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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3 17:37:4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5篇)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

  (一)各部门使用电气(燃气)的个人要每日检査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和监测。

  (二)安保部要对公司的'电气(燃气)设备进行巡查,并作书面记录,每日下班时要汇同使用部门共同检查设备是否已关闭或处于正常状态。

  (三)定期对电气(燃气)设备进行测试,确保探测功能,防爆功能,泄压装置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四)在进行对电气(燃气)进行测试或点检时,必须采用规范的程序,杜绝违章、简化的方式测试设备。

  (五)对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采取断电、关气等措施切断相关设施,防止情况恶化。

  (六)要随时教育和培训各部门使用电气(燃气)的员工正确操作和使用各种设备,杜绝违章、违规现象发生。

  (七)电器设备的使用、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八)对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査,并做好检査记录

  (九)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接头要牢固,绝缘性能好,保险装置要合格,并具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十)各类电气线路都应套pvc管或采取其他绝缘措施,排除因绝缘损坏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增加电器设备

  (十二)电气开关箱、电器设备、配电箱等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十三)电器设备用毕要及时切断电源,下班后应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十四)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防火措施。

  (十五)在使用燃气的场所应设立禁烟标志。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2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3

  1.目的

  目的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全厂各部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2、权责:

  设备部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电机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电气工程师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制造部投入运行。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工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

  由机电部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设备部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 设备部提出计划报生产副总经批准,电工班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设备部提供试验报告,交资料室归档备查。

  列入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6.绝缘油的管理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电工班要立即组织修复工作,使设备尽快运行。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并在计利检修期完成作业,恢复工作状态。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制定检修标准严格执行。8.双票制度管理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配电室、大型电器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制造部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部门主管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安环后勤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所属部门主管必须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复电手续。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严禁在生产现场不挂“警示”标识开展电气设备或相关联设备的检修。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5、附则

  本规定解释权归设备部,设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 充新的条款。

  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4

  一、安全设备及装备包括:主扇、局扇、监控系统,各种探头断电仪、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风表等。

  二、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绞车、综保、电钻、水泵、发电机、配电设备等。

  三、维修管理制度:

  1、对主扇每月检修一次,局扇每半年检修一次,其他安全装备仪表每年送检和校验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电钻每10天重作一次线头。

  3、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修,检修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每次检修都必须作好记录。

  4、凡是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填写检查合格证,未经检修的电器设备和失效设备严禁入井,并填写入井卡。入井卡包括:检修设备、日期、检修人、检修结果及性能入井日期等。

  5、入井设备必须设置设备卡,由专人负责管理。

  6、严禁井下带电检修或带电移动。

  7、井下电器设备升井后送入专用设备库,严禁乱丢乱放,损坏设备的完好性能。

  8、设备库房必须设专人保管,设备库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巷道必须符合以下规格:

  (1)主下山、高为2.0m,腰宽为2.2m,断面为4.4m2.

  (2)主运车入巷道貌岸然高为2.0m,腰宽为2.5m,断面为5.0m2.

  (3)采面运输高为1.8m,腰宽贡为2.0m,断面为3.6m2.

  (4)采面回风巷(老巷除外)高为1.4m,腰宽为2.2m,断面为3.08m2.

  (5)帮顶必须用劈材按双数背好帮顶。其余巷道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巷道貌岸然必须保持整洁、卫生。运输巷道必须设置水沟,消灭巷道积水,有水管、电缆和安设局扇的`巷道风筒必须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5m。

  3、矿井使用巷道貌岸然的失修率不超过3%,对井下巷道每月检查一次,对威胁安全生产的失修巷道。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理。

  4、架棚巷道的支护材料、木头直径小于12cm。严禁用杂草树枝背帮背顶。

  5、凡用顶柱支护的巷道、靠帮柱必须紧贴煤样,并带帽,帽子规格为50×300×200,柱子打在硬底上,迎山角一般为5度。

  6、井 下 失修巷道的修理,必须采取由外往里由下往上,倾角超过40度由上往下进行,只能拆一棚换一棚,防止冒顶,危及人员安全。

  7、对顶板破碎的巷道维修,必须采取在修好的棚子上面打上穿劈,维护好前方顶板后,再拆掉前方失修棚子。进行修理架棚,依次进行。

  8、需要砌砼的巷道,必须采取先修复巷道,架设好临时支护,然后在修复的巷道下面进行砌砼工作,并按专门措施进行施工。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5

