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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1 08:25:1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标准化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标准化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标准化管理制度(15篇)

标准化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第二章自评组织

  第六条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厂级和车间(分厂)级。

  第七条各车间(分厂)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安全员、工艺员、机械员、工段(班组)长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厂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第八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厂长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第三章自评办法

  第九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第十条各单位按厂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第十一条每月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1、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厂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厂长批准后实施;

  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技安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三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67号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标准化管理制度2

  第一条: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规定。

  第二条: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矿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专业、区队要成立以区、科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

  第三条: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两堂一舍”、标准管理专业,都必须按照《苏天能集团公司矿井质量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任何专业和单位,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

  第四条:矿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质量标准化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同时,班与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

  第八条:采掘工作面从投产到竣工,要设立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人员参加,达不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

  第九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分区域、头面、划片承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凡是分管区域内工程质量低劣,上岗进面又没发现,或发现而没监管督改的,追究当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机电、运输、通风、溜子队的施工、安装,都要对照标准及施工措施施工。凡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安装的,除责令重新施工外,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所有生产区域的文明管理,都要严格按照生产科的划定,做到所属区域内的标志、标牌、图牌板、管线、轨道辅设、风筒吊掛、隔爆、喷雾、栅栏设置、材料码放等符合规定。同时做到区域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矸、无杂物,否则按标准化奖罚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所属两堂一舍管理的生活区,每月定期检查三次。由分管矿长组织,要对照两堂一舍的标准严格检查。对饭菜质量低劣,且不能保证24小时有热饭、热菜;浴池水温不适、无淋浴、集体宿舍混住、卫生达不到窗明几净;所有矿属区域内脏、乱、臭的责任单位,按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三条:供应科所有购买的设备、配件、坑木,都要严格按矿规定要求进货。企管、机电等有关单位,要按程序严格把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严禁入库记帐。对井下所需要的支护材料,供应科应按科学要求,给予加工;不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造成影响生产或安全的,追究供应科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各专业、科室、区队,都要配备质量验收和安全监测的仪器、仪表,并做到定时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性能,做到正常使用。各种检测报表及时上报。否则,一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三违”处理,并追究处罚责任单位领导。

  第十五条:标准化办公室配合矿劳资及有关单位搞好培训,以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

  第十六条:矿标准化领导小组、标准化办公室对全矿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协调监督各专业考核,积极做好日常动态检查和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的配合工作。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及存档上报。

标准化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标准化工作,规范公司的生产管理、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增强公司产品、技术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促进国内、国际之间的技术合作、贸易与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公司标准化体系、组织制(修)订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类产品标准、分析方法标准等的制(修)订和实施都必须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生产质量部统一管理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表现为:

  (一)组织落实国家制修订标准的原则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提出公司制(修)订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

  (三)负责收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

  (四)组织制(修)订各类标准;

  (五)组织申报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及军用标准、行业标准;

  (六)参与新产品研制、老产品改进及分析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七)组织对公司实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协助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公司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公司制(修)订标准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二章标准制(修)订的原则

  第四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企业要逐步完善和强化企业标准化工作,凡公司产品必须有相应的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产品销售的依据。对公司产品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若尚无标准的产品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

  第五条标准的制(修)订要积极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并可参考国外公司指标或实物指标进行制(修)订。分析方法标准力求准确可靠。

  第六条凡公司基本定型的产品各事业部生产线、生产组技术负责人必须提出并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及实施管理办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当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及时复审,并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凡属开发新产品的项目,在项目鉴定时,应有“暂行技术条件”及配套的“检测方法”。并以此作为依据,制定相应标准。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及市场情况,必须于每年的10月底将需制(修)订的标准计划报生产质量部。在生产过程中,对急需制(修)订的产品标准、分析方法标准也可及时提出申请,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第八条每年12月生产质量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并提出下一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经与科技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科技部在公司r&d基金项目中列支,并纳入公司r&d基金项目的管理。

  第九条生产质量部负责标准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标准的制(修)订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三章制(修)订标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标准起草人按相关标准格式填写相应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或《国军标项目论证报告》,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申报,待标准化上级部门立项后(企业标准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产质量部书面通知标准起草人及部门负责人,起草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制定出工作大纲,工作大纲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修)订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和国内外标准发布情况;

  (二)工作内容、协作单位及分工;

  (三)预计提出标准草案稿、征求意见稿、预审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的时间;

  (四)分析方法标准的验证单位。

  第十二条制(修)订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标准必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标准编写格式、内容和编制说明等应按《有色金属标准制(修)订程序及要求》、《有色金属标准编写示例》、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jb0.1《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第一部分:军用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写;

  (三)试验报告、验证报告(分析方法标准必备文件之一)应符合有关研究报告撰写的.要求;

  (四)标准文本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不易理解和不同理解的可能性;

  (五)标准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等表达和概念应准确,并与有关标准相一致;

  (六)标准的图样、表格、数值、公式、化学分子式等技术内容应准确科学;

  (七)标准文本应包括:标准正文、标准编制说明书、分析方法标准还应包括标准试验报告、验证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标准审定、报批和发布

