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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4 15:14:5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医院负责人的职责:

  医院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医院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医院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医院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①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②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③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⑥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部室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部室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制度。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安全技术部审核并逐级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必须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部门(或者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使用部门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特种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4、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①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进出人员的管理。凡进入危险场所的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检测人员),应由公司或部室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③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④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温度、压力、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严禁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况下强行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安全技术部门备案。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医院、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各责任部室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做出记录。医院安全技术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8、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部室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9、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医院内部流程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

  0引言

  目前为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我国的电力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因而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普遍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此外电力检修施工现场危险点颇多,而且作业环境也经常变化,其生产设施也多为临时性的,因而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那些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带给我们的是惨痛的教训,如何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抓住安全生产的核心,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设备施工检修中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是我们这些从事电力工作人员所必须面对和予以解决的问题。

  1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图1为为电力施工设备精益检修的实施流程图,以下将就相关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简要的分析。

  1.1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最近几年,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虽然各个安全事故都存在很多不同的客观原因,然而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很好的落实。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只是浮在表面,没有将安全工作做细,对于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落实也很不到位。他们工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而是为了做给上级领导看或者是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其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对于安全事故的避免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许多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浮躁的思想,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薄弱,平时也不注重深入到施工现场实地的考察和分析,在工作中瞎指挥、走过程的现象普遍存在。

  1.2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安全生产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基本保证,一个好的安全管理体系有助于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然而现阶段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体系却没有与电力事业的发展保持相同的步调,其很难与飞速发展的电力事业相互匹配,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外众所周知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是管理质量的决定性因数,当前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个重要因素便是管理队伍的素质整体不高。电力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很多都不能接受和学习掌握最新的专业安全知识(例如对电力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在工作过程他们所依赖的就是他们过往的工作经验,缺乏理论知识和系统平台的支撑,因而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存在不少的问题。

  1.3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力度不够

  虽然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使我们很重视平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但是我们的很多管理人员却忽视了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因为不在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学习和培训比较抽象,没有具体的针对性,职工们学习后往往印象不深。而只有在检修施工现场结合现场实际电力检修设备进行的安全学习教育和安全培训才能让人印象深刻,只有熟知自己所处的安全环境、学习和熟悉检修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布置,才能更好的实现电力设备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2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过程安全性的措施

  2.1加大投入,充分认识安全权利的重要性

  提高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是消除安全隐患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是电力事业持续、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现在在很多企业中,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在安全设施方面偷工减料,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使得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而且使得企业得不偿失。例如20o8年某电力工程,整个工程预计需要650万,工期预计为半年,而按照要求需要在安全方面投入30多万,这样才能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育培训到位,然而公司为了减少项目的开支提高利润,只在安全方面投入了10多万,并且安全员也有质检员代替。由于在安全设施的投入过少,很多安全设施没有达到相关的要求,一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三层脚手板没有铺满,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并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该项目不仅被停工,而且施工人员的医疗费用加赔偿一共40多万元,远远的超过了当时的安全预算。

  2.2完善体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是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基本保证。为了消除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企业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体制。例如企业可以举行安全管理例会,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安全委员会每天都要向公司的相关部门做当天的报告,总结当天的工作。此外为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还必须要对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入职前,企业应当组织好岗前培训,只有在他们完全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才能给他们发放项目部上岗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3加大惩罚力度

  现在对于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这也是目前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大惩罚力度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应当严惩那些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内部也要对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和个人严厉处罚,从而在企业内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此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应当给于安检部门和安监人员足够的权利,加大在日常工作中的监管力度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通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企业和政府还应当增强相关的的责任,对于中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要找出引发事故的原因,对相关的企业或单位要严厉惩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安全生产规律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目前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然而我国电力行业中现有的安全安全管理水平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想要我国电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减少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对各种安全隐患足够的重视,并不断地优化现有的安全管理系统,共同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对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检修的安全管理。

  2术语和定义(无)

  3职责

  3.1机动部门

  负责组织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停产期间的检修,并负责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检修期间现场监护工作。

  3.2安全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现场的防火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设备检修前安全要求

  4.1.1检修前的.准备

  4.1.1.1机动部门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1.1.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喊话,提醒检修时注意安全。

  4.1.1.3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前,机动部门必须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前,机动部门应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平衡会,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必须参加,并提出相关安全、防火要求。机动部门在检修前3天应将安全保证措施交安全部门备案。

  4.1.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内容

  a)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d)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检修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4.1.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挂“禁止合闸”标识后方可作业。

  4.1.3.3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1.3.4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等应设置围栏、围绳或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4.1.3.5对在节、假日、停产期间的外委施工项目,应由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在检修前组织召开施工单位专题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签订安全、防火协议后方可施工。

