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协议书

时间:2023-03-19 08:08:2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保险协议书1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险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险协议书14篇

  保险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再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1.根据甲方的委托范围,负责与国际/国内再保商的联络、沟通与协调;2.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再保险方案,并向国际和/或国内再保险市场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做出汇总分析,供甲方决策参考;3.协助甲方对项目进行风险查勘、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要求,向分保接受人提供风险查勘报告;4.根据甲方的决定,选择分保接受人,并负责再保险安排工作;5.负责就保单的注销和续转,沟通甲方和分保接受人;6.出险后,负责与分保接受人的联系和协调工作;7.负责协助甲方向分保接受人摊回赔款。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1.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再保险经纪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在乙方服务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2.在有效期内,若甲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三、保密条款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_________年。

  四、函件1.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地址。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原件应随后挂号寄送;2.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传真件则在传送的同时即视为收到。

  五、报酬与费用1.双方同意,在甲方将再保险业务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权从分保接受人处取得相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六、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协议书 篇2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吴文兵

  住所:

  电话:

  甲方因与发生的纠纷一案(金额为),委托乙方律师代为办理本案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拟定,不属于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可撤销的情形。

  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尔特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处理该案相关法律事务。

  第三条就本合同项下纠纷,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项法律服务:

  1、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2、作为甲方代理人与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

  3、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一审诉讼活动;

  4、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二审诉讼活动;

  5、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执行活动;

  6、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7、为甲方办理律师见证业务;

  8、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方:

  乙方:

  日期:

  保险协议书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员工福利保险保障顾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对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员工福利保险保障建议;

  2、向甲方提出保险计划,就其投保方式、投保范围、保险权益、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提出建议;密切注意保险市场的发展、变化,为甲方享受最佳的保险服务提供调整方案和建议;

  3、就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向保险人询价。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根据风险状况的变化在保单的续转时予以修订;

  4、取得保险人报价后,就报价书中的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做出汇总分析,提出初选保险公司和最优报价方案,并由甲方作出最后决定;

  5、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权益进行的谈判,谈判过程中严格维护甲方利益;

  6、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人办理投保、续保手续;

  7、提供保险期间内的`相关保险服务;

  8、就相关索赔事项提出建议,监督、督促保险人的理赔工作,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人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险期内赔偿情况报告。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终止本协议生效前与其他方签订的类似顾问协议;

  2、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

  3、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时,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四、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做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项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顾问费用。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协议书 篇4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现乙方由于个人原因委托甲方为其代缴社会保险,经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1、 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产生的公司和个人费用。

  2、 乙方除支付社会保险全额费用外,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每月需额外支付甲方100元服务费,服务费跟随每年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及比例作相应的调整,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3、 乙方每月15日之前将当月社会保险费用及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银行信息:,户名 ,账号,如当月20号之前乙方仍未支付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于当月25日前停缴乙方当月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相关影响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每年6月国家统一调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7月起按照新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如乙方需要变更缴费基数,则在6月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协议约定执行;

  5、 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后,应按时为乙方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求相应权利;

  6、 甲方与乙方仅为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双方无任何劳动关系,如发生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在甲方代缴社会保险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除工伤保险事项以外的相关社会保险事项,例如乙方生育所产生的生育保险事项;

  8、 乙方自行处理个人人事档案存放与甲方无关;

  9、 乙方除社保事项外不得盖印甲方公章,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10、 甲方仅负责乙放社会保险事项,乙方个人所得税自行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11、 其他事项:;

  12、 本协议周期自签订日期起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单方终止协议,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甲方(公章):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险协议书 篇5

  甲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无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规范、稳定、提升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为建设全方位、多领域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总体框架

  1、甲、乙双方将密切合作共同策划营销活动,制定基于甲方渠道客户,以客户关怀为出发点的客户服务营销规划,促进双方产品的销售,共同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以提高客户认知度、满意度。

  2、双方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3、甲方将根据双方保险合作深度,在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提供更优质的互动服务:配件价格、喷漆工时、玻璃价格等。

  4、甲、乙双方以诚信为本,忠诚合作,共同服务客户。共同提高双方品牌市场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二、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与乙方授权的分支机构签署兼业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应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日上午点前可将送至乙方。(如个别客户有特殊上牌时间要求的,可协商后个别处理)

  5、甲方应按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经销商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方应在乙方经销商店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和出单功能。

  7、甲方向乙方经销商代理的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手续费按月结算。保险销售代理手续费采用法规统一比例,交强险为_______%,商业车险为_______%。甲方应按时根据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如果年度因保险监管要求手续费率有所变化,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在不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9、信息提供和沟通: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专业化销售、营销礼仪、沟通技巧、车险产品、理赔流程等多项培训课程。

