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1 16:24:0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计量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计量管理制度(15篇)

计量管理制度1

  一、计量监督检查分为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用户的监督和内容的监督检查。

  二、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并为计量监督检查的顺利进行提供方便。

  三、加气站计量实施,人员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检查、考核合格才能执行计量任务。

  四、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用护监督。

  五、未即使发现,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在本部范围内实行定期检查,评方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计量监督检查,本站设计量监督员,进行经常的计量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计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标准器具送检率、计量器具合格率、计量系统无泄漏;

  (三)计量技术资料、档案填写,管理情况;

  (四)计量基础,基本技术掌握水平;

  (五)对计量工作中违法、失职、不严格执行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可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接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2

  1、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需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使用计量器具必需按操作规程举行操作,使用时当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当保管。

  3、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觉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准时送交有关部门举行处理。

  4、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准时封存、报停。

计量管理制度3

  为提高分公司计量管理整体水平,及时纠正管理中出现的漏洞,确保计量的准确、公正性,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分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管理体制及职责

  1、分公司计量管理在经营经理的领导下,由用电科负责计量管理全面工作,计量班、各供电所负责具体实施。计量班、各供电所及相关班组开展计量工作要遵循电能计量工作标准,按照分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办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完成表计的校验、轮换、安装、故障处理、计量改造等工作。

  2、计量专责师职责:负责分公司电能计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制定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表计轮换计划和现场校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上报年度电能计量需求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

  (3)负责故障表的处理审核工作;

  (4)负责表计校验的抽检工作。

  (5)负责对计量组、供电所领用计量器具、设备的审核签批工作。

  3、计量内勤班组的.职责:

  (1)负责分公司各类电能表的校验、检定工作;

  (2)负责各供电所撤回表计的检查,监督供电所轮校计划的落实,并核对装、撤表底数;

  (3)负责填报各种计量报表;

  (4)负责标准设备的日常维护、送检工作;

  (5)负责发放表计及库存表、帐卡管理工作。

  4、计量外勤班职责:

  (1)负责全县专变及综变总表计量装置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等工作;

  (2)负责购电卡表的安装、故障处理:

  (3)负责故障表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各供电所职责:

  (1)负责辖区专变客户和综合变考核用计量装置的巡视检查、缺陷上报等工作;

  (2)负责辖区综变所带低压计费表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工作:

  (3)负责供电所库存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4)及时巡视辖区计量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协助计量外勤班组完成专变用户和综变总表的表计轮换及现场校验工作。

  二、管理办法

  1、计费表的管理:

  (1)轮换表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每年1月5日前下达年度轮换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下达季度轮换计划,每月5日前下达月度轮换计划,一式四份,计量专责师留存1份,计量组1份,交供电所1份,月度计划转业扩1份。

  (2)现场校验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按现场校验周期做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3)领表:必须由计量组、各供电所装表员负责,由计量管表员将电表参数、安装地点等填入领表票内,装表员凭票到计量专责师处审核签字后,手续完善的管表员出表,月末计量管帐员(兼)凭领表单做出入库手续。领表一律填写领表单,一式两份,管表员一份,管帐员一份,计量组、各供电所每次凭轮换计划领表,新装、故障表、异动凭业扩报装工作票领表,计量改造凭改造计划领表。

  (4)交表:领表单位拆回的表计,凡属分公司产权的一律交表库。各所库存表不得超过20块(轮换期间除外),否则,计量组不予领表。领表单位交表和工事单要随时返回,当月发生的表计工程必须在每月25日前结清。

  (5)工作票管理:轮换表由领表单位凭轮换表计划到业扩窗口开取异动工作票。工作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写清用户名称、局号、厂号、底数、变比、安装地点等。

  2、装表管理:

  (1)新装表工作必须在客户业扩报装手续完成的情况下办理。

  (2)凡计费总表必须使用分公司储备表,表箱、电缆等材料按设计预算书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至电能表二次前设备。

  (3)新装、异动由业扩部门填写工作票,并按业扩流程办理。

  (4)装表员到用户装表时,应将所领取的表计、互感器参数准确无误的填写到异动工作票上。工作完成后,由装表员封表封箱,将表壳封印、校封印填写在装表工作票上,装表人签字后,由用户同时签字认可,装表员保存备查。安装ct及315千伏安及以上专变,装表接电后,由装表员对电能表接线进行检查。送电前,还需进行现场校验,校验正常后,在工作票中注明运行正常字样。装表后未接电的,由装表员负责在用户接电时再予以现场校表。

  3、高压计量箱管理

  (1)、新购入高压计量箱由计量专责师、计量组长负责验收数量、质量后,由表库管理员逐台登记变比、容量、产地等参数并入账。

  (2)使用前,互感器校验员必须按检定规程要求,进行逐项测试,合格后填写检定报告,交计量管理员备用,不合格的退回厂家。

  (3)、发出前的高压计量箱必须在箱体显著位置标明变比,对双变比的计量箱在送电时按实际使用变比标明,今后变更变比的计量箱需凭业扩部门提供的工作票,按实际使用容量进行变更。

  (4)、业扩部门在受理客户申请时,如需安装高压计量箱,必须在设计通知书内注明,设计人员在做设计预算时,要将所需计量材料、费用与整体预算同时做出,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计量组检查验收。

  (5)高压计量箱一定要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时要考虑防窃电和导线二次压降,核实变比后,及时传递工作票。如确有困难不能装在产权分界处时,报计量专责师,重新定位,并与客户协商签订线损协议。