  一、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6.绝缘油的管理

  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6.5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6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

  7.4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7.5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8.双票制度管理

  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4 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6 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8.7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9.4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5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6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9.7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7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应在停炉后或带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

  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除跑、帽、滴、漏。

  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燃料。

  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锅炉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结构。

  8、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故障未处理不得交班,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10、保持好锅炉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随时清扫,文明值班。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8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

  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9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18、场站负责提出本站电气所用备件及耗材。

  19、对供电部门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如变压器、互感器、电度表等故障)及时反映。

  20、对场站配备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送检。

  21.对场站用电设备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标识。

  22、把安全用电的知识纳入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的内容中。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0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本管理规定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主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厂和有关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冶金企业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标准贯彻执行。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本规定只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提出了要求,对非通用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可根据已有的经验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对岗位上有关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规程,由各单位根据各单位的特点和不同条件具体制定。

  4.2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分级标准,参照《设备技术状况管理规定》中关于设备技术管理通则执行。

  对电气设备的维护标准,参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规定》中设备维护分级标准。

  4.3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做到有计划的定期检修,须对主要电气设备订出其检修周期和基本内容,本制度中没有规定的设备检修周期和内容,均可按照各类设备的技术特性和使用经验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4.4各类设备的规定

  4.4.1电动机的规定

  电动机(包括交流和直流)的计划检修,分为不解体检修和解体检修两种,其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规定如下:

  4.4.1.1不解体检修

  凡电机连续运行3~6个月时,应进行一次,其检修主要内容有:

  1用干燥空气,吹去电机内部灰尘,擦去油污;

  2检查各处接线头是否松动,各部位紧固螺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打开轴承小盖,检查是否缺油;

  4测量电机绝缘,并做记录。

  4.4.1.2电机解体检修

  分为大、中、小修三种。其规定如下:

  类别电机类型大修周期中修周期

  第一类连续运转的鼠笼型电机7~10年3~4年

  第二类连续运行的绕线式电机10~20年3~4年

  第三类短期运转起、停次数频繁的电机3~5年1年

  第四类10kv高压电机20~25年4~5年

  第五类主变流机组、轧钢直流电机20~25年4~5年

  第六类z系列直流电机、中小容量电动发动机8~12年2年

  1电机大修内容一般为:

  a.定子和转子全部或局部更换线圈;

  b.机械结构检查试验或做改造性的加固处理;

  c.集电环换新或做表面处理;

  d.轴瓦(滚珠)更换,轴承修理和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更换;

  f.笼型电机转子铜条与转子短路环焊接处检查,对裂口和松动处做补焊处理;

  h.转子找平衡、转数在1000转/分以上,容量大于100kw的电机转子,要做动平衡试验;

  y.电刷架检修、部件更换调整;

  o.机壳修理、喷漆。

  直流电机除上述项目外,尚需进行:

  p.整流子清扫试验或进行表面磨光、开沟、捣棱,以及整流片全部更换;

  k.升高片修理,更换绝缘,重新绑扎加固,有断裂者,修补或更换;

  y.均压线圈全部更换绝缘和绑线;

  n.转子整体干燥和浸漆。

  2电机中修的内容一般为:

  a.定子或转子(包括主补极)线圈清扫做绝缘试验,并做直流耐压。对局部和个别绝缘值低的线圈进行处理;

  b.电机机械结构检查,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加固措施;

  c.整流子、升高片、集电环、修理和加工磨光;

  d.轴瓦研磨,对超过间隙者做更换钨金、轴承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检查,对松动者进行更换及做平衡试验;

  f.定、转子干燥喷漆,直流电机电枢进行浸漆处理;

  g.调整刷架及其排列,检修和更换零件。

  3电机的小修周期,各使用厂(单位)可根据电机具体使用状态、运行情况自行决定。原则每隔1~2年进行一次,其检修内容一般规定为:

  a.定子或转子分解抽出清扫,并做检查;

  b.局部或个别绝缘薄弱部位进行绝缘处理;

  c.轴瓦(滚珠)检查、换油;

  d.整流子、集电环表面清扫,刷子个别更换调整。

  4.4.2对变压器的规定

  类别变压器型号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电力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者30~40年6~8年1年