  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通报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反馈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信息和保险服务方面的意见,促进双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理赔服务合作

  乙方为甲方最高级别的重要客户,一切事宜均以第一次序优先处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绿色通道的服务模式,指派理赔服务专员全程协助办理各项手续。赔案“并发式”处理,同时启动多环节事故处理流程,缩短工作时间。

  (一)出险报案管理

  1、甲方提供24,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救援和接待服务。

  2、客户出险后乙方可为客户拨打上述电话代为报案,顾客亦可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

  3、如顾客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甲方的电话服务中心在接到报案后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时甲乙双方一同进行现场查勘和施救等;对于无需对第一现场进行查勘的出险车俩,甲方应将客户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内进行定损。

  (二)甲方同意为乙方的保险客户提供理赔时限承诺。快速理赔的具体时间标准为:

  四、事故车的派修和维修

  (一)甲方在接到属于在乙方店内投保车辆报案后,负责向出险客户推荐乙方为首选维修厂家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出险客户信息,由乙方负责和客户的具体联系。

  (二)甲方将从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乙方经销商的回店维修率:

  1、对于在乙方经销商承保的客户,甲方做到100%推荐回原店维修,并且使用原装备件。

  2、对于非经销商承保以促进双方业务的合作与发展。

  3、乙方应协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户的骗保行为。

  (三)甲方承诺向乙方推修车辆金额不低于_______年乙方签单保费的_______%,若甲方未达到上述比例,仍需按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四)甲方同意配件价格按_______价格作为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定损依据,乙方应为甲方查询相关价格提供支持和解释。

  1、事故车辆开始修理前,甲乙双方须会同被保险人或车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时、更换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需增加或更改的'项目,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和被保险人,待共同确认并在定损协议中注明后,方可增加或更改。

  2、配件价格价格不下浮,扣1%残值。

  3、底盘、搁油底壳事故客户到店后能追述现场的,客户车辆不需返回事故现场。

  4、车损在元以内的单方事故,案件属实情况下可免追溯现场。

  5、喷漆工时按下表操作:

  注:(1)单独玻璃破碎:有零件号的辅料按配件价格定损,其他辅料双方协商确定;损坏的玻璃为福耀玻璃,则按福耀玻璃定损。

  (2)喷漆5个面以上(包含5个面),油漆工时按9折定损,划痕险按9折定损。

  6、钣金工时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单独玻璃破碎:

  (1)单独玻璃破碎,按福耀玻璃价格定损;

  (2)是否更换胶条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换下的胶条可由甲方回收。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3、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实施的代理或其他行为,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6、甲方应向乙方推修车辆金额应达约定比例,否则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应乙方要求,依乙方提供的资料,就乙方的兼业代理人资格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合同规定的手续费;

  3、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4、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进行告知;

  5、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6、乙方所代理的保单出现理赔事项时,乙方应为甲方理赔提供协助;

  7、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当一方未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泄露由对方提供为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信息。

  2、前项规定之保密义务至本协议书终止后仍然有效。但是,经书面证明属以下各项情况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前项规定保密义务。

  a、信息提供时一方己拥有的信息;

  b、信息提供时己周知的信息;

  c、信息提供后,非因自身原因己周知的信息;

  d、信息提供后,因第三方未尽保密义务而合法获得的信息。

  3、若无其他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一方要求归还其提供的包含秘密信息的资料(无论书面资料、磁盘、磁带等各种形式)时,另一方应立即将其归还给资料提供当事人。

  七、禁止转让

  甲、乙双方的任意一方,若未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以及本合同地位转让、转移给第三方,或由第三方进行任何处分或担保。

  八、分离独立性

  本合同中的任意一项条款若被法院或其他正当权利机关及保险行业协会认定为违法、不能履行或无效的情况下,仅视该条规定无效。该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仍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立即将该无效规定更改为有效规定。

  九、违约责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轻重,经乙方同意后扣除相应手续费,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乙方有权视甲方违约程度轻重,经甲方同意后扣除相应保险费,变更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若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的中止、解除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破坏保险人信誉的行为时;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项下相关费用,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一方发现对方营业情况、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续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的,有权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事实上已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及纠纷解决办法

  1、本合同之有效性、释义、实施以及执行可能性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准进行解释。

  2、甲、乙双方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因本协议书的释义、适用或实施而发生的所有纠纷。

  3、若前项纠纷未能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为不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本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对原合同无任何疑义或不需作任何改动的,原合同可自动延续至续签合作协议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并经双方签字(章)确认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财产保险股份乙方:无锡汽车

  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人:签约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保险协议书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设计保险招标方案;

