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干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干部管理制度1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镇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
四、严格执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违规办事,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七、镇党委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调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并和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予以批评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责令辞职、免职或依法罢免。
村干部管理制度2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召开一次两委联席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社区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总支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乡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党总支书记和主任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组成。村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干部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按年初村与乡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容,每季度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较好的,由乡镇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或责令其辞职。
2、按时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村干部管理制度3
一、学习制度
1、村党员干部要按照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集中学习研究工作,村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实施。要做到开会学习有点名册、记录簿、参学(会)者有笔记本,并认真做好笔记。
3、集中学习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无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处现金50元;迟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处现金30元。
4、集中学习研究工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1—2个实际问题,并围绕普遍性问题,开展讨论分析,共同提高党员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月召开一次干部会议,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规定实施村干部坐班、带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轮值一天,在村委会办公室值班,由支部副书记负责具体考核值班情况。
3、村上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因工作不实,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影响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问不落实的一律扣500元,并报镇纪委处理,连续2次,责令辞职。
村干部管理制度4
一、学习制度
每周一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村两委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村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村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坐班办公制度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村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支部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镇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三、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各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四、述职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一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奖惩制度
1、实行村干部岗位工作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按《吴山镇村干部千分制目标考核制度》内容,镇组织办会同有关部门,年终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
2、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镇上的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村干部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落实好值班坐班制,原则上与镇政府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所有村干部正常上班时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特殊时期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坐班村干部未经准许外出不在村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3分,第二次6分,依次类推,全年超过3次的诫勉谈话。
落实好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两天以上要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书面报党建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请假一天的'向包片领导请假。会议及大型活动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特殊情况除外),确需请假的(除病假外)第一次扣除绩效6分,第二次7分,第三次8分,第四次由镇纪委约谈。
对于不请假外出的,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10分,第二次扣除15分,依此类推,连续不请假外出7天以上的由镇纪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落实好工作职责。各村支部书记是落实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要按照支部书记的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每1次1项工作任务扣当月绩效3分,第2次累计翻倍扣,依此类推。如影响全镇进度的,对支部书记和责任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15分。
落实好会议制度。会议通知到村书记,由村书记安排落实。村干部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议请假的须有书面假条。迟到、早退1次扣2分,影响会场秩序1次扣3分,未做好会议笔记1次扣3分。以上情况如发生第2次扣分翻倍,第3次通报批评,第4次诫勉谈话。
对于无故缺席会议的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12分,并作出书面检查;第三次由镇纪委处理。
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安全稳定负总责,要积极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报告的同时主动想法化解矛盾;对于久拖不决的、重视不够的,年底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村干部要在巩固脱贫成效、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村至少要有一个规范运营的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每年不低于20000元,对于完不成任务的村,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支部书记负责分配补齐,补不齐的从村干部绩效工资中扣除。
做好各类迎检工作。迎接上级检查要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能拖拖沓沓,敷衍塞责,甚至逃避检查。迎接各级检查受到好评的,涉及村所有村干部按照县、市、省检查1次分别按照1分、3分、6分进行奖励;对迎检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涉及村干部1次扣5分。
在年终村级工作考核排名倒数和在省、市组织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中(如: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全域无垃圾等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影响全镇考核结果的,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进行评先选优,所有村干部扣发当月全部绩效。
村干部要积极转发镇微信微博公众号所发布内容,对于转发及时的村干部及村在年底评先选优中予以加分。
对于违反以上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的,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处理;对于在示范点建设、年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支部书记将实行末尾淘汰制。
