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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01 20:10:01 剑锋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公共场所主要包括操场、楼梯楼道、教室、微机室、厕所等,由于这些场所学生参与面广,人员高度集中,活动紧凑,节奏快,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特制定学校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使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生要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器材,不得作出不文明、不健康、不安全的行为。

  三、公共场所必须保持通道畅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应急通道标志和应急照明器具。

  四、学生在公共场所要做到秩序井然,不推推攘攘,不追逐打闹,不翻越、攀爬楼梯、栅栏、围墙、长廊、窗户等。

  五、课间休息和上课前各楼梯、楼道值班人员、班级必须按时到岗值班,确保楼道畅通,不出现安全事故。

  六、加强用电管理及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乱接、拉电源,不随意移动插、拔公共场所的'电源插座。不乱燃火源。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进行修复。

  七、活动课必须有教师在场组织、带队,保障各种活动的安全,严禁擅离岗位或临阵脱逃。

  八、大型活动必须经上级批准,活动前要有计划,有安全预案。

  九、公共场所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

  十、放学后,门岗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认真组织学生疏散离校。

  十一、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每堂课的教学,确保课堂秩序和安全。严禁私自调课、换课,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由换课或上课教师负责。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2

  实验室、实训场所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任务

  1、依据学校的规划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负责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根据实训大纲和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编写相应的实训、实验指导书和考核大纲;编制教学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创造条件,承担校内、外的培训任务。

  二、管理与建设

  1、全校的所有实训场所、实验室均在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2、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学校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在各部的协同配合下,由学校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3、实训场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应按《职业技术学校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要在保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安全、防火、保密工作。实训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实验室。对外单位人员进入实训室、实验室,须事先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5、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实训后,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7、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8、加强文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育人环境,做到净化、美化、规范化。即:净化,要做到墙面、门窗、桌椅面光洁;室内无拉圾、无蜘蛛网;每日小扫,每周大扫;美化,要做到布置合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方便教学;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气氛,并注意适当美化环境;规范化,要做到仪器、设备、工具的账物卡三统一;仪器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其名称、规格、数量等标识清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要上墙公布,常用的专业实验、实训术语也可精要上墙以利于学生实验实训。

  三、实训教学

  1、实训教学是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项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某一专项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达到规定的标准。

  3、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并在实训开始将相关实训资料前发到学生手中。

  4、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训计划和详细的进程安排。认真备课,教学要有教案,并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方面,作好充分而细致的准备。

  5、实训过程中,参加指导的教师应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凡迟到、提前下课、无教师指导等,按学校的有关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处理。

  6、 要根据学生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分标准,对实训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的考核。

  四、实验课教学

  1、实验课教学是配合理论课教学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验教学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教师要经常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节约实验用品,逐步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作风,树立尊重教师的劳动,讲究文明礼貌的高尚品德。

  4、实验课的教学组织与具体要求为。实验任课教师根据各部报送的实验开设要求,在期末制定下学期实验计划,经各教务处批准。实验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每项实验均应编有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编制实验指导书时应注意培养学生设计实验方法和的能力。无实验指导书不得进行实验;各实验室根据实验计划、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做好仪器设备、器材、消耗品、工具等一切准备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在每个实验开出前,应该进行预做;按计划开出实验课。上课时,要认真清查到课人数,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实验课授课过程包括:实验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布置作业等。教师的指导应简明扼要,讲清重点和实验中的关键问题,让学生多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动手能力,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动手;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指导学生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写出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责令其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实验完毕后,及时检查数据并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教师还应亲自检查是否有丢失、损坏。注意并做好关好门,切断电源、水源等安全工作;、实训实验教师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登记实验成绩;每次实验后,实验教师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并定期报教务处核查。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3

  为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宗教活动场所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

  二、场所宗教活动必须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以保证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若发生事故,场所必须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场所必须遵守国家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制度,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保证经常有人值班巡逻,对因麻痹大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检查、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六、建立以消防管理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熟练掌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七、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本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

  八、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原则,对场所的电、水、气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问题,杜绝使用危房进行宗教活动或其它活动,汛期及特殊时期,加强安全工作措施,严加防范,确保场所人员及财产安全。

  九、要保证场所内食品及用具干净、卫生,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因食品及用具不洁引发食物中毒,同时积极做好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十、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大型活动(参加人数超过千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并配合做好活动前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建立场所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场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排、部署本场所的安全工作。

  十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已登记及筹备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4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充装粗苯、焦油罐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l、罐车遇到雷雨天气时,严禁充装。

  2、罐车周围有易燃有毒气体介质泄漏时,严禁充装。

  3、罐车周围有明火时,严禁充装。

  4、罐车充装时,安监人员、保卫人员要到现场检查防火防爆措施是否齐全。

  5、罐车从充装开始到罐车离厂前,应对罐车负责监护,保卫人员应对环境进行巡查。

  6、罐车充装完后应清理站台和轨道上的焦油和苯。

  7、罐车充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技术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8、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

  9、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厂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10、及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

  11、充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12、油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充装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13、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充装前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14、汽车罐车充装应有防静电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15、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管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16、装卸油作业场所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大型活动及场所安全管理要求

  (一)凡举办文艺活动、集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等校级大型活动,必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主管人员根据大型活动安全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并根据举办活动的地点、场所、人数、环境、气候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举办大型活动,除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外,要严防发生各类事件的发生,严防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和各类安全事故。

  二、大型活动及场所安全防范措施。

  (一)对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二)举办活动前,主管和承办的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开展事故预想活动,采取相应措施。

  (三)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安全防范任务、责任、要求。

  (四)加强对活动场所火源、电源、气源、水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加强对活动用设施、设备、用具、用品管理,严防各类案件、事件、事故的发生。

  (五)主管、主办单位、派出维持秩序人员,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内,禁止打架斗殴、起哄闹事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创造一个文明祥和、秩序井然、有安全感的环境。

  (六)妥善处置各类情况并及时请示、报告。

  (七)学校安全主管领导和安全员要严格实施检查、监督。

  (八)对因违反大型活动管理制度、规定而造成的各类事故,举办大型活动的主管、承办人员负全部责任,视情节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三、举办大型活动审批手续。

  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在举办活动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举办时间、地点、场所、人数、内容、负责人等),分别向分管领导申报和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经批准并在学校备案后方可举办。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条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一)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

  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存放与经营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物品。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内,出入库存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库,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应设有相应的消毒、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

  6、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

  7、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8、非仓库员工不得出入仓库。

  9、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存放与经营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物品。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加强用我矿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矿内的所有地面公共用电场所。

  三、具体事项

  1、所有公共场所的`电源线路的安装、维修都必须经过机电科批准或机电科派专职电工进行。日常检修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进行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所有办公室内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随手关闭。所有办公场所内照明灯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器开关。

  3、所有职工活动场所、公寓楼、会议室、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空调等电器设备无人使用时应全部关闭,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完应随手关闭。

  4、所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暖、电炉等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时需经机电科批准。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5、所有工业用电场所包括外接用电、维修工房等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所有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四、违规情况处理

  机电科和安全科将随时巡查各单位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处罚办法如下:

  1、办公室彻夜亮灯、饮水机通电、电脑不关、下班期间空调忘记关闭等,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的罚款,对相关管理人员连带处罚。

  2、对公共场所违规使用照明、空调、工业用电场违规用电等对责任人处300元罚款。

  3、对所有用电场所违规私拉乱接电器设备的对违规者罚款500元。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的,由违规者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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