  2、按照“保费合规、服务优质”的原则,协助甲方就保险条款、费率、优惠条件、后期服务等制定招标细则及评分标准,并负责追踪落实。

  3、协助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服务合同;

  4、根据合同条款,协助甲方用车单位办理投保手续及结算事宜,确保财政支出的安全;

  5、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解答车辆使用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6、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争议或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准备相关文件,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全程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甲方授权全程监督保险公司投保流程、保险价格、服务承诺、理赔服务进程并定时将情况报告甲方;

  8、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及其他关系方沟通协调。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受甲方委托通过招标方案设计、保险政策咨询、保单事后稽查、重大事故现场监督、车辆保险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甲方投保单位和车辆保险费率不高于合同规定,享受的保险服务不低于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合同执行出现的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建议,以确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体内容如下:

  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完善服务条款的同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最低费率;

  2、负责提供甲方及用车单位对保险业务及政策的咨询;

  3、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险种及中标价格审核保单,如有差错,及时督促保险公司纠正并定时报告甲方;

  4、监督保险公司按照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车辆使用单位关于保险服务质量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对保险公司的反应进行监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查处并做出书面答复。超过3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乙方将协助用车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车单位或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对现场查勘、施救及善后事宜的监督,以确保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6、督促保险公司定期对甲方车队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在每个月度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负责汇总(投保车辆保费结算情况表)、(投保车辆出险理赔情况表)并报告给甲方。

  8、在每个季度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有保险公司、甲方代表参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分析例会”;并撰写分析报告给甲方。

  9、在第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前的一个月,撰写下一年度保险调整建议书给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落实。

  10、为单位提供理赔指导服务,对有理赔争议或估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赔案,乙方负责全程索赔服务及有关善后事宜;

  11、乙方接受甲方及用车单位的监督,如工作中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每次支付违约金XX元:

  (1)未能及时发现保单错误;

  (2)办理相关业务超出上述规定时限;

  (3)用车单位投诉,经确认属实的;

  (4)财政认为的其他工作失误或违约行为。

  12、由于乙方的`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责任:

  1、保险合同生效后,负责通知用车单位按合同的约定投保;

  2、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并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

  3、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4、当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尽快通知乙方;

  五、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费率、保险方案、理赔数据等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1、告诉给与执行本协议相关的人员;或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或

  3、告诉给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人;或

  4、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六、函件:

  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办公地址,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

  七、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在甲方将保险业务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不向甲方收取费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协议委托事项以外的服务,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_________市仲裁委申请仲裁。

  九、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但各单位在有效期内投保的机动车辆保险单,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执行完毕的,乙方需继续提供所有服务,直至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期限结束。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对本协议条款予以补充或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备乙方为甲方安排保险时使用。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_________

  保险协议书 篇7

  甲方:天津市财政局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2月26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xx-20xx年度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供应商资格项目(项目编号:TGPC-20xx-D-0080)的成交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投保的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一)使用单位: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参保车辆: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

  (三)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和使用单位提供的保险服务。

  二、保险标的

  (一)甲方将对使用单位参保车辆向乙方投保。

  (二)保险公司最终承保数量以使用单位向乙方实际投保数量为准。

  (三)乙方作为承保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承保并及时为甲方和使用单位出具车辆保险单。

  三、保险险种

  基本险险种:

  (一)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二)车辆损失险。

  (三)第三者责任险。

  四、保险费用标准

  (一)基本险保费标准:按照磋商承诺执行(见附件2)。

  (二)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机动车辆跟标险种,享受相同优惠和服务。

  (三)各区县行政事业单位跟标的机动车辆,享受相同优惠和服务,并由各区县财政局签订合同。

  五、投保方式

  (一)基本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如下:

  1.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照《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

  2.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足额投保。

  3.第三者责任险:按照5万元限额投保。

  (二)使用单位如需增加其他附加险种,乙方应同时办理,并享受同等优惠率。

  (三)乙方承诺天津市现有的所有营业网点及合同有效期内增设的网点均接受本项目相关业务的承保、理赔服务(见附件3)。

  (四)当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调整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及调整系数时,乙方应将调整依据和方案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后执行。

  六、保费支付方式:

  (一)参保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使用单位自行支付。

  (二)乙方承诺于合同有效期内承担使用单位投保的全部机动车辆基本险及增加险种的保险责任。

  (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乙方应于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使用单位磋商需求提供保单,并与使用单位签订《分合同》(分合同格式见附件

  1)。

  (四)结算币种。保费和各险种的赔款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七、质量保证

  (一)乙方承诺除全国统一的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外,为本项目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见附件4)。

