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环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6 12:38: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闭环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闭环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闭环管理制度

闭环管理制度1

  隔离室是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学生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病学生专用设施,由专人老师负责,外人不得擅入。

  一、隔离室的常规要求:

  (1)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健康班,通风、采光、保暖设施齐全。

  (2)每周对隔离室内的桌椅、物品用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液消毒一次,不能浸泡的图书需放在阳光下曝晒3—4小时。

  (3)每天开门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4)隔离室地面墙壁每天用75%酒精消毒一次,并及时记录。

  (5)建立患病学生登记本。

  (6)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病学生

  (7)进入隔离室时必须穿隔离衣,出室时脱下挂在规定处,并做好手部的消毒。

  (8)隔离室物品专用,专人负责消毒、保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隔离室消毒药物由我机构专人负责保管。

  二、隔离室内有患病学生时要做到:

  (1)隔离室内的用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进入隔离室必须穿好隔离衣。

  (2)学生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遵医嘱进行预防给药。

闭环管理制度2

  一、闭环管理方案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二、非必要情况不留陪护;确须陪护者执行一患一陪(病情危重者除外)制度,陪护人员必须是院内护工或家属。陪护固定,如需更换陪护时原有陪床证收回销毁,更换的陪护人员必须详细流调且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申请陪护。

  三、护士长遵医嘱、查看绿色健康码、查看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身份证,各项均符合要求开具陪床证并签名盖章。

  四、陪护人员必须持陪床证及身份证陪护患者,陪护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坚决杜绝陪床证借给他人,一经发现立即扣押陪床证,并清出医院)。

  五、新冠疫情严控期间,坚决杜绝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离开医院,特殊情况确需离开者,科主任、护士长需在“新冠肺炎散点暴发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上履行双签字程序。

  六、新冠疫情严控期间,病区除本病区患者、陪护人员以及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七、医护人员不得带亲友进入病区,不得在病区接待门诊患者。

  八、患者出院时责任护士剪断患者腕带(为患者佩戴腕带松紧适宜,严防脱下借给他人及带出医院)、收回陪床证后,再为其办理出院手续(管床医生配合执行)。

  九、无陪护的'患者,由营养食堂负责为患者定餐送餐(定餐人员相对固定,定期核酸检测)。有陪护的由陪护人员去住院大楼8楼取餐。

  十、由于限制陪护及探视,责任护士要加强巡视,认真观察病情并满足患者日常所需。如需外出检查确保患者安全。

  十一、住院患者或陪护人员入院时需在“新冠肺炎散点暴发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上签字。

闭环管理制度3

  近日,在大麦屿港五万吨级码头,桥吊将一个个集装箱运至一艘内贸线货轮。甲板上的一线作业人员全副武装,穿着防护服正在进行船上作业。

  进入2022年,大麦屿港稳步开局,截止1月6日已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超1.2万标准箱,同比增长近14%。“开门红”的背后离不开大麦屿港区始终坚持的疫情防控、生产作业两手抓、两不误的.理念。

  目前,全球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而作为台州市内唯一一个拥有外贸航线的港口,大麦屿港区在国际航线上不断强化防疫措施,坚决守住海上安全防线。大麦屿港区于2021年8月设立了60人的外贸专班,主要进行国际航线进口箱查验、拆装,以及消杀、洗修等工作。

  “专班人员在进行船舶登轮作业时必须穿好防护服,并确保与船员不直接接触,整个作业过程实施“两点一线”管理。”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安全卫环部经理叶徐见介绍,专班人员登轮作业结束后需要通过防疫脱卸通道消毒,再由“两点一线”防疫专车直接接回集中居住点,确保万无一失。“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是大麦屿港区疫情防控的创新举措。

  此外,大麦屿港区还要求一线工作人员每2天做一次核酸检测,所有一线工作人员全部完成两针疫苗接种,并及时完成加强针接种。

  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叶徐见表示,大麦屿港区将进一步紧起来、严起来,持续开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防控工作。不仅在思想上对全体职工做好警示教育,同时全面提高港区防疫工作,除了守好港区门卫、卡口等“小门”,还要做好监督管理,以监督强提醒、防漏洞,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延申至终端,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做好每个单元格内的闭环工作。

