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荐】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方面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时的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火灾是指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按照火灾发生的对象,常见的火灾主要分为以下八类:
(1)建筑火灾:主要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砖木结构建筑火灾、钢筋结构建筑火灾、洁净厂房火灾、易燃结构建筑区火灾、闷顶火灾、古建筑火灾等。
(2)地下工程火灾:主要包括地下商场火灾、隧道火灾、地下仓库火灾、电缆涵洞火灾、矿井火灾和地下车库火灾等。
(3)化工火灾:主要包括炼油厂火灾、液化石油气火灾、井喷火灾和油罐火灾等。
(4)人员集中场所火灾:主要包括宾馆饭店火灾、商场(厦)火灾、影剧院火灾、体育馆火灾、图书馆(档案馆)火灾、托儿所(幼儿园)火灾、学校火灾和医院火灾等。
(5)交通工具火灾:主要包括汽车火灾、列车火灾、飞机火灾和船舶火灾等。
(6)仓库火灾:主要包括露天堆垛火灾、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火灾、冷库火灾和粮食仓库火灾等。
(7)工厂企业单位火灾:主要包括纺织、轻工、电信器材、医药、电器、印刷等各行业工厂企业单位发生的火灾。
(8)特殊情况火灾:主要包括带电设备(线路)火灾、强风(干旱)情况下火灾和有毒区域火灾等。各类火灾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发生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的义务。
(2)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3)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公安消防部队负责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实施灭火救援,专职、义务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有关部门和驻军、武警部队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4)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成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调集多方人力和物资支援灭火。
(6)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火场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
(7)坚持“积极抢救保护财产”的原则。在实施灭火的同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物,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文庙镇处置一般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发生一般较大火灾时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现场救援工作,协调各部门在处置火灾时的物资、人员、设备调集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总指挥总部的组成: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派出所、财政所、社会保障事务所、城建办、卫生院、供电所、民政所、火灾发生地的村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2.2办事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2.3指挥机构
成立镇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指挥工作。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应急指挥部建立化工、医疗、建筑、电气、化学、石油等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3、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火灾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预警系统
应急指挥部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各种火灾事故的监测、预报、信息传输、分析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服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支持平台,提高预警能力。
3.l.2预警级别和发布
预警级别依据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办公室建立重要火灾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收集信息资料,并报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重要火灾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3.2.2应急响应
火灾事故发生后,办公室应根据预警级别进行调度,并根据火灾事故的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调集相应的消防专业人员和器材装备。
3.2.3指挥与协调
发生火灾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2.4应急结束
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同时应责成失火单位或相关单位、人员监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火灾现场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报本级应急委员会批准,由本级应急委员会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应急结束后,应将各类消防设施和力量恢复到应急前的状态。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视受灾程度和涉及范围,相应成立灾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组成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
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检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
灾后,事发地各部门要组织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镇应急分队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协同灭火救援力量有铁路、矿山救护、医疗救护、工程机械抢险、石油化工、电力抢险、辐射防护等队伍。
4.2财力资源
镇人民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灭火救援专项资金。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4.3物资保障
建立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公安、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必须储备一定量的灭火救援物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也必须储备一定量的灭火救援物资。与各消防器材生产厂家建立联系点,利用厂家的资源提供灭火救援后备物资,以便调集利用。
应急指挥部根据灭火救援需要,依据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4.4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务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组织救护,按照现场救治、就近救治、转送治疗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4.6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根据火场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4.7治安维护
公安机关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妨碍
灭火救援行动和破坏救灾物资的行为。
4.8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部对紧急疏散人员要妥善安置,可以依法征用机关、学校、文化娱乐场,必要时也可依法征用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作为临时避难场所,并确保疏散人员的生活所需。
镇人民政府为消防部队救援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和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建立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
建设、供水、供电、人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发现场建筑设施、供水管道和供电设施的完好。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应适时组织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
5.2宣传和培训
有关主管部门要将防火、灭火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纳入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并督促落实。
有关单位要把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纳入职工岗前和在岗培训工作内容,开展普及性教育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在灭火救援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6、附则
6.1预案解释部门
由镇处置一般较大火灾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6.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一)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工作。
