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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2 17:35:3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xx元。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连接,专用保护接零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接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的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和钢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个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

  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

  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电动工具没有定期安全检验的有效合格证,没有漏电保护器,或绝缘损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

  发现以下隐患每条每次罚款1000元:

  1、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架子临空一侧没有安全网,高处作业的平台、陡坡、架子临空一面必须有1.5米高的安全护栏;

  2、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不积水,不沉降;

  3、脚手架必须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举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并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6、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确保脚手架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8、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铁丝集中处理;

  10、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现场严禁吸烟;

  11、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持证上岗;

  12、严禁凌空透支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乱扔;

  13、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脚手架验收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15、脚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质必须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

  1、脚手架的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用双层脚手板铺设,层间相隔0.8m,两侧用脚手板绑扎,并用安全网封闭维护。在出入口上方设醒目安全标牌。违者罚款1000元。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不使用破损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违者罚款200元每次。

  3、进入工地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许留长发、长辫,不许戴围巾、穿裙子,违反一项罚300元。

  4、根据高处作业“四口”临边防护要求,设1.2m高防护栏杆,横杆不少与3道,下设300mm高踢脚板,对预留洞口采取严密封盖,对电梯井洞口设1.2m高固定栅栏门,竖井每层管架上铺脚板封闭,每三层加设安全网一道;楼梯均设栏杆扶手,用安全网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设安全警示牌,保证足够的采光和照明,违者罚款500元。

  6、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7、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违者罚款1000元。

  8、高处作业严禁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休息,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发现以下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

  1、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由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应牢固可靠;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3、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4、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3米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5、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边防护栏处应设置一明排水沟,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在基坑一侧设一积水池,并及时将积水抽抽走;

  6、坑边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2米,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7、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基坑、当心塌陷、当心坠落、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标志,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

  第五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

  1、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6000元。

  2、升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擅离职守,严禁带病运行,违者罚款20xx元。

  3、切割机、圆盘锯、电动砂轮机要有护罩,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4、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酒后驾驶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不得在机车车辆下、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或避风雨,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7、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500元,并对机械造成危害的视机械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8、电工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工程机械(含起重设备)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20xx元。

  9、电气焊时,电焊工应严格按照《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镜和面罩。发现违规每次罚款500元。

  10、现场内电气焊时,看火人未到位,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

  11、班组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5米,离动火作业不足10米的,罚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电安全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子、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

  以上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开具动火证私自动火的罚款3000元。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违者罚款1000元。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违者罚款1000元。

  3、严禁在禁烟、禁火场所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罚款20xx元。

  6、严禁乱丢擦拭物(破布、棉纱、纸张等)、易燃物、废油罚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行为,违者罚款300元。

  2、在施工现场打闹,,赌博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行为,如有发现罚款100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20xx元。

  5、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违者罚款5000元。

  6、严禁酒后作业,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第八章货车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有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硬牌照、保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上路,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制动有效,配备灭火器,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3、车辆驾驶员车辆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场内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罚款3000元,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全面承担。

  4、车辆驾驶员要杜绝酒后驾车,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车辆驾驶员自负。

  5、车辆驾驶员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者交于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车辆驾驶员车辆在场内作业,造成甲方、车辆驾驶员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0元。

  7、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罚款20xx-1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10000元;屡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顿,并给予3万元罚款。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伤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均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项目部并根据发生事故严重程度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a、发生轻伤事故(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处以5万元罚款。

  b、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10万元罚款。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①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⑦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c、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5万。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d、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罚款15万×伤亡人数。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

  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

  1、每项建筑、检修工程都必须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各级有关管理人员向工人讲清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的安全事项。

  2、外单位来厂施工,由相应的'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和现场安全交底,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3、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装置、排水系统、材料堆放和仓库工棚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架设的电线与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和悬吊高度,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规定。

  5、施工现场应有临时安全、交通标志。如危险区域白天应设警戒线、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标志,夜间应加挂红灯。

