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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2 08:31:32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4篇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4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时,或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1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6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10、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按规定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以上就是山草香给大家分享的5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让您对于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采购制度

  1 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国珍专营店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国珍专营店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 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 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 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 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 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 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四、售后服务制度

  1 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 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 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 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 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 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 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 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 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 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 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 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 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1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 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 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保健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保健食品。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保健食品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保健保健食品注册,是指国家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国家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保健食品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国家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承担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保健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保证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安全法》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执行保健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保健食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保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4、购进保健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保健食品:无《保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保健食品;无《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凡采购的保健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三、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在岗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五、储存与养护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六、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3、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

  4、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

  5、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七、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半年培训一次。

  3、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包括保健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为规范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河南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安全员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保健食品安全员,参加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检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4、监督落实保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处置制度,履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5、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七、保健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规范保健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依法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3、建立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员,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4、保健食品安全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保健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保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5、保健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保健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一、设废弃物专用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二、废弃物分类放置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污染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四、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五、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收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八、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九、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完善保健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2、成立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3、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隐患。

  4、一旦发生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对可能导致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保健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5、在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三、卫生管理制度

  (一)营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应专区存放,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2、调控好保健食品专区的温湿度,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3、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专区,堆码整齐、牢固,无倒臵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保健食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臵齐全有效。

  5、保健食品专区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7、仓库内不得吸烟、进食,保健食品专区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保健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保健食品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保健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保健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货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各种食品时索检。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购进收验收管理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保健食品存储与养护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部门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

  (一)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购进产品时应当向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以下票证:

  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主体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

  2)证明产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或合同、协议、供货单、调拨单、报关单等票据。

  3)证明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

  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提供产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

  2、首次交易时,索取的有关证照和证明材料,查验后复印保存。上述证照和证明材料如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并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的,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3、每次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易时,都应当索取规定的有关票证和证明材料,并保存原始票据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4、对进货产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备查,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销售管理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卫生法》、《保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经营场所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保健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卫生法》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卫生法》、《保健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健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进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保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保健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保健食品。

  (2)无保健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保健食品。

  7、保健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保健保健食品购入业务关系的保健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健保健食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经营特殊管理保健保健食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保健保健食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保健保健食品质量的要求等。

  6、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保健保健食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保健食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保健保健食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保健食品说明书及保健保健食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保健保健食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4、填写“首次经营保健保健食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5、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了解保健保健食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3)审核保健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保健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7、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七、产品召回制度

  1、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写“紧急召回报告”。

  7、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八、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保健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保健食品。

  六、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保健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保健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

  1、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4、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建立健康档案,以备查验。

  5、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6、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二、保健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

  1、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保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保健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的场所和设施,以及保健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3、保健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清洗水池。

  4、保健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保健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以及煎炸过度。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及保健食品添加剂,不得加工使用。按要求使用保健食品添加剂。

  三、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密闭盛放,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配备冷藏、保洁、消毒、三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3、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4、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5、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6、消毒要求:餐饮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保持120℃,10分钟以上。以上消毒应有记录,以备查验。

  7、餐具消毒后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四、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为保证保健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采购保健食品必须索证:进货时应查验供货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确认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3、采购保健食品必须索票:购进的保健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要发票或清单,并索取《保健食品质量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拒绝购进。

  4、采购保健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5、对无合法来源和经查验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保健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混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保健食品和非保健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不同性质保健食品和物品在同一库房内应区分存放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识。

  3、保健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防止虫害藏匿且利于空气流通。并定期检查,变质和过期保健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有效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保健食品、动物性保健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保健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保健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保健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出产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生鲜保健食品与熟食制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标识,做到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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