  4.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2.2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备。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专人监护。

  4.2.3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2.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

  4.2.5检修过程中,必须停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做到谁挂牌谁摘牌,在设备试车过程中,要求首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4.2.6供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2.7检修接临时线时,遵守《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标准》。

  4.2.8对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预先危险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4.2.9检修过程中,需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经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2.10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时,安全部门应安排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的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

  4.2.11外委施工单位在检修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安全防火有关规定,以免由于违章作业,给本单位或所在单位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检修结束后,要进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

  4.3.2对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恢复,并经安全部门、使用单位等进行验收确认。

  4.3.3检修完毕,检修人员要及时将检修现场清理干净,消除事故隐患,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

  为保证学校网络及用电设备的安全,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网络及用电设备更好的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发挥其最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明确管理责任。

  本着“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所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含内部电话机)、电视机、打铃仪、饮水机等所有用电设备均由所在办公室的使用者负责,具体分工如下:张旭良老师负责学校微机室、广播室以及学校网络服务器、路由器等设备的安全工作,负责网络及计算机安全的指导以及恶劣天气(如雷击)的预警工作;陈同良主任负责内部电话控制系统和打铃仪的安全工作;其他办公室、宿舍内的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的安全工作,均由所在办公室、宿舍的工作人员负责,低、中、高三个办公室内的用电设备由级部主任负责;各专用室内用电设备的安全工作由分管人员负责;各班级教室内的用电设备安全工作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负责。

  二、加强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上述各分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放学后和节假日期间,各办公室要关好门窗,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各办公室的计算机用户,要爱惜学校配备的计算机设备,不利用计算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工作,要安装并及时升级杀毒软件,要文明上网,不浏览恶意网站,要抵制不良诱惑,防范感染病毒或被恶意攻击造成计算机瘫痪。在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由王磊老师予以解决;若因使用不当等人为造成计算机损坏,一经查实,由责任人予以维修或者赔偿损失。

  三、防范遭受雷击,任重而道远。

  由于我校地处山区,属雷击多发地区,各用电设备的使用者必须密切关注天气状况,若遇雷雨季节,必须做好防范雷击的`工作。王磊老师要做好安全预警工作,发现有雷击迹象必须及时通知各办公室,各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拔掉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插头,同时要拔出网线插头,确保一切用电设备不遭受雷击,将雷击的威胁降到最低。若因人为原因致使用电设备遭受损失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责任人赔偿,若不能查明原因,由所在办公室的全体工作人员予以赔偿。

  四、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班主任老师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的教育,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和班级中的用电设备,如计算机、录音机、饮水机等,并正确使用这些用电设备,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用电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班级用电设备的管理者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班级用电设备的损失,由所在班级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

  目前我国处在快速经济发展阶段,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塔机、外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效率高,方便快捷,能适应生产的需求,但其生产作业属高危生产行业,如管理不善易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施工现场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尤为重要。根据国家法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救援预案。

  相应的管理文件还应有特种设备运行检查记录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安拆方案、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塔机有关地基础文件报告、劳务工劳动合同书等。此外还有对操作证件的管理,对准用登记手续的管理及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等。这些管理文件往往使人们感到复杂和繁琐,特别是由于施工队伍在管理能力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些小的施工队伍往往不知道怎样建立这些管理制度,对这些要求显得力不从心。

  几年来我们通过对本地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根据积累的一些管理经验,对以上要求的这些管理制度及相应管理文件进行分析和归类,我们认为虽然每个工程千变万化,安拆方案各不相同,以及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施工的影响,对工地特种设备有着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在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上还是存在着许多相同之处。

  为了促进这些中小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帮助其较快的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而从整体上促进我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以促进安全生产。我们博采了驻太原地区各大施工企业、起重设备生产租赁、安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之长,经总结提炼整理出一套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现场管理手册,该手册出31种有关特种设备管理要件,能够系统具体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应各种管理文件。手册采用文字、表格、示意图并举的方式,形式简洁、易懂,并对每个工地的具体情况留有针对性的管理空间。

  例如塔吊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有:

  1)专人指挥,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2)高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3)安装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认真检查吊装及钢丝套、卡环,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5)认真检查各边接螺栓,销轴,发现损坏、疲劳、开裂要及时更新。

  6)要紧固严密液压项长系统各部分管接头。

  7)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地是否正确,各行程式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8)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9)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开关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等。

  10)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在对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中提出参考数据:塔机大修间隔时间10000h,三保2560h,二保640h,一保160h。并规定具体保养内容:一保:检查保养机械油位、安全限位、钢丝绳、运转部位润滑、螺栓紧固、开1:3销。二保:在一保基础上检查齿轮传动、钢丝绳磨损程度、安全装置、电气系统。三保:在二保基础上检查油液状态、安全装置、卷扬机构、吊笼/吊钩、金属结构,并规定本记录有设备移交时必须随机移交。

