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1 15:10: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精选20篇)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精选20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企业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营造清洁、卫生、文明、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企业原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文明卫生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环境文明卫生标准

  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浴室、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生产现场环境保持文明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直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四无,即高空无挂花、机台无积花、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一直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三不落地,即保全保养机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科室(车办室)内:做到“七无、一明、一齐”。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一明,即玻璃明亮;一齐,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落棉、无积花、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建筑材料;一通,即厂内通道平整畅通;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发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菜;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一规范,即所有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齐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什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一齐,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一静,即宿舍区保持安静。

  6、浴室:做到“七无三禁一通”。七无,即淋浴处地面和浴池壁无积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无垃圾杂物、无蛛网,坐凳无积灰、便器无臭味,衣柜盖板完好无缺、衣柜内无杂物;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内随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池;一通,即下水道畅通。

  7、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一通,即粪便槽畅通;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8、室外: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一通,即阴沟疏通;一净,即;垃圾箱、痰盂每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建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裕纶报》、黑板报、画廊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分厂、部门要突出裕纶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圾、不乱扔废旧机配件和杂物、不乱涂乱贴乱画、不采花摘果、不破坏绿化、不破坏宣传设施、不乱倒剩饭剩菜、不在宿舍区喧哗,提倡文明卫生行为,对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要敢于批评教育,对一些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丑恶行为要及时揭露曝光。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文明卫生意识,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个个争做文明员工。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在总体上必须坚持“谁的区域谁包管,谁污染谁清理,员工不良行为由主管者负责”的.原则。公司办公室作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每年要制订文明卫生创建规划,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围内的卫生包干区管理网络,厂内通道、办公大楼楼梯、门厅及纺织路由专职环卫工人打扫。公司办公室下属环卫人员每天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上述区域以及分管范围绿化带、厕所、垃圾箱的清洁卫生。各部门室内外的环境卫生由本部门负责清扫干净。同时,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卫生包管区的调整、划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各分厂、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把环境卫生纳入各自正常管理内容中,认真落实“门内达标,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内达到规范要求,门前包墙壁清洁,包地面干净,包窗户明亮,包无杂物堆放),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各分厂、部门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入箱,生活垃圾由环卫组负责,垃圾清运工每天必须将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扫一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区环境整洁卫生。要突出抓好各种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技发等部门在与施工单位洽谈施工合同时,要将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列入合同,确保施工中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完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交付的项目要干干净净。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达标的由公司组织清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技术发展部要认真做好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确保污水及时排放,不积水发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噪音,使噪音检测达标。要加强厂区、生活区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与疏通,使之保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环境。

  4、抓好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是企业文明卫生的重点部门,也是企业的窗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内部的卫生管理制度。裕恒公司要加强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督促饮事人员搞好食堂卫生,尤其是食品卫生,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卫生所作为企业的卫生部门有责任加强对食堂、餐厅的监督与检查。

  5、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废棉处理运输过程中的落棉,以及各车间对外排放的除尘棉和飞花,对厂区路面及车间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各分厂、储运部、技发部、裕恒公司要针对各种污染源由各自部门、分厂采取相应措施整治,确保路面无落棉和飞花。同时,要抓好集体宿舍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与市环卫部门、居委及邻近村队加强联系,齐抓共管搞好社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所有员工严禁向室外乱倒乱扔杂物。

  6、配合市爱委会、辖区居委做好除“四害”工作。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两次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活动。专业环卫人员要负责做好生产区、生活区药物的布撒和灭杀工作。裕恒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备和完善隔蝇的纱窗、纱门,还要做好“四害”的灭杀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7、加强绿化管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公司新、老厂区的绿化已形成规模和特色,树木、花草长势较好,要及时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新厂区绿化带树木、花草旺盛生长。同时,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保护绿化。对尚未完工的地块,要抓紧在绿化季节内完成。环卫绿化人员要适时做好树木花草修剪、治虫、除草工作,精心养护,科学管理,减少病虫害,努力降低树木的死亡率。要根据季节做好盆花、草花的培育,提高暖房的利用率,动脑筋、想办法保证四季有鲜花,确保公司各种会议、活动的环境布置需要。

