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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0 16:35: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

  各类设备、设施是集团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和完好率,直接影响着集团和小区的能耗、修理费用及居民生活。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成效,对集团的开发成本和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必须从技术、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加强综合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设施的综合效能和投资效益。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物业总公司设备工程主管

  分公司(处)设备维修主管

  电工班水暖班瓦工班热力站

  二、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资料,主要指其应具的台帐、卡片、档案等的建立和管理。

  1、设备分类:

  a、供暖、供热水设备;

  b、供电设备;

  c、给排水设备;

  d、通讯设备;

  e、交通运输设备;

  f、办公设备

  g、生活设备

  h、机械加工设备

  i、土建设备

  j、社区文化宣传设

  k、社区文娱健身设施

  l、其它设备

  2、设备设施编号:已经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在转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均应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建帐登记。台帐、卡片一式两份,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各执一份。

  3、设备设施台帐和卡片的管理:

  a、台帐和卡片由设备管理员管理,财务部由分管设备的`财会人员负责。

  b、集团新添设备设施和退出使用的设备设施,凭有关凭证,记入台帐卡和销帐注销卡片。

  c、设备设施折旧、大修、事故、内部调配、调出、报废等,都应根据有关凭证登记在卡片内,集团内部调配转移时,卡片随机转移接收单位。

  4、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一生的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直到报废过程中所形成的图纸、文字、使用说明、计算数据、科技参数、凭证照片、记录文字等文件资料,通过收集整理签字归档建立而成。是综合记载设备设施管理成果,是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a、要为每台设备建立档案,一台设备一个档案,袋内主要内容为:设备选型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书;设备购置意向书和竞标内容;购置合同或协议签字副本;设备验收合格证;设备装箱单及开箱检验记录;进口设备索赔相关资料;设备安装记录和验收移交记录;设备登记卡片;设备调试、运行记录;设备故障分析报告、事故报告;设备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设备维修、检修工作记录;设备报废申请和记录、其它记录。

  b、设备施档等管理原则和办法:设备设施档案内主管单位资料室统一管理,设备设施档案应建立目录和索引。设备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只供查阅,特殊需要,需经主管单位领导批准。

  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

  1、新置设备设施一经验收应及时入库妥善保管。

  2、在用设备设施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四、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1、设备在使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维护和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熟悉所操作的设备的关键部位,严格遵守本工种的技术安全规程。

  2、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要落实到人,表面保持整洁,安装要牢固可靠,部分设备设施要按时加油,润滑油装置种类齐全并符合技术规定。

  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好';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保养好。

  五、设备的调迁、租赁、报废:

  1、集团设备因需要内部调迁使用部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交接双方共同检验设备现状,签字并移交附属设施物品。

  2、集团的设备向外租赁,需先交押金。在合同或协议中对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明确体现,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租赁。

  3、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有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报告,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六、设备事故:

  4、设备事故类别:

  a、一般事故(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下)

  b、设备大事故(直接损失在20xx元以下)

  c、重大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在20xx元以上)

  5、事故责任划分:

  a、由于人为原因或操作者违规造成的设备事故。

  b、因设计、制造质量不好、安装不当造成的属质量事故。

  c、设备在正常使用下,因自然灾害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造成设备事故属自然事故。

  6、设备事故处理:

  a、一旦设备发生事故,设备管理员组织操作员、技术人员、有关领导共同分析原因,确定事故类别、责任并写出报告和处理意见。

  b、一般事故由主管单位领导做处理决定。

  c、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由集团总裁签署处理决定。

  七、设备的维修保养:

  1、要根据本部门所管设备的性能特点,使设备的维修保养各项规定落实到人,多人操作的设备每一台都要有专人负责,集团公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维护,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建立日常检查保养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制度以及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2、考核指标:

  a、设备完好率:热能、供电、供水在90%以上。

  b、故障停机率小于3%。

  c、一、二级保养完好率98%以上。

  d、巡回检查率达100%。

  3、交接班制度:交班作者下班前,负责清扫卫生,完成本班次交班设备运转记录并签字;接班操作者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对照交班记录认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必要时拒绝接班,请主管负责人协调处理。设备运转记录应字迹清晰、描述真实,各类记录不准撕毁和丢失。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2