  第二类整流变压器、起动自偶变压器和充油电抗器25~30年5~6年1年

  第三类电炉变压器15~18年3年6个月

  第四类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以下者30~35年10年2年

  4.4.2.1变压器大修内容一般为:

  a.高、低压侧线圈全部更换;

  b.铁磁机构检查,穿芯螺栓绝缘套管更换,矽钢片表面绝缘脱落者,重新涂绝缘膜;

  c.更换对地绝缘层和高低压间绝缘套筒,以及更换全部钢纸油道和钢纸垫片;

  d.分接开关检修,分解清理;

  e.对线圈各部分压紧的机械结构进行检查、修理和必要的加固;

  f.油翅、油枕清洗,绝缘油过滤,油缸洗刷,止油修理,垫片更换;

  g.瓷套管分解清理、干燥,进行耐压试验;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油翅风扇分解清理,电机检修;

  i.全部变压器外表喷漆。

  4.4.2.2变压器在中修内容一般为:

  a.1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在检修抽芯前,必须进行线圈绝缘泄漏试验;

  b.变压器解体,吊出芯子进行各部位检查,包括线圈固定位置,压紧螺栓的紧固程度、分接开关的接触情况和机械位置等;

  c.用变压器油冲洗线圈、油道、垫片等,去除油污和表面沉积物;

  d.对绝缘

  电阻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处理;

  e.油缸清扫,止油门修理,油翅清刷,漏油处处理;

  f.变压器油过滤,并做化学试验,含酸性超过规定者,应做除酸处理;

  g.油枕、防爆管冲洗,干燥剂更换;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

  i.瓷套管检查、清理。

  4.4.2.3变压器小修内容一般为:

  不抽芯检查,只做外部清扫和检修。包括缸盖清扫、瓷套管清扫;绝缘油处理和增添;检查冷却装置、瓦斯继电器装置;检查各部有无漏油现象;呼吸器内干燥剂颜色是否正常。

  4.4.3低压开关盘的规定(包括电磁站控制盘,低压线路开关控制设备)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在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6年2年6个月

  第二类在正常环境中16年4年1年

  属于第一类的电磁站是:轧钢电磁站和加热炉电磁站、链炉房电磁站、炼钢炉电磁站、电炉电磁站、烧结电磁站等。

  属于第二类的电磁站是:主电室控制操作盘和机电修配车间电磁站、水泵房电磁站、空气压缩机房电磁站等。

  4.4.3.1开关盘大修内容一般为: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

  1动力和操作线路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控制盘修理,控制开关的部分备件或整体更换;

  3控制器分解清扫,更换磨损部件及接点;

  4电阻器分解清扫,做必要的更换;

  5各种刀闸的修理及仪表校验。

  4.4.3.2开关盘中修内容一般为:

  1动力和控制台线路接头检查局部绝缘破裂要完善处理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清扫,开关换接点,刀闸开关修理;

  3电阻器清扫检查。

  4.4.3.3开关盘小修内容一般为:

  1吹灰、清扫、擦瓷瓶,在采取安全的隔离措施后,母线也要清扫干净;

  2检查各部位的元件是否有异常现象,并拧紧各部位的螺栓;

  3检查熔断器,熔片要完整,接触应良好;

  4检查刀开关在合闸状态时,接触应良好;

  5检查检修接触器、控制继电器、磁力起起动器的触头及各弹簧和消弧罩;

  6检查检修行程开关的凸轮、接头及弹簧等;

