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5 13:07:0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付款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付款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付款管理制度

付款管理制度1

  1.0目的

  为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清晰各项办事流程,便于公司各项财务业务的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办理财务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3.0定义和缩写

  无4.0职责与权限

  4.1财务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涉及业务的复核与执行;

  4.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涉及业务的复核、特定业务的登记;4.3财务管理部具有审计权,对各部门费用使用负审核责任。

  4.4按《公司授权事项统计表》被授权人负责本制度涉及业务的最终审批。 5.0工作程序5.1费用报销业务5.2员工借款业务5.3对外付款业务5.4内部特殊付款业务

  5.1.1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及通用流程5.1.1.1费用报销的审批权限

  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的费用由公司管理层审批,管理层费用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公司董事长费用由集团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流程完毕同意开支。(具体审批权限参照《公司授权事项统计表》)。

  5.1.1.2费用报销总流程见下图:

  5.1.2《费用报销单》(QR-CW-02)的使用范围:员工已自行垫款的业务或公司内部发生的费用,如:办公用品费、手续费、差旅费、车辆费用、交通费用、餐费补贴、误餐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奖金、福利费、教育经费、离职员工薪酬、员工活动费用、采购等各类零星、金额小的付款业务。

  5.1.2.1差旅费、交通补贴、餐费补贴按照综合管理部颁布相关文件执行。报备综

  合管理部专人审核和记录,报销时需综合管理部签字确认,同时需提供财务管理部认可的合法报销单据。(员工的交通补贴、餐费补贴及误餐费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报销)5.1.2.2员工出差费用原则上按照综合管理部颁布相关文件执行。 5.1.2.3出租车费报销

  5.1.2.3.1享受自备车补贴的人员不得报销市内出租车费,但发生在出差地的交通费用除

  外。

  5.1.2.3.2员工如确因事项紧急,而公务车辆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可申请报销出租车费,报销时应分次(或分单)注明往返地点、事由。 5.1.2.4业务招待费:根据实际需要实报实销。

  5.1.2.4.1招待费用报销程序:所有业务招待费用(含出差发生的),在填写《费用报销单》(QR-CW-02)时,“用途”栏目仅注明“招待费”字样、以及相应金额即可,但同时必须附有《招待费、误餐费说明单》(QR-CW-01),并报公司领导审批,该清单须由报销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费用报销审批同费用报销必须一事一单与其他费用分开填列有关单据,在报销时必须附有填写完整的《招待费、误餐费说明单》(QR-CW-01)。 5.1.2.5采购费用

  5.1.2.5.1各职能部门的办公用品应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和管理;如无法统一采购的,需综合管理部予以确认方可报销。

  5.1.2.5.2办公设备(如: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摄像机、数码相机、U盘、计算器等;网络设备(如:计算机房设备、视频会议系统、OA系统等的采购等)由各需要公司、部门按流程申报计划或提交采购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和控制管理。管理层审批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购置。

  5.1.2.5.3负责办公用品领发的人员,每月需填报办公用品、印刷品的购进、领用、库存报表,按部门分类归档,报送各有关部门及人员。 5.1.3各项费用报销控制

  5.1.3.1费用的合同管理:同类性质的费用单笔单项超过10000元的(如印刷费用、广告费、采购费、装修费、咨询费、顾问费、培训费、审计费、验资费、评估费等),须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以列明细清单走审批流程(审批手续按“采购管理规定”)报销时需提交相关书面资料方可报销。 5.1.4费用报销要求及原则5.1.4.1报销时间要求

  各种当月费用报销原则上在当月送呈有关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应及时审批,防止造成费用入帐逾期现象,发票开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不予报销。(如员工固定费用定于当月25日或次月10日送呈有关审批人审批,其他费用定每周四送呈有关审批人审批)

