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的制度

时间:2023-03-29 10:38:11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15篇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1

  员 工 守 则

  第一条 遵法纪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某公司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职员。

  第二条 爱集体

  和某公司荣辱与共,关心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勤奋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团队、竟创、协作、责任”的企业精神。

  第三条 听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第四条 守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的事。

  第五条 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统一着装上岗。男职工不留长发,女职工要淡妆上岗,装扮适度。

  第六条 讲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

  第七条 讲礼貌

  1、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户相遇,要主动相让。

  2、电话铃响尽快接听,铃响不得超过三声。

  3、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 中国某公司”,然后细心聆听,声调要温和,勿忘使用岗位礼貌语言。

  第八条 敬客户

  1、接待客户时面带微笑,与客户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不争辩,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客户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 “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对待客户。

  第九条 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某公司的秘密事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

  第十条 勤节约

  克服“浪费难免论”,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爱护各种设备和物品。要发扬勤俭兴业的好传统,为某公司的增收节支做贡献。

  聘 用 制 度

  第一条:某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各部门提出招聘计划或申请,经秘书处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缴验下列证件资料:

  1、个人履历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5、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由行政部告知有关某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有关规定。办妥以上入职手续后,进入一个月的.试用期,某公司会对新员工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第三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

  第四条:正式任用

  1、员工入职提供

  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2、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周内上报单位:

  1) 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2) 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3) 现时参加的学习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团体。

  工 作 规 则

  第一条:工作时间

  某公司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7:30

  第二条:考勤制度

  1、某公司员工除规定假日外,每日应按照规定时间到某公司上班或值班,作为出勤的依据。

  2、行政部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某公司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到财务,核算工资及奖金。

  3、上午出勤必须签到。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如有违反者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罚款20元;

  2)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加扣半天工资;

  3)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含1小时),加扣全天工资;

  4)迟到或早退在一周内满二次者,加扣1日工资;

  4、员工请事假最迟应于前一天办妥手续,若有紧急事情应先电话通知各分部负责人,否则按旷工论处。

  1)有事不来必须提前1天请假,私假无薪,病假必须有证明;

  2)事假病假扣当日工资,请假1天由部门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秘书处批准,

  3)请假必须有假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按旷工对待,月累计事假超过4天均以旷工处罚;

  4)旷工扣3天工资,月累计3次旷工,视自动离职,扣全月奖金并酌情处罚。

  5、考勤记载符号为:出勤√ 事假×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

  第三条:各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某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有调动各部门员工的工作岗位的权利。

  第四条: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一次罚款20元。

  第五条:关心某公司,注意维护某公司形象,为某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处理好内部人际关系,严禁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发现有损于某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第六条:保持某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某公司的财物,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薪 酬 制 度

  第一条:薪资构成

  薪资体系主要包括:责任底薪+业绩提成+补助+奖金+其它等几部分。

  第二条:员工薪酬

  1、新进员工,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15天,试用期待遇为无责任底薪800元/月,未通过试用期无工资,试用期满如果留用,待遇为1000元责任底薪+业绩提成+补助+奖金+其它;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内不合格将予以劝退;

  2、新进员工,无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无责任底薪800元/月,未通过试用期无工资,试用期满如果留用,待遇为1000元责任底薪+业绩提成+补助+奖金+其它;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不合格将予以劝退;

  3、未毕业学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无工资,酌情发放生活补助,试用期满如果留用,待遇为800元责任底薪+业绩提成+补助+奖金+其它,考察期至毕业,考察期内不合格将予以劝退;

  4、通过试用期留用的新员工,在考察期后即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险。中高层领导的薪资待遇另行制定,属保密资料,不予公开。

  第三条:业绩提成

  普通员工为试用期15%、聘用期15%-20%;实习生为10%;提成比例视业绩可提高。

  第四条:奖金补助

  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日常表现而定。补助包括:午餐200元人民币、住房100元人民币、交通50元人民币、通讯50元人民币,视员工工作表现酌情发放。

  第五条:薪酬发放

  1、基本工资:员工工资计算以月工资制为基准。

  2、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的1日至该月底,与下月的8-1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节假日时,则延长于下一个工作日发放。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辞退时的工资,按当月的实际工作日与月标准工作日所占比例计算,每月标准工作日数为30天。