  1.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听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全体教师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各部门的配电盘及总闸所控制的负荷标准应清楚准确,安装的插座烧损后绝不允许继续使用。

  7.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

  8.照明线路不能在暖气、水管上铺设。

  9.学校防火小组两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由防火小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过期不改,学校有权采取措施。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3

  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各个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单位(人员)负责。

  重要设备(价格10万元/台以上,功率300KW以上)的投用与否由使用单位提出建议,设备部门复检,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设备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⑴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

  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

  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

  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

  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⑵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①雷雨季节前搞好电气设备,高大建筑物防雷、防雨、接地装置电阻测定等。高压电气及电缆作预防性测试、整定试验。

  ②高温季节前落实设备的降温措施,架空线路松驰度等。

  ③寒冷季节前做好水、汽、油管线和露天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

  ④化冻季节前做好各种设备、管道、电杆基础塌陷、沉降预防工作。

  ⑶操作工要严格按规程进行设备的起动、运行与停车,运行中及时巡回检查,且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维修工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1)日常计划检修

  ⑴设备日常计划检修指设备的中、小修理。

  ⑵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应掌握检修内容,解决疑难,检修时要做到专人管理,合理安排、充分准备、及时检修,按检修的工艺标准和内容,保质保进度完成,不得影响生产,要不断提高检修技术水平,改善劳动组织、注意修旧利废,降低检修费用,厉行节约。

  ⑶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应根据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过程中的结果,以及历史经验积累资料(包括零部件的使用寿命、磨损、检修周期等),并考虑作业制度和生产计划。

  ①设备中、小修计划,由车间主管设备负责人亲自主持编制,如期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

  ②编制程序:车间编报检修项目和备件计划申购表,报公司审核购进。

  ⑷小修:一般间隔期较短,只是对设备局部修理。通常只更换和修复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机构配合零件的间隙等,因此恢复设备的工作能力和技术状况,保证设备能运转正常。

  ⑸中修:一般间隔期1-3年,并包括小修内容,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更换或修整、校正设备的零部件和基准。主要精度达到工艺要求,基本上达到消除缺陷,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到下次检修。

  ⑹非计划检修:因事故维修或操作使用不当,无计划修理均为非计划检修。

  ⑺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都必须认真地积累各类技术资料,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对历次检修的主要技术数据调整变动,主要备件的变更、使用,磨损与损失、设备与备件的使用寿命,检修周期,检修后的检查,试运与验收图纸,更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情况,认真做好分析记录。

  ⑻设备检修完毕后,维修班长要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按月上报,供车间进行检查和技术状况分析。

  ⑼中修计划编制依据,根据检修计划所规定的检修项目,检修规模,作为主要编制依据,与检修计划相互衔接,可以调整,但变动不要过大。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及拆除报废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开展及报废设备拆除时的安全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的验收、拆除报废的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3.2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审批;

  3.3总经办负责人员的变更审核;

  3.4生产设备部负责工艺、技术的变更审核;

  3.3生产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的变更审核;

  3.4品质部负责检验用仪器的变更审核;

  3.5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变更的审批;

  3.6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程序内容

  4.1设备设施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4.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4.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设备设施验收

  4.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或现场后,安全设备部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开箱验收。

  4.2.2检查设备设施包装情况,确认设备设施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4.2.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对于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设备使用部门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设备部,由安全设备部联系设备设施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2.6若设备设施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设备设施的所有资料说明由安全设备部建档。

  4.3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3.1超规定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陈旧、结构破坏或主要部件大部分损坏,无修复价值;

  4.3.2意外灾害和事故致使设备设施严重破坏;

  4.3.3影响安全生产,继续使用将发生危害事故的;

  4.3.4消费资源严重,技术落后的;

  4.3.5生产能力不适应公司发展的设备设施;

  4.3.6属国家规定淘汰产品,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

  4.4报废设备设施的申请

  4.4.1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填报《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单》,由安全设备部组织鉴定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废;也可由安全设备部提出报废计划。

  4.4.2凡报废的设备设施应及时通知财务部清账。

  4.5报废设备设施的安全处理

  4.5.1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应提前通知安全设备部,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拆除电动机的连接线;

