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1 17:53: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客户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客户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客户管理制度15篇

客户管理制度1

  一、目的

  加强客户管理,建立有效的客户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规范德奥假肢矫形康复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销售部门管理行为,实现对客户的统一协调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公司营销事业部所属各销售部门

  三、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四、职责分工

  1、营销事业部

  a)建立公司整体客户管理系统,完成各类相关产品的客户管理和维护工作;

  b)制定符合客户管理系统的工作思路、操作性强的工作标准与业务流程;

  c)指导所属各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系统下,结合本《制度》制定符合各部门实际需求的客户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流程,并监督落实;

  d)制定公司客户准入标准和淘汰标准,建立公司客户黑名单信息数据库;

  e)根据公司市场营销规划、销售计划及客户贡献价值,协调各所属部门进行客户的开发、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f)负责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客户信息库,收集、整理、归纳并及时更新客户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g)建立公司各销售部门客户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协调部门间关系,确保管理系统顺畅、有序运行;

  h)建立客户信息管理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各部门有关客户管理的建议、意见及有关报告,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修改相关规定;

  i)协调、组织各部门市场区域的产品推广会、产品展销会、客户座谈会及公司全年客户答谢会等,了解客户需求,共同制定关键客户发展计划;

  j)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以合作双赢的理念协助处理客户的投诉与意见反馈。

  2、各所属销售部门

  a)按照公司客户管理系统及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部门市场开发、客户管理和维护的客户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

  b)销售内务主管(内勤)负责本部门的客户档案管理工作;

  c)收集、汇总、分析区域市场情况、客户信息资料,细化公司销售总体策略及销售规划,确定客户结构、类别比例,制定客户开发计划;

  d)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客户的分级和阶段性评审管理,建立适应本部门需要的客户档案和客户信息数据库,包括客户黑名单数据库;

  e)及时、准确地录入与更新公司销售客户管理系统中本部门的销售客户及产品市场等相关信息;

  f)管理和维护本部门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客户拜访、与客户充分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愿望及经营变化,搜集整理客户意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及时调整相关客户政策,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

  g)制定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明确客户投诉处理种类、范围、责任部门/人及处理时间,确保客户投诉得到妥善处理;

  h)依照客户信息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就客户管理工作及时与公司高层及各部门协调沟通。

  五、管理内容

  1、客户准入制度

  1.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销售客户管理工作上应施行具体的准入制度。客户准入制度不适用零售客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部门营销工作需要的零售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办法。

  1.2客户准入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客户必须为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企业,医疗机构应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合法资质;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c)必须通过签订购销合同的方式与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建立买卖关系;

  d)在既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e)客户必须拥有其拟销售或经营的相关产品的经营/使用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要求的专项资质等;

  f)积极与公司及各销售部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2客户的分级管理

  2.1为准确把握客户的价值贡献,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须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将符合准入基本条件的客户按业务合作量、应收款情况、经营信誉与对我公司产品忠诚度考虑划分为VIP客户、优选类客户及合格类客户。

  2.2VIP客户标准如下:

  a)必须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医疗机构(三级乙等以上或病床位达到张床位的专业骨科/创伤医疗机构,或者既往与我公司业务量每年不小于万元),经营效益良好,信誉度、稳定性、忠诚度高的'直接经销商或医疗机构;

  b)在已开展的同公司的商业活动中,能够按期支付货款,交易风险小,无滞期付款、逾期未提货等违约记录;

  c)有意愿与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承担市场风险,共同享有市场机会带来的利益;

  d)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15%,单品种VIP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15%以内。

  2.3优选类客户标准如下:

  a)在本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当前无风险,经营相对良好的经销商或医疗机构(二级甲等以上或病床位达到张床位的专业骨科/创伤医疗机构,或者既往与我公司业务量每年不小于万元);

  b)具备一定经营实力,且产品年需用量或销售量较大;

  c)诚信度、忠诚度较高,有与公司长期合作的意愿;

  d)在已开展的同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商业活动中,无滞期付款、逾期未提货等违约记录;

  e)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优选类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30%,单品种优选类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30%以内。

  2.4合格类客户标准如下:

  满足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客户准入基本条件的,除VIP客户、优选类客户之外的其它客户。

  2.5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斟选VIP、优选类、合格类客户时,可参考本《制度》附件1《销售客户审核评价表》中的评审标准,制定符合本部门需要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分销售产品的客户评审标准。

  3客户分级管理权限及升降级管理制度

  3.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工作上须采用动态管理的方式,客户信息库应根据本部门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如该客户在该时间段的合同履约情况、货款支付情况、诚信情况等,进行定期更新(一般为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

  3.2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针对本部门客户进行阶段性评审,原则上每6个月进行一次,填写客户阶段评价表(附件2),并将评审结果报送营销事业部统一备案。

