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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集锦1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1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和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网络及其相关设备的正常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实业集团公司及所管辖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网络设备操作规定
(一)非it人员或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机房动用服务器或更改其配置。
(二)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网络连接设备,包括关闭设备、移动设备,不得在设备上堆放杂物。
(三)非it处人员或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移动或剪断网线。
(四)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在集线器、交换机上另外接线或接其他设备。
(五)各使用部门如需增加网线,应提前在it处备案申请,由it处统一安排布线。
(六)被it处确定为核心网络设备的设备,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置,其他人员不得动用或更改配置。
(七)不得将网络设备及相关的配件占为私有,否则一经发现,将视为盗窃公司财产。
第四条局域网管理规定
(一)非it处人员,任何人未经计算机责任人许可,不得使用局域网帐号登录他人计算机。
(二)用户尽量不共享文件,如因工作需要通过网络共享的文件或资料须设置权限并加密(公众性的文件除外)。
(三)任何人不得使用网络嗅探、网络管理等软件对他人计算机进行攻击和尝试连接。
(四)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内发布有损公司利益与形象的信息。
(五)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内发布或传送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第五条互联网管理规定
(一)未经许可,不得将计算机通过电话或无线网卡上互连网(指不经过公司服务器)。
(二)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三)任何时间不得登陆不健康、不合法的网站。
(四)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与网络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五)任何在网上发布的有关公司的信息必须经相关责任部门审批。
(六)不得在网上发布公司机密,或通过网络将公司机密泄漏给他人。
(七)不得在网上以公司名义宣传个人或做有损公司利益与形象的'事。
(八)不得在公司内使用bt、电驴等下载工具,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九)不得安装代理软件使自己的计算机成为二级代理,让未审批过的人员上外网。
(十)it处有权对上外网的所有用户进行监控,并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
第六条msn、qq、等一些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确需要长期使用qq、msn等软件的人员,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限定使用qq、msn等软件的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报总经办和it处审批后方可使用此类软件,同时接受it处监控。
(二)对于因工作需要,临时使用qq、msn等软件的人员,须提交申请至总经办与it处备案方可上qq、msn等软件,同时接受it处监控。
(三)不得利用即时通信软件传输一些大容量非工作资料。
(四)it处代表公司有权对用户的聊天内容进行时行监控。
第七条处罚规定
(一)如有以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扣除责任人相应绩效分数。
1、违反网络设备操作规定;
2、违反局域网管理规定;
3、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
4、违反msn、qq、等一些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5、造成公司网络中断或瘫痪的。
(二)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达三次以上者,将取消上外网资格。
(三)人为原因造成网线、集线器损坏者,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it处,执行监督权归总经办与行政部it处。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3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公司内计算机软硬件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保证员工顺利进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计算机的部门。
第2章职责
第3条网络中心是公司电脑软、硬件专责归口管理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引进,硬件购置的申请立项,并负责引进、购置的全过程。
(2)负责组织计算机软硬件的测试、鉴定工作。
(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软件、硬件维护和管理。
第4条使用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日常表面清洁。
(2)注意计算机程序、资料、数据的保密。
(3)注意计算机设备在使用时的通风散热。
第3章计算机的购置、维护与报废
第5条凡购置的计算机,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购置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报至网络中心。
第6条网络中心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第7条公司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网络中心进行挑选。公司所有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由网络中心监督实施。
第8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网络中心开箱检验,并进行全面测试,测试结果记录于计算机设备登记卡。如发现损坏或与原有性能不符的情况,应由网络中心与供货方交涉处理。
第9条计算机设备验收后,交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网络中心负责登记、移交,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10条网络中心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包括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使用者必需的操作手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第11条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先由网络中心派员检查,必要时请供应商上门维修。网络中心应对每台设备的维修情况、零件更换等进行登记,记录在电脑设备登记卡上。
第12条对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电脑设备或技术性能无法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交网络中心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记录在《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中,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报废后的计算机设备应由设备负责人到财务备案,以注销固定资产。
