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3 13:27:0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规章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规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规章管理制度汇编15篇

规章管理制度1

  为规范楼宇钥匙及其他钥匙的移交、借用和保管手续,确保钥匙的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于物业部门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钥匙包过物业部门所有接管的钥匙

  1、 物业相关人员对所有接管的钥匙进行详细核对,对钥匙不全、有问题的概不接管。

  2、 所有接管的钥匙,必须交给钥匙管理员进行审核、保管。

  第三条:钥匙管理规定

  1、 钥匙管理有行政助理负责,物业部门所有钥匙必须统一放在钥匙制定地点。

  2、 钥匙统一放在“钥匙箱”,并注明钥匙使用位置,便于查找与管理。

  3、 不定期对钥匙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进行安排处理。

  4、 对已经换掉锁的钥匙及时进行更改,做好详细登记。

  5、 在管钥匙要有详细的'清单,并建立档案。

  6、 租户、业主需要物业保管钥匙,租户、业主必须签订《钥匙保管协议》,拒签协议物业概不接管。

  第四条:钥匙借用管理规定

  1、 任何借用钥匙必须按照《钥匙借用流程》进行办理。

  2、 借用钥匙双方(保管人、使用人)必须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上面详细登记(包括签名、数量、用途、借用日期、归还日期)。

  3、 当天借出的钥匙必须当日归还,当日没有归还钥匙追究保管人责任。

  4、 借出钥匙必须有相关人员陪同开门,对场地的物品进行交接,进场、撤场必须做好交接记录,抽查时没有做交接记录的,发现问题有当班人负责。

  5、 借出钥匙使用场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没有及时汇报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责任。

  以上管理规定请所有外借、使用钥匙人员严格执行,使用期间出现问题,根据问题严重性,追究相关人责任。

规章管理制度2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4、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不论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5、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博工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每个职工都要保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9、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0、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1、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二、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3、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4、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5、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三、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6、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2、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3、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4、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等情况。

  5、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带统一的工作证,自觉接受工地保安人员的检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在施工现场或易燃易爆的地方吸烟、使用电炉

  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6、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7、禁止在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饮酒。

  8、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9、在调制或喷涂挥发性溶剂油料地段,必须有通风措施,生产人员应戴过滤式口罩,同时严禁在附近吸烟、焊接或生火。

  1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11、严禁随便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设置专人每天清扫施工现场的垃圾杂物,并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定期组织外运,消除造成伤亡事故的隐患。

  12、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住宿,必须留住工地的值班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经发包方的同意并登记备查,同时应注意搞好住宿地的卫生。

  13、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14、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详细检查是否带有隐患的危险孔洞并做好足够的围护措施。

  15、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支出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发包主管部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1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1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1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19、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20、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21、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二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线。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只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七、施工现场看护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看护保卫人员(24小时,一班不得少于两人)。看护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施工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3、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项目组保管。以备有关人员查阅。

  4、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

  5、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规章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员工出入管理,确保公司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2.保安职责

  2.1对进出人员、物品及进出车辆进行查验与管理;

  2.2公司内部厂区及生活区的日常巡逻与检查、定期安全大检查。

  2.3消防安全检查及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与秩序维持。

  2.4对来人来访人员的初次接待与登记,并引导与有关人员会见。

  3.员工出入管理

  3.1员工除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间外,未经部门主管批准并佩戴工作证、穿工作服,不得进入工作区。

  3.2非下班人员进出宿舍或外出,应当持有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批准的《放行单》,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进出。员工请假、工伤、辞工、开除等原因外出一律须持人事部核准后的《放行单》。

  3.3上班时间非因工作原因不得会客,确因急事需要处理可由保安人员捎话或留下联系方式,员工办妥请假手续后处理。

  3.4晚上23:30后至次日早上6:00前所有员工不得进出公司大门,确因工作需要或紧急突发事件时,需由部门经理核准后进出。

  4.出入物品管理

  4.1员工携带物品出入厂区时须经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经查验发现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毒品等管制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2员工因公务需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时,须持有关人员核准的放行单,列明品名、规格、数量、型号等,经保安人员核对后放行。凡私自携带未经许可的'任何公司物品出厂,包括物料、成品、半成品以及生产工作器具等,均以偷窃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出入车辆管理

  5.1车辆进出厂区,保安人员须认真检查登记,核对有关携带物品后放行。骑摩托车或自行车进出厂区时,须下车推行,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5.2公司出货或者客户拉货,保安人员须检查有关手续是否齐备,货物与单据是否一致,《放行单》是否有经理级别以上领导核准。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一律不予放行。

  5.3公司车辆出厂,须有经理级别以上领导核准的《派车单》。特殊紧急情况时,可由当事人当面或电话请示总经理确认并通知保安人员后,保安人员登记后放行,但当事人应在用车后补办有关手续。

  5.来宾接待

  5.1一般客户来访,由保安员通知被访人,经确认后由保安员登记并发放《来访证》及《来访凭条》,引导与有关人员会见。

  5.2重要客户或政府官员来访,保安员应先于放行,发放《贵宾证》后,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引见。

  5.3应聘复试人员来访,由应聘人员出示《复试通知单》或经询问人事部得到确认后,登记并发放《来访证》引见。

  5.4客户或来宾驾驶车辆到访时,保安员还须引导客户或来宾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客户或来宾离开时,保安员应核对有关物品并收回《来访证》、《来访凭条》或《贵宾证》。