  8、加强废品回收工作。各类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乱丢,不仅影响环境整洁,也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各分厂领用机配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以旧换新”;同时,各分厂小改小革废旧配件、废旧物品及各类包装箱必须送到废品仓库,由物供部、储运部负责定期处理。

  三、检查与考核。

  环境文明卫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难,难在持之以恒。为了抓好长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保证环境始终处于卫生、整洁、优美状态,必须加强检查与考核力度,坚持三个方面的检查相结合。

  一是各分厂(部门)自查。各分厂(部室)、工段、班组要对照环境文明卫生的标准,认真自查,自我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专职查。公司办公室重点对全公司除生产车间以外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公司技术发展部、综合检查办公室重点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公司人事保卫部重点对车棚、集体宿舍、浴室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分厂(部门)整改,同时将每月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公司综合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分厂、部门进行考核。

  三是公司文明创建环境建设工作组和爱卫会组织督查。创建工作组和爱卫会每月组织开展一至二次活动,对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情况反馈给公司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有关分厂、部门进行考核奖惩。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各部门办公室内卫生要做到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1、机械设备、桌椅、电脑、办公用品等要整洁光亮。门窗、门楣、隔断板、窗帘等要整洁,无乱涂乱画,无积灰、污迹、蛛网或者其他污物等。

  2、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花卉、各种茶具等物品摆放有序;办公室桌面、卷柜里面、茶几上面不准乱摆放、乱堆积书刊、报纸等杂物,该归档的要归档,临时使用的文件材料要归放在文件框、夹、柜内,不许随意摆放。

  3、室内空气流通、清新、无异味;不得从楼上向楼下扔弃物品,不得随意弃置废物。

  (二)要维护、保护好公用卫生设施,树立良好形象。

  1、职工食堂卫生要达到延边州局(公司)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标准;各种餐具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消毒处理。

  2、电梯、走廊、楼道内无痰迹、水渍、污渍、烟头、纸屑等杂物;墙壁、顶棚、挡板、楼道扶梯等无积灰、污迹、蛛网和其他污物等。

  3、卫生间室内设施和工具完好无损,摆放有序、干净整洁。洗面台面无水渍、头发等污物;地面无积水、或者烟头、纸屑等杂物;便器及时冲刷,无污垢、杂物、积粪、粪疤、尿碱。

  (三)落实责任,搞好室外卫生

  1、庭院绿化定期剪修,无杂草、落叶。

  2、车辆摆放整齐,尾部统一朝一个方向,停放在指定位置。

  3、前庭后院公共分当区要落实好责任人,及时清扫,不得有烟头、纸屑、落叶等杂物。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办公区域以及工厂车间、仓库等,公司所有工作场所的卫生管理与办

  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三、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持续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

  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持续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掉显视屏,节约用电。

  7、员工长时间离开办公桌或下班后需将座椅推至办公桌下。

  四、部门办公区域的维护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按要求每人每一天清洁自己的桌面和场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

  部门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2、如多个部门公用同一间办公室,则须指定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职责的负责人。

  3、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持续清洁。

  4、每一天下班时,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电源、门窗关掉;当天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务必关掉所

  有空调、门窗、电源(尤其是计算机电源)、饮水机、茶水机、锁好门方可离开。

  五、公司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公司公共办公区域包括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含护栏、扶手)、门窗、玻璃,每一天早上在

  9:00之前,清洁工将所有公共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扫一遍;

  2、会议室的办公桌椅擦试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桌椅、门窗、文件柜等物件进行一次清洁。

  3、不得在办公室的通道处摆放物品、杂物,阻碍通行,影响美观。

  4、员工应注意持续地面、墙面及其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5、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持续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掉电器、电源照明。

  6、定期整理办公物品、把不需要的、过期的、作废的资料、书记、杂志、报刊、物品、文具等清理出来,把需要的、常用的、不常用的一一分类保管,持续正常办公物品的取用方便、准确。

  (1)个人部分:桌面、桌底、抽屉、橱柜;

  (2)公用部分:储藏室、文件柜等。

  7、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8、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园艺公司每周进行定期的维护、修剪等工作,公司自行购买的绿化植物由就近员工每周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六、环境卫生打扫标准

  1、持续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持续门窗玻璃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水印、灰尘。