  第十三条标准草案完成后,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标准的审定工作。

  第十四条标准预审会会议召开前一个月,起草人必须提交符合以下要求的材料:

  (一)预审稿标准文本;

  (二)编制说明;

  (三)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四)标准征求意见处理结果汇总表;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七)标准预审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及其纸子版15份。

  第十五条预审会通过的标准预审稿,标准起草人必须按照预审会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标准文本,并按进度要求在审定会召开前一个月完成送审稿提交生产质量部,送审稿包括以下材料:

  (一)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书;

  (二)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三)预审会会议意见处理汇总表;

  (四)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预审会议纪要

  (含标准水平评价);

  (七)预审会专家签名表;

  (八)标准送审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及其纸子版15份。

  第十六条审定会通过的标准送审稿,标准起草人必须按照审定会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标准文本,并按进度要求在审定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完成报批稿提交生产质量部,报批稿包括以下材料:

  (一)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书;

  (二)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三)审定会会议意见处理汇总表;

  (四)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审定会议纪要(含标准水平评价);

  (七)审定会专家签名表;

  (八)有色金属标准审定情况登记表(国军标填写标准报批书)。

  (九)标准报批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

  第十七条国标、军标、行标和地方标准由标准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审定、审批、发布和实施。企标由生产质量部组织审定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发布和实施,产品标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制(修)订标准工作完成后,生产质量部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归档。

  第五章标准的实施执行和监督

  第十九条各部门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及签入合同的非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在公司内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出口产品技术要求按合同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生产质量部对签入合同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公司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为稳定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更改和降低标准技术指标,达不到公司公告的有效标准技术指标的产品或公司签订的技术协议的产品,生产质量部有权不给予办理产品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标准属于科技成果,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重大社会效应的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贯彻标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标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新修订标准颁布实施后,原来的老标准即自行废止。

  第六章标准文件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生产质量部负责收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并发放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发放到各生产线、生产组相关技术人员手里,并对其进行监管,确实保证标准的实施并对其负责。

  第二十六条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属于外来文件,由生产质量部归口管理,各岗位保留的该类文件应有专人保管、妥善存放。各部门正在执行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必须与公司公告的公司产品标准公告的标准编号和发布的年代号相一致,顾客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

  第七章标准制(修)订经费的来源及经费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标准制(修)订经费指的是承担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化管理上级部门下拨的经费以及公司r&d项目的经费支持,当经费到位后将由生产质量部通知科技部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管理办法》相关办法统一管理经费的开支。

  第二十八条标准制(修)订完成后,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标准的起草人给予300元~400元的标准制(修)订劳务费或视具体情况下拨一定的制(修)订经费。

  第八章标准制(修)订的考核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公司各部门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按《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曰起开始实施,并同时代替q/spm-gl-16-20xx《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制度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工业动火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分类等级及其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油田基本建设和其他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动火hotwork

  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具,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2

  置换displacement

  用清水、蒸汽、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将作业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替换出来的一种方法。

  3、3

  现场监督monitoring in fields

  在动火作业中,按照动火措施进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

  4、总则

  4、1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4、2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h,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作业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交底,并由接班相应人员签字后方可持续有效。二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d,三级、四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d。

  4、3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应严格限制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应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4、4油气集输泵站进行多处动火时,相连通的各个动火部位不应同时进行。上一处动火部位的施工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部位的施工作业。

  4、5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方案、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4、6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指定动火作业监督人和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并检查和确认动火措施的落实。

  4、7动火施工现场应根据动火级别、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车。

  4、8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5、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5、1动火分级原则

  根据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工业动火分为四级。

  5、2一级动火

  a)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b)容量大于5000m3储罐(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c)天然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d)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e)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长输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f)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g)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h)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动火。

  5、3二级动火

  a)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b)容量小于5000m3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动火;

  c)容量小于400m3石油液化气储罐的动火;

  d)容量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e)容量1000m3~10000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

  f)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输油码头及油轮码头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

  g)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以及液化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等的动火。

  5、4三级动火

  a)原油储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动火;

  b)容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c)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

  d)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处动火;

  e)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f)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

  g)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h)制作和防腐作业中,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的动火。

  5、5四级动火

  a)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动火;

  b)钻井作业过程中未打开油气屋、试油作业未射孔前,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动火;

  c)除一级、二级、三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

  6、工业动火审批程序及权限

  6、1一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1),经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由局级安全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技术的局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2二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2),经二级生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3三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3),经二级生产单位技术、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6、4四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4),经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7、动火条件

  7、1动火作业人员要求

  7、1、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1、2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生产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执行“申请报告书没有批准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的原则。

  7、1、3动火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动火监护人员要求

  7、2、1动火监护人员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7、2、2动火监护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7、2、3动火监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应急预案。

  7、2、4动火监护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2、5动火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动火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员停止动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2、6动火完工后,动火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3动火监督人员要求

  7、3、1动火监督人员应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火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7、3、2动火监督人员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7、3、3动火监督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3、4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申请报告书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7、3、5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停止动火。

  7、3、6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收回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7、3、7动火监督人员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动火监督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4机具要求