规章管理制度4

  服从上级

  员工须服从上级工作分配,执行工作指令。如有问题须直接向上级汇报请示。

  仪表仪容

  1)员工须保持个人清洁:勤洗理、勤修指甲,不留异味。

  2)男员工头发不过衣领,发角不过耳,不蓄胡子,不烫发,染彩发。女员工保持淡雅清妆,长发须盘起,不烫怪发,不浓妆艳抹,涂指甲油。

  3)工作时间内除结婚戒指外,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及私人移动电话等。

  4)皮鞋须保持清洁光亮。

  5)须按规定着装,并保持其整洁。

  考勤

  1)除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酒店须签到、签离。

  2)员工须执行上班签到、下班签离制度。员工上、下班时间以实际到岗、离岗时间为准。

  3)严禁代人、托人签到、签离。

  工作制服

  1)酒店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作服的式样和发放数量,员工工作时间内须按规定着装,并要注意爱护,不得擅自修改。

  2)员工离店须将工作服交回工作服遗失或无故损坏者须酌情赔偿。

  拾遗

  员工拾到任何财物,须立即向部门报告,由统一送交吧台登记、保管。

  会见亲友

  员工当班时间不得会见亲友。如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在酒店指定地点会见。

  电话和移动电话

  1)仅供客人和工作使用,严禁员工私用。特殊或紧急情况确需使用时,须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2)员工的移动电话在上班时间不的开机或震动

  小费和礼品

  员工不得收取客人小费和礼品,更不得公开和索要。如客人主动给予时,先要婉言谢绝,说明情况;如客人坚持确实不能谢绝时,先应礼貌收下并致谢,事后须向上级报告并上交登记。

  部门规章制度

  除酒店规章制度外,部门经理可根据本部门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适用于本部门的制度,所有部门的制度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作为酒店总规章中的部分规章,并不得与酒店总规章相抵触,否则无效。

  1薪金保密

  1)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并能为酒店盈利与发展积极做出贡献,实施以贡献论酬的薪金制度;为培养凭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避免优秀人员遭受嫉妒,特推行薪金的保密管理办法。

  2)各级领导及所属人员应养成不探问他人薪金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金的习惯,形成以工作表现争取薪酬的良好氛围。

  工作餐

  酒店为当班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员工须严格执行员工餐厅就餐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有秩序地就餐,就餐时不得浪费饭菜;不准擅自领他人就餐;不准将食品带出餐厅等。

  员工宿舍

  员工宿舍为酒店提供给外地员工的福利,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

  站岗

  1)站岗时间一到须到指定的地方站岗

  2)不的串岗,聊天

  奖励条例

  酒店对员工奖励分为: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

  5、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并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6、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的。

  处罚条例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证优良的服务。同时为部门主管提供一个一致的纪律处分的标准。

  甲类过失(轻度过失,现金罚款20元——50元)

  1)无故迟到、早退。

  2)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或非工作需要搭乘客用电梯。

  3)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仪容不整,违反酒店有关饰物佩戴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闲逛、闲扯、干私事。

  5)工作时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

  6)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7)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未能保持酒店的环境整洁。

  8)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酒店内。

  9)间听录音机、看电视或玩电子游戏。

  10)公共场所高声喧哗,高声与顾客交谈或作不雅的动作。

  12)服务效率欠佳

  13)作时间未经批准私自带亲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场所。

  14)费酒店能源。

  乙类过失(较严重过失,现金处罚50元——100元,扣除当月奖金)

  1)工作时间睡觉。

  2)对宾客和同事不礼貌,说污辱性与无责任的话。

  3)经常迟到或早退,中途离岗影响工作。

  4)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饭店安宁,影响工作秩序。

  5)损坏酒店财产或客人财物。

  6)培训学习旷课违反员工餐厅等有关规。

  7)挑拨打架事件。

  8)拒绝酒店授权人员检查手袋、包裹等。

  9)不服从上级工作指示与分配调动。

  10)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

  11)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12)不报告遗失的财产,没有如实报告,事故经过对领导隐瞒事实。

  13)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引起较为严重的后果。

  14)擅自改换班次,休息或休息时间。

  15)因工作不负责或失职引起客人严重不满。

  16)未经批准私自配酒店钥匙。

  丙类过失(严重过失,现金处罚100元——200元,扣除三个月奖金)

  1)威胁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员。

  2)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

  3)向客人索要钱物或其他报酬。

  4)偷盗公司、客人、同事之财物的。

  5)行贿 受贿。

  6)偷取或企图偷取酒店、宾客或同事财物。

  7)泄漏酒店机密资料。

  8)吸食毒品。

  9)旷工连续三天以上。

  请假条例

  1、病假:扣当天工资

  2、事假:一天扣二天

  3、旷工:一天扣五天

  4、迟到:

  1)1—5分钟每分钟1元

  2)6—20分钟扣半天工资

  3)21—120分钟扣当天工资

规章管理制度5

  一、作息时间、请销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军训规章制度军训规章制度。

  (二)请销假制度:

  1、学生请假必须先向班主任教师递交书面请假条,然后报军训教官批准方可离队。

  2、学生到假归队时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并向军训教官汇报。

  3、凡拒不参加军训或无故旷训者学校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二、班主任职责:

  1、对军训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予以大力支持,做好对学生军训的宣传和鼓动工作。

  2、严明军训纪律,做到以身作则。

  3、按时作息,并做好本班同学的考勤工作,做到关心、爱护学生。

  4、主动配合排长完成好每天的'军训教学任务,做到跟班作业。

  5、组织安排好本班同学的后勤服务工作。

  三、优秀学员、先进班集体条件:

  (一)优秀学员:

  1、出全勤,遵守作息制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吃苦耐劳。

  3、军训成绩良好,思想认识正确。

  4、军容整洁,团结学员,尊敬教官,完成公差好。

  (二)先进班集体:

  1、出勤率高,没有无故旷训学员,遵守作息制度,班主任跟班作业好,关心学员。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班主任与教官配合好。