(二)明确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现场维稳组、善后处理组,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全体教师和职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园长为直接指挥者;如园长外出,副园长为直接指挥者。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危房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人为伤害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报告制度: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园长、教师或现场目击者必须立刻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幼儿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2、利用校园广播系统或其它方式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幼儿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幼儿带道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幼儿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幼儿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主管部门。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设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组织师生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主管部门。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对来校的陌生人员要进行盘问,及时学校领导取得联系,不得随意放行。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而欲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不得放行,应及时将其驱逐出校,同时向其发出警告,并向学校报告或报110请求援助。
3、学校内发生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将其驱逐出校,向其发出警告,并向学校报告或报11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信息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所有工作,及时向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状的幼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孩子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患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病情的跟踪了解工作(搞好疫情登记)。
(九)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十)环境污染事故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十一)人为伤害事故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伤害学生等恶性事故,当场迅速控制肇事者并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十二)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为了加强和改进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全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员工
二、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师生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的`领导和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全体师生发现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师生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应迅速送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做好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稳定。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恶性伤亡事故。
当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应急预案处理的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四)地震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安全第一,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扩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人为破坏。
1、加强培训机构保卫,阻止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内。
2、发生暴炸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XXX课外教育中心
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公司施工生产的危险分析
2.1公司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练
10、奖惩
11、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12、附录
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级)
二、应急组织体系图(公司级)
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事故快报表
五、通讯联络表(公司级)
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一、中心校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区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司衍福
副组长:肖淑敏李承俊
成员:张维斌翟所水王业华翟所文王开忠翟乃舜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5080034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中心校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中心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l、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l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中心校。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体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偎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中心校,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
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lO、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教育办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幼儿安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以维护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贯彻幼儿园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推动幼儿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主体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幼儿园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使幼儿园成为幼儿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5日)
迅即传达学习教育办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
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安排有序、教育到位。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6日至8月30日)
放暑假前及放暑假期间,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行动,要认真做好校舍安全维护,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检验修维,对园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认真的检查改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梳理完善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购置或升级改造学校“三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做到不漏掉任何部位,不放过任何死角,重大隐患挂账督办。
在秋季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以确保校园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以后)
幼儿园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工作重点
1、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情况进行排查。
2、校舍、教学设施器材、饮用水设施等硬件安全隐患。
3、学校所处地质环境安全隐患,学生雨季汛期防溺水、防洪、防雹、防雷电、防泥石流、防地质塌陷安全教育情况。
3、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学生上下学交通教育情况,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输电线路安全等。
5、教职员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维护学生权益中的问题等。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2、灭火行动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江年杰