  第七条:员工福利

  1、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薪资照发。如节假日上班,可由行政部安排倒休时间。

  2、带薪年假

  1)员工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者,皆可享有七天有薪年假,而后工作期每增加一年则增加一天年假,最多增至十天。

  2)年假可以分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一天,并应于休假日前一周提出申请。

  3)员工每年年假应在当年使用,如该年未使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工作需要而无法于当年休假时,须先经核准后得以在次年补假。

  3、其他假期

  1)婚假: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者,凭结婚证和有关证明给予婚假三天。

  2)产假:孕产期的女员工可申请产假,给予产假一个月。

  3)慰唁假:视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4)病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区级或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申请病假。

  5)事假:凡因私人原因无法上班者,得依规定申请事假,在事假期间不发给薪资。

  业 绩 考 核

  第一条:某公司会不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并作为该年度工作业绩之依据。

  第二条:某公司就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调动、培训需要和每年薪金调整的依据。

  第三条:某公司为员工制定、实施及完善培训计划,并密切跟踪培训结果,以配合某公司的扩展。

  奖 罚 制 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有上进心、业绩突出者,月奖励50-100元。

  2、具有团队精神、不怕吃苦、拥有奉献精神者,月奖励50-100元。

  3、对新员工态度好、主动帮助新员工者,月奖励50-100元。

  4、综合能力达标者,月奖励100元。

  5、连续三个月业绩突出,且综合能力达标者,季度奖励300元。

  6、全年综合能力达标者,年终奖励500-1000元。

  第二条:特殊奖励(详见工资制度文件)

  1、部门员工和部门领导根据综合考评予以适当提升职务和薪资待遇;

  2、个人超额完成基本任务或目标任务,超额业绩部门20%差额提成作为奖金发放,60%给个人,40%给部门;

  3、部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超额业绩,另行拿出10%作为奖金发放给部门,10%作为奖金发放给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

  4、高层领导和业绩特别突出者,可获得某公司内部股权的分配,股权持有人可将所持有股权分配给下属或内部转赠;

  5、根据具体情况额外适当增加物质、旅游、培训、假期或其他(住房、车辆)等奖励;

  6、个人和部门业绩全年累计超额完成任务,某公司将额外重奖,具体标准另行补充。

  第三条:惩罚制度

  1、工作不积极、没有上进心、业绩较差,月扣50-100元。

  2、没有团队精神、给团队带来负面影响者,月扣50-100元。

  3、综合能力连续三个月不达标者,季扣300元,并给予劝退处理。

  4、离职时不及时妥善交接工作、造成工作拖延者,罚款200元;拒绝交接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者,罚款500元。

  5、离职时隐瞒客户资源、造成客户流失者,罚款200元;拒绝交接客户资源、造成客户严重流失者,罚款500元。

  6、泄漏某公司机密、给某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甚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在某公司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罚款500-1000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直接开除,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离职后对某公司进行任何干扰或破坏性行为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2

  一、技术副经理在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质量工作负责。

  二、其管理范围是:

  1、做好技术科的领导与管理工作。良好的技术工作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术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业务、学技术,在工艺设计与工艺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为加工和安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2、严格质量检查与监督。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保证,虽然好产品是做出来的,不是检出来的,但缺少严格细致的质检制度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及较强业务能力的.质检人员,抽量也是没有保证的。质检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质量,用标准规范行为,辅以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查,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为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物料。教育采购员严格按计划采购,按原则采购,严“三无”产品进入公司。供货进公司,质检、保管工作要跟上,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从各个环屯把好质量关。

  三、加强自身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与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结,年终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为公司技术服务作出更好的贡献。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3

  仓库管理工作是公司货品流通到中转站的调度运作,是公司各部门工作能协调一致的重要环接之一,为使本公司的仓管工作有条不紊,做到踏实、准确、快捷,特制订本仓管制度:

