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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校区发生的火灾、火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消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党委宣传部、团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及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共同协调处置。指挥部设在保卫处。
第五条 建立健全学校与二级学院、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学院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检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第六条 处理突发事件,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依法开展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介入和求助。
第七条 宣传部门要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八条 学校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第九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 具体工作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由主管单位牵头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适时修订、完善。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 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向领导小组及时报送突发事件是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第十四条 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展览、板报专栏、网络、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敏感时期要落实各级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五章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第十六条 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3个等级。
(一)重大火灾事故(I级)
从业人员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10人 及以上或损失10万元以上,进入I级应急状态。
(二)较大火灾事故(II级)
发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伤和死亡共3-10人,或损失5万-10万元,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者,进入II级应急状态。
(三)一般火灾事故(III级)
发生一般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者,进入III级应急状态。
第六章 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 发现或接到较大以上预警信息,必须在10分钟内据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的发生。
第十八条 信息报送应包括:
(一)时间、地点、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二)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事态现状、处置准备情况和其他需报送的`情况。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处置信息。
第二十条 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研究事件级别,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重大火灾事故(I级)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保卫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有人寻隙滋事,并及时请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工作,有关部门做好装备、物资准备。
(二)较大火灾事故(Ⅱ级)
各单位投入灭火、疏散人员、救治伤员。
(三)一般火灾事故(Ⅲ级)
保卫处进入现场,消防站人员开展灭火工作,维持秩序,各单位做好单位和周边的排险和师生疏散工作。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进行建筑、水电的检查防护、疏通道路、排水设施,各单位积极配合。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以后,立即开展以下后期处置:
(一)工作重点从应急转向善后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二)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
(三)校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工作组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四)做好心理救助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五)积极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员工和家属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助地方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
(六)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临时居住安置工作必要时可向民政部门求助。
(七)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火灾发生;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
(八)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防范﹑补救,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乡新市人民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十)协助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十一)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善后救援。
(十二)外事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外国专家,接待可能参与救灾的外国救援人员。
(十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按照《乡新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评价单位和单位领导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责任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 在突发事件处置或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党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校内应消防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万无一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加强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学校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注意化解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矛盾。
(2)对师生进行政治形势和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识。
(3)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点,把严肃对待事故隐患当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
2、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要重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2)要把防火作为安全工作重点,树立保证安全也是服务的重要目标,做到持之以恒,警钟长鸣。
(3)要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特殊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落实到位,抓好制度落实。
(5)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并通过会议、谈话等多种手段来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忧患意识、防控意识。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第二条 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 预防措施
1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寄宿制学校应当每个楼层都要有两个通道,楼道悬挂应急灯,学生寝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6、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第四条 防火预案
发现火情后,要保持冷静,明辨方向和火势大小,火灾刚发生时,可视火势大小,用灭火器、自来水等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呼喊周围人员参与灭火和报警,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搬离险地。值班教师首先引导学生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并通知相关的各部门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工作人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发现火灾呼救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视火情情况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晚间和节假日由行政值班人员决定报警与否。
第五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 "119" 电话报警,同时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立即通知律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电话号码:
校长室:
校长办公室:
总务科:
学生科:
门卫室: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学校内线电话拨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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