  4.5.2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使用部门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洗和置换。

  4.6设备设施的拆除

  4.6.1拆除方案由安全设备部填报,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拆除。

  4.6.2拆除方案应明确下列内容

  1)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

  2)作业中不安全因素的风险评价;

  3)安全防护和作业措施;

  4.8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4.8.1根据拆除方案的要求,如牵涉到危险作业,要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各类作业许可证;

  4.8.2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类规定;

  4.8.3指定专人统一指挥,配备监护人员;

  4.8.4作业前必须确认水、电、汽、气源是否已经断开;

  4.8.5设备装置的.内部必须清洗、置换;

  4.8.6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施工。

  4.9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4.9.1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必须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遇六级以上强风或雷雨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9.2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4.9.3拆除的物体不得堆积在平台、跳板、脚手架上,要及时运走;

  4.9.4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4.9.5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4.9.6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4.9.7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量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4.9.8拆除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时,要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办理有关作业证后,才能进行拆除作业。

  4.9.9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防火等安全用品,以备急用。

  4.10对大型设备、装置或用爆破方法拆除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5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70%,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30%,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10%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3、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4、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5、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4、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5、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6、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15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一、设施设备管理:

  1、厨房设备如:羊肉机、冰箱、蒸饭车、压面机等设备均由专人使用;

  2、掌握自己所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3、不经过厨师长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厨房设备;

  4、定期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5、班后厨师长要安排专人对厨房所有设备及电源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方可离开厨房,并锁好厨房门锁;

  6、发现故障隐患,要及时向厨师长汇报,及时检修;

  二、工具及出品用具管理:

  1、厨房工具及出品用具如:菜刀、菜镦、工作台、菜盘、菜筐等所有工具、用具都要定人管理,保证所有工具、用具有人负责,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有物管;

  2、无论何时都必须确保工具、用具的卫生及完好;

  3、所有人员都要掌握厨房工具及出品用具的正常使用方法;

  4、定期对厨房工具、用具进行盘店检查,有缺口或损坏的工具用具,后厨人员要平摊赔偿,或由负责人赔偿;

  三、出品管理:

  1、所有厨房出品(凉菜、面点、肉、青菜、半成品)等必须分配到人,保证所有菜品都有专人负责质量把关。

  2、确保出品卫生、量足、味正、餐具无缺口、造型合格,规格统一;

  3、如因质量原因造成顾客退菜或投诉,由菜品质量把关人按照菜品价格给予处罚;如因质量原因造成打折等情况,给饭店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给饭店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4、多次因菜品质量造成投诉的厨师,厨师长有权给予其他处分或辞退处理;

  四、卫生管理;

  1、个人卫生管理:

  A、男厨师必须理平寸头,无胡须,不留长指甲,戴厨师帽,穿厨师服,并时时保持干净整洁;

  B、所有厨师每三天必须洗一次澡,保持清洁无体味;

  C、所有厨师不得使用化装品,以免影响出品口味;

  D、在厨房不得随意脱下工服,摘下工作帽;

  2、环境卫生管理

  A、所有清洁工具用具:包括拖把、灰兜、扫帚、抹布、玻璃刷等必须指定存放地点,使用完毕要清洁干净放回原处;

  B、按照不同的岗位划分卫生区域,确保时时清洁。而且所有人员都必须参加星期一的卫生大清除;

  C、定人定时检查厨房泔脚的清理及用具的清洁工作;

  五、厨房原材料购存管理;

  1、每日营业结束后,厨师长都要对当天肉类、青菜类、凉菜类、面点类、等出品进行汇总,对当天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汇总,对当天所剩原材料进行汇总;

  2、根据汇总数据,分类列出明天所要采购原材料数量,交于采购员,并对采购回的原材料进行过秤检查,确保所采购原料的数量和质量;

  3、营业期间,厨师长要对所有环节进行监督,杜绝浪费,对造成浪费的人和事进行必要的处分;

  4、营业结束,对所剩原材料过秤后,定人妥善保管,以免造成浪费;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6