  3、军训宣传工作做得好,思想教育好,军训任务完成好。

  4、军容整齐,官兵团结,完成公差好。

  5、没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规章管理制度6

  学习生活制度

  1.班委在通知群里发布的各种作业和任务要求,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有事不能按时完成的,请亲自和该班委沟通并说明原因,未完成而又未说明的',在通知群和班群里点名批评,并给该班委写一份200字以上的检讨书!(如果不交检讨书,以后的作业自己交给老师)

  2.各类班级活动务必正常出勤,如有事需找班长请假并交代清楚不能出席班级活动的原因且提供相关证据!此外,每个学期的班级活动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两次(班长登记在册,每次活动之前公布一次,包括升旗、级会),请假每超过一次,按时在群里发一次拼手气红包(个数:10;金额:6.66)。

  ps:被惩罚者不能点击打开自己发出的红包,否则惩罚加倍

  3. 新的班级网盘近日将建成,以后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上传各种

  学习资料、课件,也可以上传班级照片,电影,推荐书目等等,大家一起共享。

  班委建设制度

  1. 班级的宿舍文化墙中会设置一个小信箱,同学们可以把自己对班委、班级建设等各种意见和想法投进去,班长每周会查看一次。

  2.每半个月安排两个班委下宿舍对同学们进行生活、学习上的关怀。

  3.如果班委犯错,惩罚双倍。

  体育生活制度

  1.每周四晚固定举行一次“跑内环活动”,有需要的同学请留意体委发布的通知。运动过程中务必跟随队伍,避免落队。

  文娱生活制度

  1. 宿舍之间应该保持沟通联系,坚持一个集体的原则。积极倡导由宿舍长带头,宿舍之间联谊举行外出活动。宿舍长在票圈打卡并@班长,有实质性的奖励!

规章管理制度7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练员分为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

  2、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3、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4、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

  5、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讲解、示范和纠正学员操作时,态度要温和,说话要和气,不许使用有辱学员尊严和人格的语气和语言;

  6、严格要求、为人师表,不许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7、不允许邀请学员参加自己的生日、乔迁等庆祝活动;

  8、不许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许与学员赌博;

  9、认真执行训练计划和各项规定,平等对待每个学员,确保每一个学员都有平等学习、训练的`时间;

  10、教练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动;

  11、路训时驾驶室只准座一名学员和一名教练员,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场内教练时必须做到现场指导,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12、不准将车钥匙交给学员保管,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时让学员动用教练车;

  13、爱护车辆和随车工具及物品,勤检查、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干净、整洁,杜绝责任机械事故;

  14、教练员在训练往返途中不得将车交与学员驾驶;

  15、建立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季度孝评一次并公布前5位和后3位;

  16、违反上述规定,受到学员多次投诉且情况属实的,该教练员由学校立即辞退,并报交通部门备案;

  17、学校建立教练员档案台帐(含理论和实际操作教练员,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教练员情况汇总表,教练员履历登记表,身份证、驾驶证、教练员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安全管理责任状,教练员聘用合同,教练员季度和年度培训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记录等。

  驾校教练车管理制度

  1、教练车以教学为主,其它用车为辅,公务用车优先,其它用车限制的原则。

  2、教练车训练其间不得拉客载货,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顺带亲戚,教职工也不得例外。

  3、教练车训练期间,严格按中午12点以前、晚上8点以前归校,教练车不允许在外过夜,考试、修理点修车除外。

  4、教练车训练期间,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车容车貌整洁,配置齐全有效。

  5、教练车停放要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整齐,不得乱放,长时间不用车辆,教练员要将蓬布收到驾驶室内,蓄电池按教培科指定地点存放维护保养。

  6、教练车出车前、收车后,教练员带领学员,对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紧固螺丝方向,制动部位要细致检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出车训练。

  7、公务用车,由教部科安排,驾校职工履行公务需要,由主任安排,主任,副主任用车经科技学校领导或办公室同意后才能使用,个人用车一律征得科技学校办公室同意,否则不得派车。

  8、教练车年检由教培科提前通知教练员,做好准备,按时参检,并办理相关手续。

  9、教练车在道路训练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驾校汇报,以便随时报案。

  驾校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学员的档案由培训中心具体负责收集、整理、编号、装订,由中心档案室负责接收、归档和保管。

  一、档案随培训中心独立设档,单独存档。

  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一般不轻易做人员变动。

  三、对学员档案表、花名册、试卷都要归档、建档。

  四、各培训人员都要将各种材料及时上交,归档以便保存。

  五、各培训期学员的所有材料,都要统一存入培训档案。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六、凡经审核的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

  七、因工作需要借阅培训人员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进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查阅、借阅归档材料,须经过培训中心主任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八、严格实行一期一档制度,建立一期一档。按期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九、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档案柜。

  十、档案作为培训中心材料,长期保存。

  十一、学员自登记报名或进入学习之日起,为每个学员建立一份档案。

  十二、学员学习期间的学习、纪律、考勤、日常考评、主要表现、特种作业档案表、身体健康证明、考卷、考试成绩分别整理归档入案。

  十三、要求组卷合理、标题准确、案卷整齐、排列系统、编目完整。

  十四、学员档案的收进、移出要经主任批准,严格保密,不准对外泄密。

  十五、学员考试完成后一周内由培训室负责把档案转到中心档案室。

  十六、其它方面按《档案管理管理制度》执行。

规章管理制度8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遇事要请(消)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文明服务,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份量足够。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就餐卡,禁止收取现金;任何人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目相符;接受员工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应登记,做到有帐可查;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私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做他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就餐者,cheap air nikes,要照价赔偿。

