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
一、电气试验制度
二、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为提高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质量,保证设备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定。
一、设备的使用
(一)所有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逐步实行包机制,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二)机电设备除配备司机外,还要配有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检查工作。
(三)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交接班记录。
(四)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接记录。
(五)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司机职责是:
1、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地的整洁;
2、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各种设备维修工的职责
(一)熟悉设备性能,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与维护。
(二)严格执行检修计划,熟悉检修工艺和技术要求,保证检修质量。
(三)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记录。
(四)负责本班维护所需材料配件的领取和保管。
三、设备的检修
(一)检修计划的编制:
机电工要按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全矿年、季、月的设备检修计划。
(二)检修的分类:
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检三类,小型移动设备可只分大、小修两类。
小修—对机器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
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材料;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更换部份油和油脂;
4、调整串动和间隙;
5、对电机进行清扫和干燥。
固定设备的小修由负责检修工在设备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可在指定地点进行。
中修一个机器的主要部件解体检修,包括除小修内容还包括以下内容:(1)更换成套部件;
(2)清洗复杂部位的机器零件;(3)更换部份磨损超限的轴承。
大修一为使设备安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的彻底的解体检修,包括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机件;(2)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3)检查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
四、司机的管理
(一)大型固定设备的司机必须由经过训练、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的固定工作来担任。
(二)司机必须固定,主要设备的司机改做其它工种时,必须经矿领导批准。
(三)各种设备的司机、除轮休人员外,还要有一定比例的后备司机,平时可以维护工作。
(四)对不称职的司机,矿领导应负责给以调整。
五、司机及电钳工的培训考核
(一)司机每年要培训考核一次。
(二)考试内容应包括专业基本知识、规程制度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一发给合格证。
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五、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安装
(一)有工作面、新采区、变电所及提升绞车,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计(有供电系统图、有短路电流计算及过流速整定值)。
(二)安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施工。
(三)安装完毕,由矿机电组、安装单位、使用队(班)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机电工应严格掌握本单位每台变压器,每条电缆负荷,严禁超载运行。
二、电气设备检修
(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二)机电工应利用倒班日、节假日、交接班时间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按计划检修,日常做好巡回检查工作。
(三)电气防爆
(一)井下供电要切实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扇风机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二)井下电气设备应使用防爆型号、安全火花型(包括照明、信号、电话)。
(三)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若在井下使用电焊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和局部风机必须设风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只有当局部扇风机运转瓦斯深度降至1%以下,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才能通电。
(五)对失去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不得在井下继续使用。
(六)机电工应严格加强对127伏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煤电钻须装综合保护器,煤电钻停运后应切断电源,放在通风干燥处。
(七)电气设备移动、检修、处理故障等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八)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要迅速处理哎呀更换。
(九)机电工每月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到矿领导。
四、检漏保护
(一)井下所有供电的低压(700伏以下)母线上必须设有自动切断漏电母线的检漏继电器,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二)机电工必须做维护、检修、检查和整定检漏继电器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三)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试验,检测其当敏可靠性能,每月至少一次试验。专职维护人员应根据漏电继电器所运行的电网总长度的变化,随时改变零序电抗器的电感值,使电网的电容电流补偿到最小。
(四)运行中的.漏电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
(五)机电工每天必须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1-2次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当网路绝缘低于15-20千欧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法提高网路绝缘,预防跳闸。
2、安装位置是否平稳可靠,周围是否清洁,有无淋水现象。
3、局部拦极和辅助接地极安装是否良好。
4、外观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
(六)网路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机电人员应立即寻找和处理,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以前禁止投入运行。
(七)当网路发生分散性接地故障时,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必须由矿长批准后方能停止检漏继电器运行,进行寻找处理故障,但停运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停运期间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保证矿井安全。
五、过流保护
(一)每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二)井下一定使用合格的熔断片作短路保护,禁止用熔丝或其它作短路保护。
(三)每一个采区应备有准确的供电系统图,图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电缆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各种保护设备的整定值,实际整定值必须与供电图符合。
(四)井下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工作,由机电组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调整。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炭监察局颁布的有关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
六、接地保护
(一)安装局部接地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不准兼作他用或切断不用。
七、机电硐室管理与维护
(一)机电硐室要设防火门,应完整良好,要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硐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性材料和其它杂物。
(三)硐室内和硐室外5米内要用不燃性支架,保持室内清洁,对有淋水处要设防水设施。
(四)硐室内外要畅通,应有专人看守或管理。
(五)硐室内设备排列要整齐,电缆吊挂要整齐。
八、电缆管理办法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六、安全活动制度
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凡因机电设备故障而影响生产两小时以上或因机电人员失职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均按机电事故追查处理。
二、机电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机电组长和矿领导汇报(必要时要保留现场),并于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朵电组长和矿领导追查事故原因及处理意见。
三、机电组长对全矿机电事故行使管理、监督、检查、处理等权利。
四、凡因机电事故影响生产在四小时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下或单人重伤事故,由机电组长负责组织追查;凡影响生产四小时以上,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上,或多人受伤的事故,由矿负责组织追查,机电组长、技术人员参加,写出事故报告;对重大机电事故或有人伤亡的,由全矿管理人员共同负责追查,写出事故 报告和处理意见。