  1、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台账》。

  2、设备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上岗证。

  3、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主管部门领导许可,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值班室及设备运行间。

  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谨防事故发生。

  5、设备管理、运行、维修人员应全面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值班室、设备运行间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及相关警示标志。

  7、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8、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始终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及搭晾衣物。

  9、设备运行间应保持通风、照明良好,应急灯始终完好,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并有防鼠、防蛇、防小动物进入的相关措施。

  10、每年年底前,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对所管物业项目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下一年《年度设备设施保养计划》、《年度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7

  一、用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安排后勤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

  2、选择符合资质的'企业供应桶装水,并获取近期水质检测报告,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3、基建科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及时维修,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定期清洗水箱,水房上锁,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二、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电器设备、开关和接头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2、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3、各班主任、处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本班级、本处室和所管辖实验室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等)。

  4、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三、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燃气管道。

  2、使用燃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3、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灶具。经常检查连接灶具的燃气专用胶管,定期调换。

  4、若发现燃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8

  1设备的备品备件及日常维修所用的物料的管理由财务部委托工程部仓库进行管理,工程部仓库将备品备件和物料统一编号,独立设账,设专职或兼职库房管理员,对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封存和调拨进行管理。

  2工程仓库根据各类物品的使用量等因素,确定各物品的最低库存量、最高库存量和保险库存量,工程总监/经理编制申购计划,经工程总监/经理审核后报送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采购部进行购买(专业性强的物品可由工程部自行采购,由采购部走账)。

  3工程仓库入库物品,仓库管理员负责验收,发现问题暂停入库,报告工程总监/经理处理;工程部需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入库物品;库管验收无误后,将物品登记入库。

  4工程部人员领用物品,领用者需持有工程总监/经理签批《物品用单》;其他部门领用工程物品,需由部门总监和财务总监联合签批〈物品领用单〉,否则不予发放。

  5对部分易耗物料,工程各班组可根据历史经验数据,每周统一领用,领用后,由班组领班负责管理,实用实销,月末盘点并做退仓处理。

  6每日库管员发放物品后,及时按电脑操作规程将资料输入酒店的'财务管理系统,并将〈〈物品领用单〉〉汇总交财务部。

  7备品入库后,库管员需加强管理,遵循'先进先出、领取方便'的原则,对库房定期整理,码放规范、整齐;防止物品损坏、锈蚀和遗失。

  8每月工程仓库管理员会同财务部人员对工程仓库进行盘点并核查账目,做到账物相符,发现盘盈或盘亏,查清原因,写出报告,由工程总监/经理和财务总监/经理处理。

  9技工维修完毕后,对所剩余的物料及时退还工程仓库或交班组领班处,月末统一退仓。对领用物料实行预算控制制度,对超预算使用物料,而又无合理解释的班组,根据比率降低班组的奖金额度,对节约物料的班组根据比率增加奖金额度。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9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六、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0

  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3)、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4、设备设施购置

  (1)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1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 职责

  3.1 生产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是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2 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 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4 管理内容

  4.1 培训

  4.1.1 新进厂员工在培训内容中,应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采取如下方式:

  A、总经办的理论培训;

  B、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和车间主任的再场操作培训。

  4.1.2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颁发的操作证书,经总经办验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2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按公司“设备管理程序”及“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实施。

  4.3 生产现场的安全

  4.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3.2 对各种设备和仪器,操作者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报告。

  4.3.3 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3.4 生产现场要求: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3.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3.6 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4.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管理员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4.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汇报(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并由生产部经理调查处理。

  4.5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 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 对设备安全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对设备安全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f 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g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 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

  对以上现象,将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6 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必要时的行政责任。

  4.7 每月一次,由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有安全

  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当场指出并要求其改进,并填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报告单

  2、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门,经本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备、设施的销账

  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

  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我矿生产矿井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主管领导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响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矿井作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矿井设备安全设施的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3条至第710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

  2.矿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下列安全保险装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过卷装置;(2)防止过速装置;(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装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6)闸间隙保护装置;(7)松绳保护装置;(8)满仓保护装置;(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3.空气压缩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至第739条规定,设置下列保护装置:(1)超温保护装置;(2)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3)断油断水保护装置。