  又如对建筑工地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定了如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全生产部门的领导,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与及时维护保养。

  2)熟悉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定。

  3)对机械设备要进行日常“点检”,班中做到及时加油,正确润滑,班后做到及时清扫,擦拭加油。

  4)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周末清洗,坚持进行日常保养,参加定期保养,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5)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实行日“点检”,要认真做好“点检”及点检的记录。

  6)有权抵制违章作业和操作的指令,对有故障的设备有权拒绝使用,在发生事故时应按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7)当调离工作或调换设备时,要办理检查设备及备用工具交接手续。

  管理手册在设备的安拆方案中建立了标准化模式,对工程概况、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安装人员的组织要求、安装需用设备、安装操作程序、技术标准要求及自检验收办理移交手续都作了具体提示。一些单位编制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往往考虑不周,缺少必要的管理内容,管理手册可帮助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制定出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进而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随着形势的发展,管理手册也应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各地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及时总结经验,制定管理措施,帮助本地区管理能力较弱的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而促进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手册博采众家之长,来自于广大的施工单位,理应无偿地服务于广大施工单位,目前我站已把该项手册刻录制成光盘,免费向本地各施工企业赠送,以促进尽快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秩序,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环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材料设备主要指影响工程质量与成本的管道、水泵、水表、水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其它材料设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所有由国家补助资金建设或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工程都要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材料设备采购原则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第五条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相对合理。

  第六条

  材料设备采购程序规范。

  第三章材料设备经销单位管理

  第七条

  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经销的厂商实行信用备案制度。

  第八条

  省水利厅根据厂商提供的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的评审,对产品质量优良、企业信用度高、服务质量好的厂商发放信用证书。材料设备质量投保的优先发放,同时对信用证书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

  厂商办理信用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近三年工作业绩

  5、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6、通过水利部门组织的农村供水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7、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8、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材料设备厂商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商业活动,必须附带信用证书样本。凡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的经销活动。

  第十一条

  信用证书实行年检制度。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有违规操作行为的厂商将取消其信用资格。未持有经年检的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

  第十二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厂商,要记入其不良纪录并按规定予以清出;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擅自使用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要严肃查处,通报全省,如出现质量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用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信用备案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材料设备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和单项工程设计,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根据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做出采购计划。

  第十六条

  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符合《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水政发[20xx]39号)招投标规定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在获得省水利厅发放的信用证书的厂商范围内进行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价格合理、质量保证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七条

  较小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其它单村提、引、蓄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召开供需见面会择优选定;或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当地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采购,要通过详细的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十八条

  确定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供货方式及时间、产品的规格、价格及数量、质量、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性能以及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

  第十九条

  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十条

  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账。

  第五章材料设备采购监督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监管工作。所有材料设备采购活动都要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派人参与监督;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招投标活动都要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级水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参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人员的监管。任何与材料设备采购有关的人员,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的礼金、礼品或参加带有娱乐性质的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

  一、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科应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三、 安全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 、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密不可分的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六 、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企业必须遵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安全的规范标准、规定和制度,制定或完善本单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必须按制度或规定进行。

  第三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第四条 加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1、必须及时准确掌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数据和现状,建立反映实际状况的档案和台帐。石化行业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压力容器数量大,规格多,介质种类多,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保证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2、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依据国家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结合石化企业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未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不准投用;

  (2)新投用压力容器使用前未到劳动部门办理使用许可证的不准使用;

  (3)投用以来一直未进行检验的要立即安排检验;

  (4)硫化氢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硫化氢浓度超过设计措标的,要立即安排检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重超标的要立即停用;

  (5)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以及设计依据或设计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的,要立即安排检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重超标的'要立即停用;

  (6)材料焊接性能差,容器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要加强监控,直至停用;

  (7)用新材料制造、试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经过鉴定方可投用,投用后必须缩短检验周期。

  3、对压力容器的设计依据和标准、生产制造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质量、容器制造的监制及检查验收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设计、制造及检验中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4、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控、检验、处理和更新的责任,因忽视或放松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控、检验、修理和更新而造成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

  5、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板)、压力表、液面计和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的管理。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等均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选用有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事故快开阀要有专人维护管理,确保紧急状态时灵敏可靠。

  6、对安全等级为4级的容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不得使用4级容器)要立即制定监护措施,限期整改缺陷,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定为5级的容器不准使用。