副组长:黄书斌张献卫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迅速与学校保卫处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引导人员和设施进入事件地;拨打119消防电话,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4、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引导有关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利用现有器材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有关医院抢救。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通讯组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疏散组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灭火行动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灭火行动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保管室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安全救护组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6、安全救护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7、灭火行动组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消防事故主要包括火灾、触电、爆炸、煤气中毒、烧(灼)伤等几项类型,相对于这些事故,重点发生在生产车间和生活区。生产车间,电气焊、窑炉等主发工序;而在生活区发生这类事故的情况和相关项目是很多的,例如:宿舍和食堂用电、煤气油炉使用等。消防涉及到的事故基本上都是重大事故,轻则重伤,重则死亡。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消防应急处置原则是最大限度的降低潜在事故和已发事故给员工带来的生命、财产危害,更好的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能够迅速、有序的采取应急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最大目的。
3、组织成员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成员
在本公司应急小组的领导下,分部成立重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各副厂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工段长相关人员。
3、2应急组织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车间各工段长应对车间所有危险源进行定期排查,对相关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使他们了解到提高消防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施工作业期间能够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不出现违章作业。
①对电力线路要安排专门的并具有电工资格的电工了解电线、电缆和配电箱是否安全可靠,作到对用电情况了如指掌。负责监督检查区内人员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现象,对已经老化或负荷不够的电线、电缆及时更换,对不同用途的电源要分别安装漏电保护器。
②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统一存放并派有专人保管,严格按照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程序和操作规程操作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③车间、宿舍、食堂结构均应符合防火规定,要有安全防火距离和消防器材等设施。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气、油炉生火作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和各用电、用油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2 预警行动
①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常识,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②消防重要工点和部位,要做到定点、定人,加强巡视和检查力度,将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③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设施,并在禁烟、禁火去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
5、信息报告程序
重大事件和事故发生以后,项目分部必须在10分钟以内利用电话、传真等一切快速手段,将简要情况反映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直接拨打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按有关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方报告的,为确保报告的全面规范性,报告内容应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该过程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由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按以上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简要书面报告上报,书面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①一次造成死亡5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②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电力事故;
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发生火灾、爆炸、泄露或其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①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②一次造成死亡2人以上的'电力事故;
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发生火灾、爆炸、泄露或其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①一次造成死亡2人以下,重伤5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火灾事故的;
②一次造成死亡2人以下的电力事故;
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发生火灾、爆炸、泄露或其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6、2 响应程序
一级响应程序
由厂长应急总指挥主持,副厂长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作业队总指挥参加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厂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会计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物资部门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级响应程序
由厂长应急总指挥主持,副厂长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作业队总指挥参加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厂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会计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抢险物资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分部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级响应程序
由各工段长应急总指挥主持,作业队总指挥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作业队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会计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物资部门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 处置措施
生产车间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集中放置,并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24小时进行监控。焊接作业区,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较近时具有较大危险性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所以必须分开放置5m以上且要远离明火;生产车间所用木板属于易燃物品要求必须堆码整齐。住宿区禁止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并进行不定期清查发现使用违章电器一律没收并进行批评教育。
7、应急措施与装备保障
7、1 应急措施
1、值班员报告事故后,应急队伍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急救中心、火警、应急组长报告。
2、值班员或组长到达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判断原因及其他相关危险源,迅速制定应急措施。
3、应急措施响应实施救援时,应首先按判定的相关危险源排除后方可实施。
4、组长及值班员确认无相关危险源时,可按措施立即开展救援工作,若需要设立隔离警戒线的必须设立专人负责。
5、紧急自救是在应急队伍未到现场时,并已向应急队伍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工作人员实施的自救应急方案,但要确认无相关危险源方可进行,值班员或组长到达现场后应统一指挥。
6、应急响应实施,涉及水电源隐患,应立即断电断水,另设应急供电供水,救援工作应先重后轻,先急后缓。
7、按现场应急措施救援分工,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完成救援任务。
8、应急响应及事故分析记录、审核、修改。
7、2 应急装备
各队均配备不少于以下应急物品、个别关键部位还可以适当的增多一些消防用具。
1、总配电箱及二路箱设置应备急用闸多个。
2、备用照明线bv-2、5mm2(双股100m)2套。
4、手提干粉灭火器每隔100米设置一个。
5、消防钩40套、消防桶50只、铁锨若干。
6、手提切断机1套。
7、应急手电筒若干。
8、应急药箱。
9、面包车一台。
