定外,其它一次性开支在600元以下的需经分管科室领导同意,600元以上的需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同意,开支1000以上需经局长同意(局长出差不在家,需经书记同意),未经同意一律不予报销。
(二)差旅费管理:出差前需填写好市农业局因公出差审核表,注明出差的地点、时间、事由、随行人员,并按规定的审核程序审批。局领导、科站长(含副科站长)出差须经局长审批(若局长外出,报书记审批),一般工作人员到省内出差,须经分管领导审批。所有人员到省外出差,由局长审批。出差回来半月内须进行差旅费报账。计财科不得受理无出差审批单的差旅费报销凭证。
(三)会议费管理:全局性或综合性的会议由办公室和计财科共同承办,相关科室配合,由计财科负责结帐。各科站召开专业性会议,须经局长批准,其费用从科站经费中列支。各种会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和政府采购要求,作出会议预算和选择会议地点,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送计财科审核,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召开。计财科按照局领导批准的预算金额审核报帐,超过部分不予报帐,手续不完备不予受理。
(四)招待费管理:招待费实行限额开支。核定招待费指标到科站,指标内按审批权限审批开支,并按发生额的10%扣交调节基金;无指标不得开支,如遇特殊情况要超指标接待应事先书面报告局领导,经局主要领导与分管财务领导,纪检组长集体审批后方可开支,并征计30%调节基金。所有招待费必须凭局统一印制的招待券和正式发票报账。
① 省农业厅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领导、市四班子领导、市直有关单位一把手、县(市、区)主要和分管领导、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正职(局长和书记)来局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由局里统一出面接待的,其费用由局里承担;省厅处室领导的接待和属科站邀请或因联系科站业务工作接待的县分管领导或局长,其费用由科站承担。
②各科站因工作需要接待相关部门人员的,应控制陪客人数,原则上在定点宾馆(酒店)接待,实行签单消费,每月23日之前与定点宾馆结帐一次。若需在定点宾馆(酒店)以外的地方接待的,须报经分管领导同意,但原则上不得在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接待,并当日现金结帐,不实行签单消费。县局来人,原则上实行工作餐,一般同志每人30元标准,县局领导每人40元标准。招待费300元以内须经科站长同意;300-500元须经分管领导同意;500-800元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800元以上须经局长同意。
③ 招待用烟、酒实行统一采购。各科站招待用烟、酒到办公室领取登记,计财科按月核对分户核算到各科站。严格控制名酒名烟开支,未事先请示局长同意,计财科不受理各科室的烟、酒发票的核报。如遇特殊情况需供货商送一般烟酒的,须经局分管财务领导同意,送名烟名酒的需局长同意,否则一律由签单人自负。
(五)其他公务费管理
1、办公用品:科室根据需要,造出计划,报分管科室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局领导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购买。原则上计财科不受理没有申报采购计划的办公用品的报帐。
2、交通费:因公到市内相关单位办事,一般情况下应乘坐公交车,严格控制出租车费的开支。对各科站市内交通费根据工作性质核定指标,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每年控制指标为1500元,其余科站每年控制为1200元。
3、邮寄费:各种信件的邮寄和传真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并负责登记,年终由计财科分户核算到各科站。
4、电话费:办公室按实核报,政工科、计财科、机关后勤中心三部电话,每部电话每月控制在200元以内,其他科站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此标准执行,但每月不得超过300元。
5、水电费:由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6、其他开支:本局在职干部职工,有住院或亲人(限父母、配偶)过世,需看望的,由政工科统一安排;除本科室干部职工住院和亲人过世,可在600元之内开支看望慰问外,其他科室一律不得用公款看望慰问。
(六)备用金管理
按照市会计核算中心备用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备用金。联络员要保管好备用金,在每个报帐日先用备用金开支,然后持报帐凭证到核算中心报帐,及时补充备用金,并定期与“中心”会计柜进行对帐,做到帐实、帐帐、帐表相符,不得从所收取的现金收入中提取补充备用金或坐收坐支。
(七)修缮费管理
1、公用设施的维修:凡单项维修金额在600元以内的,由后勤中心作出预算,经计财科审核后报分管后勤中心的领导批准方可维修;凡单项维修金额在600元以上的,由后勤中心作出预算,经计财科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方可维修;如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须实行政府采购招标维修。
2、车辆维修:坚持先申报审批,后进厂维修的原则,由司机先申报维修项目,后勤中心签署意见,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政府采购定点厂家维修。凡一次性维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须报局长审批,500元以下的`报分管后勤中心的局领导审批。后勤中心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督和验收维修项目、维修质量,并以各车为户头建立维修档案,计财科负责与厂家结帐。
(八)借支规定:
因公出差或其他事由需向局里借支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支原因、金额、偿还期限,交计财科审核送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局长审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