五、凡因司机和其它机电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错误操作,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应在追查后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并按损坏零部件价值的50%~100%。
六、凡因责任事故使设备严重损坏,人身伤亡除对责任者处罚外,按设备原值的5%-20%赔款,直至送交司法机关。
七、因违章指挥,乱调司机,乱改工种和无证操作而造成的机电事故,一定要追查直接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八、运行中的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违者按机电事故追查,司机对违章指挥或对直接威胁安全的现象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操作。
九、对违章作业或对机电设备和人身安全有威胁时,机电人员(包括电钳工和机电工)有权令其停机处理,操作者不得拒绝。
十、如发生事故后,当天不向矿管理人员汇报,为隐瞒事故,对隐瞒事故不追不报,除追查责任者外,给予重罚。工业
八、设备包机制度
九、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凡需入井设备必须经机修工、电工进行检查;
二、通过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型号与名牌的标志相符;
三、是否有设备管理编号、入井许可证上盖有试验人员印章;
四、零部件齐全完整;
五、联销装置若能完整;
六、电缆引入装置处有规定的封堵用金属片;
七、内外接地螺栓符合规定,有标志;
八、对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检查隔爆接合面的宽度,表面粗糙度是否符合规定,对圆筒式结构还必须查径向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九、做耐压和整定位的试验;
十、防爆设备安装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维护;
十一、入井设备必须具备防爆型、安全火花型新产品,缺一不得入井使用。
十、电缆管理制度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目的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全厂各部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2、权责:
设备部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电机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电气工程师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制造部投入运行。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工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
由机电部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设备部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 设备部提出计划报生产副总经批准,电工班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设备部提供试验报告,交资料室归档备查。
列入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6.绝缘油的管理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电工班要立即组织修复工作,使设备尽快运行。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并在计利检修期完成作业,恢复工作状态。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制定检修标准严格执行。8.双票制度管理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配电室、大型电器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制造部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部门主管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安环后勤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所属部门主管必须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复电手续。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严禁在生产现场不挂“警示”标识开展电气设备或相关联设备的检修。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5、附则
本规定解释权归设备部,设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 充新的条款。
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3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4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5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
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点检“五定”: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防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电修车间职责
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
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6、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三章点检周期及区域划分
第十条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周一,天车系统
周二,转炉系统
周三,连铸系统
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
周五,上料系统
周六,地面设备
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附件有: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
第十二条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7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18、场站负责提出本站电气所用备件及耗材。
19、对供电部门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如变压器、互感器、电度表等故障)及时反映。
20、对场站配备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送检。
21.对场站用电设备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标识。
22、把安全用电的知识纳入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的内容中。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8
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一、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二、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三、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四、维修班班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五、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音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六、在一经分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形状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牌。
配电房管理规定
一、配电房是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值班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超载运行。
四、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五、经常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们一天也离不开水,正常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保证供水。若因管理维修等原因造成停水,应当提前通知,使产权人、使用人有所准备,因市政管网停水时,维修抢修中心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管理处与市政供水部门联系。
如发生跑水、漏水现象,应采取如下措施:
1、检查漏水的准确位置,并在许可能力下,立即设法制止漏水,如关上水阀等。若不能制止时应立即通知维修抢修中心,在抢修人员到达前须尽量控制现场,防止范围扩散。
2、观察四周环境,利用现有设备工具,设法清理现场。
3、通知清洁人员清理现场积水,检查受影响范围,通知受影响住户。
4、日常工作中,应留意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料袋,随时加以清理干净,以免堵塞。
共用设施、设备保养规范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范围内物业的附属设备所进行的常规性的养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范:
一、卫生和水电设备的日常性保养。物业管理公司要负责管区范围内的计划养护、零星报修和改善添装任务。零星损坏的卫生、水电设备一般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期限及时修理,人为损坏则要由住用者自费修理。
二、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的维修养护。上下水管道发生故障必须急修时,由专业人员负责,随叫随到进行抢修并定期维护。化粪池由专人定期清掏,进行保养。
三、消防设备的`日常性保养。对消防专用水箱一般在规定期限内调水、放水,以防止出现缺水、阻塞、水质腐臭等现象;消防泵也应采取定期试泵的措施。
四、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性保养。对其他特种设备,按季度专人负责维修、管理、养护。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人员操作规程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辖范围内物业的附属设备所进行的常规性的养护工作,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遵守下列操作规程:
一、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以设备操作人为主,主要是对设备实施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的检查和预防性的保养措施。
