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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代理合同

时间:2023-02-27 11:24:48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房屋代理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代理合同

房屋代理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平房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___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___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___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_________)。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由乙方送达银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_______代理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

  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出租方可通过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网”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代理保证金情况。

  北京市销售代理合同(客车销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_________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_________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_________辆,争取指标为_________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理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订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_________辆以上,可申请在代理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严格按销售合同条款的要求安排生产,按期保质地交付车辆。

  八、奖励办法

  甲方购置乙方客车按规定销价执行。甲方完成销售_________辆以内的(含),按所定购车辆的实际车价的_________%提取服务费,完成_________辆以上的按购车价_________%提取服务费。未完成指标,按同比率进行结算兑现,每月结算一次,同时由甲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衡阳市衡南县。 该房位于该楼第层(车库门面为第一层),共 (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证号: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税费均由方负责交纳,销售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该定价销售。若销售价低于甲方该定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购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_____种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适当购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产权共有人到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购房客户核实本合同指定的房屋产权合法,并做好面签及交房后,由购房客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购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同时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拥金行为。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产销售底价为总价 元人民币,高于底价部分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②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该代理合同上签字所引起的交易纠纷,造成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③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④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⑤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则乙方在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面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条之规定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上述房产,则甲方只按底价收取房款,整个交易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并将收取的购房押金转交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和购房客户约定的'交款日期及时配合购房客户完成交易。否则,视甲方为违约

  5、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6、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7、甲方应在购房客户房款付清后,即将上述房产交付给购房客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九、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共3页,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代理合同3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经营的三和宫宾馆招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特签定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 合作方式和销售范围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由甲方在北京市 开发的 项目,其中包括房屋共 套,商铺套。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销售上述委托范围内的房屋,甲方不得另设销售部。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的延续与终止,甲、乙双方于本委托期限结束前两个月内协商决定。

  三、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印制宣传材料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销售价格与代理佣金

  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调节,销售价格最低为 元/㎡, 元以下部分乙方按 %提取佣金, 元以上部分甲乙双方各按50%分取利润。

  五、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客户与甲方签定房屋销售合同并交齐50%房款即视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后甲方应在两日内将代理佣金支付给乙方(根据付款金额按照佣金比例支付),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须按日向乙方支付应支付金额的3‰做为滞纳金。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委托销售房屋的'土地销售协议复印件以及此项目房屋建设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3)甲方负责派出专人收款,审核签定后的合同,向业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

  (4)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资料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项目销售开展工作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协助乙方与施工方进行协调;

  3、甲方保证不延误交房时间。

  七、 乙方的责任

  1、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可签定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可增加其他代理公司。

  十、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房屋代理合同4

  开发商:

  咨询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因客户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在乙方成立销售公司前,甲方委托乙方为“万泰阳光城”(暂定名)项目开发顾问并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市场研究及营销推广,并代理销售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任务止,双方约定销售周期为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至所售房屋办理完入住。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万泰阳光城”第一期开发房屋面积约 平方米(含商业面积),其中乙方承销 平方米。

  第四条:销售价格

  根据双方市场调研协商楼房销售价格,根据每栋楼、各楼层位置、每套房独立定价,分别细化销售底价及优惠方案,并最终以甲方公布的销售价格为准(详见销售价格明细表)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逐步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房源情况:面积、位置、户型等资料。

  2、甲方承担沙盘、工地围墙、户外广告、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6、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7、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费用等。

  8、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9、甲方有权随时调阅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有权对乙方销售人员的配备及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10、甲方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并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二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核心专业人员组成专案销售执行小组,营销人员不多于10人,专业人员的个人简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负责提供各阶段的销售思路、销售方案,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参考。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实施销售工作。

  4、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签订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

  5、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如有上述情况发生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劳务或其他因素而与销售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并负责现场审核,保证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内容无误。

  8、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协助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一)市场调查

  1、本城市整体房地产状况调研。

  2、本城市及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调研。

  3、目标客户群体的调研与划分。

  4、本区域竞争楼盘调研(价格、目标客群、产品)。

  (二)销售组织

  1、客户接待及销售执行。

  2、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填写。

  3、催收房款。

  4、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贷款。

  5、销售控制。

  6、促销活动执行。

  7、价格控制。

  第七条:代理佣金

  1、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为底价佣金。

  双方制定销售任务(详见销售任务责任书),如按约定完成,甲方付给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为销售回款金额的0.7%【其中乙方个人提成佣金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销售业务人员提成佣金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条: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发放标准

  依据第七条销售任务责任书的约定,作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标准,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在101%-110%区间内,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区间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区间内,增加拥金0.03%,在130%-139%区间,增加拥金0.04%,在140%以上最高按增加拥金0.05%计算。

  如乙方没有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回款,在90%-99%区间内,扣减佣金的0.02%,80-89%区间扣减佣金0.04%。,在70-79区间内,扣减拥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代理销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结算,并扣除后续为其客户服务的其他销售人员的应得服务费用0.2%。