  7、4、1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布局与要求应符合GBJ50257的要求。

  7、4、2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4、3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

  8、动火作业要求

  8、1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8、1、1工业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超过1h后,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1、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8、1、3应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m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8、1、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8、1、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8、2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8、2、1凡需要动火的储罐、容器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和氮气浓度检测分析。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8、2、2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8、2、3在动火施工全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跟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8、3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8、3、1进入设备、设施及油罐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8、3、2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8、3、3制定应急预案,并有专人监护。

  8、4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8、4、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索。

  8、4、2在架空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8、4、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8、5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8、5、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8、5、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生。

  8、5、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8、6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要求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标准化管理制度5

  1 目的

  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准确、清晰,以证明安全体系有效运行,并为实现可追溯性、证实作用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提供客观证据。

  2 范围

  1 本程序适用于酒店安全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所有安全记录的管理。

  2 本程序规定了安全记录的分类、形式、编制、审核、编号、格式修改、填写、收集、存档、贮存、借阅、销毁的要求。

  3 职责

  1 保卫部是安全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2 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记录清单与记录归档管理。

  4 管理要求

  1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填写、保存、保护、借阅、复制和销毁执行质量体系的记录控制程序。

  2 各专业职能部门下发的记录,必须制定填写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使记录填写标准统一化。

  3 记录管理工作程序见图一。

  4 安全记录的分类

  安全记录的分类见表一。

  表一 安全记录分类表

记录类别

记录范围

1. 与安全运行有关的记录

包括文件的修订、变更记录、考核记录、安全内审报告、管理评审记录及报告、组织安全工作计划及总结、安全责任书、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合格承包商和供应商名单、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及跟踪记录、风险控制及隐患治理记录等。

2. 与安全日常管理有关的记录

包括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工作月报表、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消防记录等。

3. 来自承包方的安全记录

包括承包方的安全运行、检查监督及考核记录等。

  5 安全记录的形式

  5.1 书面、照片。

  5.2 电子媒体、磁带、磁盘。

  6 安全记录的编制、审核及批准

  6.1 各单位根据安全活动的需要建立安全记录表格时,由使用单位编制后送交本单位领导审核及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6.2 安全记录的使用单位在送审安全记录表格时,应由本单位领导在会审单上确定其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并将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通知各使用单位。

  6.3 安全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具有永久性保存价值的记录,应整理成档案,长期保管;

  二、有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则按要求时间保存;

  三、无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一般保存期限一年。

  7 安全记录的编号

  7.1 为保证安全记录有唯一的标识,每一种安全记录表格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由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进行,方法如下:

  7.2 记录分类

  将记录统分为四类,对照的字母分类为:

  档案类记录:DA 管理类(审批、备案、登记的表格):GL

  检查类:JC 记录类(包括值班、生产等的格式记录):JL

  7.3 专业

  按主管部门分为:

  安全:AQ 办公:BG 保卫:BW 工程:GC 企管:QG 安全标准化:AQB

  7.4 单位编号

编号

单位名称

编号

单位名称

编号

单位名称

01

办公室

02

保卫部

03

康乐部

04

人力资源部

05

工程部

06

财务部

07

餐饮部

08

客房部

09

采购部

10

市场营销部





  7.5 顺序号

  由组织编写的部门按照单一的记录分类、专业分类、部门排序,给记录表赋予一个单独的号码,组织编写的部门同时建立一个记录清单,明确记录使用的范围、对象、频率,防止一号多表或一表多号。

  7.6 年代号

  年代号由一个四位数字组成,代表记录的编制年代,如“20xx”代表20xx年编制。

  7.7 记录编号位于记录的首页右上角,距页边不小于1厘米,新时期罗马四号字体。

  8 安全记录格式的修改或换版

  8.1 安全记录格式有修改需求时,由提出部门按《变更管理程序》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附修改后的格式样品,在申请单中陈述修改的理由和依据,经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编号、印刷、使用,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8.2 使用新格式的安全记录取代原旧的记录表格,各使用单位应在新表格投用时,立即收回旧表格,并自行销毁。不允许在使用场所出现新旧记录交替使用的现象。

  8.3 安全记录的格式修改由各单位在“安全记录清单”备注栏上记录格式修改时间。

  9 安全记录的填写

  9.1 所有安全记录都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正确、完整和及时。

  9.2 安全记录上应写明年、月、日及记录人签名,签名时要写全名,必须是记录人本人签字。

  9.3 安全记录表格的填写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对有要求的记录栏目,做到字迹清晰、持久,内容完整,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对于记录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注销;

  三、当遇到缺项时,填写“缺项”;当问题记录结果为无问题,填写“无”;

  四、技术性安全记录数据不变,须重新抄上,管理性安全记录竖向整格内容相同,可用“同上”或“〃”表示;

  五、从某行开始以下全空,在此行左上角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填满;

  六、安全记录不能随便更改,若确因笔误需更改时,用“—”(文字可用“0”)符号注销,在符号上方由本人更正重新记录。对外发送的文件内容更改除用上述规定的符号更改外,还需有更改人的签名与更改日期。