村干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规范和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等村级工作人员,不包括市选派的挂(兼)职干部。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二)真实准确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五)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六)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干部的考核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村委会班子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管理。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分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平时工作考核。平时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对于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实绩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民意调查等。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是指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评价。
第六条村“两委”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第七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调查指标为:依法办事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服务群众和办事效率情况;公众形象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树文明新风情况;扶贫帮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群众信访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八条成立考核机构。在对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进行年终考核前,将成立专门机构,对考核工作做出专门安排组织考核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考核及有关计分办法。
第九条召开村级考核大会。村级考核大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召集,镇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包括联系包村的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公开述职。先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个人述职。
第十一条民主测评。在总结工作、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
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村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再由考核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村“两委”班子民主评议得分=(“好”票数×1+“较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总票数×100;村干部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总票数×100。弃权票不计入总票数。
第十二条个别谈话。主要是深入了解村级班子建设情况和村干部德才素质及表现。
随机确定部分参会代表进行个别谈话,谈话面不得低于参会人员数的30%,参会人数少于20人的,谈话面要达到50%以上。个别谈话的结果应作为考评组评分及最终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民意调查。在全村范围内,随机确定部分农户进行入户民意调查,了解村民对“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的反映。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接受民意调查的党员群众根据调查问卷所列项目,按照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民意调查得分的积分系数分别为1.0、0.8、0.2、0.5,其计算公式是:民意调查得分=(“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不满意”票数×0.2+“不了解”票数×0.5)×100/调查人数。
第十四条目标责任考核。对照村“两委”班子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书进行逐项考核。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五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结构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平时考核占20%,民主测评得分占20%,民意调查得分占10%,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占40%,乡领导评分占5%,考核组评分占5%的比例计算。
第十六条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等次按考核最后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好班子或优秀村干部,70—89分(含70分)的为较好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69分(含60分)的为一般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分以下的为差班子或不称职村干部。村级班子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全乡行政村总数的30%,村干部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的20%。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作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奖励惩戒和组织调整的主要依据,并与村干部的年终考核和报酬待遇相挂钩。村干部工资中奖励工资部分,根据考核等次,按规定标准计发。
村干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村委会干部特别是非党员的村委会干部认为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干部,党委政府届中不能撤换的错误意识。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仅指村主要干部,即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第三条村于部管理的主要内容为: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评考核、监督约束、报酬待遇、后备干部、奖励惩处、免职、罢免、停职停权。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村干部任用总的要求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其基本素质要求:(1)能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健康的精神情操。(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4)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农村工作经验;(5)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6)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公道正派,自身发展经济的能力突出,能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7)村干部任职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除外),新任职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新提任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村干部行为规范必须做到“十要十不准”。(1)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2)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4)要勤俭节约,不准讲排场,浪费民财;(5)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6)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7)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8)要以大局谋事,不准以个人好恶作决策,个人主义、官僚主义盛行。(9)要雷厉风行,不准软施硬抗,延误时机。(10)要团结共事,不准拉帮结派,背后发杂音。
第六条村干部的选拔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干部。村党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内选举、党委差额票决”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查,乡党委上报市委组织部任命。村委会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乡人民政府备案。届中调整的干部按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代理工作,期间试用,届终选举”的办法使用。