闭环管理制度4

  根据《xx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落实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哨点函〔2022〕1号)工作要求,为完善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名单管理机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XX医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

  组员:

  二、闭环管理对象

  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实行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包含在该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保安、保洁等后勤人员。

  三、闭环管理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苗接种

  所有在岗、轮岗、新上岗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实行“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二)落实健康监测

  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要做到“一人一档”。每日测量体温,扫“XX医院健康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医疗组要组织第一时间采集鼻咽拭子,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视检测结果分类转诊救治。要落实感染防控督导员驻点督导制度,管理人员健康监测,指导做好各项感染防控措施。

  (三)落实核酸检测

  进入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的发热门诊/收治区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驻点的.医务人员、清洁消毒人员、感控管理人员,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驻点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专门为高风险发热患者提供影像学检査等人员)至少每3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其它低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包括接诊病区的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以及不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人员)至少每7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院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实行提级管理),由发热门诊/收治病区工作人员下班时(指定小组负责人)电话通知检验科当值采样人员,衔接采样时间及人数,采样人员到采样间(原黄码釆样间)采样。

  (四)强化离岗、上岗管理

  1、接触确诊病例按照7天集中居住,7天居家隔离脱岗(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没有接触确诊病例,按照3天集中居住,11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脱离岗位在酒店集中居住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及频次由预防保健科根据闭环管理要求安排,医务科协助派员上门采样。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禁止参加聚集性活动,本人或共居亲属(同居室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2、工作人员轮换上岗时,需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派员科室应严格把关,并提供人员名单至预防保健科备案,自行至检验科采样室完成采样。

  3、严格加强后备队伍和力量准备,确保相关医务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后勤保障应急体系,做好一线医务人员的后勤保障,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能力,保障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按照居住地与发热门诊两点一线出行,医院安排交通车辆做好保障。

  (二)两点一线交通保障

  实施工作和集中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模式,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往返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

  (三)餐饮保障

  做好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餐饮保障工作,确保三餐供应,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场所及闭环居住场所工作人员须提前报餐,膳食配送人员根据院感科的指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按时进行膳食配送。

  五、部门职责

  (一)预防保健科:

  1、负责各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上岗前疫苗接种情况核查工作,确保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

  2、负责收集各闭环管理人员(包括医务、护理、管理、安保、保洁、感控、餐饮、医废物收集转运、接送司机等人员)及工作人员轮换上岗名单明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结果留存档案。

  (二)院部办公室:

  1、负责收集需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名单,按照人员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住宿。

  2、负责住宿安排地点安排:XXX酒店。入住人员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3、负责两点一线交通保障,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至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人员出行前联系通勤保障负责人安排接送车辆。

  (三)总务科:

  负责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餐饮保障工作,确保三餐供应,落实膳食配送人员根据院感科的指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时进行膳食配送(配送至各居住酒店房间门口,由居住人员自行取用)。同时负责在院感科指导下,进行集中居住地点的环境消杀工作。

  (四)医务科:

  加强后备队伍和力量准备,确保相关医务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同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小组,对集中居住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闭环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排查,视检测结果分类转诊救治。

  (五)护理部:负责组建高风险发热门诊护理队伍,确保护理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

  (六)医感科:

  负责各项感染防控措施的指导、培训和落实,做好相关人员院感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日常指导相关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规范穿脱防护用品,指导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地点的日常环境消毒指导工作。

  (七)人事科:落实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一人每日扫“XX医院健康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

  (八)财务科:负责每半个月与XX酒店核对,按实结算闭环管理人员住宿费用。

闭环管理制度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控重大疫情期间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和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防控重大疫情期间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隔离人员

  重大疫情期间,与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来自疫区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在指定场所接受医学观察和隔离的人员。

  3.2入境人员

  集中隔离酒店重大疫情期间,临时被征用为隔离人员用于医学观察和隔离的场所。

  4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管理

  4.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选址要求

  4.1.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应相对独立,易于组织和安保管理,远离人口密集区和学校、养老院等重点防控场所。酒店应具备完善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粪便收集排放系统工作正常,必要时可在三级化粪便池第三格或排水缓冲池投放消毒剂。