  3.3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出现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对已经签订的合同执行能力差、付款不及时、客户公司日常运行出现重大危机等),则各所属单位应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和出现问题所产生的后果,5日内将该VIP客户降为优选类客户或合格类客户,若因该客户原因,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声誉的损害,则各所属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具体情况报送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核实后,有权将该客户列入公司“销售客户黑名单”(附件3),并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登录黑名单信息,通报各销售部门,在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范围内清除该客户。

  3.4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合格类客户、优选类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表现良好,各单位可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将该销售客户上升为优选类客户或VIP客户。

  3.5公司及各所属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上施行“客户黑名单”管理。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a)公司“客户黑名单”的管理权限在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将公司“客户黑名单”以报表的形备案;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客户黑名单”的管理权限在各所属部门,各所属部门应将本部门“客户黑名单”以报表的形式上报营销事业部备案;

  b)如某客户进入公司所属某销售部门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该部门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商业行为;如某客户进入公司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皆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任何商业,

客户管理制度2

  一般按照以下几点进行评分

  1、 客户的信用状况

  即企业统计客户最近一年的付款情况是否及时,有否拖延及拖延的天数与原因,然后根据这些因素,来判定客户的级别。

  2、 客户的下单金额

  统计企业近一年或者两年的客户下单金额,然后,按照其下单量从大到小,进行排列。下单量可以从下单的金额,也可以从下单的数量进行考核。

  3、 客户的发展前景

  这主要针对新客户,企业通过考察、了解等手段,挖掘客户的潜在价值,然后,去人为的判断其重要性。新客户因为没有历史交易的情况,所以很难用具体的数据来支持企业的决策,只有通过这主观的判断,才可以指定客户的优先级别。

  4、 客户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率

  这种方法,不但从客户下单的金额考虑,还涉及到其购买产品的'成本与利润问题。统计一年客户的销售定单量及其购买产品的利润率问题,然后算出起给企业创造了多少的利润。再以这个利润的大小进行排名,进行优先级的排名。

  5、 综合加权

  以上几个指标都只是从一个方面进行衡量,不免有点偏颇。如虽然客户信用状况很好,但是,有可能其一年才下个100万的定单,就算其信用状况最好,其也没有给企业操作多少的价值;再如,客户的下单量虽然比较大,但是,其购买的产品都是低利润的产品、或者其信用状况不是很好,老是拖欠,那也不一定是价值高的客户。

  分类管理制度作用

  1.增强企业客户服务水平

  这也是众多企业实施企业客户管理系统的一个主要目标。系统整合与记录企业各个部门所接触的客户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对这些客户信息的分析和挖掘,深入了解客户的需要,发现企业的高价值客户,从而向客户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2.增强企业市场营销管理的能力

  企业客户管理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计划,并对各种推广渠道(传统营销、电话营销、网上营销)所接触的客户进行记录、分类和辨识,加强企业对潜在客户以及现实客户的管理,同时对企业的各项营销活动效果进行评价。企业内部业务流程与CRM系统的整合仍然是大多数企业中客户管理系统项目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而企业当前的客户管理解决方案,很多游离在各个独立的部门之间,并没有实现其与企业内部应用系统的整合,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也显得欠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客户管理系统的发展。为了使业务流程能够有效的重组,就必须实现从职能管理到面向业务流程管理的转变,使整体流程得以优化。

  3.提高企业销售收入

  这也是诸多实施客户管理系统的企业所期望的一个重要目标,销售自动化是企业客户管理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销售自动化通过一些通讯设备、网络设施以及相应的管理软件,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从而得到销售记录的实时信息并利用该信息为企业带来更高的价值。

  高层领导的重视。在公司的任何一项重要变革中,高层领导的支持都是必不可少的。在客户管理系统的实施中,高层领导的重视可以为项目提供为达到目标而必须的时间、财力以及其他资源。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时,更能够激励员工解决问题。因为客户管理系统的实施涉及到公司内部深层次的业务流程变革和整合,所以高层领导的支持更加有利于促进不同业务流程、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客户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引导购销网络的经营行为,有效地控制商品购销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减少购销网络的呆坏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用风险是指×××××公司购销网络客户到期不付货款、不发货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无法发货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客户信用管理是指对××××××公司购销网络客户所实施的旨在防范其信用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客户是指所有与××××××公司及相关部门发生商品购销业务往来的业务单位,包括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

  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客户实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和督促上游厂商按时发货,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减少呆坏帐。

  第二章 客户资信调查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客户资信调查是指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对购销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调查。

  第八条 客户资信调查要点主要包括:

  1.客户基本信息

  2.主要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3.主要往来结算银行帐户

  4.企业基本经营状况

  5.企业财务状况

  6.本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7.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8.其他需调查的事项

