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制度汇编1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应急值班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应急值班制度1
为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应对各类事故及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检查站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应急值班办公室,负责我站各项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保障工作。
二、建立保障体系。成立站应急值班室,设立固定值班电话,站属车辆、船艇等救援力量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三、制订各类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定时进行应急演习,确保全站干部职工熟悉应急组织指挥系统,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服务大厅做到24小时为执法相对人服务,不受休息时间影响。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站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五、完善各类应急培训,确保应急值班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保密制度,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做好上传下达。
六、加强应急值班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完善应急值班交接班程序,保持应急值班的'连续性。
七、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错报漏报有关事项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2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制定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本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须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担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掌握本单位重大情况,及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根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助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须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办事项,必须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遇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须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发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灾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要时进行会商,然后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按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密切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迅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存。
应急值班制度3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值班实行严格的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总值班负责事件处理的指挥、组织、协调、调度;小分队长及队员负责事件处理措施的具体实施;24小时疫情值班人员负责疫情及咨询电话接听与记录,遇到疫情按规定程序及时逐级报告。
二、总值班原则上不要求在单位值班,但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工具畅通;小分队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接到指令30分钟内到达。24小时电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除就餐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串岗、擅自离开值班室。我院值班室设在公卫科。值班电话:XXX手机:XXX X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安排按时到岗,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或需要更换值班,必须提前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经同意后方可调整,调整的人员必须登记备案。否则,视为私自换班。
四、为保证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序,值班当天,24小时电话值班人员必须在上午8:15前用值班电话通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组长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长由小分队长确认通讯畅通,小分队负责检查和落实。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处理疫情后,各种使用物品必须及时带回交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归位。队长应及时反馈信息,在值班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并将资料收集、整理交相关科室。
六、时间及地点
上午值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2:00~5:00
值班地点:公卫办
七、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要在职、在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
2、值班要做好交接(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并将值班室钥匙等交给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必须按时接班;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许自行离开,否则按擅自离岗论。
3、做好值班记录,如有疫情报告时,要认真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值班接班报表》并及时(2分钟内)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对长。
4、接待来访者要礼貌、热情,处理问题要准确无误,解决问题有困难时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杜绝拖拉、推诿。
八、违纪处罚
1、凡抽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者,每次处罚当班值班人员50元,如报告疫情,值班电话无人听接听者,除处罚当班值班人员50元外,视情节给予扣发当月奖金、停职待岗三个月、解聘等处理。
2、对当班疫情小分队成员抽查时,每一次抽查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接通时处罚30元,当月连续两次以上扣6个月通讯费,如发生疫情,小分队通讯工具不畅通时,一次性扣发全年通讯费,如造成后果,视情节给予扣发当月奖金、停职待岗三月、解聘等处理。
3、值班人员如不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接报表》的,每次除扣发当日值班费外另罚款50元。
4、值班人员凡有疫情迟报,瞒报、谎报、误报、或未按规定程序报告的,每次除扣发当日值班费外,另罚款100元,如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当月奖金、停职待岗三月、解聘等处理。
5、值班人员发生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发当日值班费,如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当月奖金、停职待岗三月、解聘等处理。
6、值班人员私自调换的除不发值班费外,如造成工作失误等后果,按规定同时追究私自换班双方人员的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4
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坪山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制定我校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6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主要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
3、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4、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备注: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24小时打开手机,保持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深圳市区;
3、如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校长报告;
4、值班当天,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安排当天值班工作。
5、此表需长期执行(国家法定节日及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此表不执行)。
应急值班制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地防范与处置工作,力争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按照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实验中学应急值班制度。
一、行政值班制度
1、根据学校干部分布情况,学校常年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每人每周轮流一次参加学校行政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担任一周值班负责人。
2、值班干部负责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检查校园安全状况,督促保安、值守人员履行职责;加强对门卫等重点部位、对学生放学、上学高峰等重点时段地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要问题向值班负责人、校长报告。
3、值班时间应根据季节变化,按照作息时间,在学生进校高峰前到校,直至放学学生全部离校在校园内值班,其它时间应保持电话通畅,可不定时检查、巡视校园。
4、行政值班地安排、落实等具体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
二、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了做好寒暑假、法定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学校常年坚持安排、落实节假日的各项值班工作。
1、干部值班。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节假日仍安排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工作职责等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
2、办公室值班。鉴于学校办公室承担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日常的上传下达工作,故在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均安排一人坐班值守,专门负责接听电话、上传下达、信息传输报告工作。
3、保卫值班。安保科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常设机构,为了加强法定假、寒暑假的安全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安保科均安排一人值班。其主要工作职责为:不定时检查学校门卫,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楼、食堂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督促保安人员到岗尽职;处理偶发事件。
4、节假日保卫值班工作地安排、落实等具体事宜由校办公室负责。
三、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夜间地安全管理,防范在这个特殊时段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学校特设立安排校园夜间值班巡逻。
1、校园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物管保安担任,要求保安人员必须是思想品行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五十岁以下男性。
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在校园内认真巡逻,检查各部位的安全情况,尤其是学生公寓楼等重点部位。
3、巡逻人员均为两人一班,具体巡逻时间见《夜巡人员职责》,巡查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应主动排除,发生事故、案件、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报警,并积极配合处置。
4、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校安保科具体组织实施。
应急值班制度6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3、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
4、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5、维护好仓库秩序,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
应急值班制度7
为规范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扬州市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结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特制定项目部应急值守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
(一)应急值守人员范围
1、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参加项目部应急值守;
2、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负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直接领导责任。
(二)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1、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全项目部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负全面责任。每天上午9点为值班交接班时间,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在各项目部进行,相关制度、方法依据本制度制订。
2、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
应急值班制度8
1、值班实行每天轮流循环制,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无节日。
2、值班每天设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3、带班领导当日值班要保持通讯畅通,原则不得外出,若确有事外出,须协调好其他领导顶替带班。
4、值班人员实行正班负责制,副班协助正班工作,承担正班临时交办的`工作事项,若正班因特殊情况临时离岗,由副班承担主责。
5、值班人员接打电话用语要文明,接待来访群众态度要和蔼。
6、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带班领导负责,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日志记录,有事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意见处理有关事宜,确保当日事当日处理完,若因特殊情况当日未能处理完,次日要同接班人员做好衔接。
7、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交接班时间为次日7:50—8:00),交接班人员要将当日值班情况和未尽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发生失误。
8、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后,要及时打扫值班室卫生,确保值班室干净整洁。
9、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聚众玩扑克、看电视、打瞌睡、玩游戏、用公务电话聊天等,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应急值班制度9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坪山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7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清楚掌握校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分管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处理。
3、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学校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4、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
5、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6、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安排行政成员轮流值班,负责节假日期间校内外接待及工作协调事宜。
7、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8、如有违反规定、玩忽职守,从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将按《学校事故追究责任制》和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应急值班制度10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制度11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八、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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