  4.1.2 优先选择楼层较低的建筑作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

  4.1.3 应具备客房、餐饮服务,具备水、电、电视、网络信息等基本生活需要保障。优先选择客房可开窗自然通风,或使用分体空调的酒店、客房。

  4.1.4 应具备单人单间条件,房内配备独立卫生间,卫生间有可正常使用的排气扇。

  4.2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设施保障要求

  4.2.1 分区管理 应尽可能根据隔离人员入住时间、口岸来源、宗教风俗及语言等特点,合理划分住宿区域。应合理设置区域,分为生活区、物资保障区和医学观察区,其中医学观察区按要求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4.2.2 水电管理

  4.2.2.1 应建立水电供应后勤保障工作机制。

  4.2.2.2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4.2.2.3 由后勤保障相关负责人及工程人员 24 小时值班,应及时处理水电供应故障。

  4.2.2.4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内局部停水、电时,酒店管理方应排工程人员及时检修。酒店内大面积停水、停电或全部停水、停电时,立即查找停水、电原因,并向酒店管理方及酒店专班报告情况及事由,由酒店管理方落实措施。

  4.2.3 空调通风管理

  4.2.3.1 应加强场所通风。首选自然通风,外窗保持适度开度,同时保证排气扇正常运转,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4.2.3.2 原则上不使用空调。确需使用时,场所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类型和供风范围后,按规定要求开启空调。

  4.2.3.3 使用空调时,空调通风系统还应满足 GB 50365 的要求。

  4.2.4 网络设施建设 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的信息网络服务。完善酒店的宽带网络及相关基础设施,为隔离人员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确保网络安全稳定,提升隔离人员满意度。

  4.3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消毒及垃圾处理管理

  4.3.1 消毒管理

  4.3.1.1 应建立消毒台账。明确消毒工作责任人,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台账,做好消毒记录。

  4.3.1.2 应根据国家、省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有关要求,科学选择消毒产品,进行规范消毒。

  4.3.1.3 应勤开门窗,保持通风,每日 2 次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公共区域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4.3.1.4 使用机械通风时,应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转,新风口、 新风机房、新风口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对整个供风设备、开放式冷却塔和送风管道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技术要求参照 WS/T 396 执行。

  4.3.1.5 应优先使用单体空调,如无条件,使用集中空调时,关闭回风通道。风机房、回风滤网处采取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安装高强度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4.3.1.6 公共厕所的清洁消毒和日常保洁,每 2 小时定期对公厕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消毒一次,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厕所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加装排气设备,强制排气。配齐洗手液、手纸等用品,确保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清洁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公厕各厕位的巡查,确保便器内外整洁,粪便及尿液不残留,收集垃圾扎紧袋口,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4.3.1.7 对需要保持运转使用的厢式电梯,应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性消毒。电梯轿厢内不使用空调,加强通风换气,每日消毒不少于 3 次,并做好消毒标识,并配备卫生抽纸供乘坐人员按电梯按钮。

  4.3.1.8 观察人员居住的客房原则上退房时清理,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应用含有效氯 500 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喷雾,作用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4.3.1.9 地面表面应用 500 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4.3.1.10 客房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应用 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1 小时,或采用煮沸 15 分钟消毒。应对耐热的物品,如食具、茶具等用远红外线消毒碗柜消毒。

  4.3.1.11 应对耐热的物品,如复用食具、茶具等可煮沸 15 分钟或用 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后用清水漂洗干净。也可用远红外线消毒碗柜消毒。

  4.3.1.12 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为 10000 mg/L~20000 mg/L 混合作用 2 小时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应随时消毒,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 30 分钟,同时用消毒湿巾(高效消毒剂成分)或有效氯 500 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 2 米,建议擦拭 2 遍)。

  4.3.1.13 隔离人员被确定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移至医院或其他隔离场所后,应由专业人员对原隔离场所及可能被污染的区域、设施参照GB 19193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4.3.1.14 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应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符合 GB 18466 的要求。

  4.3.2 垃圾处理管理

  4.3.2.1 生活垃圾的处置按生活垃圾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3.2.2 每天应至少收集一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4.3.2.3 工作人员(垃圾收运人员)应按隔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每日上、下班要测量体温,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4.3.2.4 工作人员收取垃圾时,应不与被隔离人员聊天闲谈等接触。