  第五条 加强大机组和关键设备的管理。

  1、对重点、关键设备实行“机、电、仪、操、管”五位一体的联合检查,对大机组实行特级维护制,建立制度,明确标准,定期联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2、完善机组安全保护系统,加强对大机组安全保护设施的管理,抓好机组状态监测,减少大机组事故。

  3、大机组严格按照规定运行,大机组操作人员要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

  第六条 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超负荷运行和设备“带病”运行,在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服从安全,如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加强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1、提高联锁保护系统投用率。联锁保护系统应100%投入使用。目前未能投用的,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投用。

  2、联锁、自保停车系统要处于完好、可靠状态,不得擅自摘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联锁摘除管理制度和规定,联锁摘除一定要由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摘除期间要有相应保护措施及责任人员,审批手续必须齐备。因无故摘除联锁发生事故,要严肃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严格执行电气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工作票、工作许可证、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必须逐条执地,一丝不苟。

  2、加强电气系统的改造和隐患治理。电力系统主接线方式不符合一级负荷或设计规范要求的,应组织有关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研讨,尽快解决,增强主接线方式的可靠性。

  3、加强电厂、电站管理,确保安全供电、供汽。

  4、加强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票制度。对爆炸危险场所与配电间、仪表控制室等相通的沟道,要有可靠的隔断。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程规定的要立即整改,贻误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加强电工的培训、考核,按照特殊工种的管理规定,电工必须考核上岗,定期复审,没有经过考核上岗造成事故,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6、电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即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定: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理。

  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7、对电力系统各段母线做短路计算,核对各级开关的遮断容量,凡不能满足遮断电流的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关切断短路电流时发生爆炸事故。

  8、对电力系统保护定值要定期核算,对继电器整定值要定期校验,防止误动作引起事故扩大。

  第九条 各企业加工和储运能力大幅度增强,吞吐量增加,单台储罐容量增大,由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和雷击着火事故机率大大增加且时有发生,因此要切实重视和抓实防雷、防静电工作,健全设施、加强检测。

  1、 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

  2、 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方法要正确,检测数据要准确,检测日期要保证,检测责任

  要落实,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可靠,处于良好状态。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9

  1、一般规定

  1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升降机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3施工升降机周围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升降机的地面进出口应设置防护棚。

  4吊笼维修时,如果拆下零部件后,吊笼的重量低于对重时,必须将吊笼临时固定在导轨架上。

  5严禁利用施工升降机的导轨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升降机无关的物品。

  6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离施工升降机5米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7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操作

  1施工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吊笼提升到离地面1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2吊笼在载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3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4施工升降机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5两个吊笼的升降机,当一个吊笼在进行吊笼保养或检修时,另一个吊笼不得运行。

  6升降机运行中,司机不得做有妨碍升降机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升降机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7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作业后,将吊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搬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和升降机门;

  3)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做好当班记录。

  8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大雾、导轨结冰等;

  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3、安装与拆除

  1安装前,应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升降机进场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2清点和检查施工升降机的内外升降机笼、对重、钢丝绳、导轨架、横竖支撑、过桥、围栏等应齐全完好,不符合应更换或修理。

  3检查升降机导轨架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预埋件的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4在吊笼下面作业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固。

  5安装、拆卸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米范围内设禁区并设专人监护。

  6升降机在重新安装以前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安全器。若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

  7在吊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可移动电钮。

  8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载荷量的规定。

  9用起重机安装、拆卸导轨架,组装导轨架不得超过四节。

  10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升降机笼。

  11拆卸导轨架前,必须先拴好导轨架,再松下螺栓。吊笼上方的导向轮必须降到要拆下的导轨架之下。

  12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导轨架高度同步进行。

  1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建筑物、导轨架的两附着点间距离和最低附着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14雨天、雾天、五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15安装拆卸和维修的人员在导轨架上作业时,应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不得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件,紧固、松开螺栓时,严禁双手操作,应一手搬扳手,一手握住导轨架杆件。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使安全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规范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武钢集团昆钢股份炼钢厂所属科室、作业区所辖设备设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炼钢安全规程》(aq20xx-2004)

  3术语、定义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生产建设工作中必须使用的设备设施,通过安全管理,为保证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的规则。

  4职责

  4.1设备能源管理科负责依据《炼钢安全规程》(aq20xx-2004)制定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作业区及相关方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4.2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科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监督,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提供资金支持。

  4.3各科室、作业区负责配合本专业系统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5管理内容

  5.1厂房

  5.1.1冶炼与浇注厂房内产生大量热量及有害气体、烟尘,设计应考虑良好的通风散热与采光条件,转炉、铁水贮运与预处理、钢水浇注等热源点上方,应有良好的通风道;热源点周围的建、构筑物应考虑高温影响,采取相应的隔热防护措施。