  4、购电卡表管理

  (1)新申请的专用变压器用户,必须安装购电卡表。由业扩部门通知客户,所需材料由设计人员同其它材料一起做出预算计划,转计量组一份,由计量组和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装。

  (2)现在运行的专用变压器,客户欠费时,由所长提前一周将客户明细交计量专责师,由计量组负责安排计划,组织材料、安装。安装完毕后,工作票上必须由辖区收费员签字,证明不欠电费后,方可开户打卡、售电。

  (3)购电卡表电能计量装置、互感器、二次回路由计量外勤班负责安装、维护管理、故障处理、加封、上卡、更换等工作,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由两人以上完成,购电卡表一经安装任何人无权私自解除运行、拆封,计量外勤班在客户安装完毕后,加装一次性表箱封,并将封印号登记在工作票上备查。

  (4)发现购电卡表故障,由各供电所报计量专责师,转计量外勤班现场处理,核实电费余额,如需更换表计时,应将旧表剩余电量读出并转入新表。

  5、故障表管理

  (1)运行表计丢失的,由各所、计量组报计量专责师,由主管经理、用电科、计量组统一核实后提出赔表、追补电量等处理意见。填写计量故障处理单后,各级把关签字后发行。

  (2)因客户原因造成丢失、烧毁的计量装置,对电量异常的经检定后,由分管单位做出追(退)电量结果并通知客户后,由客户交齐补收电费和陪表款后再装表,不得先装后赔。

  (3)因计量装置异常、计量不准确,经检定后,校表室出检定报告,管理单位计算出追(退)电量后,传递到有关领导审核签字,转客服(供电所)发行。

  6、表计校验:

  (1)表计校验必须按规程规定作好各种实验(包括:清洗、预热、误差、潜动、走字等)。

  (2)返回表库的表计修理时计数器必须归零。

  (3)对新购入的新型号表要按批次对新表的性能、质量抽检,校表员日常校表要核对各种表计的常数,严格按检定标准校验,不得缺项、漏项,校验结果必须做好记录,按规定分类存档,以备查阅。

  (4)表计合格证每月由校表员到计量专师领取,并将当月校验记录数量与当月发合格证进行核对。

  (5)专用变电能表必须做调前校验,发现超差表必须及时报计量专责师并记录在工作票及校验记录上,以便追补电量。

  (6)受理用户的电能表校验,要严格按入网许可的厂家、型号收表,严禁接收已淘汰的电能表。

  (7)故障表校验:由管辖单位出据证明,校验员未拆封前,校验并填写检定结果报告,经双方同意后拆封,并按检定结果通知管表单位,计算追退电量。

  7、验封及核对表底数:

  (1)出表时由领表人验大盖封印,交表时由管表员验大盖封印,如无封印或封印被破坏,报请用电科,由用电科、计量组、供电所三方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2)旧表及事故表必须交回计量组核对表底数,发现有异常时,及时报计量专责师。

  (3)表计管理员要及时核对工作票与拆回表底数是否一致,发现表底数与实际不符时,要及时向用电科、拆表部门反映,并经双方联合查明原因。

  8、表计报废:

  (1)凡属淘汰型号表,待年终由计量组提出报废计划,登记电能表参数,由计量专责师及用电科核实后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对报废表在名牌上用钢印注明报废字样销毁。

  (2)各所库存表丢失,由各所负责赔偿。

  9、表库的管理

  (1)库存、运行表要做到帐、卡、物相符,计量组牵头每半年要对表库盘点一次。

  (2)运行、库存表计台帐各所和计量组要在每年12月25日前核实一次。

  10、报表

  (1)计量内勤班除按规定上报供电公司各种统计报表外,还应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表计轮换情况、现场校验计划、表计故障情况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2)各供电所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计量装置故障情况统计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计量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

  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第五条 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第七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理考核申请和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八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派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和特邀专家承担。

  第十条 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开展申请授权项目的工作。

  第十一条 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期由授权部门决定,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经复查合格的,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复查不合格的,应当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新增授权项目,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新增授权项目申请,经考核合格并获得授权证书后,方可开展新增授权项目的`工作。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终止所承担的授权项目的工作,应当提前六个月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擅自终止工作。

  第十三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开展校准工作;

  (四)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

  (五)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

  第十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数据;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四)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五)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办法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建计量基、标准状况进行赋值比对;

  (四)用户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

  第十六条 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进行整改,并报请组织实施监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暂停其有关工作;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七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开展须经授权方可开展的工作的;

  (二)超过授权期限继续开展被授权项目工作的。

  第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吊销计量授权证书,由发证部门决定。

  第二十一条 从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一营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接受考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考核工本费。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与本办法有关的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查考核申请书、变更授权项目申请书以及计量授权证书的式样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管理制度5

  1、井上、下安装的计量器具,必需经计量部门校验,取得合格后,并在计量办记下后方能使用。

  2、计量器具的安装必需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保证计量器具的精度。

  3、挑选安装计量器具时,应按照设备负荷容量的.大小,挑选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4、任何人在用电计量器的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动或伤害,计量器具一经发觉郑重处理。

  5、全矿全部用电单位都必需装表计量,按照各单位实际用电状况制定用电考核指标。

  6、管理用电人员每月对全矿全部用电举行抄表计算。按实际用电与下达的用电指标举行考核,施行节奖超罚。

  7、用电管理人员必需以身作则,严格仔细搞好计量工作,一经发觉有隐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郑重处理。

  8、用电管理人员还要不定期的对计量器具举行监督检查,一但发觉计量器具有问题,首先先停电,经供电部门领导和计量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计量程序准时更换,以保证计量的精确度。