  4.3.2.5 工作人员收取垃圾时,应不直接用手或者其他部位直接接触垃圾及其他物品,包括门框、门把手等。

  4.3.2.6 垃圾桶等工具和物品应每次收取垃圾后或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4.3.2.7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按医疗垃圾要求,每日定期集中回收处理。酒店所贮存垃圾可根据实际贮存量每 2~3 天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4.3.2.8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并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

  4.3.2.9 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使用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对车厢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应专车专用,应不运送其他物品。

  4.3.2.10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从事生活垃圾或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进行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培训。

  4.4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安全及应急管理

  4.4.1 安防安保管理

  4.4.1.1 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4.4.1.2 应综合考虑合法性、防护距离、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

  4.4.1.3 应确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尤其高楼层窗户、阳台、天井等应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

  4.4.1.4 应在低楼层预留给评估存在高风险的隔离人员使用的特殊房间,监控不留安全死角。

  4.4.1.5 应在酒店出入口、员工通道、各入住楼层及监控设备等重要位置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

  4.4.1.6 不准许外卖、快递等无关人员随意进出集中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

  4.4.2 食品安全及应急管理

  4.4.2.1 应实行集中统一、非接触式配餐。餐食(含外卖)由工作人员配送至各隔离房间门口的桌椅上后,隔离人员自行取用。

  4.4.2.2 应重点检查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供餐单位的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和从业人员管理、场所卫生和设备设施、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贮存、经营和使用情况。

  4.4.2.3 对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优先督促餐饮单位及时落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4.4.2.4 条件允许可实行个性外卖订餐。

  4.4.2.5 应加强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周边在第三方平台外卖餐饮单位的线上巡查,并组织人员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周边外卖餐饮单位的厨房卫生状况、操作加工流程、餐具消毒等情况进行排查,排除外卖供餐隐患。

  4.4.2.6 应对外卖订餐做出温馨提示,告知慎使用易引起中毒的食品品种,签网购及外卖订餐免责承诺文件。

  4.4.3 消防安全及应急管理

  4.4.3.1 应制定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消防应急预案。

  4.4.3.2 应定期开展火灾演练。

  4.4.3.3 应确保酒店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

  4.4.3.4 应每 2 小时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

  4.4.4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4.4.4.1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应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情况准备。

  4.4.4.2 发生刑事、治安案事件时,应第一时间组织现场安保力量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了解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组织力量增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后续处置工作。

  4.5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人员管理

  4.5.1 隔离人员管理

  4.5.1.1 应对隔离人员实施单人单间管理(除特殊人员需要陪护人员同住等)。

  4.5.1.2 应为隔离人员发放医用外科口罩,督促其与工作人员接触时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4.5.1.3 不准许隔离人员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

  4.5.1.4 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时,应要求探视者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4.5.1.5 客房内配备必要的清洁用具(扫把、抹布等),指导隔离人员自行清洁打扫。

  4.5.1.6 应每天早晚为隔离人员测体温 1 次,并询问其健康状况,记录在册。

  4.5.1.7 观察期间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转运至属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4.5.1.8 隔离人员应在隔离房间内单独就餐。

  4.5.1.9 不准许隔离人员私自购买来源不明的外卖食品。

  4.5.2 工作人员管理

  4.5.2.1 工作人员应当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隔离人员保持 1米以上距离。与隔离人员近距离接触,应当佩戴 N95 口罩。所有人员工作后应当注意洗手和消毒。

  4.5.2.2 在打扫、清理、布草房间时,应穿工作服,佩戴 N95 口罩,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手套和长袖防水手套。清理后及时洗手和消毒。

  5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服务

  5.1 生活服务

  5.1.1 日常服务

  5.1.1.1 应提供隔离人员所用的日常物品(包括布草床品、衣物、洗漱用品、茶具、餐具等)。

  5.1.1.2 应根据隔离人员数量配备足够的工勤人员,提供适当的客房服务;做好区域清洁卫生和物品消毒等工作。

  5.1.2 餐饮服务

  5.1.2.1 应做好隔离人员的日常餐饮保障,集中配送饮食。对外籍穆斯林等有特殊宗教信仰或饮食习惯的人员,应合理解决有关清真餐、素餐等需求。

  5.1.2.2 宜体现人文关怀和城市特色,供餐品种宜多样化,可兼顾各种口味,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配餐服务。