  6、进入地道、管道、洞室等空气不流通的场所施工,必须先采取防窒息的措施(如通风、通气等)。

  7、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8、工程施工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传达、学习。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检修平台等也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9、施工拆除的模板、废料,更换下来的工件,无论大、小、轻、重都禁止向下抛掷,要用起重机械,绳索等工具下放,并及时清除出现场。

  10、因施工拆除或损坏了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设施、标志必须及时恢复。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4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5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6

  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⑵、施工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并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⑶、现场设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⑷、现场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按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分区设防,楼内消防栓随施工进度接高。消防栓处昼夜设置明显标志,周围3米范围内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

  ⑸、现场临时设施、仓库、易燃材料场和用火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经常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⑹、电气设备安全防火要求

  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内,照明线路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③、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④、高压线下面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⑺、使用明火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动用明火,要消防干部开具用火证,动火前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②、现场锅炉房要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烟囱临近锅炉房顶的易燃材料处要采取隔离措施。锅炉房应设在远离易燃材料的地方。如锅炉房下风向有易燃材料场、易燃设施,应在烟囱上装防火帽。

  ③、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完火要认真熄灭。

  ④、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证用火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查责任。

  ⑤、现场设吸烟室,吸烟时必须在吸烟室内,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⑦、氧气瓶、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小于5米,两组瓶同时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米;

  ⑧、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其它易燃物。

  ⑻、现场材料堆场防火要求

  ①、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②、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③、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⑼、用易燃材料搭设的工棚使用规定

  ①、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②、每栋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间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③、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间距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

  ④、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置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⑤、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米,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挡。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⑥、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⑽、现场分阶段防火要求

  ①、基础施工阶段: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②、主体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人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③、装修施工阶段: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⑾、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事项和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气,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器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方便查找火灾原因。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7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

  (一)施工现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建筑工地周围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登高作业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材料堆场应满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要求;建筑物内应设置标明疏散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安全出口的临时应急照明。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施工现场应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保证管网压力和流量,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救生绳和简易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内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五)建筑外墙搭建的脚手架、围护网等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整改措施。施工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8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9

  1 定位放线测量制度要点:

  定位放线测量工作必需要有书面记录,必须由业主提供原始标高及作标点,并现场交接。定位放线测量工作须施工员、质检员、测量员共同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复核,并将结果交业主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不得进行施工。定位坐标点要长期保存,直至交工后一年保修期完成,工程完工后重要坐标点要移交业主。并配合业主进行定位验收。

  2 隐蔽验收制度要点:

  隐蔽验收工程应由施工班组及施工员先自行检查,认为合格后,方可通知质检员核检。再请业主代表、监理代表共同进行检查隐蔽。重要部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加,隐蔽工程应真实、可靠,数据清楚的反映隐蔽工程实际,隐蔽工程内容由施工员认真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审签,后交建设单位及质监人员签认,方可进行隐蔽作业,隐蔽工程签认应及时办理。

  3 技术复核制度要点:

  重要部位技术复核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在技术复核工作时,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技术复核工作应由施工员组织,质检员、班组长参加,结合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进行。交接班负责人即班组长应认真填写该项工作质量及实际工程施工质量。资料员要收集归档。

  4 成品半成品登记制度要点:

  施工所需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按计划进行,进入施工现场均应由现场材料员登记验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注明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等要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质检员应组织物检工作。取样员按材料品种分批将成品、半成品、复检和材料试验报告单整理归类,与施工员配合编制工程档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检查审核。

  5 原材料混凝土砂浆试件取样:

  原材料试件、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应由按管理制度统一安排专人配合取样员取样,取样员应负责编号、归档资料交资料员保管,混凝土砂浆试块要按照'规范'要求制做,确实保证试件所反映数据真实可靠并具有现场代表性。

  6 质量检查制度执行:

  按公司质量检查制度总工室和工程部组织有关科室每月一次,项目经理率项目部有关人员每周一次,进行职责范围内质量工作、技术工作检查。促进强化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认真复查,对于在质量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奖励。全司将检查情况发内部通报,以加强互相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目的。