  一、 健全发货手续,见单发货,发货时仓管员做到一看(看清楚发货单的内容和货品标签,对号发货);二数(数清货品数量);三核对(上车后再核对放行)。

  二、 要求仓管员熟记库内货品种类,发货做到准确、快捷,操作熟练。

  三、 做好货品出入登记工作,记录每批货的入库数量和入库时间,做到先进先出。登记每批货每次的出库数量,做到每批货的'进出数量平衡。

  四、 当日货单当日做帐,及时统计销售额和库存数,为经理决策 提供准确数据。

  五、 保持库内清洁卫生,做到货品摆放整洁。

  六、 提高警惕,做好防盗工作。做到离库先锁门;任何人

  不准带包进仓库;不得在仓库内接待与工作无关人员;钥匙不离身,不得让别人携带,每次都要亲自开门。

  七、 不准在仓库内吸烟或带其它火种进库。

  八、 仓管员掌握着公司的销售数据各种货品价格,不能随便与人谈论,以免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4

  一、总则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传,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市场部管理制度

  1、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销,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4、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度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5、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展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供货等相应条件的可行性。合同签订后将原件交公司存档,并及时将具体要求等反馈给公司及相关部门。

  7、打电话时要使用普通话,用语礼貌、得体。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

  8、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现场销售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部工作制度

  1、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策略的制定、实施以及市场开拓。

  2、市场信息、行为的及时收集与反馈,市场预测。

  3、新产品、新市场的策略制定。

  4、各类项目的承接、组织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款项回收。

  5、不断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体系。

  6、维护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7、及时进行款项回收工作,并按期提交回收报告;承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时的责任。

  8、销售工作的监察与评估。

  9、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5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定义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4.2 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4.3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4.4 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5.工作程序

  5.1 文件的分类

  5.1.1 文件属性分类

  (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报、报告、申请、传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范/规定等,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产品设计开发流程等。

  (4) 技术性文件:产品标准、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

  (5) 外来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供应商/客户提供文件、设备文档等。

  5.1.2 文件阶层分类

  (1) 一阶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规划/计划、质量手册。

  (2) 二阶文件: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开展所有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 三阶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规定、设计文件、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等。

  (4) 四阶文件:各记录表单、报表等。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一)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二)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三)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加收滞纳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补缴通知;

  (四)用人单位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时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财产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的;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三)决定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错误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信息影响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

  (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

  (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章岗位及条件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40岁以下

  (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章报名和选拔第五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六条选拔程序

  (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第四章考核和待遇第七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第八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第九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8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公司会议制度。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

  (1)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3、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工作具体内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四)、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3、员工发起的会议

  公司员工可以发起一定级别的会议,员工对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可以提请适当级别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议纳入临时会议的范围,并由主经理批准。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行政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别重大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②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③会议场所布置;

  ④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⑤会议签到;

  ⑥会后事项安排。

  ⑦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应该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应该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5、与会人员必须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常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迟到则赞助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必须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情况者,一次赞助10元,成长10次。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情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9

  第一条目的

  1.加强对空调的启动、使用和责任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 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指空调包括公司所有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食堂等区域有空调设备的。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划分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 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和员工应根据本制度 规定使用、管理好空调,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避 免能源浪费。

  2.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有关现场责任人应及时向行政办公 室上报联系维修。

  第四条空调使用条件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各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 办公时间使用空调。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 下班要提前 15 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夏季(阳历 05 月 15 日以后) 室内温度高于 28 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阳历 11 月 15 日 以后)室内温度低于 8 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4.空调启用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夏 季开启制热,否则,将会把压缩机造成严重性损坏,影响正常的使用。

  5.空调启用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 25 度以下,制冷温 度应设置在 25 度以上;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影响正常 使用。

  6.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可以开空调,加班人员必须经部门领导认 可是加班的可以开空调。

  第五条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各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 在非办公期间使用空调,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室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 空调器,严禁室内长期无人空调机照开。

  2.各部室应做到下班提前将空调关闭,中午、晚上非工作加班的 情况下不得开启空调机,行政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一经发 现空调未关闭者按每人每次 30 元罚款,款额将从工资中扣出。

  3.各部室要对空调遥控器进行妥善保管,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当空调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修,不得私自维修,长时间 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做好防尘处理,同时将遥控器内装电池取出。 4.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5.为了保持空气清新及个人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在办公室开空 调期间吸烟。

  6.除其它空调检查时间外,行政部定期(农历 5 月 1 日、11 月 1日)安排后勤人员对空调清洁检查,如有问题马上报修,农历 5 月10 日、11 月 10 日行政部检查落实情况,保证空调正常启用。

  第六条违规责任

  1.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 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 30 元/次。

