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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时间:2023-03-10 13:53:3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隐患整改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及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在安全检查和施工生产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彻底整改。

  二、对发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内容及要求。

  三、责任部门要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

  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

五、责任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按整改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重人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责任人上交隐患整改检查验收申请。

  六、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七、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八、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产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不能复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

  九、在安全生产会上要通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2

  第一条 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

  隐患整改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直接归口管理,具体实施按项目、专业、类别分别由各项目经理部执行。主要领导需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负首要责任。

  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评估和分级管理

  1、事故隐患评估: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必须保证每年重新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隐患评估采用LEC法(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事故隐患分级:

  3、事故隐患管理

  (1)项目经理部、生产作业队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台帐设在安全管理部门。

  (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3)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

  (4)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

  (5)要按国家劳动部劳字(1988)48号文件规定,做到“三同时”,各级隐患治理必须按技术措施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隐患所在单位及时上报并纳入技措、大修、安措计划中,按计划整改。需检修中解决的由隐患所在单位列入各检修计划中实施。

  (6)各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指挥部协调部备案。

  (7)项目经理部安全办要定期对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填表上报指挥部协调部。

  (8)隐患项目竣工并运转基本正常后的一个月内,要由项目经理部安全主管部门会同指挥部协调部共同验收,并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对不立即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爆炸、着火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在条件许可时应先报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执行。

  (10)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有关部门接单后必须将指定隐患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由此导致事故责任自负。对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指挥部协调部有权在经济责任制考核或年终评比时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责任。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3

  l、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改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术语

  3.1隐患: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对职工安全健康构成直接威胁,能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

  3.2安全问题:可直接诱发职工伤亡的不安全行为。

  4、隐患的整改

  4.1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公司经营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备案。

  4.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制度。

  4.2.1对事故隐患类别填写事故隐患登记表(见附录),按期上报。

  4.2.2对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公司)按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行检查、汇总并及时整改、上报。

  4.3隐患整改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负责人。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分公司;分公司能解决的不推总公司;总公司能解决的不推院里。

  4.4排除隐患所需的经费,可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列入大修、针修、技改经费中解决。涉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在生产收益中分摊。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4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消防预防工作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排查:

  1、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分管领导为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第一执行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消防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消防安全大排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学校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全学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部门每月应对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日巡查:

  总务处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单位或个人,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责任人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通告。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部门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消防隐患的整改措施。

  (2)学校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①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②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③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④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⑥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⑦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⑧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⑨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⑩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3)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消防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消防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复查。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6)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7)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8)学校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消防安全教育及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责任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5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民政府报告。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6

  1、学校校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为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7

  1、事故隐患的范围:危及临时经营场所安全的不安全因素。

  2、临时经营场所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台帐设在临时经营场所安全管理部门。

  3、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4、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临时经营场所的隐患整改计划必须在每年1月31日前报安全生产主管。

  5、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

  6、安全生产主管对事故隐患整改负组织领导责任,对自检自查和有关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和落实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7、内部自检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责任人,督促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和复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8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煤矿企业规章制定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矿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分管副矿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矿长或委托的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队长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矿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p>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矿业公司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发布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中心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每月24日前报矿安监部统一上报矿业公司组织整改,各专业部门同时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矿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矿安监部门备案。

  第六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七条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

  1、各单位由队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矿信息中心专管员联系。

  2、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矿员工身份信息查询、井下全员考勤统计查询。

  ⑶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八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矿。

  排查隐患是指通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包括矿每周、专业每天和单位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矿井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管理,结合矿业公司的规定和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9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我项目部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进行治理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现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项目部全体成员有责任和义务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2、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参加人员有: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现场值班电工等人员。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隐患整改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对下周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为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要求,督促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部门。安全部必须审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并及时监督落实。

  5、施工现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消除,确保项目部所有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存在隐患的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

  7、隐患责任单位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后,必须立即按要求(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8、整改完成以后,隐患责任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回复,报安全部门进行复查,复查人必须签署复查意见。安全部门留存备案。

  9、对于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按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0、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工程公司、甲方、监理等上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否则将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0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学校实行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个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销号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跟踪问责,直到安全隐患完全消除方可销号,做到不改不销。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消除隐患后销号。

  6.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学校考核一票否决,甚至可承担法律责任。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1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护理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2

  1、整改制度是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当时无排除条件的`应设立警戒线或警示牌。制度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教学楼、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严堵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有关人员要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完善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对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3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综治专干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针对寄宿制学校或中午有学生午休学校)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4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 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5

  一、单位对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

  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放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安全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安全设施,切断设施电源的;

  8、违章使用电气设施和其他机械、压力容器设施的;

  9、违章进行电气安装的`;

  10、防盗、防爆、防抢设施和工作不到位的;

  11、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以上条款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当事部门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如不能确保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停工整改。

  四、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或者人员应将其整改情况和结果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五、对安全隐患不予重视,迟迟不改或抵制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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