  5.1.2厂房结构应考虑风、雨、雪、灰等动(静)载荷及各种自然因素影响,主厂房屋面四周应设栏杆,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清扫通道等;厂房应合理布置登上屋面的消防梯与检修梯。

  5.1.3炼钢主厂房,应设置贯通各跨间,并与各跨间进出口及主工作平台相通的安全走廊,其宽度不小于1m。

  5.1.4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与摩电道,原则上应相对布置;若两者位于同一侧,则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5.1.5应根据设计规定的安全标志设置要求和实际生产情况,在厂房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有关建筑物适当部位,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志。

  5.1.6厂房、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按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设施,设施要确保有效。

  5.2建、构筑物

  5.2.1各种建、构筑物的建设,应符合土建规范的各项规定;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移动车辆与建、构筑物之间,应有0.8m以上的安全距离。

  5.2.2易受高温辐射、液渣喷溅危害的建、构筑物,应有防护措施;所有高温作业场所,如炉前主工作平台、钢包冷热修区等,应设置通风降温设施。

  5.2.3防火设施的设置,应遵守gbj16等消防法规、标准的规定;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警报警装置,作业区应设置消防水系统和消防通道。

  5.2.4厂房内梯子应采用不大于45°的斜梯(特殊情况允许采用60°斜梯与直爬梯),梯子设置应符合gb4053.1、gb4053.2的规定。转炉、连铸主平台,两侧应设梯子。

  5.2.5操作位置高度超过1.5m的作业区,应设固定或移动式平台;固定式钢平台应符合gb4053.4的'规定,平台负荷应满足工艺设计要求。

  高于1.5m的平台,宽于0.25m的平台缝隙,深于1m的敞口沟、坑、池,其周边应设置符合gb4053.3规定的安全栏杆(特殊情况例外),不能设置栏杆的,其上口应高出地坪0.3m以上。

  平台、走廊、梯子应防滑。易受钢水与液渣喷溅的平台工作面,应采用耐火材料铺设。

  5.2.6转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漏钢坑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其内表应砌相应防护材料保护,且干燥后方可使用;炉下钢包车、渣盆车运行区域,地面应保持干燥;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炉渣冲击与挖掘机铲渣地点,应在耐热混凝土基础上铺砌厚铸铁板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

  5.2.7不允许渗水的坑、槽、沟,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

  5.2.8炼钢炉、钢水与液渣运输线、钢水吊运通道与浇铸区及其附件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专用渗水管除外)、电缆等管线;如管线必须从上述区域经过,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2.9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所有与钢水、液渣接触的包、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2.10作业区域电缆隧道应设火警自动报警装置,并应根据需要设置自动灭火装置;长度超过7m的电缆隧道,应设置通风气楼。

  5.2.11密闭的深坑、池、沟,应考虑设置换气设施,以利维护人员进入。

  5.2.12废钢处理设施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落锤破碎间(场)应设封闭型防护结构,废钢爆破应采用泄压式爆破坑。

  5.2.13厂区紧急出入口、通道、走廊、楼梯等,应设应急照明,其设计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5.3炼钢相关设备

  5.3.1铁水包、钢水包、中间包、渣盆

  5.3.1.1铁水包、钢水包、中间包的壳体上,应有排气孔。

  5.3.1.2包体耳轴,应位于包体合成重心以上0.2~0.4m的对称中心,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8,并以1.25倍负荷进行重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5.3.1.3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耳轴直径的10%、机械失灵、砖衬磨损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

  5.3.1.4铁水包、钢水包、中间包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

  5.3.1.5用于铁水预处理的铁水包与用于炉外精炼的钢水包,应经常维护包口,包口严重结壳,应停止使用。

  5.3.1.6渣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盆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

  5.3.1.7钢水包滑动水口,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清理、检查,并调试合格。

  5.3.1.8铁水包、钢水包内的自由空间高度(液面至包口),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

  5.3.1.9铁水包、钢水包内的铁水、钢水有凝盖时,不应用其它铁水包、钢水包压凝盖,也不应人工使用管状物撞击凝盖。有未凝结残留物的铁水、钢水包不应卧放。

  5.3.1.10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包,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

  5.3.2铁水包、钢水包、中间包烘烤器及其它烧嘴

  5.3.2.1采用煤气燃料时,熄火设施应设置供设备维修时使用的吹扫煤气装置,煤气吹扫干净方可修理设备。

  5.3.2.2烘烤器区域应悬挂“禁止烟火”、“当心煤气中毒”等警示牌。

  5.3.3地面车辆

  5.3.3.1作业区内的有轨车辆,轨道面应与作业区地坪一致。

  5.3.3.2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5.3.3.3钢水包车、渣盆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

  5.3.3.4所有车辆,均应以设计载荷通过重车运行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起重设备