  10 安全记录的收集与归档

  10.1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主管的(自己编号的)安全记录和所有安全记录列出总的“安全记录清单”。

  10.2 每年12月份各单位安全记录人员负责收集主管范围内各“安全记录清单”中自己主管的部分与主管部门进行核对,主管部门将年度核对清单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10.3 各单位将使用完的安全记录按“安全记录清单”上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按编号、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编目、归档。

  10.4 保卫部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安全记录清单”编制酒店年度“安全记录总览表”,以便各单位部门查询。

  11 安全记录的保存

  11.1 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管理,保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因日晒、雨淋、受潮、霉变、鼠咬、虫蛀、火灾而损坏。

  11.2 所有安全记录的保存应便于存取和检查。

  11.3 电子媒体安全记录由使用单位自行妥善保存。

  11.4 记录的保存时间在记录清单中逐个注明。

  12 安全记录的借阅

  12.1 借阅安全记录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单位在借阅安全记录时应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并要求借阅人签名。

  12.2 若需外借,需经归档单位领导批准。保密安全记录外借必须经文件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12.3 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安全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13 安全记录的销毁

  根据安全记录的保存期限,各归档单位对到期安全记录由保管人员填写“安全记录销毁登记表”由主管领导批准进行销毁。

  5 附则

  1 本办法由标准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准化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自评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

  4、定义

  4.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4.2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5、自评组织

  5.1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组织,即公司级和车间级。

  5.1.1车间级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成员:各车间班长、安全员

  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5.1.2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总经理)

  副组长:主抓安全的副总

  成员:安全办公室主任、专职安全员、财务科长、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

  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自评办法

  6.1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6.2各单位按公司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6.3公司及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做好记录,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计划和措施。

  7、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

  7.1每年12月份,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7.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7.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7.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7.5各部门自评相关资料报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整理归档。

  8、本制度自20xx年1月10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准化管理制度7

  一、凡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3、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三、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四、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2、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显示正常,防止检测元件失效影响其工作性能,造成误报。

  3、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3个月应校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自己做,校验和检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要求进行。

  六、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标准化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的奖罚措施,现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一、安全奖罚资金来源:

  1、公司设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每月按各项目部完成施工产值的1‰提取专项基金,由各项目部工程成本负担。

  2、在公司对项目部的日常检查、考核中对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的经济处罚,对员工安全违章违纪者的经济处罚的资金。

  3、上述两项资金来源组成公司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部设置独立帐户专项核算。所有处罚通知单都必须送达公司财务部执行。

  二、奖励细则:

  1、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全面履行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指标的项目部奖励10000元。

  2、对创建深圳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荣誉称号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10000元。

  3、对深圳市以上安全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获85分以上的项目部奖励3000元。

  4、公司每月组织的综合检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照深圳市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标准综合评分获85分以上的项目部奖励1000元。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给予发现者奖励200元。如发现后并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整改,杜绝了伤亡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500元。

  6、凡个人在操作中,由于模范遵守安全规程,避免了他人造成的重大伤害,给予奖励200元。

  7、由于能积极准确有效使用“三宝一器”,从而避免了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给予布置、实施的有关人员奖励200元。

  8、对在平时检查、监督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要求,使分管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负责人、有关责任施工人员年终给予奖励500—1000元。

  9、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为减少因事故而造成的损失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奖励200—500元。

  10、一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并能制止他人违章并被证实的奖励200元。

  11、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证明,产生一定的效益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12、在深圳市开展的“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活动”中取得优胜、为企业争得荣誉的项目部或个人给予1000—20xx元奖励。

  三、惩罚细则:

  1、工程项目竣工后,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达不到要求的项目部罚款10000元。

  2、对深圳市以上安全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检查评分不合格项目部罚款3000元。

  3、公司每月组织的`综合检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照深圳市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不及格的项目部罚款1000元。

  4、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的伤亡事故的,给予项目部主要领导、直接责任者处以300—800元罚款。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发现,追究其领导责任,分别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者处罚100—300元。

  5、有下列违章指挥行为之一的处罚100—500元;(1)安排未接受进场安全教育的员工上岗的;(2)安排没有合法用工手续的外杂人员上岗操作的;(3)安排没有进行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上岗作业的;

  (4)没有在下达任务单的同时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单的;(5)安排职工在防护措施不到位、又没有针对性安全保护措施上岗操作的;

  (6)强行安排工人在不安全状态下作业的;

  (7)没有任何施工组织设计(措施),安排非特种工人搭、拆外架或需冲天对接钢管承重内架的;

  (8)所分管的工程项目不按规范设置防护设施的;(9)安排机械操作人员违反“十不吊”规定作业的;(10)凡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而不办理动用明火手续的;(11)安排工人在没有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情况下从事明火作业的;

  (12)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没有予以配备肖防器具的;(13)凡安排工人操作没有安装触保器,防护罩的机电设备的;(14)各种大型设备和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运行使用的;(15)在接到安全部门签发的隐患整改单、检查单,不按时、按指定要求整改的;

  (16)事故现场未经允许就拆除而不利事故调查、处理的;(17)安排饮酒人员上岗操作的;