  5.1.2.3 可实行个性外卖订餐的,宜提供附近优质餐馆备选。

  5.1.3 清洁卫生服务

  5.1.3.1 应定期为隔离房间提供清洁服务,宜每 3~5 天 1 次。

  5.1.3.2 隔离人员所用日常物品应相对固定,一客一换、污染时更换,与其他人员物品分开。

  5.1.4 物品消毒服务 应做好隔离人员的物品消毒工作。

  5.1.5 垃圾处理服务

  5.1.5.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应各放置一个专用加盖垃圾桶,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垃圾专用袋)。

  5.1.5.2 隔离房间内所产生的垃圾及其他物品,用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垃圾专用袋)装好并扎紧袋口放于房内或门口统一收集,确保无破裂、无渗漏、无垃圾外漏。

  5.1.6 信息反馈服务

  5.1.6.1 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应保持服务台 24 小时值守,及时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落实岗位职责,尽力满足合理的特殊生活需求。

  5.1.6.2 应注重心理健康管理。应保持电视、网络、电话的畅通,及时解答关于隔离政策的疑问。应结合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境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心理辅导。

  5.1.7 网购服务 外卖及网购快递到店后必须经工作人员现场开封验视,确认安全后方可送至旅客房间。如不同意开封验视或物品存在潜在危险,工作人员代签收后暂寄存在酒店前台,退房时归还给旅客带走。

  5.2 医疗保障服务

  5.2.1 医学观察服务 应安排医护人员24小时值守,为隔离观察人员及时提供医疗服务。

  5.2.2 心理健康服务

  5.2.2.1 应热情和真诚对待每位接受观察的人员,协助其适应隔离环境。

  5.2.2.2 应做好思想准备,理解观察人员出现的情绪反应。

  5.2.2.3 应运用内部广播、宣传手册、面谈等多种方式,向观察人员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心理健康知识。

  5.2.2.4 当观察人员需要帮助的时候,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2.2.5 应协助观察人员联系家属,获得支持。

  5.2.2.6 应关心医学观察人员现实需求,完善观察场所的配套设施,缓解观察人员的焦虑情绪。

  5.2.2.7 当观察人员出现无助、焦虑、恐惧、抑郁等负性情绪,或者失眠问题,应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

  5.2.2.8 应监督正在巩固维持治疗的精神疾病观察人员服药。当药物不足时协助提供药物。

  5.2.2.9 当观察者出现悲观厌世、烦躁易怒、言行紊乱、明显睡眠问题时,应及时邀请精神科会诊,提供药物和心理危机干预。

  5.2.3 精神障碍医疗干预服务

  5.2.3.1 应严格按照重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隔离人员的医疗保障和心身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5.2.3.2 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医疗保障点,配置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设备。

  5.2.3.3 应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场所值守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5.2.3.4 应采取定点执勤和按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各个部位巡查,发现被隔离人员异常时,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和流程办理。

闭环管理制度6

  1.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健康班级,通风、采光、保暖设施齐全。

  2.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3.对隔离室的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实施常规的..消灭菌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4.建立《隔离师生登记册》并做好记录。

  5.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病或疑似人员。

  6.隔高室物品专用,校医负责对隔离室进行消毒、保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7.隔离室消毒药物由校医负责管理。

  8.校医或防控应急隔离小组成员进入隔离室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离开时脱下防护衣物,在隔离室门口封存,并做好衣物和手部的消毒。

  9.用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液消毒地面和墙壁,擦拭床、桌椅和患病学生接触密切的物件。

  10.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治愈后,须有医院证明,经校医确认同意后方可复课。

闭环管理制度7

  鉴于新型肺炎防控的严峻形势,针对疫情,我矿立即成立了疫情防范小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为控制新型肺炎不被外界转入我矿,特制定本出入管理制度。