第七条村主要干部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开展工作,既有分工又要协作,分工不分家,严禁脱离党的领导各自为阵。群团工作实行兼职,兼职不兼薪。支部书记兼团支部书记、妇联主任;分管党建、党员和干部教育管理、城乡环境整治、计划生育、维稳、信访等工作。村主任兼民兵连长;分管经济发展(农业、林业、畜牧、特色产业)、惠农政策、档案管理、统计(含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农村养老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文教卫生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村级财务管理、新农合、安全、民政、报账员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八条教育培训作为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由乡党委负责制定村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一般实行以会代训。积极推荐村干部到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
第九条教育培训方式:
(1)经常性教育。村党支部每季度对村干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乡党委每半年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2)集中培训。村干部任期内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5天;
(3)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函授、自考、电大等学历教育。
第十条教育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理念,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党纪法规,形势政策,农村实用新技术,领导科学及其他相关的知识等。
第十一条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创新培训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资源,进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考评考核
第十二条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上形成争先进不甘落后的意识,实行阶段考核与年度考核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核,由乡党委组织实施;村级计生专干的年度考核,由村党支部和乡计生办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考评考核的内容。主要指: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第十四条按照个人述职、群众测评、综合评价程序,对村干部进行考评考核。每年应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测评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村总人口的60%,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对村干部进行测评,会议由乡党委派人主持,所有村干部在大会上要进行述职述廉。
第十五条村干部年度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确定考核结果。综合测评得票占90%以上的为优秀,得称职票占80%以上—90%以下的为称职,得票占60%以上—80%以下的为基本称职,得票60%以下的为不称职。对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乡党委、政府将综合村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按30%的比例党委票决进行年度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对村干部实行年度测评,由群众测评和乡党政班子成员、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测评两部分组成,测评分值各占总分值的50%。
第十七条村干部违反行为规范,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并可以同时使用经济处罚措施。工作上追究的责任人是指法定职责规定的本职内工作或临时指定的责任人或牵头人。
(1)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各种谣言,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
(2)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10天以上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3)矛盾纠纷、群众诉求排查处理不力,造成上访或治安、刑事案件等严重后果的;
(4)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大部分群众不认可的;
(5)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群众反映强烈并查证属实的;
(6)因工作不力,年度内工作有两项以上没有完成任务的;
(7)年度内累计5次以上不参加乡、村召开的各类会议;同时会议实行实名点名制,村干部迟到10分钟以上每次惩15元,缺席一次惩50元。社干部迟到15分钟以上惩10元,缺席一次惩30元。
(8)软拖硬抗,年度内有两次(项)工作没有按期完成任务或年度内有三次没有按期报送表册或资料的;
(9)因工作不力或其他原因,年度内受到过诫勉甚至党纪等处分的;
(10)违反惠农政策的规定,不按时间按标准执行惠农政策或执行时干部个人有截留群众惠农政策款项或强行抵扣的现象,造成群众上访查证属实的。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扣发工资中10%绩效工资部分的50%;评为不称职的扣发工资中10%绩效工资部分的100%;同时不得享受其他奖金,也不得评选先进个人。
第五章监督约束
第十九条上班制度。村干部原则上实行值班制度,为了便于群众办事,村每天必须有一名村干部到村委会或在场镇确定地点坐班接待群众;重大节假日、防汛、防火、疫情等特殊时期所有村干部必须在岗在位并在现场值守,做好人员组织和现场指挥。其余时间必须进社入户开展工作。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要对村干部作好考勤记载,每月将考勤表交乡考核领导小组。凡未考勤或未交考勤表的视为村干部当月未上班,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停发当月工资。
村干部请销假必须实行书面请假,严禁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或请霸王假,审批权限为一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和驻村乡干部审批,三天以内的(包括三天)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审核后由党委副书记审批,三天以上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审核后由党委书记审批。请假手续在领导审批后交党委副书记保存和考核;请事假时间在两个月以上或请病假6个月以上的,按照停职停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村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凡涉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村集体资产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先由村党支部会议研究,再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议案,提请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须由村“两委”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上报审批和登记。在村“两委”工作研究的`意见还未统一前严禁对外传播。
第二十一条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村务公开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监督组成员必须做到处事公正、热心服务,代表群众依法进行理财监督。
第二十二条村级事务民主报告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级事务报告会,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以邀请部分村民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一年来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村重大事项、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里及村民关注的问题。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以一定方式给予反馈。
第二十三条村级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村财乡管、组财村管”,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指2000元以上)动用由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和报乡政府批准。村报账员每季度将村收、支票据建好日记账后交乡会计中心委托会计;乡委托会计要每季度处完会计账目并每季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审计,审计重点为非生产性支出、瞒报、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等,同时加强对村主要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乡会计核算中心出具审计结论由村在年度召开的村级事务报告会上通报,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审批程序,村收、支票据由村民主理财监督组审查签章(字),村主任审核,支部书记审批,报账员计账、报账,乡长审查,会计中心建科目账的程序。
第二十四条谈心谈话制度。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之间随时开展谈心活动,同时每年至少找“两委”成员谈话两次,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对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认真加以分析,并及时解决。
第六章报酬待遇
第二十五条固定工资干部职数。每个村固定工资干部职数原则上控制在2人内(不含社长),具体人数由乡党委确定,干部个人连续两年考评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取消不称职人员固定工资补贴和免去其职务。
第二十六条工资标准。在全省统一的村干部工资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村支部书记640元每月,主任580元每月,社长165元每月;其中10%为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兑现,其余部分按月实行打卡发放。