  3、持续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持续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无手印、水印、灰尘。

  5、持续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持续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持续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持续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8、桌面及办公机具表面、角落无灰尘、污垢。公共物品摆放整洁。

  七、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八、监督与检查

  1、公司行政部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要求责令整改,视状况

  通报批评,并罚款20元。

  2、公司行政部理解员工对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九、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2、本规定自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宜居乡村,决定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加强各村保洁员队伍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现就保洁员管理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镇聘用,村使用,服从镇与村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每年选聘1次,每半年考核1次。

  2、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保洁率要达100%,做到及时收集垃圾,把户用垃圾桶、公用垃圾桶及村庄道路的垃圾送达垃圾池。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主干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4、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二、保洁要求

  1、保保洁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完成保洁工作。

  2、对本村村道和排水沟及河道实行巡视性保洁,每星期至少清扫3次。一是村道保洁。做到到无遗留垃圾、无积污,道路面边无杂草,垃圾箱外观和四周保持干净整洁,有移动垃圾箱的`,垃圾箱应摆放端正;二是河道保洁。做到无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漂浮物。

  3、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每周至少3次),清运时应做到无泄漏、无扬尘、无污水流溢。

  三、监督制度

  1、镇政府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日常随机和村民满意度考核三种办法。一是定期考核:每月开展1次,侧重保洁员工作质量方面,确定保洁员的每月应发工资;二是日常随机考核:侧重群众对保洁员工作满意度方面,确定保洁员的年终考核工资。以日常随机考核为主。

  镇保洁员考核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村镇规划所、财政所、环保站、纪检、村主干参加,具体负责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并对每位保洁员的工资的发放提出意见和报镇长审核。

  镇考核组建立举报制度,接受村民对保洁员履职情况的举报和监督,监督电话。

  2、镇政府对保洁员的考核是决定保洁员上级补助工资发放的依据。

  3、考核实行百分制。镇考核组评分权重30分,村两委干部权重30分,村民满意度权重40分,村镇规划所对各村每次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收集建册归档。

  4、每季度来,镇财务依据镇长签署的由镇保洁员考核组汇总的考核情况照册发放。每人每月月预留留150元作为年终考核工资发放。年终考核低于80分的,预留的工资不予发放。

  5、考核细则。定期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详见《南洋镇村级保洁员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制度

  1、镇政府将通过日常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要求保洁员严格遵守工作职责,随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一次扣款20元,问题严重的扣50元。

  3、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离岗、脱岗的,一次扣保洁员工资50元,三次以上的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4、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责任区内道路、河道有明显垃圾的一次扣50元。

  5、垃圾池满溢、臭气、污水横流、垃圾未及时清运,疏于管理造成成二次污染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6、若遇重大活动需特殊保洁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每月工资100元。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职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各个科室内环境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

  2、不准在办公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废旧物品。

  4、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楼道围裙、楼梯扶手、仪容镜、窗台的保洁工作由保洁员负责,每天清扫一次。医院的会议室由保洁员每周打扫一次。

  2、各科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医院成立卫生督查小组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工作。

  2、保洁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扫垃圾后要及时冲洗干净垃圾箱。

  3、医院各科室人员应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本科室的卫生清扫干净,并服从卫生督查小组的批评意见。

  4、全院职工应尊重保洁员的劳动成果。

  五、医院的`环境卫生由卫生督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委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5

  一、巩固村庄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村长和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对农村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公共场所、休闲场所由村两委干部、党员等负责包干,定期清扫,门前屋后由村民自行包干,每天打扫。

  四、各个家庭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放,统一放到垃圾箱内。

  五、每个家庭内的卫生整洁,家具摆放整齐有序。

  六、各个家庭厕所确保干净整洁,渗透物需要经化粪池分级处理,严禁直接排放村内沟渠。

  七、公共场所、村内主要干道路边、休闲场所以及活动场所,不准乱堆放柴草杂物,不准堆放垃圾。

  八、各个农户必须做到科学用水,节援,严禁自来水不关,浪费水源。

  九、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大家互相监督,爱护公物,保护绿化。

  十、希望全体村民认真遵守本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教师应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课内外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应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上好体育体活课,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3、教师要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夏季班主任可组织学生进行半小时左右的午睡。