  5.1.4.2费用报销单据的使用要求

  5.1.4.2.1《费用报销单》(QR-CW-02)的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5.1.4.2.2报销单的时间、内容、所属公司及部门、金额等事项必须逐一填写清楚。 5.1.4.2.3若《费用报销单》(QR-CW-02)的付款内容包含有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或物品,则报销人应将《费用报销单》(QR-CW-02)交综合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并登记固定资产信息。

  5.1.4.2.4如果报销款项涉及公司不同的法律主体,必须坚持“分别不同法律主体制单、所属不同项目金额应划分清楚”的原则分别制作《费用报销单》(QR-CW-02),而不应将多个法律主体的付款混在一起申请报销,以便财务管理部成本的归集和会计账务核算。 5.1.4.2.5如须对外支付公司客户各项费用的,则在“领用支票登记簿”上签收,并由报销人负责尽快取得符合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

  5.1.4.2.6报销人应与最终领款人一致,原则上不得代签收(特殊情况除外)。并注明附件张数、所属部门和职务。

  5.1.4.2.7员工已自行垫款的付款业务或公司内部发生的费用,如:车辆费用、业务招待费、部门员工活动费用、福利费支出、采购等各类零星、金额小的付款业务,公司与员工之间用现金进行结算。注意:报销人不得超越上述使用范围。

  5.1.4.2.8外购的物品报销时要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一般签在发票背面)。 5.1.4.3费用报销凭证的要求

  5.1.4.3.1原始凭证必须合理、合法、完整、真实和有效。原始发票(如:公交车票、的士发票、餐票、行政事业类统一收据、商品购销发票、汽车类发票、住宿类发票、各种服务类发票等等,应有税局、财政部门监制的字样)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无效发票和白条不能作为原始凭证进行报销,另外:财务管理部对核实为假的票据、发票抬头名称混淆、涂改、错误的,一律拒绝办理报销付款,并上报主管领导、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5.1.4.3.2《费用报销单》(QR-CW-02)和“《销单据粘贴单》(QR-CW-04)使用财务管理部统一购买或编制的凭证,粘贴应整齐规范,填写报销单应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不能使用圆珠笔。

  5.1.4.3.3单据张数的填写:根据内附单据的实际数量以小写数字填写。

付款管理制度2

  一、定义:

  1、应收款: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收取协议的款项,或者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而签订合同(或协议)应收取的款项。

  2、应付款:公司采购产品向供应方支付协议的款项,或者公司为获得服务支持而签订合同(或协议)应支付的款项。

  二、现金收款管理

  1.送货人员在为客户送完货验收完成后,应要求客户方收货人员签回《送货单》。

  2.货款额低于5000元者,应尽量要求客户现金或支票支付。 3.对于第一次购买的客户要求其预付货款的30%才可以送货,多次购买且信用差的客户要求其预付货款的70%才可以送货;多次购买且信用好的客户可根据客户财务规定进行月结付款,客户财务信用由会计审核评定。

  4.原则上现金支付必须由财务人员亲自办理,若送货人员接受委托在收取客户现金货款后,必须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时间上缴到财务部,并填写《现金缴款单》,与公司出纳进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5.出纳应在收款后第一时间知会会计,便于应收帐务处理。

  6.会计应定期统计整理欠款客户名单、欠款金额、欠款时间、预处理方式等。

  三、月结收款管理

  1.对于月结付款客户或者欠款客户,由会计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台帐,列出明细,按客户财务月结时间之前一周由前台向客户发出《请款单》传真,由会计向对方相应人员催欠。

  2.在对方明确表示货款清结时间后确定收款方式,为客户寄送货款发票,如需要进行现款回收时公司派出收款人员收款,以下为公司委托员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规定:

  ①有关人员进行收款业务时,须先到前台文员处办理客户回签白单的领出登记以及有关委托手续。对于未收到款项的白单在回到公司后及时返还给前台文员,并作出还单登记;对于已收到的款项,收款人要凭有出纳盖章确认的《现金缴款单》到前台文员处进行销单手续。 ②有关人员收到的货款,必须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时间上缴到财务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项属打折收取的,必须经得总经理签名认可,否则财务部将按单据的实际金额向收款人收缴。