  5.3.4.1起重机械及工具,应遵守gb6067的规定;使用起重机械与工具,应有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桥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2起重设备应经静、动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试验负荷等应按表1规定执行。桥式起重机等负荷试验,采用其额定负荷的1.25倍。

  表1起重设备试验规定

  名称试验负荷试验时间 分钟试验周期 月

  静负荷动负荷

  起重电葫芦1.25ph1.1ph1512

  手摇卷扬机1.25ph1.1ph1512

  链式起重机1.25ph1.1ph1512

  滑式及复式滑车1.25ph1.1ph1512

  千斤顶1.25ph1.1ph1512

  钢丝绳及钢链2ph-156

  麻绳及棉纱绳2ph-156

  注:ph为设备的额定负荷。

  5.3.4.3铁水包、钢水包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定期进行检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吊钩本体应作超声波探伤检查。

  5.3.4.4钢丝绳、链条等常用起重工具,其使用、维护与报废应遵守gb6067的规定。

  5.3.4.5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遵守gb5082-85的规定。

  吊运重包铁水、钢水、液渣,应确认挂钩挂牢,方可通知起重机司机起吊;起吊时,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

  5.3.4.6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头顶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不应用吊物撞击其他物体或设备;吊物上方不应有人。

  5.3.5其他设备

  5.3.5.1高温工作的水冷件,应提供事故用水应急备用。

  5.3.5.2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5.3.5.3人员接近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设备外露运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

  5.3.5.4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应遵守压力容器有关规范的规定。

  5.4转炉设备与相关设施

  5.4.1转炉的炉容比应合理。

  5.4.2氧气管道应在软管接头前设置长1.5m以上的铜管,氧枪软管接头应有防脱落装置。

  5.4.3转炉采用钢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炉口,应加强经常性检查,以防止焊缝漏水酿成爆炸事故。

  5.4.4转炉煤气回收,应设一氧化碳和氧含量连续测定和自动控制系统;回收煤气的氧含量不应超过2%;煤气的回收与放散,应采用自动切换阀,若煤气不能回收而向大气排放,烟囱上部应设点火装置。

  5.4.5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合理设置放散、吹扫等设施。

  5.5连铸

  5.5.1确定铸机弯曲半径、拉速、冷却水等参数时,应确保铸坯凝固长度小于冶金长度。

  5.5.2连铸浇注区,应设事故钢水包、溢流槽、中间溢流包。

  5.5.3结晶器应配置事故供水系统,一旦正常供水中断,即发出警报,停止浇注,事故供水系统启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铸机的安全;应定期检查事故供水系统的可靠性。

  5.5.4连铸主平台以下各层,不应设置油包、气瓶等易燃、易爆品仓库或存放点,连铸平台上漏钢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区域,不应有水或潮湿物品。

  5.5.5浇注之前,应检查确认设备处于良好待机状态,各介质参数符合要求;浇注准备工作完毕,拉矫机正面不应有人,以防引锭杆滑下伤人。

  5.5.6浇铸前应对结晶器进行水压试验,合格结晶器在安装前应摆放在专用台架上,以防异物落入进出水口内。

  5.5.7采用煤气、乙炔和氧气切割铸坯时,应安装煤气、乙炔和氧气的快速切断阀;在氧气、乙炔和煤气阀站附近,不应吸烟和有明火,并应配备灭火器材。

  5.6动力供应与管线

  5.6.1供电与电气设备

  5.6.1.1供电应由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作业区正常生产用电负荷。

  5.6.1.2重要计算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5.6.1.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密闭电器设备;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防暴型电气设备。

  5.6.1.4转炉倾动设备应设有可靠的事故断电紧急开关。

  5.6.1.5电缆不应架设在热力与燃气管道上,应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

  5.6.1.6作业区域变电所与火灾、爆炸危险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粉尘的设施之间,应符合相关规定。

  5.6.2动力管线

  5.6.2.1作业区域内各类燃气管线,应架空敷设,并应在作业区域入口设总管切断阀;作业区域内架空燃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6.2.2氧气、煤气管道及其支架上,不应架设动力电缆、电线,供自身专用者除外。

  5.6.2.3氧气、煤气管道,应架设在非燃烧体支架上;当沿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顶敷设时,该建筑物应为无爆炸危险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

  5.6.2.4煤气、氧气等可燃气体管线,应设吹扫用的蒸汽或氮气吹扫接头;吹扫管线应防止气体串通。

  5.6.2.5各类动力介质管线,均应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

  5.6.2.6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涂以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各种气体、液体管道的识别色,应符合gb7231规定。

  5.6.2.7阀门应设功能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5.6.3给排水

  5.6.3.1生产线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管网供水;环状或双线给水管道,应保证更换管道和闸阀时不影响连续供水。