10、铲车一台。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一、总则
1、编织目的
积极应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织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可能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主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心领导指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综合服务二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综合服务二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中心领导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综合服务二部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所属食堂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对食品卫生安全全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成效进行监督指导,负责与中心主管领导沟通联络,及时传达中心指示精神,汇总和报送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三)各食堂主管、餐饮服务公司职责
按照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及时接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做好食堂对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报送及监督指导工作。
三、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一)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防控应急机制
各食堂要加强对新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本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计划。各食堂主管负总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及餐饮公司在各食堂选用责任心强的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检查、周考核、节假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制度。
(三)落实餐厅防疫消杀保障措施
1、餐具消毒:“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洗、消毒柜高温消毒”四道消毒工序,以光、洁、色、干为消毒要求。
2、餐厅设置专人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记录。
3、其他消毒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4、餐厅视情况采取错时分餐制度,设置地标线,保持间隔距离。
(四)严把食材采购及加工保障措施
1、严把原材料入口关,食堂各类食材采购实行原辅料溯源管理,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采购途径规范合法,坚持所有食材进货查验、防疫消杀、拍照上传,确保食材质量安全。严禁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不得有圈养、宰杀、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
2、食堂在供餐前要对库存的食材、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腐烂、变质的进行销毁。
3、食品加工各个环节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食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餐饮公司员工进入操作间,必须全过程着统一正规服装、戴口罩。
(五)加强餐饮公司人员健康管理
1、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晨检制度,监测并记录上岗人员体温,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离岗就诊。
2、食堂工作人员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进入操作区要对手部等清洗消毒。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
四、食品卫生安全应急措施
1、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本工作;
(4)发布和接触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中心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食物中毒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控制现场秩序、封存可疑食品、现场拍照取证、协调配合做好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4)协助组长调查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3、组员职责
(1)组员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负责协助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负责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心理抚慰工作;
(4)清理现场恢复生产秩序,清理所有可疑食物;
五、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当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食堂应立即停止伙食供应,并封存导致食物中毒及可疑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保护现场,严禁故意破坏现场,掩盖事实真相。
(二)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副组长那个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长向中心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援。
(三)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派专人保护现场、封存留样食品、封闭食堂加工场地、收集封存可疑食品。
(四)按卫生防疫部门意见,配合做好病人救治等协助工作,对同时就餐但未发病人员进行密切观察。
(五)事故及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后,注意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事故调查。
(六)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与抚恤工作,待卫生防疫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事故处理完毕后,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食堂认真总结事故教训,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为保证公司、社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在事故、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及时有效的处理因各种原因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文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预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xx〕12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安办〔20xx〕41号)
1.2.2有关技术规范
《剧毒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xx
《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内部各个部门(或单位)。当事故发生时,相关单位根据响应等级条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启动,车间级应急预案由发生事故部门(或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启动。
1.4应急预案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三个层次: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衔接。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市、区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企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省、市、区安监
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单位概况
潜江市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型企业,公司地址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盐化一路西特一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勇,注册资金3000万元,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液氯(3万吨/年)、烧碱(5万吨/年)、盐酸(2万吨/年)。公司采用卤水为原料、离子膜电解和隔膜电解工艺生产。20xx年实现产值1.5亿。公司占地面积380亩,公司员工312人,其中技术人员90人,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36人。
公司拥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统、原卤开采矿井等系统。公司矿区位于潜江凹陷盐矿(田)的中心,拥有2.167平方公里开采权。
厂区北面为谢湾村二组(约120人)和海滨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员工10人,从事氢气充装销售,有氢气柜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南面为可赛化工公司(共有员工50人,从事硝基甲苯加氢生产甲基苯胺,有氢气柜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西面为诚实化工公司(共有员工10人,从事次氯酸钙生产,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东北面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员工110人,从事精细化工生产,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现已停产)。见附件一(公司周边环境“四向”图)