  4、班主任每周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各科教师要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保健卫生

  1、学校应明确学生个人卫生的要求,各班班主任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检查,及时上报因病缺勤学生的名单。

  2、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工作。

  3、班主任教师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并通过班主任加强学生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并确保得病(传染病)学生按规定时间进行休息,防止传染病在校内蔓延。

  4、班主任、体育教师要根据分工组织好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上报工作。

  5、学校在招生时应及时收取学生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并要求学生进行健康体检。

  6、学校应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学生和教职工健康档案并做好保管工作。

  三、环境卫生

  1、学校设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同时明确环境卫生的包干责任范围和卫生标准,确保日常环境卫生和突击性环境卫生都有教职工负责。

  2、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值日人员负责。

  3、全校教职工都应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教育与培养,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以确保墙壁无手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使校园真正做到净化和美化。

  4、教职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四、除灭害虫

  1、学校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食堂使用专门灭鼠工具――粘鼠板)。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7

  1、根据我院临时用工管理规定,清洁工由总务处签订用工协议。

  2、按时上下班,有事向主管请假,请假期间工作自行找人代替。

  3、负责所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干净整洁。

  4、对所负责区域水、电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要求:地面、墙壁、屋顶、屋角线、踢脚线无纸屑、无蛛网、无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杂物、脏物,力求无尘,室内每天用拖把带水拖地一次,室外道路干净整洁,沿路绿化带无杂物。厕所无臭味、瓷砖洁白,洗手池、坑池、便池、地面勤冲洗无积便、积垢、地漏,下水道畅通。垃圾及时清理,并堆放在指定地点。清洁用品及工具及时清洗,摆放有序,拖把、扫帚禁止在窗台搁置。工作室内外禁止堆放杂物。场地积水及时排除,杜绝蚊蝇滋生。

  区域划分:室外道路两人负责(包括沿路绿化带卫生)。办公楼DE一人负责。教学南北楼五层、南北楼之间的通道、四五层东圆弧一人负责。教学南楼二至四层、三层东圆弧、南北楼之间的通道一人负责。艺术楼一至五层、教学南楼和艺术楼之间的通道一人负责。阶梯教室和教学南楼一层一人负责。打扫范围包括楼道、楼梯、卫生间、活动平台等处。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9

  为提高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构建一个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经村民代表提议,村委会研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如下约定。

  一、本村内所有居住者对本村的环境卫生负有监督、保洁责任,严禁在大街小巷、门前屋后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杂物、废料,乱倒污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由村委会或卫生监督员现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清扫干净;第二次罚款30元,强制其清理干净,并给予书面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0元,并书面写检查公示。

  二、本村内所有居住者要严格遵守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各家各户的垃圾应按时倒入指定位置,不准乱丢、乱倒、乱堆、乱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三、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如需要在路边堆放的,要做到:不影响交通;加强材料管理,经常打扫;施工完毕及时处理运走。如造成污染者罚款50元。

  四、村内不准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拉标语、广告等,违者罚款3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五、村内无污水横流、沟渠无漂浮物、做到水清渠净,禁止在沟渠、水源内倾倒垃圾、污水、杂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扫干净。

  六、充分发挥村内的标语、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传染病的`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健康相关知识。

  七、严禁任何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刺激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八、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违者由村委会代强制制止或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损毁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违反者,或作价赔偿、或予以修复和补种,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不得违法违规上访。

  十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十二、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的解释权村民委员会所有。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进一步提高保洁质量,加强对全村保洁员的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考核对象:

  村雇用的.环卫保洁工作人员。

  二、考核区域:

  村保洁员负责村委会划定的环卫保洁区域。

  三、管理职责:

  1、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水泥路面的清扫保洁及道岸两边的垃圾、杂物清除。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清扫率达到100%,达到公共场所及路面清爽干净。公共场所周围及道岸两侧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2、责任区内垃圾池周围无乱泼乱倒乱堆垃圾杂物现象,并做到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至村垃圾中转站,以便及时运出处理。

  3、保洁人员应爱护环卫设施及工具,大扫帚每月配发一把,铁锹一年配发一把,人力手推斗车由保洁个人保管,如有损坏个人负责维修,以上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4、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村负责人请假,并协助安排替工人员。