  (二)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实行检查或抽查。

  (三)乙方在收到使用单位或甲方关于质疑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四)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个工作日后没有弥补缺陷,使用单位或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保证使用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使用单位的通知及时提供承保、理赔服务。

  八、基本服务承诺

  (一)后期执行信息反馈要求

  1.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和使用单位要求提供投保车辆、新购车辆相关保险手续、出险车辆、理赔项目及维修费用等方面的信息。

  2. 情况报告要求

  保险公司须每季度和每年度向天津市(区县)财政部门报送《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统一保险情况分析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1)使用单位参保车辆的.承保、理赔、统计及分析情况等。

  (2)机动车辆变更情况,包括新购、调拨、报废、丢失等。

  (3)根据统计信息及业务开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包括保险公司项目管理和服务方面工作、使用单位车辆管理方面工作及天津市(区县)财政部门协调方面工作等。

  (4)报送时间为每季度末5日和每年度末15日内。

  (二)承保服务承诺:

  1. 承保基本服务承诺

  (1)保险公司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及服务专员,负责使用单位投保车辆全部承保、理赔服务,并提供上门服务。如上述部门或人员有变动,保险公司于3个工作日前通知使用单位。

  (2)保险公司不得拒绝使用单位的投保需求及续保的需求。

  (3)保险公司主动做好承保服务,并积极配合使用单位,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4)根据使用单位实际情况和需求为用户设计最佳投保方案。

  (5)使用单位车辆保险到期20日前,主动联系续保事宜,服务专员于保险到期10日前办妥相关手续。

  (6)新增的车辆,若使用单位有需求,服务专员应主动协助办理车辆上牌、过户、转籍等手续,并及时将相关保险手续送达使用单位。

  (7)按照使用单位车辆变更通知(如过户、调拨、报废等),服务专员应主动协助使用单位填写批改申请表,在得到使用单位确认批改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保险单等工作并及时送达使用单位,保费余额退回使用单位。

  (8)负责协调各单位与原保险公司中止已签订的保险合同,并足额收回应退保费。

  (9)安全及保障服务。

  2. 承保其他服务,在不违反《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经营特点提供优于或多于上述承保基本服务的其他服务(见附件5)。

  (三)理赔服务承诺

  1. 理赔基本服务承诺

  (1)理赔指导

  承保初期组织理赔指导服务,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说明。赔案发生后,服务专员协助使用单位办理索赔手续,及时答复使用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建立项目专门理赔档案,定期分析理赔案件的特点,总结经验教训,作

  为向车主提供防灾防损建议的重要依据。

  (2)快速查勘定损

  车辆出险后,出险车辆可在第一时间内与服务专员进行联系,也可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或本项目服务专线报案。查勘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与使用单位配合制定应急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3)承修质量保证

  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提供不同车型的合作4S店,保证出险车辆及时、高质量的得到修复。除此以外,使用单位可自选资质合格的二类以上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及专修厂修理受损车辆。保险公司与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及专修厂密切合作并签定合作协议,并将其纳入项目服务小组的理赔结算体系。

  (4)理赔服务时限

  a.现场查勘时限

  接到报案后,如天津市(区县)财政部门要求或保险公司认为需要现场查勘,应立即指派服务专员及专门人员出现场,市内应在40分钟之内,郊区县应在90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外地出险,保险公司查勘调度应在半小时之内与当地系统内公司取得联系,并督促到达事故现场查勘。

  b.赔付时限

  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单证后,保险公司按下列时限支付赔款:

  5000元以下的赔案,在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后,实行绿色通道,立等可取;

  30000元以下的赔案,在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赔案,在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索赔材料齐全有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5)对于小额一般事故的处理简化手续,为本项目设立理赔绿色通道,使赔案在各理赔环节均得到优先处理。

  保险协议书 篇8

  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支)公司:

  根据你公司与保险个人代理人_______(以下称“被保证人”)签订的第_______号《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本保证人自愿为《合同书》项下被保证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保证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本保证人是______________ ,在不具备担保资格或能力时,()本保证人保证及时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证人与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保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保证人为法人的: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险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____________年6月25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缴费标准

  根据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基数为2460元,社保比例为39。5%,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为971。7元;大额医疗救助90元/年;档案管理费用120元/年。如期间潍坊市社保局按照国家政策须对社会保金加以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另行计算费用;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款项缴纳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付给

  三、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为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各个人承担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承担,在此期间甲乙双方不存在试剂劳动关系及其它任何经济纠纷。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协议书 篇10

  甲方: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住所: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了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项目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中,在核保流程和费率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议后,调整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及保障项目。

  2、甲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险费。

  3、甲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赔工作。

  4、为确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优惠费率,甲方应确保每______会计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不得低于相应优惠费率所享受的相应工程总造价额度要求。时间不足______会计年度的,合计工程总造价按相应比率折算。