  六、做到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消毒手套;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坚决杜绝饭菜出现不热、有杂质、量不足,碗筷不洁,浪费水、电、油等不良情况。

  八、坚持管理制度。餐厅做到餐餐打扫,一天一拖,三天一洗,polo mens sweatshirts;操作间做到一菜一扫,一餐一冲,一天一洗,三天一消毒,碗筷顿顿消毒;工具、作料、碗筷摆放有序。

  九、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polo shirts for men。

  十、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中、晚餐品种要多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先预约或通知。

  十一、所有员工就餐时必须排队,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禁止酗酒、斗殴、大声喧哗、损坏公物和餐具(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十二、食堂员工禁止进入公司工作间闲逛,挪用公物,禁止进入其他员工宿舍。(除特殊情况)

  十三、做到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四、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规章管理制度9

  协会所有的财产均为协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所有,它必须用于服务本协会的会员,开展本社团的活动以及发展社团之所用。为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规范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法,提供财务工作水平和财务使用的透明度。依据社团联合会及本协会原有相关文件规定先修订条例如下:

  一、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社会(主要是企业公司)赞助

  (三)学校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二、经费使用

  (一)本协会举办活动的费用

  (二)本协会日常管理所需费用

  (三)其他正当合理的开支

  三、财务审批

  本协会的财务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分层逐级审批制

  (一)各部门财务报销,必须持有相关的合法的正规国家统一发票,特殊情况应向理事会(董事长)通报后根据收据报账。发票和收据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注明相关时间、地点及使用事项。

  (二)各部门经费使用必须首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账时需负责人签字核实,最终上报理事会(董事长),经财务处报销。

  (三)超过预算的经费报销,需事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然后上报至理事会(董事长)。理事会审议后再经财务处核实报账。

  四、财务(产)管理

  (一)本协会财务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有理事会及全体成员给予监督,做到经费使用合理,真实,透明;管理和监督要求严格执相关财务条列,按章办事。

  (二)协会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联,再由社联向校团委老师汇报。

  (三)所有部门在报账时,除出示相关发票及收据外,还需另附一分详细的经费使用明细表报财务处,接受理事会的监督核实。

  (四)协会换届时,协会财务有本届财务负责人移交给新一届财务负责人,并出具年度财务清单。同时需在换届大会上做本届的.财务汇报,向广大的会员说明协会财务使用状况。

  (五)协会所有财产为协会集体公共所遇,任何人不的随意占有或挪用,一经发现将予以严惩。

  (六)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力求节俭。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五、财务处职责:

  (一)本协会财务以董事长为主的理事会处理相关事宜。

  (二)财务处需严格把关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范围,掌握开支情况,并及时的做出合理调整和调度。

  (三)财务处需严格的审查各级部门的财务报告,真实无误的登记财务使用情况,并记录在册、存档。

  (四)财务处财务人员,应大公无私,公平的对待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申请。不得出现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报假账,贪污、挪用公款等系列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将严惩。

规章管理制度10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分钟到达车间排好队列准备开早会,不得迟到、旷会。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车间主任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

  3.各负责人每天上班必须早会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组员排查安全隐患。

  4.各生产线组长在开早会后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内。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情况应在2小时前向车间主任请假告知,经主任或相关领导同意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需提前电话通知,事后必须交病例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因生产任务忙,对请假从严掌握,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的加班。工作岗位上必须提高效率,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个人的平时表现将影响自己绩效考核。

  3.三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准;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批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各员工首先要保持自己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生产区域总体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各负责人对各自卫生包干部分进行打扫,相关人员关闭门窗、电源,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窗户、小仓库、生产线、设备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杜绝用完不清理的'现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保持卫生,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不要随地吐痰,不得在卫生间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洗手水不要弄在地面上。

  5.各相关人员平时及时做好个人、班组、车间的5s工作。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统一服装,新员工胸卡需佩戴在胸前,不得披头散发,不得穿拖鞋,上班时间要有朝气,行为举止大方得体,不得萎靡不振。

  2.上班时,各组组长领料须及时告知相关仓管人员,不得在仓管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取走材料,杜绝先领用后告知的情况发生。领料时必须服从仓管人员的安排领用相关区域的材料,不得以自己取用便捷为由取仓管人员安排之外区域的材料。取料时按秩序进行,不得影响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当日各组辅助材料的取用与当日生产计划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多领用,掉在地面的零部件要及时捡起,杜绝浪费的现象。

  4.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得翘腿或斜坐着,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交头接耳随意交谈,不得吃东西、发送或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短信或电话,不得做与本职责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脱岗、不串岗。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的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反映,组长不好解决应向质检员反映并向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5.相关人员必须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材料部件、流程熟悉掌握。每道工序必须随时都能接受车间内品质检验员的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车间品质检验员的工作。

  6.小零配件必须用白色塑料盒盛放,一个方框内只可装一种零配件,作业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指定的塑料盒盛放汇总,所有的物料盒排成行放于工作台面或小板车上。相关材料部件放在指定的位置,避免同种材料放几个不同的地方。

  7.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9.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下班时间以公司铃声为准;吃饭按秩序文明就餐,不插队,不浪费。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工具使用完或不用时放在规定的地方,不要放在衣服的口袋里或放在衣橱里;车辆摆放整齐,人员离岗,凳子归位放于工作台下,不要有等会就放好,别人之前放的和自己无关的思想。借其他车间物品要及时归还,如板车、工具等。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下班前各生产人员对各自当日工作的情况进行及时登记。

  14.每位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工作中必须按相关的操作规程作业,严防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上下班途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规章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因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梅州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平远县供电局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其所属的多经企业。

  第三条凡以局名义对外进行的商务活动中,涉及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或涉及经济、安全等方面将对局经济、社会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务,必须与当事方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凡局行政隶属范围内的各部门、单位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和已列入预算、在广东省广电网公司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的各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均遵守本办法。