  3.在公司发出《请款单》且对方无法明确货款清结时间时,会计将此项货款催欠工作移交给该项业务联系的业务员,进入欠款处理流程。

  四、采购付款管理

  1.采购部必须根据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质、适量、适价保证原物料的供给,提供报价单至少有三家可选择比较。

  2.采购部必须有完整的采购结算档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购分析档案。采购部应在每批原料收货后一周内及每月底与供应商核对帐务,防止出现差错。采购部和财务部应于每月末与供应商核对供货数量、应付货款和商务处理等资料,采购部应对供货市场,供应商情况,需购原物料质量、价格、数量、运输资料、进销数据、原物料库存、原物料耗用情况等作出定期分析,并及时提交原物料的市场行情、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外欠货款及资金需求计划给总经理(助理)。

  3.一批原物料验收完毕,采购部应及时整理各种单据,打印“付款申请单”一并送财会部做为付款凭证。原料的`付款凭证有:采购申请单、合同、原料收货报告、发票;物料的付款凭证有:采购申请单、合同、验收单、发票。

  4.采购部根据所订原料的到货期及付款条件,填报“采购用款计划”报财会部筹款,每周应提报“付款计划”报财会部和总经理。原物料采购须遵循“货到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原物料预付货款。在部分原物料紧张处于卖方市场时,供应商坚持要求先款后货,因而需要带款提货(带款提货必须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本款提货人如果是新进员工,款额不得超出当月工资),其所需货款须由采购部、财会部和总经理严格审查批准方能办理。

  5.必要的原物料预付货款应遵循以下几点:

  (1)必须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应商,对贸易公司性质的供应商不得采用预付货款的结算形式。

  (2)必须事先派专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采购、品管人员一起去实地调查供应商的实物供应,质量保证情况和目前的经济状态等情况,并将调查报告提交总经理(助理)。 (3)必须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须经国家认可的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在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限,质量标准,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范围内履约。

  (4)每一项预付款的额度控制,须由总经理决定,必要时作出相应对策既要保证生产的需要,又要保证货款安全。

  (5)原物料预付货款支付以后,采购部和财会部必须同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原物料和货款的追踪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按天或周,或旬将记录提交给总经理(助理),直至该合同履行完毕。

  6.汇票特户和信用卡转帐,在具体付款之前,须经部门经理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由财会部授权办理。

  7.如发生付款后进货量不足等情况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应商欠款,财务部要责成具体经办人员尽快追回,必要时应采用法律手段追回。 8.经办人员根据采购凭证、入库单或相关协议(合同)与财务部确定付款方式,由财务部填写《请款单》,按财务权限审核。

  9.要求供应商或请款方提供正规的发票,同会计审核请款手续。 10.所有手续合格后,出纳付款。

  11.对于频繁业务往来或超过5000元以上的应付款,公司原则上进行月结或分批付款,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进行。

  五、其他付款管理

  1.公司人员工资、奖金的发放,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每月的工资、奖金由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发放表,经会计师、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审核发放。 2.需交纳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办理,经财务部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缴纳。

  3.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外出培训费用由公司分管领导、会计师、总经理按管理预算费用标准严格控制批准。 4.收到贷款利息通知单,财务部会计签字认可后进行帐务处理。支付贷款利息时,由财务部会计签字,总经理批准。

  5.各项业务前期费用、项目开发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等不直接记入资产成本、需按规定分摊的其他费用开支,由经办部门按规定程序签字后由会计师、总经理审批。

  6.所有付款凭证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才进行办理。

  7.应填写资金开支申请表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将资金申请表和付款单据一并交财务部,由财务人员办理具体的资金支付手续。无资金申请表,财务人员不予付款。