  2.凡发现办公室(区域)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 放的,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 30 元/次。

  3.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 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 50 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 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4.凡空调遥控器保管不当,导致违反本制度规定开启空调的,

  除按上述对应条款处罚外,同时给与遥控器保管人罚款 30 元/次。

  5.凡空调遥控器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遥控器保管人照价赔偿, 赔偿金额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6.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

  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办公室将视设备损坏情况对故意损坏者做出 相应的处理。

  7.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办公室就处理情况通告全公司,罚

  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10

  1总则

  1、1为了规范地管理****人事调整事务,保证公司内部员工的合理配置,改善公司内部的人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达到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和创树人力资源优势的目的,特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人事调整包括人员晋升;调动、降职与退休。

  1、3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人员晋升

  2、1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品行;

  (4)完成职位需要的相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2、2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若没有适合人选时,则从外部招聘。

  2、3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年终根据公司人事考核评议制度对员工考核评议的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行进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晋升。

  2、4晋升操作程序:

  (1)行政人事部根据年终考核评议资料,与各部门主管协调后提出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晋升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行政人事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2、5晋升核定权限:

  (1)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由总经理提议集团审议核定;

  (2)各部门经理,由各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协行政人事部核定;

  (3)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各级部门经理提议呈总经理协行政人事部核定。

  2、6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2、7凡因晋升变动职位,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于晋升核定次月按新的职位标准发放。

  2、8员工年度内受处分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3调动、降职与退休

  3、1调动是公司内的人事异动,人员调动必须符合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符合公司组织架构、经营方针;

  (2)符合相关人事政策;

  (3)提高员工任职能力,做到适才适用。

  3、2凡下列情况的,公司应对员工实施职位调动:

  (1)配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2)调整公司结构,促进公司员工职位的合理化;

  (3)适合员工本人的能力;

  (4)缓和人员冲突,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3、3员工调动的实施:

  (1)行政人事部应根据所需调动人员情况填写《职位变更/调薪申请表》(见附表),以掌握员工动态,并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2)因工作需要拟调动服务地点和职位的人员,行政人事部须在《职位变更/调薪申请表》调职情况栏中详细说明服务地点和职位调动前后的工作分配情况;

  (3)奉调人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指定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前往就职;

  (4)员工因自身原因希望调动工作的,可填写《员工调职申请表》(见附表)递交行政人事部,由公司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

  3、4降职是指从原有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降职的同时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机会和薪金。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3、5有下列情形者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公司因机构调整而精简人员;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任其他工作又没有空缺;

  (3)应员工要求,如因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等;

  (4)依照考核与奖罚规定、对员工进行降职。

  3、6降职的程序与审核权限:

  3、6、1程序:

  (1)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按公司有关规定,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与被降职人员进行谈话、沟通,并对用人部门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后,呈请总经理办公室核定;

  (3)行政人事部以人事变动通知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

  3、6、2权限:

  (1)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的降职由集团公司裁决,行政人事部备案;

  (2)部门经理人员的降职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3)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降职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核,由总经理核定。

  3、7被降职员工收到降职

  通知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脱或拒绝

  承接。

  3、8降职时,其薪酬于降职之日重新核定,于降职核定后的次月起按新的职位标准发放。

  3、9被降职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未经核准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3、10退休是指员工到一定年龄,从工作岗位上退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活动。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具备下列条件时,应予以退休:

  (1)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因公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工鉴定委员会确证者。

  3、11员工在距法定退位年龄的前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应向其送达“退休通知单”,自核准退休的次月起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养老保险待遇。

  4人员调整的交接管理

  4、1职位交接时,移交人应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填写职位交接清册内容说明:

  4、1、1部门人员名册及单位部门人员工作说明:

  (1)如果是部门经理人员(部门经理助理职位以上人员),应详细说明自身工作及职务;列出本单位所属人员名单;并说明各人工作职务内容;

  (2)如果是部门一般人员时,仅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内容及处理方法。

  4、1、2现金、有价证券、帐表、凭证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帐册、报表及各类凭证者,应列出明细清单,详细点交清楚,如有不符,又未能提出正常理由者,除负赔偿责任外,尚需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

  4、1、3资财、成品、财产、设备、器具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器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的,应将说明书、明细表及设备配置等逐项一一点交给接交人。