  第九条 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

  1.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

  2.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

  3.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

  4.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

  5.委托中介机构调查

  6.其他

  第十条 营销部业务主管负责进行客户资信前期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相关部门对报送来的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资信资料之间有无相互矛盾

  2.我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3.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4.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第十二条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每季度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间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

  第三章 客户ABC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 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四级客户信用等级分A、B、C三级,相应代表客户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

  第十五条 评为信用A级的客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双方业务合作一年或以上。

  (2) 过去2年内与我方合作没有发生不良欠款、欠货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守法经营、严格履约、信守承诺。

  (4) 最近连续2年经营状况良好。

  (5) 资金实力雄厚、偿债能力强

  (6) 年度回款、发货达到我公司制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出现以下任何情况的客户,应评为信用C级:

  (1) 过往2年内与我方合作曾发生过不良欠款、欠货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 经常不兑现承诺;

  (3) 出现不良债务纠纷,或严重的转移资产行为;

  (4) 资金实力不足,偿债能力较差

  (5) 生产、经营状况不良,严重亏损,或营业额持续多月下滑;

  (6) 最近对方产品生产、销售出现连续严重下滑现象,或有不公正行为;

  (7) 发现有严重违法经营现象;

  (8) 出现国家机关责令停业、整改情况;

  (9) 有被查封、冻结银行账号危险的。

  第十七条 不符合A、C级评定条件的客户定为B级。

  第十八条 原则上新开发或关键资料不全的客户不应列入信用A级。

  第十九条 营销部经理以《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等客户资信资料为基础,会同经办业务员、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一起初步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并填写《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报公司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时,应重点审查以下项目:

  1.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

  2.客户最近的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

  3、与我公司合作的往来交易及回款情况。

  第四章 客户授信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授信是指公司对客户所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回款、到货期限。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用额度是指对客户进行赊销、预付款的最高额度,即客户占用我公司资金的最高额度。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回款、到货期限是指给予客户的信用持续期间,即自发货至客户结算回款、自预付款至客户发货到我公司仓库并验收合格的期间。

  第二十四条 授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营销部应坚持现款现货的原则,原则上不进行赊销业务和预付货款。

  2. 在确实需要授信时,应实施以下控制措施:

  ① 公司对实施授信总额控制,原则上授信总额不能超过20xx年1月1日应收帐款的余额数。

  ② 公司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实施区别授信,确定不同的信用额 度。

  ③ 在购售合同中注明客户的信用额度或客户占用我方资金的最高额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客户信用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第二十五条 授信中有关预付、赊销概念的界定:

  1.预付、赊销:指我方以支付货款,货物尚未到运到仓库验收、客户未支付货款,货物已经由我方向客户方发生转移的购销业务活动;

  2.长期预付、赊销:指在签署的购销合同中,允许客户按照一定的信用额度和发货、回款期限进行预付、赊销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对于A级客户,可以给予一定授信,但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对于原来没有赊销行为的客户,不应授信;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在非常必要的特殊情况下,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可以给予临时预付、赊销,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回款额,预付、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2. 对于原来已有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可以根据其销售能力和回款情况给予长期预付、赊销信用,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和回款额。如果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发货、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第二十七条 对于B级客户,原则上不予授信;确有必要,必须严格办理完备的财产抵押等法律手续后,由营销部经理上报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才可执行长期赊销或临时赊销,其赊销信用额度必须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回款额,同时不超过抵押资产额度。如果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其长期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个月,临时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5天。

  第二十八条 对于评为C级的客户,公司不予授信,不给予任何预付款和赊销。

  第二十九条 依据《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及营销部目前交易客户的预付、赊销情况,营销部还应将预付、赊销客户(包括授信客户和虽不是授信客户但已发生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进行汇总,并填写《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第三十条 客户授信额度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和购售合同、相关资料原件交给财务部保管,作为日常发货收款的监控依据。

  第五章 客户授信执行、监督及往来账管理

  第三十一条 营销部应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授权批准的授信范围和额度区分ABC类客户进行预付和赊销,加大货物催收入库和货款清收的力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三十二条 营销部经理和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具体承担对营销部授信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职责,应加强对业务单据的审核,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预付款和发货,必须在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书之后,方可办理。发生超越授权和重大风险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三条 对于原预付款、赊销欠款金额大于所给予信用额度的客户,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较短的期间内压缩至信用额度之内。

  第三十四条 对于原来已有预付款、赊销欠款的不享有信用额度的.客户,应加大货款清收力度,确保预付款、欠款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同时采取一定的资产保全措施,如担保、不动产抵押等。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付、赊销客户必须定期对帐、清帐,上次欠款未结清前,原则上不再进行新的预付款、赊销。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预付款发货、客户的赊销欠款要回收清零一次。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营销部应与客户确定下一个年度的合作方式,并对客户欠货、欠款全部进行清收。