  5.6.3.2最低温度在-5℃以下的地区,间断用水的部件应采取防冻措施。

  5.6.3.3供水系统应设两路独立电源供电,供水泵应设置备用水泵。

  5.6.3.4安全供水水塔(或高位水池),应设置水位显示和报警装置;应使塔内存水保持流动状态,并应定期放水清扫水塔。

  5.6.3.5采用喷嘴喷淋水的给水管,应装设管道过滤器,避免较大粒径悬浮物带入喷水管。

  5.6.4氧气

  5.6.4.1氧气管网的设计、作业和检修,应符合gb50030、gb16912的规定;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6.4.2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使用之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5.6.4.3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工作压力大于0.1mpa时,不应选用闸阀。

  5.6.4.4氧气管道和氧气瓶冻结时,可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应采用火烤、锤击解冻。

  5.6.5乙炔

  5.6.5.1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5.6.5.2煤气进入作业区前的管道,应装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在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且应引出厂房外。

  5.6.5.3作业区域煤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格性试验,应符合gb6222的要求。

  5.6.5.4炼钢作业区域煤气间断用户,不宜使用高炉煤气或转炉煤气。

  5.7炉渣

  5.7.1渣场采用渣包热泼液渣工艺时,应防止热泼区地坪积水。

  5.7.2采用渣盆倾翻固体渣工艺的中间渣场,砸渣砣作业时人员不应靠近作业区,防止落物伤人。

  5.7.3采用钢渣水淬工艺时,应确保冲渣水量大于最小的水渣比;发现冲渣水量小于规定值时,应停止水淬,以防爆炸。

  5.8修炉

  5.8.1修炉作业施工区要求

  5.8.1.1施工区应有足够照明,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志及临时围栏等。

  5.8.1.2有可能泄露煤气、氧气、高压蒸汽、其他有害气体与烟尘的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

  5.8.1.3施工区域耐火砖砖垛高度应不超过1.9m,重质耐火砖砖垛高度不超过1.5m,垛间应留宽度大于1m的人行通道。

  5.8.1.4施工区域至作业区外部,应临时建立废砖清运、耐火材料输送的专用通道,以保证安全有序、物流畅通。

  5.8.1.5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5.8.1.6搭建修炉脚手架应经检查连接牢固,脚手架离工作面0.05~0.1m,负荷不应超过279kg/m2,其上物料不应集中放置;倾斜跳板宽度应不小于1.5m,坡度不大于30°,防滑条间距应小于0.3m。

  5.8.2转炉修炉

  5.8.2.1应事先全面清除炉口、炉体、汽化冷却装置、烟道口烟罩、溜料口、氧枪孔和挡渣板等周围的残钢和残渣,然后进行拆炉。

  5.8.2.2应认真执行停电、挂牌制度;修炉时,炉体上方和下方不应有人作业或停留。

  5.8.2.3在炉体内外作业,除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外,还应将炉体倾动制动器锁定。

  5.9.煤气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5.9.1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和设备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方能投入运行,煤气设施的验收应有煤气使用部门和专业部门参加。

  5.9.2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并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

  5.9.3建立煤气设施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验收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

  5.9.4建立煤气设施运行情况的运行记录。

  5.9.5煤气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以备查阅。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

  一、使用管理

  1、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锅炉工、空调工、电工均应持有专业操作证并定期年审、

  3、其他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工程部操作培训。各部门的设备、设施因损坏而修理,应向工程部报修,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维修。

  4、各工种设备定期巡查内容:

  水电(含弱电)空调系统(末端)巡查内容及周期:变配电所、主楼低配房、楼层水电管井、机房的`定期巡查,责任区域为:A区为维修一班,C区为维修二班、检查周期为每周一次,外场灯光为维修班中班每晚检查一次,冷库及屋顶水箱为维修夜值每夜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记录检查与处理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或经理汇报。

  空调主机房当班人员须对饭店前台区域的空调及热水使用情况作跟踪检查,以便及时了解并掌握对主机和温控的适度操作与调节,使其始终处于最佳状态。每班还需对冷水机组、泵系统、热交换器、地下泵房及屋顶冷却塔系统按时履行巡查,实时如实填写运行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难度大的、向主管或经理汇报协调处理。

  锅炉房:当班运行人员负责检查本区域设备状况,保持使用设备清洁、完好检查所有加油部位,并及时加油。发现情况及时向领班汇报。工程部根据具体情况每年安排一次大修,锅炉班对设备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月进行一次锅炉附件、附件设备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定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

  二、新增设备管理

  1、凡需新增设备的部门,首先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工程部。

  2、工程部按设备电气负荷,建筑物承载允许值、安全、环保、通风、水暖核实后,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进行购置。