2.2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见附件二)
1、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调查表:(包括原料、中间品及成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为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经辨识,厂区确认为一个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确定:
公司存在危险源主要有:电解装置、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烧碱、液氯和次氯酸钠)储罐区或仓库、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有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车辆驾驶)。
2.2.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灾爆炸
(1)氢气属2.1类可燃气体,泄漏后遇电火花、雷击、明火、灸热表面等点火源能够燃烧,如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性遇点火源会爆炸。
(2)在各系统进行检修、动火、启停活动时,特别是氢气物质存在的场所,会因管理不善或处置不当,发生误操作、误损伤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输送氢气管道的连接部位若发生泄漏,或管道破损发生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火灾爆炸危险。
(4)变压器会因绝缘老化和层间绝缘损坏引起短路,导致火灾,或由
于绝缘套管损坏爆裂起火。
(5)锅炉爆破事故:设备严重故障、运行人员松懈麻痹和误操作,可能造成锅炉严重缺水、严重结垢、严重腐蚀、超压、安全附件失效等。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锅炉爆破事故。锅炉系统的其他承压部件如高压锅炉区及降水管、高压过热器、高压汽包也存在发生爆破事故的危险。
(6)各类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过载运行,或由于金属材料疲劳、蠕变出现裂缝,均有发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险性。如液氯钢瓶和液氯贮槽遇高热、容器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
(7)电气火灾爆炸的危险:配电装置、电动机以及各种照明设备等存在电气火灾的危险。如:在配电间,因开关触点等部位发热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气、氯化氢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险。
(2)贮罐在修理过程中若罐内物质抽取或清洗不干净时,排除不及时,未检测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含量,也未采取通风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伤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质(液氯、盐酸、硫酸等)的过程中发生泄漏,操作人员不小心吸入会引起中毒。
(4)液氯储罐的破裂或液氯钢瓶瓶阀断裂,大量氯气外泄,人吸入氯气会引起中毒和窒息。
(5)锅炉房如出现抽风设备停机、风道不畅等情况,可导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锅炉房内集聚,导致人员出现头晕、头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症状。
3、触电
(1)雷电伤害。常见的气象危害,在防雷装置不完善时,可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控制失灵或设备误动作。
(2)静电伤害。氢气在管道中快速流动和急速喷出时,能产生静电并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和爆炸。
(3)漏电伤害。电解装置的电极板裸露,人员接触容易引起触电。各种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出现绝缘不良、保护装置缺失等情况时,可出现外壳带电、带电部位裸露等情况,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伤害和火灾伤害。
4、机械伤害
各种泵、电机、风扇等机械设备的快速转动部件、快速移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检查、维修作业浮躁、毛糙,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5、起重伤害
本公司起重设备(电解、液氯包装、瓶检、机修工段行车吊装作业)在运行、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起重伤害。
6、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登高、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带方法不正确,在检修中防护栏断裂,人员违章(如身体探出栏杆),可能发生高处作业人员的坠落危险高处作业或人员进入深坑作业时,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传递、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较重的物品处置不当,使人遭受物体打击。
7、车辆伤害
在原料、产品运输过程中,由于车况不好,灯光不良、地面不良(湿滑、结冰、颠簸)、道路过窄或者由于司机和他人原因,可产生车辆伤害。
8、高温灼烫
电解、合成盐酸、氯氢处理、蒸汽锅炉及管道等设备设施存在高温,人体直接接触高温物质或高温容器、管道壁或长时间受到高温辐射时,易造成人体灼烫。
9、化学腐蚀灼伤
烧碱、盐酸、硫酸、次氯酸钠、氯化氢和液氯具有腐蚀性。以上物质泄漏途径有阀门、法兰密封不严、泵等运转设备动静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设备外壳裂缝、运输车辆泄漏等,有造成作业人员化学灼伤危险,液氯有造成作业人员冻伤和化学灼伤危险。
10、淹溺
厂区内有事故池、污水池、应急处理池等多个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员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台风、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强台风时,固定或移动的设备、设施可能发生倾斜、倒塌,将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见预先危险性分析结果总表
1、中毒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Ⅳ级,是主要危险因数,一旦发生,后果极其严重。主要是防止氯气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烫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主要原因为腐蚀化学品、高温装置和高温物料,人体直接接触高温物料或高温容器、管道时,容易造成人体灼烫。人体沾染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时会造成化学灼烫。
3、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主要体现在氢气的泄漏燃烧爆炸。
4、触电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为设备漏电,电线绝缘老化,电气设备接地不良,未按照电工作业规范进行作业等。
5、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导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为钢瓶、储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本文导读:为了提高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时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的能力,通过“没事也磨枪”来时刻保持“战斗力”,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云和县于12月13日举办药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预案演练。
99健康网讯 据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为了提高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时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的能力,通过“没事也磨枪”来时刻保持“战斗力”,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云和县于12月13日举办药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预案演练,丽水市局副局长邱文峰和云和县副县长金雪芬出席了本次演练,参加演练的还有县卫生局、县经商局、县公安局等多个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本次演练的模拟背景是:云和县人民医院有多名患者在输注某制药厂生产的同一批次环丙沙星注射液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了发烧、呕吐、抽搐,情况危急,其中有2名发生了昏迷和休克,初步诊断为输液反应,排除医疗方面原因,怀疑是药品质量问题。云和县药监局在接到医院报告后,立即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对药品的购进渠道、进货量、使用量、库存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所有可疑药品进行暂控处理。根据现场情况的初步调查,县政府随即召开了紧急会议,按照《云和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药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响应,成立了行政监管组、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治组和信息发布组,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后,通过对该批次药品抽样,送市药检所检验,确定了该批药品属于劣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单位作出处理。
本次演练采用了虚拟与现实相结合、视频播放与现场指挥相结合、实际场景与画外解说相结合的方法,演练共分事故报告、指挥协调、现场处理、响应终结四个环节,在演练当中,各部门各司其职、反应迅速,使历时一个多小时的演练顺利完成。