  劳动合同等涉及人力资源的合同不属于本办法调整范围,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力资源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前期工作、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与监控、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和承办部门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重大合同是批量合同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对局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局办公室是局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局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建立健全局合同管理制度。

  (三)监督局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负责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工作,负责合同的登记盖章、存档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局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及合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整理、编号、登记,予以保管。

  (六)局对外发生合同纠纷时,参与协商、调解,到有关机关办理仲裁、诉讼等有关事宜。

  (七)协助有关部门追收到期合同债权。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由局领导指定或按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合同承办部门必须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登记、存档等工作。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签订前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

  (二)负责起草合同,并将所起草的合同按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提请合同审查部门审查,起草合同的依据必须充分,必须提供书面文件或批示。

  (三)对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在提请审查前,应附加对合同的经济性、技术性、可行性、安全性的说明。

  合同的经济性:指市场需求情况属实,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合同的技术性:指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的参数科学、真实、可靠。

  合同的可行性:指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操作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合同具有可操作性。

  合同的安全性:指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限制措施,无损局的商业信誉、商业秘密及其它利益。

  (四)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监督、检查承办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向合同管理部门及时反映合同的履约问题。

  (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原则上应由已方或以已方为主起草。

  (一)起草的合同的基本原则要求:

  1、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

  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对方具有履约能力。

  4、对方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二)起草的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要求。

  3、价款或酬金及结算方式。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签约时间、地点。

  6、合同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办法。

  由对方起草合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合同内容、条款仔细推敲,认真讨论修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已颁布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局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由局颁发使用。没有合适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的,对须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局有关业务部门起草示范文本,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定稿后,由局颁发使用。

  第十二条局设立项目(合同)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组。

  招投标工作组依不同项目(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临时组建。

  第十三条对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合同),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承办部门工作要求,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承担以下工作:

  (一)负责招标书或投标书的审查。

  (二)参与招投标。

  (三)参与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等。

  第三章合同审查、审批与签署

  第一节合同的审查与审批

  第十四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写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

  承办部门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事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含本数)且标的属于预付款项,当对签约他方资信情况不确定时,必须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应文件。

  (五)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应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若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十五条局合同审查机构由合同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合同正式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承部门意见提请合同审查机构审查。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二)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三)价款、酬金和结算方式的合理、合法性。

  1、价款、酬金的确定合理、合法。

  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四)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五)财务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合同的合法性:

  1、主体合法: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有关材料,审查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无规避法律和显失公平的内容,合同标的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非未经许可经营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3、形式合法: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

  4、签约程序的合法性。

  (二)合同的严密性和完备性:

  1、条款齐备、完整。

  2、文字清楚准确,语言逻辑严密。

  3、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4、相应手续完备。

  5、相关附件完备。

  6、附条件或附期限适当、合法。

  (三)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局合同审查流程如下(流程图见附件10):

  合同承办部门依据《平远县供电局对外合同签订授权表》(见附件12,该表每年初调整公布一次)规定权限,对外进行协商谈判、资信审查、参与招标决标、起草合同文本等事宜。承办部门如需法律协助,可请求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

  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物资采购/大修、技改工程/其它),选择填写《平远县供电局物资采购合同审批表》(见附件1)、《平远县供电局大修、技改工程合同审批表》(见附件2)或《平远县供电局其它合同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全部简称《合同审批表》),承办部门负责人先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如由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应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以及招投标书原件或询价单、计划或资金预算证明等资料,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合同管理部门经审查无误后,对合同文本进行登记编号。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合同、购电合同和并网协议按如下流程审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由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按会审流程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由以上二个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第十九条各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期限从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含本数)。审查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时间时,应向承办人申明并征得同意,且延长后累计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五个(含本数)工作日。

  审查部门应对审查的合同出具审查意见,意见必须有各审查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查人员的签章。对审查流程不完善的合同草案,局主要负责人可以拒绝签署。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并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承办部门对合同修改后,应重新提交合同审查部门审查。

  第二十一条通过审查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凭《合同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附件及有关资料,报局领导审批。

  局领导审批权限为: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局分管领导审批。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及重大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二条如拟定合同属于涉及生产安全的基建、大修、技改及维修项目的工程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书,该合同依照局安全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外提供担保、借贷、重大资产处分、企业兼并、企业分立、超过批准的预算范围的合同或长期影响局经营的其他重大合同,应在通过局合同审查部门审查,并经其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凭《平远县供电局合同报批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合同报批表》)报梅州供电局审批。

  第二节合同的签署与授权

  第二十四条所有合同通过审批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文本连同有关部门签署同意的《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签署人签署。

  第二十五条合同签署权限划分与授权: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合同,可授权由部门负责人签署。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合同,可授权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签署。

  (三)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签署。

  (四)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二十六条被授权的合同签署人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8)。

  第二十七条局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不得以部门、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局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署后,凭《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合同还应附《合同报批表》送呈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第三十一条对于涉及付款的合同,付款的审批制度和程序由财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情况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情况报表》见附件6)。

  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及时填写《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完毕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完毕报表》见附件7)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如合同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承办部门应在合同期满15天以前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列明合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含本数)的重大合同,承办部门应在每季度的第一个工作周内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说明合同履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合同管理部门将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合同履行情况报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在每半年度的第一个月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建议报局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现遗漏问题,承办部门应与合同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主动与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五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内容变更,需填写《平远县供电局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报合同管理部门、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六条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与合同审查、审批与签署的程序相同。

