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1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尽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合同补充协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等文件;买受人已细读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就本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与出卖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双方对各条款的意思表示理解一致。
第二条、为了鼓励购买商铺业主自主经营,出卖人特施行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购买本项目商铺的业主在使用所购商铺经营一年后(以业主办理营业执照时间为准)的第一个月15日获得开发商给予的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创业基金奖励。
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第三年后,业主可以将商铺返租给开发商使用1年,届时开发商将一次性支付买受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
第三条、买受人充分了解房地产市场潜在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未售房源进行价格调整,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卖人提出任何方式的索赔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本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出卖人: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2
一、关于对买卖合同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的补充约定
1、合同约定房价款不包含电话开户费、网络接入开通费、电视系统开通费等,该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2、买受人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悉所购买物业以及周边区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环境、线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现状情况,出卖人也作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以环境噪声、网线架设干扰等事由向出卖人提出任何权利和主张。
3、买受人所购买的 [房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朝向、结构、布局等情况及在整栋中的位置图在附件一中已列出)出卖人无需对房号变更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于对买卖合同第五条(抵押情况)的补充约定
买受人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出卖人对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设定抵押,但出卖人不得因此延误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权属的办理日期。
三、关于对买卖合同第十条(逾期付款的处理)的补充约定
1、买受人以银行汇兑方式支付的汇款到达出卖人账户之日为付款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以交付现金之日为付款日,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付款。
2、逾期在30日(含第30日)之内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实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当日一并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另行处理该房屋。 出卖人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房款的百分之十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买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剩余房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如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出卖人有权继续追偿。
出卖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且经出卖人同意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当日一并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但买受人在出卖人宽限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应付款项和违约金全款的,出卖人仍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收取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无论买受人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均按前述约定执行。
四、关于对买卖合同第十二、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补充约定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
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3
甲方(全称):___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___市公司___加油站
乙方(全称):___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油品购销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签署的《油品购销协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原合同中,乙方购买甲方油品500吨更换为200吨,实际数量以乙方需求和最终采购数量为准。
2、原合同中,油品交付方式变更为以下方式交付:
2.
1、加油站站前零售业务,甲方加油站加油枪出口为交付点。每日指定时间内,乙方派授权人在甲方加油站对乙方车辆进行记账加油,甲方授权人为车辆加油并对记账票据签字确认。如乙方指定的授权人不在加油现场,甲方私自为车辆加油,乙方不予签认记账,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
2、外送业务,甲方提供外送服务:配备流动送油车及合格驾驶人员。以甲方流动送油车加油枪出口为交付点。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柴油运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为乙方施工机械加油,如乙方指定的授权人不在加油现场,甲方私自为车辆加油,乙方不予签认结算,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原则上乙方加油员全程跟随送油车。
3、原合同中,未对记账方式做详细说明,补充如下:
3.
1、使用乙方油料三联单为记账票据,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认可,票据数量以加油站加油机为准,以三联单记账数量为对账和结算凭证。
3.