  8.经办部门持发票报销时,发票内容必须与资金申请表内容相同,且金额不得超出资金开支申请表金额。发票必须有效、填写齐全、规范,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时,必须更换发票,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受理。

  9.经办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付款凭证,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未注明相应合同编号、订单编号以及不按合同规定办理预付款和结算款的,财务人员不予受理。

  10.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付款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明确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集团公司实行资金支出统一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3工作程序

  3.1现金管理

  3.1.1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要超限额支付现金,必须报财务部领导批准。

  3.1.2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控股子公司财务科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元,每日现金结余金额不得超过库存限额,超过限额的必须于当天送存资金管理室或银行。

  3.1.3严禁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3.1.4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月结制度。

  3.1.5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可由各财务科以现金支付;支出在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现金支票,通过资金管理室支取现金;支出在20xx元以上的,先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付款委托书,再由资金管理室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控股子公司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

  3.1.6会计主管每月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并和出纳签字确认,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1.7财务部主管部长每季会同会计主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签字确认。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书

  面形式呈报总会计师。

  3.2各二级单位和控股子公司,要制定付款审批制度和付款程序,根据资金预算由所驻财务科按规定办理。

  3.2.1凡能够网上支付的,应通过网上提交付款指令,经过系统预算自动检测后,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审批付出。

  3.2.2不能实现网上支付的,按规定由所在单位出纳根据会计传递的付款凭证开出相关的银行付款票据,经财务主管审批后人工传递到商业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3公司所有支出纳入资金预算管理,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3.3.1电费根据财务部成本管理室的付款信息付出,每月15日预付当月电费的50%,每月30日前结清本月电费。

  3.3.2铁路运费按预算金额根据财务部销售核算室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根据资金头寸以现款支付。

  3.3.3税金根据财务部会计核算室和集团会计核算室的纳税申报和完税凭证,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按时以现款上缴。

  3.3.4工资及奖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待业保险金等工资性规费,根据财务部费用报销室相关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安排现款支付,其中工资每月18日、22日支付,养老保险金每月20日支付,住房公积金每月29日支付。

  3.3.5退休工资根据离退休处的付款信息分别在每月6日、16日、26日前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以现款付出。

  3.3.6支付借款利息时,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和资产管理室根据合同予以复核。

  3.3.7采购款的`支付坚持采购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凡公司未授权的采购委托,招标中心不得组织招标,审计部不得审核,财务部不得付款。并在采购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7.1国内设备采购

  3.3.7.1.1 10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3.3.7.1.2 1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30%,设备制造过程中不支付进度款,设备到厂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60%,设备到厂安装合格,取得供方开出的发票并入帐后安排付款,但最多到合同总额的90%,余额10%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安排支付。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

  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

  3.3.7.2进口物资采购根据合同约定开出信用证按议定条件支付。

  3.3.7.3原燃材料、备件采购、其他采购(办公用品等)不得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取得供方开出的发票安排付款。其中:无线通讯用品还须公司无线通讯委员会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预付款。

  3.3.8采购部门按市场情况分不同类型的客户次月分期安排付款,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

  3.3.9资金支付方式原则上承兑汇票不小于60%,期限为4-6个月,进口物资的外汇付款部分全额现款支付,通过国内贸易商采购的进口物资和中转费承兑汇票不小于60%。

  3.3.10采购款应按采购付款程序由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共同办理支付手续。

  3.3.11严格控制工程立项和投资,在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11.1 50万元以下的工程(含技改、大修、中小修工程)不预付备料款和进度款。

  3.3.11.2 50万元以上的工程签订合同后预付15-25%的备料款,按工程管理部门审批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但进度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或进度总额的80%(含备料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安排支付竣工款5%,工程结算并审核完毕取得发票二个月后安排支付结算款5-10%,余款5-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安排支付。

  3.3.11.3资金支付优先保证公司重点技改工程,财务部根据工程主管部门、规划部、等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决算款应由监察审计部部长签字的审计付款通知书后才能支付。