第二十七条村主要干部每月工作性通信费实行限额凭票报销,支部书记每月不超过50元,村主任不超过40元,社长不超过20元,资金来源在各村自有资金中支付,村集体没有自有资金不能执行的可以不执行此条规定。严禁打白条和在干部离职时纳入个人欠款结算。
第二十八条工作性奖励按各阶段相关文件规定和年度目标考核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养老保险对象及补贴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后备干部
第三十条每个村应配备1—2名后备干部,由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经乡考察后确定。
第三十一条乡党委要对村后备干部建档造册,严格管理,跟踪培养。
第三十二条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乡党委每年要对其进行考察。
第三十三条村党支部要为后备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强化锻炼。换届选举时,要对后备干部优先予以考虑。
第八章奖励惩处
第三十四条村干部考评考核与村干部的工资、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第三十五条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全额兑现考核绩效工资,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称职的按全额兑现考核绩效工资;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按比例和不发放考核绩效工资。
第三十六条连续两年被市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村干部,乡党委、政府给予嘉奖,并视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第三十七条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村干部以及一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书记,将实行诫勉谈话,受到过诫勉谈话的干部不得评选先进。
第九章诫勉、免职、罢免、停职停权
第三十八条对政治上不坚定,纪律上松懈,作风上不民主,三年一届不能为群众办实事,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不能完成,甚至自立山头,不服从安排和领导的村干部要果断处理和撤换。
诫勉是不服从或不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一年内达到两次(项)以上或一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书记。
免职是上级党组织对犯有严重错误或犯有错误拒不改正的村党支部成员(含是党员的村社干部)其职务的组织措施。
罢免是对不合格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依照法律规定免除其职务的行为。
停职停权:不能胜任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不依法办事的;不按纪律约束自己,不作为,乱作为的;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滞后的。除保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权利外,将被停乡党委、政府赋予村干部的权力或委托的事项。停职停权时间最短为七天,最长到届终,具体停职停权时间由党委按照具体情况确定,期间拒不纠正或纠正不力的,经乡党委批准可延长期限;停职停权期间财政停发全部工资和补助。
第三十九条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党委或纪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诫勉、停职停权、免职或支持村民罢免其职务。不能明确责任,相互推诿责任的,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职能追究到个人。
1、不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服从党委、政府安排的;无正当理由,借故阻挠党委、政府的工作正常开展的。
2、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处理或行政处罚,不适合继续担任村干部职务的;
3、缺乏思想道德修养,个人品行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宗族、派性思想严重,自立山头,拉帮结派,制造矛盾,群众反映较大的。
4、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极坏的;
5、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落实或不执行“村帐乡管”相关规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集体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或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
6、不参加述职述廉或年度考评考核不称职的。
7、违规违纪行为经诫勉谈话后纠正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
8、工作不在状态,长期因家庭负担过重或从事工作以外事务且不能正确履职的;
9、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顾工作大局,内部不该对外公布的事而擅自对外公布且造成负面影响和影响班子团结的;
10、造成两次以上越级上访或一次集体上访事件的直接责任者;
11、被纪检机关或司法机关正式立案调查的;
12、擅自长期外出不在岗的;
13、不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或工作执行不力,年度内2次(项)以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14、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或重大问题的;
15、不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个人主义盛行,以个人的好恶对待工作的;
16、村主要干部不坚持原则,不敢抓敢管、勇于揭发党员、干部的缺点和错误的;村干部打击、报复、压制、侮辱提意见或批评的领导、干部、党员和群众的;
17、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的决定或政策有不同意见,不按组织原则先执行,后在按组织程序提出建议或意见,公开发表和散发同决定相反意见的。
18、不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履行职责或抛开集体领导搞独立单干的;
19、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
20、工作中不按原则办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的;
21、工作期间到场镇或基层参与无论金额大小和各种形式的赌博有举报的。
22、生活作风败坏,甚至造成他人家庭破裂,造成不良影响的。
23、不按照规定请销假或长期不在岗位履行岗位职责的。
24、不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在“两委”还未形成统一意见之前,将内部的事情通向社会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四十条具备39条所列条款之一的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乡党委可以征求党员或村民代表意见后,对其免职。具备前条所列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乡党委、政府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罢免建议,如村民提出罢免建议,乡政府应当支持村民依法进行罢免。
第四十一条受到免职、罢免的村干部取消或停止其养老保险补助,停职、停权的村干部在停职、停权期间财政不得给予养老保险补助。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社干部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具体管理由村负责考核。过去出台的有关村干部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乡党委、乡纪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已于xx年10月9日党委会通过,本办法从xx年11月1日起实施。
村干部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村干部管理制度9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办事处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办事处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办事处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职责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职责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却有不妥,务必经两委复议。
6、水、电、气的使用,应励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办公室电灯、电脑、电火盆、饮水机等电器设施,干部离开后应及时关掉所用电源;持续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坚持每一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窗明几净。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办事处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状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村文书向分管领导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参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掉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持续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三、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除党员学习以外的其他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四、议事制度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务必群众研究讨论,需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务必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五、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