  5、保洁员在工作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6、保洁员要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扫、保洁、收集、转运任务。

  四、考核办法

  1、出勤情况(20分):每月按30天计,无故缺勤一天扣5分。

  2、在岗情况(20分):按规定时间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扣1分,脱岗1次扣3分。

  3、清扫保洁达标(60分):责任区内公共场所、水泥路面及两侧发生一处清扫不干净一次扣1分,发现一处白色垃圾一次扣0.5分,发现零星垃圾、乱写乱画一处一次扣0.5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处罚和辞退处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1

  为了美化校园,净化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管理,消除脏、乱、差现象,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实现“环境育人”的目的,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各年级、班级照此认真执行。

  一、校园公共卫生和清洁区的划分

  1.初、高中教学楼卫生间共二十间由学校专职卫生员打扫。

  2.科技楼一、二楼及大厅(含卫生间共4个)由学校专职卫生员打扫。

  3.科技楼三-五楼(含卫生间共6个)及校长办公室卫生由学校专职卫生员打扫。

  4.各年级清洁区见表

  5.各教学楼的楼梯执行“谁经过谁负责任”的原则。

  6.学校有一专职卫生员负责学校全部场地的保洁工作。

  7.初、高中教学楼前的垃圾箱里的垃圾由学校专职卫生员

  进行收集拉到学校大的垃圾箱里。

  二、卫生打扫要求:

  1、各班每天要安排学生在早读前和下午第七节课后把教室、走廊、栏杆、楼梯以及清洁区打扫干净。

  2、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各班要进一次大扫除,(除下雨天外)擦洗教室的门窗玻璃,扫除教室、走廊和楼梯、天花板上面的蜘蛛网,清除清洁区的废纸、垃圾及杂草。

  3、学校雇请的卫生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天在上午8点到11点30分,下午2点20分到5:20分,负责自己的分片区的.卫生,学校专职卫生员必须每节课后对卫生间进行打扫。

  4、学生寝室的卫生由寝室管理员派好值日生每天早晨起床后打扫干净,具体要求见《南城二中学生寝室规范》。

  5、卫生标准是:水泥路、花围内外、草坪以及教室走廊无明显人为杂物,如纸屑、果壳、包装袋等;空旷场地和树底下整洁平整,无碎石乱砖和其他杂物;卫生间清洁;垃圾入窖并能得到及时清理;教室寝室内外天花板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无纸屑,桌凳、门窗无积尘。

  三、环境卫生管理:

  1、政教处将全校卫生区划分到年级,再由年级划分到班级打扫。年级对班级卫生打扫进行检查、督促,评分,并在年级值日栏中公布。学校值周校长、行政干部每天检查年级卫生,并评分,在学校值周快报上公布。政教处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检查、评比记分。以上多层次检查评比结果均作为文明年级、文明班级评比的重要条件。

  2、班主任每天要分派学生打扫卫生,学生打扫卫生时,班主任应亲自到场指挥,各年级大扫除时,年级主任要亲自检查、督导。

  3、各教室和年级办公室自备废纸缕,学校在校园内各过道口和阶梯下设立果壳箱。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保护卫生,不准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和食品包装袋,应督促学生将废纸废物丢进废纸缕或果壳箱。新生入学后,班主任要告诉学生学校的垃圾围的位置,使其垃圾入围。教师要带头维护卫生,办公室的废纸应丢进废纸缕,烟头烟盒应扔进果壳箱。

  4、学校设置的果壳箱只准倒果壳,不准倒垃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犯卫生管理的处罚

  1、凡对平时没有及时打扫或没有打扫干净教室、寝室的班级学生,班主任或寝室管理人员应令其重扫。学校值周校长、行政干部应扣除该年级卫生得分;年级值日人员应扣除该班级卫生得分。

  2、全校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的大扫除(除天下雨外),年级要督促班主任组织好学生认真打扫。凡没有打扫或打扫不彻底、不干净的班级,政教处责令其年级或班级补扫,如拒不补扫者,值周校长、行政干部在学校值周栏中通报批评。