  3.3.11.4资金支付方式原则上承兑汇票不小于60%,期限为4-6个月。

  3.3.12临时工工资、劳务费支出,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原则次月安排支付。

  3.3.13福利费、电话费、其他支出等,财务部根据相关的付款信息办理付款。

  3.3.14有采购权的子公司付款时必须有审计部门签章的合同及资金预算。

  3.3.15其他支出由财务部根据当月资金预算合理安排。

  3.4销售结算余额的退回,按《国内销售货款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付款管理制度4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付款流程,倡导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的目标,尽量降低费用消耗,开源节流,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相关的经济业务属性分类,将财务付款分为员工借款、工资支出、费用报销、采购付款及专项支出等,以下按经济业务属性分别说明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二部分借款管理规定、流程

  第一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审批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及销账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办理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应在办理借款手续之日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结清规定:

  1.借款结清时,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办理费用报销手续,以手续完备、审批无误的费用报销单为依据,办理结清手续,多退少补。

  2.借款使用用途发生完毕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清手续。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超过30日未办理结清手续视为逾期未还。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二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审批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用途、归还日期等事项。

  (二)审批流程:

  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副)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第六条审批权限

  不超过5000元(含)的借款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可付款;

  超过5000元的借款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及聚餐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收据等国家财税法规认可的合法票据,原则上不接受收据等凭证。

  (二)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取得原始费用凭证→经办人填制报销单→按规定粘贴原始凭证→填写报销事项、时间、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经办人姓名等内容→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经财务部管账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三)除另有规定外,单笔费用不超过20xx元(含)经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财务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可报销,单笔费用超过20xx元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出纳方可付款,相关人员不得蓄意将费用分解若干笔报销。

  (四)副总经理费用须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五)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

  (六)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七)报销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每周一及周四为财务报销日。

  第三条各项费用报销标准

  (一)交通费:

  1.公司员工在中山市内出差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司车或公交车,原则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车,如确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事先请示部门负责人,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已请示领导。

  2.报销时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3.发生交通费用,应立即填写报销单。如频繁外出,可与财务部门协商,每周报销壹次。

  4.如乘坐出租车,须取得税控出租车票,报销人应在税控车票的背面写上起止地点并签名。手撕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

  (二)差旅费:1.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火车硬卧/高铁二等票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火车硬卧/高铁二等票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注:如去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或省会城市出差住宿费及伙食费标准可上浮20%内据实报销,但应由总经理签名同意。

  2.出差住宿费用报销时须提供住宿发票,以实际的发生额据实报销。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3.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至返回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4.出差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实行包干制。根据实际出差天数,在公司费用报销标准内据实报销。特殊情况:如无相关票据,可按标准内以其他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领取补贴。

  5.出差期间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按照出差直线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如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的可凭票据按实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公司不予计发。未经批准,擅自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不予计发回家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7.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已享受会议举办方提供餐饮的,公司不再报销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已安排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8.工作人员不得借出差之便办理个人事务及私人旅游等,否则,一切因此开支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9.中山市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差旅补助。

  10.出现虚列住勤天数、粘贴连号多报或虚假票据等事项,对当事人处以五至十倍罚款。

  11.出差人员自返回公司当日起10日内,应到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审核及相关审批等报销手续,并冲减相应借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最近一次发放的工资中扣除该出差人员的借款。

  (三)误餐费及聚餐费:

  1.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凭单据据实发误餐(中、晚餐)补助费:市内10元/餐,市外15/餐。

  2.原则上公司内部人员聚餐标准:20元/人,超过标准应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

  业务员、采购员的通讯费按100元/月的标准进行报销,享受话费补贴的员工应随时接听公司或客户的电话。否则取消当月的话费补贴。

  (五)招待费:

  招待费需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网络配件等办公费:

  1.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网络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公司后勤部门统一采购,除专业器材之外,其他员工不得私自采购。