  第六章合同纠纷处理

  第三十七条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并应收集相关证据。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处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九条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第四十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合同管理部门并经局领导同意,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处理合同纠纷产生的补充协议书、调解书和法律文书应与合同及有关材料一并由合同管理部门归档,复印件由合同承办部门备案。

  第七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局全部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定稿后应向合同管理部门取得合同编号。除供用电合同、安全合同编号另行规定外,其他合同编号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编号办法》(见附件9)。

  第四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原件(正本)一份由合同管理部门保管,一份交财务部保管,一份留合同承办部门保管,其它合同文本交合同对方。

  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将合同原件(正本)及其电子版、《合同审批表》(原件)、合同执行过程的往来函件、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等一整套有关材料送局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年后由合同管理部门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为方便查阅和使用合同承办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合同实行备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四条局档案室应设立合同存放柜,实行专柜管理。

  第四十五条合同备案包括以下资料:

  (一)合同(副本)和电子版本。

  (二)合同审批表(复印件)。

  (三)履行情况记载。

  (四)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六条局合同管理部门在每年的1月30日前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七条局可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订立合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未签订书面合同而用口头或简单便函协议代替,或者合同尚未生效即擅自履行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

  2、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订立无效合同、重大缺陷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结果不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3、发生合同纠纷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4、工作懈怠而丧失仲裁、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时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5、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与对方恶意串通或私收贿赂,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6、使用非法手段签订合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发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局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规章管理制度12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

  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

  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规章管理制度13

  一、读者入馆须知

  为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馆读者守则。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入馆;校外读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入馆。

  2.xx大学校友凭毕业证(或复印件),并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馆,可在馆内阅览图书馆资源。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调至静音,阅览区内禁止使用手持电话。

  4.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读者区内。上午在规定的时间内,图书馆提供早餐就餐处;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

  6.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不得在书刊资料上勾划、圈点、批注、污损及撕页,否则赔偿同样版本的书刊。买不到相同版本书刊的,按丢失书刊赔偿。爱护建筑、家具和设施设备,若损坏应予以赔偿。

  7.加强公德意识,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为维护开架流通的正常运行秩序,在书(刊)架上取书(刊),每人每次请不要超过两册;翻阅过的书刊可放在阅览桌或书车上,不必自行归架,以免错架。

  9.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勿着背心、拖鞋及响底鞋等入馆。

  10.未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禁止在馆内随意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11.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书刊借阅的管理,保障和方便学校各类读者合理、有效地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图书馆借阅证包括:有效的xx大学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发放的有效期限内的各类借书证和阅览证。

  2.本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由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经图书馆统一开通借阅权限后方可作为借阅证在图书馆借书和阅览。

  3.教师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卡和1寸证件相片到图书馆办公室开通借阅权限后方可使用。

  4.合同制聘用人员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聘用单位介绍信、1寸证件相片和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财务处或通过校园一卡通缴纳200.00元押金后,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5.临时来本校进修、学习的人员在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有关学院或部门的介绍信和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财务处或通过校园一卡通缴纳200.00元押金后,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6.读者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阅文献。

  7.读者若遗失校园一卡通,除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挂失外,还应到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挂失。挂失前卡上所记录的借出文献由持卡人负责归还。

  8.补办校园一卡通后,须到图书馆取消挂失后方可借还图书。

  9.读者离开学校(包括毕业、休学、退学、结业、工作调动和辞职等),将注销或停用借阅权限。

  三、图书馆办理临时借阅证的规定

  为方便除师生外的其他读者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本规定。

  (一)办证对象

  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没有校园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学生(含网教学生)、本市市民及临时到校短期查阅资料者。

  (二)办证手续

  1.借书证

  (1)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没有校园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学生(含网教学生)凭学校相关单位的证明,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并到财务处交押金200.00元、交办证费5.00元,方可开通中文借书权限,可借中文书5册。

  (2)其他人员凭身份证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并到财务处交押金200.00元、交办证费5.00元及60.00元/年服务费,方可开通中文借书权限,可借中文书5册。

  2.临时阅览证

  临时阅览证仅供读者在图书馆查阅资料,不能外借书刊,期限为一个月。凡需办理临时阅览证者,凭身份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并到财务处交纳办证费5.00元。

  (三)其它规定

  1.若有超期或遗失书刊,一律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

  2.离校时,须还清所有图书,并交回借书证方可按规定退还押金。

  四、违规使用借阅证处理办法

  1.使用他人借阅证,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

  2.使用失效借阅证(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阅证):

  (1)使用本人失效借阅证,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并扣留失效证件。

  (2)使用他人失效借阅证,停止借书权限3个月,并扣留失效证件。

  3.盗用或伪造借阅证,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同时还要停止其借书权限6个月。

  4.如系累次违规,将加重处罚。

  五、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一)图书

  1.册数

  (1)教职工、研究生限借外文书3册、1983年以前图书(刘国钧分类法)3册,各校区普通图书16册。

  (2)本专科学生限借外文书1册、1983年以前图书(刘国钧分类法)3册,本校区普通图书10册。

  2.期限

  教师借期为60天,本专科及研究生为30天。

  3.超期

  所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若需继续使用,在没有其他读者预约该书的情况下,可续借一次。超期按0.05元/天·册缴纳滞纳金。凡逾期未还或滞纳金未交者,一律暂停借书。

  (二)期刊、报纸

  1.馆内中外文现刊、精装过刊和报纸一律不外借,只供室内阅览。若需外借复印,必须办理暂借手续,复印完后于当天立即归还。

  2.平装期刊教师、研究生可借2册;本(专)科生可借1册。

  (三)借还书刊

  读者借还图书馆书刊,均需办理借还手续。凡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书刊私自带出图书馆者,均视为偷盗书刊行为。偷窃书刊者,除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一律按码价20倍罚款。