  5、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内容沟通,服务内容具体为新单资料报送、接单,手续费接收、协助报案、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与甲乙进行相关业务沟通及办理,所签订业务指定为其名下,负责相应新单业务及保全业务办理,同时负责手续费支付。

  2、为促进双方公司业务发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险产品为其支付相应手续费用,投保建筑工程保险主险手续费为乙方实收主险保费的______%进行支付,投保建筑工程保险附险费为乙方实收附险保费的______%进行支付。机动车辆保险手费中,投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按乙方实收保费的______%进行支付手续费,交强险不计入手续费。手续费为次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手续费采取每单业务一结方式,由甲方与乙方核对后结算当笔手续费,需甲乙双方指定人员书面交接支付手续为确保甲乙双方双赢,乙方有权利暂扣留______元人民币手续费作为暂扣手续费,超______元人民币后方进行手续支付。

  3、乙方有权利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制订相应保险产品优惠费率,乙方提供的具体优惠费率如下:

  (1)建筑工程保险按造价计算的,每一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障额度为______万元,所对应费率为每万元造价为______元人民币。

  (2)建筑工程保险按面积计算的,每一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障额度为______万元,所对应费率为每平方米造价为______元人民币。

  4、若甲方未能保证所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合计总造价大于等于______亿元人民币,乙方有权利不支付暂扣手续费。

  三、其它约定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乙双方有单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行为,对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违约行为确认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终止。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给第三方,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四)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协议书 篇11

  甲方:xxx

  乙方:xxxxxxx

  甲方20xx年x月x日到乙方处工作,当日乙方通知甲方,乙方将统一为其在xx社保中心购买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甲方应负担的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关规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权利义务以及不购买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后,仍然决定不由乙方为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原因:xx本人在本地区以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在此情况下,根据甲方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不强制为乙方在社保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而由甲方自行决定或以个人名义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

  乙方将因购买社会保险而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参保费用直接支付给乙方。该费用由乙方根据泰州市高港区社保机构公布的上一年度参保基数确定,每年核定,并按月与工资一并发放给甲方。

  二、在工作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重新书面申请乙方为其办理社保参保手续。甲方接到申请后,按照泰州市高港区社保机构的规定,从社保机构同意受理甲方的参保的当月起统一为甲方购买社保,并从社保机构受理甲方的参保当月起停止向甲方发放社保补贴,按规定从甲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应当由甲方负担的参保费用。

  三、甲方无论是在工作期间还是离职后,如要求乙方为其补办在乙方工作期间未办理社保的期间的社保,甲方需退还已从乙方处领取的全部社保补贴,并按照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应当由其缴纳的社保费用,对在补办社保保险中社保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全部由甲方负担。对按照规定能够补办的.社保项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费用后,按照规定为甲方补办社保。甲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还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补办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对因不能补办社保项目所导致的利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均认识到,由于养老保险是社保项目中的基础险,如未购买养老保险则无法购买其他险种。在因甲方申请没有统一购买社保期间,对因发生工伤或非工伤而造成的如在购买社保后应当由社保机构负担的利益损失部分,由甲方自行全部负担。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乙方:xxxxxxx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保险协议书 篇12

  甲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濮阳市经开大道体育场北侧

  乙方:濮阳市中意汽修厂

  地址:濮阳市京开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北500米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为共同的客户提供最卓越的服务,实现共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保险事故车辆维修服务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的一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全面、认真的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内容;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双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

  第二条 合作范围

  (一)保险事故车辆配件的报价及车辆的修理服务;

  (二)保险车辆的救援及维修保养优惠服务;

  (三)双方相互提供长久稳定的宣传渠道;

  (四)其他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的合作。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险事故车辆维修

  1、甲方的查勘定损人员在配件价格和汽车构造方面有异议的地方应向乙方进行咨询;

  2、甲方的查勘定损人员在处理各种车系事故车辆时应优先推荐客户到乙方去维修,就甲乙双方达成的有利于客户的优质服务介绍给客户,并征得客户的同意;

  3、乙方为甲方0指定的各种系事故车辆拆检定损维修服务商,甲方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保险事故车辆到乙方拆检维修;

  4、甲方推荐的客户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给予热情的接待和服务,让客户真正体会到享受的是与众不同的服务,提供维修绿色通道,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事故车辆的维修,体现出保险公司“卓越服务”的原则;

  5、甲方推荐到乙方拆检的保险事故车辆,不管甲方的定损员在不在拆检现场,乙方都应以尊重事实地进行拆检;在拆检的过程中不得更换事故车辆的原好件,如有发现,乙方将赔付给甲方两倍的损失并立即终止合作,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事故拆检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的定损人员进行定损;