2、甲乙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并出具双方签字认可的对账单,每月1____日、____日进行结算,出具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
4、原合同中,对于甲方的权力与义务补充: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油料的及时供应,如因供油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待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原合同中,对于免责声明的补充:如甲方不能按时供油或油料储备不足造成施工延误或工程停工,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原合同中,发票交付方式作以下补充:甲方收到货款后,于销售业务完成____日以内,向乙方开具全额发票。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油品购销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油品购销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4
出卖人: (简称甲方)
买受人: (简称乙方)
在甲、乙双方于(以下简称元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项目,该房产为写字楼。本合同及协议所指写字楼 “ ” E座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写字楼名称更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协议或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接受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第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外立面,装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公司备案,乙方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 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自办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应于 × 年 × 月 × 日前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约 % 元(大写)。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约定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并将所有用于购房的银行借款委托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房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已付款中扣除。
(3)在按揭贷款期间,乙方负有向其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按时还款的义务。
3、乙方按以下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1)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购房款的 × %:¥ × 元(人民币:;
(2)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购房款的 × %:¥ × 元(人民币元整)。
(3)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购房余款的:¥ × 元(人民币: ×元整)。
五、对房屋交付的补充约定
1、交付时的房屋为清水房、现房。买受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已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查看,故在房屋交付时不得对房屋的外观质量、装饰装修标准、配备的设施设备、坐落位置等提出异议,双方以现状进行交付。
2、在乙方没有付清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前,甲方有权抗辩乙方提出的房屋交付请求:
乙方采用按揭贷款购房的,必须在办理完毕按揭手续且相关按揭银行将乙方委托支付的购房款划拨到甲方账户后方能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以避免提前交付后因银行按揭不能办理给乙方造成装修等损失。
3、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无须一定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房屋,无论甲方的通知在客观上是否能够送达乙方,乙方均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届满前前往项目所在地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逾期未来办理,则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手续的交房最后期限届满日,视为甲方的实际交付之日。
乙方委托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
4、房屋的风险自交付之日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5、乙方接受房屋时,应对合同下商品房进行验收。同时,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接房屋钥匙,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
6、在交付房屋时,乙方如对商品房质量有异议的,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双方有争议的,由乙方委托成都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该机构出具书面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7、关于节能的约定:因本项目于20xx年开始修建,故不适用于合同正本的第十七条关于商品房节能措施的规定。
8、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乙方的;
(2)由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
(3)由于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等原因的。
六、对商品房交付的补充约定
合同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交付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进行装修,但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对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补充约定
乙方的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项目房屋分户房屋产权办理完毕后360日内,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延迟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原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执行。
八、对地下停车场的补充约定
该商品房地下停车场由甲方修建,其面积未纳入公摊,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单独出售或者出租。
九、对联系方式的补充约定
双方的通讯方式以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为准。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 的真实、有效性,并对其负全部责任。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由于一方联络方式变更而导致对方不能将有关通知送达变更方的对方通知放出之日视为已通知变更方。
双方同意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房屋所在地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按揭手续和到物业现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出卖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联络乙方时,电子邮件的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乙方,乙方不得以网络故障未能收到为由将责任转嫁给甲方。甲方采取特快专递方式联络乙方时,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3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甲方采取挂号信方式联络乙方时,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7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
十、对解除合同的补充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除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外,责任方须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额10%赔偿对方损失。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2、一方根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合同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之日,合同自行解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
3、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从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成都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可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上述约定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手续。
同时,在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时,如果按照相关规定须按照总房价款缴纳营业税等税费的,则由违约方承担该部分税费,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
如果乙方不协助甲方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甲方在单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手续时,有权从乙方的首付款中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十、其他
1、甲方签章的财务专用收据是唯一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如有冲突或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及附件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份,均局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第一条 房产过户流程说明
(一) 甲方的
方交付定金后,甲方于第二天即办理提前还款赎回房产证业务。提前向银行还款业务到赎回房产证,需要约30天时间。
(二) 在房产证赎回后,甲方通知乙方付清第二笔房款。 乙方付清第二笔款后,在双方准备好证件材料,双方预定好时间,在工作日到博罗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三) 乙方知晓及同意按照上述的程序办理。
第二条 税费相关约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约定缴纳房产证过户相关税、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约定时间付房款。乙方房款到位,甲方按合同办理相关房产过户,已经房屋交接手续。
房款转入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6
出卖人:
买受人:
合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 )。