计量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地磅计量和地磅房的日常管理,确保计量准确、可靠,时常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计量

  1.凡需要地磅计量的原料、产品或者物资,无特殊情况一律由仓库保管负责领车计量。

  2.车辆上下磅过程中不允许称重操作,避免车辆不完全上磅就进行称重。

  3.计量时,要确认磅上是否有人、车上是否有人、车辆是否完全上磅、重车和空车是否为同一车辆等信息。无论空车重车,一律要求做到磅上、车上无人才能计量。对采购的原料、物资,要全程查看计量前后时间内,车辆有无弄虚作假人为增加货物重量的行为。

  4.磅表为负值状态时不允许过磅,避免人为减少磅的基数(正常应当是空磅时为“0”)。

  5.车辆上磅过程中司磅员如果进行“置零”操作,则系统不允许过磅。

  6.司磅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公平计量,细心核对,防止因玩忽职守造成计量数据错误,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据情由当事人进行部分赔偿;计量人员要严以律己,严禁出现以权谋私的行为,否则按差额货值的5倍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7.在称重出现异常时,司磅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

  二、收费标准

  1.20吨以上(含20吨)每辆收费20元人民币。

  2.10吨以上(含10吨)20吨以下每辆收费10元人民币。

  3.10吨以下每辆收费5元人民币。

  4.收费凭据必须加盖专用印章,并注明过磅车辆的车牌号码,否则一概无效。

  三、磅房卫生

  1.禁止在磅房内放置与称重无关的工具、物资。

  2.各种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磅房内干净、整洁,无尘土、烟头、蛛网、碎纸、杂物。

  3.平常要保持窗户关闭,特殊情况下打开门窗后,过磅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防止因大风或降雨造成设备损坏。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磅称显示屏表面和有关线路接头,防止生锈和损坏。要经常用干净软布擦拭显示器表面,保持表面洁净。

  5.磅房和磅称表面及周边卫生由地磅管理员定期打扫,地磅管理员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和乱扔东西,对陪同过磅的客户人员也要随时叮嘱注意卫生。

  四、维护保养

  1.定期对磅称的接线柱、显示屏、传感器、有关螺栓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锈蚀影响正常计量。

  2.秤台四周间隙内不得卡有石子、煤块等杂物。

  3.经常检查间隙是否合理,秤体限位螺丝不应与基础接触,一般间隙2-3mm。

  4.经常清扫台面,保持清洁,不得有积水,表面油漆应定期重新刷涂。

  5.禁止在台面上进行电弧焊作业,以免损坏仪表和传感器。

  6.经常用柔软洁净的擦布擦拭本仪表,不可用有机溶剂擦拭仪表。

计量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量工作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现代化和技术进步的基础,搞好计量工作对指导生产,强化企业管理,达到高产、优质、低耗、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其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管理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理制度是我公司计量工作的基础规定,在生产、经营及其它管理中,在计量工作上都应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计量管理的目的

  第三条计量工作具有法制性、统一性、准确性、社会性的特点。特别是国家已颁布了计量法,要求企业将计量法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这就需要企业强化计量管理,使计量工作完全处于受控状态。并且,当企业正当权益受到外界损害时,亦可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计量工作涉及企业各部、室、生产的各个环节,贯穿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如计量工作不能形成一个以管理、技术、信息组成的闭环计量系统,就无法适应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五条计量管理工作主要是由计量器具给出的数据为依据,可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决策层提供可靠信息,以达到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最佳有效控制。

  第三章计量工作的任务

  第六条宣传、实施、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参加各种类型计量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计量知识和计量法制观念及提高计量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七条组织、设计全公司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规则,并付诸实施。统一管理全公司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设施。

  第八条制定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办法和计量器具管理目标,制定各计量管理制度,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组建计量管理网络,制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保证计量单位和数据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组建量值的传递系统,开展计量检测,研究完善计量手段,制定计量器具的配备、购置、使用、封存、报废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组织强检与监督管理,认证计量数据,处理计量纠纷。

  第四章计量管理系统的组成

  第十一条计量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计量管理机构。委员会的负责人由分管计量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可由有关部、室领导组成。负责审查公司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协调全公司计量工作。

  第十二条制造工程部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计量工作的执法机构,实施计量技术、行政和法制监督管理。制造工程部下设检定室。

  第十三条各部、室必须有一名部长(或主任)分管计量工作,下设一各兼职计量员,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在制造工程部的统管下组成计量管理网,负责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第五章计量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第十四条计量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保证完成公司的计量任务。

  2、审批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公司检定方法。

  3、批准公司计量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对公司重大计量工作问题做出决策,如人员配备,计量方面的奖惩决定等。

  5、批准企业管理系统的模式和量值传递系统。

  第十五条制造工程部计量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上级计量行政部门的文件,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到上传下达,制定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建计量系统管理网。

  2、建立公司所需的标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负责公司计量技术工作。

  3、统一管理公司计量器具和设施(如长度、热工、力学、理化监测等)包括计划、入库、建立台帐、发放、使用直至报废等各个环节,并对各部、室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和抽检计划,下达检定通知单,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检定和计量器具(含标准器)的送检,保证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为100%。

  5、开展计量检测,推广新的计量技术,研究完善计量手段,对全公司各级动力量、物资量及工艺产品质理等数据进行认证,具有计量执法职能,处理计量纠纷。

  6、宣传和普及计量知识,统管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全体员工的计量意识、法制观念。

