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1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2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结合街道实际,在各村(社区)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xx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群众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类别
“文明家庭”评选类别包括:“卫生示范家庭”、“爱岗敬业家庭”、“孝老爱亲家庭”、“邻里互助家庭”。
四、评选名额
每个村(社区)“文明家庭”评选类别中“爱岗敬业家庭”、“孝老爱亲家庭”、“邻里互助家庭”每个类别不多于xx户;“卫生示范家庭”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推选,不限定户数,
五、评选标准
1、“卫生示范家庭”标准。自觉落实“门前三包”,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生产农具规范放置,畜禽圈养并保持定期消毒,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生产生活垃圾。
2、“爱岗敬业家庭”标准。家庭成员爱国敬业守法,遵德守礼,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孝老爱亲家庭”标准。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尊敬孝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
4、“邻里互助家庭”标准。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信友善、身边群众认可度高,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有榜样示范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各类先进典型: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涉恶,参与“黄、赌、毒”;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家庭有子女辍学的.;
7、个人或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六、评选方式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按照成熟一个,表彰一个的原则,每个村(社区)年度内开展评选表彰活动1次。
1.宣传动员。各村(社区)充分运用宣传栏、微信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创建活动人人知晓。
2.村(居)民推荐。各(村)社区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集中评议,按照评选指标推选出“文明家庭”,填写好推荐表,报街道党政办。
3.审核公示。街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全面审核,按照评选标准择优确定,并在各村(社区)张榜公示。
4.表彰宣传。经街道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对推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挂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作为提升群众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
二是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标语、宣传栏、微信等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文明家庭”先进事迹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形成“人人争当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是长效激励,引领风尚。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作为深化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引领更多家庭学习最美、争做最美,达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目的。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3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纵深推进“五大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展示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精神文明力量,县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二、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相濡以沫。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尚德守法,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九)存在以下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的;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4、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8、家庭成员利用荣誉称号进行炒作或商业牟利的;
9、家庭成员不落实移风易俗工作,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
10、家庭成员有其他情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材料报送
(一)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并提交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突出家庭美德、家风家教、志愿服务等方面真实生动、感染力强的事迹),用于宣传展示。
(二)不同场景的家庭成员全家福2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
(三)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1月22日前送到县文明办,同时电子版及全家福照片发送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
四、报送数量
县直各单位、各社区、农场至少报送1个、各乡镇至少报送2个。
五、表彰奖励
由海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出具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向上级文明办推荐表彰。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4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文明道德建设,20xx年,街道将继续以文明家庭创建为抓手,大力深化文明家庭评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居民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1、社区“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社区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社区两委审核评选,通过在社区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2、街道“文明家庭”。在社区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街道总户数的10%以上,经社区上报,由街道审核后,在年底前下文表彰。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推进街道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社区要按照要求,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积极发动广大家庭参与自荐和互荐,选树典型。
2、面向基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楼院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严把标准。各社区要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严格筛选把关,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将整个评选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过程公开公平,使结果得到社会认可。要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4、浓厚氛围。各社区要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文明家庭”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及时上报街道,评选结束后要对活动进行及时总结,对优秀家庭进行集中宣传。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5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文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文明家庭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文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文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文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文明家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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