  第三十六条 营销部应建立欠货、欠款回收责任制,将货、款回收情况与责任人员的利益相挂钩,加大货、款清收的力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每月必须稽核营销部的授信及执行情况。

  第六章 客户授信检查与调整

  第三十八条 营销部必须建立授信客户的月度、季度检查审核制度,对客户授信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客户信用情况的变化及时上报公司调整授信额度,确保授信安全,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

  第三十九条 业务主管每月度要对享有信用额度客户的经营状况做出书面汇报,并对汇报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 财务部负责提供相应的财务数据及往来情况资料,每月填写《客户授信额度执行评价表》后交营销部经理核对,财务部门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营销部经理审核业务主管的书面汇报后,签署书面评价意见,上报营销主管副总,必要时可对客户的信用额度进行调整,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作为营销部、财务部门下一步的监控依据。

  第四十二条 原则上调整后的信用额度应低于原信用额度。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三条 公司和营销部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对被授权人超越授信范围从事业务经营的行为,须令其限期纠正和补救,并视越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行政处分;

  (四)经济处罚;

  (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客户管理制度4

  1、负责服务实现的策划,制定物业管理公司新增加的服务项目的质量计划的制定、方案可行性的论证。

  2、是服务实现提供及过程控制的责任部门。对公共区域及外围绿化植物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管、负责各项费用的.通知及追缴、邮件、信件、报刊的收发等物业服务的日常工作。负责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服务。

  3、为客户提供日常报修、入住、二装、退租、日常清洁,以确保客户相关工作得到有效控制及提供满意服务。

  4、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所委托的有偿清洁服务,并对供方提供清洁物品进行监管,确保清洁物品质量。

  5、为达到服务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外墙清洁养护;物业管理公司废弃物、垃圾的消除处理工作及虫、鼠害的控制工作等产品防护)。

  6、负责为达到服务符合要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服务质量。

  7、定期拜访客户,了解收集客户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意见与建议,并进行统计分析,以满足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

  8、负责与客户沟通,组织对客户的回访,接待客户报修,负责客户满意度调查。

  9、负责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的标识制作、安装及管理。

  10、负责服务过程的监视测量。

  11、根据客户需求开展的其他服务工作。

客户管理制度5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的投诉及意见反馈,切实保障客户的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制度,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及意见反馈的接待和受理工作

  (一)电话或上门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总台接待并转专门负责人受理。

  (二)书面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行政总台负责受理。

  (三)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转来的投诉和意见反馈由专门负责人受理。

  (四)接待受理人员的工作:

  1、填写投诉或意见反馈处理登记表及台帐;

  2、留存相关材料的原件;

  3、将相关材料及处理登记表按规定转给相关处理人员。

  二、投诉和意见反馈的处理工作

  (一)被投诉人应当回避。

  (二)先由专门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再由业务分管合伙人处理,如分管合伙人不在,则由主任或其他合伙人处理。重大事项应由所务会议或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

  (三)处理人员应当对相关事情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四)涉及原则性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投诉,应召开所务会议或合伙人会议讨论处理方案,并确定是否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

  (五)应及时与投诉人或意见反馈人联系,明确告知处理的工作安排状况。

  (六)处理人员应当签署明确处理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移交专门负责人,由专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七)处理工作的`注意事项:

  1、相关人员在受理或处理相关事宜时,不得与投诉人发生争执;

  2、处理投诉应当认真、细致,仔细核查相关状况的细节;

  3、应尽可能缓解投诉人的情绪,但在作来源理决定前不得做任何承诺;

  4、处理人员不得将投诉及处理事宜告知不相关人员;

  5、原则上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回复意见。

  三、信息反馈及资料存档工作

  (一)处理完结后的所有材料由行政人员归档备查。行政人员应按年度建立案宗。

  (二)调查相关人员对处理意见的满意度。

  (三)如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满意,应及时向处理人员反映,并做好后续工作。

  (四)将处理意见及相关状况及时反馈给专门负责人。

客户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保证实现班组工作现场秩序,消除管理和工作中的失误,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客户中心现场管理需要遵循的“7s”原理: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t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节约(saving)。

  第三条集团客户中心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各组组长、服务督导员必需随时关注客户经理在办公现场的服务态度,及时指正客户经理的服务行为,确保客户经理接待客户、接听客户电话时态度规范。组长、服务督导员未按要求履行职责或考未及时指导、指导不到纳入绩效考核。

  (二)全体员工不得在办公室聚集闲聊、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第四条工作环境管理

  (一)办公场地要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场地的整齐规范,做到三无(无垃圾、无尘土、无污垢)、五净(墙面净、台面净、门窗净、地板净、设备净)。各组组长要对办公场地的卫生情况进行督促,发现各组组长现场管理督导不到位纳入绩效考核。

  (二)个人办公场地保持清洁,桌面不得出现香烟、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办公场地不得出现未送出的礼品,凡检查发现纳入绩效考核。