  7、贯彻计量奖惩制度,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交给的任务。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检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完成每月的周检、抽检和修理任务。

  2、维护、保养室内的计量标准器,配套仪器及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检定通知要求,定期将标准器检定,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和精度要求。

  3、完成制造工程部下达的计划,开展计量检测,认真填写检定记录、检定书等,及时反馈检定情况,对于无法修复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提出主导意见,报请制造工程部审批。

  4、熟悉检定规程,按照规程从事检定工作,不得擅自增减项目。如无检定规程的可按本公司制定的暂行办法测试。对原始记录每月要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积极参加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取得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检定员证。

  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检定室不得挪作它用,要安全第一,做到文明生产。

  7、对部里下达的临时任务,不得推委,要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各有关部、室的职责

  1、各有关部、室对其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2、在制造工程部的指导下,编制能源、经营、工艺控制、质量检验、安全保障、环境监测等计量网络图,并送交一份给制造工程部存档。

  3、对在用计量器具,要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保养,做到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并按制造工程部的通知定时送检。

  4、按规定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妥善保管,并随时接受检查监督。

  5、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不断提高所在部门职工的计量意识和法制观念。

  6、按时参加公司内组织的计量培训及各项活动,认真执行计量工作的奖惩办法。

  第六章计量工作岗位责任制

  第十八条分管计量的公司领导岗位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法规,负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2、审查并批准公司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本公司计量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

  3、负责协调制造工程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实施纵向、横向计量的监督管理。

  4、健全计量机构,配备计量人员,并审定聘用兼职计量人员,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法制管理。

  5、定期对计量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重大计量问题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研究。

  6、审定计量技术改造项目和确定年底计量专项费用计划。

  7、审定计量工作中的奖惩规定和办法。

  第十九条制造工程部负责计量的领导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有关计量文件,组织领导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企业计量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开展三级管理网活动,布置计量工作任务,解决计量中存在问题。

  3、建立健全企业计量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企业计量管理制度,报主管计量的公司领导审批后,检查执行情况。

  4、管理生产情况,负责计量器具的添置,发放,降级,报废的审批。

  5、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定期检查周检执行情况。

  6、负责全厂计量人员的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建立计量人员工作档案,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水平。

  7、做好计量人员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积极性,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制造工程部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计量法令与法规及上级计量部门的各种文件,钻研计量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熟悉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全公司各种网络图的设计、绘制,熟悉计量器具的性能,了解生产、经营等对计量的要求。

  3、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全公司专(兼)职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并将培训人员的考核成绩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4、编制本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健全各类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制定检定计划和检定日程,监督有关人员的执行。

  5、统计考核全公司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周检表,周检合格率,抽检率和抽检合格率,各项计量检测率。

  第二十一条计量检定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计量技术了解和熟悉本公司生产情况及各种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测试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范围,不断提高检定和测试水平。

  2、严格按照检定规程或经批准的暂时检定方法进行检定,确保检定质量。

  3、在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上贴检定标记,认真填写检定数据,记好检定原始记录并签章,填写检定记录卡及测试报告,做到检定、测试准确,出证无误。

  4、维护保养好所用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严格执行标准器的送检制度,对不合格的标准器、仪器均不准使用。

  5、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按时完成检定任务,确保量值传递准确无误。

  第二十二条计量器具修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计量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完成各种计量器具的修理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掌握好计量器具的修理技术,对存在的故障要判别有据,拆装有序。确保修理后的计量器具,符合检定标准。并且对故障原因,排除方法更换部件作好原始记录。

  3、认真保管、保养好使用的各类设备和工具。

  4、对达不到精度要求或不能修复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向主管工程师和运行科长汇报,并书面写出降级、报废等意见。

  5、对维修过的计量器具、实行定期走访,征求维修质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各部、室分管计量部长(主任)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宣传国家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文件,模范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并负责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2、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兼职计量员的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计量器具的申购、领用、保管、维护、报废等工作。

  3、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动力量、物理量、工艺质量参数、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计量检测数据负责,做到量值准确,抄表原始记录齐全,帐目清晰。

  4、对长期病事假等原因离岗人员的计量器具,负责回收统一保管,对调离人员应在调离前办好计量器具的上缴或移交手续,否则不给办理。

  第二十四条兼职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和宣传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本公司管理制度和有关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本部门的计量管理工作。

  2、在分管计量部长(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所有一切计量器具与设施管理,并负责申购、领用、保管、维护监督使用及计量器具的送检、送修、报废等工作。

  3、在制造工程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各种网络图的设计绘制。

  4、编制本部门的计量器具的台帐,做到数字清晰分类明确、帐册整洁,要和制造工程部计量总帐相符、帐物相符。并在制造工程部的指示和监督下定期消毁报废的计量器具。

  5、负责本部门的动力量、工艺质量参数、安全环保等方面计量数据的检查、抄表、数据统计、月报等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

  6、积极参加有关计量工作活动和业务学习,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抄表(巡视)和司磅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2、抄表和司磅员应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对工艺质量参数、环保安全,及水、电、气、汽、柴油、二氧化碳等原辅材料等抄表、检斤力求准确、可靠、按时,原始记录要清晰,项目要齐全,并妥为保存,严禁估计数字。

  3、对巡视人员,凡发现跑、冒、滴、漏,长命灯,私用电源等现象,要详细登记,及时报请有关部门维修和给以惩罚。

  4、加强事业心、责任心,做到腿勤、嘴勤,手勤,做执行制度的模范。

  第七章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计量器具检定制度

  1、计量标准器必须按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周期,定期送到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要保证周期受检率达100%。