  7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的绝缘,并记录之;当低于规定值时,或与上一次记录相比较,有显着下降时,应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

  4.4.4天车电气控制设备的规定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甚至为频繁作业率很高者5年1年2个月

  第二类比较多尘、潮湿或高温环境中运行,起停次数及作业率仅次于第一类者6年1年4个月

  第三类一般环境下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比较频繁者10年2年6个月

  第四类良好环境下运行,起停次数不频繁者15年5年1年

  属于第一类天车是:炼钢厂加料、浇铸等天车;炼铁厂铸造车间铁水天车、水渣池天车。

  属于第二类天车是:轧钢厂天车、烧结厂装料天车、炼铁厂炉台天车等。

  属于第三类天车是:炼钢厂原料天车、轧钢厂成品天车。

  属于第四类天车是:主电室内检修用的天车、水泵站内检修用的天车、主机室内检修用的`天车。

  4.4.4.1天车控制设备大修内容是:

  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其主要项目如下:

  1动力和控制线路经过试验,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配电盘及盘上控制设备更换及备件修理更换;

  3控制器解体检查,更换损坏件或整体;

  4电阻箱整箱或部分电阻片更换,或解体清扫;

  5刀闸整组或部分线圈更换,或分解清扫修理;

  6滑线和滑线支架更换或修理。

  4.4.4.2天车电气控制设备中修的内容是:

  动力线路或控制线路检查修补、更换磨损的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接头检查,对绝缘不良的线路进行绝缘修补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上局部元件更换;

  3刀闸开关、滑线进行检查清扫;

  4更换局部电气控制开关,清扫电阻箱。

  4.4.4.3天车电控设备小修内容是:

  1检查检修电动机(按电动机的规定执行);

  2检查检修电磁铁抱闸,各种极限开关务必使用可靠;

  3检查检修电磁控制盘及一、二次接线;

  4检查检修各种类型的控制器、接触器、磁力启动器等;

  5检查检修大车磨电砣(集电砣),使其接触良好;

  6检查清扫各种绝缘瓷瓶,清扫电阻器(或频敏电阻器)上的积灰;

  7测定各电气部件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5断路器的规定

  一般断路器在运行中切闸三次短路电流后,应做全面检查与清扫工作。

  4.4.5.1断路器外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①检查与紧固断路器套管与母线的接头、检查套管与瓷瓶、特别是拉力瓷瓶有否裂纹损伤;

  ②清扫各部灰尘,紧固各部位螺栓;

  ③测量三相接触电阻,三相同时接触状态及测定其触头行程;

  ④检查漏油、漏气现象;

  ⑤检查操作机构及操作头是否灵活、可靠,保证合、分闸全部符合要求;

  ⑥而无卡擦及自动脱扣现象;

  ⑦检查信号及操作回路,进行远方控制操作,并做空投及跳闸试验。

  4.4.5.2油开关内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1检查内部是否完整和动作是否正常;

  2检查套管有无脏物,消弧罩是否完整,有无变形和闪络痕迹,以及接点烧损情况;

  3检查接点接触情况是否严密,并检查接点是否同时接触;

  4彻底清扫内部,并更换绝缘油;

  5同时要做外部检查与清扫。

  4.4.610kv高压开关柜要配合线路检修,一年进行一次停电清扫,对周围环境较脏的地区,六个月检修清扫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4.4.

  6.1检查母线引线、隔离开关、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操作机构等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4.4.6.2检查端子板螺栓接点有否松动及隔离开关接点检查修理、仪表校验、继电器保护装置检查等。

  4.4.6.3检查各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

  4.4.6.4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对母线进行清扫检查。

  4.4.6.5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系统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7防雷装置的规定