  第五条办公设备管理

  (一)各组组长每天8:30前必须对办公场地摆放的办公物品、私人物品进行检查,凡未按要求摆放的`纳入责任人绩效考核。

  (二)确保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正常运转,所有设施、设备如有故障必须当天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兼职),上报故障的方式包括工单、电话,凡未及时上报故障或上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纳入责任人绩效考核。

  第六条节能管理

  (一)遵循公司“绿色行动计划”的要求,在用电、用水、用纸等各个环节,力求节约资源。

  (二)打印报表时,应先预览查看是否符合要求,杜绝因打印格式不对浪费纸张的情况。

客户管理制度7

  1.1制度资料

  对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行为的管理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管理公司对投诉的处理。确保客户的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其资料包括:

  1、大厦客户服务部负责对客户投诉的记录和协调处理工作。

  2、被投诉的部门按照大厦客户服务部对投诉处理的安排具体解决有关问题。客户服务经理负责对投诉处理的效果进行检查。

  1.3管理标准

  1、受理投诉耐心,处理投诉及时,事后应有回访;

  2、有处理记录,有客户对投诉处理意见的反馈。

  1.4处理投诉工作流程

  1、大厦客户服务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并在《客户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

  2、客户服务部根据投诉资料进行核实之后通知相关部门限期解决,特殊状况应向物业总经理汇报。

  3、针对客户较严重的投诉,客户服务部应及时向客户服务经理汇报,由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讨,落实解决措施及职责人,限期进行处理。

  4、相关部门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助理安排回访。

  5、客户服务部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客户投诉记录》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6、对客户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

  7、投诉记录由客户服务部兼职助理进行统一管理。

  1.5投诉规避

  1、签订详细的管理合约,明确管理公司和客户或使用人的权力义务,防止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2、对物业的设施安排合理的日常维护、检修,使事故减少到最低点。

  3、经常开展反馈调查便民服务,了解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对客户或客户入伙时应及时交予管理公约书、客户手册、装修手册,并予以解释,降低投诉率。

  1.6投诉受理

  1、开通投诉热线。

  2、详尽记录投诉人姓名、公司名称、单元号码、投诉资料及联系电话。

  3、耐心听取客人投诉,禁止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职责。即使错误在本身,亦不可当面指出,客户态度即使很坏,亦不可顶撞客户,并记下投诉资料。

  3、对于客户的设诉,能当场做出解释应当场给客户解决,若不能立刻处理的应记下投诉人的姓名、事件的经过、投诉对象以及投诉人的联系方法,以便及时告诉结果。

  4、应感谢客人指出的不是之处,对客人提出的推荐表示感谢,并把事件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报上级主管审批。

  5、对于某个人违纪的投诉,应详细登记投诉的事件经过、证明人以及证物、投诉人及联系电话、签字。及时派有关人员的检查,确保事实的准确性,在依照事件的大小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6、投诉处理完毕致电或走访客户,询问其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是否有别的推荐,并再次感谢其对我们工作所做出的帮忙。

客户管理制度8

  一、服务监督制度

  技术服务部负责受理客户的投诉及服务请求,按照服务控制程序及相关作业指导书来保质实施服务资料;

  业务部负责监督技术服务部服务质量,为保证技术服务部的服务质量,实现服务、监督两条线管理,业务部每月对技术服务执行部门的服务受理、主动维护情景等各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月底编制《服务监督报告》并上报公司总经理,确保服务流程得到有效地执行,从而提高服务和产品质量。

  二、首问制和专人负责制

  1、客户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职责者。

  2、第一职责者对所接待的客户要做到热情、耐心。对办理的服务、反映的问题或要求要认真做好记录。

  3、客户询问或要求办理的事项在第一职责者分管的职责范围内。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认真的回答,不准推脱和误导,需要上门服务的事宜要及时处理。

  4、对客户的来询或要求办理事项不属于第一职责者职责范围的,第一职责者要认真登记,然后移交其它主管领导。如果主管领导不在,移交分管本事项的其它同志。

  5、凡涉及到单位重大事项,第一职责者要立即向总经理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6、第一职责者有权先解决客户问题后提交工作联络单。

  7、当第一职责者出现推诿、扯皮、不积极配合或等现象时,部门当事人将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工作岗位。任何公司员工接到客户电话(服务请求或问题投诉),无论是否属于自我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都应礼貌地向客户做出反应,并将问题详细记录下来,()及时反馈给客服部或相关服务执行部门人员,主动服务,不应让客户打第二次电话。

  三、新需求管理制度

  客服部每年12月负责向新老客户寄送新年礼物,并了解客户次年的需求计划。

  四、周报制度

  每周五午时部门例会,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提交本周客户服务情景和客户反映信息,例会上应及时总结分析各类情景。