  一、矿井实行闭式管理,门卫室出入口设在公司过磅房铁门处,其他出入口(含小路)一律进行封闭,严禁人员随意出入。

  二、门卫室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蹲守,不得离岗,在值班时间要佩戴好医用口罩。

  三、有车辆、人员出入时,要对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并对入矿车辆进行消杀工作,登记时问清来由。

  四、没有佩戴口罩或佩戴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入矿,如有主疫情区(湖北籍、武汉籍)人员一律劝阻不得入(返)矿。

  五、门卫室值班人员对入矿人员按《企业外来人员信息统计表》或《阜田镇外地返吉返工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操作并如实说明并填写相关内容。

  六、返工、入矿员工必须填写《员工行程登记表》,在信息表上签字并承诺属实。

  七、进入矿区后在矿区设定的.宿舍隔离观察14天;在隔离期间不得离开隔离区。隔离期满后可解除隔离工作。

  八、离开隔离区如有隔离人员,24小时进行看守,看守人员不得随意走动。

  九、隔离期间应满足隔离人员的生活需求,要有单独卫生间一日三餐由矿食堂按标准统一配送,实行分餐制。

  十、在隔离期间,要每天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并报矿主要管理人员。

  十一、在封闭式管理期间各员工吃住在公司,不得外出

  十二、地面值班安全员为健康情况检査报告第一责任人。

  十三、每天上午7:30—8:30、中午12:40、下午18:00点由地面值班安全员检查矿井人员岀勤及健康情况

  十四、早检、午检、晚检一旦发现有人发热、红外线体温检测≥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等情况时,要立即报告矿主要负责人:吴xx,及时送往隔离室,并与xx县人民医院联系,送往医院就诊电话:120

  十五、晨检、午检、晚检时间以外发现有可疑症状者,矿井职工有责任及时报告至地面值班安全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其被举报进行排查,确定有第十四条所诉症状时应立即按规定隔离。

  十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如有各相关人员在院隔离治疗期间矿主要负责人要做到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凊况,每天与保持联系。主要负责人要将患病职工情况及时报告村委会。

  十七、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地面值班安全员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筛査,如发现一例及以上病例具有流行病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谎报、瞒报、漏报要追宄相关人的责任。

  十八、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班安全员及时将全矿汇总、筛查情况报主要负责人,责人每天13:30之前向村委会和疾病防控中心报告职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即使没有岀现新情况,也要将报表填上“0”上报。

  十九、如有重要事要外出,须写外出事由说明书,领同意后方交门卫室,门卫室负责人收到说明书后进行登载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

  二十、外出人员在疫情没有消除前原则上不得入矿,需要入矿的,要按照入矿《阜田镇外地返吉返工人员信息登并按要求进行14天隔离观察。

闭环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在校期间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和学校盖章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四、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安全码登记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闭环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市、区有关通知精神和《上海市龙柏中学开学准备暨防控防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查体温(原则上接送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内,确需进入的.必须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留观送医,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防疫期间门卫不收外卖和快递。

  2.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者均需佩戴好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3.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小门),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间段,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做到即送(接)即走。学生上学期间只进不出、放学期间只出不进,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4.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疫情防控期间,中午不开放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所属组室同意、保障中心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方可入校。

  5.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者进行体温检测,经得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戴好口罩方能进入学校。来访人员离开后,接待室要进行彻底消毒。

  6.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保安公司。

  7.年级组护导老师加强对年级组情况的巡查,做好护导巡查记录。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学校卫生老师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8.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停止广播操及升旗仪式。

  9.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维保工作暂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保障中心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10.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餐,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在食堂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疫情期间的用餐安排。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待疫情解除后予以终止。期间,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闭环管理制度10

  为了强化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管理,特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护卫等管理工作。

  二、学校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早晨必须提前到校,持械上岗、维持秩序,确保师生安全进入校门。

  三、当天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要高度警惕、加强巡逻,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或处理。

  四、学校全体教职工均不得随意打开大门,让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对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实行验证、登记制。若有外人来访,由值班教师或带班领导事先通知被访当事人,验证、登记后,并负责领入和送出校门。安装门铃,实行空堂教师负责制,由空堂教师替值班教师按以上要求履行其职。否则,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校园。