  4.主排水泵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水位报警装置,相应配电系统符合电气设备有关安全保护的规定,有条件的矿井应装设泵房无人监控集控系统。

  5.主通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超温保护装置,机房内必须安设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等设施。

  6.井下运输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灵活可靠。

  7.矿井采掘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并确保灵敏可靠。

  第六条矿井设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安全保护,由维修工每天试验一遍,司机每1小时巡检一次,交接班时必须对内外过卷、脚踏开关等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存在安全隐患时可以拒绝开车。对于钢丝绳楔形连接装置,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抽检,发现断丝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每个月有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必须组织机电、地测等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全面检查,写出报告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第七条对其余各岗点,必须根据岗点设备的性质和要求,定期对安全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签字。对于更换的安全设施备品备件,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记录清楚,检修周期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检查试验规定

  第八条矿井主要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维修工每天检查试验一遍并将检查试验结果认真填写清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汇报,检查处理结果必须签字,实行责任负责制;每月矿井的机电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签字,做出结论性意见。正常使用的提升绞车,提升人员的每年进行技术测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解决。

  第九条空气压缩机和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等岗点的安全保护设施必须按照设备本身的要求和电气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必须在相关记录上签字备查。

  第十条各个岗点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定期进行上岗、查岗以及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检查。上岗的内容和发现、解决的问题必须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时上岗的,则必须在外出前指定专人代其检查,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对于安全设施的检修检查,必须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定期检修制度。检修周期严格执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检修中的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更换配件、测量数据等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填写清楚,以便为以后的检修留做参考。技术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有专门的资料室和相关设备,设定专门的资料管理员,定员定编,所有资料必须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学,并有专门的借阅制度。

  第四章大型固定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大型固定设备主要包括主提升绞车(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绞车和所有提人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和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

  第十四条大型固定设备改变其主要技术性能、结构及其系统能力和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大型固定设备的值班司机和维修工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周期表的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影响安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照《检修周期表》的内容和周期,实行强制性的检修,要严格执行每天两小时检修制度,每年的停产检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检修计划要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和申报:

  1.停产检修计划由机电科编制、上报和发至各有关单位;35kv系统检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

  2.停产检修计划在检修前五天,由矿机电矿长带领机电科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和安监科分管人员向总部分管领导汇报,停产两天及以上的检修项目要提前15天报张能公司审查;

  3.停产检修项目和时间不准随意变动和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分管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检修完毕,设备必须试运转。

  4.大型固定设备的关键部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探伤,探伤报告存档备查,对在探伤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七条合理选用润滑油脂,其型号、牌号和更换周期,要符合设备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须经过化验,压缩机油要经过闪点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固定设备硐室要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张挂)、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张挂)、交接班制(张挂)、操作规程(张挂)、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领导干部上岗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检查标准和周期、润滑油脂和其它润滑材料的检验制度;主提升机要建立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等。

  第十九条固定设备机房要建立以下记录:

  1.设备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对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的结果以及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其中主提升系统要记录每天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载设备、天轮、提升机滚筒、制动系统、调绳装置及深度指示器传动部分等维护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亲笔签字;

  2.设备检修记录主要记录设备部件的更换、修复、探伤和电气控制部分的调试、整定数据;

  3.运转日志和交接班记录主要记录司机每班在交接班时的交接情况并进行交接签字;运转日志记录中所列入的记录项目,凡是有数字显示者,均要真实记录具体数字,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机在接班后要对过卷保护开关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4.干部上岗记录各分管干部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的每月上岗次数上岗(分管机电矿长至少每月上岗一次,机电科长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岗一次,区队干部、科室管理人员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岗一次,区队主要领导要至少每旬上岗一次),并做好记录,主要记录在上岗时对设备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5.主提升系统还要建立月检记录,由机电矿长每月组织机电科长、分管技术人员等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统月检表”进行检查并填好月检表;

  6.要害场所入内登记记录除值班司机、维修人员以及按规定定期上岗的干部、技术人员外,其余人员进入机房均须登记记录,并有值班司机签字;

  7.事故记录主要记录设备各系统所发生的异常运行状态、各种保护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及处理情况;