  五、客户回访制度

  建立定期客户回访制度,客服部对交付使用的项目建立回访档案,进行定期的电话回访,即一年内项目每月回访一次;一年以上的项目每季回访一次,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六、跨部门协作制度

  服务流程实施过程以需求部门为主开展工作,其它合作部门根据需求完成配合工作。当需求部门在协调其它部门配合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导致工作开展难以继续,则将各部门意见提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主持裁决,并由监督协作部门配合完成。

  七、故障报告制度

  项目发生重大故障时,第一时间获得故障信息的公司员工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将故障的发生时间、地点、现象、处理预案传递至业务签单人员和分管经理。分管经理备案信息后应及时转达公司高层领导。同时,分管领导跟踪故障处理情景,故障结束后技术服务部主管应组织相关维护人员填写故障分析报告,将故障造成的`影响、处理情景、原因分析、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等及时反馈给客户及业务部。

  八、节假日服务保障制度

  节假日主要是指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五一、国庆、元旦和春节。节假日期间,是各企业网站受点击的高峰期,客服部必须在节假日期间为各网站的正常稳定运行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服务部门。

  九、服务信息内外部沟通制度

  确保服务流程执行过程中的主要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地在公司内部及公司与客户之间传递。在处理紧急状况时,技术服务部有权先解决问题,再供给工作联络单,以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

  十、服务分类

  10.1主动式服务

  10.1.1产品质量巡检

  由项目经理对各项目定期开展质量巡检工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现场进行分析,并及时递交给客服部予以解决。

  10.1.2客户满意度调查

  经过电话、信函、现场、传真、E-mail等方式向客户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技术安装、系统运行、工程实施、售后服务和对客户培训等各方面的满意度评价,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寻求解决办法,以逐步提高客户满意度。

  10.1.3服务调研

  由高层领导带队,组织资深工程师定期到现场进行服务调研工作,听取客户对本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意见、提议和批评,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服务调研活动结束后,将调研时收集的意见和提议汇总整理,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实施,以使我们的服务能真正满足客户要求,到达客户的期望值,甚至超出客户的要求和期望值。

  10.2被动式服务

  10.2.1热线应答服务

  当客户出现问题或故障时需要寻求帮忙,首先能够经过热线电话请求帮忙和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或排除故障。

  10.2.2远程服务

  当热线应答服务无法排除故障时,在客户授权的前提下,可根据客户供给的问题现象和故障描述,经过互联网远程接入客户所用系统来指导客户方面技术人员直接处理系统故障。

  10.2.3现场服务

  当热线应答服务及远程服务无法解决客户提出的服务请求时,客服部将指定相关技术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抵达现场进行服务(不一样的服务现场规定在不一样时间内出发到达),以求问题的最终解决。

  10.3人性化服务

  人性化服务就是要尊重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尊重客户个性,尊重客户的习惯,尊重客户的喜好,在可能的情景下一切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服务。人性化服务就是为客户供给的服务能被客户所理解和喜爱,超出客户的期望值。当无法到达客户的期望值时,需要进行分析原因并改善实施方案和措施,给客户一个最满意的回复。

客户管理制度9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各级主管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下属或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4)员工应保守公司与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公司与店铺的销售数据、文件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5)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6)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7)员工应爱惜公司与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8)员工应恪尽职守,非经核准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公司文件或传播不确消息。

  9)员工有违反上述准则条例的,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2. 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体味者,要适当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5)店员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 工牌与工服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4. 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或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根据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5)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盗窃公司或店铺电脑数据,违者严厉处罚。

  13)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14)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客户管理制度10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酒店客户投诉处理程序,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客户投诉”是指客户因未能享受到其预期的出品、服务等而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出,期望酒店给予回复或补偿的一种要求。

  三、酒店各级员工均有职责受理及根据自身的职责、权限即时处理客户投诉或将客户投诉反馈给上一级管理层人员或被投诉部门。

  四、各部门为客户投诉处理的直接职责部门,部门负责人为客户投诉处理的直接职责人。营销部负责定期对客户投诉进行汇总分析,并带给相关推荐。

  五、根据客户提出投诉时间的不同,“客户投诉”可分为在酒店消费过程中所提出的投诉(以下简称消费中投诉)及在酒店消费离开后所提出的投诉(以下简称消费后投诉)。

  六、客户投诉的处理

  一)投诉处理程序

  1、消费中投诉

  1)投诉本部门

  (1)酒店员工接到投诉后,应先了解相关状况(包括投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主要当事人姓名及客户联系方式等,下同),然后根据实际状况即时处理;

  (2)如处理后客户仍不满意或其提出的要求超出受理人员权限范围时,受理人员应逐级向上级请示处理,直至部门负责人;

  (3)如部门负责人处理后客户仍不满意或其提出的要求超出部门负责人权限范围时,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总请示处理;如处理后客户仍不满意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处理。