  2.报销时应附填写完整的采购清单、电脑小票、供应商送货单,详细列明所购商品的明细,仓管、结算部门的验收证明方可报销。 3.后勤部门应做好各部门的领用存登记,月末提供对账单、领用明细表、领料单、报销单等一起交财务部门。

  (七)汽车费用:

  1.办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据实报销。

  2.办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发生的违规违章罚款、交通事故罚款及赔偿等公司不予报销。

  (八)其他费用:

  1.有预算标准的在预算标准内报销,没有预算标准的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每月2日前由人力资源部将上月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后人事资料(含工资支付标准、人员变动、补贴、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工资银行卡号等信息)连同审核无误的考勤资料转交财务部、五金车间、组装车间;

  (二)五金车间核算员、组装车间核算员根据考勤及工资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并在每月4日前交财务部出纳汇总、审核。

  (三)财务部出纳根据办公室管理人员的考勤及工资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连同审核无误的车间人员工资表在每月5日前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四)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1.车间人员工资:核算员编制工资表→车间负责人复核→财务部出纳复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2.办公室人员工资:出纳编制工资表→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五)每月月末前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

  (六)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上月工资条;

  (七)临时及辞退、辞工人员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第五部分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二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相关规定填写《合同评审表》附采购合同并报批。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或验收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费用报销流程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预付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材料款的付款程序

  第一条材料款分为现金结算的材料款及到期结算的应付账款。

  第二条现金结算部分采购款的支付,比照费用报销流程办理审批手续,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票等原件办理审批手续后付款。

  第三条附信用条件(即挂账)结算的供应商货款审批结算流程:

  财务部应付会计编制《应商货款到期明细表》→财务经理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第四条每月5日下午下班前需向总经理提交《应商货款到期明细表》,每月10日前支付到期供应商货款。

  第五条若当月因资金原因,对己作计划安排但实际未付货款的部分供应商,则在下月安排采购资金时优先安排支付,以此类推。

  第七部分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总经理签批

  20xx-xx-xx

付款管理制度5

  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第一节请购

  第一条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

  (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三)非常备材料:

  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送采购部门。

  (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

  (四)总务用品由行政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

  第三条免开请购单部分

  (一)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行政部门办理,但其核决权限为金额xxx以下(xxx元以上者仍需开请购单),其列举如下:

  1.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2.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3.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4.打字、刻印、报表等。

  (二)金额为xxx元以下的零星采购免开请购单。

  第四条请购核决权限

  (一)内购:

  1.原物料:

  (1)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以上者,由xx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至xx万元者,由xx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以上者,由xx核决。

  2.财产支出:

  (1)请购金额预估在xx元以下者,由xx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xx元至xx万元者,由xx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以上者,由xx核决。

  3.总务性用品:

  (1)请购金额预估在xx元以下者,由xx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xx元至xx万元者,由xx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以上者,由xx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二)外购:

  1.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在×××元(含)以下者由xx核决。

  2.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超过×××元以上者由xx核决。

  第五条请购案件的撤销

  (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内购)"或"请购单(外购)"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二)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由原请购部门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第二节采购一般规定

  第六条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内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

  (二)外购:由采购部下单,进口部门负责办理。

  (三)磁业公司管理层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必要时由磁业公司管理层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第七条采购作业方式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依据使用部门的使用计划制订年度和月度购买计划并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同时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二)由采购部牵头进行采购合同或是框架协议的谈判与签定,所有合同与框架协议必须报磁业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才能签定。

  1.采购合同的谈判应该由至少两个部门参加,除采购部外,物品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都可以参与合同的谈判,大额采购应由三个部门同时参与谈判。大额采购合同必须报法务部会签同意。

  2.大型设备的采购应该坚持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分离的原则,由使用部门牵头进行技术谈判,采购部门牵头进行商务谈判,谈判结果报磁业公司管理层决策。

  3.采购部根据签定的合同,要求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提供采购物品。

  第八条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九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一)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二)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十条质量复核检验部门与质量部门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第三节国内采购作业处理