  2、属本公司自行检定的计量器具,各部门接到制造工程部的检定通知单后,由所在部门兼职计量员组织将计量器具送检定室检定。

  3、制造工程部收到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要求,应出收据,收据上应注明领取时间(大约),推迟交货,应有充分理由,否则由检定人员负责。

  4、送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由所在部门兼职计量员组织送检定室,由检定室统一送检,检定合格后,再从检定室取回。

  5、检定计量器具的根据是国家检定规程,无国家规程的计量器具按本公司暂行办法进行测试。

  6、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具有该项目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发给的检定员证,所使用的标准器也必须是上级计量管理部门检定合格品。

  7、确因生产不允许拆除的计量器具,由制造工程部按具体情况组织协调解决。

  第二十七条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1、新购,降低或报废的计量器具均需由制造工程部签署意见,做到统一管理,详见第二十八条,计量器具流转制度。

  2、计量器具的建帐,制造工程部要建立总台帐、分类帐,各部门由兼职计量员建立本部门的分帐,安装地点一栏,要尽量落实到工序或保管人。

  3、全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均要按照本公司管理目录中所规定的周期进行周期检定,严禁使用不检定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4、计量标准仪器的管理

  ①建立标准器需由制造工程部写出建标报告,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②计量标准器必须资料齐全,需经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获得标准考校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③计量标准器放在检定室,要定期送检。

  ④计量标准的停用、报废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书面报市技术监督局。

  第二十八条计量器具的流转制度

  1、计量器具的申购

  ①全公司计量器具的申购必须有年度计划要求,在当年的十一月初由各部门申报第二年的年度计划,由制造工程部汇总报分管副总经理审阅,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年度用款计划,方可实施。

  ②在当年的六月中旬各部门根据生产及工作情况,可申报下半年的补充计划,由制造工程部汇总,报批手续同上。

  ③临时申购的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先提出申请,经制造工程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均由制造工程部与市场企划部组织选型并安排购买,使用部门可提供参考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计量器具。

  ④所选购的计量器具必须资料齐全,并具有mc标志和出厂合格证。

  2、计量器具的入库

  ①新购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检查后,表面无破损、锈蚀,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②凡入库的计量器具必须当日建立台帐登记。

  ③新购计量器具须列入固定资产的,按设备管理规定办理。

  3、计量器具的发放

  ①领用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开出领料单,经制造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发放。

  ②领到计量器具后,应到计量管理人员处编号、登记、建档,资料合格证应存在制造工程部,并纳入周检计划。

  ③使用部门应及时建立分台帐,并通知制造工程部安排投用前的检定。

  ④不能再用的计量器具经制造工程部同意后,可更换新的,旧的应及时送制造工程部处理。

  4、计量器具的降级使用制度

  ①计量器具经反复修理检定,确无法达到技术要求,但仍可继续使用,检定人员即可提出降级使用报告,经制造工程部审查后在满足生产测量能力下,可降级使用。

  ②降级使用计量器具各项手续与原始记录要齐全,并妥善保管。

  5、计量器具的停用与启用制度

  ①凡是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向制造工程提出封存报告,一式二份,经批准后封存。封存前必须认真保养,封存后要定期检查。

  ②对封存计量器具,制造工程部要登记,贴上停用标记,并停止周期检定,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③启用计量器具必须有启用报告,经制造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启封,但需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启用后的计量器具,制造工程部应及时编排正常周检计划。

  6、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①标准计量器具应由专人操作、维护、保管,严禁外借他用。使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用前检查,用后复检并做好原始记录

  ②各种计量器具要保持清洁、卫生,用后要加盖防尘装置。

  ③各种计量器具根据被测对象,要合理选用开关档位,严禁超量程、超负荷使用。

  ④使用计量器具人员,如发现失准、损坏或事故,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告计量员,严禁个人拆卸,应由专职人员修理或检定。

  ⑤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接受专(兼)职计量员的技术指导或监督,做到合理使用,并定期保养。

  7、计量器具的报废制度

  ①经检定,确认无法修理及无修复价值的计量器具应予以报废。

  ②报废计量器具由检定室填写报废单,经制造工程部同意签字后作报废处理。

  ③报废计量器具应及时注销,并收回处理。

  ④标准器的报废,要书面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⑤对人为损坏而报废的计量器具必须在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后,方可补充。

  第二十九条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1、本厂最高标准器,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提定的机构检定,确保周检率为100%。

  2、在用计量器具一律由制造工程部根据检定规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使用情况,由计量管理人员在当年的十二月上旬编制好第二年的周检计划,经制造工程部审查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一经确定,不经制造工程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

  3、计量器具的周检,根据年度周检计划,由制造工程部于每月底出具下月书面周检通知单,有关车间部门的专(兼)职计量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送交制造工程部统一安排进行100%送检或自检,到期不下周检通知单由制造工程部负责,下通知单不送检,由使用部门负责,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4、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检定员签章,出具合格证,贴上合格标签,检定人员认真填写检定记录,每月按时整理好存档。

  5、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反复修理仍不合格,检定人员要出据书面处理意见,报制造工程部批示。

  6、使用部门如不能按期送检时,应提前填报“计量器具推迟周检日期”申请,经制造工程部审批后进行处理。

  7、凡送省或省外检定的计量器具统一由制造工程部安排送检。

  8、在用计量器具送检率和受检率一般应为100%,合格率应大于95%,否则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9、无上级部门发给的检定证件,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检定工作,否则检定无效。