  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周期内,乙方如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并且未按期主动离岗,超过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为对甲方补偿,超过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超过60天,甲方有权将未发放给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补偿甲方的'经济补偿。

  2、结算方式:

  (1)每个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财务扎帐日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销售回款明细表及佣金情况明细表,经甲方审核后,在10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在乙方独立成立销售公司前,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开始预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于乙方及业务员的底薪总和时,底薪暂由甲方垫付,在销售合同签定后从乙方相应提成佣金中分批扣减。

  (3)在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对于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过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实收款销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减乙方相应提成佣金。

  (4)销售合同签订后,每月甲方发放给乙方的总提成佣金预留15%,作为保证金,在乙方协助所售的房屋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双方核算后10日内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应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开据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_ 日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房屋代理合同7

  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理事项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区域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米,售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

  2、____(有/无)抵押,抵押人____,抵押金额____。____(有/无)租赁,租赁期限____。

  二、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月____天。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应出具产权人已授权公证过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代理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授权的代理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五、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人民币)的____%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全额(人民币)的____%佣金。

  3、代理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代理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支付方式: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代理期间自付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人民币)的____%作为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证件号码: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盖章)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

  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约时间:

房屋代理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卫,平房__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其他条件为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元(大写: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___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____)。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推荐合同范本: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元(大写: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由乙方送达银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_______ 代理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代理合同10

  出租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房屋坐落于:的住房出租给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房屋租赁协议: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

  二、乙方入住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无权将该房屋转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

  四、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无故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随意

  五、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并保持房屋整洁,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元,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5日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遇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11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律师事务所接受徐州***职业学校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原告的一审诉讼代理人,通过法庭调查及庭审质证,现根据事实及法律、法规发表代理词。

  一、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应该依法赔偿。

  被告的行为阻碍了原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根据《物权法》第34条、37条之规定,被告应该返还非法占有的综合楼地下室,并赔偿原告自20xx年7月17日至今的经济损失(以承包期限内总承包金额为计算依据)130166.6元及利息29819元,共计159985.6元。

  二、原被告签订的超市承包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20xx年7月,原告对校内综合楼地下室进行了超市招标,被告进行了投标。被告在标书中承诺,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无条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并在经营期满时,积极配合学校进行评估验收。20xx年7月16日,原被告签订了《超市承包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具体期限为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7月15日。另外,协议约定被告应服从原告对被告承包经营区域进行的整体规划。上述招投标及原被告签订的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被告双方应该共同遵守该协议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三、被告在协议到期后拒不搬出,侵犯了原告对综合楼地下室的所有权。

  原告作为国家级重点学校,为了更好地实现跨越式发展,改善教育教学硬件设施,向主管单位申请了教学楼、室内体育馆项目建设,并于20xx年12月、20xx年5月得到了批复。根据主管部门的批复和承包协议第七条(协议期满,甲方如认为合作良好,可继续签订协议;如重新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之约定,原告通过办公会进行了研究,并作出对综合楼地下室进行重新规划,在协议到期后将超市搬出地下室的决定。为使被告做好充分的搬出准备,原告在20xx年6月22日就对被告下达了协议到期后搬出的通知。后来原告又于20xx年7月15日向被告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搬出。此后,原告采用律师函、口头通知等多种形式催促原告将超市内物品搬出地下室,但是被告一直没有履行退还租赁物的法定义务和配合学校工作的书面承诺。根据《物权法》第39条之规定,被告拒不将超市内物品搬出地下室的行为,属于无权占有,严重侵害了原告对综合楼地下室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参考采纳。

  江苏###律师事务所 ###

房屋代理合同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已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现决定租赁乙方介绍的室房屋。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政策及法律咨询。

  2.寻找交易对象。

  3.撮合成交。

  4.协助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负责协调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的矛盾。

  6.为交易双方提供后续服务。

  3.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乙方为甲方寻找到交易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物业交验结束并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费用:

  4.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甲方需求的'委托内容进行,若有变动,须经甲方认可。

  2.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5.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之业主私下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双倍支付乙方中介费,即月租金的两倍。

  2.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向客户公司申请从房租金中扣除。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

  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顾客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顾客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顾客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顾客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顾客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顾客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顾客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顾客任何形式的折扣。在顾客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顾客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顾客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1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 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____ 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

  (三)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账号为: ,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煤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清洁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房屋代理合同15

  托方:_____(以下称甲方)公司地址:_____

  特许方:_____(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_____邮编:_____

  联系电话:_____传真:_____

  开户行:_____帐号:_____

  受许方:_____(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_____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邮编: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传真:_____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_____

  1)、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2)、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3)、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4)、货物运输费用;

  5)、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_____

  1)、货款:_____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2)、对账:_____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则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_____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_____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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