  7 样板引路制度执行:

  每个工序分项工程或工种正式施工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工序和分项工程,都要在大面积开始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施工操作要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及工序的标准化操作,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艺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

  8 执行施工挂牌制度:

  施工现场执行操作挂牌制,主要工作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出相应的图文记录,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 贯彻技术交底制度:

  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员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操作人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并由技术负责珍审定执行。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

  校安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根据省市线路图和时间表要求,校安工程6月底必须完成招投标,7月上旬全面建设;加固工程要求抓住暑假黄金施工时间,力争在暑假期内完工。同时每月20日前上报工程形象进度照片4张以上。

  2、拆除房屋按枞阳教育网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栏内《关于做好校舍安全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和留存工作的补充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同时对拆除过程进行拍照并上报校安办。

  3、工程开工后,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日记,同时拍摄照片(基槽、每层梁柱、封顶等关键性施工环节照片)。

  4、按照合同约定把好钢材、水泥、黄沙、石子等建筑材料质量关,尤其是乙方采购钢材时,学校要派人跟踪监督、验货,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材料送检和测试等工作。

  5、监理质检人员在验收施工每个工序时,学校要跟踪检查,要求及时认定工程质量情况,并做好记录签字等相关事宜。

  6、学校要确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对项目工程资料收集管理、现场隐蔽工程记录、图片拍摄、对项目经理考勤等各项工作。

  7、工程如发生变更时,要以书面文字形式报校安办,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配合监理和质检人员做好每道工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9、校安工程是民生工程,实行县长、局长、校长“三长”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管理。项目工程实行法人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校长务必高度重视校安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资料齐全、质量合格、图片拍摄符合要求,把校安工程建设成样板工程、阳光工程和放心工程。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2

  为保证春节假期的施工工地的安全,保证大家过一个愉快的春节,项目部特制定以下《春节值班制度》,具体内容为:

  1、严格遵守值班规定,不得早退、迟到、旷工、脱岗;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重要事情要有记载、记录。做好交接班等有关工作。

  2、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时,必须保证有人值班。

  3、值班人员要重点做好重点防火要害部位、物资、无人上班区域的安全检查。要进行定时巡逻,防止盗窃现象发生、防止火灾等各项灾害的发生。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

  4、对生活区、办公区的`房间和物资应认真检查、登记,并进行落锁、关好窗户、统一贴好封条;生活区、办公区杜绝出现“长明灯、长流水” 等浪费现象。

  5、值班人员在春节放假值班期间为施工现场水电运行及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责任感,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确保水电安全、稳定运行。注意节约用电,防止发生火灾或者电线短路。

  6、值班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准无关人员在值班场所逗留。

  7、值班期间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遇到突发及重大情况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临时处理措施,积极处置。

  8、 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好值班期间的工作。违反值班制度,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春节值班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附:春节值班人员值班表和相关人员通讯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3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电话:120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4

  施工安全守则

  1、未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工地设定指定吸烟处,其它区域严禁吸烟。

  3、工地严禁烧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

  4、工地施工动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机具用电必须配插头、插座,否则不得动工。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长发者、带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设备用毕要切断电源。

  6、射钉枪应上好专用防护罩,操作时带好防护用具,严禁对人射击。

  7、施工现场的刀、斧、锯等工具,应放在工具箱内。

  8、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以防坠物伤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顶作业时,不得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宽度≥600mm的吊顶和重量≥2公斤的'吊灯,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胀镙丝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动煤气、液化气、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改动房屋结构。

  1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范操作规程。

  14、施工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随时做防火、防盗等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事关企业形象,每一个员工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工地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施工安全守则》《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上岗者需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工艺质量和材料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优良,进度符合要求。

  4、上岗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条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现场原材料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专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现场文明卫生工作,严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须清扫施工现场。

  7、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成品的保护。

  8、施工现场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拿他人财物。

  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要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5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XXX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九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 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100-200/项.次。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20元/人,缺席者罚款5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200/天的罚款。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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