二、操作人员定机保养,做好班前交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清洁和润滑,空运转检验各系统安全装置,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操作中要集中思想,合理使用设备,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小故障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四、下班前一般须留一定时间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注油、整理、润滑等。
五、专业维修人员的巡回检查,主要是检查操作人员是否合理使用设备,机器运转是否正常,督促操作人员日常保养,制止违章操作行为。在遇到一般故障时,帮助操作人员及时处理、排除。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9
近年来,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库项目的实施,油罐的大型化将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10万m的储罐已经屡见不鲜。油库火灾、事爆炸故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主要危害。油库中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使防爆性能丧失。一旦发生故障,产生火花、电弧或其他热效应,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下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比较具代表性的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为例,具体探讨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
一、电气设备选型不对,防爆等级低,不适合油库使用。
油库各危险场所应选择相应防爆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最低为“d1iat3”型(据gb50058— 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但是,目前油库还有使用煤矿用的“kb ”型防爆电气设备,有的甚至还使用普通非防爆电气设备,有的油库虽然选用了防爆等级较高的“d1ibt4 型电气设备,但由于整体防爆性处理欠完善,每一个危险场所总有一 两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够,或者安装工艺不符合防爆要求,使整个场所仍然具有危险性。
二、危险场所的建筑物结构 。
平面布局不合理,使部分非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危险场所。例如:泵房动力配电阃与装车栈桥距离小(应大于1 5m,《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84)、与泵房的隔墙不密封、门窗位置不当等,使动力配电间成为爆炸危险场所。有的轻油洞库设置配电间而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这些,都增加了油库的不安全因素。
三、安装不合格 ,使用维修不当,损坏严重。
由于缺乏防爆知识、对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维修不当,造成大量防爆电气设备损坏。例如:当电机轴承发热,使用人员不去寻找发热原因,从根本上排除故障,而是用冷水冷却,结果使电机进水,端盖严重锈蚀;没有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电机安装后没有维护检查,平时只是进行表面除尘,使一部分电机的防爆面严重锈蚀;库存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保养,有的电机由于润滑油变质而使轴承生锈,电机转不动;有的不按规定修理防爆电气设备,结果在修理时将设备损坏。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油库防爆电气设备事关油库的安全大计,一次小小的疏忽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对于油库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防止油库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合理选择油库防爆电气设备。
应根据具体场所的危险等级及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同时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选用参数相匹配的设备,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资源浪费,也要避免容量过小引起发热烧毁设备等恶性事故。在选择购买防爆电气设备时,还应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问题。个别商家为了谋利,其产品的各项参数并未全部达到规定要求,甚至市场还出现了铭牌上无防爆合格证号、无生产厂家以及假冒其他厂家的伪劣产品。因此,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厂家以及信誉好的厂家的产品。
二、严格按油库防爆电气设备规程操作。
严格按规程操作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油库收、储、发油场所众多,防爆电气设备很多。由于结构、工作原理、用途及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各不相同,每1台设备的操作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它们的操作都具有一定的规律。如果操作人员不掌握这些规律,盲目操作,会使防爆电气设备在非正常条件下运行,易引发事故。
因此,油库针对每台防爆电气设备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保证操作人员能够严格按规程操作,油库业务部门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宣传教育关。通过开展安全规程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武、安全月等活动进行宣传教育,使操作人员充分认识严格按规程操作的重要性;二是把好考核关。通过业务考核及相关的奖惩措施,促使操作员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三是把好检查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现象,促使其严格按规程操作。
三、提高油库防爆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素质。
采取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素质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操作员在上岗前一定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牢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除此之外,操作人员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积累设备的运行经验,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中逐渐培养“望、闻、听、记” 能力。望,即能够通过观察设备震动、温度及各项参数变化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闻,即能够闻气味判断设备是否发生故障;听,即能够通过听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声音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记,即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情况、保养及维修情况等,并将其定期归档,留做以后参考。通过这些能力的`培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还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杜绝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隐患。
四、定期维护保养油库防爆电气设备。
定期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手段。受到防爆电气设备制造工艺、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和条件等内在、外在因素的影响,在使用过程中,防爆电气设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部件磨损、老化、电气绝缘变差、防爆性能降低等现象。为了使防爆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性能及保证各种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油库的安全,油库对防爆电气设备要按规定检修和维护保养。
设备检修分为二种:一是故障检修,寻找并修复故障部位,这是有针对性的,也是必须的;二是定期检修,即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检查修复,目的是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进行修复。设备检修应该在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检修周期时进行,不能等设备出现故障后才进行检修。因为那样的话,设备势必已经带病运行了一段时间,这对于设备的磨损程度是比较严重的,还加速了其他损坏。设备维护保养可随时进行。每次关机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擦拭或吹扫,使设备保持清洁。每次运行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变形,各部件是否齐全,保护装置是否完整。
五、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设备安全运行的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中,对周围环境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环境的好坏对防爆电气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影响很大。良好的工作环境能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但如果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太差,会导致设备防爆性能下降,甚至丧失。
例如:如果环境中湿度太大,容易造成设备金属部件锈蚀,绝缘性能迅速下降,会降低防爆性能;如果环境温度太高或太低,会引起机构比较剧烈的热胀冷缩变化,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如果环境中灰尘密度较大,则容易在设备的内、外部堆积,也会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因此,需要采取增高设备离地距离或局部降湿、局部降温或升温、加防尘罩等措施,使环境满足设备使用和保管的要求,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地运行。