认真落实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大会,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级班子评价结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六、便民服务制度
为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应严格执行“双代服务”的相关要求,村三职干部为“双代服务”代办员,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时间务必坚持有一人坐班,切实服务群众。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认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八、请销假制度
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务必请假,两天以内务必向村支部书记请假,2天以上务必向办事处党委请假;支部书记、村主任有事外出务必向办事处党委书记请假;村上群众外出活动,务必提前征得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政府报告。如不履行,发现一次扣50元,并在全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
九、干部纪律
1、村级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事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3、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由书记先审核,主任后签报,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4、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5、村要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来人外,禁止饮酒。
6、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
十、职责追究制度
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职责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职责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职责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10
一、适用对象:
各村两委干部。
二、追究范围:
各村两委干部在工作活动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镇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的工作事项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
2、在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上不能与镇党委、镇政府保持一致,独断专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
3、对当前重大工作事项(精准扶贫工作、矛盾纠纷调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计划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项)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影响全镇各项重大工作整体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序
进行问责时,先由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对追究人提出意见,听取当事人口头或书面解释,再提请镇党政班子集体审定予以问责。
1、每发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项,首先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再由镇纪委对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2、凡因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分管该项工作的村干部以及村书记主任都必须进行问责;
3、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诫勉谈话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干部将扣除当年度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4、凡年度内有此类情况发生的村取消当年单位评先资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纪委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请销假制度。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向镇主要领导以及驻村组长报告;其他村两委干部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向驻村组长以及村书记主任报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每查处1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会议制度。所有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无故缺席1次或累计迟到2次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信息报送制度。各村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信息材料,逾期1次不报者,将对村分管干部以及村书记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五)应急制度。村干部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接到通知必须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五、重大事项问责制度
(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矛盾纠纷调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及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因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不力,造成群众赴镇、县、省上访的,将按以下问责办法进行处理。
1、各村每发生1人次赴镇上访的案件,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1个月绩效补贴;各村三个月内连续发生2人次赴镇上访的案件,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2个月绩效补贴;各村三个月内连续发生3人次赴镇上访的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撤职、村委会主任进行停职。
2、每发生1人次到县上访或到省上访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撤职、村委会主任进行停职。
(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根据镇卫生检查组每周抽查结果,每月汇总统计,月排名后3名的村委会,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连续)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连续)实行党纪组织处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严格执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造成我镇计生工作被动局面的,不完成镇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视情况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纪、政纪,停薪、停职、撤职等处分。
(四)精准扶贫工作
各村两委干部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贯彻上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不到位、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打折扣的;
2、帮扶工作不到位,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贫困户应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3、擅自调整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变更项目内容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开展扶贫工作的;
4、强令、指使、授意下级单位或者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审批、安排、验收扶贫资金项目的;
5、在检查验收和交叉检查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六、纪律要求
1、坚持集体决定高于一切,千方百计将决定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之中,共同维护组织的形象。
2、坚持尽心尽责,团结互助,既努力抓好、维护好镇委镇政府各项工作,又相互支持、帮助,共同构建和谐。
3、坚持发挥主观能动的作用,勤奋认真,尽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对工作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失误,避免不该有的风险产生,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减少损失,争做称职、优秀的合格干部。
村干部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权谋私,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七、实行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制度。各村下乡干部兼任所在村企业的安全监管员,职责是发现、报告、排除安全隐患。