第4章计算机的软件管理
第13条凡购买的软件和自编的软件,均应列入电脑软件清单,并做备份。通用的软件由网络中心负责保管,各部门自用软件由该部门负责保管。系统软件和通用软件的使用权限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
第14条当需要引进软件时,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并经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交网络中心,经网络主管签署意见,再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15条各使用部门需使用的软件必须经网络中心核准后,由网络中心安装并记录在各部门软件使用清单,不允许相关使用人员私自安装、使用其他软件。
第16条需更换软件时,由使用者直接向网络中心提出,由网络专员更换。网络专员应遵循以下操作,同时记录新程序的功能、更换日期、旧版软件备份位置和经手人。
(1)把旧版软件备份。
(2)在备份服务器上更换新软件进行试用。
(3)试用正确后在主服务器上更换使用。
第17条需要修改软件时,应由使用相关部门、网络中心协商同意后,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修改的内容。
第18条需要新增软件时,使用部门应先向网络中心咨询,然后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后送交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增加的内容。
第5章计算机的日常管理
第19条计算机使用者在使用前应先接受培训。
第20条计算机使用人员严格按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按规程关机切断电源。
第21条使用者不得使用未经网络中心核准的软件,不得随意更改电脑设置。
第22条使用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出现故障,可直接打电话通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进行相应处理。
第23条所有在公司内使用的计算机,如发现有病毒或怀疑有病毒,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24条服务器及各使用部门的病毒防范工作由网络中心统一安排,服务器防杀毒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其他使用部门的防杀毒工作由使用者按病毒防范管理的具体规定进行。
第25条网路中心负责主要数据的备份工作,相关使用部门在网络中心指导下进行本部门的数据备份工作。
第26条使用者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1)利用公司互联网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一切行为。
(2)浏览娱乐网页、带有色情和反动倾向的网页以及进行网上游戏。
(3)使用第三方软件工具监控公司网络使用或盗用公司网络资源。
第6章计算机安全管理
第27条计算机系统以用户密码和用户功能列表作为保密手段,每位计算机使用者都有独立的密码和功能列表。
第28条每位计算机使用者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该使用者所在部门的经理确定,各部门经理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总经理确定。
第29条网络中心必须按第28条为使用者设置密码和增减功能,及时打印出最新的密码和功能列表清单,报各使用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认可并存档。
第30条所有使用者均应认真保管自己的密码,凡因密码泄漏或让他人使用自己的密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该密码的所有者负责。
第31条任何电脑使用者不得擅自拷贝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使用。
第32条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U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3条经许可后,外来光盘、U盘或在公司外使用过的光盘、U盘,使用者应对其进行检测是否带有病毒并进行杀毒操作后,方能在本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4条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网络中心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者向网络中心申请做立即备份。
第35条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第36条网络中心员工必须严格管理机房中的所有资料、报表、文件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所有公司营业数据,禁止非网络中心人员进入机房。备份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37条外部维修公司人员来公司测试或修理计算机系统时,网络中心人员必须在场陪同,如发现其有查看公司营业数据的操作时,应予以劝阻。
第7章附则
第38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39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4
第一条行政部为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条行政部网管负责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内部电话、网络的架设和维护检修工作。
第三条未经行政部审批,严禁其他部门私自架设网络、对外电话。违者记行政小过一次,并扣50元/次。
第四条公司建立了内部沟通邮箱和企业QQ,部门间在传递信息时,严禁传递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五条严禁上班时间观看网络电视、电影、聊Q,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六条严禁上班时间登陆无关网站和私人QQ,违者记警告一次,并扣款20元/次。
第七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商业活动谋取私利或传播公司商业机密(如股票、购买cp等)。
违者无薪开除。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5
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不得泄密。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2)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息中心将停止其入网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0.用户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盗、防尘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资料须做好备份。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6
一、目的:
合理利用工厂网络资源,更好服务于大家,同时杜绝违规上网现象,特订立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所有电脑使用者。
三、内容:
(一)总则
1、工厂建立网络信息设施、综合信息管理的网络支撑环境,实现各部门电脑互联、支持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Internet与互联网联接,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办公。
2、电脑部负责工厂网络规划,承担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对各联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是工厂网络管理之主责部门。