  8.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主提升装置主要记录每天对《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的电气保护装置等检查、试验和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签字;空气压缩机主要记录安全阀、释压阀、断水、断油保护的试验情况和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主排水泵主要记录水仓高、低水位报警装置的试验和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情况;

  9.钢丝绳日检记录主要记录主提升钢丝绳的悬挂、更换、定期试验日期和维修人员在现场每天对在用钢丝绳断丝数、锈蚀、磨损情况及其位置和其它异常状态的检查情况。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滚筒上缠绕2层或3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有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钢丝绳连接装置必须每半个月打开抽绳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要有检查人员签字。分管人员要定期上岗抽查签字,其中分管技术员不超过七天一次,机电科长不超过半月一次,机电矿长不超过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统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要建立日检查、试验记录主要记录井上下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日检查试验情况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五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

  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机电科编制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计划,报总部机电处,并按计划协助实施。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由总部负责。

  第二十一条固定设备技术测定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技术测定报告由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应测试的设备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机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试,检查验收和测试的内容,必须包括下列项目:

  (1)现场拍摄提升机运行速度图;

  (2)天轮(导向轮)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无轮缘变形和轮辐弯曲现象;井架的变形、损坏、锈蚀和震动情况;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况;

  (3)检查盘式制动器的各部间隙及连接、固定情况,并验算其制动力矩;

  (4)测试保险闸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条件验算资料,验算在制动过程中钢丝绳是否打滑;

  (5)测试保险闸的贴闸压力;

  (6)机械、电气传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情况;各种调整和自动记录装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动作和精密程度;

  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解决。

  2.主通风机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五年内,如果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也要做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绘制通风机性能曲线。对通风机进行测试的工况点选择,一般不少于10个,且均匀分布。对轴流式通风机,应绘制出风机装置静压特性曲线,对离心式风机,应把全压特性曲线转化为静压特性曲线;

  (2)计算出正常运行工况时的静压效率和轴功率。

  3.主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水泵性能曲线,应在不同流量值的情况下进行绘制,测点不少于5个;

  (2)计算出水泵运行工况下的效率、排水系统总效率和吨水百米电耗。

  4.使用中的空气压缩机应每年进行一次测试,要测试压缩机的排气量、各级排气温度、压力并计算出压缩机的比功率和排气效率。

  第六章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二条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有专职维修工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分管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由分管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补刷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三条冬季要天天对立井井筒进行检查,坠冰隐患不排除,严禁提升。

  第二十四条钢丝绳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全矿使用的钢丝绳,新绳到货后,应由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供应科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提升钢丝绳必须经有资质的钢丝绳试验站试验合格后,方可悬挂使用。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副井摩擦轮绞车用的主钢丝绳及平?尾绳、φ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由维修工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磨损必须用专用量具。要将检查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等情况认真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3.连接装置处的钢丝绳必须每半个月拆卡抽绳检查一次,钢丝绳使用到后期或发现断丝较多、发展较快时,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要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4.在钢丝绳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钢丝绳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有记录,如发现异常的`突然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5.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2年,平?尾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一年。

  6.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为10%;

  (3)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为25%。

  7.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缩小量提升钢丝绳达到10%时,必须更换。

  8.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或直径缩小量超过上述规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9.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10.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第二十五条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都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的主井不得超过10年;四绳提升的副井不得超过15年。

  第二十六条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用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第二十七条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对副井提升罐笼的防坠器,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第二十八条信号、操车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种闭锁关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连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井口、井底摇台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要连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2.主、副井从井下信号工发给井上信号工和从井上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以及备用信号装置要灵敏、可靠。井上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

  第二十九条主要通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台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其中一台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起来;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机壳、风门不漏风,不锈蚀。叶轮安装角度要一致,应保持平衡,且无积尘,机电工区至少每年清扫、防腐一次;

  2.反风装置的每个机构必须灵活可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通风机的供风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装有防爆盖的井口要封闭严密,防爆门由机电工区负责,每六个月检查维修一次,并留有记录。

  3.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由反风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必须有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必须每小时将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

  第三十条压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设备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风,性能要良好;

  2.电机和电控设备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和压力调节器要齐全,指示准确,动作可靠;