  4.4.7.1避雷针每年四月中旬以前应做一次检查,包括本体及联结线,并测试接地电阻值。

  4.4.7.2各类避雷器每年四月末以前配合线路停电,安装投运,十一月后结合线路停电将它拆回试验检查,以便第二年再安装使用(室内母线上避雷器不拆)。

  1阀型避雷器的复查项目是:

  a、避雷器本身有无脏污、破裂或烧损现象;

  b、引出线有无移动断股,内部绝缘物有无甩裂脱落和溶化流出现象;

  c、进行绝缘电阻值测定和泄漏电流值测定;

  d、新避雷器应进行工频放电测定。

  2氧化锌避雷器的复查试验项目为:

  a、电阻的测量:35kv及以下的氧化锌避雷器用2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低于1000mω。

  b、测量1ma(直流)时的参考电压u1ma和75%u1ma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要求75%u1ma下的泄漏电流不大于50μa。

  4.4.8接地装置每年四月中旬以前进行一次检查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处理,以保证变压器、避雷针、避雷器、高压开关柜等的安全运行。

  4.4.9对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每年春季进行一次绝缘试验和清扫工作,油浸式互感器的油质应做检查,如无特殊变化,一般3―5年换油一次。

  4.4.11电力电缆每年做一次绝缘检查,包括绝缘值的测定,直流耐压和测量其泄漏电流,同时检查电缆头的外表情况。

  4.4.11.1新敷设的电缆,在投入运行三个月后应试验一次其技术数据,如无特殊变化,以后可按每年试验一次。

  4.4.11.2根据试验结果列为不合格,但经过综合判断允许在监视条件下投运的电缆,其试验周期应比标准规定缩短,如果在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三次以上的再试验,其缺陷特性没有变化,则可以认为合格。

  4.4.12电力电容器

  电力电容器应每隔3~6个月进行一次维护检修,其检修主要内容是:

  4.4.12.1清理瓷瓶,紧固各部位螺栓。

  4.4.12.2检查各熔断器是否良好,接触是否严密。

  4.4.12.3检查电容器的补充是否有裂纹、凸出、渗油及其它异常现象。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1

  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一、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二、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三、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四、维修班班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五、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音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六、在一经分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形状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牌。

  配电房管理规定

  一、配电房是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值班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超载运行。

  四、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五、经常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们一天也离不开水,正常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保证供水。若因管理维修等原因造成停水,应当提前通知,使产权人、使用人有所准备,因市政管网停水时,维修抢修中心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管理处与市政供水部门联系。

  如发生跑水、漏水现象,应采取如下措施:

  1、检查漏水的准确位置,并在许可能力下,立即设法制止漏水,如关上水阀等。若不能制止时应立即通知维修抢修中心,在抢修人员到达前须尽量控制现场,防止范围扩散。

  2、观察四周环境,利用现有设备工具,设法清理现场。

  3、通知清洁人员清理现场积水,检查受影响范围,通知受影响住户。

  4、日常工作中,应留意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料袋,随时加以清理干净,以免堵塞。

  共用设施、设备保养规范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范围内物业的'附属设备所进行的常规性的养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范:

  一、卫生和水电设备的日常性保养。物业管理公司要负责管区范围内的计划养护、零星报修和改善添装任务。零星损坏的卫生、水电设备一般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期限及时修理,人为损坏则要由住用者自费修理。

  二、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的维修养护。上下水管道发生故障必须急修时,由专业人员负责,随叫随到进行抢修并定期维护。化粪池由专人定期清掏,进行保养。

  三、消防设备的日常性保养。对消防专用水箱一般在规定期限内调水、放水,以防止出现缺水、阻塞、水质腐臭等现象;消防泵也应采取定期试泵的措施。

  四、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性保养。对其他特种设备,按季度专人负责维修、管理、养护。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人员操作规程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范围内物业的附属设备所进行的常规性的养护工作,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遵守下列操作规程:

  一、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以设备操作人为主,主要是对设备实施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的检查和预防性的保养措施。

  二、操作人员定机保养,做好班前交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清洁和润滑,空运转检验各系统安全装置,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操作中要集中思想,合理使用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小故障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四、下班前一般须留一定时间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注油、整理、润滑等。