  4、1、4信、戳记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各项印信、戳记者,应逐一点交给接交人,如冠有职衔的印信、戳记、名片应予以销毁。

  4、1、5办及未完成事项:如在职务内有计划中拟办理或已局部进行的工作也应一一列表详细说明,转交给接交人。

  4、1、6职务交接完毕后,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及所列各项明细,正本交给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部门、接交人、移交人应保存影印本。

  4、2公司部门经理助理职位以上人员交接时,应由行政人事部监交;

  4、3公司部门业务经理及以下人员交接时,由部门经理。

  5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6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11

  工艺规程是公司生产的法规,是执行产品标准,科学、有效地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地使用设备和保证物料消耗的主要技术指标,望各部门和职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工艺规程的内容

  工艺规程应包括生产的主要设备特征(设备结构、性能、用途、名称及规格、型号等),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尺寸与性能标准和处理方法,以及成品外观标准,技术标准等。

  2、工艺规程的编制

  (1)编制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信誉到上的原则,认真总结生产实践经验,积极采用科学的、合理的工艺条推上,以做到工敢规程切合实际,科学严谨,便于执行,繁简相宜,宽严适度。

  (2)制定程序:规程的制定由生产技术科会同生产车间拟定出初稿,经广泛讨论后修改定稿,最终由经理批准后贯彻执行。

  (3)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工艺若干规定,生产设备条件,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工人的实际操作经验作为制订和编制工艺规程的依据。

  (4)新产品试制后转产,由试制项目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试生产艺规程,经生技科负责审批并下达执行,试产完毕,一切指标均符合工艺规程,则报经理批准后转为下式投入生产,此试生产工艺规程转为正式规程,备案存放。

  3、工艺规程的.修订

  工艺规程必须随着产品结构、质子要求、工艺流程,工艺方法及设备条推上的变化而变动,因此工艺规程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随着产品的需要及时进行修订,修订的次数及内容时间完全信靠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4、工艺规程的管理

  (1)工艺规程批准后由生产车间贯彻执行,质检科负责落实和检查。

  (2)工艺规程一经批准实施,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变更、修改。生产过程中发生临时变动(如原材料、半成品质量变化等)影员工艺规程执行时,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由技术人员与质检部门协商报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临时变更通知。恢复正常后,仍按原工艺规程执行。

  (3)由于采纳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推广先进操作方法等需要对工艺规程局部进行修改时,由车间提出,经生产技术科同意,办理书面修改能知后方可执行。

  (5)凡新的工艺规程下达后,原工艺规程应及时收回存档。

  5、附则

  (1)质检科负责总结每个月支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对工艺规程的内容与生产实际不致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行修改。

  (2)工艺规程的执行情况,应列入技术考核的内容之一,对遵守好的及时表扬或奖励;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违反者要给予行政处罚。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12

各部门:

  根据公司目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和司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公车的使用、保养、维修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公司目前统一调度使用的车辆是 沪KXX 、 浙DXX2 、 沪XX 、 京PXX4 。

  二、公司将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养和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三、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行政人事部根据先申请先安排和事情的重要性原则,进行合理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开车人员。用车完毕,需检查车辆卫生及对车辆进行适量加油以保证下次出车用油正常,并按公司现有规定进行登记。

  四、车辆在公司体系内部进行调度,由行政人事部发出书面通知。调出单位应完成必要的保养和维修及车辆交接工作。

  五、车辆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即时进行维修的.,开车人员应报闻稚农同意,按保证质量和节约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六、用车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应及时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如遇金额较大,公司务必在第一时间给予报销,以便员工的垫资正常周转。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二零XX年五月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13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xx年 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规范子公司行为 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具体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 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各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 根据自身经营特点 可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对子公司做好服务、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 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 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力。各子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

  第七条 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各自承担具体的生产经营或其它任务 与公司是投资与被投资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第八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九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有效运作 并科学决策 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培育适合企业良性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条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并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根据审批权限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关联交易、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

  第十一条 子公司章程由公司依据法律法规与子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制定 其主要条款需由公司拟制或经公司确认。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 由公司授权委托指定的人员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 并依法行使表决权 股东代表在会议结束后将会议相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

  全资子公司的权力机构为股东 即公司。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资子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重大事项决定权。