加强油库防爆电气设备安检和维护,防范爆炸事故发生。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更新费的使用管理,使设备更新费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设备更新是指用于恢复、维持已有生产能力或功能为目的的而对无修复价值、国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满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现有设备进行的更新,即采用新设备替代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效益差的原有设备。不包括为提高装置生产能力或其它原因而进行的技术改造。
第三条在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增加技术含量,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精神,经过更新的设备应当比原设备有高的安全可靠度、便于操作、便于维修,有较高的技术经济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适应生产需要的性能,维修费用低,污染少。
第四条设备更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与公司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财力、物力、技术能力和生产安排等状况合理安排设备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凡能够通过局部改造达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术经济性能而在费用上又合理的应进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即使设备整体更新,也应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吊车、基础、配套设施等,以节约费用。
第五条设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即公司按照总部设备更新投资安排确定设备更新项目,各二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批复项目组织设备更新项目实施。设备更新费必须专用,不准挪做它用和随意变更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不完善之处,以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及规定为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设备更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并向公司发展规划部提出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建议,同时上报总部相关事业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总部批复的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统一安排,组织落实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更新项目实施,并检查考核。
第八条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建议,并上报投资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依据总部批准的公司年度设备更新投资计划,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按照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司物资装备部负责设备更新项目的采购,并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更新计划编制与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批复计划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做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第三章 设备更新原则
第十二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进行更新:
(一)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
(二)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三)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
(四)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五)经论证,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六)大修理后,虽能恢复精度和技术性能,但更新更经济合理的;
(七)因技术落后淘汰的;
(八)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修复后也无法达到要求的;
(九)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
(十)其它符合更新要求的。
第四章 设备更新管理
第十三条除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更新外,各二级单位要以设备运行、缺陷、故障、检修记录和设备档案为依据,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库,及时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按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各单位要在每年7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单位下一年度设备更新计划。
第十五条在上报本单位设备更新计划前,各二级单位必须组织项目论证,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要做好设备初步选型和询价工作,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
第十六条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更新项目计划,在上报的同时应附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对于技术复杂、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的项目,各单位可在项目批复前组织完成技术谈判、项目设计工作,一并上报。对于准备在公司首次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各单位应充分组织调研和论证,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设备更新计划,逐项组织系统内专家论证和审核,并在8月底前形成公司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要求上报总部。
第十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按照总部批复的设备更新投资计划批复,下达公司年度设备更新计划,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
第十九条物资装备部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更新计划,按照有关物资采购管理程序的要求,组织设备采购,设备更新选型方案必须征得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严格按照计划投资安排,超计划投资采购项目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同意。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设备更新计划,做好更新资产的入账和资产交付工作,并做好统计,在入账前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确认。
第二十条各项目单位和物资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1
1、设备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或将发展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但不会立即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随时可能发生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设备缺陷的发现:
(1)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是供电营业所员工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通常通过以下方法寻找和发现设备的缺陷。
①工作人员巡视检查设备,学习规程,通报及上报批示对照设备检查。
②结合安全检查,分析设备的检修、试验、校验和技术资料。
③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试中发现的缺陷。
3、各供电营业所都要建立缺陷记录本,内容包括发现的时间、缺陷内容,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处理缺陷应由所长统一安排,明确负责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2
第一条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三大类:
(1)一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原设备损坏、通讯中断。
(2)二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严重,虽尚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可能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应当列入月的.计划,作缺陷消除处理。
(3)三类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按去那运行影响不大,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二条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发现人员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设备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办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条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四条检修人员消除缺陷后,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交底,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作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3