  第十一条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如已与供应商签定框架协议的,按照框架协议办理,如需询价的,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三)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四)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五)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第十二条呈核及核决

  (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二)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主管核决。

  第十三条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传真或合同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或框架协议者,采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三)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订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

  (四)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订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

  以资识别。

  第十四条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一)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控制表"和“物料订购跟催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同时通知仓库收料日期以便办理收料。

  (二)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编制进度异常反应报告,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第十五条退货或退换

  (一)内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质量部门应适时提出折让或退货建议,交磁业公司管理层审核后交采购部门办理。

  第十六条整理付款

  (一)一般情况下的付款参照第三章“付款一般作业程序”进行。

  (二)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并参照第三章“付款一般作业程序”进行。

  (三)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参照第三章“付款一般作业程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第四节境外采购作业处理(含进口事务、关务)

  第十七条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如已与供应商签定框架协议的,按照框架协议办理,如需询价的,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除因特殊情况(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第十八条呈核及核决

  (一)比价、议价完成后,采购部门应填制"订购单(外购)",拟订"订购厂商""预定装船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相关领导依采购核决权限核决。

  (二)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主管核决。

  第十九条订购与合同

  (一)"订购单(外购)"经核决送回采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将相关材料递交进口部门办理各项手续,递交财务中心办理信用证。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采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付款管理制度6

  为加强预付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1.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应避免预付款。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如设备、模具、进口材料等,需要预付款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预付款业务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经过合同评审。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3. 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跟踪执行情况,掌握付款节点,财务人员办理时必须对照合同进行审核,对于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的,财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拒付通知。

  4. 预付款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没能按照合同交期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应按照公司关于对账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对账并督促其履约。

  5. 对于分阶段付款的业务,定金支付后,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主题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对账。

  6. 预付款业务合同执行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索要发票,原则上发票应于当月开回,如发票因故不能及时开具的,应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对账。

  7. 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8. 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通过召开预付账款例会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9. 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司决定。

  10.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修订

付款管理制度7

  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

  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三、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

  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

  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

  四、注意事项

  1、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不得涂改。

  2、对金额超过xx万的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3、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4、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5、财务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申请单》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申请单》进行对照,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出纳办理付款。

  6、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人)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出纳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财务会计作为会计凭证附件。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项制度。只有建立好相关的约束和规定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性,维护双方的权益。另外,付款人员一定要注意像单据是否齐全之类的小细节问题,防止因为疏忽造成大错,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铜川律师。

付款管理制度8

  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大资金的流转速度。同事避免公司各部门及客户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影响公司形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可行、效率的原则,对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作如下规定:

  1 人员组织安排:

  1.1财务总监及融资计划部从公司宏观角度负责公司资金运作和统筹调度,负责计划的审批和计划外资金的协调和有关批准事项。

  1.2融资部负责资金的具体计划安排,具体落实公司资金管理政策,同时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3财务部具体实施各种批准的资金计划,办理具体付款事宜,向融资部提供当月的资金计划使用和客户欠款情况。

  1.4 各资金用款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按时将当月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资金计划单报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

  2 审批内容和审批权限 2.1 资金计划的审批 资金计划原则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以年度计划为准则)、月度计划(以季度计划为准则)和周计划(以月度计划为准则)。年度计划、季度机化和月度计划是方向目标性计划,但周计划必须是严密可执行的计划。

  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必须由各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书面签字并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周计划根据需要由分管副总按月计划报总经理签字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原则上所有按月计划支付项目在25号后支付)。财务部和相关用款部门依据批准的计划严格落实。

  2.2 付款审批单 计划内资金项目在落实过程中,对于各用款部门按计划提交的付款审批单,董事长不在具体审批单(周计划)上签字。但部门业务经办人和部门级负责人必须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