  第十三条 子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设经营班子依照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任免并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报告等途径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

  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干部任免程序提名推荐 由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选举或聘任 公司享有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组建其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利。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公司推荐的人员担任 并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派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是公司在职职工 其每届任期由子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五条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 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前 10 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是否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六条 派出董事、监事人员职责

  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应恪尽职守 对子公司股东会负责 维护公司利益 除行使法律法规、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外 其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掌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积极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

  (二) 亲自出席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 确实不能参加时 必须就拟议事

  项书面委托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代为表决;

  (三) 通过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行使公司关于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权利;

  (四) 及时向公司报告子公司重大情况;

  (五) 专职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的领导下全权代表公司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 并对子公司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六) 兼职董事、监事 不在子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视年末工作情况和业绩给予一定奖励。兼职董事、监事因子公司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 由子公司实报实销记入子公司成本。

  第十七条 派出经理人员职责

  (一) 代表公司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 行使在子公司任职岗位的职责;

  (二) 执行所在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

  (三) 向所在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所在子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

  (四) 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五) 定期向公司董事长进行述职。

  第十八条 派出财务负责人职责委派的财务负责人进入子公司管理层 行使财务负责人的职能 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部管理、监督和指导。主要负责和参与以下工作:

  (一) 协助董事长参与子公司的日常决策和管理;

  (二) 贯彻执行公司财务目标、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

  (三) 对所在子公司的投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控制;

  (四) 负责建立健全子公司的.各项财务控制体系;

  (五) 有权对所在子公司董事会或经营层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相关政策、子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必要时将情况上报公司;

  (六) 子公司财务部主管以上人员的聘任、提职及解聘 需上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备案。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 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 不得越权经营。

  第二十条 子公司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不与公司相应规章制度规定矛盾

  在审议规章制度之前 应当征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并在规章制度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 以便公司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表编制人应在提交的财务报表上签字确认 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没有对外投资权 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经营业态、所处地域的市场环境 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投资计划,由公司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方能进行。

  第二十四条 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权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必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由公司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方能进行。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 由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应于每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当月月报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于每季度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送季报。

  第二十七条 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 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 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运营情况 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十天内书面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情况报告。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 以及公司财务部对报送内容和时间的要求 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其财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润 私自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五章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三十条 子公司在发生任何交易时 应仔细查询交易对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董事会秘书 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告义务。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依法订立合同。

  第三十二条 对关联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应以市场公允为前提 在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关系或者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而要求某一方作出减让或提高结算价格。

  第六章 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的经营实施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内部控制测试评价、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三十五条 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 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 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在审计过程中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六条 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 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七章 考核与奖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根据子公司所占用的资产规模、实现的经济效益 结合本制度的规定 并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落实对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奖惩。

  第三十八条 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向公司做出上一年度的履职报告。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根据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四十条 子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 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子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经营层和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

  第四十一条 子公司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子公司董事长核准后报公司备案。

  第四十二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给公司或子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给当事人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四十三条 对于非公司派出到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如认为其不胜任该职位的 可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出撤换建议。

  第八章 参股公司管理

  第四十四条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四十五条 公司和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担任参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依法行使职权等方式加以实现。公司和子公司对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的选派及职责参照本制度关于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公司和子公司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应密切关注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并按照参股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的指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同时应按照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第四十七条 公司和子公司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应督促参股公司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都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据以修订 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14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使财务管理到位,现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金及借款的管理

  1、公司职工因公借款,必须写明借款事由,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能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的报销必须在办完公事后的15天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科及时冲减借款或报销。

  3、备用金及借款原则是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二、报销的有关规定

  1、职工出差补助标准执行《××××公司差旅费报销文件》。

  2、职工出差返回后,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15天)及审批手续到财务科报销或入帐。

  3、职工在市内公差,只报销公交车票,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为尽量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要先请示后开支,业务开支要及时入帐报销。

  5、各种票据的报销,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以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财务主管领导和经理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6、如公司资金紧张,各种票据也须在15天内到财务科先入帐。

  三、原始凭证审核

  1、财务科对各类报销单据和发票要严格审核,各种报销发票收据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2、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和经理签字,财务科方可报销。

  3、财务科有权对不合乎规定的票据和超过一个月的票据不予报销。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关于公司管理的制度15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扣发不超过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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