  第三十条计量器具的.抽检制度

  1、为提高在周期检定内计量器具的合格率,分析周检计划的合理性,必须对计量器具进行抽检。

  2、计量器具的抽检,主要由制造工程部与检定室组织实施,在计量器具的一个周期内必须抽检一次,时间最好安排在周期中间。

  3、抽检计量器具,由制造工程部指定计量器具的品种和编号,被抽检单位的兼职计量员收齐送检,不得借故更换计量器具。

  4、抽检数量应为被检总数的10%,抽检以三大量具为主,兼顾其它量仪,每次抽检3~5个品种,抽检的好坏情况,合格率均应详细记录,抽检负责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5、抽检合格率要求达98%以上,若抽查合格率低于95%,其不合格的原因又不属责任事故或丢失零件造成,制造工程部应考虑缩短周期,若不合格的原因属人为丢失零件,使用保养不当或责任事故损坏者,则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制造工程部将按奖惩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检定室工作制度

  1、安全卫生

  ①定期检查检定设备,用电计量器具须有保护接地装置。

  ②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确保无误,方可合上电源开关。

  ③工作完毕,及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无误。

  ④室内设备,桌椅地面应无灰尘,墙壁无蛛网,玻璃明净。

  ⑤室内摆设整齐,布局合理。

  ⑥做到每日清扫、周末大扫,室内温度,湿度符合要求。

  2、文明生产

  ①工作前对标准器及有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误方可工作。

  ②工作中要边检定边填写原始记录,严格遵守“计量检定”规程。

  ③工作完成后,对计量器具进行整理、维护,放到原处。

  ④检定室是检定仪器、仪表的场所,严禁外人随便进出和操作仪器。

  ⑤室内一切标准器,仪器无领导签字任何人无权借出。

  ⑥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吵闹喧哗,不准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做到文明生产。

  第三十二条计量原始记录与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范围

  ①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②计量管理体系图。

  ③计量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发展规划。

  ④计量人员清册。

  ⑤各种计量检测点网络图。

  ⑥计量器具配备率,计量器具检测率统计资料。

  ⑦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企业自检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周期合格率抽查合格率统计资料。

  ⑧计量工作重大成果(经济效益)与失误,计量违章处理事例资料。

  ⑨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精密仪器与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记录,历次检定证书,事故和报废记录,以及图片资料。

  ⑩计量器具的帐(总帐和分帐)卡周检计划表。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原始记录,检,抄表记录以及必要的工艺产品质量主参数检测记录等。

  2、计量技术档案的保管

  ①计量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应指定专人保管,不准消毁,涂改与损坏、遗失,原始记录要保存一年以上。

  ②能源、物资、工艺质量,理化检测、安全环保、抄表、检查。监测等计量原始记录,分别由各单位部门保管,数据要准确,每月将汇总数据报制造工程部一份。

  ③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记录、检定证书、事故的报废记录,以及有关的图片资料均由制造工程部统一保管,各单位部门如有特殊需要可复印件,但原稿必须存档。

  3、计量技术档案的使用与借阅

  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都可借阅,但必须填写借阅单,非本岗人员借阅,须经制造工程部批准。

  第三十三条计量数据的监督认证与仲裁制度

  ①制造工程部是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计量管理的执行机构,具有执法、监督认证、强检、对公司内计量纠纷实行仲裁的权力,各部、室、班组必须接受制造工程部的统一管理。

  ②各部、室计量管理人员要履行职责,保证所在部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周检合格率达95%以上。

  ③市场企划部制订和修改工艺应遵守国家技术标准,正确选用计量器具和采用科学测试方法。

  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需经市场企划部、制造工程部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优先安排经费,优先采购,保证按期投入运行。

  ⑤各部、室必须遵守能源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检测率必须达到100%,并做好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⑥应检测的进出公司物资和内部流转物资的计量检测率必须做到100%,并做好物资流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于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制造工程部不认可其物资报表,不能作为财务记帐和经济核算的依据。

  ⑦本公司产品鉴定与技术标准的制订,需有制造工程部数据管理。

  ⑧为保证计量数据真实可靠,统计报表数据的统一,必须做到“数出一门,量出一家”。

  第三十四条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计量人员可分为计量管理人员与计量技术专业人员,公司配备计量人员的数量,素质直接关系到计量工作的效果,有计划的培训和考核是提高计量人员素质的有效措施。

  1、计量人员应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法学习,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2、各类计量人员必须接受按要求参加上级计量部门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检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计量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

  3、本公司专(兼)职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制造工程部统一管理。

  4、制造工程部定期安排本部门计量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并组织参加各类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学习班。

  5、制造工程部对举办各种学习班的人员的学习成绩,专业名称结业证要详细登记,建立计量人员技术档案,作为培训和任用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计量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1、根据《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凡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公司和主管部门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开展公司内计量竞赛评比活动,对达到“标准”的,公司可授予其先进称号,并给予表扬或奖励。

  3、在计量升级检查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部、室,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4、在计量工作检查、验收中,达到标准时,在当月奖金考核中予以加分,三级计量合格加10分,二级计量加15分,一级计量加20分。

  5、凡标准器、仪器均应有计量权威机关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无证不准使用,凡末取得技术监督局检定、测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出据。持有合格证人员应按照国家颁发的检定规程操作,做到检定准确,出证无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6、本公司管理目录所规定的所有计量器具,各部、室都必须按规定日期100%送检。对送检率达100%的部门,适当给予奖励。

  7、对丢失检定证书(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必须重新送检,由丢失部门或个人承担50%的检定费。