  五、来访和接送学生的.家长,原则上不得随意进入校园,若有事找某老师,先由值班教师通知某老师确认,后由某老师将学生家长请进来、送出去。

  六、学生放学时,值班教师及路队护送学生的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组织和护送学生安全回家。

  七、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自我保护、火速逃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到警、校联系,家、校沟通,齐抓共管。

闭环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

  一、总体要求

  医疗机构承担着发热患者诊断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救治、核酸检测以及日常诊疗等多重任务,在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同时,也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协调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

  二、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三、基本要求

  (一)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8号)等要求,根据新冠病毒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以及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制订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步调协同、衔接顺畅。

  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感控专业队伍,承担感染聚集事件处置和检查、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导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二)聚焦源头管控,严防感染风险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严格执行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和防控需要,确定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等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确定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导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控制可能的感染源,有效阻断感染传播。

  (三)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医疗机构要制订细化本机构的感染防控全员培训方案,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将感染防控要求落实到临床诊疗活动各环节。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及中医医院等,要进一步重视感染防控工作,梳理本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基础上,对发热门诊、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医学科、内镜室、血液透析中心(室)、CT检查室、核酸检测实验室、手术部(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制订针对性培训内容,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

  (四)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落实标准预防的关键措施是医务人员的行为要规范,建立起行为屏障;同时,与建筑布局、诊疗流程(见附件1)、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因素密切相关。

  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手卫生措施包括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见污物,应当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无可见污物,宜使用对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防护管理,储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见附件2),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工作,接触到新冠病毒可能性较大的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严格落实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要求。从事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的人员要做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每次进入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前,要做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测试。同时,应当指导、监督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正确实施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患者接受诊疗时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加强清洁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专人专用。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应当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彻底清洁环境表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5.合理安置患者。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

  6.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医疗机构门急诊应当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和远程医疗服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对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规范的隔离控制措施。

  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当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禁止加床。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检测等重点部门的诊疗需求,医务人员相对固定,缩短可能暴露的时间,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提供营养膳食,保障医务人员充分休息。做好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频次,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等主动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相关诊疗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必要时,可集中封闭管理,并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和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需要时可合理开展胸部CT、血常规、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感染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完善本区域、本机构感染信息化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基于临床症状或症候群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预警报告机制。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规范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类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指征。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和调整用药前病原学检测标本送检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或/和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在明确病原学诊断前,慎用抗微生物药物、退热药物等,防止不合理用药掩盖症状。

  (八)加强患者教育,开展健康宣教。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及陪同人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指导正确实施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治疗期或康复期的患者早期运动、合理运动,但应避免剧烈或动作幅度过大的运动。

  四、重点科室、部门技术要求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等有关要求。

  2.发热门诊诊区应当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即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医务人员和清洁物品)、污染通道(患者和污染物品)(见附件1)。各分区之间应当有物理隔断,各区域和通道出入口设有醒目标识。

  3.发热门诊及留观病室应当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独立运行。规范设置管理通风口。

  4.医务人员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室,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行加穿),穿隔离衣或防护服(留观病室应当穿防护服),根据诊疗操作选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发热门诊医务人员要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在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点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

  5.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发热或/和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分诊或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当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门诊进行留观。接诊儿童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热门诊设置单独的儿科诊室或儿科诊区,满足发热患儿就诊需求。发热门诊接诊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学特点与临床表现,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要立即转往定点医院,并及时报告。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按规定路线引导发热或/和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完善重症患者转诊、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符合隔离救治要求,可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就地急救服务的.诊疗区域或急救室。

  3.加强人员管控,规范设置等候区域并加强管理,避免人群聚集。

  (三)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鼻/咽拭子采集、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

  1.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应当严格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必要时可安排一名医务人员辅助开展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2.诊室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或动态空气消毒措施。

  3.实施易产生气溶胶的诊疗操作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诊疗不同患者应当合理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4.进行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可先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血液透析中心(室)。

  1.对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入诊疗区需测温、查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问询。患者接受透析治疗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2.加强预检、候诊、接诊等区域的管理,采取加强通风、增加候诊面积、合理安排功能空间以及减少人员聚集等感染防控措施。