  2)投诉其他部门

  (1)酒店员工接到投诉后,应先了解相关状况,然后即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

  (2)受理部门负责人负责与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共同协商处理方案后,按相关方案予以处理。

  (3)客户对处理方案不满意的,由被投诉部门负责人请示分管副总处理;如处理后客户仍不满意的,由被投诉部门负责人或其分管副总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处理。

  2、消费后的投诉

  1)投诉本部门

  (1)酒店员工接到投诉后,应先了解或记录相关状况,然后即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调查后予以处理。

  (2)如处理后客户不满意或其提出的要求超出部门负责人权限范围时,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总请示处理;如处理后客户仍不满意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处理。

  2)投诉其他部门

  参照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点程序执行。

  二)投诉处理的时限要求

  1、消费中投诉,从受理投诉到最终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客人要求给予处理的时间。

  2、消费后投诉,从受理投诉到最终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七、客户投诉的汇总与分析

  1、每周周末,各部门负责根据本周已受理的客户投诉编制《客户投诉记录表》(见附件一),并由部门营销专员或部门指定人员于下周一将本周的《客户投诉记录表》交营销部存档。

  2、每月中旬,营销部负责根据各部门上月交来的《客户投诉记录表》,对客户投诉处理状况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顾客投诉统计分析报告表》(见附件二),作为营销月报附件上报总经室审阅。

  八、如客户所投诉事项属公司(部门)规范化文件无明确规定或部门未开展过相关培训的,投诉处理人还须于投诉处理完毕后填写《顾客投诉处理报告表》(见附件三),于表中写明客户投诉的原因、部门调查处理结果及今后为避免同类投诉的发生而推荐编写规范化文件或开展培训的名称,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送营销部加签意见,然后报总经室审批。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按批示意见执行。

  九、各部门内部处理客户投诉的操作程序及各级员工处理客户投诉的职责、权限,由各部门自行拟订相关作业指导书后执行。

  十、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规定的解释权、修订权属总经室。

客户管理制度11

  一、客户索取样品,原则上要按同产品销售价格收取费用,收费样品按“产品销售管理规定”执行。

  二、无偿提供样品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由市场营销部开具“纱布取样、出门审批单”,一式三份(留存一份、生产部一份、出门证一份)。

  2、“审批单”要逐项填写完整,规格栏内注明样品的.大小和数量(大小分为整纱、半纱和小纱),由部门领导签字,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3、纱样标准:整纱为出口标准纱计重1.9公斤,半纱计重0.8公斤,小纱为两个管纱的容量计重0.12公斤。

  4、经办人凭有效取样“审批单”到生产部索取样品。

  5、车间建样品登记台帐,明确取样品种、数量、样品规格,并由取样人签字,月底由生产部汇总取样数量,并与车间台帐核对无误后报财务部,办理出库销售手续。

  6、门卫凭手续完备的取样审批单,并认真核对检查后放行。

  7、属非在机生产品种,需到仓库取样时,由生产部通知车间办理退库手续,再取样,同时由司库员做好登记记录。

  8、同时,市场营销部根据入库数量填写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出库手续,财务部按领用单记入销售费用,同时作销售处理。

客户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 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 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玩忽职守,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客户管理制度13

  顾客忠诚度是店铺利润的主要来源:保持一个顾客的营销费用仅仅是吸引一个新顾客的营销费用的五分之一;向现有顾客销售的几率是50%,而向一个新顾客销售产品的机率仅有15%;顾客忠诚度下降5%,则利润下降25%;如果将每年的顾客关系保持率增加5个百分点,可能使利润增长85%;店铺60%的新顾客来自现有客户的推荐。但是忠诚不是天生的,忠诚必须要去赢得。

  1、推动顾客从意愿向行为的转化程度;二是通过交叉销售和追加销售等途径进一步提升顾客与店铺的交易频率。

  传统观念认为:发现顾客正当需求——满足需求并保证顾客满意——营造顾客忠诚,如此过程构成了营销三部曲。当满意度达到某一高度,会引起忠诚度的大幅提高。顾客忠诚度的获得必须有一个最低的顾客满意水平,在这个满意度水平线下,忠诚度将明显下降。但是,顾客满意度绝对不是顾客忠诚的重要条件!