  财务总监或其授权人和融资计划部经理须在具体付款审批单上签字,特殊情况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无融资计划部经理签字或者有融资计划部经理签字无财务总监签字审批,付款审批单可直接交出纳办理,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补办有关手续。

  总之,付款审批单必须由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签字,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人员和融资计划部经理或其授权的主管人员书面签字。出纳才能依据批准手续齐备的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

  2.3 计划外的付款的审批 单笔计划外付款超过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周累计超过10万元上的.(包括10万元)必须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并签字后、通知财务部和融资计划部资按手续予以及时办理。

  特殊紧急付款的可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安排付款,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及时补办手续,否则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和出纳承担相关责任。

  2.4 出差借款(包括备用金)的审批 借款必须由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及总经理在借款单签字审批后方可借款。但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后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

  所有的借款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根据制度进一步审核。

  特殊紧急借款的可以主管副总由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安排付款,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及时补办手续,否则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和出纳承担相关责任 2.5 其他费用支付(非采购和工程性支出)的审批 费用审核人员首先按照公司制度和有关费用标准,审查单据合理性和合法性,由主管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签字审批,并由财务部审核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出纳在审查以上手续齐全后上予以支付。

  3 付款流程 按照以上审批权限,规定的付款流程如下:

  计划外用款按按权限报总经理和分管副总(包括其书面授权人员)审批 3.1 付款审批单流程 资金用款部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 资金用款部门按批准签字后的月度及周计划填写申请单 各用款部门计划员或客户按完整手续领款 出纳付款 根据权限和具体情况财务总监或其书面授权人签字 原则上资金处长或其授权的主管人员签字审批, 业务流程中每一步由资金使用部门资金计划员负责传递 3.2 借款流程 财务部处指定专人审核人签字 根据权限财务总监或其书面授权人审批 出纳付款 总经理审批签字(10000元以上董事长签字) 根据权限决定是否由分管副总签字审批 借款人编制借款单 2222 3.3 其他费用流程 部门主管签字审批 业务经办人按规定提交费用发票或其他单据 出纳付款 会计处指定专人审核人签字 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 根据权限决定是否由分管副总签字审批 4 资金付款计划的编制 4.1 编制依据 各资金用款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开展需要和项目用款紧急程度,编制资金用款计划,资金用款必须有主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提交给融资计划部和财务部。

  根据以下资料编制资金付款计划:

  供应部必须负责专人提供工程客户和供应商的最新欠款余额。

  财务部出纳提供最新帐户余额。

  销售部门提交收款计划。收款计划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审批签字后提交给总经理及融资计划部。

  4.2 计划编制时间 年度计划:每年12月20日前,各资金用款部门提交下年度计划。

  季度计划:每季度末所在的月25日前,各资金用款部门提交下季度计划。

  月度计划:每月27日,各资金用款部门提交下月计划。

  周计划:

  每周星期四前,各资金用款部门提交下周计划。

  相关资金用款部门必须按照合同及其他文件,结合下期业务开展情况,认真仔细编制付款计划并经批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融资计划部。逾期引起的一切相关责任由资金付款部门承担。

  融资计划部会同财务部按计划安排还所用资金,同时和资金付款部门负责协调向客户办理付款安排事宜。

  5 费用付款审批报销:

  其他尚末涉及事项按公司借款管理制度、有关费用报销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6 责任 资金用款部门负责延报计划引起的一切责任,同时对数据填报质量负责,填报主观失误及部门审核失误,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融资计划部负责资金筹集和统筹调度,承担安排失误及反馈延误的责任。

  财务部对编制计划所需的并且由财务部负责提供的资料负责,并对准确性负责。同时出纳负责及时按计划付款。

  7 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以前与本规定的相悖的制度作废。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付款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04-13

采购与付款内控管理制度09-04

付款委托书05-27

药品采购付款制度09-23

付款通知书01-30

付款岗位职责02-06

付款的合同11-02

付款申请书06-11

付款的合同12-18

付款通知书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