  (四)免罚日

  图书馆将每月第二周星期三设定为免罚日,当天所还过期图书一律免罚;如遇当月免罚日为法定节日则另行通知时间。

  六、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本规定从20xx年4月起执行。

  (一)遗失书刊

  1.赔书刊

  (1)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的书刊应满足公众使用的要求,不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关于损毁、污染状况的具体表述参见本办法的有关内容);另需加付3.00元文献数据重新处理加工费用(以下简称加工费)。

  (2)成套多卷图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图书。

  (3)遗失合订本期刊,按全年的期刊赔偿;遗失精装本,不得以平装本赔偿,须加收15.00元的'精装期刊装订费及建库费。

  (4)学位论文应于符合著作权法之前提下赔偿重制本。

  2.赔款

  若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的,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多卷图

  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1)国内出版图书:图书原价(¥) ×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 2 】。

  (2)国外出版图书:图书原价(原币种的价格) ×当前汇率×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2 】。

  (3)成套多卷书:若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和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图书,即:整套图书价格(¥) ×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 2 】。

  (4)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国内出版(印刷型):100.00元+加工费(3.00元)。

  国外出版(印刷型):1200.00元+加工费(3.00元)。

  (5)单本(包括合订本)期刊:基准价格为该刊全年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它期的期刊。

  (6.)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原价(¥)的确定方法为:论文页码× 0.20元(此处0.20元是参照复印收费价格定的标准及装订费)。

  3.逾期滞纳金

  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4.退款

  若在赔款后三个月内找回原书刊,或新购与原书完全一样的图书,可持原书刊或新购书刊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若赔书时是在财务处交的赔书款,需出示赔款收据,若是在图书馆办公室通过校园一卡通付的款,凭图书馆记录办理;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逾期滞纳金及加工费。超过三个月不予退款。

  (二)损毁、污染书刊及条码

  损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损毁、污染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公众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1.损毁书刊

  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散页、裂脊、断封和裁割等状况。

  (1)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及精装封面断裂等,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

  (3)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不可清除、覆盖、粘合,或虽可清除、覆盖、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4)图书被裁剪(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按盗窃图书行为进行处理。

  2.污染书刊

  书刊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等。

  (1)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页进行赔偿。

  (3)除上述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3.其他规定

  (1)在进行馆藏剔除处理后,按遗失图书赔偿的污损图书的所有权归赔偿人。

  (2)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条条形码赔偿1.00元。

  七、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仅对全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校园一卡通上机。

  2.图书馆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不安装游戏软件,也不允许读者从网上下载游戏软件。

  3.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用户自己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罚款或给予处分等处罚。

  4.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阅览、制作、传播和复制反动、黄色信息,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如不慎进入不良站点,应立即退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5.严禁违章操作,不得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破坏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私设密码,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为满足本校广大师生科研教学的需求,图书馆已与中国国家图书馆签订馆际互借协议,可为本校师生借阅国家图书馆纸质图书。具体馆际互借规则如下:

  1.图书馆在国图的借阅图书范围及册数:近三年以前外文图书共50册,20年前编目的外文图书20册;中文图书、古籍、稿本、工具书、原版期刊、报纸、舆图、光盘及丛书不外借。

  2.此项借阅仅限于教师和研究生:每人每次限借1册;若学校读者借满规定上限数量时,其他读者只能等待有还回图书后再借。

  3.借阅期限:从读者拿到图书之日起15日,逾期读者按国图5.00元/册/日标准自付。

  4.国家图书馆的收费标准:20.00元/册(含邮费),该项由图书馆馆际互借费支付。

  5.违规处理:外借图书需按时归还。如有污损或遗失按照“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办理;该费用由读者自付。

  6.借阅步骤:登录网站,检索到所需书目详细信息(书名、作者、ID号、出版社和出版年份等)后,进入学校图书馆主页的“馆际互借”栏目,注册并登录互借系统,在线提交“馆际互借基本信息”,图书馆将及时处理读者请求,在收到图书后通知读者到馆取书。

  附: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

  逾期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每日每册5.00元。

  遗失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10.00元加工费。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4倍赔偿;1996~20xx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20xx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2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凭原赔偿金收据索回所赔款额。但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使用费。

  污损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00~20.0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撕割

  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九、电子资源版权公告

  图书馆所购电子资源,仅限于在xx大学校园网IP范围内用户使用。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xx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下载图书馆购买或试用的电子资源,更不能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

  2.不得将所获得的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电子资源进行非法牟利。

  3.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园外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4.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网络账号及电脑(服务器)。如出现账号被盗、电脑受攻击等情况而造成了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读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5.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并限违规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图书馆向全校范围发布通报批评。

  (2)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3)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说明: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批量下载”的界定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批量下载”,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图书馆信息技术部举报。

  十、图书馆维护知识产权的声明

  1.图书馆是为本校教师、学生及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文献资料的信息服务机构,以建立内容丰富、获取方便的信息环境,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信息需求为主要任务。

  2.图书馆向用户提供的信息资源主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正式购置的和自建的各类文献资料,如:图书、期刊、学位论文、报纸、音像资料、数据库以及其它印刷型和电子网络型的信息资源。

  3.图书馆尊重任何个人、团体或机构所享有的著作权,在信息服务中注意保护信息产品的知识产权、注意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4.图书馆重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整体利益,依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深入开展信息服务。

  5.为了保护各类文献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xx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吁请校内单位和个人了解、重视并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6.图书馆对于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所有自建或与他人共同开发的信息内容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造或镜像网站内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无论是电子版或非电子版,无论全部或部分,均构成侵权,图书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用户出于学习目的,对馆藏图书、期刊和学位论文等文献进行复制时,单册文献复制量不应超过单册篇幅的三分之一。图书馆不支持超过此数量的文献复制活动。