  2、珍惜与顾客的关系。为了获得顾客的忠诚,店铺要提高导购员的综合素质,要合理的分析、了解顾客。要从多对一渐进到单对一的模式化营销。同时,管理者也必须花大量的时间,对每个vip顾客进行筛选出类别(A、B、C、D),利用麦凯66顾客档案来充分了解顾客,加强与顾客的交流,增加顾客的信任度,珍惜与顾客的关系,建立紧密型的融洽关系。

  3、更多地为顾客着想。要想赢得长久的忠诚顾客,就必须更多地为顾客着想,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使顾客满意,只有更多地为顾客着想,才能增加顾客的依赖感,才能提高顾客的满意率。

  4、更多地理解顾客的`价值。店铺管理者应该知道顾客对自己的价值,顾客是自己的市场根基,是自己的战略伙伴,更是自己未来发展的潜力,只有充分认识顾客的价值,让“顾客永远是对的”伴随自己的工作,把顾客的价值体现在长久的服务中,让顾客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增强顾客的被认同感。

  5、建立与顾客的广泛联系。店铺对顾客的了解,不应该通过单一的导购渠道,因为狭窄的信息渠道有可能使顾客的信息失真,使管理者作出错误的判断,而且这种狭窄的渠道还是非常脆弱的,一旦人员变化,就可能使店铺失去自己的顾客,应该与顾客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各类活动,增加与顾客的联系渠道,增强顾客的吸引力。

客户管理制度14

  1. 总则

  1.1 “及时快速响应”是客户投诉处理的基本要求;

  1.2 “尽量避免与客户打官司”是投诉处理必须坚持的原则;

  1.3 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的危机事件处理小组,负责重大客户投诉的'预警管理及处理;

  2.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2.1客户投诉:客户来电、到店投诉,销售顾问、客户关系专员、客户关系部回访。

  2.2客户投诉一般由客户关系部接待,销售部/售后部原接待员参与;但对原接待个人的投诉,原接待员工不得参与。

  2.3 接待人员应耐心倾听客户的诉求,稳定情绪,了解来龙去脉,并做好记录(投诉人姓名、电话、车型、车牌、投诉内容),并立即在OMS中查询客户信息是否属实。

  2.4 集团呼叫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后,准确记录客户的投诉信息(投诉人姓名、电话、车型、车牌、投诉内容),通过OMS传递给4S店,并短信通知客户关系部经理,4S店按《客户投诉流程》予以处理,在处理完毕后的24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集团客服部,由客服部进行回访和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

  2.5 重大客户投诉包括:重复投诉、向厂方投诉、堵门、闹事、退换车、媒体负面报道、4S店认为影响面大或性质恶劣的其他投诉;重大投诉在处理的同时,应该在24小时内向品牌事业部/管理部、法务部预警报备,品牌事业部/管理部及时向运营副总裁、CEO报备,并提供相应协助。

  2.6 当4S店发生重大客户投诉时,由投诉受理人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4S店危机处理小组开会商讨应对办法。

  2.7 重大投诉按厂家相关技术规范和业务规范要求进行预警。未按厂家要求进行预警造成公司损失,由业务经办人和4S店相关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2.8客户投诉及其处理,必须录入OMS形成周报、月报。

  2.9客户投诉涉及赔偿、补偿等按权限核决表审批。

客户管理制度15

  (1)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标准在期货合约中规定。

  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①出现连续同方向涨跌停板;

  ②遇国家法定长假;

  ③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

  ④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调整期货合④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交易所应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2)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每日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价格限制。

  每日开盘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一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①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板价格生效。

  ②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十分钟,市场暂停交易的,熔断机制终止,重启交易后,涨跌停板价格生效。

  ③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④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3)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

  同一投资者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持仓限额。

  会员和投资者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①对投资者单个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持仓限额为20xx手。

  ②某一合约总持仓量(单边)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该合约持仓总量(单边)不得超过该合约总持仓量的25%。

  ③获准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投资者持仓,不受此限。

  会员和投资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4)大户报告制度

  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投资者应通过受托会员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投资者的持仓达到交易所报告标准的,应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有权要求投资者补充报告。

  达到交易所报告标准的投资者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资者大户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投资者名称和交易编码、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

  ②资金来源说明;

  ③法人投资者的实际控制人资料;

  ④开户材料及当日结算单据;

  ⑤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管理制度《期货风险管理制度》。

  (5)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投资者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会员、投资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

  ①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②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

  ③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④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⑤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强行平仓的执行原则:强行平仓先由会员执行,时限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一律为开市后第一节。规定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的,由交易所强制执行。

  强行平仓的执行程序 :

  ①通知。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结算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以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结算会员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得。

  ②执行及确认。 1、开市后,有关会员应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仓要求;2、结算会员超过规定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3、强行平仓结果随当日成交记录发送,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得。

  (6)强制减仓制度

  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7)结算担保金制度

  交易所实行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交易所的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担保金和变动担保金。基础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担保金数额。变动担保金是指随着结算会员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的担保金。

  (8)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约见指定的会员高管人员或投资者谈话提醒风险,或要求会员或投资者报告情况:

  ①期货价格出现异常;

  ②会员或投资者交易异常;

  ③会员或投资者持仓异常;

  ④会员资金异常;

  ⑤会员或投资者涉嫌违规、违约;

  ⑥交易所接到投诉涉及到会员或投资者;

  ⑦会员涉及司法调查;

  ⑧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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