(一)房屋、门面,水电设施,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各科室使用的其他资产由各科室负责;记录本、材料纸、信封等日常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所有资产实行台帐管理。
(二)资产添置:添置所有日常用品,必须按规定实行报批、采购、验收和记帐制度,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三)资产报废:所使用的资产因使用日久不能修复需报废的,实行申报制度。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由计财科验证,注销报废处置。需报财政部门批准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物资领取:办公室发放日常办公用品,必须实行领取登记制度,年终结算记入科室公务支出。
五、财会报账制度
(一)报账审批时间:每月9日10日,2425日为集中审批报帐时间,节假日顺延。
(二)报账程序:报账人须在报账前凭有效票据,填写报账审核表,由科站负责人签字后,在规定的报账时间前以科站为单位统一交计财科审核,送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报局长审查。所有开支原则上不得跨月报账。对超过三个月未报账的票据,必须经纪检组核实真伪,再确定能否报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计财科将不受理审核报帐:① 无税务监制章的发票;②无收款单位签章的发票;③购物无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开支无证明人证明;④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发票;⑤额资金无用款计划(预算)的开支;⑥应由分管科室领导审核签字而未签字的发票;⑦应由局长事前审批而未审批的开支;⑧内容说明不清的开支;⑨违财政制度或超过财政规定标准;⑩科站已出现红字或无计划资金;11白纸发票;12发票粘贴不符合要求。
六、财务监管制度
严格审核报销凭据,严禁私用公报,计财科审核发现可疑凭证,应及时向纪检组报告,经纪检组核实后方可报账。堵住虚报冒领。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财务监督小组,加强对财务分管领导履行职责的监督,定期对已审批的票据进行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可行使否决权,对有重过错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每半年对财务收支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一次。
IT项目管理制度14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包项目的管理,适用于工程外包项目的'管理。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外包项目管理
1各专业主管根据年度计划和具体情况进行分包立项,编写分包项目说明,经公司确认后发包。
2按照程序文件中《外包过程控制程序》选择、评价各投标单位的有关资料。
3选定分包方签定合同,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及《合同汇签单》上报公司审批。
5甲已双方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具体实施
6专业主管及技术人员依据合同条款和要求对分包方进行监督检查有问题及时通知分包方进行整改。
7属安装、整改或装修合同由负责人每天检查工作质量、环境保护及现场安全并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表》
8属维保合同由负责人每次维保时检查工作质量、环境保护及现场安全并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表》,每年合同到期后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并填写《服务外包方业绩评定表》
9甲已双方进行项目验收,合同结束。
记录
《服务质量检查表》
《服务外包方业绩评定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IT项目管理制度15
1、负责监督落实国家与行业的各种技术文件、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项目的实施;
2、参加项目质量策划;
3、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项目部的质量保证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执行;
4、根据项目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负责在施工中对本项目的`技术、质量、测量、试验工作进行管理,对项目质量检验计划和项目试验计划进行有效性及可行性审核;
6、负责改革和推广新技术;
7、组织技术及施工人员审图,参加图纸会审,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施工方案;
8、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评定,并负责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情况和进行验证;
9、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建档相关的技术资料、文件图纸;
10、负责项目部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对本项目部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12、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
13、负责在工程施工中的原始资料、文件的积累。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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