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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住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6 09:38:1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住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黄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大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 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 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翻墙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3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4

  一、按时作息,禁止休息时间未经批准外出。

  二、起床后,被要折叠、蚊帐要挂起,箱、提桶等日常用品要摆放有条理,牙具、口盅、毛巾等要放在指定位置。

  三、地板、墙壁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轮值一打扫。不准在墙壁上打钉、刻划或把墙壁弄脏。

  四、不准在宿舍、走廊内直接向楼下倒水及垃圾。严禁将瓜皮果壳等容易堵塞排污管道的物品丢入卫生间。

  五、讲究公共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

  六、室内公物由班责任保管,要爱护公物,损坏或故意破坏者按价或倍价赔偿。注意关锁门窗。崐

  七、不准在室内煲食、烧火、私接电源。

  八、讲文明,不准粗言烂语或讲低级趣味的话。

  九、不准在楼道、梯道、宿舍内跑动、追逐及嬉闹。

  十、严禁攀爬阳台、栏杆及围墙、公寓楼前山体陡坡。

  十一、服从保卫人员及管理人员管理,禁止擅自收留外人住宿。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5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本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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