  五、专业维修人员的巡回检查,主要是检查操作人员是否合理使用设备,机器运转是否正常,督促操作人员日常保养,制止违章操作行为。在遇到一般故障时,帮助操作人员及时处理、排除。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2

  第一条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三大类:

  (1)一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原设备损坏、通讯中断。

  (2)二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严重,虽尚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可能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应当列入月的'计划,作缺陷消除处理。

  (3)三类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按去那运行影响不大,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二条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发现人员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设备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办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条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四条检修人员消除缺陷后,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交底,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作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3

  1.日检

  (1)检查各紧固件的螺栓、弹簧垫是否紧固齐全。

  (2)检查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开关等声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

  (3)检查处理电缆接线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问题。

  (4)检查信号照明系统的性能及电缆接线情况,符合完好标准和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5)检查维护采煤机电缆和电缆夹板以及底槽电缆,不得有电缆吃劲、受力和从底槽挤出。

  (6)检查试验馈电开关、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的漏电、过流、接地三大保护灵敏、可靠、齐全,并有试验记录。

  (7)每班必须做一次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记录,并做好记录。

  (8)检查备用电气设备是否达到完好状态。

  (9)清扫设备,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2.周检

  (1)检查电动机的接线柱是否紧固,有无烧伤痕迹。

  (2)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状况,并做好记录。

  (3)检查各控制设备腔内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烧伤痕迹,更换损坏元件,并做好记录。

  (4)检查各种设备元件和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和挤坏现象。

  (5)检查采煤机电动机电控箱各种元器件工作状况,螺栓松动受潮锈蚀等现象。

  (6)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月检

  (1)检查各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电缆插销、防爆面清洁度,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除锈除油。

  (2)测量电动机、开关、变压器绝缘电阻值,对继电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整定。

  (3)测量低压网络对绝缘电阻值,更换绝缘程度和轴承损坏严重的电机。

  (4)电动机轴承注油一月一次。

  (5)检查移动变电站高、低压侧各接线极以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烧痕、更换损坏元件。

  (6)根据工作面推进度,外移移动变电站、泵站开关列车,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4

  一、电气安全作业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按电压等级分为:

  高压:线电压500伏以上者。低压:线电压500伏以下者。安全电压:36伏及其以下者。

  所有设备额定电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2、任何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乱动。

  3、电气设备未排除故障前,不准送电,未经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4、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并详细填写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监护人。

  5、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气设备的检修任务,必须贯彻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

  6、相关的安全设施及用具,如灭火器、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必须放置适当的地点,并定期检查(每年二次)。

  二、电动机

  1、不可逆的电动机及其所带动的机械上,应用红漆标明旋转方向。在起动装置上应标明“起动”、“运行”和“停止”等标志。

  2、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

  3、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明露导线,应加强绝缘,在接线盒口应有护圈保护,易受外力损伤的地方,用穿金属软管保护。

  4、电动机外壳应涂油漆,转动部分应装设牢靠的遮拦或护罩,电动机及其起动装置的外壳,应按规定接地。

  5、电动机的运行和维护

  ⑴电动机在额定冷却空气温度时,可按制造厂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数据运行。

  ⑵如电动机停用24小时以上者,在启用前,应用摇表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备用电机应每月一次测量绝缘电阻,记录档案以备查。

  ⑶电动机启动之前,还应进行外部检查,检查工作应由负责电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项目如下:

  a、电动机上和附近有无人工作,有无杂物。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是否已准备好。

  ⑷如电动机是远方操作合闸时,应由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进行外部检查后,通知远方操作者,说明电动机已准备好,可以启动,负责电动机运行人员应留在电动机旁,直到电动机运转正常。