  6、甲乙双方在定损事故车辆时要坚持保险事故车辆“以修为主”的原则,定损现场特别是在客户在场的情况下不说不做不利于双方友好合作的话,有争议的地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应给客户带来更大的麻烦;

  7、 甲方定损员不得强行乙方维修无法修复的零配件,以影响双方的合作;

  8、甲乙双方协定维修的零配件在客户有异议时,乙方应给客户当场质量保证的承诺,以消除客户心理上的疑虑,服务好客户;

  9、由被保险人委托乙方理赔的案件,甲方要协助乙方了解被保险人车辆的承保理赔情况,以方便乙方代理理赔;

  10、保险事故车辆修复后,乙方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的

  委托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11、由被保险人委托乙方理赔的案件,甲方要开理赔快速通道,给予优先办理,按甲乙双方协定的

  理赔手续快速理赔;

  (二)技术培训方面

  甲方将定期组织查勘定损人员到乙方学习观摩,以提高自身查勘定损技能及处理保险事故车辆的能力;

  (三)救援服务方面

  甲方的保险车辆出事故后,需要救援的,乙方应给予救援支持。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配件价格方面

  1、乙方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对甲方咨询的配件价格信息及汽车构造给予解答;

  2、乙方为甲方所报的配件价格为汽车有限公司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虚报,以影响甲乙双方真诚的合作,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和社会的监督,对由于虚报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连续出现两次,终止合作。

  3、乙方在配件价格方面的调整要及时的通知给甲方,以便甲方按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事故车辆的损失;

  (二)事故车定损方面

  1、在定损过程中保险事故车辆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果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则不应进行更换,甲乙双方维修换件的标准要一致,如有异议,共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的定损人员不应在客户面前争执修换件项目,以免给客户带来不良的影响;

  2、乙方在拆检甲方推荐的事故车辆的过程中应按照厂家的拆检顺序和标准进行拆检,乙方应承担全部在拆检过程中对事故车辆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在甲方对事故车辆损失确定以后再给予维修,不得现行维修;乙方应遵循双方协商的相关车辆的工时费、配件价格,价格确定后乙方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对于甲乙双方定下来的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乙方要给予维修,对于应被保险人要求对保险责任范围外项目的维修、更换,乙方也可以接受,但需通知甲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理;

  5、对于甲乙双方定损下来的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要如实更换,乙方不能偷工减料,对于由于偷工减料维修事故车辆,给客户带来不良影响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6、承修甲方保险事故车辆,应建立事故车辆档案,接受甲方的审核,并积极配合甲方对车辆维修情况进行监督、跟踪;

  7、乙方应接受客户及甲方查勘定损人员对维修服务的监督和建议,并进行改进;对多次服务质量较差且无改善措施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8、乙方应制定人员处理保险事故车辆业务,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向客户宣传保险常识;

  9、在事故车辆查勘定损过程中,乙方要给予甲方良好的配合,认同甲方的定损项目及维修方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10、受损车辆在维修期间,如有整车失窃零配件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修理质量

  1、对重复返工、返修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返工、返修,重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返修质量,若乙方不能承修或因上述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提出不在乙方修理时,乙方应同意并协助被保险人选择其它合作汽车修理厂进行修理,已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修甲方保险的事故车辆所更换的零配件应为专业纯正零配件,如因以次充好、以旧代新给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对甲方保险事故车辆修复后的项目,应按照厂家的标准在一定期限内保证维修质量,对更换上的零配件,乙方按厂家有关规定承担质量担保;

  4、对于乙方提供建议而甲方未予采纳的协商维修项目,乙方有权保留意见,不予承担因性能或外观产生的质量责任和因客户不满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此造成的返工、返修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修理价格

  1、维修项目、更换项目由甲方定损人员根据双方协商结果核定,配件报价按照专业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执行,维修工时报价(包括机修、电工、钣金、喷漆)按照该车河南区域维修工时价格执行;乙方的维修工时费按照标准报价下降30%,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执行依据收取材料费和工时费。除汽车所用的液体和气体(燃油、机油、氟利昂、防冻液、清洗剂)等自费项目及客户自修部分以外,不得在此之外另收辅助费用;以免给客户造成不良的影响;

  2、对于维修调试过程中发现的新增维修项目或零配件,乙方应提前通知并向甲方提供现象展示或技术说明,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维修项目或零配件的追加;

  3、甲方的查看定损人员在处理各种车系车辆事故时,应优先推荐客户到乙方去维修;如有客户提出到乙方进行维修,而甲方相关人员利用推诿、劝诫、阻挠等手段设置障碍的,则该次事故维修的配件价格与工时费不予优惠,且配件价格按照厂家全国统一销售价上升10%。