  (18)有损坏安全设施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6、有下列违章操作行为之一的罚款50—300元;(1)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

  (2)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鞋、赤膊、穿裙子进入施工操作区域的;

  (3)未正确佩戴、穿着劳保用品上岗作业的;

  (4)凡场内运输车辆规定不得带人而违章随车载人运行的;(5)进入施工操作区域没有按照施工管理人员安排搞好自身防护的,如站钢管操作,用夹板、组合钢模板代替脚手板、较薄木方代替脚手架横楞、用钢模板搭设操作平台的;

  (6)任意从建筑内或脚手架上向外、向下乱抛物料与建筑垃圾的;

  (7)擅自开动、使用不属于本工种加工机械及设备而串岗作业的;

  (8)上下脚手架不按规定通过脚手架“之字形”跑道或爬梯而直接从外架外侧攀越的;

  (9)违章用井字架提篮载人或乘坐提篮上下的;(10)违反临时用电规程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的;

  (11)使用的电器设备不按安全用电要求设置漏电触保器或不正确安装熔丝的;

  (12)在工作场内因工作需要未经允许拆除一定的防护设施,但工作完毕后没有及时恢复防护设施原状的;

  凡以上违章行为的人员属于管理人员处罚金额应是普通员工的两倍。违章行为特别严重而又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删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分律责任。

  7、有下列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之一的处罚50—200元;(1)饮酒后上岗作业的;

  (2)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或操作车间的;(3)在禁火区域(仓库、木工房)吸烟者;

  (4)工作时间在操作时打毛线、看报纸、看杂志等易于误操作的;

  (5)上班期间利用工作之便使用机械设备做私活的;(6)将现场防护用具(包括消防器材)私自拆除为已用的;(7)未经允许私自烧饭、烧菜、烧水等,或用碘钨灯烤火取暖的;

  (8)私自拆除或涂改安全标志的;(9)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

  在对以上违纪行为应先行劝阻制止,不服管理教育的再进行处罚。如违纪行为造成违章操作从而导致事故的视情节给予政纪,法纪处置。

  四、奖惩工作的管理:

  1、凡年终或工程竣工后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罚,应由分管经理组织、安全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执行。

  2、日常安全工作中对项目部的奖罚应由安全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奖罚意见,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各项目经理部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违章违纪的处罚由项目部安全员出具罚款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重大安全问题的奖罚应事先征求安全部门的意见。

  4、公司安全监督部对各项目部工程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违纪行为随时可签发罚款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安全奖励基金及奖罚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一帐户(科目)管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本项目部从20xx年9月24日起实行本《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以前所发的《暂行管理规定》已作费。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机场物流园区国内货运分拔中心项目

  20xx年9月24日

标准化管理制度9

  一、考勤制度

  ■公休制度:公休须提前三天提请店面主管上报审批,当天提请审批的视为请假,同时消减相应公休指标。连休要提前5天报批;

  ■请假制度:提前一天报批的,按报批时间消减实际工作小时。当天提请审批的按1、5倍计算请假时间。事后报批的'按双倍计算请假时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迟到、早退制度:1小时内按1、5倍计算,1小时以上2倍,2小时3倍。3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旷工制度:旷工按双倍记录时间班时,连续三班时或当月累计5个班时的,列入自动离职处理,并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及补助、补贴和其他福利。(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二、奖励

  1、完成《额定工作时》,无迟到、早退、旷工、怠工记录者,给予全勤奖,奖金按当月综合业绩给予;

  2、“零”顾客投诉、同事异议、上级问责记录者,给予奖励;

  3、当月获得两次以上顾客好评、同事赞扬、上级表扬的其中一项者,给予奖励;

  4、在交叉班组中业绩排位1、2名者给予奖金;

  5、跟单销售(通过非店面营业与顾客联络完成交易)累计达到三笔者,给予奖金;

  6、在退、换货单中,完成翻倍交易者,给予奖金;

  7、当月同时获得1、2、3、4条款奖励者,给予奖励;

  8、连续三个月获得1、2、3、4、5、6条款其中之一者,给予奖励;

  9、其他未列入以上条款的奖励。

  三、处罚

  ■ 20元类:①服务姿势不规范②私活公干③妆容/着衣不整④不使用迎/送宾客语言⑤不讲解促销内容⑥收/退/换货不记录/不汇报⑦卖场卫生不合格⑧在卖场吃东西⑨消极怠工。 ■ 30元类:①卖场设备/道具有异常不记录/不汇报。②卖场安全不合格。

  ■ 40元类:①报表延时②虚报数据③收到通知不按时公布。

  ■ 50元类:①交接班不当造成退单②服务不当造成退单)。

  ■ 100元类:①代人受过②与客争执③谩骂同事。④他听不该公布的事情。

  ■ 200元类:①诽谤/恐吓他人②偷窃物品③泄漏他人隐私造成影响的④擅自上传数据/图片。 ■ 500元类:①打架斗殴②泄漏营业数据③破坏公物。④毁坏坏他人物品

  注明:罚款不能代替以下其他处理方式:赔偿、行政处分、降薪、降级、调岗、开除等。

标准化管理制度10

  1. 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 组织机构

  1. 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 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 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 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 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 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 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 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⑴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 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 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 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 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标准化管理制度11