八、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视情节和责任大小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下乡干部、包片领导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实行事前问责制。各村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并采取措施的,一经查出严格采取组织措施。
村干部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干部务必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务必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务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齐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职责人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忙、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五、镇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务必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个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个性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持续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13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村干部管理制度14
一、学习培训制度
村级干部必须参加省、市、县及镇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要做到不缺席、不懈怠,同时还应自觉学习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情况和相关笔记由镇组织办定期检查。
二、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镇党委、政府年初与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支两委根据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联系本村实际,制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量化到人,责任到人,兑现奖惩,与村干部年终考核、目标奖励挂钩。镇村两级分别在每季度检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原则上,村支两委每月向镇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工作一次,坚持每季度向党员大会和村民议事会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完善相关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坚持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例会。村支两委要在例会后即刻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传达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会议应有全体村民小组长参加,并作好记录。各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好每月的村民小组议事会和村民议事会,及时上报情况,落实议决事项。
(二)进一步改进会风会纪。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打瞌睡、交头接耳、读书看报、随意走动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必须关闭或调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打电话。
四、工作日制度
(一)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各村(社区)要制作今日值班告示牌,注明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未值班人员要深入各自责任区开展工作。值班人员须负责办公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完成镇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三)上班时间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娱乐活动,严禁中午饮酒,严禁在公众场合参与带“彩头”的棋牌活动。
(四)镇村两级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镇组织办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作为村支两委和村级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查情况定期全镇通报。
五、请销假制度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因病因事须请假的.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其他村干部因病因事须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请假。3天以上(含3天)请假需有书面请假条,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备案,假满后按时销假,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
六、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要由经办人签字、村主任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后入帐并进行公示。较大开支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开支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村“两委”换届前,镇政府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
七、村务公开制度
坚持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公示上季度的村务情况,(公示内容应包括:1.村民议事会召开、议决情况;2.村上财务收支情况;3.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4.村集体经济相关情况;5.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重大决策情况;6.村干部工作目标、工作进度情况等。要求版面整洁、内容真实完善。
八、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村党支部印章一般由村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一般由村文书负责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村文书须经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重大事项使用印章,应在相应会议作出决定后,经相关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查。
九、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村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档案实行分类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十、干部考评奖惩制度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的要求,从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生活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群众反映等方面对村级班子和个人进行考评。其中将落实上级组织要求和工作任务以及村级组织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
(二)对村干部的考评由镇党政办、组织办具体组织实施,年终进行一次。考评人员由全体党员、村民议事会成员和群众代表组成,采取集中考评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最后由镇党政办、组织办集中汇总后报镇党委评定等次和公示,并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考评结果与村级班子年终评优和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考评优秀的村干部,予以一定奖励;对考评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指派专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考评不称职的村干部,责令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十一、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认真落实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按期走访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化解矛盾问题。
(二)坚持镇、村、组三级分级处理解决问题的机制,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村组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村干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镇干部工作水平,形成有效的村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村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的原则。