  3、工程部应向采供部提供产品信息和提出产品质量、尺寸等要求。

  4、根据安装要求,并视工程大小,工程部决定内部或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5、新装设备应由工程部的相关专业人员当场开箱检查:

  (1)规格型号是否相同,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2)收集有关技术说明资料,并交内勤存档。

  (3)收集有关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工程部保存。

  6、设备安装后应由工程部技术人员在场指导调试后,方可投入运行。

  7、设备一经安装固定,使用部门不得任意移动位置,另接电源等,若因经营需要,按改移装制度办理。

  8、设备正常运转后,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三、设备改、移装管理

  1、酒店设备需改、移装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程部根据施工技术要求及动力提供等其他技术因素论证后进行计划安排。

  3、对改装工程较大,技术复杂性和价格较高或需对原结构、装潢做较大面积破坏的,由使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拟定方案,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设备改装的材料及审批文件应由工程部存档。隐蔽工程设施的改装、移装资料及设备改动原因除存档外,应对相应的施工图纸作改动或标注有关说明备案。

  5、部门移装、改装时,应按设备转让制度处理,并办理有关撤消、登记手续。

  6、凡未经宾馆许可,私自移动、改装拆除设备或破坏建筑结构、装潢效果者,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

  1.0目的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0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0电力管理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XXXX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0动能管理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0相关文件

  5.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3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定义和依据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叉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2、特种设备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监管。特种设备是受国家强制性监管的设备。

  3、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装、移装、维修等都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6、特种设备的停用或报废要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4

  1.总则

  1.1为加强对高压设备维修的管理,预防不安全作业引发的打击、冲击、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管理,县域公司参照执行。

  2.术语

  高压设备维修作业是指在设计压力不小于10.0MPa的设备、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的维修行为。场站包括母站、子站、标准站、L-CNG站等,成员企业其他类似场站可参照执行。设备包括:压缩机、储气井、加气机、卸气柱、顺序控制盘、高压气化器、储气瓶组、缓冲罐等高压设备。

  3.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准备

  3.1凡属高压设备维修作业,必须按照本公司的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3.2作业前应根据该次作业的对象和条件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出危害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3申请人作业前应编制维修作业方案,包括组织安排、人员分工、安全措施等,包含拆除作业、恢复供气作业。

  3.4作业前应由现场负责人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知晓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3.5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范围、环境、人员资质和状况、安全措施等全面检查,确认满足作业条件方可下达作业指令,并记录。

  3.6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组织专门的培训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3.7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8对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确认处于正常状态。

  4.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实施

  4.1严禁无证、超范围维修。

  4.2作业人员严禁擅动作业范围以外的设备。

  4.3归口管理部门人员指定人员实施现场监督。

  4.4严禁带压进行维修作业,作业前属于维修范围的管道及设施必须卸压,且应检测压力并记录。

  4.5能拆卸的设备应安排在非防爆区进行维修。

  4.6监护人应针对安全措施进行专项检查,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4.7恢复供气时,要严格按照检修方案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监护工作。

  4.8通气后要进行泄漏性检查;CNG压缩机工作前,要对压缩机进行人工盘车。

  5.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结束

  5.1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维修人员确认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2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5.3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安全措施设备等应及时拆除。设备、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应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5.4现场负责人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试运行,并做好记录。

  5.5维修后累计运行一定小时数后应对该次维修范围的设备应再次进行检查,具体由各部门根据设备说明书等确定。

  6.现场应急处置

  6.1现场负责人应明确作业人员的应急分工;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措施,会使用应急器材和物品。

  6.2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品,并建立清单。

  6.3如出现异常情况,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运行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维修,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5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厂生产能力重要的物资基础,是安全生产资源配置的重点,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对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是必备的先决条件。为此我厂特制定出《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发给你们,望各车间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执行。

  一、各车间领导高度重视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管理,作好长、中、近期设备的更新和大、中、小维修计划,抓好班中安全抢修。

  二、执行设备维修保养要与“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工作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训职工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即检查好、保养好、使用好;会检查、会保养、会使用、会维修。

  四、现场管理员要认真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不爱护设备的.行为。

  五、机电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装,厂里要准备好应采购的配件,供应满足修机换件的需要。

  六、设备的操作润滑管理:坚持“五定”,定人操作;机电工定时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换油;操作工定点上润滑油。

  七、各车间领导要经常开展设备的“五同时”工作,落实计划、不止、检查、总结、评比。

  八、重大设备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划清责任,严肃处理,吸取教训。

  九、会计建立设备台帐,机电工建立设备运转台帐;设备维修保养台帐;技安员建立设备隐患整改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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