  8、对丢失、损坏计量器具,应查明责任者,根据丢失、损坏计量器的新旧程度,按计量器具的现行价格的30~50%在工资内扣除,并提出批评。

  9、专(兼)职计量人员应维护计量法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对违章人员有权制止。

  第八章计量器具管理目标

  本目录根据1987年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目录及明细目录》,结合我公司现有计量器具状况制定,各部、室应根据本目录认真、有效地实施管理。

  a类:是指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最高标准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的,如用于贸易结帐,安全环保与卫生方面的计量器具,此类必须按规定周期接受强制检定。

  b类:是指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此类必须按时送检。

  c类:非周期性检定的计量器具,是指那些国内尚无法检定的计量器具,与装在设备内的计量器具,必须在大中修设备时,才能检定,以及管理型计量器具,是指使用有效到期,就自动淘汰的低值易耗的指示用计量器具。

  第九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此前下发的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二、本制度与上级颁布的法规、条例有矛盾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计量管理制度8

  一、cng加气站供气范围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更新、增强及精确

  度、稳定度、数量等,同意由公司计量科审查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确定后才干实施安装、使用。

  二、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适应生产特点,生产规模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基建、技术改造等均应考虑配套能源计量器具使其能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牢靠的依据。

  三、生产经营性能源计量与生活用水、电、气等能源计量以及公用、私用能源分开,举行单独核算。

  四、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调试、维修同意由公司指派计量人员举行,举行仪表坚决的人员需持有检定员合格证书,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举行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9

  第一条 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伸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其次条 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 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 实施要点

  (一)全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的`确了解正确的使用办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与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与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计量管理制度10

  1、要确保水计量管理的精确性,保证一级水表、二级水表的正常运转,发觉水表故障要准时报修,二级表要在24小时内修复。

  2、要确保水计量管理的'郑重性,非专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更换水表。

  3、要坚持水计量管理的规范化操作,每月指定抄表日期不得任意更改,同时也保证用水月度的科学性。

  4、院内二级表抄报是考核各部门用水状况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必需按学院下达的分级方案用水。超方案用水应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

计量管理制度11

  1.1 运行档案管理

  a)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应用计算机对投运的电能计量装置建立运行档案,实施对运行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并实现与相关专业的信息共享。

  b) 运行档案应有可靠的备份和用于长期保存的措施。并能方便的进行分用户类别、分计量方式和按计量器具分类的查询统计。

  c)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档案的内容包括用户基本信息及其电能计量装置的原始资料等。主要有:

  1) 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电能表型号、规格、等级及套数;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等。

  2) i、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原理接线图和工程竣工图。

  3) i、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

  4) 安装、轮换的电能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时间。

  5) 历次现场检验误差数据。

  6) 故障情况记录等。

  1.2 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

  a) 安装在发、供电企业生产运行场所的电能计量装置,运行人员应负责监护,保证其封印完好,不受人为损坏。安装在用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装置本身不受损坏或丢失。

  b) 当发现电能计量装置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处理。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应由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c)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对发生的计量故障应及时处理,对造成的电量差错,应认真、调查、认定、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差错电量的计算。

  d) 对于窃电行为造成的计量装置故障或电量差错,用电管理人员应注意对窃电事实的依法取证,应当场对窃电事实写出书面认定材料,由窃电方责任人签字认可。。

  e) 对造成电能计量差错超过10万kwh及以上者,应及时上报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用电管理部门。

  1.3 现场检验

  a)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制订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管理制度。编制并实施年、季、月度现场检验计划。现场检验应执行sd109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场检验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b) 现场检验用标准器准确度等级至少应比被检品高两个准确度等级,其他指示仪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量限应配置合理。电能表现场检验标准应至少每三个月在试验室对比一次。

  c) 现场检验电能表应采用标准电能表法,利用光电采样控制或被试表所发电信号控制开展检验。宜使用可测量电压、电流、相位和带有错接线判别功能的电能表现场检验仪。现场检验仪应有数据存储和通讯功能。

  d) 现场检验时不允许打开电能表罩壳和现场调整电能表误差。当现场检验电能表误差超过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

  e) 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ⅱ、ⅲ、ⅳ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f) i类电能表至少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6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g) 高压互感器每10年现场检验一次,当现场检验互感器误差超差时,应查明原因,制订更换或改造计划,尽快解决,时间不得超过下一次主设备检修完成日期。

  h)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当二次回路负荷超过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或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一个月内处理。

  i) 运行中的低压电流互感器宜在电能表轮换时进行变比、二次回路及其负载检查。

  j) 现场检验数据应及时存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应用计算机对电能表历次现场检验数据进行分析,以考核其变化趋势。

  1.4 周期检定(轮换)与抽检

  a)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根据电能表运行档案、本规程规定的轮换周期、抽样方案和地理区域、工作量情况等,应用计算机,制定出每年(月)电能表的轮换和抽检计划。

  b) 运行中的i、ⅱ、ⅲ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一般为3~4年。运行中的ⅳ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4~6年。但对同一厂家、型号的静止式电能表可按上述轮换周期,到周期抽检10%,做修调前检验,若满足1.4d)条要求,则其他运行表计允许延长一年使用,待第二年再抽检,直到不满足1.4d)条要求全部轮换。v类双宝石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10年。

  c) 对所有轮换拆回的i~ⅳ类电能表应抽取其总量的5%~10%(不少于50只)进行修调前检验,且每年统计合格率。

  d) i、ⅱ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为100%,ⅲ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98%。ⅳ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95%。