第三条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村工作的所有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工作人员。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六条基本原则。选拔任用村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作风务实、注重实绩原则;群众认可、倾听民声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原则。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带头创先争优,群众公认度高;工作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处理各类矛盾;工作务实,热心村工作,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无村干部工作经验的竞选者,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以上。在镇村企业担任领导、民办教师、退伍军人或涉及群从工作年龄可以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村干部继续参选无年龄和学历要求。
第八条选任渠道。从现职村干部和镇直机关工作人员中挑选一批素质高、群众公认的同志担任村主要干部;将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聘用到村“两委”中。
第九条选任方式
(一)“两委”班子的选任。一般通过民主推荐(选举)、组织考察、党委票决、集体讨论研究、公示等程序选拔村干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一般要经过“两推一选”(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党内选举)方式产生。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二)聘用干部的选任。村工作人员的.选任坚持“德才兼备,作风务实、群从认可”原则。各村因工作需要进人时,在职数允许范围内,要向镇党委申报,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经一定程序通过后方可录用,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建立人事档案。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条村干部教育培训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村“两委”班子一般由镇党委负责培训,聘用干部一般由村负责培训,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各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个月要组织村全体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组织集中学习时,要登记到会人数,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要宣布学习内容,围绕主题开展讨论并归纳讨论意见。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教育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村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方法。主要采取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定期培训、参继续学习教育及外出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鼓励村干部参加农村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
第十四条各支部要建立学习教育登记本,并保存相关学习资料,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会议制度
(一)村书记一般每月组织“两委”干部召开一次以上工作会议,讲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等。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时,必要时吸收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二)召开会议必须有记录。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六条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无特殊情况要坚持上下班,法定工作日内都要安排干部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值班。
(二)村要有轮流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人员。值班村干部的姓名、联系电话要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显眼位置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做好详细的当日值班记录。
(三)值班村干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群众提供政策或有关业务咨询;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上级交办和有关事项。
(四)村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先自行协商好替班人员,再经村“两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
(五)遇重大节日、突发性事件和特护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请假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因事需要外出离开黄州,请假1天以上的需经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送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请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准假领导处销假报到。村副职干部、委员、村聘用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或因事外出不超过一天的,要向村支部书记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镇党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村干部旷工或者因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参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
(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册,严格考勤登记。村书记、主任的请销假由镇直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其他干部请销假由村负责,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四)请销假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年底将组织检查考评。第十八条服务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对不予受理许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违反规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度。群众办事时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态度做到和蔼、热情、文明、礼貌。服务环境达到办公场所明亮、整齐、清洁、美观,业务标识牌准确完整,办公物品放置有序,便民设施完好。服务质量做到正确解答问题、准确办理业务,限时办结手续。
(三)推行限时办结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确有特殊情况要
求尽快办理的,应按规定和程序在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尽力在其请求的时限内办理。限时办结应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因时限上的要求而降低工作质量。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来办事者不予理睬或态度不好者,经发现、举报,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故意拖延时间或对办事者不负责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干部,经核实,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较大、意见较多的村干部,连续两次违规者,调离岗位。
第十九条干部监督制度
(一)加强村干部监督,特别是村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服务、联系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建立健全以党组织议事规则、社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和述职述廉、村委会定期通报、报告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五议五公开”工作法,按程序对社务、财务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村建设的积极性,对不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村干部,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原则。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民主测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一条考核对象。主要包括对村“两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村干部、工作人员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重点考核村“两委”班子及干部履行职责、主要业绩、廉洁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了解掌握村干部、工作人员完成阶段性中心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的现实表现。镇每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考核时间。一般每年度一次,集中在年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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