  4.滤风器要至少每三个月清扫一次,空气压缩机的进风管和风包至少每年清扫一次,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压风机工作压力作水压试验。

  第三十一条主排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认真填写检修履历簿存档备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和所有水泵的技术测定工作必须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达到以下要求:

  1.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闸阀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体无裂纹,各闸阀使用正常,操作灵活不漏水;

  2.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齐全,指示正确;

  3.有可靠的引水装置和备用引水装置,并能在5min内启动水泵;

  4.水泵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0.5kwh,做到经济运行。

  第七章其它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三十二条认真执行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施、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操作证,方能上岗。设备操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条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进行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人员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工程技术人员与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维修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第八章机电设备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各单位使用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方可领取设备。做到帐、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条承担设备器材检修的单位未经机电科同意不得发放设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设备,使用单位次日必须到设备组登记报账,补办手续。

  第三十七条机电科每月下达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承修单位要认真履行设备检修计划,入库管理规定,按时完成临时性工作。

  1.凡使用机电设备器材的单位均要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送交机修厂及机电工区进行检修。

  2.井下、下闲置设备、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内交回租赁站。机电科下达闲置设备通知单之日即为有效。

  3.凡申请继续留用的设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机电科备案。

  4.设备配件升井后,升井单位要清理好设备配件的表面卫生,按机修厂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机修厂不得经任何理由拒绝接受。

  5.机电设备升井后,由机电科质量验收组人员与送交单位机修厂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字,对设备零配件的损坏、丢失情况进行登记考核。同时送交单位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八条工作面在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后,移交生产之前,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方可同时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特殊条件下,生产单位直接进入工作地点,即具备设备移交手续的条件,不得拒绝拖延签字时间。

  第三十九条各生产单位由于工作地点变化,需要交接设备,矿组织机电科会同移交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在现场检查验收清点无问题后,方或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交出单位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按照机电设备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设备的移交手续必须在当天完成。对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条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检修的设备,在矿牵头下由机电科各专业组参加会同交接双方清点数量,确认损坏程度办理移交手续。机修厂对损坏设备的考核以机电科出据的设备交接情况为准。

  第四十一条现场使用设备的单位,负责把更换或撤下来的设备在三天内并到机修厂并按指定地点存放,由质量验收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4

  一、为了全面细致地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工作,必须对所有参加搅拌站工作的人员进行四位一体化管理(即:机运物资部、租赁公司、管理组、施工队)。做到操作程序化、监控制度化、扎实有效地把搅拌站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并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岗位对混凝土搅拌站的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选用专业知识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人作为搅拌站管理者。

  三、站长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秉公办事,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管理规定,合理安排搅拌站各项工作程序。

  2、组织、指挥和监督机组人员正确使用、保养和维修设备,认真做好使用前检查和使用后保养。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合理使用、认真保养、加强检查、充分发挥设备效率、保证施工质量、完成定额指标、努力降低成本。

  5、检查《施工设备操作手册》填写情况,检查督促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组织机组人员学习技术,并对机组人员的技术考核,奖惩提出建议。

  7、搞好机组内外的团结协作和劳动竞赛。

  8、参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四、混凝土搅拌站各项管理制度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无操作证者严禁操作设备。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纪录和交接纪录;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做到不漏项目,交待清楚,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交班。

  3、操作人员在值班时应集中精力,不得干与作业无关的'事情,操作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严禁使用明火。

  4、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作业前先检查:、调整、注油、传动系统和称量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5、严禁在上位机上安装游戏及来路不明的软件,否则会影响上位机程序的正常运行,导致不可估计的错误与故障。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5

  总则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酒店副总担任,以协管酒店工保部工作。安全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工保部,安全日常工作由工保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办负责。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总经办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见附件一)进行妥善处置。

  六、酒店劳动安全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七、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

  3、听取各部门安全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八、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九、主管(领班)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员工安全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负责。

  十一、总经办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二、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总经办存档。

  十三、各岗位安全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四、总经办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总经办,由安全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五、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总经办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十六、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财务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总经办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相关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十七、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八、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十九、本规定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根据国家颁发新的法律法规及形势发展,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对本规定做适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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