  3、凡在公共卫生区(包括水泥路、操场、草坪、花围内、楼梯上、走廊)乱丢纸屑、瓜皮果壳、包装袋,剩余食品者,将罚打扫局部环境卫生,并扣该学生所在班、年级的文明评比分;垃圾不入围者每次罚清理校园内所有果壳箱;在墙壁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刻乱画者,每次罚清洗所有乱刻、乱画墙壁门窗。

  4、政教处每月卫生大检查一次,若有三次卫生评比最差,文明评比得分最低的班级,将对其班主任在大会上进行公开批评。

  5、学校卫生人员失职,没有尽责,第一次扣发当月三分之一工资,第二次扣发半月工资,第三次由总务处解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2

  (一)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街道街道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街道街道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二)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同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安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三)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安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杌构的现场调查。

  (四)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五)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六)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

  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安委会及相关企业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七)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八)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九)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安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十)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车外抛撤废弃物。

  2、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3、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士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潺。

  4、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5、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十一)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2、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3、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4、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5、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6、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十二)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十三)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安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十四)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

  (十五)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对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运。

  (十六)园区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园区行政部负责。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3

  为营造一个舒适、和谐健康的办公环境,增强干部职工的职责感和归属感,推进局机关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维护交通运输局对外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环境是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2、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或柜内。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保洁工作,实行“门前三包”的职责管理。各办公室人员负责自我办公室卫生,各会议室、会客室、视屏室、活动室的卫生工作由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清理打扫,需要时,可随时进行清理打扫。

  4、办公区域走廊、大厅、楼梯、扶手、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由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每一天进行两次清理打扫,需要时,可随时进行清理打扫。

  5、每一天午时下班前,各科室需做好自我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物业公司保洁人员负责的卫生区域,需在上午上班后人员走动较少,午时下班后的时间段进行卫生清理,不得因搞卫生清理工作影响机关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6、清理打扫后的卫生区域,墙壁、地面应清洁,无烟头、纸削、茶渍等污物,不留死角。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应实行封闭式储运。

  7、办公楼前停车场及综合楼生活区卫生工作按照《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局机关后勤中心负责卫生保洁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8、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局机关全体人员需遵照执行,由局监察室负责监察。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4

  1、目的:建立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规范仓库环境和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的管理工作。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职责:质量管理部、储运部、人事行政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仓库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仓库环境卫生管理和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的工作。

  5、发放范围:质量管理部、储运部、人事行政部。

  6、内容:

  6.1环境卫生管理

  6.1.1、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6.1.2、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防止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6.1.3、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当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6.1.4、库房的规模及条件应当满足药品的合理、安全储存,便于开展储存作业;

  6.1.5、库房外不宜种植易长虫的花草、树木,无污染源;

  6.1.6、仓库整洁,地面平整光滑硬化、不起尘、无缝隙,无积水、无杂物;

  6.1.7、库房内墙壁和顶棚表面光洁、平整;

  6.1.8、进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6.1.9、货架清洁干净,无灰尘、污渍;

  6.1.10、各类设备设施应清洁,工具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6.1.11、包装物料应存放在固定场所,库房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6.1.12、药品入库上架前,应清除外包装上灰尘,及时清扫货架上药品的灰尘,保证药品的干净、亮丽;

  6.1.13、库房配置粘鼠胶、鼠笼等,每天检查是否捕获老鼠并做好《捕鼠记录》,库房或营业场所根据情况配置电子捕虫灯,门窗及排风扇口加装防虫网;

  6.1.14、各库区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6.1.15、门窗严密牢固,安装防盗监控器,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6.1.16、非工作人员入库需登记《外来人员登记表》进入;

  6.2、人员健康管理

  6.2.1、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包括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保管、养护 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

  6.2.2、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上岗前要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或健康体检表方可上岗;

  6.2.3、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上岗后做好《年度体检工作计划》,过期前二周人事行政部通知其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2.4、健康检查的项目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

  6.2.5、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检查视力程度(矫正视力不低于0.9),是否患有辨色障碍(色高或色弱)等项目;

  6.2.6、健康检查的报告交由质量管理部分析处理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表》、《全体员工健康汇总表》等健康档案;

  6.2.7、对发现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传染药品疾病的患者,用采取下列程序处理;

  6.2.7.1、对情况轻微的,暂停其岗位工作,进行治疗和复检,复检合格才能恢复岗位;