(二)上网要求
1、上网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工厂网络从事危害工厂安全、泄露工厂秘密等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不在工厂网络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3、上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工厂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管理部门报告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4、遵守《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5、上网时,禁止浏览色情、反动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浏览信息时,不要随意下载网页信息,特别是不要随意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避免网上病毒入侵。
(三)网络开通
1、电脑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及职级开通网络,有特殊要求需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开通。
2、网络使用人填写《上网申请表》提出目前遇到的困难和所需功能要求,按表中内容经电脑部及部门主管、经理签批后,同时经行政部加签意见,报电脑部办理开通手续。
(四)网络管理
1、上网时,禁止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禁止浏览色情、反动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浏览信息时,不要随便下载网页的信息,特别是不要随便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以免网上病毒入侵。禁止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网上活动。
2、邮件与网络系统都属于工厂资产,工厂有权监视工厂内部电子邮件与网络行为。
3、为避免员工沉迷于网络、占用网络带宽、影响其它人正常使用网络工作、以及电脑感染病毒、网络无法正常运行,工厂利用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自动控制,对各种网络应用进行控制和记录,包括实时记录局域网内电脑所有对外收发的邮件、浏览的网页以及上传下载的文件,监视和管理网内用户的`聊天行为,限制、阻断网内用户访问指定网络资源或网络协议等等。
(五)违规处理
网络用户必须接受工厂网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的用户,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对其进行警告、处罚、记过、辞退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避免浪费电力、保护电脑设施及安全考虑,各人员白天下班时,应自行把显示器关闭,晚上不加班者或加班完毕后,电脑主机及显示器需统一关闭,违者给予记缺点处理。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关机的应在电脑上贴标识或小标签说明“电脑在处理工作运行中”,避免他人不知情帮你关闭。
2、不允许电脑荧屏上设置色彩斑斓之“明星图片、宠物图片及其它照片”,只可用Windows原有的荧屏图片。违者记缺点一次。
3、接收到不明或病毒邮件,须按电脑部提示及时删除,不得点击运行造成感染病毒。
4、严禁使用网络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因工作需要下载资料,应安排合理时间下载(如下班或晚上加班时间)。违者处改善金100元/次。
5、工作时间内,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或出现异常上网记录(如:上班时间有QQ聊天记录、论坛聊天记录等),处改善金50元/次。若因个人事务需要使用网络资源,如接收邮件或搜寻数据,在与本规定没有抵触的情况下,可在用餐后的工余时间使用。
6、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及帐户,窃取他人电脑资料;严禁利用“黑客软件”、“木马程序”等攻击他人计算机,窃取他人网络资源。违者视情节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
7、利用工厂网络传播病毒,危害工厂网络安全;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反动、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8、利用网络泄露工厂机密的,将根据《员工保密协议》相关条款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二0XX年十一月十日起执行。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网络安全、高效、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柳保(20xx)9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保密计算机违规联接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全委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法规及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非法活动,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上互联网。
第五条装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原则上只能在委机关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必须将涉密信息全部转出便携式存储设备存放在机关。
第六条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七条计算机网络插头和接口,必须标明字样,严格区分,按规范安装,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删除或更改与网络系统有关的设置,严防由于误操作造成泄密。
第八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使用计算机起草、存储、处理、传递涉密文件、材料,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
第九条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造册登记,切实加强软盘、磁带、光盘、移动硬盘等信息媒体管理。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媒体,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的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信息媒体应及时销毁。
第十一条报废、维修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和信息媒体,须交委办公室按保密规定统一处理,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二条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备份。根据需要与存贮环境,重要信息要定期(半年至二年)进行循环复制三份分处存放,并注意防止因静电、电磁干扰等原因导致信息丢失。
第十三条做好计算机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查毒杀毒,发现病毒及时清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妥善保管和使用计算机ca认证系统密钥,保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口令秘密。密钥被盗或遗失,应及时作废,重新分配。
第十五条文印室计算机管理。文印室的计算机由打字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室的计算机,如需用扫描仪应自带u盘在外网计算机上操作直接将文件存入自带盘中,严禁扫描、传输有密级的文件。严禁外单位人员进入文印室。
