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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合同

时间:2023-04-16 08:20:48 计划 我要投稿

实用的计划生育合同4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计划生育合同4篇

计划生育合同 篇1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诚信协议书

  甲 方 :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

  村(居)民委员会

  乙 方:

  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

  小组成员

  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2. 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3. 免费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前医学检查,为待孕妇女提供一次优生检测。

  4. 免费为乙方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 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技术服务(放环、人流、结扎、取环), "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服务,以及产、术后回访服务。

  6. 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培训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7.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

  8. 免费组织群众开展实用技术、技能的学习培训,免费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协会会员群众开展活动。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合同书(共2篇)]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居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一年两次"三查"服务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 已生育一个孩子或二个孩子的,依照《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合同 篇2

  甲方: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已婚育龄夫妇:

  为扎实搞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实行政务公开。

  2、保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按时落实奖励优待政策。

  3、村委员会执行公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4、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并经常组织乙方学习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农业科技知识。

  5、组织乙方参加三查一检活动,为乙方提供免费优质的避孕节育、跟踪随访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

  6、为外出务工、经商的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其它证件。

  7、为群众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落实帮扶对象、项目、资金,提供科技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尽快实现“少生快富”。

  8、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公布本村的各种规章制度;公开本村计划生育执行情况。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符合生育条件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生育。

  2、有获得(章程)规定的奖励优待、福利、资助的.权利。

  3、有获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4、积极协助甲方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主动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服务。

  5、自觉接受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三查一检服务,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6、外出务工、经商的已婚育龄人员,按程序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接受当地和本村计生管理服务。

  8、子女出生五天内如实向村民小组或村计生服务员报告,及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9、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及时向甲方报告。

  10 、当乙方出现政策外怀孕、生育等情况时,自愿接受规定的限制政策处罚。

  11 、有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承诺执行情况的权利,乙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上级行政或司法部门申诉。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 已婚育龄夫妇

计划生育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编号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居民自治公约》等有关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规及人口政策的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和生殖健康服务。

  2、按政策为乙方申办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二孩生育证。

  3、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措施。

  4、依据的有关法规规定,积极为乙方落实有关的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政策申请生育计划,持《生育证》怀孕、生育。并缴纳履约责任金,申请抱养要符合《条例》和《收养法》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抱养。

  2、定期接受甲方随访服务,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孕妇检及培训学习。

  3、婴儿出生7日后,主动向甲方申报出生日期。月底出生的婴儿,出生24小时内向甲方申报出生,如遇新生儿死亡,应在当日向甲方汇报,并持医院有关证明登记备案,如有虚假,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发现意外怀孕,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流产、引产手术)。计划怀孕的,不得自行流产、引产,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如有意外,及时通知甲方。

  5、女方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者,要向甲方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告知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7、顺产分娩后在42—90天以内及时落实避孕措施,剖宫产分娩后180—210天内及时落实相应上环(一孩)或结扎(二孩)避孕措施。

  三、违约责任

  1、出现计划外生育(或抱养),未到法定年龄生育及非婚生育,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2、育龄妇女一次不参加妇检的'按《居民公约》处罚50元违约金,二次不参加按《居民公约》的处罚违约金100元以上。

  3、不按规定时间落实上环(一孩)或结扎(二孩及以上)避孕措施,视超期时间长短按《居民公约》向甲方交纳50—500元违约金,拒绝落实的交纳违约金1000元。否则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凡私自流产、引产,出生后死亡不向甲方汇报,经查明系溺婴、弃婴者,收取违约金并按有关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___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合同。

  一、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政策为乙方申办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二孩生育证;准予收养证明(符合《收养法》的规定条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方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者)。

  2、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措施,按乙方需求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申请优生优育咨询和生殖健康服务。

  3、双月25日(星期日后延)为计划生育知识讲座日。

  4、按时对乙方进行随访,配合街道计生办做好“三查”服务工作。

  5、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规及人口政策的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6、依据《_____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为乙方落实有关的优惠奖励政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政策申请生育计划,持《生育证》怀孕、生育。申请抱养要符合《条例》和《收养法》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抱养。

  2、定期接受甲方随访服务,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三查”及培训学习,接受甲方管理。

  3、向甲方申请生殖健康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

  4、持《生育证》到区计生服务站接受孕期保健服务,婴儿出生后,当月向甲方申报出生日期。月底出生的婴儿,出生24小时内向甲方申报出生,如遇新生儿死亡,应在当日向甲方汇报,并持医院有关证明登记备案,如有虚假,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计划外怀孕,在两个月内到指定地点做流产手术。持证怀孕的,不得自行流产、引产,如有意外,及时通知甲方。

  6、女方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者,要向甲方身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有亲属或邻居担保。在外期间,每季度末向甲方交回现居住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三查”证明。

  7、分娩后90天以内及时落实避孕措施。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有街、区以上政府机关根据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有下列情形者,按《_________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接受以下处理。

  1、计划外怀孕,经通知15天内不采取措施按《条例》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2、出现计划外生育(或抱养),未到法定年龄生育及非婚生育,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3、不按要求参加“三查”,不按规定落实避孕措施,自通知之日期每拖延一天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并按拖延天数累计。

  4、持证怀孕,如私自流产、引产,出生后死亡不向甲方汇报,经查明系溺婴、弃婴者,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5、流动人口不按规定时间交回“三查”证明,每拖延一天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如不缴纳违约金,躲避管理,违约金由担保人缴纳。

  三、争议处理办法

  1、协商解决。

  2、经协商无效,可由街、区计生部门调解并裁决。

  3、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本合同有效期到女方49岁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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