1.使用燃气、电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全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经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设,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单位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出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4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第四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经济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保值,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电气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电气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将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列入经理(厂长)任期责任目标,制订年度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据其职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各单位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监督贯彻执行。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查公司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负责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五)组织开展公司电气设备创完好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各单位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厂长)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依据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细则,制定本单位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主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协调生产与检维修、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的“三定”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五)编制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
(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气设备的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七)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条 电厂(变电所)的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改扩建、更新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主要设备进厂验收等。
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购置要坚持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以及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清远电网供电范围内经专用变压器供电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三条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督促和帮助用户搞好安全用电管理,用户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为用电检查提供方便。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四条用户配电房应建立以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值班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二)配电房设备运行日记制度。
(三)配电房设备档案管理及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制度。
(四)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五)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制度。第五条用户配电房应悬挂高低压电气设备一次系统结线图,结线图设备技术参数标注与编号应与实际相一致。
第六条用户配电房高低压开关柜应实行双重称号,除有开关名称外,还须有开关编号,并做到标志清晰、字迹工整。
第七条用户配电房应配备必要的器具,包括:绝缘棒、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消防灭火器、应急灯等。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条用户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试验、倒闸操作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第九条双(多)电源用户与电网系统联络的开关操作,必须向当地供电运行单位申请并经当地电力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十条用户使用的自备发电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用户应建立工作票签发、许可制度。工作票签发人可由熟悉电气设备和电气技术的主管担任,许可人可由当值持证电工担任。
第十二条外请施工检修单位到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工作票必须执行双签发制度。并按以下流程执行:
外请施工检修单位签发———用户相关主管双签发———用户当值持证电工许可(并负责监护)———开始工作。
第三章电工配备及管理
第十三条用户配电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电工专业技能的培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许可证》(电工专业),并持有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方准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配电房管理电工人数一般用户不得少于2人,双(多)电源用户不得少于4人,装变容量在5000kva及以上、双电源供电、专线供电的用户应配备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对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人员从事进网电工作业,或从事电工作业与证件规定作业范围不符的,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可不给予查验接电或暂停供电。
第十六条《电工进网作业证》每年应送供电部门核查,并参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四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安全责任按产权划分,用户应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十八条对新装、增容用户必须委托具有由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并经当地供电部门备案的企业进行安装,竣工后用户负责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承装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并承担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用户的电气设备在投运前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竣工检查,隐蔽工程还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中间查验,并做好中间查验记录。供电企业查验范围为10kv线路(环网柜)t接点或变电站的10kv出线柜起至专用变配电房0。4kv配电屏(包括配电屏)止,必要时可延伸至用电末端。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的,用户应向供电部门提交送电申请并附电气设备验收(试验)报告和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由供电部门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二十一条用户电气设备投运后应按有关电气技术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性定期试验的,供电部门可向用户发出限期试验通知书。对设备运行异常,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暂停供电。
第二十二条用户应确保用电功率因数符合电网要求,保证无功补偿装置的正常运行,对于损坏的电容装置或开关装置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第二十三条用户配电房应符合通风、防火、防鼠害、防小动物及防潮要求,夏季变压器应有通风和降温措施。并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在配电房四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无关物品。
第二十四条用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气设备代管代维的,应与代管代维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报送供电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应定期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用户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用户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用户进行整改。电气设备缺陷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程序暂停供电,直至缺陷消除。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用户电气设备火灾,电气设备损坏以及发生人身触电等事故时,应马上断开相关电源开关,确保事故点与供电电网隔离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二十七条电气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及有关人员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反事故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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