  (五)救援服务方面

  1、甲方所承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保险事故车辆应提供全省免费救援服务;

  2、甲方所承保德车辆由于非保险事故原因造成的故障,如燃料或电池耗尽,轮胎爆裂、气压不足等情况,需要乙方提供紧急救援时,乙方应提供优质的救援服务并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的费用标准向车主收取材料成本费和工时。

  (六)其它服务方面

  经甲乙双方同意,为客户提供保险事故车辆挂牌、车辆年审、免费洗车、平时维修保养优惠等其他服务。

  第五条 维修期限

  修复工期由乙方与被保险人协商拟定,乙方应在拟定的工期内按时修复被保险车辆,对于在维修期限内没有按时完成维修的事故车辆,乙方要承担被保险人要求的合理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外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甲方对乙方的事故车辆维修理赔中好的公司政策,如有发现将把对方作为不诚信的单位给予终止合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事故车辆质量不合格,造成返修的,由乙方承担返修的全部费用。若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仲裁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第八条 有效期

  (一)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评定,达到要求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 甲方查勘定损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有价物品,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甲方查勘定损人员有价票、券、礼物、礼品、纪念品以及其他任何物品,一经查出核实,双方均有权终止协议。

  第九条 合作管理

  (一) 甲乙双方将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跟踪;

  (二) 甲方将从有利于双方合作的服务对乙方进行员工和客户回访考评,对评价不符合条件的,甲方提出服务整改建议,并立即整改到位,对双方合作整改不利得,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一) 甲乙双方在维修项目和工时方面存在异议时,应由双方各指定的人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级领导解决,但不能给客户带来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给事端人应以处罚;

  (二)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关本协议相关事项发生争议时,应通知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

  2、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一) 甲、乙双方应经常进行联系和沟通;保证各项合作顺利开展;

  (二)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予以修改或补充,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险协议书 篇13

  一、保险公司理赔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

  1、如果支付给对方赔偿金,应当详细列明该赔偿金包括的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何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诉讼。

  2.通事故赔偿协议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了赔偿金后,对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否则,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让对方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二、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通常投保人会因为保险标的的损害或者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因为保险标的的保全而获得收益。只有当保险利益是法律上认可的,经济上的,确定的而不是预期的利益时,保险利益才能成立。一般来说,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这时才能补偿损失;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存在,用来防止道德风险。

  以寿险为例,投保人对自身及其配偶具有无限的可保权益,在一些国家地区,投保人与受保人如有血缘关系,也可构成可保权益。另外,债权人对未还清贷款的债务人也具有可保权益。

  其成立条件是: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保险费率又被称为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险金额应缴纳的保险费来表示。

  保险人使用保险精算来量化风险。保险人通过数据的编制来估算未来损失(预定损失率),通常采用合理的近似。保险精算使用统计学和概率来拟合并分析风险分布状态,保险人运用这种科学原理并附加一定条件来厘定保险费率。

  这些附加条件包括预定投资收益率、保险单预定利率、预定营业费用和税金,人寿保险公司的附加条件还主要包括预定死亡率。

  保险公司所必须支付的预定利率将会拿来与市场上的借款利率相比较,根据比较,许多保险公司并没有在预定利率方面胜出,但是他们宁肯将其控制到比从别处借款的利率还要低。如果不这样,保险公司将不会给所有者的资本以回报,那么他们将借钱给其他地方以获得市场价格的投资回报。

  保险协议书 篇14

  甲方:深圳市 X X X X 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忠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XXXX年至XXXX年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

  甲方汽车业务与乙方机动车辆保险相结合,满足汽车和保险销售的目的,实现甲乙双方共同客户的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作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公司名下车辆(具体投保区域及车辆牌号双方另行协商)的保险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时向乙方提供完备的车辆资料。

  二、甲方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具体险种及保额以保险单正本为准)

  三、乙方对甲方车辆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如期间甲方车辆保险项目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对甲方车辆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

  第三条 业务合作程序

  一、甲方就其名下车辆在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车辆保险协议书》。

  二、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网点布局和名下车辆号牌属地、原则上以省级区域范围为单元来界定要承保的车辆。

  在相应的单元内,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原则上由乙方承保。关于哪些单元和多少单元由乙方承保,双方可协商约定。

  乙方将设立专项团队,指定专人对接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承保知识培训、承保时效、承保条件和程序、承保资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馈、续保跟踪等事宜保持沟通。

  三、甲方名下车辆承保费用的确定和收取方式约定如下:

  1、保险按年投保,合作第一年,甲方名下保费,商业车险以中国保监会审批基础费率为基础,按保单单面XX折出单,甲方按此金额预付保费,一年期满,乙方在一个月内对当月合同期满的投保车辆进行赔付清算,以每台车实际发生赔付费用的XX倍为该车实际保费,预付保费减实际保费后余额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按逐车计算,合计办理的原则开展。

  交强险按交强险费率浮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2、一年后,双方可根据上年实际保费发生情况协商确定保费预付标准,以尽量避免大额退款或补款。

  退款方式包括现金退款(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承担税费)、抵交保费等。

  甲方保险未到期车辆因经营原因退出营运,车辆退保,该车辆视同合同到期,纳入当期到期车辆保费清算。

  3、保费支付方式:所有车险业务必须执行见费出单操作,可按客户需求按月或按季度出具短期保单,短期保单按日计费。

  4、甲方名下车辆若需要保单变更或退保时,由乙方专人全责办理。

  四、甲方名下车辆若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双方应积极互通信息,乙方及时定损核赔,并支付相应的赔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保险理赔服务承诺

  根据甲方需求,结合甲方行业的特殊性,乙方将按照以下服务承诺做好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

  1、电子查勘员、电子理赔员服务

  在保单年度,出险三次内(含三次)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单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不含停放被撞事故)免查勘,客户拨打95518报案后,按95518指引由客户自行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能反映事故现场全貌的全景照片,反映车牌号、碰撞部位,损失程度的近景照片);超过X次的,经沟通,我司将结合具体案情可以申请协商解决。

  2、一小时快赔服务

  损失XXXXX元以下单方事故,在乙方远程定损中心定损后,无需再提交索赔资料,乙方在1个小时内赔款至机房账号[I1] ,以便即时修车。

  甲方另择时间提交索赔资料的上述案件,乙方收案点在收到资料后1个小时内赔款至甲方账号。

  注明:由于银行划账时间关系,每天15时后提交的案件,延迟至次日9:30划款。

  3、异地出险、就地理赔

  客户异地出险后,人保财险公司通过 “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网络的运行,为客户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查勘、定损和赔付”服务,使客户无论身处何地,都能享受到从报案到领取赔款全流程的便捷、高效、统一的理赔服务。

  4、停放被撞理赔减免

  出险X次内(含X次)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但无法找到第三方时,不设免xxXX%。

  5、第三者直赔服务

  对于我司承保的保险车辆若给第三者造成伤害,若被保险人怠于履行赔偿责任,第三者可以直接向我司索赔,我司将在限额内直接赔付。

  6、提供抢救医疗费垫付担保

  当交通事故导致人伤时,出险当事人垫付昂贵的医疗抢救费用有困难时,在我司合作的医院,我司推出不超过限额的全额担保。

  7、对于甲方名下车辆,乙方将统一全国各地索赔资料递交要求、查勘定损时效和理赔时效,并按照深圳承保地的要求和时效为准。其中,对于正常纯车损案件,乙方将在索赔资料递交齐全后的X个工作日赔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8、重大车损理赔处理的约定

  在车辆损失严重,如修理价达到或超过车辆实际价值时,双方可协商处理。

  9、事故责任人手续通融约定

  事故责任人手续缺失的情况下,即甲方客户在办完事故流程后,不辞而别,不配合甲方收集相关资料时,导致甲方在索赔递交资料等环节出现麻烦,乙方将在事故责任人手续上予以通融处理。

  10、拒赔案件的处理约定

  拒赔案件的处理,乙方经调查取证后,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拒赔甲方的,乙方将提供已取证的相关证据给甲方。

  11、超时报案的处理约定

  乙方考虑到甲方的行业特殊性,在发生事故时,部分客户对保险事故处理操作方法不了解,未能在出险XX小时内报案的,造成迟报案的,甲方承诺不以此由拒赔。

  12、赔案支付特别事项处理的处理

  对于甲方的部分案件需特别支付的.,如部分贷款抵押车辆的赔款提供受益人委托书问题,除出现全损情况以及贷款银行具体特别要求外,无需提供受益人委托书这一手续,赔款仍将赔付至甲方提供的账户。

  13、对于甲方名下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的较小的单方保险事故,为了保障甲方的利益,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当事司机拍下事故现场全貌以及碰撞部位的照片,并提供相关的索赔单证(含双方赔款协议、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资料,乙方将按甲方提供的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融赔付.

  14、甲方名下车辆出险后被拖至交管部门,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由交管部门拖至维修点而产生的二次拖吊费用,甲方可事先向我司提出申请,为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此次事故产生的二次拖吊费给予通融赔付。

  15、发生保险事故后,对于属于保险合同责任的事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调解、应客户要求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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