  6.2.7.2、对情况比较严重的,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6.2.7.3、对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病毒历史的人员入职前应如实告知本企业,如有隐瞒者一经发现做辞退处理;

  6.2.8、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平时应注意个人卫生;

  6.2.8.1、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应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等,进行接触药品的工作应穿工作服;

  6.2.8.2、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还应做到上岗不化妆、不戴首饰;

  6.2.8.3、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还应注意进行接触药品工作时洗手,便后也应洗手;

  6.2.9、运输员在办理药品运输工作中,应保证药品不受运输工具及运输辅助工具等的`污染和破坏;

  6.2.10、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必须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

  6.2.10.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2.10.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5

  一、xx花园物业管理处保洁队负责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清洁工作,并做好环卫宣传、工具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小区清洁保洁运作一览表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三、对责任区内进行细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四、责任区内保持干净、整洁,达到95%以上符合工作标准。

  五、物业管理处主管不定期检查保洁工作,发现问题责成保洁队及时整改。

  六、正确使用清洁用品、工具、并定期保养。

  七、生活废弃物及时收集,迅速送到适当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6

  一、严格执行养老院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

  1、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饭单、灶布要勤洗,要白净。

  2、环境卫生做到地面天天打扫干净,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各种菜类拣清洗净。

  4、餐具严格整洁堆放。

  5、生熟货源分开放,生熟枕墩分开用,执行货源采购,保管验收制。

  6、操作时,不吸烟,不用手抓熟食,开饭前要用专用水池洗手。

  二、开展优质服务

  1、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2、虚心接受就餐人员督促。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工作方法。

  3、热情接待来宾、来客分用膳。

  三、饭厅须知

  1、遵守食堂制度,保持饭厅整洁卫生。

  2、人人讲文明讲礼貌,不讲脏话,不骂人,不打人。

  3、保持桌椅摆放有序。

  4、保持地面整洁,剩饭剩菜杂皮杂骨倒入桶内。

  四、物资食物保管

  1、对食品的退库保管,严格遵守“五四制”,对不新鲜变质物品一律拒放。

  2、保管室为要害部门,闲人莫入,必须食品和物品分开堆放,并要

  求放齐放妥,要做好防火防霉蛀、防烂变质防鼠、防毒防盗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7

  (一)医院卫生实行清洁工作承包责任制。由清洁队负责全院的卫生清扫、保洁、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二)医院爱国卫生委员每月对全院的`室内外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具体方法参见清洁工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三)院内有足够且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医疗用一次性物品定点收存,由市危险废物处理站统一收集并处置。

  (四)职工饭堂、手术室、门诊卫生要达到国家及卫生部标准,并由防疫站和医院保卫科定期检查监督。

  (五)按照市政府要求,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六)由保卫科负责向群众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的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使医院有一个文明、卫生的优良环境。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8

  为确保学校环境卫生,特拟订下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组织成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全校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由各班包干落实、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周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3、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包于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清理,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4、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时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5、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6、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桌椅整齐、用具要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7、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带项链、耳环。

  8、绿化地带每周拔草一次,常浇水,每周清除枯叶一次。

  9、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

  10、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9

  为深入推进社区管规范化建设,夯实社区环境卫生基础,全面提升社区环境卫生水平,确保社区居民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居住舒适的环境,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积极向广大居民宣传政府的法律政策,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在社区内形成一个以卫生为光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文明卫生新风尚。

  二、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洁工人及车辆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卫生清运及保洁工作,社区主管领导每天深入辖区进行检查,做到工作有制度、检查有记载、情况有总结,活动经常化。

  三、清洁工作要做到社区卫生保洁到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保洁率达100%。

  四、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保证居民安定、清洁的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

  五、带领社区成员认真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美化社区环境,为社区居民提供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开展卫生劳动日活动,消灭卫生死角。

  七、任何人都应尊重清扫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准随地乱扔皮果壳、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乱倒垃圾、乱泼污水。 每位居民应把袋装垃圾投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袋,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

  八、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任何未经许可的公用场所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标语,禁止在任何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0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_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04-02

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03-28

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11-02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04-17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08-01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08-08

医院环境卫生制度_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04-01

公司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04-24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03-07

餐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