  8.馆藏文献数字化产品的服务以不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9.对于由学校购买的、仅限于校园网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要求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自设代理服务器为校外人员提供访问服务,不得利用工具软件进行批量下载,更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牟取商业利益。对违规行为将进行彻底追查和严肃处理;对违规者将停止使用学校电子资源的权利并在全校通报批评;由违规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负责。

  10.由于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图书馆尚无法保证与其网站内容的全部作者及时取得联系;如有疏漏,烦请作者本人及时告知。若作者对其作品的发布存有异议,图书馆网站将立即遵嘱撤消有关内容。

  十一、xx大学图书馆捐赠书刊须知

  xx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xx大学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感谢函,但因馆藏空间有限,图书馆需根据馆藏特色和受赠图书质量进行筛选处理,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原则上为正式出版物;可酌情接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3)内容适合专科及以上程度读者利用。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图书一般不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和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的图书。

  3.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的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4.图书馆对不予入藏捐赠图书的处理

  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5.联系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xx大学图书馆办公室,xx校区联系电话:

  (2)邮寄可按以下地址:

  (3)若本地捐赠者欲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联系电话:

规章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劳务派遣员工规章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第五条公司招用劳动者时,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前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司人力资源部验原件留复印件;无相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员工应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条接到公司的录取通知后,新员工即可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体检事宜,最晚要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领取体检表格并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公司将随时决定终止录用,因个人故意拖延体检时间或隐瞒体检不合格结果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录用。

  第八条新员工报到时应交3张1寸照片及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工作证、医疗保险病历本、开工资帐户。

  第九条体检等录用条件符合后,企业予以录用。录用后员工应在10个工作日内调档,调档同时转入社保关系;档案调入公司的员工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开始时间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做兼职工作。

  第十条公司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得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三章 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含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十三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174小时。

  第十四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在六个月内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十六条公司每月1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2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八条员工病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但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九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6)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7)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8)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二十二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按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二十五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 ,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二十六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本人申请,填写《安排加班表》或《申请加班表》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法定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二十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十年者5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5天。

  (2)婚假:员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职工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看护假3天。对晚育的,延长女职工产假三十天,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给予探亲假。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九条公司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十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员工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录用新员工,应在一周内对新录用人员开展有关公司制度、安全、岗位技能及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十四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十五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双方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第七章劳动定额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采用科学的测算方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

  第三十八条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有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

  第三十九条公司确定或变更劳动定额标准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实行。

  第八章劳动用工(合同)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劳动用工管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规章管理制度15

  为贯彻国家学位办关于认真做好高校博士后工作精神,根据xx市人民政府《xx市居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沪府令第68号)规定,结合学院房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博士后分为全日制和在职两类研究人员,博士后宿舍是指学院为博士后进站研究所提供的周期性居住用房。

  2、学院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承担博士后进、出宿舍的牵头协调与指导工作。

  3、学院后勤产业管理处会同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承担博士后进、出宿舍的管理、《博士后宿舍租赁合同》执行、宿舍基本家具家电配置等工作,协调各方做好博士后宿舍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4、学院武保处承担博士后宿舍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

  5、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承担博士后宿舍的'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

  6、学院后勤产业管理处根据“分类管理、一房一价、明码标价、按季结算”的原则(见附件《博士后房屋价格表》),结算租房租金。以博士后所持的“xx市人事局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注明的时间为依据,签订《博士后宿舍租赁合同》,根据《博士后宿舍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对博士后宿舍收缴租金。

  全日制博士后宿舍租金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转账后勤产业管理处方式支付。

  在职博士后宿舍租金由后勤产业管理处在收缴该季度房租的前十天向入住对象一次性收取,以此类推。

  租赁对象逾期20天不缴付房租,将被视作自动退房处理。

  7、按照学院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制定的《xx体育学院博士后管理办法》规定,博士后租赁博士后宿舍租赁期限为两年,如需延期续租,经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告知后勤产业管理处,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方可续租。续租6个月内(含6个月的),学院按现房价上浮20%收取,超过6个月的,按现房价上浮50%收取房租。

  全日制及在职博士后在续租期内的租金全部由其本人承担,续租期不得超过12个月。

  8、学院为博士后宿舍配置学习与生活的基本家具及电话机等设施,租赁对象在租赁房内产生的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和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概由承租人按月向管理部门与单位支付。退房时,承租人应先向后勤服务中心结清全部费用,再向后勤产业管理处办理退房手续。

  9、博士后宿舍仅限于博士后本人及其家属居住,不能转借他人居住,更不能移作他用。若有违反学院后勤产业管理处将会同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及后勤服务中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经教育仍不整改者或情节严重者,将采取终止租赁协议、收回住房等其他措施,对违反国家法规法律的行为,将报送司法和其他主管部门处理。

  10、承租人应当自觉遵守“五不规定”,即: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进行装修;不得擅自调换门窗;不得在住宅公用部位摆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移装公用设施;不得违章用电等。

  11、宿舍物业维修按本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执行。承租人在退房时,应保证家具和家电等设备完好,若属人为损坏,承租人应承担维修所需费用或照价赔偿。对承租人在居住期内进行的房屋装修,不论其投入多少,退房时学院概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因学院需调整宿舍或动迁宿舍等,则由学院负责妥善安排,所签租赁协议自然终止。

  12、博士后宿舍现租金是与所在小区物业根据目前市场价格制定的,如今后学院对资产统一整合评估,房价会做调整。调整前已与后勤产业管理处签《博士后宿舍租赁合同》的博士后其租金不做变动。

  13、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原《xx体育学院博士后住房管理实施办法》(xx院院字[20xx]74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由院后勤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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