第十六条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由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规和政策,审定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指导和检查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三)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保密培训,严格审查和考核。
(四)研究、解决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和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信息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九条各科室切实加强对本科室的保密知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的,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8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网络维护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网络中心及各使用部门。
第2章网络的使用
第3条不允许任何人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亦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第4条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室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与网络中心取得联系。
第5条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网络专员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
第6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第7条公司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擅自设置该类服务。
第8条为确保局域网的正常运行,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利用邮件、FTP、Wins系统共享等在局域网中传送超大文件。
第9条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网上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10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高度重视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有严格的授权控制。
第11条禁止任何个人私自订阅电子杂志,因工作需要的电子杂志,经审批后由档案室集中订阅和管理。
第12条电子邮件只能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方面。禁止用于传播任何不合适的笑话,信件或攻击性言论。
第13条每个电子邮件不得超过100M,单封电子邮件不得超过xxM。
第3章网络维护计划
第14条网络主管根据公司计算机网络使用情况制定网络维护计划,并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
第15条网络维护计划获批准后应认真执行,所列项目和周期未经批准不得删减变动。
第16条维护计划完成后,网络中心必须详细记录完成情况和测试前后的数据,并将发现的问题摘要记录,测试记录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第17条网络主管应对维护人员执行作业计划情况、作业质量和记录进行现场检查。
第18条综合管理部应对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汇总上报。
第4章网络维护作业
第19条网络主管根据各使用部门网络的现实状况,合理分片、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第20条网络的维护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由网络专员负责。
(1)日常维护应在业务空闲时进行,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网络主管报告。
(2)定期维护一般分为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等。网络设备定期维护后,应有详细记录,并由网络主管签字。
第21条网络运行发生故障时,一般故障要求24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要求48小时内排除,因特殊原因造成的重大故障要求72小时内排除。
第22条网络专员应根据网路的使用情况,进行网络升级和软件修改工作。
(1)在网络升级、软件修改前应做充分的准备,提出详细的升级(修改)目标、内容、方式、步骤和应急操作方案,报网络主管审批核准。
(2)一经批准,要坚持双人操作,并在升级或修改前后作好网络中心数据、使用者数据和软件备份工作。
第23条网络专员应定期查看运行系统的安全管理软件和网络日志,在发现网络遭到非法攻击和非法攻击尝试时,应利用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自我保护,并对非法攻击进行定位、跟踪、发出警告,同时向网络主管汇报。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5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9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二、 网络教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计算机软,硬件运行正常,满足教学需要。
三、上机人员必须服从网络教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导管理,必须在管理人员和教师指定的.位置上机操作,不得随便更换座位。
四、在每一个机器位置建立登记册,整体网络教室建立一套完整登记册,便于对网络教室的监督管理,保证公用设备不丢失,运行良好,并便于追查事故原因。爱护公用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设备,必须照价赔偿。
五、上机人员必须配合网络教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必须穿戴鞋套进入网络教室,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严禁携带书包,零食,饮料等入内,严禁吸烟。
六、保持网络教室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在网络教室内打闹嬉戏。
七、上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随意拨弄,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和私设密码。
八、严禁私自携带光盘,软盘,优盘进入网络教室,严禁在任何计算机上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严禁一切人员玩游戏,上网聊天,登录不健康网站。
九、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有义务和责任向网络教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十、上课或活动结束,按老师要求对机器作适当整理,关闭机器,将键盘,鼠标,凳子归位复原,有秩序离开,管理人员及时检查网络教室设备,切断总电源,关好窗户,电灯,关闭网络教室。
十一、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
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制度10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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