买受人购买位于深圳市 房产 。原合同约定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现经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测绘的`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依据原合同第十七条之约定: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现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根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第 条第 款规定予以解决。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根据原合同第十七条约定扣除房屋面积的0.6%误差后据实结算房价:
1、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房价款 元(大写: );
2、出卖人收取买受人房价款 元(大写: )。
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1、买受人退房:
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 元,并支付利息 元,利率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2、买受人不退房:
(1)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房价款共计 元;
(2)出卖人收取买受人房价款共计 元。
四、双方按本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义务后,买受人不得依据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仲裁、诉讼等方式向出卖人主张其它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号: )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7
出卖人: (简称甲方)
买受人: (简称乙方)
在甲、乙双方于(以下简称元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项目,该房产为写字楼。本合同及协议所指写字楼 “ ”EX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写字楼名称更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协议或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接受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
第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外立面,装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公司备案,乙方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____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 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
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自办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应于 215;________年 215;____月 215;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约 %元(大写)。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约定房款,按原合同
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并将所有用于购房的银行借款委托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房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已付款中扣除。
(3)在按揭贷款期间,乙方负有向其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按时还款的义务。
3、乙方按以下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1)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购房款的 215; %: 215; 元(人民币:;
(2) 215;________年 215;____月 215;____日前支付购房款的 215; %: 215; 元(人民币元整)。
(3) 215;________年 215;____月 215;____日前支付购房余款的: 215; 元(人民币: 215;元整)。
五、对房屋交付的补充约定
1、交付时的房屋为清水房、现房。买受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已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查看,故在房屋交付时不得对房屋的外观质量、装饰装修标准、配备的设施设备、坐落位置等提出异议,双方以现状进行交付。
2、在乙方没有付清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前,甲方有权抗辩乙方提出的房屋交付请求:
乙方采用按揭贷款购房的,必须在办理完毕按揭手续且相关按揭银行将乙方委托支付的购房款划拨到甲方账户后方能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以避免提前交付后因银行按揭不能办理给乙方造成装修等损失。
3、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无须一定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房屋,无论甲方的通知在客观上是否能够送达乙方,乙方均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届满前前往项目所在地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逾期未来办理,则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手续的交房最后期限届满日,视为甲方的实际交付之日。
乙方委托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
4、房屋的风险自交付之日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5、乙方接受房屋时,应对合同下商品房进行验收。同时,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接房屋钥匙,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
6、在交付房屋时,乙方如对商品房质量有异议的,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双方有争议的,由乙方委托____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该机构出具书面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7、关于节能的约定:因本项目于20________年开始修建,故不适用于合同正本的
第十七条关于商品房节能措施的规定。
8、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乙方的;
(2)由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
(3)由于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等原因的。
六、对商品房交付的补充约定
合同
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交付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进行装修,但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对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补充约定
乙方的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项目房屋分户房屋产权办理完毕后____日内,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延迟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原合同
第十九条约定执行。
八、对地下停车场的'补充约定
该商品房地下停车场由甲方修建,其面积未纳入公摊,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单独出售或者出租。
九、对联系方式的补充约定
双方的通讯方式以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为准。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并对其负全部责任。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由于一方联络方式变更而导致对方不能将有关通知送达变更方的对方通知放出之日视为已通知变更方。
双方同意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房屋所在地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按揭手续和到物业现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出卖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联络乙方时,电子邮件的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乙方,乙方不得以网络故障未能收到为由将责任转嫁给甲方。甲方采取特快专递方式联络乙方时,在____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____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甲方采取挂号信方式联络乙方时,在____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____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____日内视为送达乙方。
十、对解除合同的补充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除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外,责任方须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额10%赔偿对方损失。
2、一方根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合同事项发生之日起1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之日,合同自行解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
3、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从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到____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可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上述约定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到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手续。
同时,在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时,如果按照相关规定须按照总房价款缴纳营业税等税费的,则由违约方承担该部分税费,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
如果乙方不协助甲方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甲方在单方面到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手续时,有权从乙方的首付款中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十、其他
1、甲方签章的财务专用收据是唯一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如有冲突或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及附件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份,均局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8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具体变更条款)
2、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9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的规定,现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补充如下:
一、本物业已按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或经物业所在地xxxxxxxxxx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xxxxxxxx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xxxxxxxxxxxxxxx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备案号:)。
二、物业管理企业对下列事项实施管理与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含附属配套)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三)公共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秩序(清洁卫生、道路交通、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维护和管理;
(五)房屋装修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则上不约定具体时间期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
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在物业销售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买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按规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按规定比例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移交本物业相关图纸和资料等;
按时缴纳未出售或自用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接受受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交接验收、对交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不得将物业保修责任、因质量原因或达不到使用功能进行的整改、修复的责任转嫁给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第三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物业受人的权利义务:
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按时缴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在物业装修前,持相关材料向本物业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因处身原因造成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应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一)物业买受人应承担下列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并按时缴纳。
1、物业管理服务费xxxxxx元/月·㎡(建筑面积):
A、多层住宅xxxxxxx元/月·㎡(建筑面积);
B、小高层住宅xxxxxx元/月·㎡(建筑面积);
C、高层住宅xxxxxxx元/月·㎡(建筑面积);
D、商铺xxxxxxxx元/月·㎡(建筑面积);
E、写字楼xxxxxxxxx元/月·㎡(建筑面积);
F、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维修专项资金xxxxxx元/月㎡(建筑面积),计xxxxxxx元;
3、建筑装潢垃圾清运费(一次性)xxxxxxxx元/㎡(建筑面积),计xxxxxx元;
4、停车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支付;
5、公摊费用(共有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实分摊计算,按月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四)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于保养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分额共同承担。
(五)本物业经综合验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缴纳,在此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由于特殊情况未经综合验收而交付使用的,综合验收合格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六、本补充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买受人物业座落:xxxxx区xxxxx幢xxxxxx幢(座)室。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买受人(签章)
年月日
注:1、买受人为单位的、应由单位法定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2、详细内容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XXX元)。
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
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XX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20g___年____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10%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1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
三、对合同第五条补充协议:
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四、对合同第六条补充协议:
(一)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1、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4、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1、乙方选择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元),乙方须于﹍﹍﹍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币 元(含定金)并签署购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价款,计人民币 拾 万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购房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申请 成年按揭贷款。乙方委托按揭银行将取得的按揭贷款全部一次性转付甲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已明确知道按揭银行规定的申请按前述金额贷款所需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资料,并保证自己符合该条件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资料;否则,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银行的按揭贷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年限及成数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
3、应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保证期内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①、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按揭贷款合同)时,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的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当日内按贷款银行的规定备齐按揭的(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因按揭贷款而产生的公证费、保险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则按乙方申请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③、甲方保证期内,乙方未能按按揭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每期贷款本息,导致银行从甲方在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一周内归还甲方代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从甲方代还之日起至乙方还款日止,近代还金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收取代还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30内归还甲方被扣划的保证金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④、在甲方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银行从甲方开立的帐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一周内归还甲方代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向甲方支付代还金额10%的违约金;若银行解除与乙方的抵押贷款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加带清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或会同银行依法处置乙方所抵押房产,所得款项除支付处理抵押房产的费用、甲方代还的所有款项及向甲方支付代还款项10%的违约金外,若有盈余归还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直至清偿为止。乙方采用公积金抵押贷款方式或公积金与银行组合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参照上述约定执行。
五、对合同第九条的补充约定:
合同第九条中累计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纳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对合同第十条的补充约定:
合同所指的规划、设计变更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订立后国家或四川省成都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进行的规划、设计变更。
七、对合同第十一条补充约定:
1、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外,甲方应以合同记载的联络方式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动到甲方销售中心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交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甲方领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据的联络方式如有错误由乙方负责)
2、乙方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经按期交付。
3、房屋一经现场交付,则视为乙方验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质保期内出现瑕疵或为质保范围内的问题,乙方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甲方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4、本条所称房屋交接单是指《房屋验收表》,本条所称拒绝交接是指拒绝收付使用。
5、对乙方提出超出质保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以具体、详细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争议,由乙方委托成都市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该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注:房屋交接验收按合同约定交接验收标准进行。
6、附件二配置标准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统,在房屋产付后陆续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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