  (五)普通病区(房)。

  1.规范设置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过渡病室不需按“三区两通道”设置。

  2.过渡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通风良好,标识明确,应有防护用品穿脱空间。应单人单间安置患者。

  3.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区(房)内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即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的隔离、救治和转诊。

  (六)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院及病区。

  1.各地应当合理确定定点医院,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好、技术水平高、感控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同步确定备用定点医院,制定完善的定点医院启用和综合保障预案。定点医院和备用定点医院应当制定本机构启用及管理方案。

  2.定点医院及隔离病区的建筑布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标准和规范,配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定点医院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

  3.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护服、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

  4.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单人单间隔离安置,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患者可分别同室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5.污染区内应当配有独立包装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见附件4)应当在明显处张贴,以供应急情况下使用。

  6.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需要,可选择增加血常规、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应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在驻地与定点医院间两点一线出行,固定通勤车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

  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操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闭环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好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结合“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原则,坚决完成好全校“0”感染、“0”输入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请务必抓好落实。

  第一条疫情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确保校园进出监管成效,校园进出通道只保留正大门作为唯一出入通道,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全面开放各通道时间具体以本校通知为准。

  第二条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

  第三条本校入学学生原则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37.2℃视为异常)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则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条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因公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工作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公办事车辆需经保卫科联系学校教务处确认,在进入校园前车内所有人员均须核实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需佩戴好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放行通过,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划的喷淋消毒路线行驶通过,不符合进出条件的则严格不允许入内。

  第五条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

  第六条疫情期间原则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七条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

  第八条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第九条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

闭环管理制度13

  1、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设置专门的隔离室。

  2、隔离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署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隔离室由医务人员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5、隔离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医务人员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隔离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证不交叉污染。医务人员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不得随便挪用。配有隔离床,污物桶等。

  8、非保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闭环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加强对学生遵守纪律、知法守法教育,确保校园安全,创造安定和谐的育人环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整体意识、全面意识和为学生服务意识,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我校从本学期起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学校成立综治领导小组,并配备2名保安人员,全天候24小时坚持岗位;门卫对学生进出及校外人员实行登记准出、准入制度。

  为把“全封闭”工作落到实处,把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纳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明确责任目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试行)。

  一、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臣(校长)

  副组长:肖迪(副校长)

  组员:王海丹 刘金方 田丰伟 各班主任

  二、封闭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后至星期五下午离校,中途不得出大门。

  ②所有走读生中午、晚自习后按时回家。其余在校时间不得出大门。

  ③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之外如出大门者必须有班主任签注同意的假条。

  ④需要出大门打扫卫生的学生,班主任要加强管理,在规定时间及时回校园,不得擅自逗留。

  三、注意事项如下:

  1、在封闭时间内学生不得离开校园,如有特殊情况而需离开校园的.,须经班主任核实签名,并在校门口值班室登记方可出校。

  2、因学校工作而调整的封闭时间,由学校另行规定。

  3、特殊情况外出是指:

  (1)外出取物:如取款、包裹,此类情况应出具相应证明,并经班主任核实签名,值日行政批准签名。此类情况,离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

  (2)到校外就诊。返校后须交医院病历、处方(药品);住院治疗的由班主任证明,急重病号需同学护送的护送者一般不超过三个。此类情况离校时间不超过 8 个小时(住院者除外)。

  (3)外出办理学校、班级公务,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学生送客到校门口止,不得出校门。

  5、从学校未完善的围墙等非校门处出入校园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硬闯校门处理。

  6、封闭期间出入校园应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值班室登记;返校未登记按离校未归处理,硬闯校门者按扰乱学校治安给予严肃处理。

闭环管理制度15

  为了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个人卫生与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学校教室消毒工作,防止师生传染病的传播,特制定如下教室消毒管理制度。

  1、各班级教室每日由值日生打扫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教室每天要有充足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各班清洁卫生打扫学生每天负责进行公共环境卫生打扫,定期喷洒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防止病菌的滋生和传染。

  3、各班清洁用具要做好标记(如笤帚、拖布、抹布等)并要专用,根据不同用处做标识,每次用后及时处理干净,干燥存放。

  4、教室每日均要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4次条件允许,在做好保温的`前提下,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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