  e) 运行中的v类电能表,从装出第六年起,每年应进行分批抽样,做修调前检验,以确定整批表是否继续运行。

  1) 抽样程序应参照gb/t15239进行,采用二次抽样方案。抽样时应先选定批量,然后抽取样本。批量已经确定,不允许随意扩大或缩小。

  2) 选定批量时,应将同一厂家、型号、生产批次的电能表划分成批量为501~3200只的若干批,按方案a进行抽样和判定。若同一厂家型号生产批次的电能表数量不足500只时,仍按一批处理,但应按方案b进行抽样和判申。具体方案如下:

  n1; a1, r132; 1 , 4

  n2; a2, r2 = 32; 4, 5

  方案a:批量为501~3200只时

  n1; a1, r1 20; 0, 2

  n2; a2, r2 = 32; 4, 5

  方案b:批量为500只及以下时

  式中:n1――第一次抽样样本量;

  n2――第二次抽样样本量;

  a1――第一次抽样合格判定数;

  a2――第二次抽样合格判定数;

  r1――第一次抽样不合格判定数;

  r2――第二次抽样不合格判定数;

  3) 根据对样本进行修调前检验的结果,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抽样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合格批。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次抽样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次,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抽第二样本进行检定。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为合格批。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总数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

  4) 判定为合格批的,该批表可以继续运行;判定为不合格批的,应将该批表全部拆回。

  5) 电能计量管理机构专责人应根据电能表运行档案确定批量,并用随机方式确定样品,监督抽样检验结果。

  f) 低压电流互感器从运行的第20年起,每年应抽取10%进行轮换和检定,统计合格率应不低于98%,否则应加倍抽取、检定、统计合格率,直至全部轮换。

  g) 对安装了主副电能表的电能计量装置,主副电能表应有明确标志,运行中主副电能表不得随意调换,对主副表的现场检验和周期检定要求相同。两只表记录的应同时抄录。当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对误差小于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的1.5倍时,以主电能表所计电量作为贸易结算的电量;否则应对主副电能表进行现场检验,只要主电能表不超差,仍以其所计电量为准;主电能表超差而副表不超差时才以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为准;两者都超差时,以主电能表的误差计算退补电量。并及时更换超差表计。

  1.5 运输

  a) 待装电能表和现场检验用的计量标准器、试验用仪器仪表在运输中应有可靠有效的防震、防尘、防雨措施。经过剧烈震动或撞击后,应重新对其进行检定。

  b)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配置进行高、低压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轮换和现场检验所必需的具有良好减震性能的专用电力计量车。专用电力计量车不准挪作他用。

计量管理制度12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方案用水用电、节省用水用电。

  2、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坚持节省用水、用电教导,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方法,铺张水、电的现象举行批判教导。

  二、管理职责

  小学水电管理由后勤与基建处水电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校各部门用水用电工作,负责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相关工作的协调;

  2、组织全校各楼宇水电表具的安装,按时抄表,并报财务和有关部门;

  3、组织用水用电制度的采取,检查全校水、电设备的完好状况,削减线路损耗,组织实施节水、节电的奖惩工作;

  4、组织节省用水用电的.宣扬工作。

  三、管理责任制

  1、教学楼、实训楼等楼宇用电由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准时关电源总闸。

  2、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

  3、宿舍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

  四、校园各楼宇用水用电都安装水、电表、按月计量抄录,监测水电使用状况,水、电表具属小学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电表具属小学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

  五、校园基建和大修工程需用小学水电时,需经后勤与基建处批准并安装水、电表后才干使用。安装费由用户担当,并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标准交纳水费、电费。

  六、同学宿舍不得擅自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热设备。否则,按违章用电处理。

  七、违章用水用电处理方法。违章用水用电处理方法。

  1、公共场所、办公室、集体宿舍等场所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水壶、电炉等电热设备,一经发觉,没收电热器设备,并罚款200元,私拉电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担当所有责任。

  2、有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按照情节轻重处以工料费i一3倍的罚款。

计量管理制度13

  1、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需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使用计量器具必需按操作规程举行操作,使用时当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当保管。

  3、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觉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准时送交有关部门举行处理。

  4、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准时封存、报停。

计量管理制度14

  1、 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需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 使用计量器具必需按操作规程举行操作,使用时当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当保管。

  3、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觉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准时送交有关部门举行处理。

  4、 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 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准时封存、报停。

计量管理制度15

  1、井上、下安装的计量器具,必需经计量部门校验,取得合格后,并在计量办记下后方能使用。

  2、计量器具的安装必需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保证计量器具的'精度。

  3、挑选安装计量器具时,应按照设备负荷容量的大小,挑选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4、任何人在用电计量器的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动或伤害,计量器具一经发觉郑重处理。

  5、全矿全部用电单位都必需装表计量,按照各单位实际用电状况制定用电考核指标。

  6、管理用电人员每月对全矿全部用电举行抄表计算。按实际用电与下达的用电指标举行考核,施行节奖超罚。

  7、用电管理人员必需以身作则,严格仔细搞好计量工作,一经发觉有隐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郑重处理。

  8、用电管理人员还要不定期的对计量器具举行监督检查,一但发觉计量器具有问题,首先先停电,经供电部门领导和计量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计量程序准时更换,以保证计量的精确度。

【计量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计量员计量安全管理制度10-19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_用电计量管理制度条例10-01

计量管理制度02-07

用水计量管理制度03-19

计量人员考核管理制度10-09

能源计量人员管理制度10-09

计量室安全管理制度10-19

计量管理制度15篇02-07

计量器管理制度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