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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31 11:31: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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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1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经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公布,各相关科室及时组织申报。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科,医务科进行组织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科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科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二、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科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科批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1.与该项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辅助条件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

  2.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3.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4.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2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3

  一、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体系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讨论、反馈整改意见等具体工作。

  二、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

  (一)医疗技术设计方面:新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复杂等;

  (二)医务人员个人因素:新技术应用经验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等;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不能正常运转等;

  三、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

  (一)执行技术操作的经治医师负责监测技术风险,发现有潜在风险或已经造成损害时,应立即现场采取处理措施。现场经治医师采取措施后仍难以处理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进行上报。

  (二)医务科根据《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必要时组织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指导相关人员做出正确处理。

  (三)如需继续应用该技术,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施行。

  (四)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况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上级医师意见及诊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四、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

  落实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和评估制度》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呈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评估,对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进。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4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四、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五、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六、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

  七、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三)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四)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五)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九、医疗机构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二)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5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6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准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查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研究。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7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当试剂放入试剂盘时,核对试剂名称!试剂批号!试剂位号!不得用大瓶试剂直接放入!分装试管内插入试剂盘!严格避免试剂污染!造成结果的不准确性!和试剂完全浪费!

  2、普通检验一般当天发报告,急诊应注明“急字”随采随检,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存。标本不合乎要求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检验登记,双签后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有检验项目以外的结果,或有传染性疾病!应主动的向临床医生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回原处。污物及时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污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仪器和设备。建立完善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7、建立完善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学习临床检验杂志新的科学知识,排除干扰因素,不断的学习,进取,更新、进步,给临床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

  9、血标本保留一周,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10、每天工作完成后要做好检查设备仪器登记,和仪器周围的卫生,保持实验室清洁干净!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8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2、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的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购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同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一般为组长)签名。

  4、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易爆品要远离火源、水源;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6、确需白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置量及配置人。

  7、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和主管部门组长二人同意方可执行。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9

  一、放射科要建立影像科异常结果登记本,登记本的基本项目包含:开单科室、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情况反馈记录(以反馈记录或送检医生签字为准)项目。

  二、放射科要及时向临床科室发送检验信息反馈单或电话通知,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以反馈记录或送检医生签字为准。

  三、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临床医生填写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商议。

  四、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登记、处理。

  五、全科人员要重视异常结果反馈工作,检测发现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情况时需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做好相关的反馈记录。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六、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七、建立并不断完善电脑信息网络。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10

  化验登记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传染病管理工作,杜绝传染病漏登漏报现象,特制定检验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检验科对所有检验工作均要进行登记,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准确、书写清楚。检查登记率、登记合格率要达到100%。

  2、登记薄项目包括被检查人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送检医生、检查时间、检查结果、检验医师签名、传染病阳性结果。

  3、检验科医生须填写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单,包括传染病阳性结果时间、反馈医生签名等项目。

  4、检验科对检测出的.疑似零乱弧菌、沙门氏菌等重点传染病阳性菌株必须按相关规定保存、转送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化验室的登记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项目不齐、漏登等情况,严格按照《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化验阳性结果反馈制度

  1、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和首次发现者负责制。

  2、化验室和放射科医生对发现的传染病阳性结果,检出阳性结果当日填写《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单》,一份送预防保健科、一份送送检医生。

  3、接诊的门诊医生或住院医生根据《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单》,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保健科。

  4、保健科医生根据《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单》,对没有报告的病例督促诊治医师填写报告卡,杜绝漏报。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11

  1.目的

  本着为临床服务,让病人满意的'宗旨。确保急诊检验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2.范围

  适用于常规工作时间以外的急诊值班人员的上下班、交接班。

  3.值班任务

  3.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临床诊疗工作不间断进行。主要医疗工作包括:生化类急诊项目、凝血四项、血、尿、便常规、急诊血型和交叉配血等,若遇临床须急查而自己又不熟悉的项目,应及时向科室领导(指定负责人)报告。

  3.2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检查仪器状况、试剂冰箱温度、科室安全状况等,根据值班情况准确填写值班记录并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楚。

  3.3急诊化验要立即进行,结果及时回报病房,接到非急诊标本要妥善处理,按要求保留标本。

  3.4值班时遇有特殊情况,如大批病人或疑难检查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或上级人员协助解决。

  3.5检查门、窗、水、电及贵重仪器安全,室内物品不得随便借出。

  3.6值班者不得带客人或小孩到科室,以免影响工作或发生意外。

  4.值班要求

  4.1值班安排。值班人员需提前10分钟接班。

  4.2主班负责接班,副班到位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工,确保急诊检验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4.3交班应按时、清楚、明确,做到交不清不接,接不清不走。主、副班应相互尊重、相互协作,在值班过程中,使用主班程序。

  4.4值班表由科室指定专人定期制定,休假、出差时跳过顺延,产假按医院规定执行。

  4.5关于同事之间的换班、顶班,采取双方自愿的原则,换班或顶班者即为值班人员。

  4.6夜班值班后补休半天,值班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值班后补休或择日补休。

  5.值班奖惩

  5.1值班期间杜绝安全隐患,发现漏洞时,经科室党支部研究后给予重奖。

  5.2未按时填写交接班记录,扣20元。

  5.3值班期间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时,按医院规定执行。 5.4因交接班不清发生仪器、冰箱损坏和物品丢失时,责任由接班者承担。

  5.5违反值班安排时,一律按故意逃班处理,扣除当事人当月超劳补贴300元,情节严重的经科室党支部研究后给予重罚。

  5.7因换班、顶班而发生脱班时,责任全在当天值班者,亦按故意逃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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