  一、董事长安全职责

  (1)董事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保证集团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8)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9)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10)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发生重大事故做到直接向上级报告。

  (11)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2)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总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基层上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设备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机动、设备部门对基层上报的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5)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设备大修的安全管理。

  (7)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工作会议,分析机动系统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四、经营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工伤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组织或参加供应、销售系统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五、党委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入生产一线,掌握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范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六、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经理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

  (4)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7)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9)工会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题。

  七、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作好集团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临时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登记和进厂安全教育。

  (4)进行总结、安排工作时纳入安全工作。

  八、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活动计划。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型机械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向上级汇报。

  (10)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2)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直到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九、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和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和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漏事故,实现安全、稳定、优质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对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请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4)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所同时”审查。

  (5)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8)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成时,负责组织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十一、设备动力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范围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机械、和电器连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检查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3)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禁止危险等级不够的家电进入生产装置。

  (4)再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7)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8)签定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安全部门通报,参加基层上报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人事部门安全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工作。会同安全部门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按照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十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检查和登记,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通报安全部门,会同车管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各类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十四、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按照规定交纳安全保证金,并保证返回企业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

  (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的资金到位。

  (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十五、供、销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2)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

  (3)贯彻执行运输车辆、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安全质量负责,符合国家和上级有关标准。

  十六、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3)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

  (4)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未通过考核者不能雇用。签定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5)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十七、行政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供应。

  (4)负责食堂、所属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

  (5)负责本部门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施的安全管理。

  (6)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的安全卫生管理。

  十八、团委安全职责

  (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广大青年在生产第一线发挥安全生产突击队作用。

  (3)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有效的管理监督。

  (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十九、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仪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措施和安全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周组织一次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8)负责动火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安全措施。

  (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的值班制度。

  二十、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8)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二十一、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可随时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2、要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苗头。

  3、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坚持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

  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及单位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还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标准化管理制度12

  一.围墙、围挡标准

  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外地大型工程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如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3、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标识标牌

  1、进出口硬化标准:

  (1)进出口路面必须采用砼进行硬化。

  (2)进出口处应设置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配有高压水枪,由专人管理。

  2、现场硬化标准:

  (1)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人行道路应做砼、水泥方砖硬化处理。

  (2)基础施工阶段主要道路可采用毛石、石粉进行硬化;主体施工阶段以后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主要道路宽应不低于4米;其它道路宽应不低于2.5米。

  三。 场容场貌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划分施工区、物料摆放区,并用黄黑相间钢管进行划分、围护,并设置标志、标识牌,明确责任人。

  (2)现场的道路两侧,机械设备基础周边、外脚手架基础周边、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当砌筑抹灰,保证排水通畅。

  (3)桩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标准设置泥浆沟、沉淀场地,保持现场整洁、经沉淀场地过滤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4)现场宜设置职工吸烟室,不得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

  (5)现场宜根据条件设置绿化与美化设施。

  四. 材料堆放管理:

  (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做好标志,设专人管理。

  (2)作业场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散装物料及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设置围栏。

  (3)建筑材料、构件、器具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所标定的位置定置摆放。

  (4)料堆要整齐、牢固,要设置标有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内容的标牌。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五. 现场标识标牌管理:

  (1)现场必须设置集团公司标准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工程建设目标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在临街及较大工程醒目处必须设置中泽建工集团标识。

  (3)“五牌一图”应当设置在大门内侧附近或办公室前。

  (4)现场的明显处,应当书写或悬挂安全标语。要建立宣传栏,定期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知识。

  (5)要按安全警示标牌平面布置图所标注的位置,应当正确悬挂各种标准警示标牌,个别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

  六. 区域管理:

  (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办公、生活区要远离施工区域30米以上。对于现场确有困难,满足不了此要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安全防护,以保证职工安全的办公、生活环境。

  (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集团公司标准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医务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并要求稳固、安全、整洁。现场医务室应设置保健药箱。有条件的应配备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严禁在现场发生违反社会综合治理事件。

  七。 现场住宿管理:

  (1)现场住宿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使用电器。

  (2)宿舍应设置2米×1米的制式化双层床铺,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2平方米,宿内净高度不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少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16人。室内卫生设专人负责。

  (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鞋柜(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架,有条件的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探亲室、夫妻间等专用房间。

  八. 食堂、淋浴间、盥洗池、厕所等设施管理:

  (1)食堂必须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炊事人员应持体检健康证上岗。

  (3)食堂宜设置单独的制作间,储藏间,使用清洁能源。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满贴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及防滑处理,天棚要做吊顶处理并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4)食堂外宜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当日清运。

  (5)淋浴间内宜设置满足作业人员需要的淋浴头。洗漱池宜使用节水龙头。

  (6)施工现场宜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做到无明显异味。

  (7)生活区、施工区宜设置饮用开水设施,由专人负责。

  (8)文体活动室宜配备电视机、书刊、棋牌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九. 现场消防管理:

  (1)必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成立现场消防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措施,合理地配备消防器材,并且定期复检,确保齐全有效。

  (2)加强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应设置消防保卫牌,其内容要结合现场实际并符合有关要求。

  (3)高层建筑(30米以上)施工时宜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源及足够扬程的水泵,并逐层设置消火栓。

  (4)动火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办理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十. 主体防护:

  主体施工阶段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搭设脚手架,在脚手架内侧挂绿色合格密目安全网(20xx目以上)进行封闭防护,脚手架架体必须保持密闭,安全整齐、清洁,如密目安全网发生破损或污染要及时更换。作业层挡脚板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其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每隔6m满铺一层竹笆。

  十一。 “四口”防护:

  “四口”防护设置必须设置有效,充分起到防范作用,具体应:

  (1)楼梯口防护:每层楼梯口应在模板拆除后及时安装防护临时护栏,临时护栏采用φ48×3.5的钢管组合而成,上杆离地高度约1.2m,下杆离地高度约0.6m,或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工具式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防护:电梯井口应在模板拆除后及时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采用钢筋焊接成网状,并在电梯井墙上采用膨胀螺栓进行固定,或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工具式防护设施。

  (3)预留洞口、坑井防护:预留洞口及坑井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防护。

  ①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不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动。

  ②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为盖板盖住洞口,盖板应能保持四周搁置均?,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

  ③边长在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

  ④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⑤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加设红灯示警。

  ⑥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层面与楼层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十二。 临边防护:

  临边防护设置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充分起到防范作用,具体应:

  (1)基坑周边、楼层周边、屋面临边及料台临边等重点部位的防护栏杆设置高度为1.2m,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基坑周边在栏杆下边设置固定高度为20厘米的挡水墙,砂浆抹面。夜间施工时应设置警示红灯。

  (2)防护栏杆必须由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3)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均搭设防护棚,以保证人、物的安全。

  临时用电标准

  十三。 系统设置管理:

  (1)现场施工临时用电设置必须采用tn-s中性点接地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dz20t系列塑料透明断路器。

  (2)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阴暗、潮湿作业场所应选用不大于15ma/0.1s的漏电动作开关。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采用集团公司标准样式。

  十四。 电器元件选择与配电管理

  (1)配电箱选择应满足jgj46-20xx要求,漏电保护器应与dz20t系列塑料透明断路器及设备容量相匹配。

  (2)现场所有配电导线宜使用橡套软电线,不得采用塑料线、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铜线代替保险丝。

  (3)临时用电线路宜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潮湿和易触碰的场所照明采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

  (4)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应齐全有效,无裸露,标识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5)配电室宜具有防雨雪、防晒功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机械设备管理

  十五。 起重机械设备按规定登记备案、起重机械安拆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并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登记备案标示悬挂显著位置。

  十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七。 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并悬挂“三定”作业标志牌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同时应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有关维护保养的书面记录。

  十八。 所有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应齐全有效。

  十九。各类机械设备应在显著位置喷设企业标识。

  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 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十一 必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文明工地达标目标)。目标分解到人,操作具体。

  二十二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经过审批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 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本人签字,分部分项内容齐全,针对性强。

  二十四 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十五 必须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和使用领用台帐。

  二十六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进场人员必须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三类人员”考核证。

  二十七 必须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二十八 影像资料留置

  为便于管理与申报,各项目部应分别将三个阶段的安全施工照片进行拍摄汇总,分别为基础阶段安全施工照片(包括大门、标志牌、基坑周边防护、总配电箱、生活区、办公区);主体阶段安全施工照片(分配电箱、开关箱、临边洞口防护、各种机具、全封闭防护网、安全通道及护头棚);装修阶段安全施工照片(吊栏及其他防护);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特点的做法。

标准化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实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和谐发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项目部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3.3相关方:与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3资源: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322号)。

  4.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175号)。

  4.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xx〕133号)。

  5.1公司及各项目部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5.4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持续改进制度等。

  6.1.1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6.1.2主要控制指标:职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职工因工千人重伤率0.45人。

  6.1.2.1考核范围为单位在职职工、签订用工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6.1.3考核办法按照公司年初与各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6.1.4公司及各项目部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独立承担主体责任。应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伤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和职能,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

  6.2.1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公司原则上由总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

  6.2.2各项目部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6.2.3各项目部应建立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2.4公司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公司及各项目部应主动接受政府的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

  6.2.5.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2.5.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2.5.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2.5.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2.5.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查、检查。)

  6.2.5.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2.5.8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公司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总经理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6.2.5.9把安全生产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6.2.5.10公司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2.5.12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组织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检查和考核。

  6.2.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6.2.6.1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6.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2.6.3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2.6.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2.6.8公司及各项目部要积极主动向属地政府及业务对口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6.2.6.9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对象目录清单,明确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对象及重点,明确职责,并制定安全监管重点内容。

  6.2.6.10负责牵头的职业健康工作,组织拟订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并监督、指导各项目部依法开展职业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产投入与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二十四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节“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6.3.2各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各项目部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3.3各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6.3.4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6.3.5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6.4.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的识别和获得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五节“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识别获得管理规定”。