  ⑸电动机禁止连续启动,在正常情况下,允许在冷却状态下启动2~3次,在热状态下,启动一次,只有处理事故时,可根据情况,多启动一次。

  ⑹电动机运行时,该机组的值班人员应:

  a、监视电动机的电流量是否超过额定值,如超过时,则应报告有关部门,并根据其指示采取措施。

  b、注意电动机的音响和振动是否有异常现象。

  c、注意电动机各部位及其周围温度,保持电动机周围清洁而无任何杂物,每班应清扫电动机外壳一次。

  d、按规定的时间记录电动机表记的指示,及电动机启动和停运的时间和原因,并记录异常现象。

  ⑺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所带动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c、电动机发生绝缘烧焦气味、冒烟火时。

  d、出现强烈振动、轴承温度超过限度时。

  e、确定电动机单相运行时。

  6、电动机的事故处理

  ⑴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紧急停机。

  a、当发生人身事故时。

  b、电动机内部及起动调节装置内出现火花和冒烟。

  c、电动机中发现异常的声音和绝缘有烧焦的气味。

  d、电动机所带的机械损坏到危险程度时。

  e、电动机出现强烈的振动。

  f、轴承温度不允许的升高。

  紧急停车前,应尽可能卸去负荷,同时必须结合被带动机械紧急停车步骤进行。

  ⑵电动机跳闸事故后,机组值班人员应向厂部领导汇报和联系电工检查。

  ⑶电动机灭火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然后应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灭火。

  三、移动电气设备

  1、电焊机必须接在专用的.开关上,不许超过规定的接装台数。

  2、在没有专用开关的场所,如需接电焊机者,必须通过电工按规定接装。

  3、在专用开关上接拆电焊机,应按下列规定。

  ⑴将电焊机线接好、绑好、挂牢。在室内过道处离地面至少2.5米,室外马路离地面至少3.5米。

  ⑵停掉已经装在专用开关上的全部电焊机。

  ⑶拉下专用刀闸或保险器。

  ⑷接上火线及保护接地线。

  ⑸详细检查电焊机及线路有无任何障碍。

  ⑹全部情况良好可通电开电焊机使用。

  ⑺拆电焊机火线和保护地线时,应停电进行,严格禁止带电拆接火线。

  4、在其它电源上接装和拆下电焊机时,应按下列规定。

  ⑴应取得使用单位、岗位操作人员或有关人员同意,停掉在同一电源上使用的电气设备。

  ⑵电源容量不足的开关或线路上禁止再接电焊机。

  ⑶接装电焊机时,应根据容量适当更换电源保险,拆除后应立即复原。

  5、电焊机所接电线,应是软橡皮套电线,容量适当,绝缘良好,该线不得沾油及放设于高温管道处。电焊机一次线不宜过长,一般为2~3米。

  6、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7、电焊机线路及绝缘电阻至少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

  8、移动轴流风机应采用软橡皮套四芯电缆,外壳应保护接地,不合格的导线禁止使用。

  9、风扇电机及线路绝缘电阻至少在0.4兆欧以上,潮湿多酸或碱的地方至少应在0.2兆欧以上方准使用,风叶残缺,机械部分不牢固,无防护罩的风扇应停止使用。

  10、手提行灯电压一律采用12伏、24伏、36伏三种。不得采用其它电压。

  11、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线圈,行灯变压器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变压器铁芯、外壳及二次的一端均须装设地线,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配合适当的容量保险。

  12、电钻及手提电动砂轮所用电线应是软线,绝缘应良好,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无接地者禁止使用。

  13、绝缘不良或发现有轻微漏电者,亦应停止使用。

  14、临时休息、离开工作场所或中途停电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5、生产车间、导电地面场所的电风扇、电烙铁、电钻及类似的单相、三相移动使用的电动机具、其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引线必须采用三芯、四芯坚韧橡皮包线或塑料护套软铜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并装有三脚或四脚插头,使电动器具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16、使用电钻或类似的移动电气工具必须戴橡胶绝缘手套,但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后,可不戴橡胶绝手套。

  a、使用36伏及以下电压的移动工具。

  b、配用次级不接地的1︰1隔离变压器。

  c、电源回路装有动作可靠的低压漏电开关。

  四、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

  ⑴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

  b、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子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c、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又没有缠在身上,可用一只手抓他的衣服,拉离电源,救护者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⑵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a、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c、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现场急救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

  ⑴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方法。

  ⑵胸外心脏挤压法。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5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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