最后,邱文峰副局长和金雪芬副县长对本次演练进行了点评,认为演练准备充分,组织有序,行动迅速,处置得当,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也都提出了意见和希望:要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抓紧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认真总结,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切实提高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为指导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学校后勤管理处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三)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分级负责,协调配合。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系(院)部、食品经营单位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五)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发动全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布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统一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
二、突发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园内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贮存、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饮用水污染事件,从校外流入校园内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学校师生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纪委监察处、学工部、宣传部、保卫处、校医院及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饮食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事故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五个应急行动小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主要职责是:综合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事故动态,分析事故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对事故受害人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实行首诊责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类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诊、治疗和转诊、转院等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三)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维持秩序和疏导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造成的影响;在职责范围内按实际情况查封事故涉及的源头食品及其原料,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对潜在危害继续实施监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信息报送组。由宣传部负责,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和上报口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五)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主要职责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涉事学生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在事故发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过网络媒体散布不实言论扩大事态。
四、信息监测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体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后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二是监测体系,对食堂超市开展日检、周检、月检等多层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防控措施。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对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报请学校同意后,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校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报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报告,学校应立即调查处置,并及时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报告范围
对师生饮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
(3)报告方式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上报。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负责通知并督促各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安排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故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学校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三)调查和总结
1、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
2、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食品经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责任追究
(一)学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未经学校统一发布信息,而私自发布不实言论,造谣、扩大事态,造成师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舆情责任。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铁路安全和事故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我市境内铁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协助铁路部门及时有效处置铁路安全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4铁路现状
衡阳市境内现有京广干线208公里、湘桂干线86公里、站线72公里,另有厂矿企业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37条。铁路安全事故按铁路部门规定,一般分为行车事故、路外伤亡事故两类。行车事故多为自然灾害、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引起。路外伤亡多为机动车、行人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与列车相撞所致。由于铁路发生事故的成因复杂,使铁路安全事故具有安全管理难度大、突发性强的特点。随着行车速度的不断加快,安全管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市经委设立衡阳市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经委主任任组长,市经委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经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铁路安全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设立衡阳市铁路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委主任任副指挥长,市经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通信部门(电信、移动、联通、邮政、铁通)、武警衡阳市支队负责人为成员。
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由市经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内国家铁路发生I、Ⅱ级安全事故时,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I级、Ⅱ级安全事故时,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2.2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落实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铁路事故应急救援决策,负责铁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组织、协调。
2.2.3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经委(市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铁路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处理;组织修订铁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铁路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市安监局:参与指挥、指导、协调铁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指导、协助铁路公安维护事故现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依法对事发地道路实施交通管制;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力量、资源的统一调配;指导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市卫生局:协调铁路安全事故伤病员的医疗救护和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通信部门(电信、移动、联通、邮政、铁通):负责事故现场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畅通。