  6.4.2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详见本体系文件“第六章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6.5.1具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详见本管理体系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规程”。

  6.5.2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修订、变化情况,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6.5.3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安全内业资料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项目项目部按要求进行归档,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档案管理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

  6.5.4.1.1.2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安全专监资格审查、批复及备案记录;

  6.5.4.1.1.3下发、转发或批复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专项方案等;

  6.5.4.1.1.4各项安全检查台帐、记录、通报和整改闭合资料;

  6.5.4.1.1.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核、计量支付资料;

  6.5.4.1.1.7生产安全事故台帐、报表及相关事故处理资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5.4.1.2.3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6.5.4.1.2.4安全管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6.5.4.1.2.5安全管理台帐(包括安全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管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视记录、安全管理月报;

  6.5.4.1.2.7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6.5.4.1.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责任状。

  6.5.4.1.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5.4.1.3.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6.5.4.1.3.7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6.5.4.1.3.8特种设备登记、使用台帐及有关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

  6.5.4.1.3.9作业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6.5.4.1.3.10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6.5.4.1.3.11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6.5.4.1.3.12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6.5.4.1.3.1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6.5.4.1.3.14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6.5.4.1.3.15主要风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6.5.4.1.3.16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6.5.4.1.3.17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或记录。

  6.5.4.1.3.18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6.5.4.1.3.2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6.5.4.2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收集和管理。项目部安全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5.4.2.1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组织机构及具体的人员安排。

  6.5.4.3.4施工风险识别和评价,所有危险紧急状态及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础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应结合施工工艺、工法进行编写,编写应详细、明确,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施工中危险因素,并针对其编写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详见本章“第二十八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6.5.4.5.1开展岗位危险预知活动。分析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对各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5.4.5.2规范班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业为重点,通过对班组施工技术交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规范班组施工安全生产。

  6.5.4.5.3实施重点控制。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详见本章“第十五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6.7.1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填写复查验收情况。

  6.7.2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闭合,不得缺项。

  6.7.3对上级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验收后,及时反馈。

  6.7.4.1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项目安全副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

  6.7.4.2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

  6.7.4.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验收。

  6.7.4.4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6.7.4.5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6.7.4.6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会同安全员及现场监理共收。

  6.7.4.7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自验合格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工程师验收。

  6.7.4.8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基础上,报请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特种设备还需报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检测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支架;吊篮架、挑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整体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电梯;塔吊;临电设施;钢结构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30m3/h以上的搅拌站;架桥机;路堑开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护设施;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6.7.4.9.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6.7.4.9.2脚手架、满堂支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资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资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8.2.1安全文化建设涵义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标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

  6.8.2.2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项目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产。

  6.8.2.3.1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灌输渗透“以人为本、规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体项目部逐步形成预防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观念文化;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安全行为文化;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文化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防线。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标,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规范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网络,实现本质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新技术,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风尚和道德规范,规范安全行为。

  6.8.2.3.2.7塑造企业安全理念,树立项目安全形象。

  6.8.2.4.1要开展试点,分类建设,有序推进。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6.8.2.4.2要充分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步骤及实施方法。同时通过开展安全图板展示和教育等竞赛活动,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传播。

  6.8.2.4.3根据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识,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炼,通过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要结合自身案例,进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脑入心,融于行动,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同时,要自觉遵守和践行安全理念,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行为。

  6.8.2.4.5要建立完善适合项目实际、责任明确、覆盖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结合、奖惩严明、各层次有效监督的劳动保护监管体系。要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整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从严抓好制度的落实。

  6.8.2.4.6通过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争创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的操作环境。要通过文化建设,展现安全文化的内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建设氛围。

  6.9.1各施工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职民工驻地建设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严格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9.2各项目部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认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强对参建各方(承包、咨询、供应等)的安全管理,对其资格审查、选择、安全生产合同签订、施工作业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过程、提供产品等进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应对统一施工作业区域交叉作业各方进行协调、统一进行安全生产管控。

  6.10.3公司及各项目部不应将相关施工、咨询、服务等工作委托给不具备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公司与有合同关系的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详见本章第二十节、第二十二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指标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进行检查考核。

标准化管理制度14

  1、制订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并将其参加培训学习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及月度、年度考核之中。

  2、结合公司的、本矿的培训计划,制订适合本班组的学习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大力加强培养人才队伍特别是紧缺岗位。并定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做好对新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岗位知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4、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调动大家的学习兴趣,促进班组学习效能。通过学习活动,强化班组的'团队凝聚力,激发班组潜在的活力,最终实现工作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5、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班组集体学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6、培训组员要做到:一要注重员工心理素质的提;二要注重员工的精神教育和常识教育;三要培养员工的专业知识、正确的规范的操作技能和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四要注重员工的创新意识培养,提升班组创新能力;五要注重培养员工的爱岗敬业、模范典型精神。

  11、班组成员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每次培训学习活动。

  12、班组长负责班组的学习培训活动,并监督学习成效。

标准化管理制度15

  一、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

  三、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五、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七、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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