武警衡阳市支队:组织武警部队参与铁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事发地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和疏散、转移群众等工作。
3.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国家铁路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铁道部、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的救援行动。
市内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并商请铁路部门支援,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铁路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四级。
3.1.1未达到Ⅲ级及其以上的铁路安全事故,为Ⅳ级。
3.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
(1)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49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安全事故。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铁路安全事故。
3.1.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II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安全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铁路安全事故。
(3)铁路沿线群众需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铁路安全事故。
(4)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1.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安全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铁路安全事故。
(3)铁路沿线群众需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铁路安全事故。
(4)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3.2应急响应行动
3.2.1市内国家铁路发生Ⅳ级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铁路部门的请求和应急需要,负责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市经委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3.2.2市内国家铁路发生Ⅲ级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铁路部门的请求和应急需要,负责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市经委指导、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3.2.3市内国家铁路发生Ⅱ级、I级安全事故,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II级、I级铁路安全事故,在铁道部、国家和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由市经委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1)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2)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根据事故灾情,设立综合
协调组、医疗救治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通信保障组、信息发布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自开展救援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经委牵头,向有关成员单位下达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并督促落实;与各成员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以及铁路部门沟通联络;收集汇总事故灾情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
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牵头,救治事故现场伤病员,对可能导致疾病发生的安全事故,采取防疫措施。
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维护事故现场铁路保护区外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防止次生、衍生新的突发事件和不稳定因素。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根据铁路部门的请求,疏散、转移事故现场人员、物资,保障抢险救援现场道路通畅。
通信保障组:由通信部门(电信、移动、联通、邮政、铁通),负责事故现场通信保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信息发布组:由市安监局牵头,依据铁道部或铁道部授权的路局(集团公司)提供的事故灾情情况以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向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2.4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Ⅳ级、Ⅲ级铁路安全事故,由事发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向广铁集团公司提出支援请求,市经委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市内企业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II级、I级安全事故处置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和广铁(集团)公司报告,并根据需要向铁道部提出支援请求。
3.3紧急处置
3.3.1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铁路部门的`灾情报告和救援请求,要迅速赶往现场,先行协助应急处置,抢救受伤人员,疏散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3.3.2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铁路部门的请求和事故现场需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资源,协助铁路部门进行现场救援。
3.4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的人员,必须配带有明显标志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
需要对旅客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铁路部门负责,必要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协调武警部队配合。需要对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
3.5应急结束
当铁路安全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和旅客、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列车恢复正常运输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善后工作
4.1善后处置
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按国家及铁路有关规定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其家属进行补偿或赔偿;对处置事故需要而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应进行补偿或赔偿;对事故现场残留物应及时清除,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事发地人民政府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4.2应急救援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电信、移动、联通、邮政、铁通)在各自范围内,保证应急救援的通信畅通。
5.2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配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设备和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5.3人力资源保障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应急处置队伍,确保抢险救援调用。
5.4医疗卫生保障
市、县市区卫生部门应制订相应的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明确铁路沿线可用于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资源和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情况,提出可调用方案,检查督促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5.5治安保障
铁路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必要的警力,协助铁路公安维护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5.6专项保障
市铁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针对铁路安全事故,易造成人员伤害,可能运有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易扩大事故,污染环境和危害周边人员,需迅速撤离避险;事故发生地有可能在偏僻地区,电讯信号无法覆盖,没有道路无法通行等特点进行研究,确保各自专项应急预案能适应事故救援的需要。
6.监督管理
6.1培训和演练
市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并适时组织演练和模拟操作演习。
6.2奖励与责任
对在铁路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经委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经委印发并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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